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管理制度 社区居委会卫生管理制度

社区卫生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社区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规范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明确各方责任、营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至关重要。它是实现社区长效管理、提升居民满意度的必要保障,也是《社区服务计划》中改善民生福祉的重要一环。本文将提供几篇不同侧重点的《社区卫生管理制度》范文,供各社区参考借鉴。

篇一:《社区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社区卫生管理制度 社区居委会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卫生的居住环境,保障居民身体健康,提高居民生活品质,依据国家、省、市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居民、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他相关组织和个人。凡在本社区范围内的,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社区卫生管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卫生责任区制度。

第四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居委会”)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承担责任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与服务工作。社区单位和居民是社区卫生的直接责任人,有维护社区环境卫生的义务。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成立社区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由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社区居委会委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业主委员会代表(若有)、居民代表、辖区单位代表等。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社区环境卫生重大事项,制定工作计划,检查落实情况。

第六条 社区居委会职责:

(一)宣传国家及地方环境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制度;

(二)制定社区年度环境卫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划分并公示社区卫生责任区,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四)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

(五)监督、检查辖区内各单位、居民、物业服务企业的环境卫生责任落实情况;

(六)受理居民对环境卫生问题的投诉和建议,协调解决相关矛盾;

(七)建立社区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实施奖惩;

(八)指导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第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职责(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一)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负责管理区域内公共区域(包括道路、广场、绿地、停车场、楼道、电梯、公共卫生间等)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与清运;

(二)负责管理区域内垃圾收集容器的设置、维护、清洗和消毒;

(三)负责管理区域内化粪池的定期清掏、维护和管理;

(四)负责管理区域内雨水、污水管道的疏通和维护;

(五)按照要求开展“除四害”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六)对管理区域内的乱堆放、乱张贴、乱涂写、乱搭建等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社区居委会或相关执法部门;

(七)建立完善的环境卫生管理台账和工作记录;

(八)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环境卫生宣传和整治活动。

第八条 辖区单位职责:

(一)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本单位用地红线范围内及责任区的环境卫生整洁;

(二)按照规定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做好垃圾分类和清运工作;

(三)负责本单位内部及责任区的绿化养护和病虫害防治;

(四)配合社区开展各项环境卫生工作。

第九条 居民(住户)职责与义务:

(一)自觉维护社区公共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等废弃物;

(二)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投放生活垃圾,并按要求进行分类;

(三)不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掷物品;

(四)不在公共区域(楼道、消防通道、绿地、道路等)堆放杂物、晾晒衣物;

(五)不乱搭乱建、乱圈乱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六)依法、文明饲养宠物,及时清理宠物粪便,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七)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袋装并投放到指定地点,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八)发现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举报。

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第十条 道路与公共场地:

(一)路面平整、清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污迹、浮土;

(二)排水设施畅通,无堵塞、漫溢现象;

(三)公共座椅、宣传栏、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保持清洁、完好;

(四)无乱设摊点、乱堆杂物、乱停车辆现象。

(五)保洁频次:主干道每日普扫不少于两次,定时巡回保洁;其他道路每日普扫不少于一次,及时保洁。

第十一条 绿地与绿化带:

(一)绿地内清洁,无垃圾杂物、枯枝败叶;

(二)绿篱、草坪修剪整齐,无明显病虫害;

(三)不应有践踏绿地、攀折花木、在树木上钉钉拉绳晾晒等行为;

(四)绿化养护产生的垃圾应及时清理。

第十二条 建筑物公共区域:

(一)楼道、走廊、楼梯间、电梯轿厢内地面、墙面、天花板、扶手、门窗保持清洁,无积尘、污迹、蛛网;

(二)消防通道保持畅通,无杂物堆放;

(三)公共照明设施完好、清洁;

(四)墙面、楼道内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如有发现,应在规定时限内清除。

(五)保洁频次:每日至少清扫一次,每周至少湿拖一次,定期进行彻底清洁。

第十三条 公共卫生间(若有):

(一)内外环境整洁,地面、墙面、便器、洗手台等设施清洁,无污垢、异味;

(二)供水、冲水、排污设施完好、畅通;

(三)采光、照明、通风良好;

(四)有专人负责保洁,定时清洁消毒。

第四章 垃圾处理管理

第十四条 社区内应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和收集容器,布局方便居民投放,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垃圾收集容器应外观整洁、完好,盖板齐全,定期清洗消毒。

第十五条 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按照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引导居民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投放到对应的收集容器内。

第十六条 建立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制度。物业服务企业或环卫部门应按时收集、清运垃圾,做到车走地净,避免垃圾滞留、满溢、散落和二次污染。运输车辆应密闭、整洁。

第十七条 大件垃圾(如废旧家具等)和装修垃圾应投放到社区指定的临时堆放点,由责任单位或个人联系专业机构进行清运处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或随意丢弃。

第十八条 有害垃圾(如废电池、废灯管、过期药品等)应设置专门收集容器,定期由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第十九条 严禁将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等混入生活垃圾。

第五章 “除四害”与病媒生物防制

第二十条 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综合防制原则,有效控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预防疾病传播。

第二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和各单位应定期清理卫生死角,清除“四害”孳生场所(如积水容器、垃圾堆、杂物堆等)。

第二十二条 按照市、区爱卫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定期组织实施药物消杀工作,并做好安全防护和告知工作。

第二十三条 居民应搞好家庭内部卫生,妥善储存食物,清除室内外积水,配合社区统一开展的“除四害”活动。

第六章 宣传教育与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社区居委会应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居民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环境卫生知识和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居民的卫生意识和文明素养,营造人人参与、共同维护社区卫生的良好氛围。

第二十五条 建立健全社区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机制。社区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应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检查可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十六条 设立社区环境卫生监督岗或聘请义务监督员,鼓励居民参与日常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如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等),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并反馈。

第二十七条 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应定期在社区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七章 奖惩措施

第二十八条 对在社区环境卫生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社区居委会可给予表彰或适当奖励。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经劝阻、警告无效的行为,社区居委会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在社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管理规约,建议相关部门或物业服务企业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三)对于屡教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环境卫生管理职责的,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依据物业服务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社区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篇二:《社区卫生管理制度》

一、 前言:共建共享清洁家园,你我同行

整洁优美的社区环境,是全体居民共同的福祉,也是现代文明社区的重要标志。为了营造一个干净、舒适、健康的生活空间,提升我们共同家园的品质,需要每一位社区成员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本制度旨在明确社区卫生管理的基本规范、各方责任以及居民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倡导“社区是我家,卫生靠大家”的理念,鼓励居民主动参与社区环境卫生维护,共同建设和守护我们美好的家园。让我们携手并肩,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为创造一个更加宜居的社区环境贡献力量。

二、 居民卫生行为规范

(一)爱护公共环境,从我做起

1. 不在社区道路、绿地、广场、楼道等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烟蒂、果皮、纸屑、包装袋等废弃物。

2. 爱护公共设施,不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广告或宣传品(应张贴于指定信息栏)。

3. 保持社区水体清洁,不向池塘、景观水系等倾倒垃圾、排放污水。

(二)垃圾分类投放,举手之劳

1. 主动学习并掌握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2. 自觉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标准,将家庭生活垃圾分类后,投放到指定地点的对应收集容器内。

3. 投放时请保持容器周边清洁,厨余垃圾应沥干水分、密闭投放。

4. 废旧家具、电器等大件垃圾,以及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请联系物业或社区指定方式处理,切勿随意丢弃或混入生活垃圾。

(三)维护楼宇清洁,共享安宁

1. 不在楼道、消防通道、楼顶平台、公共阳台等处堆放鞋柜、自行车、杂物、垃圾等,保持通道畅通和环境整洁。

2. 不在公共区域晾晒衣物、被褥等(指定晾晒区除外),避免影响观瞻和他人通行。

3. 不从窗户、阳台向外抛掷任何物品,杜绝高空抛物。

4. 家庭装修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粉尘、噪音对邻里的影响,并按规定处理装修垃圾。

(四)文明饲养宠物,责任相伴

1. 携宠物外出时,必须使用牵引绳,主动避让行人,尤其是老人和儿童。

2. 及时清理宠物在公共区域排泄的粪便,并妥善处置,保持环境卫生。

3.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宠物吠叫对邻居的干扰。

4. 定期为宠物注射疫苗,做好防疫工作。

(五)参与社区活动,共建家园

1. 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卫生大扫除、环境整治、垃圾分类宣传等活动。

2. 主动对不文明、不卫生的行为进行劝导或向社区、物业反映。

3. 欢迎对社区卫生管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三、 社区各方职责

(一)社区居民委员会

1. 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卫生法规和健康知识,提升居民卫生意识。

2. 组织协调:组织各类卫生整治活动,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的卫生问题。

3. 监督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约情况,指导居民自治小组开展工作。

4. 平台搭建:建立居民意见反馈平台,畅通沟通渠道。

(二)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合同约定)

1. 日常保洁:承担责任区域内公共环境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工作,达到约定标准。

2. 设施维护:负责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的维护、清洁、消毒。

3. 绿化养护:负责管理区域内绿地的清洁和养护。

4. 秩序维护:劝阻、制止乱堆放、乱张贴等不卫生行为,清理违规物品。

5. 专业服务:按要求进行化粪池清掏、下水道疏通、“除四害”等工作。

(三)社区志愿者与楼栋长

1. 宣传示范:带头遵守卫生规定,宣传卫生知识,引导邻里养成良好习惯。

2. 巡查监督:协助社区进行日常卫生巡查,及时发现和上报问题。

3. 沟通桥梁:收集反馈居民对卫生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邻里互助。

(四)每一位居民

1. 主体责任:是维护自身家庭和社区公共卫生的第一责任人。

2. 自觉遵守: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的各项行为规范。

3. 相互监督:友善提醒邻里的不卫生行为,共同维护公共秩序。

4. 积极参与:主动参与社区卫生相关的各项活动和决策。

四、 公共区域卫生维护指南

(一)垃圾收集点管理:居民应按时、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物业负责每日清理、定期清洗消毒容器及周边地面,保持整洁无异味。

(二)楼道与公共空间:居民不占用、堆放杂物。物业负责定期清扫、擦拭,确保干净、通畅。发现乱堆放,物业应先通知后清理。

(三)绿地与公共设施:居民不破坏、不占用。物业负责日常保洁、修剪、养护。

(四)车辆停放:居民应将车辆(含自行车、电动车)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占用消防通道和绿地。物业负责引导和管理。

五、 生活垃圾分类与投放细则

(此处可根据地方具体分类标准,详细列出各类垃圾的包含物、投放要求、投放时间和地点等,例如:)

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应保持清洁干燥,投放至蓝色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灯管、过期药品、废油漆桶等。应小心轻放,投放至红色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果皮菜叶、蛋壳、茶叶渣等。应沥干水分,使用垃圾袋密封装好,投放至绿色厨余垃圾收集容器。

其他垃圾:包括受污染的纸张、一次性用品、烟头、尘土等。投放至灰色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投放时间:建议(例如:每日早上7-9点,晚上6-8点)在指定投放点投放。

特殊垃圾处理:大件垃圾、装修垃圾需提前预约物业上门或自行运至指定堆放点。

六、 卫生监督与反馈渠道

(一)社区监督:社区居委会、物业、志愿者定期巡查,记录问题并督促整改。

(二)居民监督:鼓励居民通过以下途径反映问题、提出建议:

1. 向楼栋长或社区志愿者反映。

2. 拨打物业服务中心电话或社区居委会电话。

3. 在社区公示栏的意见箱投递书面意见。

4. 通过社区微信群、公众号等线上平台留言。

(三)处理反馈:社区居委会和物业对收到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应及时登记、核实、处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反映人反馈处理结果。

七、 社区清洁日与志愿活动

(一)定期清洁日:社区可设定每月或每季度的一个周末为“社区环境清洁日”,组织居民、志愿者、物业人员共同参与,集中清理卫生死角、楼道堆积物、白色污染等。

(二)专项整治活动:根据季节特点或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如清理越冬垃圾、清除积水防蚊、整治乱张贴等专项活动。

(三)志愿服务:鼓励成立社区环保志愿服务队,常态化开展卫生宣传、巡查、维护等活动。

八、 评优与激励机制

(一)设立荣誉:定期开展“文明楼栋”、“卫生示范户”、“优秀环保志愿者”等评选活动,对在社区卫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家庭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积分激励:探索建立居民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如垃圾分类、志愿活动)的积分制度,积分可用于兑换小礼品或社区服务。

(三)公开表扬:利用社区宣传栏、公众号等平台,对好人好事、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崇尚文明、爱护环境的良好风尚。

九、 制度的修订与解释

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和居民意见,由社区居委会适时组织修订。本制度解释权归社区居民委员会所有。让我们共同遵守,积极行动,将我们的社区建设得更加清洁、美丽、和谐!

篇三:《社区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1.1目的与依据: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病媒生物及环境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保障社区居民身体健康,创建健康宜居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和地方爱国卫生运动相关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公共区域、居民住宅区、驻区单位以及在此区域内活动的所有人员。

1.3核心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控、科学治理”的原则,将环境卫生治理与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疾病预防紧密结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4管理主体:社区居民委员会是本制度实施的组织者和监督者。物业服务企业(或环境卫生专业机构)承担合同约定的具体作业任务。驻区单位和全体居民是参与者和责任主体。

第二部分:环境卫生基本要求与管理

2.1公共区域清洁标准

(一)社区道路、广场、活动场地等硬化地面应保持清洁,无垃圾、痰迹、污水、粪便,做到日产日清。雨后及时清除积水。

(二)公共绿地、景观水体应保持整洁,无漂浮物、废弃物。定期清理枯枝落叶,合理修剪,防止过度荫蔽。水体需采取措施防止蚊虫孳生。

(三)公共楼道、楼梯间、电梯间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无堆积杂物,墙面、天花板无明显积尘、污迹、蛛网。

(四)公共厕所(若有)应达到二类及以上标准,设施完好,上下水通畅,定时冲洗、消毒,有防蝇、防蛆、除臭措施。

(五)健身器材、儿童游乐设施、宣传栏、垃圾箱(桶)等公共设施应定期清洁、消毒、维护。

2.2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

(一)明确划分社区内各片区、楼栋、单位的环境卫生责任范围,责任到单位、到楼栋长、到户。

(二)责任主体负责其责任区内的日常清扫保洁、垃圾管理、绿化带内垃圾清理、“牛皮癣”清除等工作。

2.3环境卫生巡查与维护

(一)建立由社区干部、物业人员、居民代表(或志愿者)组成的日常巡查队伍,每日对社区环境卫生状况进行检查。

(二)发现问题(如垃圾暴露、污水横流、设施损坏、卫生死角等)应及时记录、上报,并督促责任方在规定时限内整改。

(三)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详细的保洁作业流程和标准,并有完整的作业记录。

第三部分: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若社区有自备水源或二次供水设施)

3.1水源保护:若有自备井,应划定水源保护区,严禁在保护区内设置厕所、垃圾堆、渗水坑,或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

3.2设施管理:储水设施(水箱、蓄水池)应材质安全、结构完好、密闭加盖上锁。定期(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进行清洗、消毒,并索取消毒记录和水质检测报告。

3.3水质监测:定期对供水水质进行检测,确保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测结果应向居民公示。

3.4应急预案:制定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或可能发生水质污染事件,应立即启动预案,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卫生健康部门。

第四部分:废弃物管理与卫生处理

4.1生活垃圾管理

(一)科学设置垃圾收集容器,满足分类投放需求,容器应密封、防雨、防渗漏、防蝇、防鼠。

(二)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强宣传指导,提高居民分类准确率。

(三)垃圾收集点及周边环境应保持清洁,每日清理,定期进行药物喷洒消毒,特别是在夏季和传染病流行期间。

(四)垃圾清运应及时,做到日产日清,压缩式垃圾车应密闭运输,防止抛洒滴漏和气味扩散。

4.2特殊废弃物处理

(一)医疗废物:社区卫生服务站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按规定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严禁混入生活垃圾。

(二)有害垃圾:应设置专用收集点,定期由专业机构回收处理。

(三)建筑垃圾与大件垃圾:设立临时堆放点,及时清运,防止长期堆积造成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

4.3污水与粪便管理

(一)确保社区排水系统(雨水、污水管道)畅通,无堵塞、泄漏、溢流。定期检查、清疏。

(二)化粪池应定期(一般每年1-2次)清掏,采取密闭措施,防止臭气外溢。清掏物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五部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5.1组织与监测:社区应成立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小组,定期开展密度监测(或委托专业机构),掌握“四害”(鼠、蚊、蝇、蟑螂)孳生及活动情况,为科学防制提供依据。

5.2环境治理:此为根本措施。

(一)灭鼠:堵塞鼠洞,管理好粮食和食物,垃圾密闭收集,清除杂物堆,保持环境整洁。建筑物防鼠设施应完好。

(二)灭蚊:彻底清除各种小型积水容器(盆、罐、轮胎、树洞等),疏通沟渠,景观水体可养鱼或投放灭孑孓药物。室内安装纱门纱窗。

(三)灭蝇:管理好垃圾、粪便、废弃物,保持环境清洁。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应安装防蝇设施。

(四)灭蟑:堵洞抹缝,清除杂物,保持厨房、仓库等处清洁干燥。

5.3药物防制

(一)在环境治理基础上,根据监测结果和季节特点,适时、适地、科学、安全地使用化学或生物杀虫灭鼠剂。

(二)药物消杀工作宜由专业PCO公司或经培训合格的人员实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污染环境和人畜中毒。

(三)实施药物防制前应向居民发布通知,告知注意事项。

5.4居民参与:广泛宣传病媒生物防制知识,动员居民搞好家庭及周边环境卫生,清除孳生场所,配合社区统一行动。

第六部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针对社区内小型公共场所,如棋牌室、活动中心等)

6.1卫生许可:若涉及需卫生许可的公共场所,应确保其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

6.2基本要求: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定期清洁消毒地面、墙面、桌椅、用品用具。有禁烟标识,并有效控烟。

6.3人员健康:从业人员(若有)应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第七部分:健康教育与信息发布

7.1宣传内容:围绕环境卫生、垃圾分类、病媒防制、传染病预防、健康生活方式等主题,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

7.2宣传途径:利用宣传栏、讲座、咨询、发放资料、社区网站、微信群等多种方式,普及卫生防病知识,提高居民健康素养。

7.3信息公开:定期公布社区环境卫生状况、病媒生物监测结果、水质检测结果等信息。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及时发布官方预警信息和防控指引。

第八部分:传染病预防与应急响应

8.1日常预防: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和病媒生物控制,是预防肠道传染病、虫媒传染病的重要措施。

8.2监测报告:社区卫生服务站(或社区干部)应关注社区居民健康动态,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疫情,应按规定及时上报。

8.3应急处置

(一)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在疾控部门指导下,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二)配合做好疫点、疫区的隔离、消毒工作。加强对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三)加强公众沟通,发布权威信息,指导居民科学防护,避免恐慌。

(四)强化环境卫生措施,特别是垃圾、污水的消毒处理。

第九部分:监督与考核

9.1内部监督:社区居委会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驻区单位、居民楼栋的卫生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分,结果与评优、合同续约等挂钩。

9.2外部监督:接受上级爱卫办、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主动接受居民和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9.3绩效评估:将社区环境卫生质量、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居民满意度等作为衡量社区卫生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第十部分:附则

10.1 本制度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10.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详细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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