节假日管理制度范文怎么写 (14篇)

“节假日管理制度”是指一种规范和安排在特定日期(如公共假日、周末等)的工作与休息时间,以及在这些特殊时期内员工行为的制度或政策。它通常包括如何安排轮班、休假、加班、工资支付等方面的规定。实施节假日管理制度可以确保企业稳定运行,保护员工的权益,同时也能应对一些特殊的节日或庆典活动。以下是有关于节假日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节假日管理制度范文怎么写 (14篇)

节假日管理制度1

为了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加强我院节假日的值班管理,强化值班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及时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和本院机关内部的安全、保密、防火和防盗工作,及时处置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持法院机关内部的正常秩序,确保机关安全和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从20xx年1月起,我院实行节假日院领导值班制度。

第二条值班领导的具体工作职责:

1、负责处理本院节假日的有关工作事务。对在值班时发生的属于分管职责范围内的业务要及时处理;对属于其它院领导职责范围内的业务要做好通报及协办工作。

2、负责节假日的值班检查,监督值班人员的在岗情况;认真做好安全、保密、防火、防盗等“四防”工作,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院机关安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紧抓好值班工作,督促值班人员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坚守岗位,不得漏岗、误岗;认真做好值班登记、报告工作;督促值班人员及时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对信访当事人坚持做好文明接待和教育疏导工作,进一步沟通和密切党群关系。

3、负责对重大紧急情况的处理,并严格执行上级法院和县委关于紧急重大情况的报告制度。在值班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承上启下、上传下达、下情上报、联系左右、沟通内外的重要作用;要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高度的’责任心;坚决克服麻木不仁、推诿扯皮的官僚主义作风。

4、要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处理、报送制度。对重大突发事件(故)不得晚于1小时报告;特别紧急、重大突发事件(故),值班领导在向本院、本县负责同志报告的同时,要直接报告州中院办公室,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要紧紧围绕我县的战略决策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在了解社情民意、传达政令、处置紧急、重大突发事件(故)和维护全县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5、值班领导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影响值班工作的事。因值班期间擅离职守发生严重事故时,将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条全院干警在节假日必须24小时开机,遇有突发事件和需要办理的其他工作事项,必须服从值班院领导的安排,保持随叫随到,以便更好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和办理其他需要办理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节假日管理制度2

为加强我局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工作管理,确保能够及时妥善地处理机关事务和突发事件,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遵循有情必报、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安全保密的原则。

二、值班工作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和紧急事务的处理;

2、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3、接待来访群众,处理来访事件;

4、及时报告和协助上级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5、重大紧急事件信息报送;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实行2人同时在岗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时间为县政府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值班地点在局办公楼一楼值班室。

四、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采用轮值的方式,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并由办公室负责将值班表分发到相关人员。个人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换班的,必须自行从本单位找人调换,并提前向办公室说明,不得由与本局无关人员代班。

五、带班领导值班期间可以不在办公室,但不得离开县城,并确保通讯畅通,遇到突发事件时应及时指示值班人员迅速处理,并加强督促检查,必要时须及时赶到现场处理。

六、值班人员要按时签到签退,坚守岗位,按照“迅速、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处理各类来文、来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七、值班人员对发生在本单位的突发事件、重大事故、重大灾情等紧急事件,必须在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迅速向带班领导报告,由其逐级上报,值班期间要跟踪续报。

八、严格执行值班记录制度。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将发生的事项和处理情况在值班记录簿上作客观、准确、及时、全面记录。

九、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值班期间所承担的事务原则上要当天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认真做好工作交接。

十、严格执行外出报告制度。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各股室、单位负责人出县,要向分管领导请示,领导干部出县,要向局长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外出。

十一、值班期间,因带班领导或值班人员未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延误紧急公务和突发事件处置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节假日管理制度3

一、目的

更好的做好节假日的安全管理工作,为花城住户提供安全.舒适的居家环境。使内外部顾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得到有力的保障,并提升服务中心全体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护能力,强化职业安全意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花城物业服务中心。

三、职责

3.1安全主管负责节假日安全管理应急方案的策划、组织和实施落实。

3.2安全督察负责对节假日安全管理应急方案实施的监督和执行。

3.3安全班长负责组织班员实施节假日安全管理应急方案。

3.4全体人员负责本应急方案的具体实施。

四、方法和过程控制

4.1节假日期间员工请假外出需按《员工手册》相关规定执行,逐级请假。经允许后在请销假记录表上记录,并留有联系方式,请假人员须于23时以前归队,特殊情况须知会安全主管,以备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

4.2安全员外出需说明外出原因,并留下联系方式,节假日和治安形势较为严峻时需两人以上才能外出并结伴而行。如遇险时应尽可能呼救,争取得到相关人员的援助。呼救时要注意报出准确详细的出事地点、主要险情、呼救者电话、姓名,呼救后应派人到明显位置或主要路口等候救助人员。

4.3注意新闻媒体有关台风暴雨信息的报道,以提高防护的`自觉性,台风暴雨天气最好不要出门。

4.4外出时锁好门、关好窗,不要携带大量现金或佩带贵重饰物,防止家中被盗、路上遇劫。个人的贵重物品、现金不要存放在办公室内过夜,防止诱发犯罪。

4.5发现电线落在地上时切勿走近,一般保持在8-10米的距离,防止触电。

4.6火灾逃生需注意离开房间时随身带一条湿毛巾。并保证冷静决定逃生方向及安全门的位置。出门时先用手触摸门把手,烫手时切勿开门。在浓烟中应采用低姿沿墙角前进。

4.7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4.8处理撞车事件的人员应注意控制双方车主的情绪,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以协调处理为原则,避免与任何一方发生冲突,同时尽量避免双方车主发生冲突。

4.9服务中心在节假日前要组织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义务消防队熟悉消防通道,并随时保持通道畅通无阻。对各类消防设备的性能、作用、构造应熟练掌握,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准确及时的实施相关工作。

4.10在节假日期间服务中心值班组长为服务中心总值班,对小区的正常运营直接负责,负责协调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并按照程序予以电话和书面汇报。

4.11节假日期间安全部外出人员不能超过不当班人员的三分之一,主要岗位在重要时间段增派人员予以防守,予以确保小区防火、治安安全。

节假日管理制度4

中心学校节假日值班管理制度

一、学校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为8:00–17:00。

二、正常的双休日值班人员为当周的值周教师,其它节假日值班人员由学校统一排定。

三、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有特殊情况提前做好协调请假手续),在自己办公室值班。不准无故迟到或早退,因故未到者须提前和其它值班教师调好时间,或交代好有关职责由其它值班教师代为值班,不得无故离岗,不做私活。

三、值班人员应注重仪表,值班期间要做好校园环境的巡查、上级来电来文的接听与记录、来访人员的接待与反映情况的登记以及其它偶发事件的处理或汇报等工作,每天要认真填写好《值班日记》。严禁做与工作值班无关的事情。定时巡视校园,发现危险或其它突发事宜及处理并通报校领导作进一步解决。

四、对来访人员,应热情接待,妥善安排。

五、加强进出校门检查,来客进门履行登记手续,不准外人随便进出。主要的来电来文或来访情况、无法处理的偶发事项,要及时向校长汇报。

六、要做好值班的.交接班工作。值班人员在完成规定的值班任务后,要在当天傍晚把有关值班材料交到传达室,下一值班人员于次日早上到传达室领取值班材料。不准把材料留于办公室,影响值班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或119。

节假日管理制度5

景区节假日接待管理制度为了做好节假日游客接待工作,使到景区参观的游客能更好地欣赏到景区优美的`人文、自然景观和体会到古民居深厚徽文化的底蕴,让广大游客高兴而来,满意而归,保证景区接待工作在忙而不乱、忙而有序中顺利开展,特制订景区节假日接待管理制度。

1、节假日期间,景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工作时必须坚守岗位。

2、节假日期间,景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的工作安排和调动,保质保量地完成管理人员分配的各项工作。

3、景区导游员必须熟悉各条旅游线路和景物介绍内容,以便在带领游客参观时选择不同的线路,避免景区的局部拥挤而影响游客的参观质量。

4、景区导游员不能因为游客较多而任意减少所要参观景点数量和景点解说词内容,从而降低服务质量。

5、景区卫生员在节假日期间必须在游客到来前做好景区卫生工作,并全天在景区线路内巡逻,保证景区卫生。

6、景区票务员和导游员紧密配合,迅速办理购票、验票手续,尽量减少游客在购票处停留时间。

7、节假日期间,景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全力以赴,相互配合,各司期职,各负其责,做好接待工作。

节假日管理制度6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节假日、休息日、夜间值班安全生产管理和基础管理,增强各级值班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有效控制和督导生产经营活动,及时解决处理安全生产问题和突发事件,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值班的管理。

三、职责

1、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2、安全环保部对各单位的值班安全管理情况综合监督管理,生产管理部负责核查《值班人员签到表》,考核值班人员的值班情况。

3、各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据本规定进行落实。

四、引用法规、标准

1、《安全生产法》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突发事件应对法》

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5、《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五、工作程序

1、各单位和职能部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并做好管理,节假日、休息日、夜间值班人员名单每月底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2、值班人员除认真执行生产管理部制定的《值班人员值班及签到管理规定》

中有关规定外执行本规定,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确保生产经营安全、稳定。

六、规定内容

1、本规定严格按照“以防为主”和“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值班责任,公司各级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为本级工作范围内的负责人和责任人,行使同级主管安全工作领导的职权和负领导组织责任,负责协调值班期间的各项具体事务。

2、值班人员由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对公司各分点进行巡查——检查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或不规范操作,督促夜班轮班工作人员忠守职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3、值班人员负责协调辖属工作范围内的`稳定正常生产,维护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应具备能独立解决工作辖属内问题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接获重要情况应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并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及时上报主要领导;负责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认真完成值班期间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学习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熟悉相关应急处置程序,对出现的问题未作出处理的在第二天向本级或上级主要负责人汇报等,认真作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集中精力抓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安全检查工作。

5、值班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章冒险作业的指令,并立即向上级值班人员报告。

6、值班人员逐级随时抽查下级值班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做出处理意见。

7、值班人员值班要做到按时到岗到位,严禁酒后上岗,不得迟到或他人代签到,玩忽职守者将从严处理。

8、值班人员因公或其他事宜不能值班时,应亲自向本单位负责人请假,由本单位安排替班人员。

9、各单位值班人员节假日、休息日、夜间通讯工具24小时必须保持畅通,当接到本单位值班人员按照有关制度要求上报的安全问题后,视情节轻重缓急应及时采取措施,以便妥善解决处理。

10、值班人员遇有突发事件可先行处理,事后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11、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12、值班人员除巡检外,应在本单位休息,凡在值班期间无法取得联系者按脱岗处理。

13、各级值班人员在接到各类事故报警后,根据事故大小启动相应级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本级值班人员指挥协调,调度员、值班工长等逐级组织实施。

14、各级值班人员每班对分管辖区,要深入现场,组织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检查各岗位人员的持证上岗和持票作业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当时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及时向安全环保部书面报告,并填写督察记录。

15、各级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16、组织开展值班期间外来人员(外来施工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组织落实施工期间的各项安全措施,督察班组“安全日”活动。

17、对值班期间的检修项目或日常的抢修项目,要亲自做好安全教育、亲自做好各检修活动的风险辨识、亲自到现场落实安全措施、亲自指挥和亲自监督检查。

18、值班期间各级值班人员负责办理审批本辖区内的各类票证(动火、登高、受限空间作业等),并制定各类作业活动的风险辨识,现场落实安全措施。

19、值班期间不得聚众聊天、打牌、下棋等违纪活动,违者按有关规定考核。

20、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外出时(离开工作岗位),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节假日管理制度7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监管和督察,确保学校及教育大局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1、在“双休日”、节假日前,保卫处必须制定出带、值班人员安排表,提出具体要求,通知到带、值班人员本人,并上报教育局、镇政府、派出所等(双休日不需报)。

2、带、值班人员要按照带、班制度及职责要求,按时交接班,完善交接手续。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值班纪律,坚持24小时吃住在校,坚守工作岗位,做到及时接听电话,传达信息,做好记录,全面巡查与重点巡查相结合,确保万无一失。带班人员要到校在岗,领导和检查值班情况,巡查校园,及时处理有关问题,确保校园平安。若发生较大问题,要及时报告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并积极组织施救。

3、带、值班人员必须确保值班电话畅通有人接听。手机处于开机状态,严禁把值班电话串在手机上,脱岗脱职。

4、按责任归属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保卫处没有及时安排,通知带、值班人员并上报带、值班安排表,由保卫处负责带、值班。带、值班人员若没有按带、值班要求守岗,尽职尽责,无人接听电话、离职不在岗、值班电话串在手机上、巡查记录不及时不认真不完善,被上级口头通报者,扣当月岗位考核10-20分,被上级文字通报,本人要在教职工会上做检讨,并扣除当月岗位考核20—50分;若发生较大不安全事故,在教职工会上做检讨,当月岗位考核以0分计算,年中考核和晋职按有关规定执行。构成违纪和违法的按有关法纪执行。

节假日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1、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请假和休假管理,明确请假程序和准假权限,以及各类假期休息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

根据国家、地区有关法规、条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4、管理部门:

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批准。

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与监督。

第二章假期分类

5、公休假:

公休假是指周休日与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而不能休假的员工,按《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周休日:公司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和具体情况,统一安排所属员工在周六、周日轮流休息。

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法定节假日,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员工休假。

6、事假:

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应提前申请并填写“假期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报送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方可休假。如因突发原因,不能事先请假,要通过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并于休假结束后补填“假期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否则按旷工处理。

工作繁忙期间,或本人工作无人替代时,不准予事假。未经批准私自休假按旷工处理。原则上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日,单次事假3日及以上的须总经理特批方可休假,未经批准私自休假的视为旷工。事假到期仍需继续休假应办理续假,事假逾期未续假的视为旷工。

正式员工每请事假1天,扣除其当日基本工资及当月绩效工资的5%。试用员工每请事假1天,扣除其当日试用工资。

7、病假:

员工因伤病请病假的,应提前申请并填写“假期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报送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方可休假。如不能及时履行请假手续,要通过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并于休假结束后补填“假期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方为有效。

员工请病假须出具县(区)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方为有效。无法提供有效诊断证明的按事假处理。原则上员工每月累计病假不得超过2天,如因病情(伤情)严重或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病假的,须总经理特批方为有效。否则超出2天的部分按事假处理。

正式员工每请病假1天,扣除其当月绩效工资的5%。试用员工每请病假1天,扣除其当日试用工资的50%。

8、工伤假:

员工因公致伤符合工伤确定原则的,公司给予员工工伤假。员工休工伤假需填写“假期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报送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如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履行请假手续,须及时告知相关部门领导并委托他人代办。

员工在工伤假期间,所有薪资福利正常发放。

工伤假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但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相关机构确认后,工伤假可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事故发生后,也可按国家及地区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9、婚假:

公司正式员工按法定结婚年龄初婚的可享有婚假7天,再婚的可享有婚假1天。婚假须至少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在以结婚证日期为准的一年内使用。员工申请婚假应出示结婚证并填写“假期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报送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婚假包含周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员工在婚假期间,各项薪资福利正常发放。

10、丧假:

公司正式员工的配偶、直系血亲(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或直系姻亲(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等)亡故,可享有丧假3天。员工的其他亲属亡故,可享有丧假1天。员工申请丧假应出示亡故者的死亡证明并填写“假期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报送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丧假包含周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员工在丧假期间,各项薪资福利正常发放。

11、产假:

公司正式已婚女员工生育可享有产假98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自然流产的,可享有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自然流产的.,可享有产假42天。员工休产假应提前申请并填写“假期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公司正式已婚男员工在其配偶生育后可凭出生证明享有护理假7天。申请护理假应填写“假期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产假包含周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员工在产假期间,公司为员工发放基本工资。

12、年假:

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后,可享有带薪年假。按整年计算假期的,可享有年假5天;不满整年计算假期的,按当年剩余天数折算年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计年假天数。员工休年假需提前申请,填写“假期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报送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方可休假。

年假不包含周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年假须在当年度使用完毕,不可累计到下一年度。员工在年假期间,各项薪资福利正常发放。

13、补休:

员工的公休假如因工作原因未能在当月使用完毕,可累计到下一月度进行补休。员工累积的补休须在当年度内使用完毕,下一年度将

对员工累积的补休清零,重新计算。员工当年度未使用的补休,年终将按有效工作日做加班处理。

第三章休假审批

14、请假流程:公司员工休假(公休假除外),其它休假应一律填写“假期申请表”。

15、休假审批权限:

第四章附件

节假日管理制度9

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休息权利,根据国家的法定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因故请假规定如下:

(一)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提交申请,逐级审批后方能准假(逐级审批程序见下表,下同)。紧急事宜(指突发事件、出现不可抗拒的情况)应事后三天内补办手续。

事假当日不享受工资。

员工请长假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二)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凭县级以上医院的病休证明和本人提交的病假申请,逐级审批后准假。因急病或住院不能到岗请假的,事后三天内补办审批手续,住院职工可委托亲属办理请假手续。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病休息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因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期间,发给病伤假期间工资,发放比例按下表执行,不满1个月的病伤假扣减标准以所在岗位的计件工资为基数,满1个月的病伤假扣减标准按岗位计件工资最低标准执行:

员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

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满,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级以下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伤假:

1、员工因工受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凭医院诊断证明或公司安委会出具的工伤证明,可按工伤假考勤。

2、工伤假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若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伤,员工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后,公司可不再支付工伤工资,如公司已先期垫付的,员工应予以偿还。

(四)婚假:

1、员工本人结婚时,给予3天婚假。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婚的员工,另增加晚婚婚假12天。婚假均为连续休假,遇双休日和法定假日不顺延。结婚后已生育的,未申请婚假的一律作自动放弃婚假(含晚婚假)处理。

2、婚假凭本人申请和结婚证,由工会女工委主任开具婚假证明,逐级审批后准假。

3、员工结婚时双方不在同地地方工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员工的工资照发,不享受综合工资和奖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员工自理。

(五)丧假:

1、员工在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予3天丧假。(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给予一天丧假期。丧假期均为连续休假,遇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顺延。丧

假经逐级审批后准假。

2、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员工的工资照发,不享受综合工资和奖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员工自理。

(六)探亲假:

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和审批程序:

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或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双休日团聚(指不能利用双休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由本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到行政管理部(劳资)办理手续。

2、探亲假期:

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在这四年中的任何一年,经批准即可探亲。

探亲假期可根据实际需要另给予路程假。

探亲假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员工探望配偶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公司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应发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公司负担。另注:路费是指乘坐一般的交通工具和正常的线路的费用。

3、具有以下情况的员工不享受探亲假:

(1)见习生在见习期内的。

(2)员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双休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3)员工的父亲或母亲和员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员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同时探望父亲或母亲,因此,不能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七)生育假、哺乳假:

1、产假:女员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产前假必须在产期前15天休假,不足的天数可与产后假合并使用,若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产假作病假处理。难产的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已婚女工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晚育),另增加产假14天,同时给男方护理假连续10天。在产假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20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但在领取生育保险金的产假工资补贴中扣除。

2、计生假:各种计划生育节育、绝育手术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休假,计生假期间按出勤考核。

3、哺乳假:有不满周岁婴儿的女工,每天可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路程较远的,可适当另给往返时间,哺乳期至婴儿一满周岁,期间的的工资按其岗位计件工资的80%核发工资。

(八)带薪年休假:另文规定。

(九)旷工: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均以旷工论处:

(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的;

(2)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到岗的;

(3)紧急事宜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补办审批手续的;

(4)假满不续假而不到岗的;

(5)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

(6)因违法乱纪受公安机关拘留的。

2、旷工扣减当日工资,并按相关制度处罚。

3、各种休假逐级审批程序:

请假1天内,由人事经理批准确认,请假1天以上需领导批准签字

4、各种休假的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存部门办公室并由考勤人员报行政管理部(劳资)备案,没有书面申请和手续不齐全的,不予确认。

节假日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激发员工工作的激情,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真正的体现“服务社会,造福员工”的宗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实行员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必须在确保安全经营生产、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员工休假。

第三条员工请带薪年休假,由所在单位(部门)签署意见,经主要领导审批,报行政管理部备案。

第二章休假的范围和标准

第四条实行员工年休假制度的范围:凡在岗员工被录用工作满一年以上,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均享受带薪年休假。本办法只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部门全体全日制员工,不适用于兼职员工。

第五条员工年休假标准:

(一)参加工作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5天;

(二)参加工作满5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0天。

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年起享受上一年度相应的年休假假期。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享受休假待遇:

(一)员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对应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新进公司的员工,在原单位当年已享受休假的;

(三)当年离岗脱产学习满1个月的;

(四)当年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

(五)当年病假累计超过15天的;

(六)当年病、事假相加超过20天的;

(七)内部退养或请长假、长期病休以及个人原因不在岗位正常工作的;(八)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

第三章休假的细则

第七条年休假时间不包括公休假日,也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八条员工当年休假原则上应一次休完,因工作需要无法一次休完的,经确认行政管理部审批后可分两次休假,但休假不得跨年度使用。

第九条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员工仍可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婚丧假、产假等。

第十条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员工在休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各项补贴正常发放,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第十一条符合享受年休假的员工,确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或未能休完规定天数的,按少休假的天数给予补助。具体计算办法:年休假补助=个人工资总计÷21.75×(应休假天数―已休假天数)×300%

第十二条安排了员工休假的,但由于本人原因不愿意休假的,当年不再安排休假,下一年不再补休,但可给予适当(最高不超过日工资100%)的补助。第十三条坚持企业安排与个人申请相结合、企业安排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年休假。员工要求享受年休假的,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公司员工年休假申请表》,经本人所在单位(部门)同意后,报公司行政管理部审核批准,其中中层干部还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公司级副职还须经公司正职批准,然后由行政管理部审核备案。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

节假日管理制度11

第一条:本着“安全第一”的生产经营指导思想,为了加强公司节假日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工程在进度正常的状况下,不出现安全事故,公司将根据实际状况安排相关人员在节假日值班。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节假日”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及法定公休日(周六、周日)。

第三条:一般状况下,工程管理部门要安排领导带班和员工值班,特殊状况下,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并在放假前将值班表(包括值班日期、值班人员、办公地点、联系电话等资料)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四条: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一、值班人员务必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二、值班人员务必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依照值班表安排按时值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三、遇有紧急状况,妥善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如出现因值班人员不及时到场或不及时汇报造成工作延误或重大事故的状况,公司将追究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的职责。

四、值班人员务必保证联络渠道的畅通。

五、值班人员务必遵守上级领导设定的其他规定与安排。

第五条:公司为值班人员支付适当值班补贴,支付标准为:

第六条:法定公休日值班:100元/天;

第七条:法定节假日值班:200元/天;

第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节假日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xx物业公司在管理项目各项工作并在节假日期间的正常运作及来自客户的所有信息、发生的问题能够得到妥善、及时、有效、正确的处理,特制订此规定,各项目节假日值班负责人员遵守执行。

第二章值班职责与要求

第一条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分公司应安排部门主管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当值时间最高行政级别人员(视为值班经理),为项目值班时间的所有事务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值班日期指国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或由公司指定日期。

第三条值班时间原则上为24小时,即值班当日的0:00时~当日24:00时。其中9:00时~18:00时为现场值班,其它时间可电话值班。(当值经理及主管可视工作情况于值班后一个月内安排调休)

第四条各分公司负责人应不定期抽查当值经理及各岗位的值班情况。

第五条当值值班经理负责检查各岗位值班情况,负责将当值期间未能及时处理的信息上报相关领导,负责跟进事件处理结果并提交当值值班记录。

第六条遇特殊情况(如台风暴雨、突发事件、治安事件、重大节假日安全保障),各分公司须加强值班力量,各部门也须增加值班人手,以确保特殊情况期间工作正常开展。

第三章值班管理规定

第七条值班经理管理规定

(一)当值值班经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坚守现场,不得擅自离开。

(二)对值班情况要逐项认真记录,填写《节假日值班经理记录表》,记录应简洁、清楚。

(三)当值期间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分公司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并参照《突发应急事件处理流程》执行。

(四)值班结束时,应将未处理的问题记录于《节假日值班经理记录表》,并告知下班次值班经理及时跟进解决。一般情况下,能解决的问题尽可能在当值日解决,不得拖延与不管;特殊情况,在上班之日及时告知相关人员或分公司总经理。

(五)《节假日值班经理记录表》于当日现场值班结束时(即每个值班日的18:00)上报总公司总经理室及运营管理部。

(六)有事不能值班,值班经理须及时向分公司总经理说明情况并请假,获准后由分公司总经理临时安排替值或换值。任何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替值/换值班。

(七)逾时值班或不值班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分公司(值班热线)值班管理规定

(一)值班人员值班期间(正常工作时间)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二)接听电话迅速(不超过三声铃响),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接听电话首先使用“您好,XX岗位”,“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请稍等”、“谢谢”等,语气和蔼、言简意赅,严禁使用岗位电话聊天。

(三)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接报的信息及发生的事件须认真记录于《值班记录表》中,值班记录应客观反映信息的准确性,表述清楚、完整,字迹工整,不可遗漏。

(四)值班人员接报信息后,应按轻重缓急,及时解决或通知相关人员妥善处理,并跟进处理结果。未能处理或不能确定的问题、超过当职权限的

问题,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值班经理处理。

(五)值班记录仅限于内部工作人员翻阅使用,工作人员必须为记录的资料保密。

(六)值班接班人员应查阅上班值班记录,了解掌握有关事件的处理情况,确保所有客户信息得到及时、妥善、有效处理。

(七)有事不能值班,值班人员须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说明并得到批准,经批准的缺值由部门安排替值或换值。

(八)分公司(值班热线)应保证任何时间都能正常使用,即正常工作时间以后,值班人员应将热线转至24小时值班的大堂接待或监控中心,大堂或监控中心值班员负责处理所有热线信息,并将处理情况详细记录,对于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应视情况上报处理。

第九条物业(保安)部当班管理规定

(一)按时(正常班次提前15分钟)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岗位、

(二)忠于职守、不漏班、误班。

(三)着装整洁、统一、精神饱满、姿态良好,举止文明、大方、端庄。

(四)微笑服务、说话和气、以理服人,不准与员工或客人发生争执。

(五)工作主动、热情、认真、耐心、周到、积极为员工、客人排忧解难。

(六)各岗位当班标准参照物业(保安)部岗位职责及相关流程执行。

第十条工程部当班管理规定

(一)工程当班人员必须严格坚守岗位,不得私自离岗、串岗,未经批准私自脱岗,作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工程当班人员当班时须集中精力,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服从当日值班经理的安排,听从调配,完成当日安排的工作。

(四)工程当班人员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迅速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五)工程当班人员外出作业,必须随身携带对讲机(通讯工具),保持信息畅通。

(六)工程当班人员必须掌握并正确实施应急处理方案,遇突发事件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并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收集有关数据和原始记录,等候上级到场处理。

(七)工程当班人员必须做好当班的.工作记录,并按《交接班管理规定》办好交接。

(八)协助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监督检查内容

第十一条监督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班人员仪容仪表、行为规范、服务意识及服务技能;

(二)当班人员、当班记录、交接班情况;

(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四)安全消防管理情况;

(五)环境管理情况;

(六)客户信息、投诉及意见处理情况;

(七)待跟进事项处理情况;

(八)其它临时性事项处理情况。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总公司综合管理部及运营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节假日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加强人事管理、行政管理及其劳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第二条第二条法定节假日是指我国现行休假制度规定的带薪节日和休息日。法定节日假包括:元旦(1天)、农历春节(3天)、五一劳动节、(1天)十一国庆节、(3天)中秋节(1天)、端午节(1天)、清明节(1天)、三八妇女节(女职员半天);法定公休假为周六、周日。

第三条婚假:

1.员工结婚给予3天假期,达到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可再增加婚假7天。

2.员工休婚假期间,其标准工资照发。

3.员工结婚男女双方在异地者,报销一次往返路费(具体参照出差交通工具乘坐标准)。

第四条丧假:

员工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死亡,给予丧假3天;职工亲属在异地死亡可根据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路费自理。职工在治丧期间的标准工资照发。

第五条产假:

女职工生育子女期间享受产假。员工计划内生育产假90天,含产前假期15天,属晚育者,另有晚育假30天。如难产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已婚女员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院开具的证明给予15天假期。期间标准工资照发。

第六条看护假:

员工配偶分娩期间,可给予看护假10个工作日。护理假期间标准工资照发。

第七条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经批准停止工作或不能正常工作需治病、休养者可享受病假。

第八条员工休养病假1天以下者需经部门经理批准,1-3天者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员工休病假7天(不含)以内,标准工资照发。7天(含)以上者,发放标准工资的60。

第十条员工因个人私事,经批准休假的,一次事假不得超过3天。(含)事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其他工资按实际天数扣除。

第十一条员工请事假1天以内者,经部门经理批准,2天者,经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总部副经理以上人员请事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分公司副经理以上人员请事假须经分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一年内累计事假不能超过15天,否则视为自动离职。

第十三条员工因工负伤住院或凭医院出具的’工伤休假证明经领导批准后休假,员工在工伤期间工资标准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十四条带薪年假: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7天带薪年假;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员工,每年可享受10天带薪年假。所有带薪年假可以在年度内一次性或分次累计使用,但不得跨年度累计使用。

第十五条职工凡与配偶或父母(岳父母、公婆除外)不在同一城市,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工作满一年者可享受探亲假。符合上述要求的员工每年享受两次探亲假,由个人申请在法定假日自行安排并上报综合管理部,公司按同等级别出差标准实报实销往返路费。当年不用,次年不予累加。

节假日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考勤包括对员工上下班、休假情况等进行考核,休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年休假、公休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工作时间

第四条本公司执行以下的工作时间:

(一)正常工作时间:公司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一周两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每日上班时间为:08:30-17:00,午餐时间30分钟。

(三)销售、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在工作现场和在外执行公务时应服从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第五条多班制

(一)因工作需要,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实行多班制。员工将按照不同的班次轮流上岗、公休,但其每周的平均工作时数仍为40小时。

(二)实行多班制的部门,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1、为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在安排班次时,要使员工上一班下岗与下一班上岗的时间间隔至少为12小时。

2、员工在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8:00的工作时间为夜班工作时间,享有夜班津贴。

3、实行多班制工作计划表,须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查。

第六条关于怀孕女员工

(一)怀孕期在7个月或以上、在生产一线工作的女员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享有不上夜班的权利。

(二)如果怀孕女员工的身体较弱,无法坚持工作,持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经报批后,可在家休养;其每月工资暂定为600元,并保证在扣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之后,月薪不低于当年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标准。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七条考勤工作是对员工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记录,以加强公司对作息时间的实施,并提供必要的统计资料。

员工使用考勤卡(上下班刷卡)来记录个人每天的’出勤情况。公司严禁代打卡行为,对于代打卡员工,一经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代打卡人和委托人)人民币300元。

第八条员工请假、休假,必须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

第九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缺勤,均为旷工,并按《员工手册》处罚规定处理:

(一)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缺勤两小时者;

(二)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或做私活等活动者;

(三)超过批准的假期又没有及时早报续假,未提供有关证明的缺勤;

(四)以虚假理由请假而休假者;

(五)单位、部门或职位调整,不服从分配,逾期不到岗的。

第十条培训学员的考勤

(一)参加公司内部培训、学习的员工,填写培训考勤表,由培训主管给部门提供考勤反馈;

(二)在国内或出国学习的学员,根据被批准的实际在外天数,由部门自行考勤。

第十一条员工缺勤,按如下办法考核并计扣工资:

(一)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二)公司对迟到、早退按月进行累计,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达到3次,按旷工半天计扣工资;超过3次,按旷工1天或1天以上处理。

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1-2次,其缺勤时间在30分钟以内不扣工资,超过30分钟按实际时间计扣工资。

(三)员工每旷工1天,扣除2日岗位工资;当月连续旷工3天或当年累计旷工超过7天,公司可对其解聘,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月有旷工记录者,当月无绩效工资。

第十二条考勤管理

(一)公司各职能部门、研究院、市场总部(含所属各地代表处)的考勤由各部门人事专员或相关人员直接负责;每月月底将本部门考勤情况汇总后于次月10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薪资福利部门,缺勤人员的工资从其下月工资中扣除。

(二)移动电话制造部、移动电话营销中心及维修中心、数据网络事业部、宽带接入产品事业部的考勤自行管理,缺勤人员的工资由本部门薪资专员直接从其月岗位工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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