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巡检管理制度 设备点检巡检管理制度

设备巡检管理制度是保障设备稳定运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社区服务日益多元化,各类设备设施的投入也随之增加。规范的设备巡检管理制度,不仅能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隐患,更能提升社区服务质量,营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社区服务计划》旨在通过完善管理制度,提升服务水平。本文将呈现多篇不同侧重点的设备巡检管理制度范文,以供参考借鉴,助力社区服务更上一层楼。

篇1:《设备巡检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设备巡检管理制度 设备点检巡检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社区内各项设备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预防和减少设备故障,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和社区服务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内所有公共区域的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消防设施、监控设备、照明设备、供水供电设备、儿童游乐设施、健身器材、绿化灌溉系统等。

第三条 设备巡检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定期检查、及时维护”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社区设备巡检管理小组,由社区负责人担任组长,物业经理或指定人员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

第五条 社区设备巡检管理小组职责:

(一) 制定并完善设备巡检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 组织开展设备巡检工作,并定期对巡检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

(三) 协调解决设备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四) 对巡检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巡检水平;

(五) 建立健全设备档案,并定期更新。

第六条 巡检人员职责:

(一) 按照巡检计划,认真、细致地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

(二) 如实记录巡检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 协助维修人员进行故障排除和维修工作;

(四) 认真学习相关知识,提高巡检技能。

第三章 巡检内容与标准

第七条 电梯巡检内容:

(一) 检查电梯运行是否平稳,有无异常声音或震动;

(二) 检查电梯门开关是否灵活,有无异物阻挡;

(三) 检查电梯内照明、通风是否良好;

(四) 检查电梯内紧急报警装置是否有效;

(五) 检查电梯机房设备运行情况,有无漏油、漏水等现象;

(六) 检查电梯安全标志是否齐全、清晰。

第八条 消防设施巡检内容:

(一) 检查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是否在有效期内;

(二) 检查消防栓、消防水带、水枪等是否完好;

(三) 检查烟感、温感探测器是否正常工作;

(四) 检查消防报警控制系统是否运行正常;

(五) 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第九条 监控设备巡检内容:

(一) 检查摄像头是否清晰,角度是否合适;

(二) 检查录像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录像资料是否完整;

(三) 检查显示器是否正常显示;

(四) 检查电源线路是否安全。

第十条 照明设备巡检内容:

(一) 检查照明灯具是否完好,亮度是否足够;

(二) 检查线路是否安全,有无老化、破损;

(三) 检查开关是否灵敏。

第十一条 供水供电设备巡检内容:

(一) 检查水泵、水箱、水管等是否完好,有无漏水现象;

(二) 检查配电箱、电缆、开关等是否安全,有无过载、短路现象;

(三) 检查供电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第十二条 儿童游乐设施、健身器材巡检内容:

(一) 检查设施主体结构是否牢固,有无松动、变形;

(二) 检查连接部位是否紧固,有无锈蚀、断裂;

(三) 检查表面涂层是否完好,有无脱落、划痕;

(四) 检查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清晰、完整。

第十三条 绿化灌溉系统巡检内容:

(一) 检查灌溉设备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

(二) 检查管道是否畅通,有无漏水现象;

(三) 检查喷头是否损坏,喷洒范围是否合理。

第十四条 巡检标准:

(一) 设备外观整洁,无明显损坏;

(二) 设备运行正常,无异常声音或震动;

(三) 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无缺失;

(四) 记录清晰完整,问题及时上报。

第四章 巡检周期与方式

第十五条 巡检周期:

(一) 电梯:每日巡检一次;

(二) 消防设施:每周巡检一次;

(三) 监控设备:每周巡检一次;

(四) 照明设备:每周巡检一次;

(五) 供水供电设备:每周巡检一次;

(六) 儿童游乐设施、健身器材:每周巡检一次;

(七) 绿化灌溉系统:每月巡检一次。

(八) 特殊天气或重大活动期间,应增加巡检频次。

第十六条 巡检方式:

(一) 日常巡检:由巡检人员按照巡检计划,逐项进行检查;

(二) 专项巡检:针对特定设备或特定问题,进行重点检查;

(三) 节假日巡检:在节假日期间,加强对重点设备的安全巡查。

第五章 问题处理与维护保养

第十七条 巡检人员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社区设备巡检管理小组。

第十八条 社区设备巡检管理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对简单问题,可由巡检人员或维修人员现场处理;对复杂问题,应联系专业维修单位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设备维修后,应由巡检人员进行验收,确保维修质量。

第二十一条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第二十二条 建立设备维修记录,详细记录维修时间、维修内容、维修人员等信息。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三条 社区设备巡检管理小组定期对巡检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巡检质量、问题发现率、问题处理效率等。

第二十四条 对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有效的巡检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漏检、误检、迟报、瞒报的巡检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二十六条 因巡检不到位,导致设备故障或安全事故发生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社区设备巡检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2:《设备巡检管理制度》(侧重消防安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消防设备巡检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栓、灭火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

第三条 消防设备巡检工作坚持“定期检查、重点关注、及时维护”的原则,实行责任到人、层层落实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由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物业经理或指定人员担任副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消防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

第五条 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 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宣传教育活动;

(三) 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问题,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 负责消防设备的配置、管理和维护保养;

(五) 对消防工作进行考核和奖惩。

第六条 消防巡检人员职责:

(一) 按照巡检计划,认真、细致地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检查;

(二) 如实记录巡检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 协助维修人员进行故障排除和维修工作;

(四) 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 巡检内容与标准

第七条 消防栓巡检内容:

(一) 检查消防栓外观是否完好,有无锈蚀、损坏;

(二) 检查消防栓阀门是否灵活,有无漏水现象;

(三) 检查消防栓接口是否完好,是否配备水带、水枪等器材;

(四) 检查消防栓周围是否有障碍物,是否影响使用。

第八条 灭火器巡检内容:

(一) 检查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是否在有效期内;

(二) 检查灭火器外观是否完好,有无锈蚀、变形;

(三) 检查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喷嘴是否畅通;

(四) 检查灭火器放置位置是否合理,是否便于取用。

第九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巡检内容:

(一) 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是否运行正常,显示是否清晰;

(二) 检查烟感、温感探测器是否清洁,有无遮挡;

(三) 检查手动报警按钮是否完好,玻璃是否破损;

(四) 检查声光报警器是否正常工作,声音是否清晰。

第十条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巡检内容:

(一) 检查喷淋头是否完好,有无堵塞、损坏;

(二) 检查管道是否完好,有无漏水现象;

(三) 检查水泵是否运行正常,压力是否符合要求;

(四) 检查阀门是否灵活,有无锈蚀。

第十一条 防排烟系统巡检内容:

(一) 检查排烟风机是否运行正常,风量是否符合要求;

(二) 检查排烟阀是否灵活,是否能自动开启;

(三) 检查送风机是否运行正常,风量是否符合要求;

(四) 检查防火阀是否灵活,是否能自动关闭。

第十二条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巡检内容:

(一) 检查应急照明灯是否正常工作,亮度是否足够;

(二) 检查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清晰,方向是否正确;

(三) 检查蓄电池是否正常工作,能否满足应急照明需求。

第十三条 巡检标准:

(一) 消防设备外观完好,无明显损坏;

(二) 消防设备运行正常,无异常现象;

(三) 消防设备周围无障碍物,便于取用;

(四) 巡检记录清晰完整,问题及时上报。

第四章 巡检周期与方式

第十四条 巡检周期:

(一) 消防栓:每月巡检一次;

(二) 灭火器:每月巡检一次;

(三)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每周巡检一次;

(四)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每月巡检一次;

(五) 防排烟系统:每月巡检一次;

(六)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每周巡检一次。

(七) 特殊时期(如重大节假日、火灾高发季节等),应增加巡检频次。

第十五条 巡检方式:

(一) 日常巡检:由消防巡检人员按照巡检计划,逐项进行检查;

(二) 专项巡检:针对特定消防设备或特定消防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检查;

(三) 节假日巡检:在节假日期间,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设备的消防安全巡查。

第五章 问题处理与维护保养

第十六条 巡检人员发现消防安全问题,应立即上报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

第十七条 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对简单问题,可由巡检人员或维修人员现场处理;对复杂问题,应联系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消防维修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消防设备维修后,应由巡检人员进行验收,确保维修质量。

第二十条 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第二十一条 建立消防设备管理档案,详细记录消防设备的配置、巡检、维修、更换等信息。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 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对消防巡检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巡检质量、问题发现率、问题处理效率、消防知识掌握程度等。

第二十三条 对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有效的消防巡检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漏检、误检、迟报、瞒报的消防巡检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二十五条 因消防巡检不到位,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3:《设备巡检管理制度》(侧重儿童游乐设施及健身器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社区儿童游乐设施和健身器材的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社区居民特别是儿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内所有儿童游乐设施和健身器材,包括但不限于滑梯、秋千、跷跷板、攀爬架、单双杠、漫步机等。

第三条 设备巡检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定期检查、及时维护”的原则,实行专人负责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社区儿童游乐设施及健身器材安全管理小组,由社区负责人担任组长,物业经理或指定人员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

第五条 社区儿童游乐设施及健身器材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一) 制定并完善儿童游乐设施及健身器材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 组织开展儿童游乐设施及健身器材安全检查、巡查和宣传教育活动;

(三) 协调解决儿童游乐设施及健身器材安全问题,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 负责儿童游乐设施及健身器材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

(五) 对儿童游乐设施及健身器材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和奖惩。

第六条 巡检人员职责:

(一) 按照巡检计划,认真、细致地对儿童游乐设施及健身器材进行检查;

(二) 如实记录巡检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 协助维修人员进行故障排除和维修工作;

(四) 参加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 巡检内容与标准

第七条 滑梯巡检内容:

(一) 检查滑梯主体结构是否牢固,有无松动、变形;

(二) 检查滑梯表面是否光滑,有无毛刺、裂纹;

(三) 检查滑梯扶手是否牢固,高度是否合适;

(四) 检查滑梯入口处是否有安全警示标志。

第八条 秋千巡检内容:

(一) 检查秋千链条或绳索是否牢固,有无磨损、断裂;

(二) 检查秋千座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松动;

(三) 检查秋千架体是否牢固,有无锈蚀、变形;

(四) 检查秋千周围地面是否平整,是否有软垫保护。

第九条 跷跷板巡检内容:

(一) 检查跷跷板主体结构是否牢固,有无松动、变形;

(二) 检查跷跷板座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松动;

(三) 检查跷跷板支点是否牢固,转动是否灵活;

(四) 检查跷跷板周围地面是否平整,是否有软垫保护。

第十条 攀爬架巡检内容:

(一) 检查攀爬架主体结构是否牢固,有无松动、变形;

(二) 检查攀爬架连接部位是否紧固,有无锈蚀、断裂;

(三) 检查攀爬架表面涂层是否完好,有无脱落、划痕;

(四) 检查攀爬架周围地面是否平整,是否有软垫保护。

第十一条 单双杠巡检内容:

(一) 检查单双杠主体结构是否牢固,有无松动、变形;

(二) 检查单双杠横杆是否光滑,有无毛刺、裂纹;

(三) 检查单双杠地基是否牢固,有无下沉、松动;

(四) 检查单双杠周围地面是否平整,是否有软垫保护。

第十二条 漫步机巡检内容:

(一) 检查漫步机主体结构是否牢固,有无松动、变形;

(二) 检查漫步机活动部件是否灵活,运转是否平稳;

(三) 检查漫步机连接部位是否紧固,有无锈蚀、断裂;

(四) 检查漫步机周围地面是否平整,是否有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三条 巡检标准:

(一) 设备外观完好,无明显损坏;

(二) 设备运行正常,无异常声音或震动;

(三) 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无缺失;

(四) 记录清晰完整,问题及时上报。

第四章 巡检周期与方式

第十四条 巡检周期:

(一) 每日巡检:对儿童游乐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巡检;

(二) 每周巡检:对健身器材进行一次全面巡检;

(三) 特殊天气后巡检:在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过后,应立即对所有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巡检。

第十五条 巡检方式:

(一) 日常巡检:由巡检人员按照巡检计划,逐项进行检查;

(二) 专项巡检:针对特定设备或特定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检查。

第五章 问题处理与维护保养

第十六条 巡检人员发现安全问题,应立即上报社区儿童游乐设施及健身器材安全管理小组。

第十七条 社区儿童游乐设施及健身器材安全管理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设置警示标志。

第十九条 对简单问题,可由巡检人员或维修人员现场处理;对复杂问题,应联系专业维修单位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设备维修后,应由巡检人员进行验收,确保维修质量。

第二十一条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第二十二条 建立设备管理档案,详细记录设备的配置、巡检、维修、更换等信息。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三条 社区儿童游乐设施及健身器材安全管理小组定期对巡检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巡检质量、问题发现率、问题处理效率、安全知识掌握程度等。

第二十四条 对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有效的巡检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漏检、误检、迟报、瞒报的巡检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二十六条 因巡检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社区儿童游乐设施及健身器材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4:《设备巡检管理制度》(侧重智能化设备维护)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社区智能化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安防系统、智能停车系统、智能照明系统、智能家居系统等)的稳定运行,提高社区智能化水平,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内所有智能化设备。

第三条 设备巡检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技术保障、及时维护”的原则,实行专业人员负责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社区智能化设备管理小组,由社区负责人担任组长,物业经理或指定人员担任副组长,信息技术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 社区智能化设备管理小组职责:

(一) 制定并完善智能化设备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 组织开展智能化设备巡检、维护和升级工作;

(三) 协调解决智能化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 对巡检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提高巡检水平;

(五) 建立健全智能化设备档案,并定期更新。

第六条 巡检人员职责:

(一) 按照巡检计划,使用专业工具和技术,对智能化设备进行检查;

(二) 如实记录巡检情况,分析问题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三) 协助维修人员进行故障排除和维修工作;

(四) 认真学习相关技术知识,提高巡检技能。

第三章 巡检内容与标准

第七条 智能安防系统巡检内容:

(一) 检查摄像头是否清晰,覆盖范围是否满足要求;

(二) 检查门禁系统是否正常工作,权限设置是否合理;

(三) 检查报警系统是否灵敏可靠,报警信息是否准确;

(四) 检查监控中心设备运行情况,录像资料是否完整;

(五) 检查系统网络连接是否稳定,数据传输是否安全。

第八条 智能停车系统巡检内容:

(一) 检查道闸是否运行平稳,感应器是否灵敏;

(二) 检查车牌识别系统是否准确,识别速度是否满足要求;

(三) 检查收费系统是否正常工作,支付方式是否多样;

(四) 检查停车引导系统是否准确,信息显示是否清晰;

(五) 检查系统数据库是否稳定,数据备份是否及时。

第九条 智能照明系统巡检内容:

(一) 检查照明灯具是否完好,亮度是否足够;

(二) 检查传感器是否灵敏,光照调节是否合理;

(三) 检查控制系统是否正常工作,定时开关是否准确;

(四) 检查系统能耗是否合理,节能效果是否明显;

(五) 检查线路连接是否安全,防止漏电和短路。

第十条 智能家居系统巡检内容:

(一) 检查智能网关是否正常工作,连接是否稳定;

(二) 检查智能家电是否运行正常,控制功能是否完善;

(三) 检查智能安防设备是否可靠,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四) 检查语音控制系统是否准确,识别速度是否满足要求;

(五) 检查系统软件是否最新版本,运行是否流畅。

第十一条 巡检标准:

(一) 设备运行稳定,功能正常;

(二) 数据传输安全可靠,信息显示准确;

(三) 系统操作简便易懂,用户体验良好;

(四) 记录清晰完整,问题及时上报。

第四章 巡检周期与方式

第十二条 巡检周期:

(一) 智能安防系统:每周巡检一次;

(二) 智能停车系统:每周巡检一次;

(三) 智能照明系统:每月巡检一次;

(四) 智能家居系统:每季度巡检一次。

(五) 特殊情况(如系统升级、设备故障等)可临时增加巡检频次。

第十三条 巡检方式:

(一) 远程巡检:通过网络连接,对智能化设备进行远程监控和诊断;

(二) 现场巡检:由巡检人员携带专业工具,到现场进行检查和维护;

(三) 用户反馈:通过用户反馈信息,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五章 问题处理与维护保养

第十四条 巡检人员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社区智能化设备管理小组。

第十五条 社区智能化设备管理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对简单问题,可由巡检人员或维修人员现场处理;对复杂问题,应联系专业技术支持团队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设备维修或升级后,应由巡检人员进行验收,确保维修质量。

第十八条 定期对智能化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第十九条 建立智能化设备管理档案,详细记录设备的配置、巡检、维修、升级等信息。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条 社区智能化设备管理小组定期对巡检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巡检质量、问题发现率、问题处理效率、技术水平等。

第二十一条 对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有效的巡检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漏检、误检、迟报、瞒报的巡检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二十三条 因巡检不到位,导致设备故障或安全事故发生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社区智能化设备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5:《设备巡检管理制度》(侧重供水供电设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社区供水供电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社区居民的正常用水用电需求,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内所有供水供电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水泵、水箱、配电室、变压器、电缆、发电机等。

第三条 设备巡检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定期检查、及时维护”的原则,实行专业人员负责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社区供水供电设备管理小组,由社区负责人担任组长,物业经理或指定人员担任副组长,水电工程师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 社区供水供电设备管理小组职责:

(一) 制定并完善供水供电设备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 组织开展供水供电设备巡检、维护和抢修工作;

(三) 协调解决供水供电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 对巡检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巡检水平;

(五) 建立健全供水供电设备档案,并定期更新。

第六条 巡检人员职责:

(一) 按照巡检计划,使用专业工具和仪表,对供水供电设备进行检查;

(二) 如实记录巡检情况,分析问题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三) 协助维修人员进行故障排除和维修工作;

(四) 认真学习相关技术知识,提高巡检技能;

(五)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第三章 巡检内容与标准

第七条 水泵巡检内容:

(一) 检查水泵运行是否平稳,有无异常声音或震动;

(二) 检查水泵电机温度是否正常,有无过热现象;

(三) 检查水泵密封是否良好,有无漏水现象;

(四) 检查水泵进出口阀门是否灵活,有无锈蚀;

(五) 检查水泵控制柜是否正常工作,指示灯是否正常。

第八条 水箱巡检内容:

(一) 检查水箱水位是否正常,有无溢流或缺水现象;

(二) 检查水箱内部是否清洁,有无杂物或异味;

(三) 检查水箱盖是否完好,密封是否良好;

(四) 检查水箱进出水管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

(五) 检查水箱周围环境是否整洁,有无污染源。

第九条 配电室巡检内容:

(一) 检查配电室门窗是否完好,防盗设施是否可靠;

(二) 检查配电室内通风是否良好,温度是否适宜;

(三) 检查配电室内照明是否充足,应急照明是否正常;

(四) 检查配电室内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清晰;

(五) 检查配电室内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第十条 变压器巡检内容:

(一) 检查变压器油位是否正常,油色是否清澈;

(二) 检查变压器温度是否正常,有无过热现象;

(三) 检查变压器外壳是否完好,有无锈蚀;

(四) 检查变压器冷却系统是否正常工作,风扇是否运转;

(五) 检查变压器接线端子是否紧固,有无松动。

第十一条 电缆巡检内容:

(一) 检查电缆外观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或老化;

(二) 检查电缆接头是否紧固,有无松动或发热;

(三) 检查电缆敷设是否规范,有无乱拉乱接现象;

(四) 检查电缆沟或桥架是否畅通,有无积水或杂物;

(五) 检查电缆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 发电机巡检内容:

(一) 检查发电机油位是否正常,油质是否良好;

(二) 检查发电机冷却液是否充足,有无泄漏;

(三) 检查发电机启动电池是否充足电,电压是否正常;

(四) 检查发电机排烟系统是否畅通,有无堵塞;

(五) 检查发电机控制系统是否正常工作,指示灯是否正常。

第十三条 巡检标准:

(一) 设备运行稳定,无异常声音或震动;

(二) 设备外观整洁,无明显损坏;

(三) 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无缺失;

(四) 记录清晰完整,问题及时上报。

第四章 巡检周期与方式

第十四条 巡检周期:

(一) 水泵、水箱:每日巡检一次;

(二) 配电室、变压器:每周巡检一次;

(三) 电缆:每月巡检一次;

(四) 发电机:每月巡检一次,并定期进行启动试验。

(五) 特殊天气或用电高峰期间,应增加巡检频次。

第十五条 巡检方式:

(一) 日常巡检:由巡检人员按照巡检计划,逐项进行检查;

(二) 夜间巡检:在夜间用电高峰期,加强对配电室和变压器的巡查;

(三) 专项巡检:针对特定设备或特定问题,进行重点检查。

第五章 问题处理与维护保养

第十六条 巡检人员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社区供水供电设备管理小组。

第十七条 社区供水供电设备管理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对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问题,应立即采取停电或停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九条 对简单问题,可由巡检人员或维修人员现场处理;对复杂问题,应联系专业维修单位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设备维修后,应由巡检人员进行验收,确保维修质量。

第二十一条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第二十二条 建立设备运行记录,详细记录设备的运行状态、参数和维护情况。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三条 社区供水供电设备管理小组定期对巡检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巡检质量、问题发现率、问题处理效率、安全意识等。

第二十四条 对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有效的巡检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漏检、误检、迟报、瞒报的巡检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二十六条 因巡检不到位,导致设备故障或安全事故发生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社区供水供电设备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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