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车辆管理制度范文 停车场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

《停车场车辆管理制度》的建立,旨在应对日益增长的车辆保有量与有限停车资源间的矛盾,规范停车场内车辆的停放秩序与安全。这不仅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保障交通流畅的需要,更是维护广大车主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停车环境的关键。本制度旨在明确各方责任,确保停车场高效、安全、有序运行。下文将呈现若干《停车场车辆管理制度》的范文,以供参考。

停车场车辆管理制度范文 停车场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

篇一:《停车场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停车场(以下简称“本场”)的车辆停放管理,维护场内交通秩序,保障车辆及相关设施的安全与完好,确保停车场的高效、有序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本场的机动车辆(以下简称“车辆”)及其驾驶员、乘车人以及停车场管理人员。凡进入本场的车辆及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本场管理遵循“安全第一、规范有序、服务至上、高效便捷”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由停车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执行和监督。

第二章 管理部门与职责

第五条 停车场管理部门是本场车辆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包括:

  1. 制定和完善停车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 负责停车场内交通标志、标线、监控、消防、照明等设施的日常维护、检查和更新,确保其功能完好。
  3. 负责对进出场车辆进行登记、引导、收费(如适用)等管理工作。
  4. 维护停车场内的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5. 对停车场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提升服务质量和应急处理能力。
  6. 受理车主的咨询、投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7. 定期对停车场运营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条 停车场工作人员(包括保安、收费员、引导员等)的具体职责:

  1. 严格遵守本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佩戴统一标识上岗。
  2. 引导车辆有序进出和停放,提醒车主锁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
  3. 负责停车场内设施的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
  4. 维护场内秩序,劝阻和制止一切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5. 按规定标准收取停车费用(如适用),做到准确无误,文明服务。
  6. 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应急预案,遇有突发事件能迅速、有效地处理。
  7. 保持停车场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杂物。

第三章 车辆出入管理

第七条 车辆进入本场时,驾驶员应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减速慢行,注意观察,确保安全。

  1. 入口处设有道闸、识别系统等设施的,车辆应按规定流程操作或等待管理人员指引。
  2. 对于临时车辆,应按规定领取临时停车凭证或通过车牌识别系统记录入场信息。
  3. 对于固定或月租车辆,应确保其停车凭证(如月卡、电子标签等)有效,并按指定通道或方式入场。
  4. 大型车辆、特种车辆(如工程车、货车等)进入本场,需事先向管理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按指定时间、路线和区域停放。

第八条 禁止下列车辆进入本场:

  1. 装载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经特别批准的除外)。
  2. 车况不良,可能存在漏油、漏水等污染环境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3. 无牌照、无有效行驶证件的车辆。
  4. 高度、长度、宽度超过本场限高、限长、限宽标志的车辆。
  5. 其他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场规定不宜进入的车辆。

第九条 车辆离开本场时,驾驶员应:

  1. 按规定缴纳停车费用(如适用),或出示有效离场凭证。
  2. 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避让行人和场内其他车辆,安全驶离。
  3. 出口处设有道闸等设施的,应在道闸开启后方可驶离。

第四章 车辆停放管理

第十条 车辆在本场内行驶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行驶、强行超车、逆向行驶。
  2. 注意避让行人和其他车辆,礼让通行。
  3. 禁止在场内鸣笛(紧急情况除外)、试刹车、练车。
  4. 应按照场内交通标志、标线和管理人员的指引行驶。

第十一条 车辆停放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内,车头方向应按指示统一朝向或根据实际情况有序停放。
  2. 一车一位,严禁一车占多位或压线停放。
  3. 禁止在通道、出入口、消防通道、人行道、绿化带以及标有禁止停车标志的区域停放车辆。
  4. 残疾人专用车位仅供持有有效残疾人车辆标识的车辆使用。
  5. 电动汽车充电车位主要供充电车辆使用,非充电车辆不得长时间占用。
  6. 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应拉紧手刹,关闭发动机,锁好门窗,带走贵重物品。
  7. 禁止在停车场内进行车辆维修、保养、清洗等活动(指定区域除外)。
  8. 长时间停放(如超过72小时)的车辆,车主应事先向管理部门报备。对于无故长期停放且无法联系车主的车辆,管理部门有权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安全与责任

第十二条 停车场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停车场地及基本的安全管理服务,但对车辆及其所载物品的丢失、损坏不承担保管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因管理部门的过失直接造成。

  1. 建议车主自行购买车辆盗抢险及其他相关保险。
  2. 车主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车内不宜存放贵重物品。

第十三条 场内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刮蹭等事件时:

  1. 当事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通知停车场管理部门。
  2. 管理部门人员应协助勘查现场,调取监控录像(如有),并协助当事人报警或协商处理。
  3. 责任认定及赔偿事宜由当事方依法协商解决或通过交警部门、司法途径解决。

第十四条 停车场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和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 停车场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2. 所有人员均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发现火情应立即报警并通知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 如遇自然灾害(如暴雨、大风、冰雹等)或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对停放车辆造成损害时,管理部门应尽力采取警示和可能的防护措施,并及时通知车主,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章 收费管理(如适用)

第十六条 本停车场实行收费停放的,车辆停放收费标准应在停车场入口处及其他显著位置公示。

  1. 收费标准依据物价部门核定或市场调节机制确定。
  2. 临时停车按时计费,不足一个计时单位的按一个计时单位计算。
  3. 月租、年租车辆按协议约定执行。
  4. 特定车辆(如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可按规定免收停车费。

第十七条 车主应按公示标准自觉缴纳停车费用。对拒不缴费或故意逃费的,管理部门有权拒绝其车辆离场,并可依法追缴。

第十八条 收费员应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使用税务部门认可的票据,做到账目清晰,款项日清日结。

第七章 违章处理

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车辆或人员,停车场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 口头警告、劝离。
  2. 对乱停乱放、堵塞通道的车辆,可采取锁车、拖移(费用由车主承担)等措施。
  3. 记录违章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可暂停其月租资格或拒绝其再次进入本场。
  4. 对损坏停车场设施、设备的行为,责任人应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将报警处理。
  5. 对扰乱停车场秩序、不服从管理者,可报警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车主对违章处理有异议的,可向停车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诉,管理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和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停车场管理部门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的权利,修改后的制度将另行公示。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停车场管理部门所有。

篇二:《停车场车辆管理制度》

前言

为创造一个安全、便捷、高效的停车环境,保障所有使用者的权益,规范本停车场内的车辆管理活动,特制定本《停车场车辆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本制度旨在明确停车场运营方、车辆使用者及其他相关方的权利与义务,通过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手段,提升停车场的整体服务水平和运行效率。所有进入本停车场的车辆及其驾乘人员,均应充分理解并自觉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一部分:总则与适用范围

1.1 制度目的
1.1.1 维护停车场内良好的交通秩序,防止交通拥堵和混乱。
1.1.2 保障停放车辆及停车场设施的安全,预防事故和财产损失。
1.1.3 明确车辆停放规则,提高车位周转率和使用效率。
1.1.4 界定各方责任,妥善处理各类停车相关事宜。
1.1.5 提升用户停车体验,营造文明和谐的停车氛围。

1.2 适用范围
1.2.1 本制度适用于本停车场(具体范围以停车场界定为准)内的所有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停车位、行车通道、出入口坡道、人行区域及相关配套设施区域。
1.2.2 本制度约束所有进入本停车场的机动车辆(包括但不限于轿车、SUV、MPV、摩托车、新能源汽车等)及其驾驶员、乘客。
1.2.3 本制度亦为停车场管理人员、安保人员、清洁人员等工作人员的工作指引。

1.3 管理主体:本停车场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由【停车场管理公司/物业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方”)全权负责。管理方有权根据本制度对停车场内的车辆停放行为进行管理、监督和纠正。

1.4 基本原则:停车场管理遵循合法合规、安全有序、公平公正、高效服务、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部分:车辆准入与出场管理

2.1 车辆准入条件
2.1.1 车辆须持有合法有效的牌照及行驶证件。
2.1.2 车辆尺寸(长度、宽度、高度)及重量不得超过停车场设施的限制标准(具体标准应在入口处明示)。
2.1.3 车辆不得装载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品,以及其他可能危害停车场安全或环境的物品。
2.1.4 车辆技术状况应良好,无明显漏油、漏水等情况。
2.1.5 特殊车辆(如大型货车、工程车、拖车等)未经管理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进入。

2.2 入场程序
2.2.1 驾驶员应服从入口处管理人员的指挥或按智能系统的提示操作。
2.2.2 车辆进入时,应减速慢行(一般限速5公里/小时),注意观察周围环境,保持安全车距。
2.2.3 临时停放车辆,应按规定领取停车卡/券,或确保车牌被自动识别系统准确记录。
2.2.4 包月/包年或固定车位用户,应使用有效的停车凭证(如月卡、电子标签、已授权的车牌识别)进入。
2.2.5 入口道闸开启后,车辆应迅速驶入,避免停留阻碍后续车辆。

2.3 出场程序
2.3.1 临时停放车辆,驾驶员须在出口收费处或通过自助缴费系统按公示的收费标准足额缴纳停车费。
2.3.2 包月/包年或固定车位用户,凭有效凭证或经系统验证后离场。
2.3.3 驾驶员应服从出口处管理人员的指挥,注意观察,安全驶离。
2.3.4 出口道闸开启后,车辆应迅速驶离,避免停留阻碍后续车辆。
2.3.5 如遇停车凭证丢失或损坏,应主动向管理方申报,并按规定办理补办或核验手续,可能需支付相应工本费或按最长停放时间计费。

第三部分:场内行驶与停放规范

3.1 场内行驶规则
3.1.1 严格遵守场内限速规定(通常为5公里/小时),严禁超速。
3.1.2 按照场内交通标志、标线、箭头指示方向行驶,严禁逆行、随意变道、强行穿插。
3.1.3 礼让行人,注意避让正在出入车位或转弯的车辆。
3.1.4 禁止在场内鸣笛(紧急避险情况除外)、追逐嬉戏、试车、练车。
3.1.5 开启近光灯行驶,特别是在光线较暗的区域或时段。
3.1.6 保持与前车的安全距离,转弯及进出车位时应减速并注意观察盲区。

3.2 车辆停放要求
3.2.1 车辆必须停放在施划的有效停车位标线内,居中停放,不得压线、跨线或一车占多位。
3.2.2 车头朝向应统一(如有规定)或按车位具体情况(如靠墙车位倒车入库)规范停放,方便其他车辆通行和自身驶离。
3.2.3 严禁在行车通道、消防通道、紧急出口、人行横道、设备间门口、坡道、弯道、无车位标线的空地以及任何标有“禁止停车”标志的区域停放。
3.2.4 残疾人专用车位仅供持有并按规定展示有效残疾人车辆标识的车辆使用,其他车辆不得占用。
3.2.5 电动汽车充电车位优先供正在充电或准备充电的电动汽车使用;充电完成后应及时驶离,避免长时间占用影响其他车辆充电。
3.2.6 小型车不得占用大型车车位,反之亦然,除非得到管理方特别许可。
3.2.7 车辆停稳后,驾驶员应拉紧手刹,关闭发动机及所有车灯,锁好车门车窗,并确认无误。
3.2.8 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管理方对车内物品的失窃不承担保管责任。
3.2.9 禁止在停车场内进行车辆修理、清洗(指定区域除外)、加油、长时间怠速运行发动机等行为。
3.2.10 长期停放(如连续超过【例如:48/72】小时)的车辆,车主有义务事先向管理方报备车辆信息及预计停放时长。对于未报备且无法联系到车主的“僵尸车”,管理方有权按相关法律法规或协议约定进行处理。

第四部分:安全管理与责任界定

4.1 管理方安全职责
4.1.1 确保停车场照明、通风、排水系统工作正常。
4.1.2 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烟感报警器、应急照明等),确保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1.3 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限速标志、导向标志。
4.1.4 保持监控系统(如有)正常运行,录像资料按规定保存。
4.1.5 定期对停车场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4.1.6 制定并演练应急预案,应对火灾、水浸、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

4.2 车辆使用者安全责任
4.2.1 驾驶员对自身及车辆在停车场内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4.2.2 严格遵守本制度及交通法规,谨慎驾驶,安全停放。
4.2.3 不得损坏停车场内的任何设施设备,如交通标志、道闸、墙体、消防器材等。如造成损坏,须照价赔偿。
4.2.4 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使用明火、丢弃烟头或其他易燃物。
4.2.5 发现场内安全隐患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向管理方报告。

4.3 责任界定
4.3.1 本停车场为有偿(或无偿)提供车位使用服务,与车主之间构成车位有偿(或无偿)使用关系,而非车辆保管关系。管理方不承担车辆及其附属物品的被盗、被损毁的赔偿责任,除非该损失是因管理方未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或存在故意、重大过失直接造成的。
4.3.2 车辆之间发生的刮蹭、碰撞等交通事故,由责任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协商处理或报警处理。管理方可应要求提供必要的协助(如调阅监控录像,但需符合隐私保护规定)。
4.3.3 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雷击、暴风雪等自然灾害)或第三方侵害(如盗窃、恶意破坏)造成的车辆损失,管理方不承担责任,但会尽力提供协助。
4.3.4 建议车主自行购买车辆损失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保险。

第五部分:收费管理(若适用)

5.1 收费标准
5.1.1 停车收费标准(包括临时停车、包月/包年等)由管理方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并在停车场入口处、缴费处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5.1.2 收费标准调整时,管理方应提前公示。

5.2 缴费方式
5.2.1 支持现金、移动支付、银行卡等多种缴费方式(具体以现场支持为准)。
5.2.2 鼓励使用自助缴费机或线上预缴费等便捷方式。

5.3 计费规则
5.3.1 临时停车按实际停放时长计费,计费单位和规则以公示为准。
5.3.2 免费停放时长(如有)按公示规定执行。
5.3.3 包月/包年车辆在有效期内可按约定次数或不限次数停放。

5.4 票据:缴费后,车主可索取有效停车发票或凭证。

5.5 欠费处理:对于恶意欠费、逃费行为,管理方有权拒绝其车辆再次入场,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缴费用的权利。

第六部分:违规处理

6.1 违规行为界定: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制度第三、四部分规定的行为,如超速、逆行、乱停乱放、占用专用车位、损坏设施、场内吸烟等。

6.2 处理措施
6.2.1 对于轻微违规行为,管理人员可进行口头劝告、警告。
6.2.2 对于乱停乱放、堵塞通道、占用消防通道等妨碍正常秩序和安全的车辆,管理方有权对其进行锁车处理(解锁费用由车主承担)。
6.2.3 在警告无效或情况紧急时,管理方可将违规停放车辆拖移至指定地点,拖车费及可能产生的停放费由车主承担。
6.2.4 对于屡次违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管理方可将其列入黑名单,禁止其车辆进入本停车场,并可取消其包月/包年资格(已缴费用不退)。
6.2.5 损坏停车场公共设施、设备或他人车辆财产的,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管理方将报警处理。
6.2.6 对不服从管理、扰乱停车场秩序者,管理方有权拒绝为其提供服务,并可报警处理。

6.3 申诉:车主对违规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限,如24小时内】向管理方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管理方将在收到申诉后【规定时限,如3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和答复。

第七部分:附则

7.1 制度修订:管理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管理需要及实际运营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将通过停车场内公告栏、官方网站/公众号等方式公示,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7.2 信息通告:停车场的各类重要通知、提示信息等将通过场内公告、电子显示屏、短信、App推送等方式发布。车主应留意相关信息。

7.3 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制度发生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停车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4 保密:管理方将对收集到的车主及车辆信息予以保密,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司法机关要求外,不向第三方泄露。

7.5 解释权: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停车场管理公司/物业管理部】所有。

7.6 生效日期:本制度自【公布日期】起正式施行。原有的相关管理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篇三:《停车场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纲

1.1 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本智能停车场(以下简称“本场”)的车辆出入、停放及相关活动,保障停车秩序,提高车位使用效率,确保车辆、人员及设施安全,提升用户体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地方相关法规,结合本场智能化管理系统特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利用本场停车服务的车辆(包括临时访客车辆、月租/年租固定用户车辆、特许免费车辆等,统称“用户车辆”)及其驾驶员、随行人员,以及本场运营管理团队(以下简称“管理方”)的相关工作人员。

1.3 管理原则
本场管理遵循“智能引导、安全便捷、高效有序、责任明确、持续优化”的原则,充分利用智能化技术手段提升管理效能和服务品质。

1.4 制度效力
凡进入本场的车辆及其驾乘人员,均视为已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制度的各项条款。本制度是管理方进行停车场管理、处理相关事务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管理方职责与智能化系统功能

2.1 管理方主要职责
2.1.1 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公示、解释、执行与修订。
2.1.2 确保智能化停车管理系统(包括车牌识别、道闸控制、车位引导、反向寻车、自助缴费、监控安防等子系统)的正常运行、日常维护和数据管理。
2.1.3 通过智能化系统与人工巡检相结合的方式,监控场内交通及停放秩序,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2.1.4 负责场内交通标志、标线、安全设施、消防器材、照明通风等公共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其功能完好、清晰有效。
2.1.5 提供用户咨询服务,处理用户反馈、投诉与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2.1.6 制定并执行应急预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如系统故障、火灾、设备损坏、交通事故等)。
2.1.7 依据公示标准进行停车费用的计收与管理(如适用)。
2.1.8 对停车场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行为规范管理。

2.2 智能化系统核心功能概述
2.2.1 智能准入与识别:高清车牌识别系统自动识别进出车辆信息,实现不停车快速通行(针对已授权车辆或预支付车辆)。
2.2.2 车位引导与状态显示:场内各区域设置车位状态指示灯及信息引导屏,实时显示空余车位数及方向,引导车辆快速找到车位。
2.2.3 反向寻车:用户可通过在查询终端输入车牌号或扫描停车凭证(如APP记录),查询车辆停放位置并获取导航路线。
2.2.4 多元化自助缴费:支持场内自助缴费机、移动端APP/小程序、扫码支付等多种电子支付方式,减少人工收费压力。
2.2.5 全覆盖安防监控:停车场关键区域(出入口、主通道、重要车位区)部署高清视频监控,记录车辆动态,辅助安全管理和事件追溯。
2.2.6 数据分析与优化:系统后台对车流量、车位周转率、高峰时段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管理优化提供数据支持。
2.2.7 异常事件告警:对压线停车、超时占用充电桩、车辆滞留禁停区等行为,系统可自动检测并向管理后台发出告警。

第三章:车辆入场管理细则

3.1 入场条件
3.1.1 车辆必须悬挂合法、清晰、有效的机动车号牌。
3.1.2 车辆尺寸和重量不得超过本场限高、限宽、限重标识(通常在入口处明示)。
3.1.3 禁止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入场(经特批并采取严格安全措施的除外)。
3.1.4 存在明显漏油、漏水、部件松脱等安全隐患或严重污损可能污染场地的车辆,管理方有权拒绝其入场。

3.2 入场流程
3.2.1 驾驶员应按入口交通指示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车牌识别摄像头的有效识别区域,确保车牌被准确抓拍。
3.2.2 车牌识别成功后,道闸将自动抬杆放行。如遇识别失败或系统故障,应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人工引导或操作。
3.2.3 对于无牌车辆或车牌污损无法识别的车辆,需通过人工登记或领取临时卡等方式入场。
3.2.4 月租/年租等固定用户车辆,其车牌信息应已录入系统白名单。如因车牌变更等原因导致无法自动识别,应及时联系管理方更新信息。
3.2.5 车辆通过道闸后,应按照场内电子引导屏和地面标识的指示,前往有空余车位的区域。

第四章:场内行驶与智能停放规范

4.1 场内行驶规范
4.1.1 严格遵守场内5公里/小时的限速规定,严禁超速、飙车。
4.1.2 按照地面箭头、交通标志和智能引导屏指示的方向单向行驶,严禁逆行、随意穿行非行车道。
4.1.3 保持车距,谨慎驾驶,注意避让行人及正在泊车或驶出的车辆;转弯或进出车位前,应提前减速并观察周围情况。
4.1.4 禁止在场内鸣喇叭(紧急情况除外)、试刹车、练习驾驶技术。
4.1.5 建议开启近光灯,尤其是在光线不足的区域或地下停车场。

4.2 智能停放与车位使用规范
4.2.1 遵循引导:根据车位引导系统(指示灯红/绿状态、引导屏信息)的指示,选择空闲车位(绿灯或空位指示)停放。
4.2.2 规范入位:车辆必须完整停放在单个标准车位标线之内,车身居中,不得压线、跨线或占用两个及以上车位。
4.2.3 车头朝向:如无特殊规定(如靠墙车位需倒车入库),建议车头统一朝向通道,方便驶离并利于管理方巡视。
4.2.4 禁停区域:严禁在行车主通道、消防通道、出入口匝道、设备房门前、人行通道、无车位标线的空地以及任何设有“禁止停车”标志的区域停放。
4.2.5 专用车位管理
a. 无障碍车位(残疾人车位):仅供持有并按规定展示有效残疾人车辆识别标志的车辆使用。系统可对占用此类车位的非授权车辆进行监测和报警。
b. 充电车位:优先供新能源汽车充电使用。车辆完成充电后应及时驶离,避免长时间占用影响其他用户。部分智能充电桩可能与停车系统联动,对超时占用进行额外计费或管理。
c. 预留/固定车位:仅供已办理手续并获得授权的特定车辆使用,其他车辆不得占用。
4.2.6 车辆安全:停妥车辆后,务必拉紧手刹,关闭发动机、车灯及所有电源,锁好门窗。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管理方对车内物品的失窃不承担保管责任。
4.2.7 禁止行为:禁止在停车场内(除指定区域外)进行车辆维修、保养、清洗、加油、长时间怠速运行发动机、丢弃垃圾杂物等行为。
4.2.8 长期停放:预计连续停放超过【例如:72小时】的车辆,车主应通过管理方APP、公众号或现场服务台等方式进行报备,说明预计停放时长和联系方式。对于未报备的长期停放车辆,管理方将按“僵尸车”处理流程介入。

第五章:车辆出场与智能缴费管理

5.1 出场准备
5.1.1 临时停车用户,在驾车离场前,建议通过场内自助缴费机、手机APP/小程序等方式预先缴纳停车费,以实现出口快速通行。
5.1.2 若需寻找车辆,可使用场内设置的“反向寻车终端”,输入车牌号码查询车辆位置及导航路径。

5.2 智能缴费流程
5.2.1 费用查询与支付:用户可通过输入车牌号在自助缴费设备或移动端查询应缴费用,并选择微信支付、支付宝、银联云闪付等电子支付方式完成支付。
5.2.2 无感支付/预授权支付:对于已开通并绑定无感支付或预授权支付功能的用户车辆,系统可在车辆离场时自动扣费,无需额外操作。
5.2.3 电子发票:缴费成功后,用户可通过系统提示或APP/小程序申请开具电子发票。
5.2.4 月租/年租用户:确保账户状态正常、费用在有效期内,系统将自动识别并放行。

5.3 出场流程
5.3.1 车辆驶至出口时,车牌识别系统将再次自动识别车牌。
5.3.2 对于已缴清费用或符合免费/包期条件的车辆,道闸将自动抬杆放行。
5.3.3 若未提前缴费或系统识别有误,应按出口提示操作或服从管理人员指引,在出口岗亭处补缴费用或处理异常。
5.3.4 车辆通过道闸后应迅速驶离,不得在出口区域停留,以免影响后续车辆。

第六章:安全保障与责任划分

6.1 管理方安全保障义务
6.1.1 维护智能化管理系统及相关硬件设施(道闸、摄像头、传感器、显示屏等)的正常运作。
6.1.2 确保场内消防设施(自动喷淋、烟感报警、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疏散指示等)符合消防安全规范,定期检查并保持有效。
6.1.3 保持场内照明充足,通风良好(地下停车场)。
6.1.4 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停车场进行24小时(或运营时段内)不间断监控,录像资料按规定妥善保存一定期限。
6.1.5 定期组织安保人员进行巡逻,预防和制止不安全行为。
6.1.6 及时清理场内障碍物、油污、积水等,保持通道畅通和地面洁净。

6.2 用户车辆安全责任
6.2.1 用户对自身车辆在场内的安全负有首要责任,应谨慎驾驶,规范停放。
6.2.2 不得损坏本场的任何设施设备,包括智能化硬件、消防器材、墙体、地面、标志标线等。若因用户过失造成损坏,须承担修复费用或照价赔偿。
6.2.3 严禁在场内吸烟、使用明火或存放任何危险品。
6.2.4 发现场内可疑人员、异常情况或安全隐患(如设施损坏、火情等),应立即通知管理方或报警。

6.3 责任界定
6.3.1 本场提供的是车位有偿/无偿使用服务,管理方与车主之间不构成车辆保管合同关系。除因管理方未尽到本制度所列的合理安全保障义务或存在故意、重大过失直接导致车辆损失外,管理方对车辆的刮蹭、碰撞、被盗、自然损坏或车内物品丢失等概不负责。
6.3.2 场内发生的车辆间交通事故,由当事方依照交通法规自行协商或报警处理。管理方可应请求提供监控录像等协助(需符合隐私保护和调阅规定)。
6.3.3 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极端天气等)或第三方恶意行为造成的车辆损失,管理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会尽力提供必要的援助和信息。
6.3.4 强烈建议车主为车辆购买足额的车辆保险,包括车损险、盗抢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第七章:违规行为识别与处理

7.1 智能化系统辅助违规识别
7.1.1 监控系统可辅助识别并记录以下行为:压线/跨位停车、占用禁停区、占用他人固定车位、逆行、超速(部分系统具备测速功能)、长时间占用充电车位(未充电或已充满)等。
7.1.2 对于上述行为,系统可自动生成违规记录,并通过短信、APP推送等方式通知车主或管理人员。

7.2 违规处理措施
7.2.1 警告与劝离:对于初次或轻微违规,管理人员可进行口头警告,并通过系统记录。
7.2.2 违规停放处理
a. 对违规停放且影响通行或安全的车辆,管理方有权通过系统锁定其出场权限(需处理违章后方可离场)。
b. 可对违规车辆进行锁车(产生解锁服务费由车主承担)。
c. 在警告无效或严重妨碍交通及消防安全时,管理方有权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区域,相关费用(拖车费、保管费)由车主承担。
7.2.3 计费处罚:对于超时占用充电车位等特定违规行为,可按公示的规则加收惩罚性费用。
7.2.4 黑名单管理:对于恶意逃费、屡次严重违规或损坏公共设施拒不赔偿的车主,管理方有权将其车牌号列入停车场“黑名单”,限制或禁止其再次进入本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2.5 损坏赔偿:凡损坏本场设施设备者,必须照价赔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7.3 申诉机制
车主如对违规认定或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例如:24小时内】通过管理方指定的渠道(如APP、客服电话、服务台)提交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管理方将在【例如:3个工作日内】对申诉进行核实并给予答复。

第八章:附则与制度更新

8.1 应急预案
管理方制定有详细的应急预案,以应对火灾、水浸、大面积停电、系统瘫痪、群体性事件等突发状况。所有人员应配合管理方在紧急情况下的指挥和疏散安排。

8.2 隐私保护
管理方承诺对通过智能化系统收集的用户车辆信息及个人信息(如涉及)严格保密,仅用于停车场管理和提升服务之目的,不会非法泄露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用户授权的除外。

8.3 制度解释与修订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停车场管理方所有。管理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更、技术发展及实际运营需要,对本制度进行适时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将通过场内公告、官方网站/APP/公众号等渠道提前公示,自公示之日起生效。用户继续使用本场停车服务即视为接受修订后的制度。

8.4 生效日期
本《停车场车辆管理制度》自【具体日期】起正式施行。以往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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