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管理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药物是维护健康、防治疾病的特殊商品,其安全有效直接关系人民健康。建立和执行严格的《药物管理制度》是保障用ँ药安全、规范医疗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的基石,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是医疗机构、药房规范运作的必要条件,也是社区服务计划中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实现合理用药目标的关键环节。本文旨在提供几篇不同侧重点的《药物管理制度》范文,以资参考。

篇一:《药物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

第一章 总则

药物管理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机构药物管理,保证药物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配、使用、监测、处置等所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 全体医务人员、药学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药物管理工作遵循依法、科学、规范、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 药剂科是本机构药物管理的核心部门,负责药物的全面质量管理和具体实施工作,并对全院药物使用进行监督、指导与评价。临床科室及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药物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或类似组织),负责审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制定药物管理相关制度、监督药物临床应用、评价药物疗效与不良反应、提出改进措施等。委员会成员应包括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学、管理学等多学科专家。

第六条 药剂科职责:

1. 负责制定和修订药物管理各项具体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负责药品的计划、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发放工作。

3. 负责药品质量监控,确保入库、在库、出库药品的质量。

4. 负责处方审核、调配,提供用药咨询和药学监护,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5. 负责特殊管理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高警示药品等)的严格管理。

6. 负责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报告和分析。

7. 负责组织药学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

8. 负责过期、失效、变质药品的登记、报损和规范处置。

第七条 临床科室职责:

1. 严格执行处方管理规定,开具规范处方。

2. 遵循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合理使用药物。

3. 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的请领、保管和安全使用,防止差错。

4. 密切观察患者用药反应,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及时报告。

5. 配合药剂科进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 护理部门职责:

1. 严格执行医嘱,准确执行给药操作。

2. 负责病区药品的保管、请领、发放(口服、外用等),做好交接班记录。

3. 协助医师观察患者用药反应,参与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4. 对患者进行必要的用药指导。

第三章 药品采购与验收

第九条 药品采购必须遵循国家和地方药品集中采购政策,选择资质合格的供应单位。

第十条 制定药品采购计划,根据临床需求、库存情况及用药趋势,由药剂科统一编制,经药事管理委员会(或相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药品采购必须签订购销合同,明确质量责任、供货时限等。

第十二条 药品到货后,由药剂科验收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入库。验收内容包括:

1. 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批准文号、生产厂家、批号、数量。

2. 检查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标签说明书是否清晰规范。

3. 检查药品外观性状是否符合规定。

4. 核对供货单位资质、票据(发票、随货同行单等)是否齐全、合法、一致。

5. 特殊管理药品、冷链药品需按特殊规定进行验收。

第十三条 验收合格的药品方可入库,并建立真实、完整的验收记录。不合格药品应拒收,并按规定处理。验收记录至少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第四章 药品储存与养护

第十四条 药品仓库应符合药品储存要求,具备适当的面积、空间,并具有安全防护、防火、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

第十五条 药品应按剂型、性质、用途分类存放,药品与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特殊管理药品按规定专库或专柜存放。

第十六条 药品应按批号堆码,不同批号不得混垛,与墙壁、屋顶、地面、货架之间保持规定距离。效期药品应按效期远近依次存放,近效期药品应有明显标识并优先出库。

第十七条 库房应保持清洁卫生,温湿度符合药品储存要求。冷藏药品(通常2-8℃)、阴凉处药品(不超过20℃)、常温药品(0-30℃)应分别存放于相应条件的库房或设备中,并配备温湿度监测设备,定时监测记录。

第十八条 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和养护,重点关注储存条件、外观性状、效期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养护记录应真实完整。

第五章 药品调配与发放

第十九条 药剂科设立独立的调剂室,环境应清洁、整齐、安静。

第二十条 调剂人员必须是依法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

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处方审核制度。审核内容包括处方书写规范性、用药适宜性(适应症、用法用量、疗程、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患者特殊情况等)。对不规范、不适宜处方,应拒绝调配,并与医师沟通。

第二十二条 调配药品时应认真核对处方信息与药品信息(名称、规格、数量、批号),做到准确无误。

第二十三条 发放药品时,应再次核对患者信息、药品信息,并向患者或家属交代用法、用量、注意事项、储存方法等。对特殊人群(老人、儿童、孕妇等)用药应特别说明。

第二十四条 特殊管理药品、高警示药品的调配和发放,应严格遵守双人核对及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建立完整的调剂记录。

第六章 药品使用与监测

第二十六条 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遵循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具处方。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和本机构用药目录内药品。

第二十七条 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处方点评、超说明书用药管理等制度。

第二十八条 护士执行医嘱给药时,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操作前、中、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确保准确无误。

第二十九条 加强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与报告工作。医务人员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应详细记录并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药剂科和相关部门。药剂科负责收集、核实、评价和按规定上报。

第三十条 药剂科应定期对临床用药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对不合理用药进行干预和指导。

第七章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

第三十一条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第一类、第二类)、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销毁等环节,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机构的专项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 特殊管理药品实行专库(柜)加锁、专人负责、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制度。采购、入库、出库、使用必须严格履行手续,做到账物相符。

第三十三条 高警示药品(如胰岛素、高浓度电解质、抗肿瘤药物等)应有特殊标识,储存、调配、使用过程中需采取额外的核对和防范措施。

第八章 药品有效期管理与处置

第三十四条 建立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药品效期,对近效期药品(一般指距失效期6个月内)进行统计、预警,并优先调配使用。

第三十五条 过期、失效、淘汰、变质、污损等不合格药品,应立即停止使用,隔离存放于不合格品区,并有明显标识。

第三十六条 不合格药品由药剂科登记造册,按规定程序报损,经批准后在药监部门或环保部门监督下进行规范销毁,并做好记录。严禁将不合格药品退回供应商或挪作他用。

第九章 培训与监督

第三十七条 药剂科应定期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药学人员进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合理用药知识、不良反应监测等方面的培训。

第三十八条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药剂科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持续改进。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药物管理制度》(适用于社区药房)

一、 前言:社区药房的定位与责任

社区药房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居民获取药品和药学服务最便捷的窗口。规范药物管理不仅是保障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的基础,更是体现药房专业价值、提升服务水平、赢得居民信任的关键。本制度旨在明确社区药房在药品采购、储存、处方调配、非处方药销售、药学服务及质量控制等方面的管理要求,确保药房运营合法合规,服务专业安全。

二、 资质与环境管理

1.合法资质:药房必须持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并在显著位置悬挂。从事处方调配和药学服务的药师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

2.场所布局:营业场所应独立、整洁,面积符合规定要求。功能分区应合理,至少划分出营业区、处方调配区(相对独立)、药品储存区(仓库)、咨询服务区等。非药品应与药品分开陈列和储存。

3.设施设备

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架、柜台。

药品储存区应配备温湿度调控设备(空调、除湿机等)、监测设备(温湿度计),并保持记录。冷藏药品须配备专用冰箱。

具备必要的消防、安全防盗设施。

配备用于处方审核、调配、信息查询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软件。

提供洁净的饮用水供患者服药或清洁。

4.卫生管理:建立卫生管理制度,保持环境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做好防虫、防鼠、防潮、防尘工作。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着装整洁。

三、 药品采购与验收

1.渠道合规:必须从具有合法生产或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索取并留存供货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加盖红章的复印件)。

2.按需采购:根据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特点及居民用药需求,结合销售数据和库存情况,合理制定采购计划,避免积压和断供。

3.严格验收

药品到货后,由专人(或执业药师)负责验收。

核对实物与随货同行单(或发票)的品名、规格、剂型、生产厂商、批号、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是否一致。

检查药品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整洁,有无破损、污染、浸水等痕迹。

核对药品批准文号、注册商标等信息。

冷链药品需检查运输过程中的温度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建立真实、完整的验收记录,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不合格药品应拒收并按规定处理。

四、 药品储存与养护

1.分类存放:药品应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用药与外用药、特殊管理要求(如冷藏、避光)等分类陈列和储存。易串味药品、危险品(如外用酒精)应单独存放。

2.条件保障

药品储存区(仓库和营业区货架)的温湿度应控制在药品说明书要求的范围内。冷藏药品(2-8℃)必须存放于冰箱内。

定期监测并记录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采取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

3.效期管理

药品按批号及效期远近顺序存放,近效期药品(距失效期6个月内或更短,视药品性质而定)应放置于显眼位置或单独区域,并有明显标识,提醒优先调配或销售。

建立效期药品催销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至少每月一次),防止过期药品存留。

4.定期检查:定期(至少每季度一次)对库存和陈列药品进行质量检查,重点关注外观性状(有无变色、发霉、潮解、结块、异味等)、包装、效期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

五、 处方调配与审核

1.处方来源:仅凭注册医师开具的合法处方调配处方药。对处方来源的真实性、合法性存疑时应核实。

2.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调配、核对、发药及用药指导必须由执业药师负责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3.处方审核(四查十对)

查处方:合法性、规范性、完整性。

查药品:适应症、剂量、用法、疗程是否适宜。

查配伍禁忌:是否存在药物相互作用或配伍禁忌。

查患者情况:年龄、性别、生理/病理状态(妊娠、哺乳、肝肾功能等)对用药的影响。

核对:科别、姓名、年龄、药名、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盖章等。

4.问题处方处理:对存在用药不适宜(超剂量、禁忌症、严重相互作用等)、信息不全、字迹不清、涂改等问题的处方,执业药师应拒绝调配,并与医师联系确认或建议修改。沟通情况应予记录。

5.调配操作:准确取药、计数、分装(如需)。操作台保持清洁。拆零药品应在包装上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6.核对发药:发药前再次核对药品与处方,确认无误后交给患者。

六、 非处方药(OTC)销售与指导

1.分类管理:非处方药应与处方药分区域陈列,并有明确标识(如“OTC”标志)。甲类、乙类非处方药可按规定分开摆放。

2.合理推荐:药师或经培训的店员应根据顾客症状、需求和身体状况,主动询问、评估,推荐适宜的非处方药。避免盲目推荐、夸大疗效。

3.用药指导:主动告知顾客所购非处方药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禁忌症、可能的不良反应、储存方法等。提醒顾客阅读说明书。

4.安全警示:对含特殊成分(如麻黄碱类、可待因类)的非处方药,应按规定限量销售,并进行登记。提醒顾客注意药物相互作用风险(如与其他药物、食物)。

5.特殊人群关注:对儿童、老人、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慢性病患者购买非处方药,应给予特别关注和指导,必要时建议咨询医师。

七、 药学服务与健康教育

1.用药咨询:设立咨询窗口或区域,由执业药师提供专业的用药咨询服务,解答居民关于药品疗效、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相互作用、储存等方面的问题。

2.用药交代:无论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发药时都应进行清晰、简明的用药交代。对用法复杂或需要特殊操作的药物(如吸入剂、胰岛素笔),可进行现场演示。

3.患者用药记录(PMR):鼓励建立常客的简易用药记录,了解其用药史和过敏史,有助于提供更个性化、更安全的药学服务。

4.健康教育:利用宣传栏、资料架、讲座、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向社区居民普及合理用药知识、常见病防治、药物储存常识、识别假劣药品等健康信息。

5.社区服务联动:积极参与社区服务计划,如为慢性病患者提供用药管理支持、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开展送药上门(合规前提下)或居家药学服务等。

八、 不合格药品与不良反应管理

1.不合格品处理:过期、失效、变质、破损、被污染等不合格药品,应立即下架,隔离存放于不合格品区,有醒目标识。建立不合格药品登记台账,按规定程序报损、销毁,并做好记录。严禁再次销售或使用。

2.不良反应监测:主动收集顾客反映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指导顾客正确处理,并按规定向药品监管部门报告。药房内应备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九、 人员与培训

1.人员资质:药房负责人、质量管理人、执业药师等关键岗位人员应符合法定资质要求。员工应经过岗前培训和持续的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培训。

2.培训内容:包括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药品专业知识、处方审核技能、用药指导与沟通技巧、不良反应知识、应急处理预案等。培训应有计划、有记录、有考核。

十、 制度执行与监督

1.制度落实:本制度各项要求应传达到每一位员工,并严格执行。相关操作应有记录可查。

2.内部检查:药房质量负责人应定期对药品质量管理各环节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持续改进:根据法律法规变化、顾客反馈、内部检查结果,不断完善药物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十一、 附则

本制度解释权归药房负责人。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篇三:《药物管理制度》(侧重患者居家自我管理与社区支持)

引言:为何需要关注居家药物管理

随着慢性病患者增多和居家养老成为趋势,患者及其家庭成员在家中自行管理药物的情况日益普遍。然而,不规范的居家药物管理,如随意存放、忘记服药、重复用药、不了解副作用、不当处理过期药品等,都可能导致治疗效果不佳甚至引发严重安全问题。本制度旨在为患者、家属及社区工作者提供一份关于居家药物管理的指导原则和实用建议,并通过社区支持体系,提升患者自我管理能力,保障居家环境下的用药安全与有效。

第一部分:患者/家属居家药物管理核心要点

一、 认识您的药物:“五问”原则

每次拿到新药或对现有药物有疑问时,务必向医生或药师问清楚:

1.是什么药?(通用名、商品名)

2.治什么病/解决什么问题?(主要作用)

3.怎么用?(每次剂量、每天次数、用药时间—饭前/饭后/睡前、用药途径—口服/外用/吸入等、疗程多长)

4.要注意什么?(可能的副作用、与其他药物/食物的相互作用、储存条件、漏服了怎么办、驾驶/操作机器影响等)

5.何时需要复诊/复查?(监测疗效或调整方案)

建议:保留好药品说明书,并用笔记录下医嘱或药师交代的关键信息。建立个人用药清单,包括所有正在使用的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品,方便就医时提供给医生。

二、 安全储存药物:分类、避光、防潮、远离儿童

1.分类存放

内服药与外用药严格分开,最好放在不同抽屉或容器中,并有明确标识。

成人药与儿童药分开。

急救药品(如硝酸甘油)应放在固定、易取的位置,并告知家人。

2.储存条件

避光:大多数药品需避光保存,避免阳光直射或强灯光照射。可使用不透明的药箱或存放在抽屉、柜子里。

防潮:避免存放在潮湿的地方,如浴室、厨房水槽旁。保持药品原有包装,内含的干燥剂不要丢弃。

控温: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储存。需要冷藏(通常2-8℃)的药品(如胰岛素、部分滴眼液、生物制剂)必须放入冰箱冷藏室,不可冷冻,并与食物分开存放。普通药品通常室温(10-30℃)或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即可。

密封:保持药品包装密闭,防止污染和受潮。

3.远离儿童:所有药品都应存放在儿童无法触及的高处或锁好的柜子、药箱里,防止误服。

三、 准时按量服药:提高依从性的策略

1.制定服药计划:将所有药物的服用时间、剂量整合到一个清晰的计划表中,贴在显眼处。

2.使用辅助工具

药盒:按日期、早中晚分格的药盒是管理多种药物的好帮手。每周或每天提前将药品分装好,可有效避免漏服、重服。

闹钟/手机提醒:设置固定时间的闹铃提醒自己服药。

日历/记事本:每次服药后做标记,一目了然。

3.关联日常活动:将服药时间与固定活动联系起来,如“早餐后服药”、“睡前刷牙后服药”。

4.寻求家人帮助:如果记忆力不佳或行动不便,请家人协助提醒、分药或监督服药。

5.了解漏服处理:提前向医生或药师咨询,如果忘记服药该怎么办?(通常是想起时立即补服,若接近下次服药时间则跳过,不可一次服两倍剂量,但不同药物规则可能不同)。

四、 关注用药反应:监测疗效与副作用

1.观察疗效:注意症状是否改善,记录身体感受的变化。定期复诊,向医生反馈治疗效果。

2.识别副作用:了解常用药物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注意身体出现的任何异常症状(如皮疹、恶心、头晕、嗜睡等),即使是轻微的,也可能是药物引起的。

3.及时沟通:如果出现不适,特别是严重的或说明书上未提及的反应,应及时记录并咨询医生或药师,判断是否与药物有关以及如何处理。不要自行停药或改变剂量。

4.保留记录:记录下用药后的反应,包括起效时间、副作用出现时间及表现,有助于医生调整治疗方案。

五、 安全处置过期/剩余药品:保护环境,防止误用

1.定期清理: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家庭药箱,清理出过期、变质(变色、发霉、潮解等)、不再需要的药品。

2.正确处理(遵循当地规定,以下为一般建议):

不要随意丢弃:直接扔进垃圾桶或冲入下水道可能污染环境,也可能被他人(特别是儿童)捡食。

药品回收点:优先选择将废弃药品送到指定的药品回收点(可能设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分药店或由环保部门组织)。

居家初步处理(若无回收点):

去除包装:将药品从包装盒、说明书中取出。

毁形:对于片剂、胶囊,可混入少量水溶解或捣碎;对于液体药物,可在瓶中混入一些不可食用的物质(如咖啡渣、猫砂、泥土)。

密封:将处理后的药物残渣放入密封袋或密封容器中。

丢弃:最后将密封好的废弃药物随生活垃圾(有害垃圾分类,如当地有规定)丢弃。

特殊药品:化疗药物、特殊针剂等可能有更严格的处理要求,应咨询医疗机构或药师。

第二部分:社区支持体系在居家药物管理中的作用

社区在提升居民居家药物管理水平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可通过以下途径提供支持:

1.健康教育与宣传

定期举办合理用药知识讲座、工作坊,内容涵盖上述居家管理要点。

发放宣传手册、张贴海报,普及安全用药常识。

利用社区公众号、居民群等线上平台推送相关信息。

2.药学咨询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立药学咨询窗口或指定药师负责解答居民用药疑问。

合作社区药房提供便捷的用药咨询服务。

探索远程药学服务模式(电话、视频咨询)。

3.用药评估与指导

针对老年人、多重用药患者、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由社区医生、护士或药师提供个性化的用药评估服务(如家庭访视时的用药审查)。

指导患者和家属正确使用药盒、记录用药清单、识别副作用。

4.特殊人群支持

为独居、高龄、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上门送药、协助分药、用药提醒等服务(需结合志愿者或社工力量)。

关注低文化水平人群的用药指导,使用图片、口语化讲解等易懂方式。

5.废弃药品回收

在社区内设立固定的、安全的废弃药品回收箱。

定期组织集中回收活动。

宣传废弃药品回收的重要性和正确途径。

6.多方协作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药房、家庭医生团队、居委会、社工组织、志愿者之间的联动。

与上级医院建立联系,为需要复杂用药管理的居民提供转诊或会诊支持。

居家药物管理是确保治疗成功的“最后一公里”。患者和家属掌握正确的管理知识和技能是基础,而社区的支持和服务则是重要的保障。通过个人努力与社区系统的协同作用,共同构筑起一道坚实的居家安全用药防线,促进居民健康福祉。每一位居民都应成为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主动学习,规范管理;社区各方力量也应积极作为,提供必要的支持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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