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管理制度 制度制订及修订管理规则

制定管理制度是组织有序运行的基石,是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完善的管理制度能够明确权责、规范流程、提高效率、防范风险,对于社区服务而言,更是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居民满意度的关键。本文旨在提供几份社区服务管理制度范文,以供参考,助力构建和谐、有序的社区环境。

篇一:《社区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制定管理制度 制度制订及修订管理规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区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促进社区和谐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内所有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及服务活动。

第三条 社区服务应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公益为主、市场补充的原则,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社区服务体系。

第四条 社区服务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居民监督。

第二章 服务机构与人员

第五条 社区服务机构包括社区服务中心、志愿者服务站、专业服务机构等。

第六条 社区服务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服务资质和服务能力,依法开展服务活动。

第七条 社区服务人员包括专职工作人员、志愿者、专业服务人员等。

第八条 社区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九条 社区服务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第三章 服务内容与项目

第十条 社区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共服务:包括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就业指导、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环境保护等。

(二)便民服务:包括家政服务、维修服务、养老服务、托幼服务、购物服务、餐饮服务等。

(三)公益服务:包括扶贫帮困、助残助学、环境保护、社区安全、矛盾调解等。

(四)其他服务:根据居民需求,开展的其他服务项目。

第十一条 社区服务项目应根据居民需求和社区实际情况确定,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十二条 社区服务项目应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如有)等。

第四章 服务流程与规范

第十三条 社区服务应建立健全服务流程,明确服务环节、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第十四条 社区服务人员应热情接待居民,耐心解答咨询,认真受理诉求。

第十五条 社区服务人员应按照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提供规范、优质的服务。

第十六条 社区服务机构应建立服务档案,记录服务过程和服务结果。

第十七条 社区服务机构应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五章 服务质量与监督

第十八条 社区服务机构应建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第十九条 社区服务机构应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等,接受居民监督。

第二十条 社区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和投诉信箱,及时受理居民的投诉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 对居民的投诉和建议,社区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居民。

第二十二条 对服务质量差、居民反映强烈的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社区应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服务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社区居民公约》

为了营造一个文明、和谐、安全、美丽的社区环境,全体居民共同遵守以下公约:

一、爱国守法,明礼诚信

1. 热爱祖国,热爱集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3. 诚实守信,待人真诚,言行一致,不欺骗他人。

4. 尊重他人,理解他人,关心他人,乐于助人。

二、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

1. 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秩序,不大声喧哗,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

2. 爱护公共设施,不损坏公物,不乱涂乱画,不乱贴小广告。

3. 文明使用公共设施,不占用公共空间,不影响他人正常使用。

4. 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不乱停乱放车辆。

三、维护环境卫生,共建美好家园

1. 保持自家及公共区域卫生,不乱倒垃圾,不乱堆杂物。

2. 积极参与社区环境整治活动,共同维护社区环境。

3. 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不攀折花木。

4. 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共同保护环境。

四、邻里和睦,互助友爱

1. 邻里之间和睦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尊重。

2. 发生矛盾纠纷时,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不激化矛盾。

3. 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增进邻里之间的交流和感情。

4. 关爱弱势群体,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五、维护社区安全,共建平安家园

1. 增强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诈骗等安全防范工作。

2.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不隐瞒不报。

3. 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迷信、邪教等非法活动。

4. 文明养犬,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六、倡导文明新风,弘扬社会正气

1. 积极参与社区文化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2. 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3. 见义勇为,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弘扬社会正气。

4. 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为社区建设贡献力量。

七、共同遵守,互相监督

1. 本公约是社区居民共同的行为准则,全体居民应自觉遵守。

2. 居民之间应互相监督,发现违反公约的行为及时劝阻或向社区反映。

3. 社区将定期对公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公约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篇三:《社区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志愿者,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社区提供服务的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自愿、无偿地为社区居民提供帮助和服务的公益行为。

第四条 社区志愿者服务应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

第二章 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

(一)自愿加入或退出志愿服务组织。

(二)了解志愿服务组织的相关信息。

(三)获得志愿服务所需的必要条件和保障。

(四)参加志愿服务培训和交流活动。

(五)获得志愿服务记录证明。

(六)对志愿服务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志愿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组织的规章制度。

(二)履行志愿服务承诺,认真完成志愿服务任务。

(三)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意愿和人格尊严。

(四)保守在志愿服务过程中获悉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五)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志愿服务组织

第七条 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以下简称“服务组织”)是社区居民委员会领导下的,由志愿者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八条 服务组织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社区志愿服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招募、注册、培训、管理志愿者。

(三)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四)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五)维护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志愿服务宣传和交流活动。

第九条 服务组织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志愿者招募制度、注册制度、培训制度、服务制度、激励制度等。

第四章 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条 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应根据社区居民的需求和志愿者的特长,确定服务项目。

第十一条 服务组织应根据服务项目的需要,合理安排志愿者参与服务活动。

第十二条 志愿者在参与服务活动前,应接受必要的培训,了解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和服务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 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应佩戴统一标识,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第十四条 服务组织应为志愿者购买必要的保险,保障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第十五条 服务组织应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和服务评价。

第五章 激励与保障

第十六条 服务组织应建立志愿者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 服务组织应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资保障。

第十八条 服务组织应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交流活动,分享服务经验,提高服务水平。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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