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使用的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关乎生命财产,消防器材是灭火救援的基础保障。有效的管理是确保器材时刻完好的关键。《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因此必不可少,它同社区服务计划的目标一致,旨在提升公共安全与居民福祉。缺乏规范管理将导致器材失效,贻误灭火时机。本文旨在提供几篇不同侧重、内容详实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范文,以供各单位参照实施,确保消防安全。

篇一:《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综合规范型)

第一章 总则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使用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单位消防器材的管理,确保消防器材的配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器材性能完好、有效,能够在火灾发生时发挥应有作用,保障单位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消防技术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部门、区域内配置的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水枪、室内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水泵、消防水箱、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增删)。

第三条 消防器材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定期检查、及时维护、定点摆放、专人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本单位所有员工均有保护消防器材、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以及举报损坏、挪用消防器材行为的义务。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或指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二)组织编制消防器材配置、更新、报废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确定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器材管理责任人,明确职责。

(四)组织开展消防器材的检查、维护、保养和检验工作。

(五)组织消防器材知识和使用技能的培训与考核。

(六)建立健全消防器材管理档案。

(七)对消防器材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器材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器材完好有效。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指定本部门消防器材管理员,并明确其职责。

(二)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消防器材知识,掌握使用方法。

(三)监督本部门消防器材的日常检查、清洁和保管。

(四)及时报告消防器材的缺失、损坏或需要维修、更换的情况。

(五)配合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或责任人)的工作。

第七条 各部门消防器材管理员(或指定岗位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本责任区内消防器材的具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熟悉责任区内消防器材的种类、数量、位置和性能。

(二)按照规定进行消防器材的日常巡查、检查和清洁,填写检查记录。

(三)发现器材丢失、损坏、压力不足、过期等情况,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保持消防器材及其设置点周围环境整洁,无遮挡、堆积物。

(五)协助进行消防器材的维修、更换、送检等工作。

(六)向本部门员工宣传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八条 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爱护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动、损坏或挪作他用。发现消防器材异常情况应及时向部门管理员或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责任人)报告。

第三章 消防器材的配置与购置

第九条 消防器材的配置必须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如《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的要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建筑结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面积等因素合理配置。

第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消防器材的购置由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或指定部门)统一负责,纳入单位采购计划。

第十二条 购置的消防器材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具有出厂合格证、产品型式认可证书或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严禁购置和使用假冒伪劣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第十三条 消防器材购进入库前,应由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或指定部门)会同仓库管理人员进行验收。查验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相关证书等信息,核对数量,检查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或投入使用。

第四章 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与检查

第十四条 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设置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不得被遮挡、圈占、挪用。器材存放点应设置相应的指示标识。

第十五条 消防器材实行检查制度,包括日常巡查、月度检查和年度检查。

(一)日常巡查:由各部门消防器材管理员(或指定岗位人员)每日进行一次外观和在位情况的检查,查看器材是否在指定位置、有无损坏、挪动、遮挡等情况。

(二)月度检查:由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或指定部门)组织,或由各部门管理员按照统一要求,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器材数量、外观是否完好、压力指示是否在正常范围(对压力式灭火器)、有无过期、喷嘴是否堵塞、铅封是否完好、组件是否齐全、设置地点是否符合要求等。检查应有详细记录,并由检查人签字。

(三)年度检查:由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或责任人)组织专业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所有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全面的技术性能检查和测试,特别是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系统功能测试。

第十六条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轻微问题(如清洁、摆放不规范等),由管理员立即整改。

(二)器材损坏、压力不足、过期、配件缺失等,应立即登记,报告部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责任人),并及时安排维修、更换或送检。

(三)发现数量不足,应查明原因并及时补充。

(四)检查记录应存档备查。

第十七条 灭火器应设置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不大于1.50米;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米。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第十八条 室内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栓口朝外,箱门开启角度不应小于120度。消火栓箱内水带应盘紧或折叠整齐,水枪、水带接口齐全、无损。消火栓箱不得上锁,箱门处不得有障碍物。每月应检查箱内器材是否齐全、有无生锈、损坏,并进行转动阀杆等操作检查。

第十九条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每月检查一次电源切换和电池持续供电功能,定期清洁。

第二十条 防火门、防火卷帘应保持常闭或常开状态(根据设计要求),不得锁闭或被物品阻挡,其闭门器、顺序器、感应装置等应完好有效。每月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

第五章 消防器材的维护、维修与报废

第二十一条 消防器材应由专人或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性能完好。维护保养周期和要求应符合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和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灭火器维修和再充装:

(一)灭火器应按照《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95)等相关标准的要求,定期送至有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检查、维修和再充装。

(二)达到规定维修年限的灭火器必须送修;出现压力不足、外部损伤、喷射异常等情况的灭火器应及时送修。

(三)维修单位应在灭火器筒体上粘贴维修合格证,注明维修单位、维修日期和下次维修日期。

(四)维修记录应详细登记并存档。

第二十三条 其他消防器材和设施的维护保养应按照相应规范执行。例如,消防水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应由专业队伍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功能测试。

第二十四条 消防器材的报废:

(一)达到国家规定报废年限的消防器材必须报废。

(二)经检查或维修,判定无法修复或修复后仍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消防器材应予报废。

(三)严重变形、锈蚀、损坏的灭火器筒体应予报废。

(四)报废的消防器材应由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或指定部门)办理报废审批手续,进行统一处理,严禁再次流入市场或挪作他用。报废灭火器应进行打孔、压扁等破坏性处理。

第二十五条 维修、送检、报废的消防器材,应及时进行补充或更换,确保消防器材的数量和有效性符合规定要求。

第六章 培训与演练

第二十六条 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或责任人)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器材知识和使用技能的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

(一)各类消防器材的性能、原理和适用范围。

(二)消防器材的正确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三)消防器材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知识。

(四)本单位消防器材的配置位置。

第二十七条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消防器材使用培训。重点岗位、特殊工种人员应接受专门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八条 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让员工实际操作消防器材,检验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器材的有效性。演练结束后应进行总结评估。

第七章 档案管理

第二十九条 建立健全消防器材管理档案,实行一器材一档或分类建档。档案内容应包括:

(一)消防器材的种类、型号、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购置日期、有效期清单。

(二)消防器材的合格证、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消防器材的布置平面图。

(四)日常巡查、月度检查、年度检查记录表。

(五)维护、维修、送检、再充装记录。

(六)报废记录及审批手续。

(七)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及相关操作规程。

(八)消防培训和演练记录。

第三十条 消防器材管理档案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做到记录及时、准确、完整,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第八章 奖惩

第三十一条 对在消防器材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隐患,或在火灾扑救中正确、有效使用消防器材,避免或减少损失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直至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一)未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或配置不合格产品的。

(二)未按规定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维修、更换、报废,导致器材失效或数量不足的。

(三)损坏、挪用、圈占、遮挡消防器材或擅自改变其位置的。

(四)锁闭、堵塞消防通道,影响消防器材使用的。

(五)消防器材管理档案不健全或记录不真实的。

(六)在火灾发生时不会使用消防器材或临阵脱逃的。

(七)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或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型)

一、目的

为规范本单位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检查、维护及使用流程,确保所有消防器材处于良好备用状态,提升应对初起火灾的能力,特制定本操作型管理制度。本制度旨在为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提供清晰、可执行的操作指引。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固定或手提式消防器材,包括但不限于:手提式灭火器(干粉、二氧化碳、水基等)、推车式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系统(含水带、水枪)、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防火门等基础消防设施。

三、职责分配

1.消防安全主管/部门:

总体负责本制度的执行监督。

组织协调消防器材的采购、报废、维修和专业检测。

建立和维护消防器材总台账。

组织定期的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器材实操演练。

审批消防器材的维修、更换申请。

2.各部门/区域负责人:

负责本部门/区域内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指定并监督本区域的消防器材日常检查员。

确保本区域员工了解消防器材位置和基本使用方法。

及时上报本区域消防器材的异常情况。

3.消防器材日常检查员(可由各区域指定岗位兼任):

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频次和内容执行日常检查。

负责责任区内消防器材的清洁与简单维护(如擦拭灰尘)。

填写《消防器材日常检查记录表》。

发现问题立即向部门/区域负责人报告。

4.全体员工:

有责任爱护公共消防器材,不得损坏、挪用。

熟悉本工作区域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发现消防器材异常或火情时,应立即报告。

四、消防器材管理操作流程

(一)器材标识与定位

1. 所有消防器材均需有明确的编号,编号规则由消防安全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2. 在消防器材存放点附近(墙面、地面或器材本身)粘贴规范的指示标识和器材编号。

3. 绘制《消防器材分布图》,标明各类器材的具体位置、编号和数量,分发至各部门/区域,并在消防控制室(如有)和主要公告栏张贴。

4. 严禁在消防器材周围堆放物品,保持取用通道畅通。

(二)日常检查流程(每日/每周,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确定频次)

1. 检查员领取《消防器材日常检查记录表》。

2. 按《消防器材分布图》巡视责任区内所有消防器材点位。

3.检查内容(以手提式灭火器为例):

在位检查:是否在指定位置。

外观检查:筒体有无变形、锈蚀、油漆脱落;喷嘴是否完好无堵塞;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铅封是否完好。

环境检查:器材是否被遮挡、挪用;周围是否清洁、无障碍物。

标识检查:指示标识是否清晰可见;器材编号是否对应。

4.检查内容(以室内消火栓为例):

外观检查:消火栓箱是否完好,箱门能否正常开启;玻璃是否完整。

内部检查:水带、水枪、接口是否齐全、无破损、连接可靠;水带是否按规定盘卷或折叠。

环境检查:箱门前有无遮挡物;标识是否清晰。

5. 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在备注栏详细描述。

6. 将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如压力不足、损坏、丢失等)立即口头或书面报告给部门/区域负责人。

7. 检查结束后,将记录表交部门/区域负责人审阅签字,并按月归档。

(三)月度检查流程

1. 由消防安全主管/部门组织或指定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覆盖全单位的消防器材专项检查。

2. 检查内容除日常检查项目外,还需包括:

核对消防器材总台账与现场实物是否一致(数量、型号、位置)。

检查灭火器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记录临近或已到期的器材。

对室内消火栓进行启闭阀杆的操作检查(确保灵活)。

测试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应急功能(模拟断电)。

检查防火门的闭门器、顺序器等附件是否完好,能否按要求(常闭或常开)正常工作。

3. 详细记录检查结果,形成《消防器材月度检查报告》。

4. 对月检中发现的问题,由消防安全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期限,并跟踪落实。

(四)维修、更换、报废流程

1.发现问题:日常检查员或任何员工发现消防器材损坏、失效、过期或丢失。

2.报告:立即向部门/区域负责人报告。

3.确认与申请:部门/区域负责人确认情况后,填写《消防器材维修/更换/报废申请单》,注明器材编号、位置、问题描述、申请类型,报消防安全主管/部门。

4.审批:消防安全主管/部门审核申请,对于需维修、更换、报废的,予以批准。

5.执行:

维修/再充装:联系有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处理。送修期间应在原位置放置“器材送修”标识,并根据需要临时配备替代器材。维修完成后,核查维修合格证明,更新台账。

更换:采购合格的新器材进行替换。替换下来的旧器材按报废流程处理。更新台账。

报废:对批准报废的器材,进行破坏性处理(如灭火器打孔),确保无法再次使用。做好报废记录,更新台账。

6.信息更新:所有维修、更换、报废信息均需及时更新到消防器材总台账和相关记录中。

(五)消防器材使用与恢复流程

1.火情处置:发生火灾时,任何在场人员均有权使用就近的消防器材进行初期火灾扑救。

2.使用后处理:

一旦消防器材被使用(无论是否完全用尽),使用人或现场负责人应立即报告消防安全主管/部门。

消防安全主管/部门安排人员尽快将已使用的器材(如灭火器)更换为备用器材或进行再充装。

如使用的是室内消火栓,使用后应将水带清洗、晾干、盘卷好,放回箱内,确保附件齐全。如有损坏应立即报修。

3.记录:对每次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时间、地点、使用人、器材类型及编号、效果等)进行记录。

五、记录与档案

1. 建立并维护以下记录档案:

《消防器材总台账》(含编号、类型、型号、位置、生产日期、购置日期、有效期、状态等)。

《消防器材日常检查记录表》(按月或按区域汇总)。

《消防器材月度检查报告》。

《消防器材维修/更换/报废申请单》及处理记录。

《消防器材维修合格证明》副本或记录。

《消防器材使用记录》。

《消防培训与演练记录》。

2. 所有记录应清晰、准确、及时,并按规定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六、培训与演练

1.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重点讲解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本单位的疏散路线。

2.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灭火和疏散演练,让员工实际操作灭火器、消火栓等器材,检验器材性能和人员操作熟练度。

七、附则

本制度流程为基本操作指引,各部门/区域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细化的内部操作规程,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本制度由消防安全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篇三:《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基于风险评估与重点区域管理型)

第一部分:总则与风险评估

1.1 制定目的

为实现科学、高效的消防器材管理,确保在不同风险区域配置适宜的消防器材,并实施针对性的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相关消防法规及标准,结合本单位(或特定场所,如:XX大厦、XX厂区、XX小区)的火灾风险评估结果,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或特定场所)内所有消防器材的管理,重点关注根据风险评估确定的关键区域和重点部位。

1.3 管理原则

遵循“风险识别、差异配置、重点管理、动态调整”的原则,将有限的管理资源优先投入到火灾风险较高的区域,确保关键部位的消防安全。

1.4 火灾风险评估

1.4.1 定期(至少每年一次或在工艺、布局、使用性质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对本单位(或场所)进行全面的火灾风险评估。

1.4.2 风险评估应识别主要火灾危险源(如:易燃易爆品存储区、用电设备集中区、厨房操作间、人员密集场所、重要档案/数据中心、仓库等)。

1.4.3 评估各区域的火灾发生可能性、火灾蔓延速度、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疏散难度等因素。

1.4.4 根据评估结果,将单位(或场所)划分为不同的消防安全风险等级区域(例如:高风险区、中风险区、一般风险区)。

1.4.5 风险评估报告应作为消防器材配置、检查、维护策略的主要依据,并存档备查。

第二部分:基于风险等级的消防器材配置与管理

2.1 器材配置原则

2.1.1高风险区: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最高标准配置消防器材,并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配置密度或配置更高效能的器材(如自动灭火系统、大容量灭火器、专用灭火器等)。

考虑配置与区域特定风险相适应的专用器材(如:用于扑救电器火灾的二氧化碳灭火器、用于扑救金属火灾的D类灭火器、用于厨房油火的K类灭火器)。

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设施(如适用)。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确保高可靠性,疏散通道必须绝对畅通。

2.1.2中风险区:

按照国家标准配置消防器材,确保种类齐全、数量足够。

根据区域特点,合理搭配不同类型的灭火器。

确保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等设施完好有效。

2.1.3一般风险区:

按照国家标准的基本要求配置消防器材。

确保基础消防设施(灭火器、应急照明等)到位且有效。

2.2 差异化检查与维护

2.2.1检查频次:

高风险区:实施更严格的检查制度。建议每日进行一次专项巡查,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深度检查(可能涉及简单功能测试)。

中风险区:按照标准要求,执行每日巡查(或每周巡查)和月度检查。

一般风险区:可适当调整日常巡查频次(如每周一次),但月度检查必须执行。

2.2.2检查内容侧重:

高风险区:除常规检查外,重点检查专用器材的有效性、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的运行状态、与风险源相关的安全措施(如防火分隔)是否到位。

中风险区与一般风险区:重点检查器材的在位、外观、压力、有效期等常规项目。

2.2.3维护保养:

所有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

对于高风险区的自动消防设施和专用器材,建议缩短维护保养周期或增加维护项目,确保其始终处于最佳状态。应优先安排预算保证高风险区域器材的及时维修与更新。

2.3 重点区域管理细则(示例)

以下为针对几个典型重点区域的管理细则示例,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2.3.1仓库(特别是存放易燃品的仓库):

风险等级:通常为高风险区。

器材配置:除标准配置外,根据存储物品性质增配相应类型和数量的灭火器(如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考虑配置推车式灭火器。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如适用)。

管理要点:严格执行出入库管理制度,控制火源,保持通道畅通。每日检查器材状态及周围环境,严禁遮挡。定期测试自动消防设施。库管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2.3.2厨房/餐厅操作间:

风险等级:高风险区。

器材配置:除配置ABC干粉灭火器外,必须配置K类厨房专用灭火器。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排油烟系统应定期清理。

管理要点:每日检查灶具、燃气管道安全,检查灭火器压力、位置。操作人员必须掌握油锅起火等常见火情的扑救方法和K类灭火器的使用。

2.3.3数据中心/重要设备室:

风险等级:高风险区。

器材配置:主要配置洁净气体灭火系统(如七氟丙烷、IG541)或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手提式灭火器应选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洁净气体灭火器,避免使用干粉或水基灭火器对设备造成二次损害。安装极早期烟雾探测报警系统。

管理要点:严格控制人员进出和用火用电。每日检查气体灭火系统状态指示灯、压力表,检查手提灭火器状态。定期进行系统模拟测试。维护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

2.3.4人员密集场所(如会议室、多功能厅、营业厅):

风险等级:中高风险区。

器材配置:按面积和疏散距离要求足额配置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必须齐全、醒目、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绝对畅通。

管理要点:每日检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是否锁闭,消防器材是否被遮挡。定期检查应急照明和指示标志功能。场所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应熟悉应急疏散预案和器材使用。

第三部分:管理职责与保障措施

3.1 职责划分

(此部分可参考篇一或篇二的职责划分,但需强调各级人员对所负责区域风险等级的认知,以及在高风险区域的管理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负责整体风险评估的组织与管理策略的制定。

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所辖区域(特别是高风险区域)消防器材的重点管理。

区域管理员/检查员:负责本责任区(特别是高风险区)更高频次、更细致的检查。

全体员工:了解所在工作区域的风险等级和对应的消防器材位置、使用方法。

3.2 记录与档案

除常规消防器材档案外,应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档案。

消防器材台账中应标注各器材所在的风险区域等级。

检查记录表中应能体现对不同风险区域的检查侧重和频次差异。

重点区域应有更详细的检查维护记录。

3.3 培训与演练

培训内容应结合本单位的火灾风险特点,重点讲解高风险区域的火灾危险性、预防措施以及相应消防器材的使用。

消防演练应侧重模拟高风险区域发生火灾的情景,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员工在高风险环境下的应对能力。

3.4 动态调整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的变化、国家标准的更新、新技术的应用或实际管理效果,定期(如每年)对本制度及具体的管理措施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持续有效。

第四部分:附则

(同篇一或篇二的附则内容,强调制度解释权和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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