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组织部规章制度范文 大学组织部规章制度模板 (7篇)

“大学组织部规章制度”指的是大学组织部所制定的关于组织、协调、管理等方面的规则制度。具体来说,这些制度可能包括对组织活动流程的规范,对成员职责、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以及对违反规章制度应承担的相应后果和处理方式的说明等。组织部在大学中通常负责组织协调校内各种活动和事件,其规章制度对于维持组织的高效运行、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组织的良好形象和声誉都至关重要。以下是有关于大学组织部规章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大学组织部规章制度范文 大学组织部规章制度模板 (7篇)

大学组织部规章制度1

一、部门名称:

二、部门简介:

组织部是艺术设计系团学会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通过对团学会日常组织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不断加强广大团员的组织与联系,带领青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团员思想修养,增强团队精神,进而提高组织队伍的整体素质。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组织团员进行业余团校、党校学习;负责学籍档案、团员党员档案的整理及新生、毕业生的团组织关系接收、转移工作;负责团费的收缴工作;配合团委开展素质拓展及团员学年鉴定工作;完成上级领导及团委交给的其他相关组织工作的任务,并开展有我系特色的多项有益的活动,协调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

三、部门职责任务:

1、了解各支部的组织建设情况,对团的活动、组织生活安排并提出计划和建议。

2、负责团费的收缴和管理,定期汇报团费收缴与使用情况。

3、联合办公室定期召开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文件,交流情况,检查、布置工作。

4、负责对本系团干、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工作。

5、做好学生业余党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6、对团员进行登记注册,负责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和表彰先进及违纪处理。

7、负责团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团员注册和组织情况统计,办理进步青年入团和超龄团员离团的工作。

8、做好“推优”工作,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干、团员。

9、组织团员学习党组织与上级团委的新时期路线和决议精神。

10、负责管理团员团籍及团员档案。

11、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活动。

四、机构组成(成员构成、人数):

成员构成、人数:

部长:

副部:

干事:

五、部门规章制度:

1、总则:

为了全面提高团总支组织部各成员素质,不断提高组织部各成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促使团总支组织部各成员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使组织部各成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有序化,做到组织部各成员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1

特制订本管理条例。组织部各成员必须在各方面都真正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并努力全心全意为广大老师和同学们服务。

2、组织部各成员基本要求:

第一条组织部各成员要坚持原则,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有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的思想。

第二条组织部各成员必须服从上级的各种正确安排,认真执行上级的各种决议,并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任务。积极向上级提出工作建议并诚恳的反应工作情况。

第三条组织部各成员能集思广益,虚心听取同学们的意见,认真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虚心改正自身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缺点。

第四条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有全局观念,服从集体,能够独立制定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在工作中能很好的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第五条组织部各成员要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在学习上应勤奋努力、保持较好的成绩,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第六条热爱所担任的工作,掌握所担任工作业务的基本知识,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大胆创新,求真务实。

第七条组织部各成员应尊重老师、团结同学,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组织部各成员之间要团结合作,各干部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自觉协助团委其他各部门搞好各项工作。

3、组织部各成员纪律细则要求:

第一条凡例会等会议及各种需要组织部各成员出现的场合,组织部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严禁出现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等现象,

第二条组织部各成员必须积极参与各种要求参加的集体活动(如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公益劳动等)。对工作不认真负责,予以批评。

第三条对于部门人员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能够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完成任务

第四条对于部门工作有突出贡献者予以表彰。

4、学习制度:

第一条:各成员应积极主动学习国家的关于党团方面的相关条例及知识,关注时事,以增强自己的党团修养。

第二条:在参加各项活动时要随时学习组织部各种工作方法,积累工作经验。

第三条:积极与其它部门进行交流学习,不断改进和完善组织部。

5、活动开展制度:

第一条:本部门每学期初制定具有我系特色的工作计划,并按工作计划正常、及时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计划方案。

第二条:各成员收到活动通知应及时回复负责人是否能参加本次活动。不能参加活动者,需事先向部长请假,说明请假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不参加此次活动。

第三条:在活动过程中,各成员应积极主动,充分发挥创新精神和集体力量。互相配合,互相支持。

第四条:活动中途有事需先离开,必须向本次活动负责人请假,获批后方可离开。

第五条:参加各项活动都必须佩戴工作证。

第六条:活动结束后需写活动感想或活动总结,做好反馈工作。

第七条: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者,有优先评优的资格。

第八条:在各项活动中没有完成任务或影响学生会的形象的,根据情况做出相应处分并存档。

6、总结制度:

第一条:在每学期末编写本部门的期末工作总结,并报办公室备案。若有未完成的计划内工作应说明理由。

第二条:部门举办完活动后,必须及时向分管上级上报总结材料并报办公室备案。总结材料中包括以下几项内容: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人物、活动经过、活动的优点与不足及活动所到达的效果。

第三条:部门举办完活动后,各部员需及时针对活动中优缺点进行总结,总结材料中包括以下几项内容: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人物、活动经过、活动的优点与不足及活动所到达的效果。总结文件上交副部,由副部整理后发部长,由部长做最后的审核并妥善保管、留档。

7、例会制度:

第一条:团学会书记处主席团定期召开部长会议,通报团学会工作情况,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各部门相互了解和信任,副部也要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二条:团学会定期召开全体成员大会,安排有关重大活动的事宜时,组织部全体成员都要参加。

第三条:部门例会暂定每隔两周一次(具体时间待定),主要内容是针对前期工作的总结和后期工作的安排;积极开展自我批评,总结在活动中的`收获和不足等,并做好会议记录,以便留档。

8、会议纪律:

第一条:与会人员务必严守会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或看与会议无关的资料、书籍,对通讯工具进行消音或关机处理,不得在会议进行期间,频繁进出会场,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第二条:未能会议者,须事先向部长请假。未能出席团学会全体成员大会者,须向本部部长请假并向负责会议点名的人说明原因。

第三条:无故缺席累计两次者,取消评优资格;无故缺席累计三次者,视自动退出组

织部。

第四条: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者,取消评优资格;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五次者,视自动退出组织部。

9、请假制度:

第一条:应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参加的,必须向部长或副部长请假。每次请假须记录并存档。

第二条:请假必须当面或以电话形式进行,否则无效;事后补假者,一律无效。

第三条:每学期部门例会请假超过8次(含8次)则自动退出组织部。

10、考核制度:

第一条:每次大小例会都须严格执行签到制度,并在学期末时作为评先的标准之一。

第二条:在工作中,积极配合、认真工作且主动发挥主观能动性者,视为表现突出,应给予表彰。

第三条:平时积极服务于同学,会主动想问题,成绩优异,老师和同学皆好评,在学期末评先时会优先考虑。

组织部各成员必须在各方面都真正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并努力全心全意为广大老师和同学们服务。本条例所讲的组织部各成员管理,是针对组织部各成员在职期间的管理。望组织部各成员严格遵守。

六、部门目标:

1、加强各成员之间的合作能力,提高本部的工作效率。

2、在学期末时能被评为我系表现最突出的部门。

3、在积极完成院团委下达工作的同时,能得到院团委的肯定及表彰。

4、加强与各系的联系,在各系组织部中起到带头的作用。

七、奖励、惩罚和部门激励机制:

1、积极准时参加例会和活动者,有优先评优的资格。

2、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做出贡献者有优先评优的资格。

大学组织部规章制度2

一、组织部的任务

组织部的工作,对于协会各项活动的开展工作是重要的筹划部门之一,关系着活动的整个过程能否顺利、有效地进行,同时更加注重活动的组织性以及协调性。

二、组织部日常具体工作安排

1.负责组织协会各项活动、培训、讲座等的具体策划;

2.组织开展协会各项活动。

3.协调协会各部门工作;;

4.召集会员参加协会各项活动;

5.总结协会各项活动的运作情况;

6.每月至少举行一次部门例会,总结上一月的’工作情况,布置新的工作任务。

7.在各项活动进行中,做好各项工作的具体指导。

8.每次活动后三天内,部长带领各副部长、干事做好总结,并将总结交给负责该部门的秘书整理,并将情况汇报给负责该部门的副会长、会长。

三、工作要求

1.有较强的时间观念,无论是参加会议还是各项活动,佩戴个人工作证和记录本,提前5至10分钟到场做好准备工作和各项安排事宜,不能出现迟到、早退或者缺席现象。

2.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每项工作必须有效率、有效果的完成,不能出现拖拉或者不按质量完成的情况。

3.协会成员之间要保持良好的联系,特别是活动进行时更需要保持联系,(若不能立即接电话,也要在事后尽快回复电话或信息给对方,说明情况并询问对方事情)。

4.各部门成员之间、整个协会成员之间,都要保持和谐、融洽的关系,成员与成员之间互相尊重,待人友善、言谈得当,举止大方、热情、有礼貌。(若出现矛盾,及时汇报给正部长、会长或副会长,以求尽快分析问题所在点,积极解决问题,化解误会,避免矛盾扩大化)。

5.学会随机应变,善于处理由于一些突发原因引发的事情,冷静、理性、迅速地解决,若个人不能处理的,及时联络各部长、副会长、会长,及时解决,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6.发挥积极主动、团结合作的精神,相互配合;同时,体谅其他成员的难处,工作中相互配合;杜绝出现相互推卸等不负责任的行为(若出现,则给予一定的批评处理)。

7.要处处维护好本协会的形象与声誉,不做有损本协会形象的事,一经发现做违背本协会的事情,对其相关人员作出相应的处分。

8.会议或活动若有其他工作相阻碍,必须亲自提前向部长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

9.要有团队的团结精神,也要有善于自我总结的良好习惯。

四、辞职管理制度

1.部门干部、干事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辞职书,写明辞职原因。干部辞职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干事辞职需要会长、副会长以及部长同意;

2.经理事会、会长及部长同意后,干部、干事离职前一周内完成自己负责事务的交接工作;

五、奖惩制度(奖惩记录由负责各部门的秘书负责)

使用积分管理制度(每人每月基础分100分,每月总结一次,期末做大总结)

1.奖励方面

(1)按时参加全体会议或部门会议,每次加5分。

(2)按时完成协会交待完成的任务,视情况加5—10分。

(3)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好的建议,并被采纳者加5分,经实践证明起了重大贡献的加10分。

(4)工作积极主动者,视实际情况加10—15分。

2.惩罚方面

(1)会议迟到、早退、缺席者,部长、副部长扣10分每次,干事扣5分每次。

(2)会议没有带上笔记本的部长、副部长扣10分每次,干事扣5分每次。

(3)未能按时完成交待的任务,视情节扣10—15分。

(4)无故不参加协会会议或集体活动者,部长、副部长扣15分每次,干事扣10每次分。

(5)会议或活动时,无视会场纪律,在会场恶意破坏者扣20分每次,影响到会议或活动正常进行者在前面基础上再扣10分。

(6)损害社协会名誉者扣20分每次。

六、奖惩措施(部门总结上表扬部门前2名;集体大会上表扬各部门前2名;期末奖励部门前3名)

1.奖励

(1)月总结部门会议上对月工作积极优秀者口头表扬

(2)协会集体大会对工作积极优秀者通报表扬

(3)期末大总结时,对工作积极优秀者进行表扬并奖品奖励

2.惩罚

(1)月总结部门会议上对月工作懒散消极者口头批评,被批评者需3天内上交个人书面检讨给部长(副会长或会长)。

(2)若做出有损协会形象或声誉的人员,视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处分,严重者劝其退会或除名。

本部门成员需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大学组织部规章制度3

一部长

1、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做好干部调配工作,提出调整建议。

3、负责做好年度和有关总结工作。

4、负责完成上级和学校领导交给的各项有关工作,并协调组织部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

5、负责检查、督促组织部内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关心部内同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负责考核部内同志的岗位职责执行情况,协调部内同志的有关工作。

二副部长

1、负责团干的培养.考核及评比。

2、对本部后备干部提出人选,参与对其培养、考核。

3、做好本部工作活动的策划和总结.起草我部活动有关文件的通知。

4、认真调查掌握干事思想状况,并及时反馈给部长。

5、直接对部长负责,负责传达上级的工作要求,带领本部干事完成分配给自己的工作,并主动提出新的想法和工作计划。

三干事

1、干事直接对部长和副部长负责,负责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应有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对工作的各种想法和建议应经常与部长及副部长交流。

2、遵守组织原则、纪律、听从部门负责人指挥,服从团队工作需要。不断释放热情,不断完善自我,勇于创新,讲求工作技巧。

3、定期形成总结材料,上交给部长或副部,如在工作中发现内部问题也可向上级组织汇报。

4、责任新强,细心、耐心、专心,待人诚恳,态度端正,愿意服务同学。

5、每次开例会时做好记录,部长和副部不定时检查。

四组织部所有成员

1、热爱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自觉维护学生会形象。

2、注意仪表。衣着大方得体,符合学生会成员形。

3、模范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做好表率作用,在同学中树立较高的威信和良好的学生干部形象。

4、要善于、敢于检讨自己,勇于开展批评以及自我批评,工作上责任心强,不感情用事,不以公为私、以权谋私。

5、开例会是,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特殊原因,必须提前请假,无故不到者3次以内记留部查看处分,3次以上示情节可开除本部。

大学组织部规章制度4

第一章总则

为全面提高团委组织部各成员的综合素质,促使各成员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更使组织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办事效率化,各成员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基本制度

第一条:坚持原则,在重大问题上服从党、团委的决议,拥护共产党领导,拥护共青团。

第二条:坚持个人服从集体,下级服从上级。

第三条:要有高涨的工作热情,树立全心全意为组织部服务的思想。

第四条:不搞小集体主义,不计个人得失,不发表不利于团结的言论,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第五条: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学习上勤奋努力,工作上认真负责,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第六条:认真正确地在同学的监督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改正自己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

第七条:尊敬师长,友爱同学,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精神风貌。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一条:严格服从上级安排,认真执行团委决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并积极向上级提出建议或意见,诚恳反映工作情况。

第二条:工作态度温和谦逊,言行礼貌得体,能集思广益,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第三条:成员之间要团结合作,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他人和其他部门完成任务。

第四章例会制度

第一条:各处每周展开一次例会,及时汇报工作情况,总结工作中的长处和不足;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增进成员之间、上下级之间的了解和沟通。

第二条:会议期间,将所有通讯工具设为无声状态,保持会场安静,不得随意接听电话,不得随意交头接耳。

第三条:做好会议记录,有不清楚的问题及时提出,及时解决。

第四条: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缺席应事先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不出席会议,迟到早退需当面说明理由。

大学组织部规章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全称跆拳道协会

第二条社团的性质:跆拳道协会是由本校内的跆拳道爱好者的社团组织。

本社团受校领导和社团联合会的管理。

第三条协会宗旨:

协会宗旨:“礼仪廉耻、忍耐克己、百折不屈”为根本宗旨,本着“礼义廉耻,文明其精神,强健其体魄”的基本精神,以“要练舞不怕苦”为口号,达到“健体修身养德自卫”为跆拳道不懈努力。让每一位会员都能拥有强健的体魄和坚毅的性格。

第四条协会目标:

协会目标:团结吸纳全校广大跆拳道好者,开展日常武术训练,以武会友,进行各种表演,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倡导武术文化,开展武术交流活动,在本校区乃至更广范围内推动习武之风。提高学校知名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协会机构组成采取层级管理模式:

设会长三名(一正二副),策划部,宣传部,秘书部,外联部。

第六条跆拳道协会各部门的工作职责

会长:协会的执行机构,总体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并组织监督活动的举办。协调管理本

社团所有部门的各项日常事务;提出社团的合理的发展路线;对社团理事会成员的任免提出建议;审批和宣读本协会的各项重要决议;指导完成与下一届工作的工作转接。宣传部:主要负责协会的各种类活动制定宣传方案,提高协会知名度。

策划部:负责为协会各种类活动提前制定方案,通过后可实施。

秘书部:负责协调和传达好会长和各部门之间的意见和会议记录,以及向会员传达通知。外联部:分为内联组和外联组。内联主要负责协会与本校内其他协会之间的联谊活动,外

联负责与校外其他大学之间的联谊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概念:

凡是承认本协会章程,愿意遵守协制度即可按自愿原则申请加入本协会,社团费用每人10元。(教练费用另算。)

第八条会员的权力与义务:

会员的权力:

(一)、优先参加本协会各种活动的权力;

(二)、获得本协会干事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做出质疑和批评的权力;

(四)、申请退出本协会的权力。(需递交退会申请书,经协会会长批准。)会员的义务:

(一)、承认协会章程,愿意服从协会管理,尽力完成本协会交给的任务;

(二)、按时出席本协会的成员大会,干事按时出席理事会的.例会;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

活动。

(三)、维护本协会的声誉和形象;

(四)、积极发表自己对协会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活动设想;

第四章社团活动管理

第九条日常训练的制度和业务范围:

训练的制度:每学年的第一、二周为会员对日常训练的适应及反馈期,在此期间,会员对训练的内容、教练、及其它情况进行了解适应。协会在第一周末进行调查,根据会员的反馈、按照大多数会员的意见、结合协会的实际条件作出相应的调整,并将调整的结果向会员公布,以后按此调整结果开展日常训练。具体的训练管理制度由各届会长、干事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是:

(1)宣传和推广跆拳道运动,促进跆拳道运动的普及。

(2)举办表演。如在晚会等场所。

(3)加强大家对跆拳道运动组织的交流。

第十条召开全体会员例会,要求所有会员准时参加。

会议主要由各部门对工作做出总结,交流前段工作的开展情况,并确定以后的活动计划。第十一条非日常活动管理办法:

(一)、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不得危害国家和社会的安全、不得妨碍学校的校园管理、不得违背协会及社团联合会章程、及其它特别规定的情况。

(二)、活动申报程序:

1、开展活动前必须详细填写活动申请表、财务预算表、和活动策划书;

2、活动申请表由本协会会长签字后上报社团联合会,由社团联合会审批后活动才可进行;

3、活动过程中应该与社联保持密切联系;

第五章财务制度

第十二条本协会的各项财务制度的制定原则:

在与社联的财务管理办法不相冲突的前提下,结合跆拳道协会的特殊情况制定各届的财务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支出的财务必须用来购买协会所需的共有财产;财务报销票据须经会长,经手人签字后方可上交社联报账。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

(一)、本章程做为宁德师专跆拳道协会章程,在学校社联、校团委的领导监督下开始实施。

(二)、如需修改本章程,本协会将召开理事会议,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民主投票决定,

四分之三票数通过之后生效。

(三)、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大学组织部规章制度6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三章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设置专职文书,司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财务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二)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三)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四)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期间由外联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及纪检部进行审计和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六)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七)联系赞助的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

(八)学生会搞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主席团授权办公室及纪检部审查,并定期向全体同学公布收支情况。

第五章考核制度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6分以上的为合格,4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0分将免去其职务。

(三)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①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学生处、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a、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文员扣3分。

b、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文员扣1~2分。

c、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文员扣1~2分。

②认真参加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缺席一次扣2分。

b、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3分。

c、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③学生会干部、干事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④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扣4分。

⑤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5分。

⑥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

b、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4分。

c、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①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

②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5分。

(四)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5~10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5~10分。

(2)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2~5分。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2~5分。

(五)各个部门的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2~4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3~5分。

(2)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2~4分。

(六)纪检部必须将每月的“平时评分”结果在当月例会或以橱窗形式予以公布。

(七)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按照主席团规定。

第六章奖惩制度

(一)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奖惩标准如下:

(1)每月及每学期评出优秀干事,以“平时评分”和“总评”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干事”加2分计入下月考评。

(2)惩罚

①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a、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b、开会不认真者

②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a、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b、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者

③期末考试有一科补考者,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两科或两科以上补考者自动退离学生会。

④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

⑤故意扰乱会场秩序者,给警告一次,并扣5分。

⑥外联部成员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分。学生会其余各部成员在不影响学生会正常活动情况下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5分。

⑦外联部或其余部成员拉来赞助存在瞒报或不报者由办公室负责审查,并视情节扣6—10分。

(三)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2)优秀干事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各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

b、积极配合各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c、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各部部长、副部长及主席团成员。

第七章附则

(一)本制度由石家庄经济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二)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大学组织部规章制度7

为加强对各级学生干部的培养、教育和考核,更好发挥共青团联系青年、服务青年、凝聚青年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西华大学学生干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和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学生干部包括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中的各级各类学生干部。

第二条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民主监督原则、德才兼备原则。

第三条学生干部考核工作一般分为试用期考核、日常考核、成绩考核以及学期考核。

第四条学生干部考核分为院学生会和行政班级两级进行。

一、院团委组织部考核范围:主席团、各部门部长及副部长。

二、各个行政班级所有班委由各个行政班辅导员评分(70%)以及班委互相之间进行评分(30%),由院团委组织部考核人员组织、监督进行考核,并收纳、汇总评分表。

三、上述应在院团委组织部统一指导下开展,考核结果报至院团委组织部和学生会办公室进行备案,并递交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

第五条试用期考核为新干部任期满一个月后进行;日常考核由考核小组按照院团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成绩考核在每届干部第二学期的初始进行统计考核;学期考核安排在每年六月和十二月。考核对象为所有学生干部(包括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所有行政班班委干部)。

第六条考核项目:

一、组织考评(共30分)

1、出勤情况(20分)

由考核小组对会议记录和会议签到表等资料进行汇总评分,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

2、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学校培训情况(10分)

由院团委组织部根据校、院青马学校的相关材料进行评分

二、学习考评(共40分)

学习考评分为平时上课出勤和期末成绩考评。

上课出勤考评(20分):

学生干部在任职期间被任课教师、辅导员和学生会安排负责查课工作的同学查到无故旷课者,每次扣4分,扣满20分学院将根据《西华大学学生守则》给与通报批评,并免去团委学生会干部职务。

成绩考评(20分):

1、各部门或行政班统一出示受考核对象的上学期成绩总表,由院团委组织部考核人员进行统计。

2、一科必修正课未及格的扣20分,两科记为不合格。

注意:学生会主要干部(主席团)及行政班主要班干部(班长、团支书)在任期间必修课挂科超过一门则自动离职;学生会干部(部长、副部长)及行政班班委(除班长、团支书之外的其他班委干部)在任期间必修课挂科超过两门则自动离职。两学期连续必修课挂一科的在换届选举中不考虑。学生会各部门干事在换届选举时有必修课尚未通过的一律不考虑。

三、民主测评(共30分)

1、民主测评方式:工作测评,由上一级干部评议,30%;团队测评,由同一部门(班级)干部互评,30%;民主评议,由下一级干部(成员)考核,40%。

2、测评依据:《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干部民主测评表》(见附件一)。

第七条考核程序:

一、召开考核工作动员会议

院团委统一动员,通过动员大会达到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学生干部要自觉接受考核和评议;广大青年要增强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加并实事求是地评价学生干部。(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开展)

二、民主测评

根据考核内容所列出评价项目和评价等级,对被考核人进行民意测验。

1、测评前准备:

确定考核工作的人数并报送材料,使用《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安排表》(见附件二),并公示于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的学院网页。

2、开展测评:

(1)确定被考核人员全部到场,到场人数达参与人数的五分之四有效。

(2)开始考核,考核小组按类别发放《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学院学生干部民主测评表》(见附件一)或《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成绩考核表》。(见附件四)(3)统计与总结本次考核。

三、组织考评

四、考核汇总

1、考核组根据民主测评、组织考评,提出考核结果意见上报院团委组织部审定。学生干部考核结果评定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2、考核汇总使用《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成绩汇总表》(见附件三),并将所有文件在学生会办公室进行备查。

第八条考核结果作为学生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学生干部试用期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者(不适合本岗位者,调换岗位),延长试用期一个月,第二次考核仍为基本合格者,最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第十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一、当学期有两门及以上的`必修课程正考不及格;

二、受到学院及以上的违纪违规处理,受到处分的;

三、有重大工作失误,或者两次及以上无故缺席会议、活动等;

四、未取得校或院青马学校培训合格证的。

第十一条学生干部在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应视具体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作如下处理:

一、免去现任职务;

二、责令辞去职务。第十二条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的,可以参加评优。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不可建立干部档案。

第十三条考核人员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要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地反映考核对象的情况。实行考核工作责任制。考核人员和考核组长要在考核材料上签名。对其负责客观性和真实性。

第十四条实行考核工作回避制度,考核小组成员应回避所属班级的考核,若未及时回避,则此次考核无效。若因回避不及时造成考核结果有异议者,立即免除该成员现任职务,责令退出院团委组织部。

第十五条考核对象要正确对待组织考核,如实汇报工作和思想,客观反映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有关组织和人员应客观、负责地向考核小组提供真实情况和数据。

第十七条在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员和考核对象应当遵守以下考核规范:一、不凭个人好恶了解和反映情况。

二、不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

三、不泄露考核机密。

四、不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五、不搞非组织活动。

六、不设置障碍,干扰或妨碍考核工作。

七、不对反映其问题的人打击报复。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劝导或上报学院请求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八条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支持、鼓励群众监督,认真受理检举、申诉,并按职权范围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

第十九条投诉与申述

对被考核人有情况反映,或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实名的形式交到院团委组织部。自收到投诉与申述之日算起的七个工作日内,院团委组织部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院团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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