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是企业规范经营、防范风险的重要保障。一份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能够明确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规范合同行为,提高合同质量,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市场经济日益复杂和竞争激烈的今天,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旨在通过呈现多篇不同侧重点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范文,为企业提供参考,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自身的合同管理体系,规范合同行为,防范合同风险。以下将呈现几篇范文,供读者参考。
篇一:《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的合同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租赁合同、合作合同等)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争议解决等活动。
第三条 合同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 合法性原则:所有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
(二) 平等自愿原则:合同订立应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不得强迫或欺诈。
(三)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双方应当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四) 效益性原则:合同管理应当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降低合同风险。
第四条 企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合同管理体制。
(一)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合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合同管理的整体工作负责。
(二) 企业设立合同管理部门(或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合同的起草、审查、签订、履行、归档等。
(三)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涉及的合同管理工作,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 合同的订立应当经过以下程序:
(一) 合同需求提出:由相关部门或单位根据业务需要,提出合同需求,明确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格、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
(二) 合同草拟:由合同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根据合同需求,起草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应当规范、严谨,避免出现歧义。
(三) 合同审查:
1. 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文本进行法律审查,审查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2. 财务部门对合同文本进行财务审查,审查合同价格是否合理,支付方式是否可行,是否存在财务风险。
3. 技术部门对合同文本进行技术审查,审查合同技术指标是否可行,是否存在技术风险。
4.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合同内容进行专业审查,审查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是否存在其他风险。
(四) 合同谈判:由相关部门或人员与合同对方进行谈判,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力争达成对企业有利的合同条件。
(五) 合同审批:
1. 合同金额在一定金额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2. 合同金额超过一定金额的,由企业分管领导审批。
3. 重大合同,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
(六) 合同签订:合同经审批后,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合同签订后,应当加盖企业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六条 合同的订立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 明确合同主体:核实合同对方的身份、资质、信用等信息,避免与不具备履约能力的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
(二) 明确合同标的:明确合同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避免出现歧义。
(三) 明确合同价格:明确合同价格的计算方式、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避免出现争议。
(四) 明确合同履行期限:明确合同的履行期限,包括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
(五) 明确合同履行地点:明确合同的履行地点,避免出现争议。
(六) 明确违约责任:明确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赔偿金等,以便在发生违约行为时,能够及时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七) 明确争议解决方式:明确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
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
第七条 合同履行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应当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 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合同履行台账,记录合同的履行情况,包括履行进度、履行质量、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
第九条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第十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现合同对方存在违约行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需要变更合同条款,应当经过合同对方同意,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二条 合同履行完毕后,应当及时进行验收,确认合同标的符合合同约定。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 协商一致原则:合同的变更应当经过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单方面变更。
(二) 书面形式原则:合同的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应当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章 合同的归档
第十六条 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进行归档,妥善保管。
第十七条 合同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合同文本。
(二) 合同附件。
(三) 合同审批文件。
(四) 合同履行记录。
(五) 合同变更协议。
(六) 其他与合同相关的资料。
第十八条 合同档案的保管期限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金额等因素确定。
第六章 合同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定期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十条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 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 合同订立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 合同履行的及时性、有效性。
(四) 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企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因合同管理不当,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企业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企业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侧重风险控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合同管理,有效控制合同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 合同管理的目标是:
(一) 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
(二) 防范合同风险,降低合同损失。
(三) 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效益。
第四条 企业实行“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合同风险管理机制。
第五条 企业设立合同风险管理委员会(或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合同风险管理的整体工作。
(一) 负责制定合同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二) 负责对重大合同进行风险评估。
(三) 负责对合同风险进行监控和预警。
(四) 负责处理合同纠纷和诉讼。
第二章 合同风险识别
第六条 合同风险是指因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活动可能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其他不利后果。
第七条 合同风险的识别是合同风险管理的基础。
第八条 合同风险识别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 合同主体的风险:对方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商业信誉等。
(二) 合同内容的风险: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等。
(三) 合同履行的风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如质量问题、交货问题、支付问题等。
(四) 法律环境的风险:法律法规的变化、政策调整等。
第九条 企业应当建立合同风险清单,详细记录各项合同风险,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第三章 合同风险评估
第十条 合同风险评估是对合同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损失程度进行评估,以便确定风险管理措施。
第十一条 合同风险评估应当采用科学的方法,如定量分析、定性分析等。
第十二条 合同风险评估的结果应当作为合同审批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合同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根据合同风险评估的结果,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 常用的合同风险控制措施包括:
(一) 合同条款的完善:
1. 明确合同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
2. 明确合同价格的计算方式、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
3. 明确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
4. 明确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
(二) 合同担保的设置:
1. 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如保证、抵押、质押等。
2. 投保合同保险,如信用保险、财产保险等。
(三) 合同履行的监控:
1. 建立合同履行台账,记录合同的履行情况。
2. 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3. 及时发现和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 合同纠纷的预防:
1. 加强与对方的沟通和协商,及时解决合同纠纷。
2. 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第五章 合同纠纷处理
第十五条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活动引起的争议。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建立合同纠纷处理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理合同纠纷。
第十七条 合同纠纷处理的方式包括:
(一) 协商: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二) 调解:由第三方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三) 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四) 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第十八条 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 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
(二) 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三) 尽量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避免诉讼。
第六章 合同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对合同档案进行分类、整理、保管。
第二十条 合同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合同文本。
(二) 合同附件。
(三) 合同审批文件。
(四) 合同履行记录。
(五) 合同变更协议。
(六) 合同纠纷处理记录。
(七) 其他与合同相关的资料。
第二十一条 合同档案的保管期限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金额等因素确定。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企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于因合同管理不当,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企业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企业合同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三:《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侧重信息化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管理效率,降低合同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合同、房地产合同、知识产权合同、委托合同等)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建立一套基于信息化的合同管理体系,实现合同管理的电子化、网络化、智能化。
第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现合同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第二章 系统功能
第五条 系统应当具备以下基本功能:
(一) 合同信息录入:将合同的基本信息录入系统,包括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合同对方、合同金额、合同期限等。
(二) 合同文本上传:将合同文本扫描或电子版上传至系统。
(三) 合同审批流程:在系统中发起合同审批流程,实现合同的在线审批。
(四) 合同履行监控:在系统中记录合同的履行情况,包括履行进度、履行质量、付款情况等。
(五) 合同变更管理:在系统中发起合同变更流程,记录合同的变更情况。
(六) 合同结算管理:在系统中记录合同的结算情况,包括结算金额、结算方式、结算时间等。
(七) 合同档案管理:在系统中建立合同档案,实现合同的电子化归档。
(八) 合同统计分析:在系统中进行合同统计分析,生成合同报表,为决策提供支持。
(九) 合同风险预警:系统能够根据合同信息,自动进行风险预警,提醒相关人员注意风险。
第三章 系统操作规范
第六条 所有与合同管理相关的人员,都应当熟悉系统的操作方法,并严格按照系统的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第七条 合同信息录入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条 合同文本上传应当清晰、可辨认。
第九条 合同审批流程应当严格按照企业的审批权限进行。
第十条 合同履行监控应当及时、准确地记录合同的履行情况。
第十一条 合同变更管理应当经过合同对方同意,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二条 合同结算管理应当及时、准确地记录合同的结算情况。
第十三条 合同档案管理应当按照企业的档案管理规定进行。
第四章 系统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加强对系统的安全管理,防止系统遭受病毒攻击、黑客入侵等安全威胁。
第十五条 系统的管理员应当定期对系统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 系统的用户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防止泄露。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建立数据备份机制,定期对系统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企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处理。
第十九条 对于因系统操作不当,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企业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企业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四:《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侧重分级授权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合同管理行为,明确各级合同管理职责,提高合同管理效率,防范合同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保险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赠与合同等)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的核心是建立一套分级授权的合同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权限和责任。
第四条 企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授权经营、责任到人”的合同管理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企业设立合同管理委员会(或指定相关部门)作为合同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合同管理政策、审批重大合同、处理重大合同纠纷等。
第六条 企业设立合同管理部门(或指定相关部门)作为合同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合同的起草、审查、签订、履行、归档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负责,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合同的提出、谈判、履行等工作。
第八条 合同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一) 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和政策。
(二) 审批重大合同。
(三) 处理重大合同纠纷。
(四) 监督检查合同管理工作。
第九条 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 起草、审查合同文本。
(二) 组织合同谈判。
(三) 签订合同。
(四) 监督合同履行。
(五) 管理合同档案。
(六) 提供合同法律咨询。
第十条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的职责:
(一) 提出合同需求。
(二) 参与合同谈判。
(三) 组织合同履行。
(四) 监督合同履行情况。
(五) 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报告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章 合同分级授权
第十一条 企业根据合同的金额、类型、风险程度等因素,将合同分为不同等级,并对不同等级的合同实行不同的审批权限。
第十二条 合同等级划分标准:
(一) 一级合同:金额巨大、风险极高、对企业影响重大的合同,由合同管理委员会审批。
(二) 二级合同:金额较大、风险较高、对企业有一定影响的合同,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
(三) 三级合同:金额较小、风险较低、对企业影响较小的合同,由企业分管领导审批。
(四) 四级合同:金额较小、风险很低、对企业影响很小的合同,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十三条 合同审批权限的具体规定:
(一) 一级合同:由合同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法律顾问审核后,提交合同管理委员会审批。
(二) 二级合同:由合同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法律顾问审核后,提交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
(三) 三级合同: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合同管理部门审核后,提交企业分管领导审批。
(四) 四级合同: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合同管理部门审核后,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四章 合同风险管理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加强合同风险管理,建立合同风险评估机制,对合同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 常用的合同风险控制措施包括:
(一) 合同条款的完善:明确合同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明确合同价格的计算方式、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明确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明确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二) 合同担保的设置: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如保证、抵押、质押等;投保合同保险,如信用保险、财产保险等。
(三) 合同履行的监控:建立合同履行台账,记录合同的履行情况;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企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处理。
第十七条 对于因合同管理不当,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企业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企业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五:《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侧重合同绩效考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合同管理,提升合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转让合同、许可合同、特许经营合同、居间合同、委托代理合同等)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强调合同管理的绩效考核,通过对合同管理过程和结果的评价,促进合同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第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合同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指标、考核标准、考核方法和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二章 绩效考核指标
第五条 合同绩效考核指标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 合同质量:考核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以及合同风险的控制程度。
(二) 合同效率:考核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环节的时间效率。
(三) 合同效益:考核合同为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如销售额、利润额、成本节约额等。
(四) 合规性:考核合同管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
(五) 风险控制:考核合同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效果。
第六条 合同质量考核指标:
(一) 合同条款完整性:考核合同是否包含所有必要的条款,如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格、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二) 合同条款准确性:考核合同条款的描述是否清晰、准确,是否存在歧义。
(三) 合同条款合法性:考核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内容。
(四) 合同风险控制程度:考核合同中是否包含风险控制条款,如担保条款、保险条款等,以及这些条款的有效性。
第七条 合同效率考核指标:
(一) 合同订立时间:考核从合同需求提出到合同签订所用的时间。
(二) 合同履行时间:考核合同实际履行时间与合同约定履行时间的偏差。
(三) 合同变更时间:考核从合同变更需求提出到合同变更协议签订所用的时间。
(四) 合同解除时间:考核从合同解除需求提出到合同解除协议签订所用的时间。
第八条 合同效益考核指标:
(一) 销售额:考核因合同履行而实现的销售额。
(二) 利润额:考核因合同履行而实现的利润额。
(三) 成本节约额:考核因合同履行而节约的成本。
(四) 其他效益:考核合同带来的其他效益,如市场份额提升、品牌知名度提高等。
第九条 合规性考核指标:
(一) 合同审批合规性:考核合同是否按照企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二) 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三) 合同档案管理合规性:考核合同档案管理是否符合企业的档案管理规定。
第十条 风险控制考核指标:
(一) 风险识别及时性:考核是否及时识别合同风险。
(二) 风险评估准确性:考核风险评估结果是否准确。
(三) 风险控制有效性:考核风险控制措施是否有效。
第三章 绩效考核标准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项考核指标的考核标准。
第十二条 考核标准可以是定量指标,也可以是定性指标。
第十三条 对于定量指标,应当设定明确的目标值和评分标准。
第十四条 对于定性指标,应当制定详细的评价标准和评分规则。
第四章 绩效考核方法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采用科学的考核方法,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
第十六条 常用的考核方法包括:
(一) 数据分析:收集和分析合同管理相关数据,评估合同绩效。
(二) 问卷调查:向相关人员发放问卷,了解他们对合同管理的评价。
(三) 访谈: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深入了解合同管理情况。
(四) 专家评审:邀请专家对合同管理进行评审,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章 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合同管理人员工作表现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 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当给予奖励。
第十九条 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要求其采取改进措施。
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根据绩效考核结果,不断改进合同管理制度和流程,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企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因合同管理不当,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企业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企业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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