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车队的管理制度管理方案 (18篇)

运输车队的管理制度是指一套明确规定运输车队各级管理人员和司机在运输过程中需要遵守的规则和程序。这些规则和程序涵盖了从车辆维护、司机行为规范、货物装载和卸载、时间表、应急处理等各方面。运输车队的管理制度的主要目标是确保货物安全、准时送达,以及维持良好的客户关系。通过实行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车队的运营效率,降低事故风险,提升客户满意度,并最终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以下是有关于运输车队的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运输车队的管理制度管理方案 (18篇)

运输车队的管理制度1

一、车辆管理制度

第九条物流用车应设置车辆使用表,由物流统计于每次加油及修养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

二、司机管理规定

第一条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部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

第十条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乘车时在车内不准吸烟。

第十二条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

第十三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公司等候出车。

第十六条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传手机。

第十七条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二十一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1)无照驾驶

(2)酒后驾驶

三、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的事故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通知公司物流部。

运输车队的管理制度2

为了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

1、危险物品运输过程中,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装卸危险物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物品脱落、丢失以及燃烧、爆炸等。应当遵守有关部门关于危险物品运输线路、时间、速度方面的规定。途中经停,应当有人看守,并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口稠密的地方,不得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

2、严禁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超载、超限、超速运输。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不得搭载其它普通货物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许可证》及《危险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

3、车辆必须安装定位系统,并加装安全防盗装置。

4、危险物品车辆运输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了解所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5、危险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或者被盗、丢失事故时,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向汽车队领导和当地公安交通警察部门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危险物品名称,并在现场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和应急措施,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6、驾驶员未经车辆调度人员的’同意,不得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不得将车辆交给外单位的人员驾驶,也不能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危货车辆资格的人员驾驶。

7、车辆应按规定停放,未按规定停车造成车辆受损、被盗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

1、驾乘人员上岗前,应对口接受安全技术方面的培训,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驾驶员应在每次运输前检查车辆及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尤其检查传动、转动、制动等部位,严禁病车运输。平时应注意车辆安全设施的维护与保养,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5、在运输中如遇火灾,应停车待明火扑灭后再行通行,如遇火源,应在火源上风200米外或下风300米外绕道而行。

6、运输中遇有雷电时,应将运输车停放在空旷地带上,并距人口稠密区和高大树林不少于200米。停车后应关闭发动机,驾乘人员应撤至距运输车200米以外。

7、当车辆在路途中发生故障时,应将车辆停放在安全的地带,放好警戒标示后避免无关人员围观情况下方可修理,修理中严禁运用明火。

8、在冬季,当发动机启动较为困难时,严禁使用明火启动。

9、车辆起停时,应避免突然启动和急刹车。驾驶员离车时,应拉紧手闸、切断电路、锁好车门。

10、行车时应控制好车速,高速路面行车车速不应超过80Km/h,一般路面行车不应超过50Km/h,夜间行车不应超过40Km/h。遇恶劣气候、路面及人口稠密区等,车速应适当降低或停驶。

11、车辆运输途中,驾乘人员应服从交通警察及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对车辆及爆破器材的安全检查。

12、车辆上路时,按交通警察支队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三、车辆维修与保养

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应当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中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进行维护、检测、使用和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1、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必须到具备道路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维修条件的修理单位进行维修。

2、车辆每行驶5000到8000公里进行一次一级保养,保养、检修内容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按规定进行扭矩检查,紧固车辆外露各联接机件的螺栓、螺母,对润滑部位加注或增添润滑脂和润滑油,保持各润滑部位润滑性能良好。

3、建立健全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修理档案。

4、未经同意驾驶员不得擅自在外修车车辆GPS管理制度

运输车队的管理制度3

做为机关车队,既在后勤方面担负着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对外充当“机关窗口”的重要作用也是无可替代的。然而车队的后勤管理工作不仅任务繁多,承担的责任与风险也相对较多,而且在单位内部影响范围也很大。

1、车队后勤的作用及地位

机关车队后勤的服务性质比较特殊,对时间的要求极为严格,这就要求我们对上领安排下来的具体工作,要第一时间去完成,这也是保障机关车队能否顺利完成其各项服务任务的前提及根本保障。第三,控制性。

2、机关车队后勤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2.1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2.2车辆维护、维修方面存在的问题

3、搞好机关车队后勤及车辆维修管理的相关措施

3.1结合实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3.2完善监督考核制度

3.3完善奖惩制度

3.4完善车辆维护、维修配件的’管理制度

3.5提高技术维修及服务水平

3.6.1车辆的维护及维修所需配件成本管理

配件的质量关系到车辆行驶过程中的安全性,这就需要我们在采购不同车辆的配件过程中,一定要选择质量好,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配件。首次,各种车辆的配件采购价格的控制。

3.6.2车辆的油耗成本管理

3.6.3建立车队内部的安全小组

利用车队的技术骨干以及后勤部门的相关人员,组建内部安全小组,专门对车队车辆的安全检查及维修后的复查工作。并对维护及维修的过程所需配件等做详细记录,为以后的维护、维修工作做好基础工作,还可以对配件的领取、应用有一个具体的记录。

3.6.4日常工作的管理

运输车队的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运输车队持续、稳步发展,充分利用驾驶员利用工作的积极性,加强驾驶员的行政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称驾驶员,是指经聘用从事车辆驾驶工作的人员。其各一经总经理批准,由公司运输车队负责人具体负责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驾驶员招聘

第三条坚持德才兼备和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第四条遵守世界人权宣言、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先期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第五条年满25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能胜任驾驶工作,思想道德品质好,身体状况符合就业要求,驾驶证要求A2以上,有货运就业从业资格证书。

第六条有三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有一年以上矿物运输驾驶经历,持有适时职业投档证件优先录取。

第七条无重大特大交通事故记录及不良信誉记录,无巨额债务。

第八条经运输车队组织考察合格后,准许进入试用期,支薪聘用驾驶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无不良记录的,签订聘用合同,雇请合同期限为一年,到期继续工作的,一年续签一次,续签不再实行服务期。

第三章安全行车管理规定

第九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有关规定,如有违反,除依法应当承担的各项责任外,公司将另行进行经济处罚;

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各项内容、依法驾驶、文明驾驶,由于驾驶习惯恶劣所产生的各种交通违法记录的,由本人承担所有处罚处罚支出及责任;

2、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不准转借、涂改或假上述证件;

3、严禁将车辆交由他人机械师,一旦发现将处于200元罚款;

4、严禁驾驶带病车辆,严禁超载、超速,疲劳驾使;

5、凡是车未停稳不准开车门升车厢,座车未到位不得运行;

6、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章守纪,做到各行其道,礼貌行车,安全行车,不得长期占用超车道,信守职业道德;

7、车辆进库加油时,无定形驾驶员不准吸烟和带干冰进库,车辆加油时必须抛锚,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8、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须立即停车,设好标志,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向车队负责人及交管部门白皮书,听候处理,不得开车逃逸或伪造第二日;

9、肇事驾驶员必须驾驶人员深入细致吸取教训,写出深刻检讨,服从车队的安排和处理;

10、驾驶员必须参加车队的一切安全教育活动,(如:安全宣传活动及会议等,)不得无故缺席;

11、严禁驾驶员用运营车辆驾著亲属及客人;

12、不开英雄车,斗气车,不能满目追求产值相互之间追赶,违者,由其自行承担绝大多数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制裁;

13、同向行驶的空车,不得强行超车;空车必须选择安全路线主动重车先行,如遇重车爬坡,前车动力不足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超车,重车必须主动让线;如发现故意占道假装恶意不让延伸线的、以及强行超车的,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经济制裁;

14、断然杜绝酒后驾车,一旦发现将扣减当月工资发现并予以辞退;如因酒后驾车发生事故或交管部门予以查扣意外事故的由其个人承担所有责任;

第四章驾驶员组织工作规范及要求

第十条驾驶员工作进行规范及要求:

一、车辆发车前:

驾驶员在出车前认真驾驶员实行六检一检转向器二检制动、手刹三检喇叭、灯光电路四检轮胎气压、螺丝紧固五检机油、燃油、水六检随车工具保证良好车况从而减少因出车前检查不到位发生的途中坏车甚至事故没有如出现因出车前检查不到位而导致途中坏车甚至事故的当事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二、发车时:

1、驾驶员上车必须系好开车安全带以减少不必要的违章缓解潜在事故可能对您引发的.伤害;

2、车辆启动时用怠速预热2至3分钟严防加大油门或轰空油门以降低机械磨损延长车辆使用寿命;

3、为了您的人身安全不高速行驶机件失灵的车辆车辆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转向机构、制动器、灯光等是否灵敏可靠并确认底下无障碍物后方可起步。

三、车辆运行中:

1、认真落实安全行车规定,一律速度和营运路线行驶,不得超速、超载,疲劳驾车;

2、不得与人闲谈,吸烟,喝饮料、吃零食拨打移动电话;

3、严禁私带旅客、货物,严禁自己亲属、朋友搭乘运营车,违者,视同违约,按规定或进行处罚直至辞退;

4、如遇车辆会发生故障、路阻或出险时,应耐心、细致的处理抢险,积极组织机构抢险和救护伤员,并及时与车队负责人调查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深入调查和处理。

四、车辆到站后:

1、办好承运对接手续,检查车辆有无遗失物品;

2、完成行车任务后,应对车进行例检工作,完竣完毕后将车停放在规定位置,保证下一趟该车辆的完好存储设备网络连接;

3、向车队负责人汇报车辆运行情况,交回过磅单据,做好其他交接其他工作;

4、如当天已完成行车任务,立即对车辆各系统、部件进行检查,如发觉有影响行车安全的故障,尽快排除,及早尽早通知负责人曹瑛车辆顶班,严禁病车行驶。

第五章驾驶员的工作与纪律

第十一条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矩规章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熟悉道路货运规章制度、车况路况,以及驾驶员职业道德要求和标准。

第十二条调配服从车队负责人的临时调度,认真做好出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正点安全运行,不得脱班误点。

第十三条不得利用教育工作之便谋私,不得私带旅客和货物。

第十四条主动与上级自己人员商洽工作事宜。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公司目前决定,无条件接受车队管理。

第十六条注重个人仪表,爱护车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敢于与车匪路霸敢于等不良现象作斗争。

第十七条驾驶员应当注重驾控意识。

第十八条驾驶员必须服从法律法规,确保安全出行,不断提高自身的技能,爱护车辆,降低运输成本,增加出车率,并做好当天的行车原始记录。

第十九条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严禁搭乘其他无关人员,空车返回时货箱内严禁载人,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

第二十条严禁将所驾驶的车辆借给他人驾驶,严禁驾驶带病的车辆,严禁结构中任意发生改变和取消车辆的结构及设施。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所驾驶的车辆发生伤人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先报警和报车队负责人,在事故现场做好标记,并立即抢救伤者,然后等待机会交警现场处理。

运输车队的管理制度5

一、司机管理制度

1、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车安全,严禁酒后驾车,以良好的精神状态上岗服务。

2、司机要文明驾驶,不准开危险车、斗气车,不准疲劳驾驶。

3、司机要按照时间先后顺序送货,保证产品送达顺利,未经顾客同意不得延时送货。如有返货任务司机需与售后部门明确返货物明细。

4、提货装车,司机必须清点数量,保证装车、卸车过程中数量准确无误,保证产品运输途中的安全。

5、司机要认真保养车辆,车内卫生至少每2天打扫一次,经常检查车况,清除事故隐患。

6、由于司机个人的原因受到交通罚款由当事人承担,工厂原因除外。

7、出车在外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放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8、出车执行任务,遇到特殊情况不能返回时,应及时通知调度并说明原因。

9、司机保证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一定要证件齐全、有效。

10、司机出车时,电话必须保持开通,以便调度随时与之取得联系,安排工作。若有拒接、停机、关机、没电现象,当月第一次予以警告处分,第二次出现免去当月话费补助。

11、工厂车辆运输由工厂统一安排。司机应服从车队管理和调度,不得无故拒绝出车。司机一律凭派车单出车,不得私自出车。

12、肇事后经鉴定应负肇事责任者,及时报122、保险公司,按其肇事的性质与赔偿金额予以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

13、肇事后经法院判处负有刑事责任者,工厂予以辞退,从判决之日起升效。

14、肇事后畏罪潜逃者,除法院机关法办外,公司予以开除。

二、装卸工管理制度

1、送货工对待客户必须使用礼貌用语,到客户家必须穿好鞋套,经客户允许后方可进入,将产品放到客户指定的’地点并清点好数量。严禁在楼道内嬉戏打闹、大声喧哗,严禁顶撞客户。

2、送货工在装卸产品过程中要避免磕碰,严禁野蛮装卸,否则负赔偿责任。

3、提倡一切以团队利益为主,出车送货时,送货工一律无条件的服从司机的安排,在保证正常运输任务外,应及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三、其他管理规定

1、所有车队人员工作时间严禁喝酒。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厂籍。

2、全体车队人员应着装整洁、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周到热情,及时反馈客户的意见与要求,全力配合调度做好日常工作,做到优质服务。

3、应严格遵守时间,不得迟到或早退,严禁下线办私事。如有要事应提前2天请假,以便部门妥善安排。

4、对调度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发牢骚、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跟车)。违者开除厂籍。

注:除特殊标明外,违反本管理规定一条,一次最低罚款10元。严重者开除厂籍。

运输车队的管理制度6

第一章公司概况

深圳市乔元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二零零陆年四月廿四日,注册资金为50万元,经营范围是塑胶五金模具的技术开发、生产加工、销售、上门维修,化工原料、化工产品购销,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定代表人是谭富华,深圳市乔元星科技有限公司已购置1辆厢式货车,驾驶员1名:唐小燕。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谭小军,职务:经理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政府分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度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第二负责人胡佳,职务主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现场能力。

(三)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为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一、货物装载

(一)货物要堆码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二)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三)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一)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二)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一)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二)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三)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四)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第四章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讯速报告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进保护好现场。

二、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它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相关负责人。

四、对肇事驾驶员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等处理。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二、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三、定时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四、定期抽检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五、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第六章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一)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二)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三)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四)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一)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二)定期做好车辆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操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固、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车辆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运输车队的管理制度7

一、特殊车辆运输管理规定

1、各单位运送大件时,必须由分管矿长牵头制定《特殊车辆运送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并在矿调度会上提出申请、审批后方可实施。

2、《特殊车辆运送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必须由技术科组织相关人员对大件车辆尺寸及所载重量、装载车辆的选型、车辆装载重心及沿途轨道、道岔、环境、绞车等进行校核。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导装车、沿途运输和卸车,确保特殊车辆在运送过程中技术措施在落实上得到保障。

3、运送大件期间所在单位必须派副职以上干部进行现场跟班,负责沿途《特殊车辆运送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驻矿安监处派员负责监督沿途运送大件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特殊车辆在运送过程中安全措施在落实上得到保障。

4、《特殊车辆运送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贯彻到每一名参与作业人员,并有贯彻记录和签字备案。

5、运送大件前必须对沿途所经路线(包括副井、平巷、斜巷)运输设备和所用的安全设施进行安全确认,合格后方可实施。

6、首次运送的大件,应使用模型在运输线路上预先试送,确保线路畅通。

7、运送大件所用的车辆必须由施工安全负责人详细检查,确认车辆各部完好,连接、缓冲和闭锁装置可靠后方可进行装车。装车后,必须对大件车的.实际长、宽、高、重心确认无误后方可运送。

8、副井上下口、平巷、斜巷(各车场)必须在显要位置悬挂运送大件的长、宽、高、重等最大数据。

9、每次运送大件,车辆上都必须配备复轨器,以备随时使用。

10、其它规定祥见朱煤机[20xx]8号文件。

二、斜巷内装卸车管理规定

1、斜巷内原则上禁止装卸物料,如必须装卸时,应有经审批过的施工措施。

2、装卸车前,应仔细检查矿车、特殊车辆及周围环境状况,确认完毕后,方可按施工措施施工。

3、在斜巷内装车、卸车时,必须将车停稳,司机必须手不离制动闸把,集中精力,注意观察。同时停止电机运转。

4、装卸前,必须在车辆的下方装一道简易阻车器,并用十字撑打牢固定住车辆(加长车辆另附稳车措施),语音信号必须沿至装卸点。

5、装卸时,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的安全情况,起吊时找正重心,固定牢固,防止物料旋转、摆动、脱落伤及人员。

6、施工时,跟带班及施工负责人必须在现场,除操作人员外,其余人员应躲避在安全地点。

7、起吊时,施工人员必须处在安全位置操作,严禁强行违规操作。

运输车队的管理制度8

为了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维修的管理,减少车辆的维修费用,有效地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更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化品运输车辆实行定人、定车

为加强危化品运输车队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安全运行,公司对危化品运输车队实行定人、定车制度。即每辆车原则上配备1名驾驶员,1名押运员。另配备机动驾驶员和押运员,当主驾驶员和押运员遇休班或其他情况无法出车时由机动人员负责车辆运行。

1、车辆运行、车辆年审、保险及罐体检验、车辆随车手续、随车工具、随车防爆手机等由当班驾驶员主要负责,装卸车操作及数据管理由当班押运员主要负责,人员变更时以上项目一并交接。

2、遇以下情况,不按信号灯指示行驶及不按车道指向行驶和超速行驶由当班驾驶员全部承担扣分及罚款的处理,其余由公司承担。所有罚单在开具15日内由被处罚人到交警部门处理完毕并缴纳罚款,再按审批流程报销。

3、车辆除常规保养和部件老化更换及非人为原因损坏由公司承担费用,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坏维修由定车或当班驾驶员承担。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车辆维修和部件更换必须去公司指定汽修厂处理。

4、驾驶员以车辆管理及操作为主,押运员以装卸车操作及数据记录手续为主,二者共同协作,一方出现工作失误另一方有义务提醒,否则负次要责任。若产生工作失误需记录在案,轻则给予警告,重则扣除相应绩效分数,因重大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公司利益损害的,予以辞退处理。

5、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应待人和气、搞好团结,相互之间不得拨弄是非,维护车队团结,维护车队集体利益。

二、危化品运输车辆维修管理

1、适用于公司所有危化品运输车辆维修管理的相关工作。

2、应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中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进行维护、检测、使用和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即每辆车固定驾驶员并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车辆每行驶5000到6000公里进行一次保养。

3、车辆固定驾驶员负责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报车队队长并进行自修。若车辆故障自行无法修复,应及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详细说明维修的项目和损坏原因,经车队队长和车队负责人审核,再进行修理。

4、所有维修车辆均送至公司指定维修单位进行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5、当车辆存在较大项目维修时,驾驶员和车队队长要加强监督,避免发生超项目、范围修理,若发生此行为时应及时反馈,并与承修单位协商。

6、车辆维修完成后,驾驶员及车队队长需对车辆维修结果进行验收签字并索要车辆修理详细项目清单,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批。

7、司机必须将车辆维修中替换下的车辆零配件带回公司,由车队队长清点后登记入库、统一保管。若进行处理或再利用时,经履行有关手续,经领导审批后办理。

8、车辆发生如下情况,突发性车辆故障造成车辆无法行驶的和严重影响车辆行车安全的故障。可按照审批流程电话向相关审批人员沟通同意后,首先进行维修,事后必须补办完善相关手续。

三、车辆全时定位系统的应用与管理

为规范危化品运输车辆运行与管理,对车辆进行实时的跟踪定位与车辆运行状态的监督。提高效率,对车辆位置、状态等信息实时更新与调度中心建立最快的信息通道,确保调度中心制定最佳的调度方案,达到科学调度、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对车辆行车速度,路线,疲劳驾驶,以及紧急求助等各种安全问题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人身与财产更安全。

1、GPS监控平台信息发送由GPS监控员负责,严禁他人乱动。

2、监控管理平台对监控车辆发现超速违规、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非法停车等行为,GPS监控员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并纠正违章车辆,并做好记录。

3、确保运行中车辆在线情况,如有不在线现象,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保证车辆上线。

4、驾驶人员不得自行断开GPS车载终端电源,确因车辆检修等有断开电源的,要及时告知各级主管并做记录备查,车辆送修后取车时应对GPS设备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应由修理厂予以恢复。

5、驾驶人员应通过培训教育学会正确使用GPS车载终端系统,接受公司监控平台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对车载终端日常维护工作,发现车载终端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向公司有关管理人员报告,及时进行维护,且不得拒绝维护人员对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6、确保GPS车载系统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严禁人为关闭车载终端或屏蔽卫星定位信号(如拔线,灌水、遮拦接收天线等),私自改接电源、变更车载终端的使用性质和结构。

7、自觉接受管理平台的监控,对车载终端或监控管理平台发送的警示、纠正违法违规行为通讯信息时,必须立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车辆按照有关规定正常运行。

8、SIM卡是GPS车载系统的信息传阅载体,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出另作他用。

9、操作GPS车辆定位系统应注意行车安全。

10、驾驶员必须在车辆出车前应仔细检查GPS车载设备,保证在行驶过程中GPS车载系统工作正常。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运输车队的管理制度9

第一章装载

第一条车辆必须按信号进出铲位,瞭望清楚,要按照规程进出工作面,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违者罚款50.00元。

第二条如有铲斗,大块砸车等情况,及地汇报调度及值班区长,如汇报不及时或不汇报视情节给予处罚。若发现上护板有大块必须及时处理,否则出现后果视情节予以处罚。

第三条装车时不许离开驾驶室,不许将头或身体其它部位伸出窗外,违者罚款50.00元。

第四条凡是汽车没有装满,扫道工又没给发车信号,私自跑车的驾驶员,一次罚款100.00元,扣除产量,二次下岗。

第五条车辆待装时,不准驾驶员及车辆到电铲回转半径以内或大帮下面及大帮边缘停留违者罚款100.00元;造成车辆损失的驾驶员进行下岗学习并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

第二章运行

第六条驾驶员上车前,必须对所驾驶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发车,否则因漏检而造成的事故,对驾驶员从严处理。

第七条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一次罚款100.00元。

第八条严格执行定车、定岗制度,严禁非驾驶人员动车,不得私自换乘,混岗作业,违者罚款100.00元。

第九条严禁酒后驾车,发现班前或班中饮酒者,不安排工作,并罚款500.00元。

第十条车辆必须按生产指挥人员,调度室安排的指定路线运行,不得私自改变行驶路线,未按安排运行或不服从指挥,串区、串铲的,扣除期间产量,并罚款100.00元。

第十一条运行的汽车在行驶当中,必须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50-100米)如遇有大雨、大雾或浓烈烟雾灰尘及冰雪路面等情况,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且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违者罚款300.00元。

第十二条车辆挂帮造成前轮起来,罚款500元。

第十三条会车时必须根据路段情况和交通规则各行其道正常行驶,严禁在路面狭窄或弯道处会车,否则出现后果从重处罚。

第十四条生产车驾驶室内严禁乘座其他人员,特殊情况需经调度及值班区长同意批准,违者罚款50.00元。车斗或机器盖板、踏板上不得乘人,违者罚款200.00元。

第十五条经检查凡制动、灯光、转向等装置不全、无效等,不得投入运行,违者按有关规定予以罚款100.00元。

第十六条凡因驾驶员操作失误造成事故,无严重后果离岗学习,造成重大事故,由安监处及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七条在任何情况下,汽车都不得压电缆、水沟及安全设施,违者按有关规定予以罚款100.00元的处罚。

第十八条严禁坡道停车,特殊情况必须停车需将前后轮掩好,并采取切实可靠措施,否则一次罚款100.00元。

第十九条同种车辆严禁超车,异种车辆超车时,必须在前车让车后,方可超车,夜间会车时应相距150米时,互闭远光灯,使用近光灯,违者罚款100.00元。如强超、强会从重处理。

第二十条车辆运行过程中,在通过新铺火烧岩路段,必须减速慢行,以减少冲击力,待压实后再正常行驶,违者出现扎轮胎的现象,轮胎使用不足一个月,罚车组300.00元。不足二个月,罚车组200.00元。

第二十一条车辆在通过烟区运行时,为确保行车安全,司机必须加强瞭望,减速慢行,鸣喇叭或打开灯光,违者罚款100.00元,造成后果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生产车辆在没有值班区长、调度室安排情况下,不允许从事杂作业,违者罚款200.00元。

第二十三条车辆在经过交叉路口时,必须减速慢行,加强瞭望,如不减速,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第二十四条道路上有大块,应及时处理或汇报有关领导,在大块上辗轧者,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第二十五条车辆在运煤期间,必须保管好运输单,如有丢失,一张罚款50.00元。

第二十六条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司机必须在交班前一、二趟时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尤其其对轮胎气压的检查,如出现检查不到位,交接不清,出现接班后生产中途回库补充气,一次对交班司机罚款100.00元。

第二十七条白班下班时,三点三十分之前不准停车等待交接,四点班下班交班时,十一点三十分之前禁止停车等待交接,违者罚款50.00元。

第二十八条接班司机在交接过程中要认真检查各种液面的位置和燃气压力(早交接时间)。如出现在生产过程中或其它交接班时间回库补油或补气者,一次罚款100.00元。

第二十九条交接班过程中,接班人员未到,交接人员提前停车待交,一次对交班司机给予罚款50元的处罚,如车辆有故障需及时汇报调度室和相关领导。

第三十条在日常保养及运行中,司机及维修工必须对车辆进行周密、细致的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处理,如因检查不到位,责任心不强,造成后果视情节严肃处理。

第三十一条车辆在生产过程中,严禁在车斗内带货往返运行,带货量少的发现一次罚款100.00元,整车满载往返运行发现后立即下岗。

第三十二条车辆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故障行走困难时,需立即停车,拉紧手制动,停在坡道或有危险路段需将前后轮掩好后,立即向值班区长报告。否则给予罚款100.00元的处罚。

第三十三条驾驶员应当如实回答有关人员的询问,如出现反映情况不准确,弄虚作假的行为,造成影响的车辆故障检修的视情节予以处罚。

第三十四条故障车辆能在原地处理的,不许回库处理,需开回修理的,要向调度室报告,夜间需向值班领导报告,请示指导处理,不允许私自拖拉故障车辆。如私自拖拉故障车辆给予罚款100.00元的处罚。

第三十五条车辆磨合或运行期间,确属司机责任心不强造成高温、抱瓦、支胳膊等事故一律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罚,并视情节给予赔偿或下岗处理。

第三十六条车辆出现故障不能运行的,必须由本车司机进行看护,违者给予50.00罚款。冬季运行,看车或因放水不净而引起冻坏部件,按损失部件金额,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十七条车辆夜间运行时,遇到强光眩目看不清前方道路时,要立即停车。等对方车辆会车后,且看清前方道路时方可正常行使。

第三十八条在运行过程中,加强对车辆各部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或隐患,如出现检查不到位,造成后果的,追究当班司机责任。

第三十九条驾驶员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详细记录当班车辆运行情况,故障情况等,不得有空项。否则每处空项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罚。

第四十条在生产过程中,驾驶员严禁在班中睡觉或消极怠工有违反者,时间在半小时内的罚款50.00元,一小时以上(含1小时)罚款100.00元。

第四十一条参与冬季运煤的车辆,收车后司机必须对车辆的各部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排除故障,为第二天的生产做好准备。

第四十二条运行路线挡土墙高度、陡坡、急弯处的挡土墙高度应为1.5米以上,宽度3米以上,如不符合上述标准,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由值班区长及安全办人员协调建立。

第四十三条生产运行中的车辆不许开车门行使、违者一次罚款50.00元。

第四十四条在其他车辆出现事故或有隐患时,能够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制止的给于奖励

第四十五条运行车辆轮胎缺气,经检查气压不足规定压力,发现一次对当班司机给予罚款200.00元的处罚。如发现不能及时处理,坚持作业,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造成后果加重处罚。

第四十六条凡因驾驶员责任心不强,造成轮胎损坏报废,对责任人按轮胎价格的百分之十至二十赔偿。

第四十七条车辆在停止状态下,没有技术人员,修理工试车指令的情况下,发动机转数不得超过1500转,否则发现一次对司机给予罚款100.00元处罚。

第四十八条天然气车辆驾驶员必须时刻注意观察燃气表的压力,及时进行补充燃气,如因补气不及时造成车辆停车或因气罐压力过低不能补气的,给予罚款500.00元的处罚。

第四十九条凡司机私自向散热器中添加非净化水或未加防腐剂者,发现一次给予罚款100.00元。

第五十条车辆缺水时修理工提供非净化水或未加防腐剂的对提供水的修理工给予罚款50.00元的处罚,如司机知道不加制止,对司机给予同等处罚。

第五十一条在检查中发现车辆散热器中缺水或防冻液,每次补加水不超过半桶为正常(以10公斤桶为标准),补水半桶至一桶(不含半桶)对司机给予罚款50.00元的处罚,超过一桶罚款200.00元,超过两桶属严重缺水未造成后果,罚款500.00元,造成后果对责任人按损失程度,对照责任状处罚。

第五十二条车辆运行中,如出现水箱或水管爆裂、漏水,必须原地待命,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原地处理,如司机私自开回,未造成后果的罚款100.00元,造成后果按责任状处罚。

第五十三条车辆在无爆裂、漏水现象缺水时需及时检查发动机、变速箱油色、油面,如因检查不到位,未造成后果的罚款100.00元,造成后果,根据损失情况对照责任状进行处罚。

第五十四条在运行过程中,因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脱线、误车的必须及时向当班有关领导汇报,并给予罚款50.00元的处罚,对隐瞒不报和私自救援增大救援难度者给予罚款100元以上处罚,如造成事故视情节及损失情况从重处罚。

第五十五条依据燃气车辆操作规程在生产运行中,直线行驶的生产车辆不得超过30公里每小时,如果测速在30至50公里的范围之内,对本车司机给于警告、批评教育,如果测速在45公里每小时之间,对本车司机给予罚款500.00元的处罚,超过50公里每小时,对本车司机给予下岗处理。

第五十六条运行车辆通过弯道、泥泞路段、窄路段、冰雪路段及在雨、雾、雪天运行时,必须按交通安全法和限速标志规定的车速运行,否则按超速处理。每发现一次对司机给予罚款300.00元罚款,超速幅度较大者从重处理直至下岗学习。

第五十七条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司机严禁拨打手机和听mp3。如果必须拨打手机必须选择安全路段停车接打,否则,每发现一次对司机罚款200.00元。

第五十八条发现发动机进气管道内有灰尘,司机必须及时擦试,并上报有关领导查明原因。

第五十九条然气车在加气过程中要按区里指定路线行驶,如有违规对驾驶员罚款200元,并且要在加气前后向调度和值班区长汇报,同时要认真填写先关记录,违者罚款20元。

第六十条如果发动机因吸入大量灰尘而造成发动机无力,并造成经济损失的,对车组罚款1200.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六十一条如果发动机因吸入灰尘,造成发动机没到检修期而提前检修的,则取消年末责任状兑现奖的资格。

第六十二条对驾驶员、维修工,未按规程规定作业,一次的进行教育,有关方面将做好记录,二次离岗学习,三次调离原岗位

第六十三条及时回斗,不得在斗没有恢复原位的情况下行驶,一经查出对司机给予扣除当月绩效奖50.00元的处罚,出现后果加倍处罚。

第六十四条没有特殊情况车辆严禁在验收房停留,否则罚款50.00元,特殊情况不得超过十分钟,如发现有消极怠者立即下岗。

第六十五条生产过程中,驾驶员严禁向验收人员索要产量,如果发现此类行为,经过调查属实的扣除索要到的产量同时罚款200.00元。

第六十六条、司机在交接班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如发生因责任心不强、交接班不严格将车辆交给饮酒司机,未造成后果的对交班司机给予下岗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如造成事故的从重处罚。

第六十七条、生产运行过程中,司机严禁私自到外委单位的电铲生产运行,如有违反扣除当班所有产量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排弃

第六十八条严格执行土场排弃规程,服从有关领导及土场专职指挥人员的指挥。

第六十九条土场排弃土档高度应在轮胎半径以上,宽度为1.5米以上(指岩石、土所形成的土挡),车辆可平行缓慢倒至土挡内边缘排弃,或以里轮与土挡边缘为先切入点,外轮与土挡边缘保持一定距离,使后轮直线与土挡直线形成安全三角区,防止后视外侧不清造成失误。

第七十条严禁车辆在土场倒向排弃面或倒向有危险的路段时猛冲及高速行驶,违者一次罚款200.00元并予以教育,二次离岗学习。

第七十一条土场排弃土挡高度和宽度、强度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情况下,车辆不准靠近土挡排弃,需距土挡三米以外卸货,违者一次罚款200.00元,并予以教育,二次离岗学习。

第七十二条发现土场边缘出现危险裂痕、易滑坡裂痕等迹象时,车辆在距裂痕处三米以外卸货,违者一次罚款200.00元,二次离岗学习。

第七十三条土场土挡为沙子、沙拌土、泥土等松散货物堆积的,禁止车辆靠近边缘排弃,需距边缘三米以外卸货。

第七十四条倒车时若遇有障碍,需下车查看后情况,末了解情况不允许盲目倒车。

第七十五条货台货物翻尽后,若后面有货物堆在货台上,应先提车辆,待货物与货台分离后,再把举升开关置于回位位置,防止货台猛在下落,使车辆剧震受操作。

第七十六条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卸货后,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在支起的货台下检查车辆。

第四章救援

第七十七条露天采区运输生产经常需要牵引陷入坑中或有故障车辆,必须设专用牵引绳和牵引杠。

第七十八条牵引绳必须插结,不过性,无拉伤痕迹,完全能承受被牵引车辆的牵引力。

第七十九条必须配备与牵引绳相应的牵引销,牵引销要有锁止装置,做到安全可靠。

第八十三条打误的车辆需要牵引时,由值班领导与代班区长组织进行。

第八十四条转向不灵的车辆不许被牵引,需移至不防碍其它车辆通行并且安全的路段进行修理。

第八十五条牵引制动失效或制动不灵的车辆需用硬牵引杠,特殊路段需用专用引绳由队长以上领导指挥,由专人做好前、后轮掩车准备工作,并设有付牵引绳的情况下进行。

第八十六条车辆在坑内牵引过程中,其它车辆不许超越,反向行驶的车辆应提前避让,同向行驶的车辆必须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第八十七条被牵引的车辆需由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操作,牵引车辆必须选择车况好的车辆,由驾驶素质过硬的驾驶员操作。

第八十八条在救援过程中,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指挥人员须坚决按照救援要求进行指挥。

第八十九条在救援过程中出现疑难问题,特殊情况在没有切实可行安全保证的前提下,应逐级汇报各级领导,请上级有关部门决定。

第九十条各队必须自备牵引绳一根,由队长负责管理使用,如因牵引绳影响救援的罚队长300.00元,不能使用的牵引绳必须及时反旧更新。.

第五章维修

第九十一条车辆检查、检修需支起货台时,首先检查车辆上方有无各种线路,若有禁止支起货台。

第九十二条车辆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如擅自处理造成后果或有可能造成后果的视情节严肃处理。

第九十三条凡涉及电脑和相关电器故障,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必须经技术人员相关人员制定出可行的处理方案后方可处理,如擅自处理者视情节处理。

第九十四条电焊工在焊接车辆时必须遵照规程及时将电脑线、发电机接地线摘除后方可施焊,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00元,如造成后果视情节严肃处理。

第九十五条回库修理带货未卸在指定地点的,清理货物费用由司机支付并予以罚款50.00元。

第九十六条车辆在检修或大修期间,车辆及车辆附近卫生由司机负责打扫,维修场地卫生由修理工负责打扫,如卫生检查不合格,对车组或修理组罚款50.00元,包车组长及修理负责人,从重处罚。

第九十七条车辆在维修过程中,司机必须做好修理质量的监督及他各部的检查工作,如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或遗漏故障的现象,造成后果的,需追究参与修理的本车司机责任,给予罚款100.00元的处罚。

第九十八条检查、检修车辆支起货台时必须将两侧别销插靠并锁止,如不别或别一侧对责任人给予罚款100.00元的处罚。

第九十九条车辆一侧轮胎拆除后,严禁只用一个千斤顶支撑,必须用木方、钢圈等顶垫牢靠否则对责任人给予罚款100.00元的处罚。

第一百条实施风电焊机作业时,没有设专用灭火器,专人进行监护,并未按区规定处理焊点及场地对责任人(包括焊工、司机)给予罚款200.00元的处罚。

第一百零一条在厂房内外或生产现场抢修车辆时,必须将故障前后轮掩靠,以防溜车。如有违反对责任人给予罚款100.00元的处罚。

第一百零二条修理队长或修理组长在安排修程的同时,必须设专人负责修理过程中的安全监护工作,如发现不落实责任设计专人负责,对安排修程的队长或组长给予罚款100.00元罚款,造成后果按照责任从重处理。

第一百零三条在修理过程中如设定的监护人不负责罚款100.00元,对监护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对监护人视危害程序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一百零四条、库内严禁用明火,如必须动用明火时,须经安全办同意,并设有专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违者罚款100-200元

第一百零五条库内严禁停放自行车、摩托车、如有违者,罚款50–100元

第一百零六条库内的防火设施不许随意乱动或损坏,防火沙箱不的倒空或它用,车辆灭火器必须保持有效,如有违反严肃处理。

第一百零七条轮胎夹大块必须及时处理,如因处理不及时造成轮胎损坏的,对责任人给予罚款200.00元的处罚。

第一百零八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车辆附近吸烟或动用明火,如必须使用明火检修(包括风、电焊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火灾及爆炸事故的发生。如有违反未造成后果的给予罚款200.00元的处罚,造成后果的由上级部门处理。

第一百零九条司机必须选择具备通行条件的道路运行,如出现司机强行通过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路段,导致车辆(然气管路等零部件)损坏的给予罚款300.00元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视情节从重处理。

第一百一十条然气车辆在加气站造成设备设施损坏,对驾驶员罚款300元,并包赔损失由先关部门处理。

运输车队的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完善商品配送,加强配送环节管理,提高配送效率,使公司的配送环节高效、快捷、灵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

安全行驶、提高效能、注重配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品尚公司市场部、品尚事业部之相关人员

第二章、细则

第四条、配送车管理

一、物流车辆上班期间由物流中心仓库主管进行调配、指挥,主要责任是对公司的各分店商品进、退、换货进行运输。

二、每天9点前或仓库主管要求的时间,司机必须准时出车,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物流中心仓库主管说明原因。

三、物流司机必须对物流中心仓出的货核单清点签字,如有误直接指出改单。如未提出所造成的.损失由物流司机负责。

四、物流司机到达各分店,所有的货由物流司机搬运到店门口,由店内员工清点签字。对于退换回物流仓的货物物流司机按《退货单》清点签字装上车。所有的商品必须做到帐单相符,对于签出字途中的货物短少由物流司机负责赔偿配送车辆安全规章制度配送车辆安全规章制度。

五、物流司机从分店退换货回送仓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检查司机送达的货单是否相符,核对无误签字方可入库签字后造成的短缺由物流中心仓负责赔偿。

六、配送车在运转过程中如果有发生车辆异常或出现车祸,不能行驶,则司机需要立刻通知市场部经理车辆情况,并立刻进行后续处理,争取车辆能提早投入使用。

七、司机驾驶车辆时,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开车时应该全神贯注,不可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驾驶车辆时,不可以做同其他人聊天或接电话等不利于安全驾驶的的活动。如果在工作中出现违章等所产生的费用,公司与司机各承担50%的费用。

八、司机负责拟订车辆的维护、保养,维修的年度计划,按计划的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维修。在进行前应该通知经理,经理同意后方可在公司指定的维修点进行。在维修、保养维护中的费用报经理审核,副总签报。

九、司机每日行驶前必须检查外观、油漆、玻璃、车灯、水箱、刹车系统、轮胎、水、油、皮带等是否有损坏或刮伤,如果发现第一时间通知经理,到现场核对检查。如果有影响安全的异常,则必须安全隐患排除后方可行使。

十、车辆在不使用时,应该放置在公司行政办公区或指定的放置位置安全存放,以免不必要的损失。司机下班后,如无公司批准,严禁用公车办私事,发现有此种情况,由经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直至开除,如果在此期间车辆有损坏、违规等事情发生,则造成的损失由司机全部负责(上班期间如果公车私用造成的损失也是由司机全权负责)。

第三章、附则

第五条、制度的批准、修定与解释权

一、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实施;

二、本制度可根据公司经营及管理要求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审批权归公司总经理;

三、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总经办;

四、新版本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旧版本同时废止。

运输车队的管理制度11

为进一步规范车队管理,确保配送过程安全、及时、准确,明确司乘人员勤务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车队管理由采购部经理全面负责,其对车队工作享有指导、支配、考核、奖惩等权利,并对车队人员享有任命和罢免的权利。

二、采购部经理根据生产订单组织货源,依据养鸡户实际情况,合理组织饲料配送,同时结合蛋源因素,制定科学的行车线路,力争满载行使,并对配送过程实施有效监管。蛋源充足,配送车返程空载罚款25元/次,配送饲料不足载罚款25元/次。

三、采购部经理根据车队车辆运行情况,决定修车、加油、检车、保险等事项,指定维修、加油地点。并督促司乘人员及时报销出车、修车、加油等费用。配送车辆必须保证随时检查、保养,保持车况良好运行。

四、除超载外,司机违反交通法规的处罚款自行承担。因操作不当、行车肇事等原因对配送车辆造成损坏的,司机承担30%的维修费用。

五、司乘人员必须认真详细填写行车记录,准确落实各项行车数据,有效辅助空箱管控,以备月底奖惩措施的落实。

六、司乘人员采购鸡蛋时,除表面直观检验外,还要对每户的’鸡蛋进行抽样检查,保证每箱的重量和质量标准。

七、运输鸡蛋时中速行驶,防止路面不平造成破损和丢失。如因驾驶不当造成鸡蛋破损,由司机承担30%的损失。

八、司乘人员必须协助生产车间人员做好原料蛋入库、成品蛋出库的清点验收工作和装卸车工作,必须共同检斤、对单和质量抽检,保证当天报账结算。同时保证每天对空箱数量进行核对。及时查补差额,如确定丢失,则必须责令责任人按空箱成本进行赔偿。

九、采购部经理全面负责车队人员管理,包括司机、装卸工的考勤签到、就餐安排、住宿管理等。住宿的司乘人员必须遵守寝室纪律,除执行工作晚归外,必须在21:30分之前归寝熄灯休息,以免影响他人休息,未按时归寝熄灯的,每次罚款10元。

十、司乘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养殖户的礼金、礼品;不得将配送车辆开回家;不得从养殖户家购买鸡蛋。否则,一经查实,即处以50元/次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直接予以开除处理,并不予结算任何薪资待遇。

十一、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增添饲料新品,以增加公司利润来源提升单品利润点。并且将根据新品不同特点,给予司乘人员开户和配送奖励,具体奖励方式公司将及时出台规定。

十二、每月月底结账日,公司将根据每辆配货车辆的行车里程、送货数量、配货时长、原料蛋运输破损控制、耗油量控制、修车费用控制等,给予司乘人员现金奖励。奖励以车为单位,奖金额度为150元—600元。

运输车队的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规范车队管理,明确驾驶员岗位职责,确保车队有序运行。

二、原则

两人一车x根据实际情况调整x谁的车谁管理,谁违章谁负责,谁出事故谁承担,绩效考核,按制度奖罚。

二、出车收车

1、驾驶员出车前须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检查车辆的水、电、油等,确认车辆安全正常方可出车。

2、收车后,驾驶员须对车辆进行卫生清理和检查。

四、行车登记

1、驾驶员每次出车须严格做好行车登记,认真填写《行车记录表》。

2、主管领导每月对行车记录进行核查整理并统计存档。

五、车辆管理

1、车辆实施统一管理,统一调整,以达到资共享减少费用,提高运输能力。

2、车辆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车队负责统一审核,并统计。

3、车辆实施定车定人管理,利于对车辆技术状况的掌控,确保行车安全。

4、车辆必须按规定地点停放,排列整齐有序,车内外保持干净整洁,随车工具齐全完好。

六、车辆维修及保养

1、驾驶员对分管车辆要经常进行例行检查,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进行检查,以便及时排除故障。

2、车辆实行计划保养和平时保养相结合,每季进行一次维护保养x润滑、紧固、检查、调整为中心x由驾驶员自行完成,车队队长技术指导。

3、车辆维修,原则上由驾驶员自行修理,确不能维修的,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送指定维修厂修理。

4、车辆维修须由主管领导陪同方可进行。

七、油料与配件管理

1、车辆加油统一到公司油库加油,并办好相关手续,原则上不允许到其它地点加油,特殊情况除外。

2、驾驶员要求更换车辆零配件或润滑油等易耗品须由车队队长审核同意方可。

八、安全检查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与经营、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保证运输任务的完成。

2、车队队长不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杜绝带病行车,确保行车安全。

3、实施安全奖励和处罚xx给予相应的`安全补贴或奖励,如发生安全行车事故,按责任轻重,损失大小进行处罚。

九、车辆违章

1、驾驶员违章行车处罚由驾驶员负责。

2、驾驶员违章处罚由驾驶员每月底检查一次违章情况并处理,若一月内没有进行处理,公司有权从当月工资内扣除违章罚款金额。

3、驾驶员每月违章超过三次x含三次x以上者,予以辞退,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十、安全事故

1、驾驶员在行车中须对车辆安全负责。

2、驾驶员每月发生车辆刮蹭等轻微安全事故三次以上者,或全年发生十次以上者予以辞退,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十一、奖励与处罚

1、安全行车驾驶员按给予xx奖励

2、安全事故按责任轻重损失大小每次进行处罚,损失在一万x含x以下事故,驾驶员承担50,一万至五万元x含)承担40,五万至十万x含x承担30,损失在十万元以上者,予以辞退,劳动合同终止

3、损失标准由交警部门或主管领导确认后驾驶员应承担的责任大小和直接损失费用,扣除保险部门或对方赔偿金额之后的损失金额大小

运输车队的管理制度13

一、搅拌站对混凝土运输车管理职责

1、混凝土运输车必须配备持有B2以上货车驾驶证的司机,要求三年以上驾驶经验,并持有货运从业资格证(有开过翻斗车和罐车的司机优先录用)。

2、加强混凝土运输车管理和使用,建立运输车各种台帐,即《混凝土运输车运转交接班记录》、《内部维护保养记录》。车队按月把各种记录审核存档。

二、混凝土运输车维护保养要求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作为运输用汽车,在维护和修理方面必须执行“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维护和修理制度。在日常维护方面,混凝土搅拌运输车除应按常规对汽车发动机、底盘等部位进行维护外,还必须做好以下维护工作。

1、清洗混凝土贮罐

(搅拌筒)及进出料口由于混凝土会在短时间内凝固成硬块,且对钢材和油漆有一定的腐蚀性,所以每次罐车使用完毕后使用混凝土贮罐后,必须清洗贮罐及进出料口上除粘结的混凝土,清洗工作每日必须认真进行具体如下:

(1)每次装料前用水冲洗进料口,使进料口在装料时保持湿润;

(2)在装料的同时向随车自带的清洗用水水箱中注满水;

(3)装料后冲洗进料口,洗净进料口附近残留的混凝土;

(4)卸料后,及时返回搅拌站,冲洗出料槽。如果中途暂停时间要超过半小时,可向混凝土贮罐内加清洗用水30—40进行清洗,下次装料前切记放掉混凝土贮罐内的污水。司机要改变无论工作途中暂停多长时间,到下班才进行清洗的’不良习惯,避免贮罐内混凝土越积越多,最后不得不采用机械清理,造成停用,影响生产。

(5)每天混凝土运输完毕,操作人员必须彻底清洗干净罐内和整车外部。保证不粘有水泥及混凝土结块。

2、运输车专职司机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各润滑部位润滑油加注到位

(1)随时检查紧固水泥罐体支座与汽车底盘架连接。

(2)随时检查液压传动系统是否正常。液压系统是最重要、最精密的工作部件,对它的使用和维护尤其重要,司驾人员必须了解液压传动系统工作原理,严格按照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操作,按要求及时对液压油和辅助装置(主要是滤清器)进行更换,使用性能参数符合要求的液压油,绝对不能使用已经使用过的液压油。加入的液压油要保证质量、不能参杂其他物质,使用中注意观察液压系统的工作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停车检查,达到液压系统高效的、无故障的工作。

(3)随时检查机械传动部分,保证正常运转。一是注意向托轮的轴承内加注润滑脂,同时应注意锁紧螺母有无松动,要及时紧固并随时检查;二是注意及时向传动轴加注润滑脂。避免十字轴内滚针干摩擦,使滚针脱落造成十字轴报废,甚至造成整根传动轴的报废。

(4)每周至少清理一次空气滤清器,随时检查电瓶电解液是否充足,接线端子是否紧固。

(5)液压油必须用合格的液压油,严禁不同制造厂家或不同牌号的油液相混。每工作1000小时或一年更换一次液压油(取其中时间短者)。减速机润滑油,同样必须用合格的规定的润滑油,严禁不同制造厂家或不同牌号的油液相混。每工作1500小时或六个月(取其中时间短者)。上述两条换油时间不包括新车使用规定。

三、奖惩措施

1、每天工作完毕后洗净粘附在运输车混凝土贮罐及进出料口上的混凝土,包括其它部位粘附的混凝土,一次不清理处罚该车司机50元;由于罐车每天不及时清理或清理不干净造成大面积累计粘有水泥及混凝土结块,无论时间长短发现一次处罚该车司机100元,产生的清理人工费由该车司机承担;由于对混凝土运输车辆车管理不善,造成罐内罐外包括整车其它部位大面积累计粘有水泥及混凝土结块,甚至根本不做维护保养工作,造成车辆零部件损坏,一次性处罚300元。

2、按规定要求各润滑部位润滑油加注到位,没有加油造成零部件磨损,空气滤清器不按规定清理,发现一次处罚该车司机100元。

3、由于司机本人平时不认真履行职责,只开车不维护保养,造成车辆零部件损坏,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公司设备管理奖惩条例执行。上述制定的管理制度只适合本公司使用。

运输车队的管理制度14

一、车辆管理

1、本公司的车辆由仓储部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对车辆调度。

2、车辆应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需由他人驾驶时,应告知车辆性能、状况并到车队调度处备案。专任驾驶员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3、各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写“用车通知单”一式二联,经单位主管领导核准后交仓储部车队调派(主管领导不能核准的部门,由主管领导签批授权委托书到车队备案)。

4、“用车通知单”应详细填写用车时间、路径、起止目的地。

5、车辆行车途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6、车辆到达目的地后,按对方要求妥善停置车辆。

7、车辆出门按公司的出厂管理规定执行。

二、驾驶员管理

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有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有规章制度。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注意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3、驾驶员应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的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5、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6、驾驶员出车归来后应到车队调度处登记当日出车路桥费,实际出车路线等其它特殊情况。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安全地方,并将车门锁好。

7、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8、驾驶员对车队调度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部长反映。出厂后以生产销售为主,听从用车部门的工作安排。

9、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发生交通事故,除取消安全奖外,交通事故由驾驶员按《XX年车队承包合同》的规定承担损失。

三、车队服务范围及费用分配

1、车队服务范围:销售部要求送货上门的客户(产品售价中包含运费)不包括主机厂相关人员的其它业务要求,制造部外加工单位(产品装饰费中已含运费的除外),采购部(外协加工单位不含运费,外购件除外),财务部、质管部、仓储部的零星用车。

2、车队各类车型费用标准按XX年标准和统计口径执行。

3、内部费用以“用车单”为准,按各部实际用车里程数与标准单价计算。

4、对于不属车队服务范围的用车,用车部门填写“用车单”一式二联,经用车部门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交到车队进行费用核算,按实际用车里程与实际市场价格收取出车运费并在“用车单”上注明价格,扣除车辆燃油费、路桥费、出车费及辅料费按实际收回运费(含抵款)利润的50%作为奖励及二次分配基金。

5、公司责任的急件产品发生的运费由责任部门承担,外单位用车的运费由用车人向外协厂收取(包括抵款收取),未收回的外单位运费则由用车人工资承担。采购部调拔材料用车费用如含在调拔单价中则由采购部承担运费。

6、属于车队服务范围的实际发生费用(财务核算扣除折旧)与分摊到各部门的消耗之差为车队当月的利润情况。费用超标按5%扣罚车队工资,年末拉通计算。

7、不属于车队服务范围的费用,月末由车队将用车通知单汇总后到财务科结算费用。

8、修理费、燃油费超标按车队承包合同考核。

运输车队的管理制度15

一、车辆管理制度

1、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规定。

2、本制度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行政办公用车。

3、本公司的办公用车由行政部管理。

4、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应每周实行定期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5、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一由行政部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6、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进行修理。

7、用车部门在用车前须填写“派车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部负责人审批调派。行政部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

8、车辆行前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9、公司用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并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

10、公司用车应设置车辆使用表,由公司会计于每次加油及修养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表一并转行政部稽核。

11、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行政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调派。

12、车辆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二、司机管理规定

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3、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经常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和车外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部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运输车队的管理制度16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新购的有关车辆资料和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公司必须有专人负责建立车辆原始基本情况档案,并每年对车辆的检测、审验资料和驾驶员、押运员及装卸人员应及时填充,确保车辆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延续性;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登记,由公司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及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等如有变动、改动,应将变动、改动的`情况及时登记备案,并报请相关部门。

(二)、车辆检查

1、车辆经检测必须达到一级车况的在用车辆;

2、罐体车辆经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罚100至500元;

4、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标志灯、标志牌、及告示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5、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交通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具有运管部门核准的危险品车辆修配厂;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再到相应的运管部门签章;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公司将对司机进行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3)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的。

(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申请报废,公司报请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辆,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市车管所核准后,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相关证件、资料到运管部门办理相关报废手续。

(3)报废车辆资料公司要统一保存,并将资料保存不得少于两年。

运输车队的管理制度17

一条为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活动,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条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提供公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道路货物运输包括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专用运输,是指使用集装箱、冷藏保鲜设备、罐式容器等专用车辆进行的货物运输。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站(场)(以下简称”货运站”),是指以场地设施为依托,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具有仓储、保管、配载、信息服务、装卸、理货等功能的综合货运站(场)、零担货运站、集装箱中转站、物流中心等经营场所。

三条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四条鼓励道路货物运输实行集约化、网络化经营。鼓励采用集装箱、封闭厢式车和多轴重型车运输。

五条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二章经营许可

六条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车辆技术要求:

()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的要求;

()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的要求。

.车辆其他要求:

()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龄不超过周岁;

.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七条申请从事货运站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运站房、生产调度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仓库、仓储库棚、场地和道路等设施,并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二)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消防、装卸、通讯、计量等设备;,

运输车队的管理制度18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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