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的《学校纪律管理制度》是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的基石。它不仅为学生行为提供了明确的规范,更是培养学生规则意识、责任感和自律能力的重要途径。制度的目的是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学习环境,促进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本文将呈现若干不同侧重点和结构的《学校纪律管理制度》范文,以供参考。

篇一:《学校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在籍学生。
第三条 学校纪律管理坚持育人为本、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既要严格管理,又要关心爱护学生,注重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四条 学校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第二章 日常行为规范
第五条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遇见师长主动问好,虚心接受师长的教诲。同学之间应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相处,不欺凌、不歧视、不排挤他人。
第六条 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参加各项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第七’条 维护课堂纪律。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认真完成课堂练习。未经教师允许,不得随意离开座位、交头接耳或从事与课堂学习无关的活动。
第八条 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学校的桌椅、门窗、仪器设备、花草树木等。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
第九条 保持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卫生大扫除和公益劳动,共同营造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
第十条 遵守集会纪律。参加升旗仪式、课间操、集会等活动时,应服装整洁、精神饱满、队伍整齐、保持肃静。
第十一条 注重仪容仪表。按照学校要求穿着校服,保持发型得体,不佩戴首饰,不化妆,不穿奇装异服。
第十二条 诚实守信,言行文明。不说谎,不欺骗,不说脏话、粗话。在校内外均应使用礼貌用语。
第十三条 安全第一,防范为主。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参与危险性游戏,不私自下河游泳。严禁在校园内追逐打闹,攀爬围墙、建筑物。
第十四条 健康上网,文明用网。不沉迷网络游戏,不浏览、不传播不良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将手机等电子产品带入校园。如经允许带入,应在进入校门后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
第三章 考试纪律
第十五条 学生应当诚信参加考试。考前认真复习,做好充分准备。
第十六条 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按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书包、书籍、笔记、电子产品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
第十七条 考试期间,保持考场安静,独立完成答卷。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纸条、偷看或抄袭他人答案,不准夹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
第十八条 考试作弊行为的认定: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四章 奖励与处分
第十九条 对模范遵守学校纪律,在某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奖励方式包括:口头表扬、通报表扬、授予“优秀学生”、“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第二十条 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认错态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的;
(三)由于他人胁迫或诱骗,且能主动揭发、认错态度好的;
(四)有立功表现的。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从重或加重处分:
(一)故意违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对检举人、证人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
(-)屡教不改,再次违反纪律的;
(四)拒不承认错误,态度恶劣的。
第二十三条 具体违纪行为及处分规定:
(一)违反日常行为规范:
- 迟到、早退、旷课,一学期内累计达到一定次数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 扰乱课堂秩序,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 损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及认错态度,给予警告或以上处分。
- 在校内外说谎、欺骗他人,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 在校内打架斗殴、欺凌同学者,视情节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情节严重、造成伤害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私自将手机等电子产品带入校园且不按规定上交,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利用电子产品从事违纪活动者,从重处分。
(二)违反考试纪律:
- 在考试中违纪者,该科目成绩以零分计,并视情节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 在考试中作弊者,该科目成绩以零分计,并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 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三)其他违纪行为:
- 偷窃、诈骗公私财物者,除追回赃款赃物外,视情节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 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者,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 阅读、传播淫秽、暴力等不良书刊、音像制品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 有抽烟、酗酒行为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加重处分。
-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第五章 处分程序
第二十四条 对学生进行处分,应遵循调查、核实、告知、听证(针对较重处分)、决定的程序。
(一)调查与核实:学生违纪后,由班主任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形成书面材料。
(二)告知与申辩:学校在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告知学生拟作出处分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三)听证程序:学校拟作出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较重处分决定的,应告知学生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学生要求听证的,学校应组织听证。
(四)处分决定:由学校德育处或学生管理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和学生申辩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校务会议或学生奖惩委员会审议决定。处分决定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
(五)处分存档:学生的处分决定及相关材料应存入学生档案。
第二十五条 学生对学校的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复查并作出答复。学生对复查决定仍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提出申诉。
第六章 处分的解除
第二十六条 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学生,在受处分期间有明显进步和良好表现的,可在一定期限后由本人提出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经学校批准,可以解除处分。
第二十七条 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察看期内(一般为一年)表现良好,确有悔改的,期满后可按程序解除察看;表现仍不合格者,应予开除学籍。
第二十八条 解除处分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并将原处分材料从学生档案中移出。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校务委员会。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篇二:《学校纪律管理制度》
前言:我们的约定
亲爱的同学们:
欢迎来到这个充满知识与活力的大家庭。为了让我们共同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更加美好、有序,为了让每一位同学都能在这里健康、快乐地成长,我们共同制定了这份《学校纪律管理制度》。它不是束缚我们的枷锁,而是我们共同遵守的约定,是我们携手创建和谐校园的行动指南。让我们一起阅读、理解并遵守它,用自律之光照亮青春的航程。
第一部分:我们倡导的校园新风尚
- 尊重与友善:我们倡导每一位同学都能发自内心地尊敬师长,这是对知识和付出的感恩。我们更倡导同学之间彼此尊重、真诚相待。一个微笑、一句问候、一次援手,都是友善的体现。校园欺凌是我们坚决抵制和反对的行为,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温暖、安全的校园氛围。
- 勤奋与求知:课堂是我们遨游知识海洋的主阵地。我们倡导专心致志的学习态度,积极参与课堂互动,敢于提问、乐于分享。按时完成作业,独立思考,不抄袭,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知识的尊重。
- 责任与担当:作为学校的一员,我们每个人都对这个集体负有责任。爱护校园的一草一木,保持教室和公共区域的整洁,是我们共同的担当。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的各项活动,为集体荣誉贡献自己的力量,更能让我们体会到成长的价值。
- 诚信与自律:诚信是立身之本。我们倡导在学习、考试和日常生活中都保持诚实的品格。自律是通往成功的阶梯,我们鼓励大家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
- 健康与安全:身体是追逐梦想的本钱。我们倡导同学们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同时,安全意识必须时刻牢记在心。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饮食卫生,不参与危险活动,学会自我保护,是对自己和家人最大的负责。
第二部分:我们必须明确的行为底线
为了保障全体同学的权益和校园的正常秩序,以下行为是严格禁止的,一旦触及,将依据制度进行处理。
- 危害他人与集体安全
- 严禁任何形式的打架斗殴、欺凌、侮辱、恐吓同学的行为。
- 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校园。
- 严禁在校园内进行任何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危险游戏或活动。
- 严禁破坏消防设施、电源线路等安全设备。
- 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 严禁无故迟到、早退、旷课、中途溜出校园。
- 严禁在课堂上随意说话、做小动作、玩手机等,影响他人学习和教师讲课。
- 严禁在考试中采取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
- 严禁在校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影响正常的教学环境。
- 损害公私财物与校园环境
- 严禁故意损坏课桌椅、门窗、教学仪器、体育器材等公共财物。
- 严禁在墙壁、课桌等处乱涂乱画。
- 严禁偷窃、诈骗他人的财物。
- 严禁随地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破坏校园卫生。
- 违反学生基本道德规范
- 严禁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 严禁浏览、传播不健康的书刊、网站和音像制品。
- 严禁编造或散布谣言,损害他人或学校声誉。
- 严禁在言行中有任何不尊重师长的表现。
第三部分:当约定被打破时——我们的处理流程与教育措施
我们相信每一位同学的本意都是向善的,但成长过程中难免会犯错。当违纪行为发生时,学校将本着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关爱与严格并重的原则进行处理。
- 处理原则:
- 事实为据:任何处理都必须基于清晰、确凿的事实。
- 程序正当:保障学生的知情权、陈述权和申辩权。
- 育人为本:处理不是目的,帮助学生认识错误、改正错误才是根本。
- 处理层级与方式:
- 轻微违纪(如:偶尔迟到、课堂偶尔说话、乱扔垃圾等):
- 处理方式: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进行口头批评教育、谈心疏导,要求学生做出自我反思和行为改正承诺。可结合罚写检查、承担班级服务等方式,强化其责任意识。
- 一般违纪(如:多次迟到旷课、扰乱课堂秩序、轻微损坏公物等):
- 处理方式:由班主任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通知家长共同配合教育。视情况可给予“班级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学生需提交深刻的书面检查,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较重违纪(如:考试作弊、打架斗殴未造成伤害、偷窃小额财物等):
- 处理方式:由德育处介入调查,与学生及家长进行正式谈话。根据情节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并记录在案。同时,将安排心理辅导老师介入,进行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正。
- 严重违纪(如:校园欺凌、打架斗殴造成伤害、屡教不改的严重违纪行为):
- 处理方式:启动学校学生奖惩委员会程序。在充分听取学生和家长申辩后,根据事实和后果,可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的处分。对于触犯法律的行为,学校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 轻微违纪(如:偶尔迟到、课堂偶尔说话、乱扔垃圾等):
- 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我们相信“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对于受到处分的同学,学校不会放弃。- 帮扶机制:班主任和德育老师会进行定期的跟踪和辅导。
- 撤销机制:在受处分期间,如果学生能够深刻认识错误,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已经改正,表现优异,可以在规定期限后申请撤销处分。这为你提供了一个重塑自我、赢得信任的机会。
结语:让我们共同守护
这份制度,是我们共同的校园生活契约。它的每一条都承载着学校对你们的期望和关爱。希望每一位同学都能成为这份约定的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让我们的校园因纪律而美丽,因文明而和谐,因你们的自律和成长而骄傲!
篇三:《学校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总纲
1.1 核心理念
本校致力于构建一个以学生为中心、以成长为导向的积极、健康、有序的教育生态。纪律管理并非单纯的约束与惩罚,而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目标在于:
- 引导自律:通过外部规范的引导,内化为学生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能力。
- 保障权益:维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确保一个安全、稳定、不受干扰的教育教学环境。
- 培育品格:在遵守规则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公平意识、合作精神和公民素养。
1.2 适用范围与原则
- 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学段的在籍学生。
- 基本原则:
- 教育性原则:坚持育人为本,将纪律教育贯穿于处理过程的始终。
- 公平性原则: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适用规则统一、标准一致。
- 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 适度性原则:处理措施应与学生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及造成的后果相当。
- 程序正当原则:保障学生在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和申诉权。
第二部分:学生行为的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
为使纪律要求更具象、更清晰,本制度采用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相结合的方式,明确行为规范。
2.1 正面行为清单(我们鼓励与赞赏的行为)
- 学术诚信类:独立完成作业与考试,注明引用来源,积极参与学术探讨。
- 文明礼仪类:主动向师长问好,与同学友善交流,公共场合轻声细语,使用礼貌用语。
- 集体生活类:准时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物,节约资源。
- 社会责任类: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展现良好社会公民形象。
- 个人发展类:积极锻炼身体,保持阳光心态,培养健康兴趣爱好。
2.2 负面行为清单(我们禁止与反对的行为)
根据行为的性质和对他人及集体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违纪行为划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 一级违纪(一般性违规):
- 仪表不整,未按规定穿着校服。
- 无故迟到、早退。
- 在非教学区域追逐打闹。
- 随地抛弃废弃物。
- 上课期间非恶意、短暂的注意力不集中。
- ……(其他同类行为)
- 二级违纪(严重性违规):
- 旷课或未经批准私自离校。
- 严重扰乱课堂、自习或集体活动秩序。
- 考试违纪(非作弊性质)。
- 言语不文明,顶撞师长,与同学发生口角。
- 故意损坏小额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
- 在校园内违规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
- ……(其他同类行为)
- 三级违纪(重大性违规):
- 任何形式的欺凌、暴力或威胁行为。
- 考试作弊。
- 偷窃、敲诈、赌博。
- 携带或使用违禁物品(烟、酒、管制刀具等)。
- 故意严重损坏公共财物。
- 散布谣言,对他人或学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 ……(其他同类行为)
第三部分:违纪行为的处理与教育矫正体系
本校建立一个多层次、系统化的违纪处理与教育矫正体系,旨在实现个性化教育和精准帮扶。
3.1 处理措施分级
与负面行为清单的等级相对应,处理措施也分为三个层级:
- 层级一:教育与警示(针对一级违纪)
- 措施:口头批评、要求道歉、书面反思、暂时隔离反思、通知家长、取消当日部分非学术性特权(如自由活动时间)等。
- 执行主体:任课教师、班主任。
- 目标:即时纠正,强化规则意识。
- 层级二:正式处分与行为契约(针对二级违纪)
- 措施:警告、严重警告处分;与学生、家长共同制定《个人行为改进契约》,明确改进目标和考察期;参与校园服务劳动;接受特定主题的专题教育或心理辅导。
- 执行主体:年级组、德育处。
- 目标:深刻认识错误,通过契约化管理促进自主改变。
- 层级三:严肃处分与综合干预(针对三级违纪)
- 措施: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强制性心理健康评估与干预;转介至专门教育机构(如适用);依法报告公安机关。
- 执行主体:学校学生奖惩委员会。
- 目标:坚决制止严重不良行为,维护校园安全底线,并进行必要的专业干预。
3.2 规范化处理流程
- 事件发现与报告:任何师生发现违纪行为后,应及时向班主任或德育处报告。
- 调查与核实:由授权人员(班主任/德育处)迅速展开调查,收集证据,与当事学生及相关人员进行谈话,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 告知与听证:在作出正式处分决定前,书面告知学生拟处分意见及理由,并告知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于记过及以上处分,告知其申请听证的权利。
- 决定与送达:根据调查结果、学生申辩情况及违纪等级,由相应权限主体作出处理决定。处分决定书应正式送达学生本人及监护人。
- 归档与记录:所有处理过程的相关材料均需整理归档,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3.3 申诉与复核机制
学生或其监护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规定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委员会将启动复核程序,并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复核决定。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
第四部分:附则
- 本制度由学校德育处负责解释。
- 本制度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将根据实施情况和教育发展的需要,对本制度进行适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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