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是保障组织内部人员安全健康,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它不仅关乎员工的切身利益,也是维护组织正常运转,提升社会责任形象的关键。为建立健全社区安全防护体系,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制定《社区服务计划》显得尤为必要。本文将呈现多篇不同侧重点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范文,旨在为读者提供全方位的参考,助力各组织机构完善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篇一:《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保障公司全体员工在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事故及职业危害的发生,保护公司财产不受损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岗位及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劳务派遣人员等。所有进入公司工作场所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管理原则

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通过有效的预防措施,消除或降低安全风险。

2. 全员参与,共同负责:安全生产是每个员工的责任,公司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共同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健康。

3. 依法管理,持续改进: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持续改进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决策。

1. 主任: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 副主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任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3. 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会代表等。

第五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研究决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审议批准安全生产计划和措施。

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 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5.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 安全管理部门

公司设立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责任。

2. 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培训教育等工作。

第七条 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1. 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提出改进措施。

5.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确保员工正确使用。

6. 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7. 参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

第八条 各部门职责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1. 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监督本部门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 及时报告本部门发生的安全事故,并配合调查处理。

第九条 员工职责

每个员工都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1. 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2.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和工具。

3.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 及时报告发现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改进建议。

5. 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健康。

第三章 安全风险管理

第十条 风险识别

公司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识别,全面辨识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

1. 识别范围:包括设备、设施、工艺、物料、环境、人员等各个方面。

2. 识别方法:可采用检查表、风险评估矩阵、头脑风暴等方法。

3. 识别频率: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风险识别,特殊情况下可增加识别频率。

第十一条 风险评估

对识别出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为风险控制提供依据。

1. 评估方法:可采用定性评估、定量评估或半定量评估等方法。

2. 评估内容:包括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风险造成的后果等。

3. 评估标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风险评估标准。

第十二条 风险控制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降低或消除安全风险。

1. 控制措施:可采用消除风险、降低风险、隔离风险、转移风险等方法。

2. 控制层级:优先采用工程技术措施,其次采用管理措施,最后采用个人防护措施。

3. 控制计划:制定风险控制计划,明确控制目标、控制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第十三条 风险监控

对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控,确保控制措施有效运行。

1. 监控方法:可采用定期检查、日常巡查、视频监控等方法。

2. 监控内容:包括控制措施的完整性、有效性、合规性等。

3. 监控频率:根据风险等级,确定监控频率。

第四章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

第十四条 安全检查

公司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1. 检查类型:包括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等。

2. 检查内容:包括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劳动防护用品、消防设施等。

3. 检查频率:根据风险等级,确定检查频率。

第十五条 隐患排查

公司应建立隐患排查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参与隐患排查。

1. 排查方式:可采用日常巡查、定期检查、专项排查等方式。

2. 排查内容:包括设备缺陷、操作错误、管理漏洞等。

3. 排查要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第十六条 隐患治理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治理,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控制。

1. 治理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治理责任人。

2. 治理措施:根据隐患等级,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3. 治理流程:制定隐患治理流程,包括隐患报告、隐患评估、制定治理方案、实施治理、验收销项等环节。

第五章 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 教育培训内容

公司应根据员工岗位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1. 新员工培训: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知识等。

2. 在岗员工培训:包括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等。

3. 转岗员工培训:包括新岗位的安全风险、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知识等。

4.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考核。

第十八条 教育培训方式

公司可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如课堂讲解、现场演示、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

第十九条 教育培训档案

公司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员工的培训情况,确保培训效果。

第六章 事故管理

第二十条 事故报告

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

1.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伤亡情况、财产损失等。

2. 报告程序:按照公司规定的事故报告程序进行报告。

第二十一条 事故调查

公司应及时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

1. 调查程序: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

2. 调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责任认定等。

第二十二条 事故处理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制定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1. 处理原则: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2. 处理措施:包括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刑事责任等。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解释权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侧重餐饮行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确保餐厅食品安全卫生,保障顾客和员工的健康,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餐厅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餐厅所有部门、岗位及人员,包括餐厅经理、厨师、服务员、洗碗工、保洁员等。

第三条 管理原则

1. 预防为主,控制关键:对食品安全卫生风险进行全面评估,重点控制关键环节,如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

2. 全程管理,责任到人:建立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3. 持续改进,动态管理:定期对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和改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小组

餐厅成立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小组,负责餐厅食品安全卫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决策。

1. 组长:餐厅经理,对餐厅食品安全卫生工作负总责。

2. 副组长:厨房主管,协助组长负责食品安全卫生工作。

3.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厨师代表、服务员代表等。

第五条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小组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食品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制定餐厅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2. 研究决定餐厅食品安全卫生工作的重大事项,审议批准食品安全卫生计划和措施。

3.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卫生检查、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 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5.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 食品安全管理员

餐厅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食品安全管理员职责

1. 组织制定和完善餐厅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2.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卫生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3. 负责食品安全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4. 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提出改进措施。

5. 负责食品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6. 负责餐饮具的清洗消毒管理,确保餐饮具卫生安全。

7. 负责厨房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厨房清洁卫生。

第八条 各部门职责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食品安全卫生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食品安全卫生工作负全面责任。

1. 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食品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负责本部门的食品安全卫生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3.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食品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4. 监督本部门员工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5. 及时报告本部门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并配合调查处理。

第九条 员工职责

每个员工都应遵守食品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自己和他人的食品安全负责。

1. 认真学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2.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和工具。

3. 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穿戴清洁的工作服。

4. 及时报告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改进建议。

5. 积极参加食品安全卫生活动,维护餐厅的食品安全卫生。

第三章 食品采购与验收

第十条 采购管理

1. 供应商选择: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

2. 采购要求:采购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材料。

3. 索证索票:索取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 验收管理

1. 验收标准: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食品原材料进行验收。

2. 验收内容:包括食品的感官性状、保质期、生产日期、包装完整性等。

3. 不合格处理:对不合格的食品原材料,应拒绝接收并及时退回供应商。

第四章 食品储存与加工

第十二条 储存管理

1. 分类存放:将食品原材料按类别、性质、生产日期等进行分类存放。

2. 温度控制:按照食品的储存要求,控制储存温度和湿度。

3. 先进先出: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保证食品在保质期内使用。

4. 定期检查:定期检查食品的储存情况,及时清理过期、变质的食品。

第十三条 加工管理

1. 生熟分开: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加工,避免交叉污染。

2. 彻底加热:食品在加工过程中应彻底加热,杀灭细菌。

3. 烹饪卫生:厨师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穿戴清洁的工作服。

4. 餐饮具消毒:餐饮具应经过彻底清洗消毒,保证卫生安全。

第五章 餐饮具清洗消毒

第十四条 清洗消毒流程

1. 刮除残渣:将餐饮具上的食物残渣刮除干净。

2. 粗洗:用洗涤剂清洗餐饮具,去除油污。

3. 漂洗:用清水彻底漂洗餐饮具,去除洗涤剂残留。

4. 消毒:采用高温消毒或化学消毒方法对餐饮具进行消毒。

5. 保洁:将消毒后的餐饮具存放在保洁柜中,防止二次污染。

第十五条 消毒方法

1. 高温消毒:采用蒸汽消毒或煮沸消毒,消毒时间不少于15分钟。

2. 化学消毒: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剂,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消毒。

第六章 厨房环境卫生

第十六条 清洁制度

1. 每日清洁:每天对厨房进行全面清洁,包括地面、墙壁、台面、设备等。

2. 定期清洁:定期对厨房进行深度清洁,包括油烟机、排风扇、下水道等。

3. 及时清理: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厨房环境整洁。

第十七条 防虫防鼠

1. 采取措施:采取有效的防虫防鼠措施,如安装纱窗、纱门、设置灭鼠笼等。

2. 定期检查:定期检查防虫防鼠设施,及时维护和更换。

3. 灭虫灭鼠:定期进行灭虫灭鼠,防止虫鼠滋生。

第七章 员工健康管理

第十八条 健康检查

1. 岗前体检: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2. 定期体检:在岗员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疗疾病。

第十九条 健康档案

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的健康检查情况。

第二十条 患病管理

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员工,应暂停工作,待痊愈后方可恢复工作。

第八章 应急处理

第二十一条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制定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第二十二条 应急处理流程

1. 立即停止供餐,封存可疑食品。

2. 及时报告卫生部门和相关部门。

3. 配合卫生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4. 对就餐人员进行健康监测。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解释权

本制度由餐厅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三:《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侧重实验室安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实验室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实验室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包括实验室负责人、教师、科研人员、学生、实验技术人员、访问学者等。

第三条 管理原则

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通过有效的预防措施,消除或降低实验室安全风险。

2. 全员参与,共同负责:实验室安全是每个人的责任,实验室全体人员应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共同维护实验室的安全与健康。

3. 依法管理,持续改进: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持续改进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

实验室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决策。

1. 主任:实验室负责人,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总责。

2. 副主任:分管实验室安全的负责人,协助主任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

3. 委员:各课题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学生代表等。

第五条 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

2. 研究决定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审议批准安全计划和措施。

3. 组织开展安全检查、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 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5. 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 实验室安全管理员

实验室设立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实验室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实验室安全管理员职责

1. 组织制定和完善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2. 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负责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负责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提出改进措施。

5.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

6. 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7. 参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

第八条 各课题组负责人职责

各课题组负责人是本课题组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课题组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1. 组织本课题组人员学习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负责本课题组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负责本课题组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4. 监督本课题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 及时报告本课题组发生的安全事故,并配合调查处理。

第九条 实验室人员职责

每个实验室人员都应遵守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1. 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2.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和仪器。

3.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 及时报告发现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改进建议。

5. 积极参加安全活动,维护实验室的安全与健康。

第三章 实验室安全风险管理

第十条 风险识别

实验室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识别,全面辨识实验室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

1. 识别范围:包括化学品、生物安全、辐射安全、设备安全、电气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安全等各个方面。

2. 识别方法:可采用检查表、风险评估矩阵、头脑风暴等方法。

3. 识别频率: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风险识别,特殊情况下可增加识别频率。

第十一条 风险评估

对识别出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为风险控制提供依据。

1. 评估方法:可采用定性评估、定量评估或半定量评估等方法。

2. 评估内容:包括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风险造成的后果等。

3. 评估标准:根据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风险评估标准。

第十二条 风险控制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降低或消除安全风险。

1. 控制措施:可采用消除风险、降低风险、隔离风险、转移风险等方法。

2. 控制层级:优先采用工程技术措施,其次采用管理措施,最后采用个人防护措施。

3. 控制计划:制定风险控制计划,明确控制目标、控制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第十三条 风险监控

对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控,确保控制措施有效运行。

1. 监控方法:可采用定期检查、日常巡查、视频监控等方法。

2. 监控内容:包括控制措施的完整性、有效性、合规性等。

3. 监控频率:根据风险等级,确定监控频率。

第四章 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管理

1. 采购管理: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采购前需进行审批。

2. 储存管理: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场所,分类存放,远离火源和热源。

3. 使用管理: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措施。

4. 废弃物管理: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第十五条 生物安全管理

1. 生物安全等级:根据实验项目的生物风险等级,确定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等级。

2. 防护措施:采取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措施,如使用生物安全柜、穿戴防护服、佩戴口罩等。

3. 废弃物处理:生物废弃物应进行高压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防止生物污染。

第十六条 辐射安全管理

1. 辐射源管理:对辐射源进行登记、备案,实行严格管理。

2. 防护措施:采取相应的辐射防护措施,如屏蔽、距离、时间等。

3. 人员培训:对接触辐射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辐射防护意识。

4. 剂量监测:对接触辐射的人员进行剂量监测,确保剂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七条 设备安全管理

1. 设备维护:定期对实验室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操作规程:制定设备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3. 安全检查: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 电气安全管理

1. 用电安全:严格遵守用电安全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2. 设备接地:实验室电气设备应可靠接地,防止触电事故。

3. 定期检查:定期对实验室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 消防安全管理

1. 消防设施: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烟雾报警器等。

2. 消防通道: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3. 安全疏散:制定安全疏散方案,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第五章 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十条 教育培训内容

实验室应根据人员岗位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1. 新进人员培训:包括安全法律法规、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知识等。

2. 在岗人员培训:包括安全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安全事故案例等。

3. 转岗人员培训:包括新岗位的安全风险、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知识等。

4.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考核。

第二十一条 教育培训方式

实验室可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如课堂讲解、现场演示、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

第二十二条 教育培训档案

实验室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人员的培训情况,确保培训效果。

第六章 实验室事故管理

第二十三条 事故报告

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实验室有关部门报告。

1.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伤亡情况、财产损失等。

2. 报告程序:按照实验室规定的事故报告程序进行报告。

第二十四条 事故调查

实验室应及时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

1. 调查程序: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

2. 调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责任认定等。

第二十五条 事故处理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制定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1. 处理原则: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2. 处理措施:包括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刑事责任等。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解释权

本制度由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四:《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侧重建筑工地安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保障建筑工地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工程财产不受损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建筑工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建筑工地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技术员、工人、监理人员、分包单位人员等。

第三条 管理原则

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通过有效的预防措施,消除或降低建筑工地安全风险。

2. 全员参与,共同负责:建筑工地安全是每个人的责任,全体人员应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共同维护建筑工地的安全与健康。

3. 依法管理,持续改进: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持续改进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项目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决策。

1. 组长:项目经理,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 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组长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3.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技术员、工班长等。

第五条 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研究决定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审议批准安全生产计划和措施。

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 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5.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 项目安全员

项目配备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项目安全员职责

1. 组织制定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提出改进措施。

5. 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确保员工正确使用。

7. 参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

第八条 各部门职责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1. 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监督本部门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 及时报告本部门发生的安全事故,并配合调查处理。

第九条 工人职责

每个工人都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1. 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2.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和工具。

3.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 及时报告发现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改进建议。

5. 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维护建筑工地的安全与健康。

第三章 建筑工地安全风险管理

第十条 风险识别

项目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识别,全面辨识建筑工地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

1. 识别范围:包括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临边洞口、机械设备、用电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各个方面。

2. 识别方法:可采用检查表、风险评估矩阵、头脑风暴等方法。

3. 识别频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全面风险识别,特殊情况下可增加识别频率。

第十一条 风险评估

对识别出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为风险控制提供依据。

1. 评估方法:可采用定性评估、定量评估或半定量评估等方法。

2. 评估内容:包括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风险造成的后果等。

3. 评估标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风险评估标准。

第十二条 风险控制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降低或消除安全风险。

1. 控制措施:可采用消除风险、降低风险、隔离风险、转移风险等方法。

2. 控制层级:优先采用工程技术措施,其次采用管理措施,最后采用个人防护措施。

3. 控制计划:制定风险控制计划,明确控制目标、控制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第十三条 风险监控

对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控,确保控制措施有效运行。

1. 监控方法:可采用定期检查、日常巡查、视频监控等方法。

2. 监控内容:包括控制措施的完整性、有效性、合规性等。

3. 监控频率:根据风险等级,确定监控频率。

第四章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1. 持证上岗: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 安全防护: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3. 临边防护:临边洞口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或安全网。

4. 脚手架安全: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五条 起重吊装安全管理

1. 持证上岗:起重司机、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

2. 设备检验:起重设备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定期维护保养。

3. 吊装方案:制定详细的吊装方案,并严格执行。

4. 安全检查:吊装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

第十六条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1. 设备检验:机械设备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定期维护保养。

2. 操作规程:制定设备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3. 安全检查: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 防护装置:机械设备必须安装防护装置,防止人身伤害。

第十七条 用电安全管理

1. 持证上岗: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2. 用电规范:严格遵守用电安全规范,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3. 设备接地:电气设备应可靠接地,防止触电事故。

4. 定期检查: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 消防安全管理

1. 消防设施: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烟雾报警器等。

2. 消防通道: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3. 安全疏散:制定安全疏散方案,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4. 防火措施:采取防火措施,防止火灾发生。

第十九条 交通安全管理

1. 车辆管理:加强车辆管理,规范车辆行驶路线。

2. 交通标识:设置明显的交通标识,提醒行人注意安全。

3. 人员管理:加强人员管理,规范人员行走路线。

4. 安全教育: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第五章 建筑工地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十条 教育培训内容

项目应根据人员岗位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1. 新进场人员培训:包括安全法律法规、项目安全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知识等。

2. 在岗人员培训:包括安全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安全事故案例等。

3. 转岗人员培训:包括新岗位的安全风险、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知识等。

4.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考核。

第二十一条 教育培训方式

项目可采用多种形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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