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宿舍是女大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其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校园的和谐稳定。制定《女生宿舍管理制度》旨在营造安全、文明、整洁、有序的住宿环境,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培养学生的良好生活习惯和集体主义精神。本文将提供几篇不同侧重点的《女生宿舍管理制度》范文,供各高校参考借鉴,以期提升宿舍管理效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篇一:《女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女生宿舍管理,营造安全、文明、整洁、和谐、有序的住宿环境,保障住宿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自我管理能力和集体主义精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或学院,下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入住本校女生宿舍的学生(以下简称住宿生)。所有住宿生均有遵守本制度的义务,并享有本制度规定的权利。
第三条 女生宿舍管理工作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育人、安全第一、规范有序”的原则,旨在通过科学管理和优质服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 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后勤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及各院系共同负责女生宿舍的管理工作。宿舍管理中心(或宿管科,下同)是女生宿舍日常管理的具体执行机构,配备专职宿舍管理员(以下简称宿管员)负责楼宇的日常管理与服务。
第五条 鼓励并支持住宿生参与宿舍民主管理,成立宿舍自我管理组织(如楼委会、层委会、寝室长联席会等),在学校指导下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活动。
第二章 入住、调宿与退宿管理
第六条 新生入学时,须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和指定房号按时办理入住手续,领取宿舍钥匙及相关物品,并核对《宿舍物品清单》。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宿舍或床位。
第七条 住宿生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宿舍或床位的,应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经院系审核同意并报宿舍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办理调整手续。调整过程中,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影响他人正常学习和生活。
第八条 宿舍床位安排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需求与资源状况,尽可能做到合理分配。住宿生应尊重学校的床位安排,服从管理。
第九条 住宿生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应在校内宿舍住宿。因休学、退学、毕业、出国、校外实习(需符合学校规定并办理备案手续)等原因不再住宿的,须按规定流程办理退宿手续:
1. 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院系批准。
2. 到宿舍管理中心核实,清理个人物品,打扫干净宿舍卫生。
3. 宿管员检查宿舍及公共物品完好情况,如有损坏或遗失,需照价赔偿。
4. 交还宿舍钥匙及相关领用物品。
5. 办理住宿费用结算。
6. 宿舍管理中心确认后,注销其住宿资格。
第十条 住宿生毕业离校前,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妥退宿手续,搬离所有个人物品,保持宿舍整洁。逾期未办理或未清空物品的,学校有权对其物品进行清理,所造成的损失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十一条 住宿生因休学期满复学或其他原因需重新申请住宿的,应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办理入住手续。学校将根据当时宿舍资源情况予以安排。
第三章 宿舍日常行为规范
第十二条 自觉遵守作息制度。宿舍实行按时开关门制度(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季节和教学安排另行规定)。住宿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宿舍,不得晚归或夜不归宿。因特殊情况确需晚归或请假外宿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
第十三条 保持安静。在宿舍区内应保持安静,特别是在午休和夜间(一般指中午12:00-14:00,晚上22:30至次日早上6:30)休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嬉闹、播放音量过大的音乐、进行乐器演奏等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进行网络通话、观看视频等应佩戴耳机。
第十四条 维护宿舍人际和谐。住宿生应互相尊重、互相关心、团结友爱、宽容礼让。遇有矛盾应通过友好协商或向辅导员、宿管员反映,寻求妥善解决,不得争吵、打骂或采取其他过激行为。严禁拉帮结派、欺凌他人。
第十五条 严禁在宿舍内从事任何形式的赌博、酗酒、吸毒、传播淫秽物品、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活动。
第十六条 严禁在宿舍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经营活动,如推销商品、张贴商业广告、提供有偿服务等。不得利用宿舍进行传销或变相传销活动。
第十七条 爱护宿舍楼内的公共设施及家具设备。不得擅自挪动、拆卸、改装或损坏床、桌、椅、柜、门、窗、灯具、水龙头、消防器材等公共物品。如有人为损坏,须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自然损坏应及时向宿管员报修。
第十八条 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流水现象。空调、风扇等电器设备在无人使用时应及时关闭。
第十九条 保持通讯畅通。住宿生应确保个人联系方式的准确性,并在辅导员、宿管员需要联系时能够及时取得联系。
第二十条 宿舍内不得饲养任何宠物(导盲犬等辅助性动物除外,但需按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备案)。
第二十一条 住宿生应积极参加学校、院系或宿舍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宿舍文化建设活动、安全教育活动和公益劳动。
第四章 宿舍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住宿生应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如现金、电脑、手机、证件等。离开宿舍时务必关好门窗,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有义务检查并锁好门。发现可疑人员或安全隐患应立即向宿管员或保卫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 严禁在宿舍楼内及宿舍内进行任何危及消防安全的行为:
1. 严禁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2. 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擅自改装、拆卸电器设备或线路。
3. 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电饭煲、电热毯、电磁炉、电暖器、取暖器、酒精炉、煤油炉等违章电器及明火器具。确因特殊需要(如中药煎煮)使用规定范围外的电器,需向宿舍管理中心申请并经批准,在指定区域、指定时间使用。
4. 严禁在宿舍内吸烟、点蚊香、焚烧纸张杂物、使用蜡烛等明火。
5. 严禁堵塞、占用消防通道,不得损坏、挪用或遮挡消防设施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烟感报警器、应急灯等)。
6. 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疏散逃生路线,积极参加消防演练。
第二十四条 宿舍用电管理:
1. 应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器,严禁使用“三无”产品或劣质电器。
2. 电脑、手机充电器等电器不使用时应及时断开电源,避免长时间通电。
3. 发现电器设备或线路故障、老化、异味、异响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宿管员报修,不得自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防盗、防骗:
1. 注意防盗,不将陌生人随意带入宿舍,不轻易将宿舍钥匙借予他人。
2. 提高警惕,防范各类诈骗行为,不轻信陌生人的推销或求助,不泄露个人及家庭重要信息。遇到可疑情况及时报警或向老师报告。
第二十六条 住宿生不得留宿非本宿舍成员。严禁留宿异性。如发现有外来人员(尤其异性)在非规定时间滞留宿舍或留宿,知情者有义务向宿管员或保卫部门报告。
第二十七条 宿舍楼门禁系统是保障宿舍安全的重要设施,住宿生应主动配合门禁管理,自觉刷卡(或人脸识别)出入。不得将门禁卡转借他人,不得协助无关人员进入宿舍楼。
第二十八条 发生火灾、盗窃、疾病突发等紧急情况时,应保持冷静,立即采取适当的自救互救措施,并第一时间报告宿管员、辅导员或相关部门(如保卫处、校医院),必要时拨打110、119、120等求助电话。
第五章 宿舍卫生管理
第二十九条 宿舍卫生实行每日清扫、每周大扫除制度。住宿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内外的清洁卫生。
1. 宿舍内地面、桌面、床铺、门窗、墙壁应保持清洁无尘。
2. 个人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得乱堆乱放。鞋子应摆放在指定位置。
3. 床上用品(被褥、床单、枕头等)应保持整洁,定期清洗晾晒。
4. 及时清理垃圾,将垃圾袋装化并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点,不得在楼道、卫生间、水槽等公共区域乱扔垃圾。
5. 不得在墙壁、门窗、家具上乱涂乱画、随意张贴。
6. 不得向窗外、楼下泼水或抛掷杂物。
第三十条 宿舍公共区域(楼道、走廊、卫生间、盥洗室、开水房、活动室等)的卫生由保洁人员负责清扫,住宿生应自觉维护,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向水池倾倒杂物剩饭,保持公共设施清洁。
第三十一条 学校宿舍管理中心和院系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宿舍卫生检查与评比,检查结果将作为文明宿舍、优秀个人评选的重要依据,并与奖学金、评优评先等挂钩。对卫生不达标的宿舍,将予以督促整改,多次不改者将进行通报批评。
第三十二条 宿舍内务整理标准参照学校统一要求执行。
第六章 来访人员管理
第三十三条 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所有外来人员(包括学生家长、亲友、其他校区同学等)进入女生宿舍楼,必须在宿管值班室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说明来访事由、被访人姓名及宿舍号,经宿管员核实并征得被访人同意后,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
第三十四条 来访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白天,具体时间由学校规定)进行探访。教学楼、宿舍楼晚间(一般为22:00后)谢绝一切来访。
第三十五条 异性访客原则上不得进入住宿生寝室。如有特殊情况(如搬运大件物品、修理物品等),须由被访人向宿管员申请,并有本楼女性陪同,方可在限定时间内进入,且不得影响其他同学。部分学校可能设有会客区,异性访客应在指定会客区会客。
第三十六条 被访学生对来访者的行为负有连带责任。来访者必须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宿舍内进行影响他人学习休息、妨碍宿舍管理秩序的活动,不得留宿。
第三十七条 住宿生不得将非本宿舍人员随意带入宿舍,更不得容留他人在宿舍住宿。对违反规定带入或留宿他人的,一经查实,将对当事学生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十八条 宿管员有权对可疑来访人员进行询问和查验,住宿生及来访者应予配合。对拒不服从管理者,宿管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或责令其离开。
第七章 水电及公共设施管理
第三十九条 住宿生应安全、节约使用水电设备。发现水电设施损坏(如水龙头漏水、灯管不亮、电源插座故障等),应及时向宿管员报修,由专业人员维修,严禁私自拆卸、修理。
第四十条 宿舍内用电实行限量管理或智能控电。住宿生应遵守学校关于用电的规定,合理使用电器,避免超负荷用电。
第四十一条 宿舍楼内的洗衣机、烘干机、开水器、微波炉等公共服务设施,住宿生应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爱护设备,用后保持清洁。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网络设施的使用应遵守学校网络管理规定,不得利用网络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发现网络故障应及时报修。
第八章 奖励与处分
第四十三条 对模范遵守本制度,在宿舍安全、卫生、纪律、文化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宿舍,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如授予“文明宿舍”、“优秀寝室长”、“优秀住宿生”等荣誉称号,并可作为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四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学校将给予以下一种或几种处理:
1. 口头警告、批评教育。
2. 限期整改。
3. 通报批评。
4. 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5. 记录在案,并通知学生家长。
6. 依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
7. 违反本制度同时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五条 具体违规行为及对应处分参照学校《学生手册》中的《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执行。常见的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晚归或夜不归宿、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私拉乱接电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吸烟、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留宿外人(尤其异性)、严重扰乱他人休息、不服从管理、故意损坏公物、盗窃等。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处)或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后的制度将及时公布。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往有关女生宿舍管理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篇二:《女生宿舍管理制度》
前言:共建温馨家园——我们的宿舍,我们的责任
亲爱的同学们:
宿舍是我们共同的家,是我们在校园里温馨的港湾。为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整洁、文明、和谐、充满人文关怀的住宿环境,促进每一位成员的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我们共同倡议并承诺遵守以下管理制度。本制度旨在明确住宿学生在宿舍生活中的权利与义务,引导大家在集体生活中学会自律、尊重、包容与协作,共同将我们的宿舍建设成为学习的静地、生活的乐园、成长的摇篮。让我们携手努力,让宿舍因我们而更加美好!
第一部分:我们的权利与基本遵循
一、住宿权利与环境保障
1.1 享有安全保障的权利:每位住宿生均享有在宿舍内人身和财产安全得到基本保障的权利。学校致力于提供安全的住宿设施,并建立安全管理机制。
1.2 享有卫生整洁环境的权利:每位住宿生有权在干净、整洁的宿舍环境中生活。公共区域的卫生由学校负责维护,个人空间及宿舍内部的卫生由住宿生共同负责。
1.3 享有宁静学习与休息环境的权利:在规定的学习和休息时段,住宿生有权享有不受干扰的宁静环境。
1.4 享有设施正常使用的权利:宿舍内提供的各项基本生活设施(床、桌椅、柜、照明、供水、供电、网络等),住宿生均有正常使用的权利。设施损坏时,有权要求及时维修。
1.5 享有隐私得到尊重的权利:住宿生的个人隐私(如个人信件、日记、合法物品等)应受到尊重,他人不得随意侵犯。宿舍检查应按规定程序进行。
1.6 享有参与管理的权利:住宿生有权对宿舍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参与宿舍自治组织的活动,共同参与宿舍事务的管理。
二、基本行为准则与公共秩序
2.1 尊重他人:尊重室友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民族风俗。言行举止文明礼貌,不大声喧哗,不干扰他人学习和休息。
2.2 遵守作息:自觉遵守宿舍楼开关门时间及公共区域的安静时段规定。晚归或外宿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2.3 维护公物:爱护宿舍内及公共区域的各项设施设备,不损坏、不私自拆装、不随意涂鸦。发现损坏及时报修。
2.4 保持卫生:个人物品摆放整齐,床铺整洁。自觉打扫宿舍内部卫生,按时清理垃圾。不向窗外抛物,不污染公共环境。
2.5 安全自律:不使用违章电器,不私拉乱接电线,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注意防火防盗。离开宿舍时关好门窗、水电。
2.6 友爱互助:室友间应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共同营造和谐的宿舍氛围。遇有矛盾应理性沟通,或寻求辅导员、宿管员帮助。
第二部分:宿舍生活具体规范与指引
三、入住与变动管理
3.1 规范入住:新生按学校分配的宿舍和床位办理入住,核对物品,妥善保管钥匙。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调换寝室或床位。
3.2 合理调宿: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须向院系和宿舍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后方可办理。
3.3 有序退宿:毕业生、休学、退学等需按规定时间办理退宿手续,清空个人物品,保持宿舍清洁,交还钥匙,结清费用。
四、安全与健康
4.1 消防安全:
* 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使用明火(如蜡烛、酒精炉)。
* 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毯等大功率或发热电器。
* 不私拉电线,不使用劣质插排。电器使用完毕及时断电。
* 熟悉消防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了解逃生通道。积极参加消防演练。
* 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堆放杂物。
4.2 用电安全:
*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遵守学校用电规定,不超负荷用电。
* 台灯、电脑、充电器等个人电器应符合安全标准。
4.3 财产安全:
* 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大额现金及时存入银行。
* 离开宿舍随手锁门关窗。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
* 不轻易将宿舍钥匙借给他人。
4.4 人身安全:
* 不晚归、不夜不归宿。遵守门禁制度。
* 不将陌生人随意带入宿舍,不为无关人员提供住宿。
* 提高防骗意识,不轻信网络或陌生人信息。
* 宿舍内发生矛盾或意外,及时报告,理性处理。
4.5 健康生活:
* 保持宿舍通风,预防传染病。
* 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物被褥。
* 宿舍内不饲养宠物。
* 关注心理健康,积极参与有益身心的活动。
五、卫生与内务
5.1 寝室卫生标准:
* 地面:清洁无垃圾、无污渍、无积水。
* 桌面、台面: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
* 床铺:被褥叠放整齐,床单平整清洁。
* 门窗、墙壁、天花板:干净无蜘蛛网、无乱涂乱画、无违规张贴。
* 阳台(如有):清洁整齐,不堆放杂物,不乱挂衣物。
5.2 卫生值日:寝室实行卫生值日制度,成员轮流负责每日清扫。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
5.3 垃圾处理:垃圾袋装化,每日及时清理并投放到指定垃圾桶。严禁在楼道、水槽等处堆放或倾倒垃圾。
5.4 公共区域卫生:爱护公共区域卫生,不污染楼道、卫生间、盥洗室。
5.5 卫生检查:积极配合学校组织的卫生检查,对不达标情况及时整改。
六、访客与会客
6.1 访客登记:外来人员(包括亲友)来访,须在宿管处登记有效证件,说明来访事由,征得被访人同意后方可进入。
6.2 会客时间:遵守学校规定的会客时间,通常晚间(如22:00后)谢绝探访。
6.3 异性访客:异性访客原则上不得进入生活区。如有特殊需要(如搬运物品),需经宿管员同意,并在限定时间内、有陪同情况下进入。提倡在公共会客区会客。
6.4 访客责任:被访人对访客在宿舍楼内的行为负责。访客应遵守宿舍规定,不得影响他人,不得留宿。
七、宿舍文化与社区建设
7.1 和谐相处:室友间应相互理解、尊重差异、包容个性。建立良好沟通机制,营造温馨友爱的氛围。
7.2 积极参与:鼓励参与宿舍楼委会、层委会等自治组织,参与宿舍文化活动、主题教育活动、公益服务等。
7.3 宿舍公约:鼓励各寝室在学校制度框架下,共同商议制定具有本寝室特色的“宿舍公约”,共同遵守。
7.4 学习氛围:共同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相互督促,共同进步。
第三部分:我们的承诺与责任
八、违规处理与申诉
8.1 违规行为界定:违反本制度及学校相关规定的行为,如使用违章电器、晚归不报、留宿外人、破坏公物、制造噪音影响他人、卫生脏乱差拒不整改等,均视为违规。
8.2 处理方式:对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直至依据校纪校规给予纪律处分等方式处理。
* 轻微违规:如首次晚归未请假、个人区域卫生稍有不洁,经提醒后能立即改正的,以教育为主。
* 一般违规:如多次晚归、在宿舍内吸烟(非禁燃区)、使用小功率违规用电器(如电吹风功率超标但不属于明令禁止的高危电器)、卫生多次不达标等,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可能影响个人评优。
* 较重违规:如使用“热得快”、电炉等高危违章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留宿校外同性人员、在宿舍内酗酒并扰乱秩序、故意损坏公物价值较低等,将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并通知家长。
* 严重违规:如留宿异性、在宿舍内赌博、打架斗殴、盗窃、纵火或严重违反消防规定、恶意破坏重要公共设施等,将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8.3 申诉权利:学生如对处理决定不服,有权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九、制度的执行与修订
9.1 共同执行:本制度由全体住宿生、宿舍管理人员、辅导员及相关部门共同执行。
9.2 宿管职责:宿管员负责日常巡查、安全检查、违规劝导、报修服务、访客管理等。
9.3 定期评估与修订:本制度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和学生反馈,由学校相关部门定期评估并适时修订。
结语:我们的约定
本《女生宿舍管理制度》是我们共同生活的行为指南,更是我们对自己、对他人、对集体负责任的体现。让我们从点滴做起,从自我做起,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共同维护我们的“家”。愿每一位同学都能在安全、文明、和谐的宿舍环境中愉快学习,健康成长!
篇三:《女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总纲——安全为基,和谐为本
第一条 指导思想与目标
为切实保障本校女生宿舍住宿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学习与生活秩序,优化育人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安全意识、规则意识、集体观念和自律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女生宿舍的特点,特制定本安全与秩序管理专项制度。本制度的核心目标是: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安全隐患,营造宁静有序的住宿氛围,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二条 适用范围与责任主体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入住本校指派的女生宿舍楼宇的学生。每一位住宿学生均为宿舍安全与秩序的第一责任人,对个人行为及其可能产生的安全后果负责。宿舍管理员、辅导员、院系领导、学校后勤保卫部门及学生工作部门依其职责共同承担管理、教育、监督和处置责任。
第三条 基本原则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将安全置于宿舍管理工作的首位,强化日常防范,消除安全隐患。
- 教育为先,惩戒为辅:加强安全教育和行为规范引导,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与处理。
- 分级管理,责任到人: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住宿学生的具体职责。
- 人本关怀,服务保障:在严格管理的同时,注重提供必要的服务与人文关怀。
第二部分:宿舍安全管理细则
第四条 消防安全管理——生命至上,警钟长鸣
4.1 严禁烟火:宿舍楼内所有区域(包括寝室、楼道、卫生间、阳台等)均为无烟区。严禁吸烟,严禁使用任何形式的明火,包括但不限于:点燃香烟、蚊香、蜡烛、打火机、火柴试火、焚烧纸张或杂物、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等。
4.2 违章电器禁令:
a. 绝对禁止使用、存放以下高危电器:热得快、电炉、电饭煲、电磁炉、电热锅、电烤箱、微波炉、电暖器、取暖器(油汀、小太阳等)、电热毯(医用遵医嘱并报备除外)等直接加热或大功率设备。
b. 严格控制电器使用:允许使用的电器(如台灯、电脑、手机充电器、限定功率内的电吹风)必须是符合国家3C认证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老化或损坏的电器。
c. 电吹风管理:部分学校可能对电吹风功率及使用时段有所限制,请遵照具体楼宇或学校通知执行。使用后必须拔离电源。
4.3 电源线路规范:
a. 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网线。严禁擅自改装、拆卸、破坏宿舍原有供电线路、开关、插座等设施。
b. 插线板(排插)必须使用带过载保护功能、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严禁串接多个插线板,严禁将插线板置于床铺、衣物等易燃物附近。
c. 电器不使用时(尤其是无人看管或夜间),务必切断电源,拔下插头。
4.4 易燃易爆品管制: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汽油、酒精、香蕉水、油漆、烟花爆竹、压缩气体罐(如杀虫剂过量存放、发胶摩丝靠近热源)等易燃易爆、有毒及腐蚀性物品。
4.5 消防设施维护:
a. 住宿学生有义务保护消防设施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烟感报警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严禁损坏、挪用、拆卸、遮挡、圈占消防设施。
b. 保持消防通道(楼梯、走廊、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在消防通道内堆放个人物品、停放自行车等。
4.6 应急与演练:
a. 熟记本楼层疏散逃生路线图,了解最近的安全出口位置。
b.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掌握基本的火灾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技能。
c. 发生火情,应立即高声呼救示警,并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电话(说明详细地址、火势情况、有无人员被困),同时向宿管员、辅导员报告。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利用楼内消防器材进行初期火灾扑救;火势较大时,应迅速沿疏散通道有序撤离。
第五条 治安防范管理——防盗防骗,自我保护
5.1 门禁管理:
a. 自觉遵守宿舍楼门禁制度,主动刷卡(或人脸识别)出入。不替他人刷卡,不尾随他人进入,不将门禁卡转借或交予非本楼住宿人员使用。
b. 严禁通过破坏门禁系统、翻越围墙等方式出入宿舍楼。
5.2 寝室门窗:离开寝室(即使短时间)或夜间休息时,务必关好门窗,最后离开者负责锁门。不将寝室钥匙随意借给他人或私配钥匙。
5.3 贵重物品保管:现金、笔记本电脑、手机、相机、重要证件等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大额现金及时存入银行。不随意在寝室内暴露贵重财物。
5.4 防盗意识: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员应保持警惕,及时向宿管员或保卫部门反映。发现盗窃案件应保护现场,立即报警并报告学校。
5.5 防诈骗教育:提高对电信诈骗、网络诈骗、传销、非法集资、校园贷等各类诈骗行为的识别和防范能力。不轻信陌生来电或信息,不透露个人银行账户、密码等重要信息,不轻易向陌生账户转账。遇有疑问及时与家人、老师沟通或报警求助。
5.6 个人信息安全: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不随意泄露给他人。复印件应注明用途。
第六条 出入及访客管理——规范有序,保障安宁
6.1 作息与归寝: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宿舍开关门时间及晚归、夜不归宿管理规定。因故晚归或外宿,必须按流程办理请假手续,经辅导员(或指定负责人)批准,并报宿管员备案。
6.2 外来人员管理:
a. 所有外来访客(包括学生家长、亲友、其他校区学生等)进入女生宿舍楼,均须在值班室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详细登记被访人信息、来访事由及预计离开时间,经宿管员核实并征得被访人同意后方可进入。
b. 访客应在规定时段内(通常为白天,具体时间由学校通知)进行探访。非规定探访时间(尤其是夜间),谢绝一切访客。
c. 被访学生对来访者在宿舍楼内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来访者必须遵守宿舍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影响其他同学正常学习和休息。
6.3 异性访客限制:严禁异性进入学生住宿寝室。确因搬运大件行李、维修等特殊情况需男性协助进入寝室的,须由被访女生向宿舍管理员提出申请,获准后,在有本楼女性同学或工作人员陪同、限定区域和限定时间内方可进入。异性亲友会客应在宿舍楼外或指定的公共会客区域。
6.4 留宿管理:
a. 严禁在宿舍内留宿非本宿舍成员,包括校内其他宿舍学生、校外人员等。
b. 绝对禁止留宿异性。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处理。
c. 住宿学生有义务劝阻和举报他人留宿外人行为。
第七条 公共秩序与环境卫生——文明和谐,共同维护
7.1 安静秩序:在宿舍楼内应保持安静,尤其在午休(通常为12:00-14:00)和夜间(通常为22:30至次日6:30)休息时段,严禁大声喧哗、吵闹、播放高音量音乐、进行球类等体育活动、高声打电话或视频聊天,以免影响他人。进行以上活动请务必佩戴耳机或到不影响他人的区域。
7.2 公共设施爱护:爱护楼内一切公共设施,包括门窗、墙体、桌椅、床柜、照明灯具、水龙头、网络接口、消防器材、洗衣机、开水器等。不得故意损坏、拆卸、改装或私自占用。损坏公物须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7.3 卫生责任:
a. 寝室内部卫生由本寝室成员共同负责,实行轮流值日制,保持地面、桌面、床铺、门窗清洁,物品摆放整齐,垃圾日产日清。
b. 自觉维护楼道、卫生间、盥洗室等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向水池倾倒饭菜及杂物。
c. 严禁向窗外或楼下泼水、抛掷任何物品。
7.4 宠物禁令:严禁在宿舍内饲养任何动物(经特批的辅助性动物除外)。
7.5 禁黄赌毒:严禁在宿舍内参与赌博(任何形式)、酗酒滋事、吸食或贩卖毒品、传播或观看淫秽物品、从事邪教或迷信活动等违法违纪行为。
7.6 商业活动禁止:严禁在宿舍内从事任何形式的商业经营、推销、散发广告、私设摊点等活动。
第三部分:违规行为处理与教育
第八条 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层级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办法)》,视情节轻重、认错态度及造成后果,给予相应处理:
1. 轻微违规:如初次一般性晚归未请假、个人内务稍有不整经提醒后立即改正、非休息时段轻微声响影响他人等。处理方式:口头警告、批评教育、责令检讨、限期改正。
2. 一般违规:如多次晚归或夜不归宿(按规定请假除外)、在宿舍内吸烟(非明火)、使用一般性违章电器(如超功率电吹风,非高危加热型)、寝室卫生多次检查不合格且拒不整改、在休息时段制造较大噪音经劝阻无效、未经允许留宿同性校内同学(短时)等。处理方式:通报批评、取消本学期或本学年评奖评优资格、相关课程(如军训、行为养成教育)成绩降等、通知家长。
3. 较重违规:如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毯等高危违章电器、私拉乱接电线、存放少量易燃物品、在宿舍内酗酒、参与一般性赌博、故意损坏公物价值较低、未经允许留宿校外人员或同性过夜、多次严重扰乱宿舍秩序等。处理方式: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纪律处分,全校通报,取消各类评奖评优资格,并通知家长。
4. 严重违规:如在宿舍内点燃明火引发火险或造成实际损失、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危险品、组织赌博、打架斗殴、盗窃他人财物、未经允许留宿异性、传播淫秽物品、吸毒贩毒、严重破坏消防设施、不服从管理并顶撞或威胁管理人员等。处理方式:给予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九条 安全教育与信息报告
9.1 学校定期组织安全知识讲座、消防演练、法制教育等活动,住宿学生必须按要求参加。
9.2 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如线路老化、电器异常、消防设施损坏、可疑人员徘徊、他人违规行为等),住宿学生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宿管员、辅导员或保卫部门报告。
9.3 对举报查实的重大安全隐患或严重违规行为,学校将对举报人予以适当表扬或奖励,并为其保密。
第十条 附则
10.1 本制度是学校整体学生管理规定的重要组成部分,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10.2 本制度由学校授权的学生工作部门(联合后勤、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10.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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