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的管理制度 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公章是组织权威与信用的象征,具有法律效力,其规范管理直接关系到组织的正常运营、权益维护和声誉形象。缺乏严格的管理制度,易导致公章滥用、盗用、伪造等风险,引发经济纠纷、法律诉讼乃至刑事责任。因此,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公章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是组织规范化管理、防范风险、保障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本文将呈现几篇不同侧重点和结构的《公章的管理制度》范文,供参考。

篇一:《公章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章的管理制度 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本组织(以下简称“本组织”)公章的刻制、保管、使用、停用及缴销等管理工作,维护公章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防范法律风险,保障本组织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组织章程,结合本组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组织所有公章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部门印章以及根据业务需要刻制的其他各类业务专用章等(以下统称“公章”)。本组织各部门、全体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管理原则】

公章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严格审批、规范使用、全程留痕、责任追究”的原则。确保公章的安全、合法、合规使用。

第四条【管理机构与职责】

(一)本组织设立公章管理主管部门(通常为办公室、行政部或指定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公章的综合管理工作,包括制度制定与修订、刻制申请审核、保管、监督检查等。

(二)公章保管人由主管部门指定专人担任,负责公章的日常安全保管、按规定提供使用及使用登记。保管人需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工作严谨。

(三)各部门负责人对其部门员工申请使用公章的真实性、合规性、必要性负有初审责任。

(四)公章使用申请人对申请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按规定办理用印手续。

第二章 公章的刻制、启用与备案

第五条【刻制申请】

因新设立、组织变更或业务发展需要刻制新公章的,需由需求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刻制理由、公章名称、规格、材质、数量及拟保管部门/人员。申请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部门复核,最终由本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批准。

第六条【刻制办理】

经批准后,由主管部门统一到公安机关批准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刻章单位办理刻制手续。严禁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授权擅自刻制公章。

第七条【公章的形制与规格】

公章的名称、字体、尺寸、材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本组织统一规范。公章刻制完成后,主管部门应进行验收,核对印文信息、质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第八条【公章的启用与备案】

新刻制的公章经验收合格后,由主管部门发布启用通知,明确启用时间、使用范围及管理要求。同时,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公章信息登记台账》,详细记录公章名称、印模、刻制时间、启用时间、保管部门/人员、规格、材质、刻制单位等信息,并将印模及相关资料存档备案。涉及需要在相关政府部门(如工商、税务、银行等)备案的公章,由主管部门或相关业务部门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第三章 公章的保管

第九条【保管要求】

(一)公章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原则上不得由一人同时保管组织公章与法定代表人名章,或财务专用章与法定代表人名章。

(二)公章应存放在专门的、带锁的文件柜或保险柜中,确保安全。保管场所应符合防火、防盗、防潮要求。

(三)公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钥匙或密码,不得委托他人代管,不得随意放置公章。

(四)公章保管人因故离岗(如休假、出差、离职等)时,必须办理公章移交手续。移交时,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监交,移交双方当面清点公章,核对《公章信息登记台账》,并在《公章交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接替人继续履行保管职责。

(五)严禁将公章随意带离指定保管场所。确因工作需要需将公章带出使用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条【保管责任】

公章保管人对所保管公章的安全负直接责任。如发生公章遗失、被盗、损毁等情况,保管人应立即保护现场,并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及本组织领导报告,同时配合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章 公章的使用

第十一条【使用范围】

公章的使用必须与其名称所代表的权限范围相符。

(一)组织公章:用于以本组织名义对外发出的各类文件、证明、报告、合同、协议等。

(二)法定代表人名章:通常与组织公章配合使用,用于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或特定法律文书。

(三)财务专用章:用于办理银行结算、票据、财务会计报告等财务相关事务。

(四)合同专用章:用于签订各类经济合同、协议。

(五)部门印章:用于部门内部文件或以部门名义对外发出的非关键性业务文件。

(六)其他业务专用章:在其特定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第十二条【使用申请与审批】

(一)使用公章实行申请审批制度。申请人需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详细载明用印事由、文件名称、用印份数、申请人、申请部门、申请时间等信息,并附需要用印的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二)审批流程:

1. 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及用印文件至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对用印文件的内容、合规性、必要性进行审查,签署意见。

2. 根据用印的重要程度和文件性质,按本组织授权管理规定,将申请表及文件报送相应级别的领导审批(如分管领导、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3. 特殊或重大事项用印,需经法定代表人最终批准。

(三)对于常规性、程序性用印(如标准化证明文件),可依据预先设定的规则简化审批流程,但须经授权。

(四)严禁在空白文件、纸张、介绍信或未填写完整的表格上加盖公章。

第十三条【用印登记】

(一)公章保管人在收到经批准的《公章使用申请表》及待用印文件后,应认真核对申请表信息与审批权限,核对用印文件内容与申请事由是否一致。

(二)确认无误后,方可按批准的份数、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晰地加盖公章。

(三)每次用印后,保管人必须在《公章使用登记簿》上逐项、详细、如实登记用印日期、用印人、用印事由、文件名称、批准人、用印份数、登记人等信息。申请人应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四)《公章使用申请表》及相关用印文件复印件应与《公章使用登记簿》一并妥善保管,作为用印追溯依据,保管期限按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公章外带使用管理】

(一)原则上公章不得带离本组织办公场所使用。

(二)确因工作特殊需要(如现场签约、办理特定手续等)必须将公章带出的,申请人除按正常程序办理用印审批外,还需在《公章使用申请表》中特别注明外带事由、地点、时间、返回时间,并经本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人专项批准。

(三)公章外带期间,必须由至少两名本组织正式员工(其中至少一名为保管人或主管部门指定人员)共同携带、保管和使用,确保公章安全。

(四)用印完毕后,应立即将公章带回,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使用情况,办理归还登记。外带使用情况需在《公章使用登记簿》中特别注明。

第十五条【禁止行为】

(一)禁止未经审批擅自使用公章。

(二)禁止超范围、超权限使用公章。

(三)禁止在空白文件或不规范文件上用印。

(四)禁止私自外借、出租、抵押公章。

(五)禁止伪造、变造公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章。

(六)禁止利用公章进行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第五章 公章的停用、缴销与更换

第十六条【公章停用】

公章因组织名称变更、机构撤并、印章磨损、遗失声明作废等原因需要停用的,由主管部门提出停用申请,说明理由,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批准后,发布停用公告。

第十七条【公章缴销】

已停用的公章,应由主管部门负责收回,并在监交人的监督下予以销毁。销毁前需登记造册,记录销毁时间、地点、方式、监销人等信息。销毁记录需存档备查。对于需要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公章,还需按规定办理缴销手续。

第十八条【公章遗失、被盗处理】

(一)一旦发现公章遗失或被盗,保管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和本组织领导报告。

(二)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采取措施,一方面向公安机关报案,另一方面在本组织内部及相关业务单位范围内发布声明,宣布该公章作废。

(三)根据需要在指定媒体刊登公章遗失作废声明。

(四)同时,按程序申请刻制新公章,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章 监督与检查

第十九条【日常监督】

主管部门负责对公章的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章保管是否安全、使用登记是否规范、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等。

第二十条【定期检查】

本组织内部审计部门或指定部门应定期对公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或检查,重点检查制度的符合性、有效性以及是否存在管理漏洞和风险。检查结果应书面报告本组织管理层。

第二十一条【问题整改】

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管部门应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效果。对重大问题或风险隐患,应及时向管理层汇报。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违规处理】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和造成后果的大小,依据本组织相关奖惩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包括申请人、审批人、保管人等)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经济处罚、降职、撤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二十三条【法律责任】

因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公章被滥用、盗用、伪造或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给本组织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害的,本组织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制度解释】

本制度由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制度修订】

本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本组织管理需要适时修订。修订程序同制定程序。

第二十六条【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关公章管理的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篇二:《公章的管理制度》

一、 总则

(一)目的:为加强本单位公章管理,确保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维护本单位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合法权益,防止滥用、盗用、私刻等行为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所称公章,是指代表本单位法人意志、具有法律效力的印鉴,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以及经批准设立的内部机构印章、专项业务印章等。本单位所有部门及员工均需遵照执行。

(三)管理原则:实行“集中保管、严格审批、规范使用、全程记录、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

二、 公章的种类及管理部门

(一)公章种类界定:

1. 单位公章:最高效力印章,用于单位名义签发的各类正式文件、重要函件、证照办理、对外承诺等。

2. 法定代表人印章(私章):主要用于法定代表人授权或签署的法律文件、银行票据等。

3. 财务专用章:用于办理单位所有财务收支、银行账户业务、开具发票等。

4. 合同专用章:专门用于签订各类经济合同、协议。

5. 部门印章:用于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务性文件、内部流转文件等。

6. 专项业务印章:为特定业务或项目需要,经批准刻制的专用印章,仅限在批准范围内使用。

(二)管理部门与职责:

1. 行政管理部门(或办公室)是公章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

制定、修订和解释公章管理制度;

受理公章刻制、更换、停用、缴销的申请并按程序办理;

指定公章保管专员,并监督其履行职责;

建立并维护《公章信息台账》;

审核、管理《公章使用审批单》和《公章使用登记簿》;

组织对公章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2. 公章保管专员负责:

公章的日常安全保管,确保存放环境安全可靠;

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提供用印服务;

准确、完整地进行用印登记;

公章的清洁、维护;

公章移交、外借等特殊情况的规范操作。

3. 各业务部门负责人负责:

对本部门人员用印申请的必要性、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核;

教育本部门员工遵守公章管理规定。

4. 财务部门负责财务专用章的专门管理和使用,参照本制度执行,并可根据财务管理特性制定更细化的管理细则。

三、 公章的刻制、启用与保管

(一)刻制流程:

1. 申请:需刻制公章的部门填写《公章刻制申请表》,阐明理由、印章名称、用途、数量等,经部门负责人签字。

2. 审核: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核实必要性和合规性。

3. 审批:报请单位主管领导或法定代表人批准。

4. 办理:由行政管理部门指定人员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点办理刻制事宜。

5. 验收与登记:刻制完成后,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印章质量、印文信息,拍照留存印模,并在《公章信息台账》中详细登记。

(二)启用程序:新刻公章需由行政管理部门发布正式启用通知,明确生效日期、使用范围及管理要求。涉及需外部备案的公章(如银行预留印鉴),由相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三)保管要求:

1. 集中保管: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等重要印章原则上由行政管理部门指定专人集中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保管。部门印章可由部门指定专人保管,但需在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2. 安全存放:公章须存放于保险柜或加锁的文件柜内,保管地点应安全、保密。公章与用印登记簿应分开存放。

3. 专人负责:保管人不得随意将公章交由他人保管。保管人变更时,必须办理正式的交接手续,填写《公章交接清单》,由交接双方及监交人(通常为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4. 严禁私带外出:公章原则上不得带离单位。特殊情况确需外带,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四、 公章的使用管理

(一)使用依据:使用公章必须基于合法、真实的业务需要,且履行完毕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申请与审批:

1. 填写申请单:用印人需事先填写《公章使用审批单》,写明用印文件名称、份数、用印事由、申请人、申请日期等,并附上需盖章的文件。

2. 逐级审批:按照单位内部授权体系,申请单需经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再根据文件性质和重要性,报送相应层级的领导(如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重大事项、重要合同、对外承诺等用印,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人批准。

3. 特殊审批:涉及空白格式文件(如介绍信、证明函)的用印申请,审批层级应更高,且须明确填写内容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用印人签字承诺合规使用。严禁在完全空白的纸张上盖章。

(三)用印操作:

1. 核验:公章保管人在收到审批完整的申请单和待用印文件后,须仔细核对审批权限、用印文件内容与申请事由是否一致、文件是否规范齐全。

2. 盖章:确认无误后,方可在指定位置清晰、端正地加盖公章。盖章时应由保管人亲自操作或在有效监督下进行。对多页文件盖骑缝章时,应确保印文均匀覆盖。

3. 登记:每次用印完毕,保管人必须在《公章使用登记簿》上即时、准确、完整地记录:用印日期、时间、申请人、经办人(若非申请人本人)、用印事由摘要、文件名称、用印种类及名称、批准人、用印份数、登记人签名等。申请人或经办人需在登记簿相应栏目签字确认。

(四)公章外带使用:

1. 严格控制:非极特殊情况不得将公章带出单位使用。

2. 特殊审批:确需外带,须在《公章使用审批单》上详细说明外带原因、地点、期限、随行人员,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特别批准。

3. 人员要求:外带公章必须由至少两名正式员工陪同(通常含保管人或行政部门指定人员),全程负责公章安全。

4. 使用与归还:在外用印同样需遵守审批规定,用毕后立即带回单位交还保管人,并在《公章使用登记簿》中注明外带使用情况及归还时间。

(五)电子签章管理:如使用电子签章系统,其生成、保管、使用、授权管理参照本制度原则,并结合电子认证服务相关法规及信息安全要求,另行制定细则或在本制度中补充规定。

五、 公章的停用、更换与缴销

(一)停用与更换:因单位名称变更、组织架构调整、印章损坏、遗失补刻等原因需要停用旧章、启用新章的,由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发布停用、启用公告,并更新《公章信息台账》。

(二)缴销:已停用的公章(包括作废、过期、损坏无法修复的印章),由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统一收回,清点登记后,在至少两名监交人见证下进行物理销毁(如切割、焚烧等),确保无法复原。销毁过程应有记录,包括销毁时间、地点、方式、印章清单、监销人签字等,记录存档。涉及需向公安机关等部门缴销备案的,按其规定办理。

(三)遗失或被盗:一旦发现公章遗失或被盗,保管人应立即报告行政管理部门和单位领导,并保护好现场。行政管理部门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公安机关报案;在单位内部及必要范围内发布作废声明;根据需要在指定媒体公告作废;按程序申请补刻新章;追查责任。

六、 监督与责任

(一)内部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公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包括保管条件、审批流程、登记记录等。内部审计部门应将公章管理纳入审计范围。

(二)责任追究:

1. 对未按规定程序刻制、保管、使用公章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 对因管理不善、违规操作导致公章遗失、被盗、损坏或被滥用,给单位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等。

3. 对伪造、变造、盗用、私自出借公章或利用公章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除按单位规定从重处罚外,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 附则

(一)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单位规定执行。

(二)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三)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三:《公章的管理制度》

前言:风险防范与合规保障

公章作为组织意志和身份的法定代表符号,其管理的安全性和规范性是组织风险内控体系的关键环节。本制度旨在通过建立一套严密、高效的公章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有效防范因公章管理不当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确保所有公章活动均在合规框架内有序进行。

第一部分: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1.1最高管理层职责

– 审批公章管理核心制度。

– 批准重要公章(如组织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刻制、停用、更换与销毁。

– 决定重大事项的用印授权。

– 对公章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1.2公章管理委员会(或指定主管部门,如行政中心/法务部)

– 负责公章管理制度的具体执行、监督与优化。

– 审核公章刻制、更换、停用、销毁申请。

– 建立并维护公章档案库(含物理印模、电子印模、备案信息、台账等)。

– 指定、培训并考核公章保管员。

– 定期组织公章管理自查与风险评估。

– 处理公章管理相关的日常事务及应急事件。

1.3公章保管员(专岗专人)

– 对所保管公章的物理安全负直接责任,执行严格的保管措施。

– 严格依据审批授权提供用印服务,拒绝违规用印请求。

– 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每一次用印信息。

– 负责公章的日常清洁、维护,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 执行公章交接、外带等特殊操作规程。

1.4用印申请部门/人员

– 确保用印事由的真实性、合法性、必要性。

– 按规定流程提交用印申请并获得相应级别的审批。

– 对使用公章签署文件的内容负责。

– 配合公章保管员完成用印登记确认。

1.5内部审计/风险管理部门

– 定期对公章管理制度的遵循情况和执行效果进行独立审计。

– 评估公章管理相关风险,提出改进建议。

第二部分:公章生命周期管理细则

2.1公章的规划与刻制

需求评估:新设机构、业务拓展或名称变更时,由需求部门发起申请,说明必要性、拟定名称、用途范围。

合规审查:管理主管部门审查申请是否符合组织规定及法律法规,名称是否规范、唯一。

层级审批:根据印章重要性,履行内部审批流程,最高至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批准。

资质选择与刻制:由管理主管部门统一委托公安机关认可的、信誉良好的刻章机构进行刻制,确保材质、规格符合标准。

验收与建档:刻制完成后,管理主管部门严格验收,核对印文无误,采集印模,建立详细的《公章档案》,包含刻制批文、验收记录、印模照片、启用通知、保管责任人等信息。

备案:对于需要在工商、税务、银行等外部机构备案的公章,及时完成备案手续。

2.2公章的保管与环境安全

物理隔离:公章须存放在具有防火、防盗功能的保险柜中,保险柜钥匙/密码由保管员严格掌管,备用钥匙由管理主管部门封存。

环境要求:保管场所应保持干燥、清洁,避免强光照射和腐蚀性物质接触。

双人监管(可选):对于极端重要的印章(如组织公章),可考虑实行双人双锁或密码+钥匙的管理模式。

在岗责任:保管员离开岗位时,必须确保公章妥善锁闭。长期离岗(如休假、调动)须办理正式移交手续,记录在案。

2.3公章的使用控制

申请标准化:统一使用《公章使用申请单》,要素齐全,内容清晰。

审批链条化:明确不同类型文件、不同金额合同的审批层级与权限,杜绝越权审批。审批记录需可追溯。

用印见批:保管员必须见到具有完整审批链签字(或电子审批流完成)的申请单原件(或有效凭证)方可用印。

内容核对:保管员在盖章前,有责任对用印文件内容与申请事由进行形式核对,发现明显不符或异常情况有权暂停用印并上报。

亲自操作与监督:盖章操作原则上由保管员亲自完成。若情况特殊需申请人自行盖章,必须在保管员的现场监督下进行。

禁止性规定

严禁在空白凭证、未填写完整的协议或内容不确定的文件上盖章。

严禁未经审批为个人事务或与组织无关事项盖章。

严禁将公章转借、出租或作为担保。

用印登记闭环:每一次用印行为,无论大小,均须在《公章使用日志》(纸质或电子)中详细记录,要素包括:日期、时间、申请人、用印文件名称及编号、用印事由、份数、批准人、盖章人、领用人签名。登记记录应定期归档,保存年限符合档案管理规定。

2.4公章外带的风险管控

审批升级:公章外带申请需提升审批层级,通常需经法定代表人或主管副总裁级别批准。

理由充分性审查:严格审查外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尽可能通过其他方式(如授权委托、邮寄文件)替代。

双人随行制度:外带必须由至少两名正式员工(其中一人为保管员或管理部门指定人员)同行,共同负责公章安全。

限定时间与地点:明确外带起止时间、目的地、具体用途,严禁超时、超范围使用。

全程监控与记录:外带期间的使用情况需详细记录,归还后立即核查公章完好性,并在使用日志中特别标注。

2.5公章的维护、停用与销毁

日常维护:保管员定期清洁印章表面,确保印文清晰。发现磨损、变形等影响使用的状况及时报告。

停用决策:因组织变更、业务终止、印章损坏或遗失声明作废等原因,由管理主管部门提出停用申请,报相应权限批准。

公告与回收:正式发文公告停用日期,及时收回停用印章。

规范销毁:对回收的废旧印章,在管理主管部门和监察人员共同监督下,采取不可逆方式(如切割、熔毁)彻底销毁,防止被非法利用。销毁过程需制作详细记录并存档。

备案注销:涉及外部备案的公章停用后,及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第三部分:应急管理与责任追究

3.1公章遗失/被盗应急预案

即时报告:发现情况,保管人或知情人须第一时间向管理主管部门和组织高层报告。

启动响应:管理主管部门立即启动应急程序:

保护现场(如有可能)。

向公安机关报案,取得报案证明。

内部发布紧急通知,宣告该印章作废。

在指定媒体刊登遗失/被盗作废声明。

评估影响,采取补救措施。

按程序申请补刻新章。

责任调查:事后组织调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3.2违规行为处理

分级处罚:根据违规情节(如程序瑕疵、未批先用、私自外带、造成损失等)和后果严重程度,依据组织奖惩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警告、罚款、降级、解雇等处分。

经济赔偿:因违规行为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权向责任人追偿。

法律责任:涉嫌伪造、变造、买卖、盗窃、抢夺公章或利用公章进行诈骗等犯罪行为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部分:培训、审计与持续改进

4.1常态化培训:定期对公章保管员、各级审批人及全体员工进行公章管理制度和风险意识培训,确保人人知晓、自觉遵守。

4.2定期审计:内部审计部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公章管理专项审计,检查制度执行的合规性、有效性,识别潜在风险点。

4.3制度更新:管理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变化、组织发展需要及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本制度,并履行发布程序。

结语

本《公章的管理制度》是组织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有效执行依赖于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和高度责任感。各级人员务必深刻认识公章管理的严肃性,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共同维护组织的信誉与安全。

本内容由shasha收集整理,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果侵犯您的权利,请联系删除(点这里联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enku.puchedu.cn/299837.html

(0)
shashashasha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