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品在科研、生产及日常生活中应用广泛,其管理不当极易引发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及健康危害。因此,建立健全《化学药品管理制度》对于规范化学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等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从业人员及公众安全健康,保护生态环境,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该制度旨在明确各环节职责与操作规程,预防和减少化学药品事故的发生,实现化学药品的安全、有效、合规管理。本文将呈现若干不同侧重点的《化学药品管理制度》范文,供相关单位参考与应用。

篇一:《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单位化学药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化学药品的采购、储存、领用、使用、运输及废弃物处置等环节,预防和减少化学药品引发的各类事故,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与健康,保护环境,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化学药品(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普通化学试剂等)的采购、验收、登记、储存、保管、领用、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 化学药品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 本单位所有涉及化学药品操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及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成立化学药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技术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
1. 审定和批准本单位化学药品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
2. 统筹协调化学药品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3. 组织、指导和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4. 审批重大化学药品采购计划和处置方案;
5. 决定化学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处理。
第六条 设立化学药品管理专门机构(如安全环保部或指定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化学药品管理员。其主要职责包括:
1. 具体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持续改进;
2. 编制和修订化学药品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3. 组织化学药品安全知识、操作技能的培训、教育和考核;
4. 负责化学药品的采购申请审核、入库验收、库存管理、出库复核;
5. 建立和管理化学药品台账,包括品名、规格、数量、生产厂家、批号、储存位置、有效期、危险特性、安全技术说明书(SDS)等;
6. 定期对化学药品储存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7. 指导和监督各使用部门化学药品的安全使用和废弃物规范处置;
8. 参与化学药品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七条 各化学药品使用部门职责:
1.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化学药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 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化学药品的日常管理、领用和使用登记;
3. 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本制度及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员掌握所用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和应急处置措施;
4. 根据工作需要,编制本部门化学药品需求计划,并报化学药品管理部门审核;
5.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化学药品,做好个人防护;
6. 负责本部门使用场所的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包括少量暂存化学药品的规范存放;
7. 及时、规范收集和移交本部门产生的化学药品废弃物。
第八条 从业人员职责:
1. 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本制度及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 熟悉所接触化学药品的名称、危险特性、安全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置方法;
3.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 按规定领用、使用化学药品,并做好使用记录;
5. 发现化学药品泄漏、变质或其他安全隐患时,应立即采取适当措施并向部门负责人及化学药品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章 化学药品的采购与验收
第九条 化学药品的采购实行计划管理。各使用部门根据科研、生产需要,提出化学药品采购申请,详细列明品名、规格、数量、纯度、生产厂家、预计用途等,并附上相应的安全技术说明书(SDS)或明确其主要危险特性。
第十条 化学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对采购申请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其必要性、合规性(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等管制化学品的采购资质和限量要求)、安全性(是否有替代品、是否超出本单位储存和使用能力)。
第十一条 采购部门根据审核批准的采购计划,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能提供合格产品及完整安全技术说明书的供应商进行采购。采购合同中应明确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运输方式等。
第十二条 化学药品到货后,化学药品管理员会同采购人员、使用部门代表共同进行验收。
1. 核对品名、规格、数量、生产厂家、批号是否与采购订单一致;
2. 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有无渗漏、破裂;
3. 检查标签是否清晰、规范,是否包含品名、危险性标识、警示语、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4. 索取并核对该批次化学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和安全技术说明书(SDS);
5. 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等特殊管理的化学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双人验收、双人登记。
第十三条 验收合格后,由化学药品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详细登记化学药品信息(包括品名、规格、CAS号、数量、单位、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入库日期、储存位置、验收人等),并更新化学药品台账。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应归档保存,并确保相关人员易于查阅。
第十四条 验收不合格的化学药品,不得入库,并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处理退换货事宜。
第四章 化学药品的储存与保管
第十五条 化学药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或符合安全要求的储存区域。化学药品仓库应结构坚固,地面平整防渗,通风良好,具有防火、防爆、防盗、防泄漏、防雷、防静电等设施,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应急冲淋和洗眼装置、泄漏处理物资等。
第十六条 化学药品应分类、分区、分库存放。
1. 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药品(如酸与碱、氧化剂与还原剂、易燃物与助燃物等)必须隔离储存,严禁混存。
2.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应设立专用库房或专柜储存,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3. 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的专用库房,远离火源、热源,并符合防爆要求。
4. 腐蚀性化学药品应储存在耐腐蚀的容器和环境中,并置于防泄漏托盘内。
5. 对有特殊储存条件(如避光、低温、干燥等)要求的化学药品,应按其要求条件储存。
第十七条 化学药品储存时应注意:
1. 容器必须密封完好,标签清晰、醒目。标签内容应包括化学品名称、危险性标识、浓度、储存日期等。对分装的化学药品,必须重新粘贴规范标签。
2. 堆放应稳固、整齐,留有安全通道和操作空间。固体和液体分开堆放,大包装在下,小包装在上。
3. 定期检查化学药品的储存状况,包括容器有无破损、泄漏,标签是否清晰,有无变质、过期等现象,并做好检查记录。
4. 严格控制库存量,遵循“先进先出”原则,避免长期积压和超期储存。对临近效期的化学药品应提前警示。
5. 化学药品仓库内严禁吸烟、饮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进入仓库的人员必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第十八条 化学药品管理员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包括温湿度记录、通风换气、安全巡查、出入库登记等。
第五章 化学药品的领用与使用
第十九条 化学药品的领用实行审批制度。使用部门根据实验或生产需要,填写《化学药品领用申请单》,注明品名、规格、数量、用途、领用人、使用地点等,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化学药品管理员。
第二十条 化学药品管理员根据审批后的申请单发放化学药品,并进行出库登记,详细记录领用日期、品名、规格、数量、批号、领用人、使用部门、用途等。领用人和发放人双方签字确认。
1. 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等,领用时必须双人办理,并严格控制领用量,遵循“按需、少量、多次”的原则。使用后剩余部分及空瓶应及时退回专库。
2. 领用化学药品时,应检查其包装和标签是否完好。
第二十一条 化学药品使用前,操作人员必须:
1. 详细阅读并理解该化学药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SDS),了解其理化性质、危险特性、操作注意事项、个体防护要求及应急处置措施。
2. 检查实验设备、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准备好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服、呼吸防护器等)。
3. 熟悉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 化学药品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
1.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2. 在通风良好或有局部通风设施(如通风橱)的场所进行操作,特别是对于挥发性、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3. 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 操作时应小心谨慎,避免倾倒、洒落、撞击。
5. 严禁在操作场所饮食、吸烟。
6. 严禁擅自混合不同化学药品,除非操作规程中有明确规定。
7. 使用中的化学药品容器应加盖或封口,并有清晰标签。
8. 使用剧毒、易制爆等特殊化学药品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并做好详细的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日期、用途、用量、消耗量、剩余量、操作人、监督人等。
第二十三条 化学药品使用完毕后:
1. 妥善处理剩余化学药品和实验产物,不得随意丢弃。
2. 及时、正确地清洗使用过的仪器、设备。
3. 产生的化学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4. 整理工作场所,保持清洁。
第六章 化学药品的运输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内部少量化学药品的转运,应使用专用、安全的运输工具(如防泄漏手推车),避免震动、撞击、拖拉、倾倒。
第二十五条 运输人员应了解所运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和应急措施。运输过程中,应确保容器密闭完好,标签清晰。
第二十六条 性质不相容的化学药品不得同车运输。
第二十七条 外部大量或危险性较高的化学药品运输,必须委托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并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各项规定。
第七章 化学药品废弃物的处置
第二十八条 化学药品废弃物(包括过期、失效、变质的化学药品,实验剩余物、副产物,沾染化学药品的包装物、容器、擦拭物等)必须进行无害化、规范化处置,严禁随意倾倒、排放。
第二十九条 化学药品废弃物应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存放。
1. 按照废弃物的性质(如酸性、碱性、有机、无机、含重金属、剧毒等)分别收集在贴有明显标签的专用耐腐蚀容器内。
2. 不同种类、性质不相容的废弃物严禁混合收集。
3. 废弃物容器应保持密闭,防止泄漏和挥发。
4. 废弃物产生部门负责本部门废弃物的初步分类和收集,并建立废弃物产生台账。
第三十条 收集的化学药品废弃物应定期移交至单位指定的临时存放点。临时存放点应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与化学药品仓库分开设置。
第三十一条 化学药品废弃物的最终处置,必须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进行。严禁将危险废物交给无资质单位或个人处理。
第三十二条 废弃物处置前,应与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废弃物转移时,应按国家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手续。
第三十三条 妥善保存废弃物处置合同、转移联单、处置证明等相关记录。
第八章 应急准备与响应
第三十四条 针对可能发生的化学药品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制定详细的《化学药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十五条 应急预案应包括:
1.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2.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
3. 报警与通讯联络方式;
4. 不同类型事故的应急处置程序(如泄漏控制、人员疏散、初期火灾扑救、伤员急救等);
5. 应急物资和装备的配备、维护与管理(如泄漏吸附材料、消防器材、防护用具、急救药品等);
6. 事故后的恢复与调查处理。
第三十六条 在化学药品储存、使用场所应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和物资,并确保其完好有效。例如:
1. 消防沙、灭火器、消防栓;
2. 洗眼器、紧急喷淋装置;
3. 泄漏吸附材料(如吸附棉、沙土)、中和剂;
4. 急救箱(内含常用急救药品和敷料);
5. 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毒面具、防护服)。
第三十七条 发生化学药品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 现场人员立即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控制事态扩大,并迅速向上级和化学药品管理部门报告。
2. 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报警(火警119、急救120、事故报警电话等)。
3. 组织人员疏散,设立警戒区域。
4.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事故处理。
5. 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消除次生危害。
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影响,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并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九章 培训与教育
第三十九条 本单位对所有接触化学药品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仓库保管员、废弃物处理人员等)进行上岗前和定期的化学药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
第四十条 培训内容应包括:
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 本单位化学药品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 所接触化学药品的理化性质、危险特性、毒性;
4. 安全技术说明书(SDS)的理解和使用;
5. 化学药品的正确储存、领用、使用方法;
6. 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选择、佩戴和维护;
7. 化学药品废弃物的分类与处置要求;
8. 化学药品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和急救知识;
9.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第四十一条 培训应有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考核结果等。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操作。
第十章 记录与档案管理
第四十二条 建立健全化学药品管理档案,主要包括:
1. 本制度及相关管理文件;
2. 化学药品采购申请、审批、合同、验收记录;
3. 化学药品台账(包括库存清单、出入库记录);
4. 化学药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
5. 剧毒、易制爆等特殊化学药品的使用登记记录;
6. 化学药品储存场所安全检查记录;
7. 化学药品废弃物产生、收集、转移、处置记录及相关资质证明;
8.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及考核成绩;
9. 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
10. 化学药品事故报告、调查及处理记录。
第四十三条 所有记录应真实、完整、清晰,并按规定期限妥善保存。
第十一章 检查与监督
第四十四条 化学药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化学药品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四十五条 检查内容包括:制度落实情况、仓库管理、使用规范、废弃物处置、应急准备、培训教育、记录台账等。
第四十六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第十二章 制度的修订与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发展以及事故教训,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制度修订由化学药品管理部门提出,报化学药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批准。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由化学药品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化学药品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的部门和个人,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篇二:《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侧重于风险评估与责任体系构建)
一、引言与总则
1.1 目的:为有效识别、评估和控制本单位化学药品在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全生命周期中存在的风险,明确各级人员和部门在化学药品安全管理中的职责,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员健康与环境安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部门、岗位及人员涉及的化学药品(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常规试剂等)相关活动。
1.3 基本原则:
* 风险预防原则:将风险管理置于化学药品管理的核心地位,主动识别和控制风险。
* 责任明确原则:建立清晰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人。
* 全员参与原则:鼓励所有员工参与化学药品安全管理,提升整体安全意识和技能。
* 持续改进原则:定期评审和更新管理制度与措施,不断提升化学药品安全管理水平。
1.4 风险管理理念:本单位致力于通过系统性的风险评估方法,对化学药品从购入到废弃的每一个环节进行潜在危害辨识、风险等级评定,并根据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力求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最低水平。
二、组织架构与核心职责
2.1 最高管理层(如单位负责人/管理委员会):
* 对本单位化学药品安全管理负最终领导责任。
* 批准化学药品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和重大管理制度。
* 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人力、财力、物力)。
* 监督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 主持重大化学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指挥和善后处理。
2.2 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委员会(或类似机构):
* 由分管领导及各相关部门(如安全、生产/研发、采购、仓储、环保等)负责人组成。
* 负责组织制定和审查化学药品风险管理策略、程序和标准。
* 协调解决跨部门的化学药品安全管理问题。
* 定期组织对化学药品风险管理工作的审核与评估。
* 审批高风险化学药品的采购和使用方案。
2.3 化学药品主管部(如安全环保部/EHS部):
* 作为化学药品风险管理的执行与监督核心部门。
* 职责:
* 组织开展化学药品全生命周期的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并维护风险评估数据库。
* 制定和更新化学药品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 负责化学药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的收集、管理和分发。
* 对化学药品采购申请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审查。
* 监督化学药品仓库的安全管理,指导规范储存。
* 组织化学药品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评估培训效果。
* 对化学药品相关事故和未遂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根本原因,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
* 建立和维护化学药品管理台账和记录系统。
*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识别不符合项和潜在风险。
2.4 化学药品采购部门:
* 职责:
* 确保采购的化学药品来源合法,供应商资质合格。
* 采购前获取化学药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并提供给主管部和使用部门。
* 在采购合同中明确化学药品的安全质量要求和运输责任。
* 配合化学药品入库验收工作。
2.5 化学药品仓储管理部门/岗位:
* 职责:
* 严格按照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和储存要求进行分类、分区存放。
* 负责化学药品仓库的日常安全管理,包括温湿度控制、通风、防火防爆设施维护。
* 执行化学药品出入库管理制度,确保账物相符。
* 定期对库存化学药品进行检查,防止变质、泄漏。
* 管理剧毒品、易制爆品等特殊化学品,落实双人双锁等安全措施。
2.6 化学药品使用部门(如实验室、生产车间):
*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化学药品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人。
* 职责:
* 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并遵守化学药品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
* 在引入新的化学药品或新的使用工艺前,配合主管部进行风险评估。
* 确保操作人员了解所用化学药品的危害特性和应急措施。
* 为操作人员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PPE),并监督其正确使用。
* 负责本部门工作区域内化学药品的临时存放安全。
* 规范收集和移交本部门产生的化学药品废弃物。
* 及时报告本部门发生的化学药品相关事件。
2.7 全体员工:
* 职责:
* 积极参加化学药品安全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 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防护用品。
* 熟悉本岗位化学药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SDS)。
* 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事故时,立即采取适当措施并及时报告。
*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三、化学药品全生命周期风险控制
3.1 采购环节风险评估与控制:
* 风险识别:供应商资质风险、化学品本身的固有危险性(毒性、易燃易爆性、腐蚀性等)、运输风险、信息不全(如无SDS)风险。
* 评估方法:审查供应商资质文件,查阅SDS,评估化学品引入对现有设施和管理能力的影响。
* 控制措施:
* 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 新化学品引入前必须进行安全评估,高风险化学品需经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批。
* 禁止采购无SDS或标签不规范的化学品。
* 尽可能选择低毒、低风险的替代品。
3.2 储存环节风险评估与控制:
* 风险识别:不相容化学品混存风险、泄漏风险、火灾爆炸风险、被盗风险、过期变质风险、储存条件不当风险(温湿度、光照等)。
* 评估方法:依据SDS中的储存要求和化学品相容性表,检查仓库设施、储存布局、管理制度。
* 控制措施:
* 化学药品仓库符合国家建筑防火规范和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
* 严格执行分类、分区储存,确保不相容化学品有效隔离。
* 配备泄漏应急处置物资、消防设施、洗眼器和紧急喷淋装置。
* 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和盘点制度。
* 对特殊管制化学品(剧毒、易制爆等)设立专库或专柜,双人双锁管理。
* 定期检查,及时处理过期或有泄漏风险的化学品。
3.3 使用环节风险评估与控制:
* 风险识别:操作错误导致的人身伤害(中毒、灼伤、吸入)、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火灾爆炸风险、PPE选用不当或未佩戴风险。
* 评估方法:作业安全分析(JSA),审查操作规程,观察实际操作。
* 控制措施:
* 为每项涉及化学药品的操作制定标准操作程序(SOP)。
* 操作前进行风险告知和安全交底。
* 确保在通风良好(如通风橱)的环境下操作高挥发性或高毒性化学品。
* 为操作人员配备并强制使用合适的PPE。
* 严格控制剧毒品等高危化学品的使用量和使用过程,做好使用记录。
* 禁止在操作区域饮食、吸烟。
* 实验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妥善处理剩余物料。
3.4 运输环节(内部)风险评估与控制:
* 风险识别:搬运过程中的倾倒、泄漏、撞击风险。
* 评估方法:检查运输工具和路径的安全性。
* 控制措施:
* 使用专用、稳固的运输工具(如带围栏和防泄漏托盘的手推车)。
* 确保容器密闭、标签清晰。
* 规划安全的运输路线,避开人流密集区。
* 培训搬运人员掌握化学品泄漏的初步应急处理。
3.5 废弃处置环节风险评估与控制:
* 风险识别:废弃物分类错误风险、非法处置导致的环境污染和法律责任风险、收集和暂存过程中的泄漏和交叉反应风险。
* 评估方法:审查废弃物管理流程,检查暂存设施,核实处置单位资质。
* 控制措施:
* 制定详细的化学废弃物分类、收集、标签、暂存标准。
* 废弃物容器应耐腐蚀、防渗漏,并贴有清晰的危险废物标签。
* 化学废弃物临时存放点应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
* 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并签订处置协议。
* 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保存好处置记录。
四、安全操作规程与个人防护
4.1 通用安全操作要求:
* 操作前熟悉SDS和SOP。
* 检查设备和防护用品的完好性。
* 保持操作区域整洁,通道畅通。
* 禁止单独进行高风险实验操作。
* 发生意外时,按照应急预案处置并立即报告。
4.2 个人防护装备(PPE):
* 选择:根据化学药品的危害特性(腐蚀性、毒性、渗透性等)和操作方式,选择合适的PPE(如耐酸碱手套、防化服、护目镜、面罩、呼吸防护器等)。
* 使用与维护:培训员工正确穿戴、使用、清洁、维护和存放PPE,定期检查PPE的有效性,及时更换失效或损坏的PPE。
* 责任:使用部门负责为员工配备合格的PPE,员工有正确使用PPE的责任。
五、应急管理与事故响应
5.1 应急预案:制定针对性的化学药品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程序、资源和培训演练要求。
5.2 应急设施与物资:在化学药品储存和使用场所配备充足、有效的应急设施和物资(如泄漏围堵和吸收材料、消防器材、洗眼器、急救箱、专用解毒剂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5.3 事故报告与调查:
* 建立事故、事件(包括未遂事件)报告制度,鼓励主动报告。
* 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及时、彻底的调查,查明根本原因,明确责任。
* 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 所有事故和调查处理过程均需详细记录并存档。
六、培训、沟通与持续改进
6.1 安全培训:
* 对所有接触化学药品的员工进行岗前和定期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本制度、SDS、SOP、PPE使用、应急处置等。
* 高风险岗位人员需接受专项培训并通过考核。
* 保存完整的培训记录。
6.2 风险沟通:
* 通过安全会议、公告栏、内部网络等方式,向员工传达化学药品风险信息、安全要求和事故案例。
* 鼓励员工就化学药品安全问题提出建议和疑虑。
6.3 持续改进:
* 定期(例如每年一次)对本制度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
* 根据法律法规更新、技术进步、事故教训以及内部审核结果,对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进行修订和完善。
七、监督、审计与绩效评估
7.1 日常监督检查:化学药品主管部和各使用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本部门化学药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行为和状态。
7.2 内部审计: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组织对化学药品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内部审计,评估其符合性和有效性。
7.3 绩效评估:建立化学药品安全管理绩效指标(如事故发生率、隐患整改率、培训覆盖率等),定期评估各部门和单位整体的安全绩效,并将结果作为改进和奖惩的依据。
八、附则
8.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委员会(或化学药品主管部)。
8.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篇三:《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聚焦实验室化学药品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部分:总纲
1. 宗旨与适用范围
1.1 为规范本单位实验室化学药品(包括试剂、标准品、样品等,以下统称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处理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实验人员人身安全,防止环境污染,保障实验数据的准确可靠,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实验室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教学、科研活动的实验室及其相关人员。
2. 管理原则
2.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将安全置于实验室工作的首位,通过有效的预防措施消除或降低化学品风险。
2.2 责任明确,分级管理:建立实验室负责人、安全员、实验人员三级安全责任体系。
2.3 规范操作,严格执行:所有涉及化学品的操作必须遵守本细则及相关标准操作程序(SOP)。
2.4 信息化管理,动态监控: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管理化学品台账,实现动态追踪。
3. 组织与职责
3.1 实验室负责人:对本实验室化学品安全负总责。负责审批化学品采购计划,监督本细则的执行,组织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处理安全事故。
3.2 实验室安全员(可由教师或资深实验员兼任):具体负责本实验室化学品的日常管理,包括:
* 维护化学品清单和安全技术说明书(SDS)档案。
* 指导化学品的正确储存、领用和使用。
* 检查安全设施(通风橱、洗眼器、消防器材等)的完好性。
* 组织本实验室人员的安全培训。
* 管理化学废弃物的分类收集与转运。
3.3 实验人员(包括教师、研究生、本科生及其他工作人员):
* 接受并完成化学品安全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进入实验室操作。
* 实验前必须了解所用化学品的性质、危害及应急措施。
*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PPE)。
* 妥善保管和使用所领用的化学品,做好使用记录。
* 及时、正确处理实验产生的废弃物。
* 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立即报告。
第二部分:化学品的采购与验收
4. 采购管理
4.1 实验室应根据教学科研计划,本着“按需采购、最小量原则”编制化学品采购申请,避免过量购买和长期囤积。
4.2 采购申请需详细列明化学品中英文名称、CAS号、规格(纯度、包装量)、数量、生产厂家(或品牌)、用途,并注明其主要危险特性(如易燃、易爆、剧毒、腐蚀、致癌等)。
4.3 采购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等管制类化学品,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单位)的特殊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由指定部门统一采购或备案。
4.4 采购部门应选择信誉良好、资质齐全的供应商,并要求其提供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和合格证明。
5. 验收与入库
5.1 化学品到货后,实验室安全员或指定验收人员应会同送货人员共同开箱验收。
5.2 验收内容:
* 核对品名、CAS号、规格、数量与采购订单是否一致。
* 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渗漏。
* 检查标签是否清晰、规范,包含化学品名称、危险象形图、信号词、危险性说明、防范说明、供应商信息等。国产化学品应有中文标签。
* 确认随货附有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和产品合格证。
5.3 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登记手续,更新实验室化学品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台账信息应包括:入库日期、品名、CAS号、规格、数量、批号、生产厂家、有效期、储存位置、验收人等。
5.4 对剧毒品、易制爆等特殊化学品,实行“五双”管理制度(双人验收、双人登记、双人双锁、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并单独建立详细台账。
5.5 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应按化学品名称或CAS号整理归档,存放于易于查阅的位置(物理件或电子版),并确保所有相关人员知晓其获取途径。
第三部分:化学品的储存与保管
6. 储存场所要求
6.1 实验室应设置专用的化学品储存柜或化学品储存间。储存场所应通风良好、干燥、避光、远离热源和火源。
6.2 储存剧毒品、易制爆品的场所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配备防盗、监控、报警等设施,并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
6.3 化学品储存区域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沙)、泄漏应急处理材料(如吸附棉、中和剂)以及个人防护用品。
6.4 储存区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如“危险化学品”、“禁止吸烟”、“必须佩戴防护用品”等。
7. 分类储存原则
7.1 化学品必须按照其化学性质和危险特性分类、分区、分柜存放,严禁性质不相容的化学品(如酸与碱、氧化剂与还原剂、氰化物与酸等)混放。具体分类可参考SDS或相关化学品安全手册。
* 易燃品:远离火源、热源、氧化剂,储存于阴凉通风处。
* 氧化剂:与易燃物、还原剂、有机物、金属粉末等分开存放。
* 腐蚀品(酸、碱):分别存放于耐腐蚀的柜中或托盘内,避免接触皮肤、金属。酸碱不能混放。
* 剧毒品:专柜存放,双人双锁管理。
* 易制爆品:专库或专柜单独存放,严格控制储存量,避免摩擦、撞击、受热。
* 压缩气体与液化气体:气瓶应直立固定,避免曝晒和撞击,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如氧气)应分开存放,与明火距离符合规定。空瓶与实瓶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7.2 化学品容器应保持密闭,标签清晰、完整。对于从大包装分装到小瓶的试剂,必须立即粘贴规范的自制标签,注明品名、浓度、配置日期、配置人、危险标识及有效期。
7.3 遵循“先进先出”原则使用化学品,定期检查库存化学品,对过期、变质、标签损坏、容器破损的化学品应及时处理。
8. 库存管理
8.1 实验室安全员应定期(如每月或每季度)对化学品库存进行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8.2 严格控制化学品库存量,特别是高危化学品。对长期不用或用量极少的化学品,应考虑与其他实验室共享或及时清退。
第四部分:化学品的使用与操作安全
9. 使用前准备
9.1 实验人员在进行任何涉及化学品的操作前,必须:
* 详细阅读并理解实验方案和相关化学品的SDS,充分了解其理化性质、毒理特性、操作要点、潜在危险及应急急救措施。
* 检查实验仪器设备是否完好,通风设施(如通风橱)是否正常运行。
* 根据操作的危险等级和化学品特性,正确选择并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PPE),如实验服、防护眼镜/面罩、防渗透手套、呼吸防护器(必要时)等。
* 确保工作区域整洁,无易燃物堆积,逃生通道畅通。
10. 操作过程规范
10.1 严格按照批准的实验方案和标准操作程序(SOP)进行。严禁擅自更改实验步骤或超量使用化学品。
10.2 涉及挥发性有毒有害气体、粉尘或易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时,通风橱的调节窗应保持在安全高度。
10.3 量取、转移化学品时应小心谨慎,使用合适的工具(如移液器、量筒、称量纸/船等),防止溅出、洒落。倾倒液体时,应使标签朝上,避免腐蚀标签。
10.4 严禁直接用口吸取化学品,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化学品(除非SDS指明无害)。
10.5 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吸烟、化妆或进行其他与实验无关的活动。离开实验室前应洗手。
10.6 使用加热设备时,应有人看管,防止化学品过热、冲沸或着火。易燃液体加热时严禁使用明火,应采用水浴、油浴或电热套。
10.7 进行有潜在爆炸、喷溅风险的实验时,应使用防护屏障。
10.8 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必须在教师指导或两人以上共同操作下进行,并详细记录使用日期、品名、用途、用量、消耗量、剩余量(如有)、操作人、监督人等信息。剩余剧毒品及空瓶必须及时交还专管人员。
10.9 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产物或未知物,应视为具有与其原料相当或更高危险性的物质进行管理。
11. 使用后处理
11.1 实验结束后,应立即将未用完的化学品盖好盖子,放回原储存位置或指定暂存区。
11.2 清洁使用过的仪器、器皿。清洗液应按废液处理。
11.3 整理实验台面,保持清洁。
11.4 妥善处理实验产生的废弃物(详见第五部分)。
11.5 离开实验室前,检查水、电、气、门窗是否关闭。
第五部分:化学废弃物的管理与处置
12. 废弃物分类收集
12.1 实验室产生的所有化学废弃物(包括废液、废固、过期化学品、沾染化学品的实验耗材如手套、滤纸、空瓶等)必须分类收集,严禁随意丢弃或排入下水道。
12.2 废液分类:一般分为含卤有机废液、不含卤有机废液、酸性无机废液、碱性无机废液、含重金属废液、含氰废液、含汞废液等。不同类别的废液不得混合。
12.3 废固分类:分为一般化学废固、有毒有害化学废固。沾染有危险化学品的固体(如碎玻璃、硅胶、滤纸等)应视为危险废物。
12.4 废弃物应收集在专门的、耐腐蚀、防渗漏的容器中。容器外部必须粘贴规范的“危险废物标签”,清晰注明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类别、危险特性、产生日期、产生实验室、联系人等信息。
12.5 废弃物收集容器的装量不得超过其容积的80%,并保持密闭。
13. 废弃物暂存与转运
13.1 实验室应设置废弃物临时存放点,与化学品储存区分开,通风良好,地面防渗。
13.2 收集的废弃物应定期(或达到一定量时)由实验室安全员汇总,并联系学校(单位)指定的废弃物管理部门或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集中转运和处置。
13.3 废弃物转运时需填写转移清单,记录废弃物种类、数量、交接人等信息。
14. 特殊废弃物处理
14.1 剧毒化学品废弃物、易制爆化学品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生物危险品废弃物等,必须按照国家和单位的特殊规定进行专门处理。
14.2 废弃的化学品空瓶,特别是盛装过危险化学品的,应先进行适当的清洗(清洗液按废液处理)或去活处理后,再作为废弃物统一回收。严禁挪作他用或随意丢弃。
第六部分:应急准备与响应
15. 应急设施与物资
15.1 实验室必须配备并保持以下应急设施和物资的完好有效:
* 消防器材:灭火器(类型应与潜在火灾类型相适应)、消防沙、灭火毯。
* 紧急冲淋和洗眼装置:应易于接近,水源充足。
* 泄漏应急处理箱:内含吸附材料(如吸附棉、蛭石、沙土)、中和剂(针对酸、碱泄漏)、收集工具(如铲子、扫帚)、专用收集袋/桶、个人防护用品(如防化手套、护目镜、防毒面具)。
* 急救箱:内含常用急救药品、敷料、消毒用品等。
* 应急通讯设备和紧急联系电话表(包括火警、急救、实验室负责人、安全员、单位保卫处、上级主管部门等)。
16. 应急预案与演练
16.1 实验室应制定针对性的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如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灼伤等),明确报警程序、疏散路线、应急处置措施、人员职责分工。
16.2 定期组织实验室人员学习应急预案,并进行模拟演练,确保人员熟悉应急程序和设施使用。
17. 事故响应与报告
17.1 一旦发生化学品事故,现场人员应保持镇定,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 自救互救:确保自身安全前提下,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急救(如冲洗、包扎、移至通风处)。
* 控制事态:如发生小范围泄漏,可使用吸附材料控制;如发生初期火灾,可使用灭火器扑救。若事态无法控制,应立即撤离。
* 报警与报告: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安全员及单位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必要时拨打119(火警)、120(急救)、110(公安)。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类型、地点、涉及化学品、伤亡情况、已采取措施等。
* 疏散与警戒:组织人员沿安全路线疏散,设立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17.2 事故处理完毕后,实验室负责人应组织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责任,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按规定向上级提交事故报告。
第七部分:培训、检查与记录
18. 安全培训与考核
18.1 所有新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包括学生)必须接受系统的实验室安全知识和化学品安全操作培训,并通过考核,方可获准独立进行实验操作。
18.2 培训内容应包括本细则、化学品危害识别(SDS解读)、个人防护、安全操作规程、废弃物处理、应急响应等。
18.3 定期对实验室人员进行安全再培训和应急演练。培训和考核应有记录。
19. 安全检查
19.1 实验室负责人和安全员应定期(如每周或每月)组织安全自查,内容包括:化学品储存是否规范、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操作行为是否合规、废弃物处理是否及时、安全记录是否完整等。
19.2 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19.3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对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
20. 记录管理
20.1 实验室应建立并妥善保管以下记录档案:
* 本细则及相关安全文件。
* 化学品采购、验收、入库台账。
* 剧毒品、易制爆品等特殊化学品管理台账(包括领用、使用、退库记录)。
* 安全技术说明书(SDS)档案。
* 化学废弃物产生、收集、转移记录。
* 安全培训与考核记录。
*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记录。
* 应急演练记录。
*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记录。
20.2 所有记录应真实、完整、规范,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第八部分:附则
21. 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细则,造成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或财产损失的,将视情节轻重,依据单位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 修订与解释
本细则由实验室所在单位(如学院、系)安全管理部门或实验室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规定适时修订。
23. 生效日期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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