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会议管理制度细则内容 会议纪要规章制度范文

《机关会议管理制度》是规范机关内部会议活动、提升会议效率与质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的重要保障。随着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和行政管理精细化要求的提高,传统粗放的会议模式已难以适应现代机关高效运作的需求。制定并执行《机关会议管理制度》旨在明确会议的计划、组织、召开、记录及落实等环节的规范,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节约行政成本,推动工作落实。本文将呈现几篇不同侧重、不同结构的《机关会议管理制度》范文,为各机关单位提供参考。

机关会议管理制度细则内容 会议纪要规章制度范文

篇一:《机关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机关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改进会风,厉行节约,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及下属单位召开的各类会议。会议管理遵循精简、高效、务实、节约的原则。

第三条 本机关办公室是会议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解释工作。各部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单位)会议的组织协调和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第四条 会议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制定会议计划,严格会议审批程序,规范会议筹备组织,严肃会议纪律,加强会议精神落实,不断提升会议的决策水平和指导作用。

第五条 鼓励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方式,推行视频会议、网络会议等新型会议形式,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

第二章 会议分类与计划管理

第六条 本机关会议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领导班子会议(如党组会、办公会):研究决定本机关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重要政策制定等。
(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重要精神、部署全局性工作、总结阶段性成果、进行民主评议等。
(三)部门负责人会议:通报情况、协调工作、研究部门间协作事项。
(四)专题工作会议:针对某项具体业务或专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协调或总结。
(五)学习培训会议:组织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培训、政策法规解读等。
(六)座谈会、研讨会:就特定议题征求意见、交流经验、研讨问题。
(七)其他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的会议。

第七条 会议实行计划管理。机关办公室应于每年年末或每年年初,根据本机关年度工作要点和各部门(单位)的实际需求,汇总编制下一年度的会议计划草案,明确会议名称、主要内容、召开时间、参加范围、经费预算等,报请机关主要领导审定后印发执行。
年度会议计划应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凡能通过其他方式解决问题的,不召开会议;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坚决合并;能小范围开的,不扩大范围。

第八条 未列入年度会议计划,但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召开的会议,承办部门(单位)应提前填写《会议召开申请表》,详细说明会议的必要性、议题、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议程、经费预算等,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机关主要领导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行召开。

第九条 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会期。
(一)领导班子会议参会人员严格限定在班子成员及必要的列席人员。
(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一般每年不超过两次,会期不超过半天。
(三)部门负责人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参会人员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期一般不超过两小时。
(四)专题工作会议应根据议题内容确定参会人员范围,避免无关人员陪会,会期一般不超过半天;内容复杂的,经批准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一天。
(五)学习培训会议应注重实效,合理安排课程和时间。
(六)提倡召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能当场解决的议题不拖延。

第三章 会议审批与筹备

第十条 会议审批程序:
(一)列入年度计划的会议,由承办部门(单位)按计划组织,但仍需在会前至少三个工作日报办公室备案,并明确具体时间、地点和议程。
(二)临时性会议,承办部门(单位)需提前至少五个工作日提交《会议召开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按程序报批。紧急会议可适当简化程序,但事后必须及时补办手续。
(三)涉及全局性、重要性的会议,或需邀请上级领导、外部专家参加的会议,须由机关主要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 会议筹备工作由承办部门(单位)负责,办公室予以协调和支持。主要筹备内容包括:
(一)确定议题和议程:议题必须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议程安排应紧凑合理。
(二)确定参会人员:根据会议内容和性质,精准确定参会人员范围,避免随意扩大。
(三)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发出(紧急会议除外),通知内容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议题、议程、参会要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重要会议的通知需附会议材料。
(四)会议材料准备:会议材料应主题突出、内容翔实、文字精炼、数据准确。汇报材料一般应控制发言时间,重要发言稿需提前送审。所有会议材料应提前印制完毕,并按需分发。提倡无纸化办公,优先使用电子版材料。
(五)会场布置:会场应简朴庄重,不摆放鲜花、水果,不制作背景板(除特别重大活动外),不悬挂不必要的横幅。根据会议规模和类型合理安排座位,准备必要的音响、投影等设备并提前调试。
(六)后勤保障:涉及外地参会人员食宿、交通等事宜的,应本着节约原则妥善安排,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定。

第四章 会议召开与纪要

第十二条 会议主持人由主办会议的领导或承办部门(单位)负责人担任,或按规定由相应级别的领导主持。主持人应熟悉会议议题和议程,善于引导发言,控制会议节奏,确保会议高效进行。

第十三条 严肃会风会纪:
(一)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必须提前向会议组织者或主持人请假,并经批准。
(二)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不得随意接打电话、收发信息,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或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宜。
(三)发言应围绕议题,简明扼要,注重实际内容,不说空话套话。不同意见应坦诚沟通,遵守议事规则。
(四)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涉密会议材料不得擅自带离会场或外传。

第十四条 会议记录与纪要:
(一)各类会议均应安排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应准确、完整、清晰地反映会议的原始情况,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缺席人、列席人、记录人、各项议程的讨论情况、发言要点、形成的决议或结论等。
(二)重要会议和形成决议的会议,会后应及时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客观、准确地反映会议精神和主要内容,特别是议定事项、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等。
(三)会议纪要由承办部门(单位)草拟,经会议主持人或主办会议的领导审签后,按规定范围印发。印发前需送办公室审核编号。
(四)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及相关会议材料应及时归档保存,归档材料包括会议通知、议程、发言稿、汇报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音像资料等。

第五章 会议督办与落实

第十五条 建立会议决定事项督办制度。办公室或承办部门(单位)负责对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一)明确责任:对会议议定的事项,要明确承办部门(单位)和负责人,以及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
(二)及时反馈:承办部门(单位)应按照要求及时向督办部门和相关领导报告落实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三)限期办结:对有时限要求的议定事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的,应及时说明情况。
(四)定期通报:办公室可定期对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第十六条 加强对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考核。将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成效作为评价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之一。对无故拖延、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应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六章 会议经费管理

第十七条 严格控制会议经费支出。会议经费预算应纳入部门年度预算,并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一)会议地点选择:本机关内部会议原则上在单位内部会议室召开,不得到外地或高档宾馆、风景名胜区召开。确需在外部场所召开的,应选择经济适用的会议场所。
(二)食宿安排: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会议用餐、住宿标准的规定,不得超标准安排。
(三)交通安排:参会人员一般自行前往会场。如需统一安排交通,应尽量使用公共交通或单位车辆,控制车辆数量。
(四)会议用品:本着节俭原则配备会议用品,提倡使用再生纸张,双面打印,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
(五)严禁以会议名义组织公款旅游、宴请或发放礼金、礼品、纪念品和土特产等。
(六)会议经费报销须凭正式会议通知、经费预算审批单、实际支出明细及合规票据,按财务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机关各内设机构、下属单位可参照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会议管理细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本机关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篇二:《机关会议管理制度》

(注重效率与精简版)

第一部分:总要求——开短会、开实会、开解决问题的会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转变会风,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本机关大力倡行“开短会、开实会、开解决问题的会”的会议理念,全面优化会议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落实。本制度旨在为实现此目标提供规范指引。

二、基本原则

  1. 必要性原则:凡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文件有明确规定必须召开的会议,以及确属工作必需、无法通过其他方式有效解决重大问题的会议,方可召开。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
  2. 实效性原则:会议议题必须聚焦实际问题,讨论必须深入具体,决策必须明确可行。杜绝形式主义,力戒空谈。
  3. 精简性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时间和经费。能合并的会议一律合并,能小范围开的绝不大范围,能短时间开完的绝不拖延。
  4. 规范性原则:会议的申报、审批、筹备、召开、记录、督办等各环节均需按章办事,确保会议管理科学有序。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各部门、各层级组织召开的各类工作会议、学习会议、部署会议等。

第二部分:会议的计划与审批——源头控制是关键

一、会议计划统筹

  1. 机关办公室作为会议管理的总协调部门,负责在年初汇总各部门会议需求,编制年度会议指导性计划,报机关主要领导审批。计划应明确会议的大致类型、频次和控制目标。
  2. 各部门应树立全局观念,减少本位主义,主动压缩一般性、重复性会议。

二、会议申报与审批

  1. 严格申报:除已列入年度计划并明确具体安排的会议外,所有临时性会议均需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特殊紧急情况除外)填写《会议申请单》,详细阐述召开的理由、预期目标、核心议题、建议议程、参会范围、时间地点、经费预算及不召开的潜在影响。
  2. 分级审批
    • 部门内部一般性工作会议,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 跨部门协调会议、专题研究会议,由分管该项工作的机关领导审批。
    • 涉及全局性工作部署、重要政策研究、需主要领导出席的会议,由机关主要领导审批。
  3. 审批重点:审批人需严格把关会议的必要性、议题的成熟度、参会人员的精准性。对议题不明确、准备不充分、可替代性强的会议申请,应予以驳回或要求整改。
  4. 会议整合:审批过程中,应主动考虑将议题相近、参会人员重叠的会议进行合并,提高会议集成度。

第三部分:会议的筹备与组织——精细准备保质量

一、明确会议目标与议题

  1. 承办部门在会议筹备首要环节是清晰界定本次会议需要达成的具体目标和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
  2. 议题设置应少而精,避免议题过多导致讨论不深入。需要决策的议题,应事先提供备选方案。

二、优化参会人员结构

  1. 根据议题内容,只邀请与议题直接相关的、必须到场的人员参会。严格控制陪会人员。
  2. 鼓励“小范围、高密度”的研讨型会议。

三、精简会议材料

  1. 会议材料(包括汇报稿、发言稿、背景资料等)力求简明扼要、直奔主题,突出重点、数据准确。严格控制材料篇幅和数量。
  2. 汇报发言时间一般控制在10-15分钟以内,重要汇报不超过20分钟。
  3. 大力推行电子化材料,减少纸质印刷。确需纸质材料的,应双面打印。会前通过内部办公系统或邮件分发材料,确保参会人员提前阅知。

四、简化会场布置

  1. 会议一般在机关内部会议室举行。
  2. 会场布置务求简朴实用,不摆放与会议无关的物品,不刻意营造气氛。
  3. 保障必要的演示设备、音响设备正常运行。

五、规范会议通知
会议通知应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发出(紧急会议除外),明确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主要议题、参会要求(如需准备发言、携带材料等)。

第四部分:会议的召开与纪律——高效务实求成果

一、主持人职责

  1. 主持人是会议高效进行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按照预定议程主持会议,把握会议节奏,控制发言时间。
  2. 引导讨论聚焦议题,鼓励不同意见充分表达,及时归纳总结,推动形成共识或决策。
  3. 对跑题、超时发言等情况应及时提醒和制止。

二、参会纪律

  1. 准时参会,不迟到、不早退。确需请假,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
  2. 会议期间,将通讯工具置于静音或关闭状态。不随意离席,不交头接耳,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3. 发言应围绕主题,开门见山,言简意赅。

三、提升发言与讨论质量

  1. 提倡带着问题参会,带着思考发言。
  2. 汇报工作讲成绩要客观,讲问题不回避,提建议要具体。
  3. 讨论问题时,应有理有据,建设性地发表意见。

四、会议记录与决策

  1. 所有会议均需有专人负责记录,确保记录准确、完整。
  2. 对于议定的事项,应在会上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如需形成会议纪要,应在会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草拟、送审和印发。

第五部分:会后落实与反馈——闭环管理促成效

一、任务分解与督办

  1. 会议形成的决议、部署的工作,由承办部门或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分解细化为具体任务,明确到岗到人。
  2. 建立督办台账,定期跟踪各项任务的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或落实不力的,及时预警、督促。

二、结果反馈与评估

  1. 承办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向会议组织者或相关领导报告任务完成情况。
  2. 办公室定期对会议制度执行情况、会议效率效果进行评估,收集反馈意见,持续改进会议管理工作。

三、奖惩机制
将会议制度的遵守情况、会议决议的落实成效,纳入部门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模范遵守制度、高效组织会议、出色完成会后任务的予以表扬;对违反制度、敷衍塞责、影响工作落实的予以批评或问责。

第六部分:附则

本制度由机关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三:《机关会议管理制度》

(侧重规范化流程与职责分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机关会议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提高会议的组织水平和议事效率,确保会议决策的有效落实,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及上级机关有关精神,结合本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会议,是指由本机关名义组织召开或机关各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组织召开的,有特定议题、有预定参加人员、有组织程序的各类公务会议。

第三条 会议管理遵循“计划先行、审批严格、筹备周密、过程高效、纪要准确、落实有力”的原则。

第四条 机关办公室是本机关会议管理的综合协调与监督部门,负责年度会议计划的统筹、重大会议的组织协调、会议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各部门(单位)是本部门(单位)主办会议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会议的策划、申报、筹备、组织实施及会后事项的落实。

第二章 会议的分类与审批权限

第五条 会议分类:
(一)按层级和性质划分:
1. 机关决策层会议:如党组(党委)会议、行政领导班子会议(办公会)。
2. 机关全体性会议:如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3. 部门专项工作会议:如各部门(单位)召开的业务研讨会、工作推进会、项目协调会等。
4. 学习培训类会议:如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辅导讲座、业务技能培训班。
5. 对外联络与接待会议:如与外单位的座谈交流会、接待上级检查指导的汇报会等。
(二)按计划性划分:
1. 计划内会议:已列入年度或季度会议计划的常规性会议。
2. 计划外会议:因工作临时需要召开的紧急性或突发性会议。

第六条 会议审批权限与流程:
(一)年度(季度)会议计划的审批:各部门(单位)于每年底(每季末)前向机关办公室报送下一年度(季度)的会议需求,机关办公室汇总平衡后,拟订机关年度(季度)会议总体计划,明确会议名称、主要内容、初步时间、责任部门、经费概算等,报机关主要领导审批后备案执行。
(二)计划内会议的召开:责任部门按计划筹备,并在会前至少3个工作日将具体会议方案(包括议程、参会人员名单、材料清单等)报机关办公室备案,重要会议需报分管领导同意。
(三)计划外会议的审批:
1. 部门内部召开的一般性工作会议,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2. 跨部门或涉及较多人员的专题会议,由承办部门填写《会议召开申请审批单》,详细说明事由、议题、规模、时间、地点、经费等,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机关领导审批。
3. 涉及全局性的重要会议、需邀请机关主要领导出席的会议、对外有重要影响的会议,由承办部门填写《会议召开申请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机关主要领导审批。
4. 紧急会议可先口头请示,事后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四)审批内容:审批人重点审查会议的必要性、议题的成熟度、参会范围的合理性、时间安排的科学性以及经费预算的合规性。

第三章 会议的筹备职责

第七条 承办部门(单位)职责:
(一)议题准备:
1. 根据会议性质和目的,精心设计和筛选议题。议题应集中、明确,具有现实针对性和可讨论性。
2. 需提交会议讨论决策的议题,应事先进行充分调研和论证,提出多个备选方案及各自的优缺点分析。
(二)材料准备:
1. 负责撰写、汇总、审核会议所需的各类材料,如议程草案、领导讲话稿、汇报材料、背景资料、讨论提纲、决议草案等。
2. 会议材料应观点鲜明、内容翔实、文字精炼、格式规范。提前印制或通过电子方式分发给参会人员。
3. 严格控制材料数量和篇幅,提倡使用再生纸双面打印。
(三)人员通知与组织:
1. 根据审批确定的参会范围,准确拟定参会人员名单。
2. 提前(一般不少于2个工作日,紧急会议除外)发出书面或电子会议通知,通知内容应包含会议主题、时间、地点、主持人、主要议程、注意事项(如是否需要准备发言、携带特定资料等)、联系人及电话。
3. 负责参会人员的签到、引导等组织工作。
(四)会场安排与布置:
1. 选择合适的会议场所,优先使用机关内部会议室。
2. 会场布置应庄重、简朴、整洁。按需准备席卡、茶水、纸笔等。
3. 检查并确保投影仪、音响、麦克风、空调等会议设备设施运转正常。
4. 如涉及视频会议,需提前进行系统连接和调试。
(五)后勤保障:
1. 如会议涉及外地人员或用餐,应按照财务规定和节约原则,妥善安排食宿和交通。
2. 负责会议经费的预算编制、使用控制和报销工作。

第八条 机关办公室协调职责:
(一)对全机关会议进行统筹协调,避免会议时间冲突、内容重复。
(二)为重大会议的筹备提供指导和必要的支持,如协调场地、设备等。
(三)协助审核重大会议的方案和材料。
(四)负责机关层面统一的会务用品采购与管理。

第四章 会议的召开规范

第九条 会议主持人职责:
(一)宣布开会,介绍会议议题、议程和预期目标。
(二)控制会议进程,合理分配发言时间,引导讨论方向,确保议题逐项得到充分讨论。
(三)维护会场秩序,营造良好议事氛围,鼓励参会者积极发言、充分表达。
(四)对讨论情况进行归纳小结,主持形成会议决议或共识。
(五)宣布会议结束。

第十条 参会人员守则:
(一)按时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缺席或委托他人代会(重要决策性会议不得代会)。
(二)会议期间保持专注,将手机调至静音或关机状态,不随意进出、交谈、阅看与会议无关的内容。
(三)发言应围绕议题,言简意赅,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服从主持人安排。
(四)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会议涉密内容。

第十一条 会议记录要求:
(一)所有正式会议均须指定专人进行记录。记录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文字功底和责任心。
(二)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会议情况,主要包括:会议名称、届次/期次、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缺席人(注明原因)、列席人、记录人。
(三)详细记录各议题的讨论过程、主要发言人观点、争议焦点、表决情况(如有)、最终形成的决议、决定或工作部署。
(四)会议记录应字迹清晰(或电子记录规范),会后及时整理,由主持人和记录人签字确认(或按电子流程审批)。

第五章 会议纪要与督办落实

第十二条 会议纪要的撰写与印发:
(一)对于形成重要决议、决定或部署重要工作的会议,会后应由承办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一般为会后2-3个工作日)整理形成会议纪要。
(二)会议纪要内容应客观准确,重点突出议定事项、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文字应规范、精炼。
(三)会议纪要草稿须按程序报审:一般由承办部门负责人初核,再报会议主持人或主办会议的领导签发。重要会议纪要还需送办公室审核把关。
(四)会议纪要经签发后,由办公室统一编号、登记,并按确定范围印发或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发布。

第十三条 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
(一)建立“谁主办、谁负责督办”与“办公室综合督办”相结合的督办机制。
(二)承办部门(单位)是会议决定事项落实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将任务分解到具体责任人,明确时限和标准,并跟踪落实进度。
(三)机关办公室对全局性重要会议、领导重点关注的议定事项进行专项督办或定期汇总督查。
(四)督办方式可包括发督办单、电话催办、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定期通报等。

第十四条 落实情况的反馈与报告:
(一)各责任部门(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向督办部门和相关领导报告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进展、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
(二)对已完成的事项,要总结经验;对未按期完成或落实不力的,要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办法。

第六章 会议经费与资源管理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会议经费预算管理和支出标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会议费用的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程序,严格按照国家及本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充分利用机关现有会议室资源,提高使用效率。机关办公室负责会议室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建立会议室使用预约登记制度。

第十七条 鼓励利用信息化手段改进会议方式,积极推广视频会议、网络会议等,节约会议成本,提高沟通效率。

第七章 考核与责任

第十八条 将会议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各部门(单位)及其负责人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一)考核指标可包括:会议计划的科学性、会议审批的规范性、会议筹备的充分性、会风会纪的严肃性、会议决议的落实率等。
(二)对严格执行制度、会议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
(三)对违反会议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工作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检查,直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机关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此前本机关发布的有关会议管理的规定,凡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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