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牌管理制度 员工工牌管理制度

《工牌管理制度》作为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升企业形象、保障员工权益、维护工作秩序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有效的工牌管理制度,能够明确员工身份,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并为企业文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为了规范工牌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制定一套完善的工牌管理制度至关重要。本文将呈现多篇《工牌管理制度》范文,从不同角度和侧重点出发,为企业制定工牌管理制度提供参考和借鉴。

篇一:《工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工牌管理制度 员工工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工牌的管理,维护公司形象,明确员工身份,加强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实习生、劳务派遣人员等)。

第三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解释和执行,并接受公司各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工牌的制作与发放

第四条 工牌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设计、制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更新。

第五条 工牌信息包括:公司LOGO、员工照片、员工姓名、员工工号、所属部门、职位。工牌版式应简洁、美观、大方,体现公司文化特色。

第六条 新入职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发放工牌。员工需在《员工工牌签收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第七条 员工试用期满转正后,工牌继续有效,无需更换。

第八条 实习生、劳务派遣人员的工牌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发放,工牌有效期与其合同期限一致。合同到期后,工牌需及时收回。

第九条 特殊情况下,如员工调岗、升职等导致工牌信息变更,员工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更换新的工牌。

第十条 更换工牌时,员工需交回旧工牌,并在《员工工牌更换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旧工牌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第三章 工牌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一条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工牌,并将其佩戴在醒目位置,以便于识别。

第十二条 员工在公司内活动时,应自觉佩戴工牌,并配合公司保安人员的检查。

第十三条 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活动时,应佩戴工牌,以便于组织管理。

第十四条 员工应妥善保管工牌,防止丢失、损坏。

第十五条 工牌不得转借、冒用、涂改、伪造。一经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 员工离职时,必须将工牌交还人力资源部,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七条 员工因工牌丢失、损坏需要补办的,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并填写《员工工牌补办申请表》。

第十八条 员工补办工牌,需承担一定的工本费,具体费用标准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九条 员工捡到他人遗失的工牌,应及时交还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条 公司保安人员有权对未佩戴工牌或佩戴不符合规定的员工进行劝阻和登记,并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馈。

第四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一)未按规定佩戴工牌;

(二)转借、冒用、涂改、伪造工牌;

(三)故意损坏工牌;

(四)丢失工牌未及时报告;

(五)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公司保安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工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工牌的使用和管理,明确员工身份,强化安全管理,维护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实习生、兼职人员及外包服务人员。

第三条:管理部门

行政部负责工牌的制作、发放、回收、保管以及日常管理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信息的提供和更新。安全部门负责监督工牌的佩戴和使用情况,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章:工牌的制作与发放

第四条:工牌样式

工牌样式由公司统一设计,包含公司LOGO、员工照片、姓名、工号、部门、职位等信息。工牌材质、尺寸、颜色等由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条:工牌制作流程

新员工入职后,人力资源部将员工信息提供给行政部。行政部根据员工信息制作工牌,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

第六条:工牌发放

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由行政部统一发放工牌,并在《工牌发放登记表》上签字确认。试用期员工在转正后,无需更换工牌,但需在登记表中进行备注。实习生、兼职人员及外包服务人员的工牌,根据合同期限发放,合同到期后需及时收回。

第七条:工牌更换

员工因部门、职位变动或工牌损坏等原因需要更换工牌的,应填写《工牌更换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至行政部。行政部在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更换工牌时,需交回旧工牌。

第三章:工牌的使用规定

第八条:佩戴要求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工牌,并将其佩戴在胸前或手臂等醒目位置。特殊岗位(如生产车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佩戴位置。

第九条:使用范围

工牌是员工身份的象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冒用、涂改或伪造。

第十条:出入管理

员工凭借工牌出入公司办公区域、生产车间、仓库等场所。非公司人员进入公司,需进行登记并佩戴访客证。

第十一条:保管责任

员工应妥善保管工牌,防止丢失、损坏或被盗。

第十二条:遗失补办

员工工牌遗失后,应立即向行政部报告,并填写《工牌遗失补办申请表》。行政部在收到申请后,进行调查核实,确认遗失情况属实后,进行补办。补办工牌需收取一定的工本费,具体费用标准由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章:工牌的回收与注销

第十三条:离职回收

员工离职时,必须将工牌交还行政部,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四条:损坏回收

员工工牌损坏无法正常使用时,应交还行政部进行回收。

第十五条:注销处理

行政部对回收的工牌进行统一注销处理,防止被他人冒用。

第五章:违规处理

第十六条:违规行为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反本制度:

(一)未按规定佩戴工牌;

(二)转借、冒用、涂改或伪造工牌;

(三)故意损坏工牌;

(四)遗失工牌未及时报告;

(五)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十七条:处理方式

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通报批评、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制度解释权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三:《工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1 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工牌的管理和使用,明确员工身份,维护公司形象,加强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实习生及其他需要佩戴工牌的人员。

1.3 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负责工牌的制作、发放、回收、保管以及日常管理工作。行政部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工牌管理。

第二章 工牌的制作与发放

2.1 工牌样式:工牌样式由公司统一设计,包含公司LOGO、员工照片、姓名、工号、部门等信息。

2.2 工牌制作流程:

(1) 新员工入职后,人力资源部收集员工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照片、部门等。

(2) 人力资源部将收集到的员工信息提交给指定的工牌制作供应商。

(3) 供应商按照公司统一的工牌样式进行制作。

(4) 人力资源部收到制作好的工牌后,进行核对和登记。

2.3 工牌发放:

(1) 新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发放工牌,并在《工牌发放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 试用期员工在转正后,无需更换工牌。

(3) 实习生及其他需要佩戴工牌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发放,并在《工牌发放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第三章 工牌的使用规定

3.1 佩戴要求:

(1)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工牌,并将其佩戴在胸前醒目位置。

(2) 在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活动时,应佩戴工牌。

(3) 进入公司办公区域、生产车间等场所时,必须佩戴工牌。

3.2 使用范围:

(1) 工牌是员工身份的象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冒用、涂改或伪造。

(2) 员工凭借工牌出入公司办公区域、生产车间等场所。

3.3 保管责任:

(1) 员工应妥善保管工牌,防止丢失、损坏或被盗。

(2) 员工应保持工牌的清洁,不得随意涂写或粘贴。

3.4 遗失补办:

(1) 员工工牌遗失后,应立即向人力资源部报告,并填写《工牌遗失补办申请表》。

(2) 人力资源部在收到申请后,进行调查核实,确认遗失情况属实后,进行补办。

(3) 补办工牌需收取一定的工本费,具体费用标准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章 工牌的回收与注销

4.1 离职回收:

(1) 员工离职时,必须将工牌交还人力资源部,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 人力资源部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应核对员工是否已交还工牌。

4.2 损坏回收:

(1) 员工工牌损坏无法正常使用时,应交还人力资源部进行回收。

(2) 人力资源部收到损坏的工牌后,进行登记和保管。

4.3 注销处理:

(1) 人力资源部对回收的工牌进行统一注销处理,防止被他人冒用。

(2) 注销处理可以采取剪断、销毁等方式。

第五章 违规处理

5.1 违规行为:

(1) 未按规定佩戴工牌。

(2) 转借、冒用、涂改或伪造工牌。

(3) 故意损坏工牌。

(4) 遗失工牌未及时报告。

(5) 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5.2 处理方式:

(1) 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通报批评、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2) 具体处理方式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六章 附则

6.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6.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四:《工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工牌的管理与使用,维护公司形象,明确员工身份,加强安全管理,提升企业文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实习生、外包人员及其他需要佩戴工牌的人员。

第三条 管理部门

行政管理部负责工牌的设计、制作、发放、回收、保管、维护及监督管理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员工信息,协助行政管理部进行工牌管理。安保部门负责监督员工工牌佩戴情况,并对违反规定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章 工牌的设计与制作

第四条 工牌设计

工牌设计应体现公司形象,包含公司LOGO、员工照片、姓名、工号、部门、职位等信息,设计风格简洁、大方、美观。

第五条 工牌制作

工牌由行政管理部统一委托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制作,确保工牌质量符合标准。工牌制作完成后,行政管理部应进行验收。

第六条 工牌信息变更

员工个人信息发生变更(如姓名、部门、职位等)时,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后通知行政管理部更换工牌。

第三章 工牌的发放与使用

第七条 工牌发放

新员工入职时,由行政管理部统一发放工牌,并在《工牌发放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实习生、外包人员根据合同期限发放临时工牌,合同到期后应及时收回。

第八条 工牌佩戴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工牌,并将其佩戴在胸前或手臂等醒目位置,确保他人可以清晰识别。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活动时,也应佩戴工牌。

第九条 工牌使用

工牌是员工身份的凭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冒用、涂改、伪造。员工应自觉维护工牌的整洁,避免污损。

第十条 出入管理

员工凭借工牌出入公司办公区域、生产车间、仓库等场所。非公司人员进入公司,需进行登记并佩戴访客证。

第四章 工牌的保管与补办

第十一条 工牌保管

员工应妥善保管工牌,防止丢失、损坏或被盗。避免将工牌置于高温、潮湿、强磁场等环境中。

第十二条 工牌遗失

员工工牌遗失后,应立即向行政管理部报告,并填写《工牌遗失申请表》。行政管理部在收到申请后进行调查核实,确认遗失情况属实后,进行补办。

第十三条 工牌损坏

员工工牌损坏无法正常使用时,应交还行政管理部进行更换。

第十四条 工牌补办费用

员工因个人原因遗失或损坏工牌需要补办的,需承担一定的工本费,具体费用标准由行政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章 工牌的回收与注销

第十五条 离职回收

员工离职时,必须将工牌交还行政管理部,方可办理离职手续。行政管理部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应核对员工是否已交还工牌。

第十六条 回收处理

行政管理部对回收的工牌进行统一注销处理,防止被他人冒用。注销处理可采取剪断、销毁等方式。

第六章 违规处理

第十七条 违规行为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反本制度:

(一) 未按规定佩戴工牌;

(二) 转借、冒用、涂改或伪造工牌;

(三) 故意损坏工牌;

(四) 遗失工牌未及时报告;

(五) 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十八条 处理方式

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通报批评、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具体处理方式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制度解释权

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五:《工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工牌的管理和使用,明确员工身份,维护公司形象,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实习生、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经公司批准需要佩戴工牌的人员。

1.3 管理部门

人力资源部负责工牌的总体管理,包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和监督执行。行政部负责工牌的制作、发放、回收、保管和维护。安全部门负责监督员工工牌佩戴情况,并对违反规定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章 工牌的设计与制作

2.1 工牌设计

工牌的设计应体现公司文化和形象,包含以下要素:

(1) 公司LOGO;

(2) 员工照片;

(3) 员工姓名;

(4) 员工工号;

(5) 员工所属部门;

(6) 公司名称。

工牌材质、尺寸、颜色等由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

2.2 工牌制作

工牌由行政部统一委托有资质的供应商制作,确保工牌质量符合标准。工牌制作完成后,行政部应进行验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第三章 工牌的发放与使用

3.1 工牌发放

(1) 新员工入职时,由人力资源部在办理入职手续后,通知行政部发放工牌,并在《工牌发放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 试用期员工在转正后,无需更换工牌。

(3) 实习生、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需要佩戴工牌的人员,由行政部根据合同期限或工作需要发放临时工牌,并在《工牌发放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3.2 工牌佩戴

(1)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工牌,并将其佩戴在胸前或手臂等醒目位置,以便于识别。

(2) 进入公司办公区域、生产车间、仓库等场所时,必须佩戴工牌。

(3) 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活动时,应佩戴工牌。

3.3 工牌使用

(1) 工牌是员工身份的凭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冒用、涂改或伪造。

(2) 员工应妥善保管工牌,防止丢失、损坏或被盗。

(3) 员工应保持工牌的清洁,不得随意涂写或粘贴。

3.4 工牌遗失与补办

(1) 员工工牌遗失后,应立即向行政部报告,并填写《工牌遗失补办申请表》。

(2) 行政部在收到申请后,进行调查核实,确认遗失情况属实后,进行补办。

(3) 补办工牌需收取一定的工本费,具体费用标准由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人力资源部批准。

第四章 工牌的回收与注销

4.1 离职回收

(1) 员工离职时,必须将工牌交还行政部,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 行政部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应核对员工是否已交还工牌,并在《工牌回收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4.2 损坏回收

(1) 员工工牌损坏无法正常使用时,应交还行政部进行回收。

(2) 行政部收到损坏的工牌后,进行登记和保管。

4.3 注销处理

行政部对回收的工牌进行统一注销处理,防止被他人冒用。注销处理可以采取剪断、销毁等方式,并做好登记。

第五章 违规处理

5.1 违规行为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反本制度:

(1) 未按规定佩戴工牌;

(2) 转借、冒用、涂改或伪造工牌;

(3) 故意损坏工牌;

(4) 遗失工牌未及时报告;

(5) 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5.2 处理方式

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通报批评、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具体处理方式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六章 附则

6.1 制度解释权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6.2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内容由xiaoli收集整理,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果侵犯您的权利,请联系删除(点这里联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enku.puchedu.cn/299851.html

(0)
xiaolixiaoli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