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后感能够帮助我们进一步思考作品所提出的问题、探讨其中的主题和意义,从而拓宽我们的视野,丰富我们的认知,提升我们的审美和艺术修养。此外,写观后感还能训练我们的表达能力和批判思维能力,培养我们的写作技巧和批评能力。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800字,仅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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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1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按照法学院党委安排部署, “七一”期间,各党支部党员及积极分子观看学习党性教育影片。6月30日下午,第二场集中观影活动在模拟法庭如期举行。
本次观影活动观看的是《马背上的法庭》,影片讲述了云南山区基层法官老冯骑着马驮着国徽翻山越岭给山民们断案。7天走了3个寨子,断了5桩鸡毛蒜皮的家务事,最后他疲劳过度,摔下山崖身亡的故事。《马背上的法庭》的存在意义并不因为这是一部朴实的纪实电影,它更加深刻的意义是属于中国城乡法制史,属于一个前进中的国家的。李保田以其本色演绎了一位基层法官,影片的可贵在于没有把他塑造成让人仰望的英雄,这些出现在国家公务员的题材上无疑是中国电影在意识形态上的进步。
本次观影活动,我们选取的都是和本专业相关的人物电影,我们期望,在观影的同时大家能够看到我们法学人“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党性,学习他们敢于担当、不谋私利,遵纪守法、秉公用权,心有戒尺、为政清廉的品格,并通过四年的学习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职业人。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2
近日,我在电影频道观看了由李保田领衔主演的电影——《马背上的法庭》,观后颇有感触。故事发生在偏远的西部山区,三名法院工作人员(老冯、老杨、阿洛)用租来的马驮着国徽和生活日用品,徒步翻山越岭,开展巡回法庭。老冯、老杨已经这样工作了几十年,而阿洛则是第一次。全剧以开庭审案为主线,穿插着些许友情爱情故事。在剧情发展过程中,不时有法律与现实、法律与习俗的碰撞,老杨凭借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灵活多变的办案手法,逐一化解矛盾冲突,维护了村寨的安定团结。然而故事的结尾,老冯一人牵着马,孤单的走在返程的山路上(老杨因文化水平不高,被迫提前退休,办案结束就留在家乡了;阿洛因与老杨发生冲突,提前离开),面对二十多年前同事长腿牺牲的峡谷,老杨黯然的说道:“我老啦,昨天掉了颗牙。”。山谷无音,老杨悲切的喊道:“长腿,我想你啦!”。影视的镜头最后定格在老冯轰然倒下,天色渐黑,马儿孤寂的守在山道旁。看到此处,我不禁潸然泪下,同为法院工作者,这部剧引起了我的强烈共鸣,也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
一、关于法院调解问题
法院工作是以开庭审判为基本工作方式,但在具体工作中应注重对调解的运用。本剧主要贯穿了四个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案件都可看成是以调解结案的,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恢复正常邻里关系,维护村寨的祥和稳定。其中第一个案件是妯娌二人为挣一个瓦罐而闹上法庭,在庭审过程中老杨耐心劝说双方,因为老冯他们知道,即使案件通过判决,明确各自权利义务,但被损害的妯娌关系却得不到恢复,从此以后,他们之间可能就会形同陌路了,非常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最终,老冯自掏五块钱买下罐子,给妯娌二人各两块五,案子得以最终解决。
二、关于法与习俗问题
法不能调整社会关系的方方面面,因此对法所调整不到的地方,就需要借助于其他的规则加以调整,习俗就具有这样的补充作用。在鸡头寨,一家的猪拱了另一家的罐罐山(祖坟),另一家要求赔两头猪外加一场法事。阿洛跑去不到一刻钟就回来告诉老冯说案件已结,老冯问是如何结案的,阿洛一脸正气的说:“法无明文规定,法院不予支持,驳回当事人请求。”老冯听后大惊 ,他告诉阿洛如果是这样就可能会引发更大的矛盾。正说间,双方族人就要发生械斗,因为法院未能给予处理。最后老杨通过假意让原告家的猪去拱被告家的罐罐山,让被告将心比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老冯的做法就很好的证明了习俗在特殊情况下的非凡作用,也化解了法在适用过程中遇到的捉襟见肘的尴尬。
当然,某此时候法与习俗也存在冲突。在鸡肚寨,村民制定公约约定,如果别村的家畜吃了该村的庄稼,该家畜就为该村所有,该约定虽为全体村民一致通过,但它违反了有关公平正义的法律强制性规定,这样的习俗也是不能为法律所接受的。
这些案例反映出了法与习俗在共存过程中的辩证关系,故在具体司法过程中应注意对善良习俗的尊重,对不法习俗的摒弃,尤其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更应当关注习俗,关注民风,只有做到了法与习俗的有益结合,才能将法院的工作深入到人心中,树立法院的权威。
三、关于法官形象问题
何为法官形象?一个看似清晰却又模糊的概念。阿洛认为老冯在审判过程中,为化解矛盾,帮一方当事人牵猪,满村子的跑,损害了法官形象;而老杨则认为阿洛为了能和相爱的人在一起而不顾乡风民俗,和爱人一起出走是损害了法官形象。老冯的行为从表象上看,确实不值得提倡,然而他的行为得到了村民的认同,其实老杨不是损害了法官形象,相反他是树立了一种法官形象。阿洛和爱人是合法夫妻,从法律角度讲,他们为抗拒无理的婚姻干涉而出走是正当的,然而他们的行为却不能被当地习俗所接受,也造成了村民对法官乃至法院的不信任,以至于最后老冯为村民开庭审案时,村民们不愿配合,并且说再也不找法庭审理了,通俗的语言表现出对法庭的不信任。简单的两个例子可以看出,法官形象不仅是法官群体自己界定的,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给予的,所以法官在注意自己形象的时候一定要多倾听人民的心声,他们才是准确反映法官光辉形象的一面镜子。
四、关于法官的信仰问题
老冯和老杨几十年靠着双腿穿行于村寨之间,为民排忧解难,他们拿着微薄的薪水,以至于老冯的爱人和孩子都离他而去,老杨则因为工作不能走婚(当地的风俗),以至于耽误了婚姻。他们何以坚持下来,我觉得就是他们心中装着国家,装着群众,充满了信仰。在鸡肚寨老杨的老家,老冯他们租来的马不慎被盗走,老冯的第一感觉就是国徽还在不在,当知道国徽也在被盗之列,老冯顿时失魂落魄,当地人劝他不要难过,说那不过是一块铁罢了。老冯的回答让人很是敬佩,他说:“国徽就是法官心中的神,就像你们对于你们所信仰的神。”国徽象征着国家,象征着法律,它是老冯心中公平正义的化身。作为法官我认为应当以老冯为榜样,树立起自己的价值追求,工作信仰。在当前形势下,“三个至上”应成为法官共同的信仰方向。
五、关于司法保障问题
剧中三个人出发,最终一人踏上归途。翻山越岭凭借的是一头租来的马匹。虽然是为剧情的需要而有意进行了矛盾集中,但也反映出现实中的一些实际情况:在广大中西部地区,法院工作普遍存在这案多人少,人才匮乏 ,保障不济等情况。法官需要信仰,需要高尚的道德情操,但法官首先是一个社会人,需要最基本的生活、工作保障,只有让他们无忧了,才能使他们工作起来无畏。老杨的被迫离休、阿洛的愤愤离去、老冯的孤寂呼喊,发人深思。当然,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的不断推进,相信关于司法的保障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法制现代化会最终实现
这是一部反映云南基层法官生活的影片,导演刘杰从一个基层法官的真实生活取材,描述了边远山区的流动法庭成员,为解决民事纠纷而翻山越岭,走家窜户的故事。这是一部朴实无华的电影,却处处震撼人心,发人深省,赢得了威尼斯国际电影节大奖。
法官老冯,摩梭书记杨阿姨,大学生阿洛,一匹老马构成了法庭的全部成员。一个国徽,几张桌子则是法庭的全部设备。审案现场颠覆了传统的法庭形象,我们并未觉得滑稽可笑,反而感觉到了它的庄严神圣。这个特殊的法庭解决的也并非想象中的惊天大案,而只是一些邻里纠纷,家庭琐事。其实这些已经够了,因为他们给百姓办了实事,用他们的方式维护着法律尊严。
我们没有因为法官在火塘灰头土脸吃土豆而认为他们土气。猪拱罐罐山,我们没有因为老冯拉猪而感觉他狼狈,因为这才是有血有肉的边疆法官形象。鲜明的人物特征,传神的人物描写和对边远山区的法制状况的介绍我们似乎能看到中国法制发展的脚印。
法官老冯是这个团体的主心骨,他用尽自己一生,演绎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故事,让我们感受到了基层法官对法律的忠诚,对法官职业的热爱和对人民群众朴素真挚的感情。在处理一桩债务纠纷案中,被告欠原告150元钱,原告无钱可还,但家里的东西随便原告拿,可被告家唯一值钱的一头小猪也远远没有150块钱啊。出于对弱者的同情,老冯用150买了小猪,了结了这场纠纷案。在处理妯娌分家案时,把她们争抢的瓦罐摔得粉碎,自己掏钱给她们一人买了一个。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一个血性汉子,一个为老百姓办实事的法官形象。
书记员杨阿姨,可以说是法制改革的牺牲者因为没有文凭却要被刚刚大学毕业的阿洛取代,在处理民事纠纷案中总是充当和事佬 但她也是 民族习俗与现代文明冲击下的牺牲者,以致终身未婚当退休的命运将要降临在她头上时她表现出了对法律事业的不舍。
大学生阿洛,可谓是新世纪年轻人的代表,具有这个时代年轻人的性格特点。在处理法律问题时严守着所谓的程序正义,在猪拱罐罐山事件上以一句“封建迷信不在法院受理范围之内”加以拒绝。而且“身为法院里的人 ” 阿洛公然挑战民族习俗,带着新娘私奔,引起族人不满,声称再也不打官司了,再也不信法院的人了。
改革开放,经济飞速发展,相应的法律事业也在发展,但表现为一种不均衡性,这部电影也反映出山区法制的落后,从这个“马背上的法庭”所遇到的阻力与冲突可看出。
首先是法律下乡过程中,遭遇到的与少数民族沿袭以久的乡规民约,宗教风俗的冲突。在鸡肚子寨,老冯一行遇到了麻烦,他们的全部‘家当’被人给偷走了。国徽丢失对于法律工作者是一个多么大讽刺啊!在全力找寻无果的情况下只好求助于村中的长老。借助长老的威望‘家当’是找到了,可是当老冯向长老索要盗贼时却碰了壁。在老冯眼里这可是构成了刑事犯罪了,长老却以‘神灵已经惩罚了他’而拒绝。老冯提出要请执法机关来强制执行时,长老不客气的把他轰了出去。在老冯看来宗教规宗教,法律规法律,二者不可混淆,在猪拱罐罐山后他亲自拉猪,这就是他对宗教与法律的界定,他的使命是解决民事纠纷而不是死板的套用法律。
其次是为乡风打磨,深谙情理法的老法官与新加入的年轻法官的观念冲突。在老冯看来,执法要注意时效性与经济性,而阿洛遵循的是正规的执法程序。在猪拱罐罐山后,原告要请祖宗来拉猪,老冯夺过绳子拉着猪满巷子跑。这是阿洛所不理解的,觉得有损法官形象。
在这部影片中的一个场景让人感触颇深,一对夫妇离婚,女方占据了唯一的家产——房子,男方无家可归。两人争执不休闹上法庭,当女方得知法院要分割她的财产时,女方干脆在地上打滚,发出动物般的哀嚎。看到这一幕我想揪心的不止是身为执法人员的法官,那一幕的出现并非当事人漠视法律,故意耍赖,而是因为对于她来说生存意义大于财产权。改革开放以后经济飞速发展而西南山区相对落后,法律问题归根结底是社会问题,要想法制在这个社会得到更好的发展,必须努力发展经济,缩小贫富差距,“温饱线下无法律”这不是一句空谈,如不解决温饱问题,普法注定会失败。
写到这里脑中浮现出老冯跌下悬崖,老马独自走的场景,顿时 觉得任重而道远,因为作为法科学生更应该为法制的发展出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3
前段时间完成了一份作业,题目是“乡村中的法律-电影《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因为这是一篇法理学作业,所以我更多是从法律的角度来审视这部电影的,但这并非我本意,其中还有许多自己的想法希望表达出来,这也是我今天写这篇文章的原因。
毫无疑问这是一部让我十分有感触的电影,且不说电影所获得的荣誉(第63届威尼斯电影节地平线正式竞赛片)。单就从电影本身出发,其深入中国的乡土题材,以及从小人物身上所折射出的时代大变革的视角都是我十分欣赏与喜爱的。下面我来说说这部电影。
一、法律现代化任重道远
电影第一幕第一句台词:“这次你提前离岗退养,是法官职业化的要求,相信你能理解,希望你站好最后一班岗。”由此告诉观众这注定是一部意味深长、发人深省的片子。几句刻板生硬的话却交代了一个发展变革的时代背景-法律现代化-政府为推进法治现代化,满足法律职业化的要求,通过政治命令,至上而下强制推行。在这个过程中个人的权利被搁置一边,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杨阿姨被迫下岗,没有选择、没有争辩、没有反抗,唯有默默的忍耐与接受。“站好最后一班岗”影片正好从这里开始。镜头逐渐远去,在这个西南边陲的小镇上,人民法院的吉普车驶向村庄渐行渐远。山路蜿蜒崎岖、九转回肠,汽车上下颠簸缓慢前行。第一次走这条“送法上山”之路的阿洛也晕车了,看似普通的一次路途,开始就充满了艰辛。我们从深层次理解,这条“送法上山”之路就是中国法律现代化之路,作为现代法律典型代表的法学专业大学生的阿洛晕车不适,则说明现代法律在此水土不服,往下这注定是一条难走的路。
二、法官形象
“你的脸面不值钱,你衣服上的天秤徽也不值钱啊。”这是阿洛在看到老冯为原告牵猪后说的一番话,阿洛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接受了4年正规系统的现代法学教育。在他眼里,法律是神圣的,法庭是肃穆的,法官是威严的。但在这次送法上山的过程中一切都与他所憧憬的相去甚远,失灵的法律,简陋的法庭,牵着猪子满街跑如乡野村夫一般滑稽可笑的法官老冯。这时的阿洛内心充斥着茫然、失落、还有些许愤怒。难道这就是法律吗?在我看来作为一名拥有20多年工作经验的老法官,老冯依靠其个人的智慧而不是法律处理了许多棘手的案件,例如“摔坛子、买小猪”我十分敬佩老冯对工作的热爱和自我奉献的精神,但如果我们将眼光放得更长远些,冯法官今天可以花5块钱摔个坛子,150块钱买个小猪,或许他明天也可以这样做,可他能够几十年都如此吗?那么试问如果以后没有人买这只小猪,同样的案件怎么解决?表面上老冯看似把纠纷处理的妥妥帖帖,实则是将法律的现代化与落后的社会现实之间的矛盾掩盖住了。纵观古今世界,任何的改变与进步都是需要历经阵痛的,从思想启蒙到法国大革命。从五四运动到新民主主义革命,无不是先辈们的血与肉换来的进步与发展。法律的变革亦是如此,没有冲突与矛盾变革也是漫长而艰难的,正如电影《赛德克巴莱》中所描述的那样,是选择屈辱的走向现代,还是顽强的信奉野蛮。当然历史的脚步不会停止,落后终将被淘汰。
三、情感流露
跟随流动法庭审理一起起案件是影片一条明的主线,而老冯、杨阿姨和阿洛三个人的情感流露则是一条暗线贯穿始终。本片除了对司法与乡俗民情关系的表现外,编导以及其细腻、朴实的镜头呈现了当代边远地区司法人员的情感世界。阿洛的情感是现代年轻人的爱情,充满活力与激情,在众人面前背着新娘,遵从当地办婚礼的风俗却不完全拘泥于习俗,不顺意时便带着新娘“私奔”。影片对于老冯和杨书记员的生活与情感着墨很多,构成一条带动剧情发展的线索,老冯因为从事工作的特殊性而不能像普通人一样完全尽一个丈夫和父亲的责任,老婆带着女儿离开。他与杨阿姨在同一条路上共同工作了数十年,生活的不如意把他们的情感连接在一起。一件外套,一次洗衣,一句玩笑话,一盆洗脚水,一次膏药,都诉说着他们相濡以沫的深厚感情。但他们毕竟是老一代的司法干部,不能如阿洛一样直截了当,传统的情感观和道德观让他们在欲说还休的交流中依依不舍的送别,把那些诚挚、纯粹的情感默默的放在心底。
四、找国徽
影片中阿洛不小心弄丢了国徽,老冯在寻找国徽的过程中的急切甚至于要走进草海的行为感动了许多人。当地老乡问他:“国徽是金的、银的还是铁的、铜的?”老冯回答说:“你们摩梭人不是烧香拜佛吗?它就跟你们心中的佛一样重要。”这时摩梭人才明白国徽的重要性,因此倾力相助,最后大家齐心协力取回国徽。村民点起篝火对国徽顶礼膜拜。这里导演想表达的是:所有公民都能够敬畏国徽,敬畏法律,使法律能够真正融入大家的生活,能够成为保护公民的一把利剑的美好愿望。但我对于这一点还是颇有微词的,老冯和村民的行为显然是对现代法律的一种无知,法律怎能与宗教中对神的原始崇拜等同呢?现代法律是理性的、普世的、具体的,是规定公民权利与义务保护公民权利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高高在上的神明来决定你的命运。然而神是神秘的,他的威力不可预测,对他的崇拜是盲目、落后的,神有时会忽视个人的价值,践踏个人的利益,怎么能将其同代表现代法律的国徽等同呢?这里反映的不是村民对于法律的敬畏,我认为更多的是盲目与无知。包括人民法院的法官老冯在内,在他内心对于国徽更多的是一种崇拜而不是敬畏,国徽就是他心目中的神,而他则是人民法院这个宗教中的忠实教徒。
五、落崖
影片结尾老冯在其同事长腿的落崖处向他深情的呼喊:“哦吼,长腿,你还在那里嘎,我想你嘎,我老喽,今天早上起来掉了颗牙,老了,你还是那么年轻,这些日子我常常想起你,你还是那么年轻,长腿能听见我说话吗,要是听见了就喊我一声老冯,长腿,我还要走这条路,要一直走下去,听见我说话吗,听见了就回答我一声。”这是一次来自心灵深处的呐喊,任何东西都经不过岁月的蹉跎,20多年的巡回法庭之路,老冯从当年的意气风发到今天的古道瘦马;从那个幸福的三口之家到今天的孤身一人;与杨阿姨之间十年缄默不语的爱情也没有结果;这最后一次巡回法庭之路也充满了波折与艰辛。其中包含的悲伤、落寞、孤独、无奈都是一般人难以想象与承受的。忍耐与压抑使老冯愈加苍老,落崖前老冯的这次呐喊,不仅仅是对长腿的诉说,更像是对巡回法庭之路的诉说,对中国法律现代化道路的诉说。为何命运对其如此不公,我虽然老了,但我的精神还在骨气还在,只要我老冯还活着这条送法上山之路我会一直走下去。毫无疑问中国法治现代化的趋势是不可逆的,作为陈旧的法律代表的老冯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的不是法治的普及者反而是法律现代化的拦路石。这也是影片结尾老冯落崖的原因,预示着旧的制度终将过去,新的道路即将开启。但基层法官老冯对工作几十年如一日的执着与坚持,令我不得不为之动容。我从不否认冯法官之于中国法治之路的意义,因为中国太需要这样的法官了。但正如片名《马背上的法庭》一样,现代的司法体制就像在马背上的国徽在颠簸中缓缓向前行。
六、吐槽当下中国电影
看完这部电影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它让我想起了《活着》、《秋菊打官司》、《一个都不能少》这些朴实无华令人感动的电影,现在这种电影已经屈指可数了。如今商业大片当道,票房成为衡量电影优劣的唯一标准。各大发行商群雄逐鹿,都希望在中国电影这块版图上扩大势力,因此,各类商业大片层出不穷百花齐放,之中不乏史上最奇葩的《富春山居图》,也有极尽炫富的雷人片《小时代》把做作演绎极致,等等。仔细观察,不难看出这些商业大片都有着相同的套路,重金打造的演员阵容,铺天盖地的商业宣传,天花乱坠的视觉特效,低俗狗血的电影剧本。当各大发行商赚得盆满钵满乐此不疲之时,殊不知其离末日不远,这种行为无异于杀鸡取卵,他们消费的是全中国观众对中国电影最后的耐心。近几年电影票房看似水涨船高,实则是烂片堆积的结果,巨大的泡沫正在膨胀,哪天中国电影这个大碗装不下这个泡沫了。昔日这些中国电影人引以为豪的成就都将灰飞烟灭。俗话说“不破不立”中国电影只有彻底的与过去说再见,才能有新的开始,中国电影的转机之日也将到来。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4
《马背上的法庭》全片可以说只有三个主角,县上的法官老冯、摩梭族书记员杨阿姨、彝族大学生阿洛。杨阿姨是与老冯合作多年的老搭档,却因为“法官职业化”而面临着退休离开这一职位,接替杨阿姨的就是大学生阿洛。经验丰富的法官老冯处事老练,处处为村民们着想,而阿洛初出茅庐,浑身上下还满是校园里的书卷气,两个人在司法执法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的摩擦和冲突。虽然全片都只是淡淡而质朴地叙述着山区里的小事,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和感悟。
故事发生在云南西北山区,山区地形复杂,崇山峻岭,层峦叠嶂,十多个少数民族零星散落于大山中,保留着十分浓厚的封建色彩和传统习俗,经济落后,生活条件十分艰苦。他们三个只能牵着马匹,驮着国徽,去需要他们,需要法律的地方解决纠纷。他们一起处理的第一个案子的法庭就设在一个破落小村庄里。当时国徽就悬挂在门桩上,摆放了几张桌椅就形成了一个法庭。老冯却对国徽的摆放十分严格,总要“左一点,再左一点”,要摆正了才可以。我不禁想到前些日子新疆昭苏垦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设立,一个蒙古包前悬挂了国徽,设有法官席,原告、被告席,这样一个真心简陋的设置居然也就是一个法庭所在。但条件虽然简陋,却更显出法律的神圣与尊严——无论如何,法庭的设立要有国徽在,国徽就是国家权利的象征;要尊重原告与被告的权利;要在维持法庭庄严的纪律。
影片出现的第一个高潮就是国徽丢失。马匹丢了,物品丢了,都没关系,国徽不能丢!然而幸运的是他们找到了国徽,却发现国徽在草海里——鲁莽地走进草海可是会丧命的。最让我感动的一段对话是摩梭族人问老冯,是金的?银的?还是铜的?老冯说,你们摩梭族不是烧香拜佛吗,它就和你们的佛一样重要!摩梭族人二话不说就卸下家中的门板搭桥帮助老冯取回国徽。看到这里我止不住热泪盈眶,不仅为了摩梭族人的热情与义气,更为那一句——他和你们心中的佛一样重要!法律的尊严神圣而不可侵犯,也许我们没有绝对的宗教信仰,但是在不知不觉中,法律的威严已经根植在我们心中,我们把它当作心中的信仰,将会誓死保护它、捍卫它。
阿洛作为刚出校园的大学生,在影片中更是对法律的威严、法官的形象十分在意。他说老冯牵着猪在村里跑是有伤法官形象的行为,更是对老冯自己掏钱买下被告家里的小猪以解决纠纷而不解甚至不满。老冯说他不懂。是,阿洛不懂。他不懂这些贫苦不堪的农民,不懂这山区里的落后思想和旧规矩,更不懂老冯为了解决村民的纠纷,平衡法律的威严和传统习俗,这几十年都经历了多少苦痛。
老冯对阿洛的媳妇儿说,你一定要和他好好过日子……在想说什么就忘了;在和杨阿姨告别前对杨阿姨说,有些话一辈子都没说出口,今天要和你说……再想说什么时竟也忘了。我想老冯不是忘了,而是把这一切想说的话,这些年受过的苦,都自己承受,埋在心底……
老冯一辈子都行走在各个村寨之间,为村民解决纠纷、普及法律、宣传法律。然而大多村寨还只是保留着落后、传统的旧思想旧规矩,他们有自己的处理问题的方式。面对法律的裁判他们甚至会蛮不讲理、冥顽不化、反抗法律。老冯却苦口婆心地为他们讲解、耐心地处理各种纠纷,执着地尊重法律的权威和心中的信仰。其实就算在今天法制发达的文明社会,处处倡导依法治国,还是不难想象在我们所不了解的地方还延续着封建落后的规矩。然而,中国的法治进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需要做的是更要加大普法力度,让法律的权威也延伸进那些边远山区,渗透到每一个人的心中。
影片的最后阿洛和老冯的矛盾最大化,阿洛带着媳妇儿跑了,杨阿姨也因为退休没办法在和老冯继续合作。老冯只身一人牵着马匹上路,继续行走在各个村落之间。老冯最后说,这条路,他会一直走下去的。因为他心中的那份执着,那份对法律的信仰,他一定会坚持下去。
这部电影成功塑造了老冯这样一个维护法律的形象,高大却悲壮。然而也让我们深思,我们现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决不能忘记贫困山区在传统习俗和普及法律中有很多问题仍待解决。而我们如果选择了法律这条路,是否有信心有勇气一路坚持一路信仰,一直走到底?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5
《马背上的法庭》,这是一部根据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法官办案的真实故事拍摄的影片。影片的镜头始终对准质朴的人们及其平凡而真实的生活,近在咫尺的美丽的泸沽湖未曾在影片中出现过一个镜头。那未加丝毫修饰的真切的生存状态一一呈现,令观者透过影片倡导的主旋律,看到其人文精神的内核。
在文章的开头我想问几个问题,但不知道大家会是怎样回答。为什么他们选择了条件艰苦的乡村?为什么他们不顾群众的误解而依然翻来覆去地做群众工作?为什么他们在办案时自己掏钱来解决那一个又一个的民事案件?为什么老冯视如生命般地守护着国徽?
《马背上的法庭》正反映的是我的家乡的法治情况,当我和我的同学一起观看那三位法官的生活、工作条件时,一方面是满满的感激,另一方面是满满的心酸。2006年的小凉山沐浴在党的温暖政策中,但这里的法治道路艰难而曲折。那时候的那个地方没有乡村法庭,当需要开庭的时候,老冯他们随便找个地方挂上象征国家权力的国徽就开始行使国家审判权,没有桌椅,他们就站着工作。没有床,他们就围着火塘打着地铺睡觉;没有大鱼大肉,他们只煮一壶浓浓的茶,烧几个糊了的土豆,一把盐,几根青椒。没有电灯,当他们想念家人的时候,就拿起家人的照片透过微微的火光来看看。虽然我家没有在那个农村,但是我听说过那个地方交通不便,来来往往的运输都靠人背马驮。这样的工作,这样的生活相信大家都觉得很不容易。
法律是管理国家事物,维护社会秩序的一把亮剑。但是,法律本身不与其他社会规范相冲突。特别是在法的实施中不久要依法办事,而且要结合其他社会规范,即要合法也要合理。电影《马背上的法庭》中的法官老冯在办案的时候,即遵守法律法规,也看重人情;即着眼于当事方的经济,也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民风民俗。老冯在其中即扮演着法官的角色(运用法律行使国家审判权),也在其中扮演着长者的角色(用长者的理、智教育年轻人)。
《马背上的法庭》让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三位法官生活、工作之艰苦,更值得我们效仿的是他们的工作热情。写到这里我不经要问:是什么力量使他们永不放弃地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中很热情地工作?
第一,是三位法官对国家法律的信奉。电影里我相信大家都已经注意到了老冯对国徽的敬重,无论是在途中运输国徽,审判中摆放国徽,还是国徽被盗时的焦急。这一切都体现出国徽对老冯的重要性,也反映了三位法官对国家权力的负责。
第二,是对工作的热爱。日日夜夜他们坚守工作岗位,不放弃,不退缩,不怕苦,不怕累,始终坚守在法治的一线。对工作态度是无私的,纯洁的。
第三,是对边疆,特别是贫穷地区的同情。作为一名法的使者,最大的幸福莫过于看到身边的人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公正而露出满意的笑容;作为一名对边疆有感情的人,最大的幸福莫过于看到边疆的人民因自己的付出而露出满意的笑容。热爱边疆,心系边疆,建设法治边疆是老冯等三位法官生活工作的全部。
通过《马背上的法庭》,我想作为一名法学生我必须热爱法律,我愿意为我的家乡尽自己的绵薄之力。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胸怀大志在这意气风发的年轻时代,刻苦钻研法律知识,发扬中华民族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培养一颗忠于法律的、积极的心。用法律思维来塑造自己,使自己早日成为能够建设家乡法治文化的人,使自己早日成为中国法治的建设者。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6
在文章的开头我想问几个问题,但不知道大家会是怎样回答。为什么他们选择了条件艰苦的乡村?为什么他们不顾群众的误解而依然翻来覆去地做群众工作?为什么他们在办案时自己掏钱来解决那一个又一个的民事案件?为什么老冯视如生命般地守护着国徽?
《马背上的法庭》正反映的是我的家乡的法治情况,当我和我的同学一起观看那三位法官的生活、工作条件时,一方面是满满的感激,另一方面是满满的心酸。2006年的小凉山沐浴在党的温暖政策中,但这里的法治道路艰难而曲折。那时候的那个地方没有乡村法庭,当需要开庭的时候,老冯他们随便找个地方挂上象征国家权力的国徽就开始行使国家审判权,没有桌椅,他们就站着工作。没有床,他们就围着火塘打着地铺睡觉;没有大鱼大肉,他们只煮一壶浓浓的茶,烧几个糊了的土豆,一把盐,几根青椒。没有电灯,当他们想念家人的时候,就拿起家人的照片透过微微的火光来看看。虽然我家没有在那个农村,但是我听说过那个地方交通不便,来来往往的运输都靠人背马驮。这样的工作,这样的生活相信大家都觉得很不容易。
法律是管理国家事物,维护社会秩序的一把亮剑。但是,法律本身不与其他社会规范相冲突。特别是在法的实施中不久要依法办事,而且要结合其他社会规范,即要合法也要合理。电影《马背上的法庭》中的法官老冯在办案的时候,即遵守法律法规,也看重人情;即着眼于当事方的经济,也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民风民俗。老冯在其中即扮演着法官的角色(运用法律行使国家审判权),也在其中扮演着长者的角色(用长者的理、智教育年轻人)。
《马背上的法庭》让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三位法官生活、工作之艰苦,更值得我们效仿的是他们的工作热情。写到这里我不经要问:是什么力量使他们永不放弃地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中很热情地工作?
第一,是三位法官对国家法律的信奉。电影里我相信大家都已经注意到了老冯对国徽的敬重,无论是在途中运输国徽,审判中摆放国徽,还是国徽被盗时的焦急。这一切都体现出国徽对老冯的重要性,也反映了三位法官对国家权力的负责。
第二,是对工作的热爱。日日夜夜他们坚守工作岗位,不放弃,不退缩,不怕苦,不怕累,始终坚守在法治的一线。对工作态度是无私的,纯洁的。
第三,是对边疆,特别是贫穷地区的同情。作为一名法的使者,最大的幸福莫过于看到身边的人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公正而露出满意的笑容;作为一名对边疆有感情的人,最大的幸福莫过于看到边疆的人民因自己的付出而露出满意的笑容。热爱边疆,心系边疆,建设法治边疆是老冯等三位法官生活工作的全部。
通过《马背上的法庭》,我想作为一名法学生我必须热爱法律,我愿意为我的家乡尽自己的绵薄之力。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胸怀大志在这意气风发的年轻时代,刻苦钻研法律知识,发扬中华民族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培养一颗忠于法律的、积极的心。用法律思维来塑造自己,使自己早日成为能够建设家乡法治文化的人,使自己早日成为中国法治的建设者。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7
近些年来极少看片,偶尔看看的也是周末的PEARL播放的一些大片。最近的《疯狂的石头》我看了2遍,而让我连看2遍的原有不外有二:
1、确实是个好片,看了后挺好笑的;
2、因为兰兰的缘故,我对重庆这个城市有着一种特殊的感情,而片中的包世宏、厂长家的龟儿子谢小萌则让我联想起了得光桑和朗胖子。
《马背上的法庭》是青年导演刘杰执导的影片,并摘下了第63届威尼斯国际电影节地平线单元最佳影片的桂冠,听说在广州的票房并不好。
这部在宁蒗县拍摄的影片,并没有给我的感官带来一次美好的享受。山是光脱脱的’,完全不能体现云南那亮丽的风光,也许正好印证了一点,森林都被砍伐的差不多了,环境也是日益的不如以往了。
带着唯美的观点来看《马背上的法庭》根本就是错误的。如果说看《那人 那山 那狗》心里会有一丝温暖的感觉,《马背上的法庭》片则会让人觉得有些冷。
《马背上的法庭》可以看作是一部记录片,记录了冯法官、杨阿姨、阿洛的一次下乡行动。过程中充斥着法律与民俗的冲突,例如猪拱罐罐山的处理、国徽被偷后的处理、阿洛和新娘私奔的处理等等,整个影片简单而又真实,也没有刻意的去制造一些让人感动的情节出来,却让我感受到影片弥漫着时代气息与人文关怀。
影片启用了大量的当地群众演员,虽不能说演的好但却可以称之为本色演出。而影片中的农村情况的却是现实的写照:贫穷依旧、法律意思淡薄,与法治相比略显落后的陈旧风俗,影片处处无不显示着法律与民俗的冲突,而如何处理好这些冲突,就成了影片的一大两点,我们看到了老到的冯法官与初出茅庐的阿洛之间的区别。中国的普法之路,仍然是任重道远。
影片中有3个地方比较感人:
1、 冯法官在长腿堕崖处,喝酒、吸烟,再加上简单的几句话语,整个画面朴实无华,也无豪言壮语,却让我深深的感动了一次,有友如此,此生无憾。
2、 阿洛新婚之夜,冯法官向新娘敬酒,一些话想说又还没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大概也就是这种意味了。
3、 结尾处冯法官离去后,杨阿姨怅然若失的表情,凄然而下的泪水,让劳资很是心酸啊。
这部影片值得一看,但别期望太高。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8
通过对《马背上的法庭》的观看,想到了些什么,让我气愤、沉思又无奈.看似是一个生活工作在贫困山区大的三人法庭.他们对村落、寨子中的风俗旧理、家庭纠纷、经济纠纷等事情的解决.例如:妯娌之间的菜坛子之争、两族之间的猪拱罐罐山之争还是羊吃了菜的不合理规定等一些小事情.虽然影片想通过这样一些事情来表现普法路上的艰难,以及普法路的漫长,以此来彰显或是歌颂我们的基层的法官.
但是我以为这只是表面现象,只看表层是肤浅的,让我们来看看更为重要的和严肃的问题.
政府的不作为或者说是渎职,甚至是犯罪.影片中我们看不到任何政府的作为,生活在倒挂的山上,没有一条可以走车或者说人的路,更没有任何政府作为性质的公共设施.难道他们不是生活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土上吗?不是我们国家的公民吗?他们使用的不是“人民币”吗?他们不是“纳税人”吗?但是为什么没看到一丁点的政府性作为.那么在影片中提到,在寨子里村民因为啊洛的一句话和一个行为而不承认了他的“自认为的受法律保护的婚姻”,着难道是他们不懂法律和不承认法庭吗?没有任何的政府作为的附属地,政府只有单方面的剥削-收税.却不见任何的便民服务和惠民的基础措施,只有唯一可笑的“马背上的法庭”.村民们缺失的只是一个“笑话式”的“法庭”吗?村子里的事情用得着成本巨大的“司法途径”吗?不过是一个懂事理、有威望的人说句公道话便可解决得小事情,却惊天地泣鬼神般的拥有一支“马背法庭”的团队.更让我感到悲哀的是,直到此时我生活的村落却连个这么一支“村里生活纠纷调节队”.
这些只把政府的犯罪表现的淋漓尽致.政府每年过万亿的政府支出哪里去了?难道都被公报私囊了?谁能告诉我们独裁的“中共”集团什么时候能把养活他们的纳税人,他们嘴里的“衣食父母”呢!1000万的公务员大军,每人都享受纳税人的钱提供的舒适的房子、每顿过万的公款吃喝强硬的收取人民的土地,然后高价卖出,盖了房子再高价卖给买不起房子的人民,除了与政府勾结的另一位合作者登台演绎他的剥削大发,银行们终于大展拳脚,给人民套上“房贷”、“墓贷”的枷锁.直到人民死了还依旧再为土地而拼命奋斗.终于最后一点剩余价值被榨干了,我们可爱的人民躺进了干了一辈子而最终只有“70年的产权房”、“20年的产权墓”.
除此之外,我们再也看不到半点法律,一个法庭中都看不到法律的存在,还想着去普法,这不是天方夜谭吗?
一个政府的合法性都会受到质疑,还有必要去执法吗?为什么不把自己的罪行先说清楚,再去扮演法官的角色.如果推卸责任就会说是经济的过错,那么我们要国家政府是干什么的?难道只是来给一部分的人来缔造“金融帝国”的工具吗?
能把这些琐事解决也会要靠法制化.是要把一些问题用法律解决.但是前提是这样就解决问题了吗?
其根本原因得不到解决,即使是立法解决也只是扬汤止沸.因为即使再健全的法律也不可能应对各种突发的而且不断升级变化的事件.根源问题是他们的经济状况得不到根本性的全民性的改观,就不能避免这一系列的问题的发生.
然而在影片中人民是对政府半信半疑的,他们自相信他们的信仰,什么是国徽他们是不清楚的,那么他们成不承认这个国家和政府呢?只是因为三人法官团队?还是政府的武力镇压呢?这里哪个官员来过呢?如果有,为什么啊洛的岳父作为一名村长确立下一个“法令”呢?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9
通过对《马背上的法庭》的观看,想到了些什么,让我气愤、沉思又无奈。看似是一个生活工作在贫困山区大的三人法庭。他们对村落、寨子中的风俗旧理、家庭纠纷、经济纠纷等事情的解决。例如:妯娌之间的菜坛子之争、两族之间的猪拱罐罐山之争还是羊吃了菜的不合理规定等一些小事情。虽然影片想通过这样一些事情来表现普法路上的艰难,以及普法路的漫长,以此来彰显或是歌颂我们的基层的法官。
但是我以为这只是表面现象,只看表层是肤浅的,让我们来看看更为重要的和严肃的问题。
政府的不作为或者说是渎职,甚至是犯罪。影片中我们看不到任何政府的作为,生活在倒挂的山上,没有一条可以走车或者说人的路,更没有任何政府作为性质的公共设施。难道他们不是生活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土上吗?不是我们国家的公民吗?他们使用的不是“人民币”吗?他们不是“纳税人”吗?但是为什么没看到一丁点的政府性作为。那么在影片中提到,在寨子里村民因为啊洛的一句话和一个行为而不承认了他的“自认为的受法律保护的婚姻”,着难道是他们不懂法律和不承认法庭吗?没有任何的政府作为的附属地,政府只有单方面的剥削-收税。却不见任何的便民服务和惠民的基础措施,只有唯一可笑的“马背上的法庭”。村民们缺失的只是一个“笑话式”的“法庭”吗?村子里的事情用得着成本巨大的“司法途径”吗?不过是一个懂事理、有威望的人说句公道话便可解决得小事情,却惊天地泣鬼神般的拥有一支“马背法庭”的团队。更让我感到悲哀的是,直到此时我生活的村落却连个这么一支“村里生活纠纷调节队”。
这些只把政府的犯罪表现的淋漓尽致。政府每年过万亿的政府支出哪里去了?难道都被公报私囊了?谁能告诉我们独裁的“中共”集团什么时候能把养活他们的纳税人 ,他们嘴里的“衣食父母”呢!1000万的公务员大军,每人都享受纳税人的钱提供的舒适的房子、每顿过万的公款吃喝强硬的收取人民的土地,然后高价卖出,盖了房子再高价卖给买不起房子的人民,除了与政府勾结的另一位合作者登台演绎他的剥削大发,银行们终于大展拳脚,给人民套上“房贷”、“墓贷”的枷锁。直到人民死了还依旧再为土地而拼命奋斗。终于最后一点剩余价值被榨干了,我们可爱的人民躺进了干了一辈子而最终只有“70年的产权房”、“20年的产权墓”。
除此之外,我们再也看不到半点法律,一个法庭中都看不到法律的存在,还想着去普法,这不是天方夜谭吗?
一个政府的合法性都会受到质疑,还有必要去执法吗?为什么不把自己的罪行先说清楚,再去扮演法官的角色。如果推卸责任就会说是经济的过错,那么我们要国家政府是干什么的?难道只是来给一部分的人来缔造“金融帝国”的工具吗?
能把这些琐事解决也会要靠法制化。是要把一些问题用法律解决。但是前提是这样就解决问题了吗?
其根本原因得不到解决,即使是立法解决也只是扬汤止沸。因为即使再健全的法律也不可能应对各种突发的而且不断升级变化的事件。根源问题是他们的经济状况得不到根本性的全民性的改观,就不能避免这一系列的问题的发生。
然而在影片中人民是对政府半信半疑的,他们自相信他们的信仰,什么是国徽他们是不清楚的,那么他们成不承认这个国家和政府呢?只是因为三人法官团队?还是政府的武力镇压呢?这里哪个官员来过呢?如果有,为什么啊洛的岳父作为一名村长确立下一个“法令”呢?
纵观全国的政府官员过的日子不是比同级别的其他行业的人过的好呢?谁听说过官员买不起房子,买不起墓地,买不起车呢?他们的钱哪里来的?工资???还是拿得是纳税人的血汗钱。在经济领域中的隐性剪刀到处存在,为什么全国9亿恶农民在全球的11%的土地上养活了全球20%的人口呢?为什么社会底层的依然是农民.创造价值的只是农民,然而遭到剥削最严重的依然是农民。这种生产资料的分配制度是为什么建立的?令人感到反思?那么我们是不是该考虑不用货币符号了呢?应该有饭吃有衣穿,那么就以物易物吧!让不创造价值的人去创造价值,让他们收起他们骗人的伎俩!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10
为鼓励引导全院干警在工作过程中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个人修养,营造一种主动思考、相互交流的学习氛围,以更加丰富的文化供给、更加宽阔的文化平台、更加活跃的文化交流提升德钦县人民法院的软实力,近期,德钦县人民法院举办“喜迎二十大,共话和谐梅里”学习工作心得分享会第三期。
一起来看看本期分享会成员:李森的分享内容吧!
在电影《马背上的法庭》中,五十多岁的老冯是县里的法官,摩梭人书记员杨阿姨是跟老冯合作多年的搭档,将要退休离开工作岗位,此次正是他们最后一次合作,书卷气极浓的彝族大学生阿洛即将替杨阿姨的位置,为了解决山区村民之间的纠纷,他们牵着马匹、驮着国徽组成了一个奇特而庄严的流动法庭,审理案件,化解纠纷…
影片中的三名司法工作者反映了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三种典型思想:老冯代表我们老一辈的基层法官,他有着丰富的法学知识,充分的办案经验和人生阅历,是乡土型法官的代表,他是一个将自身的法学专业知识深入的运用到了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实践中,充分的尊重了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与传统,有自己的底线,同时也有法律信仰的基层老法官。
杨阿姨是少数民族,她因为20世纪70年代的民族司法人员选拔被安排到法院工作,一生没有结婚。她是一个没有专业知识但道德素养很高的书记员,在工作期间,一直跟着冯法官一同办案,喜欢用她特有思路和想法解决纠纷,虽然并没有当事人在她的劝说下达成和解,也没有老冯的睿智和办案点子多,也没有阿洛的专业知识和水平,但是,杨阿姨的形象在影片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她喜欢用道德的立场上来处理案件,因为她的法律专业知识方面不足,从人情的角度对当事人来进行劝说,是典型的人情式法官的代表。因此影片从一开始就强调在法官职业化的背景下杨阿姨不可能再在法院工作。
阿洛是法学专业毕业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他代表的是理想化的司法制度,是西方现代化法官的代表。他拥有丰富的法学知识和法官的职业素养,但在这种地处偏僻的民族地区却根本毫无用武之地。在电影中阿洛始终不能理解老冯将一个被两妯娌争夺的罐子打碎,自掏腰包平分两份赔付;一起债务纠纷中,老冯高价购买了可怜巴巴的借款人的小猪仔…阿洛在这种巨大的观念冲突下萌生了逃避的念头,最终却因为老冯的去世只能继续坚持下去。可以说阿洛所代表的是理想化的司法制度与理念,但这种制度与理念在民族风俗浓厚的地区并不能很好的适用,甚至会直接产生冲突。
《马背上的法庭》彰显着“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现实意义,充分体现着中国司法的“人民性”,让法治更具有人心的温度;马背上的法官,用一个个脚印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用一次次苦口婆心地劝解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用一份份公正严肃的判决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山路蜿蜒,众声喧哗,他们面对各种曲折、尴尬、质疑、冲撞,甚至孤独而行,坠入悬崖……
观看该电影,我认为作为新进职场的我们,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们要积极向各位前辈学习工作经验以及生活经验,做到人民利益为先,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之执行不求人”的目标,尽心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以每个执行案件诠释为人民服务的决心,以生活中的点滴演绎为民情怀。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11
《马背上的法庭》这部电影主要讲述的是云南边区基层派出法庭的一个法官和两个*员牵着一匹挂着**的老马行走于云南各寨**的故事。整部电影都用纪实的镜头语言记述*司法发展**过程中的一段段*凡简单的事。没有夸张豪华的场面,没有出神入化的特技效果,没有大牌人气演员……但正是因为这么简单*凡,这么亲切真实,才能让我们好像身临其境的随着那马背上的**颠簸的走过那段旅程。
观看这部电影后,受益匪浅,感触良多,特别是对于基层派出法庭与我国****体系的关系;****的风俗习惯与我国的法律法规的冲突;**的价值;法官的形象标准等等这些问题,都让我有了一个更深的认识和思考。
以上只是我个人在观看电影后就个别司法方面的问题的认识和思考。但其实,影片还有很多让人感触很多的地方,例如只有老冯才能代替老祖宗牵走本家的猪和当老葛得知老冯“送”他一头小猪时不无荣幸感地冲着村民喊“冯法官给我送了头猪”等等都体现了边远山区的人们虽然没有完整的法律意思,但他们都承认法律的威严,法官的特殊地位和身份。又如小女孩走了十几里的山路就为了给冯法官送去几个枣,也体现了山区人民的淳朴和对老冯的谢意。……
这部电影虽已观看完了,但它所带来思想上的冲击和思考却盘旋在我们的脑海中,一直一直的盘旋着……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12
在我国南方蜿蜒曲折的山路上,法庭一改端庄肃穆纯白敦实的形象,化身为挂在马背上的国徽,和三个徒步行走的法律人,摇摇曳曳艰难地向前行走着。最后一次走由鸡头到鸡尾的疲累历程的摩梭族干部杨阿姨;第一次走“消化不良”的磨合之旅的学生娃法官阿洛;还将(抛开意外不论)一直在这条路上“像一泡屎拉了出来”地继续磨合下去的老法官老冯,用各自的方式,让法庭、法律、法律意识与当地的人民、风俗、约定交织。
这是电影《马背上的法庭》所展现的乡土法制真貌,一共五起案子,和一起迫于民族文化压力而无法加以解决的偷马案,这些也是种种矛盾的浓缩体现。
妯娌间因为分家争夺一个无法被平分的水罐而闹上法庭,杨阿姨调解无效,老冯以甩水罐再自掏腰包补钱的方式平息了纷争;因为自家罐罐山被别家的猪拱了,阿洛直接以“这是封建迷信”拒绝审理,而老冯设下一计让人将心比心,判以赔猪(并暗示法事自行解决)来结束了案子。这两起发生在鸡头寨。
在杨阿姨的老家鸡肚寨,老冯一行人的马和马上的国徽被一起偷走了,虽然找回了国徽和马,但阿妈却以“我们不能这样没有良心”拒绝说出偷马贼。在这期间,老冯靠用150元买下欠钱者家的小猪解决了债主讨债而欠债者无力归还的案子。
来到鸡尾寨,在杨阿姨劝解无效、老冯说理无效、阿洛批评无效的情况下,仅因男方主动提出不离婚,几乎毫无法律审判,不当侵占前夫父亲房屋且将其赶出的案子有点“荒谬”地得到了解决。而在阿洛的婚礼上,姚葛因为凭“村民公约”杀死了破坏自己庄稼的羊而与羊主人发生冲突,而羊主人们则因阿洛带姚葛姑娘出走而拒绝将官司继续下去。
这些矛盾看似很小,是鸡毛蒜皮、领里纠纷,但如何解决这种问题、能否根治——或者至少减少——这种问题的发生,反映出的,却是我国的法律、法律的实现方式、法庭的形象与乡村现貌、人民(尤其是少数民族)的精神家园间的矛盾纠葛。
之所以最初会认为案子“小”,我觉得大概是由我们对“法律的范围”“法的内容”——即,法的定位——的观念造成的。我们或许认为,法律管辖的、所需要调解的矛盾,或者说足以闹上法庭的矛盾,都应该是对人、群体、国家的权利(生命、财产等等)造成较大侵犯、损坏的事件,审判也需要大量事实证据、法条依据。但电影中的许多案件却显得如同领里纠纷,似乎不足以经由法律审判的严肃流程,而的确,法官在解决这几起案子时实际呈现出的角色,也更像是一个“社区调解员”(关于电影中案子的解决方式我希望在后文继续讨论)。
看似将法律、法庭大材小用,但这在中国乡村,尤其是电影中呈现的少数民族地区,却并非如此。第一是因为大多数乡村经济条件落后,一个水罐、一个小猪已代表了其生活的很大财产和权利;二是因为由于习俗和迷信,触犯禁忌会造成人与人间的巨大矛盾,他们也会倾向于从习俗和迷信中寻找解决办法,正如“老祖宗托梦”、“老祖宗说这猪他们家不能牵”一样,但这常常无法使当事双方均信服,所以必须有一个有威严且被认可的外力介入进来,进行裁决和调和。
而法律是干脆、果断的,其因多年不断研究和修订也是较为科学和理性的,也“不支持封建迷信”,但又不得不接触并调解和封建迷信有关的矛盾。阿洛是现代法律、强制执法的一个化身,他的“不支持封建迷信”、“不予判决”所表现的一板一眼、按照法律硬性处理问题的手段,在电影中被证实是适得其反的。因为某些观念是根深蒂固在特定群体心中,一时难以根除,不能粗暴地尝试铲断或否定,只能与其斡旋。否则,可能不但两相残杀造成严峻后果,更严重的是使人民感到“法”与自己的价值观和家族利益的相违背、毫不伸张自己期望的“正义”,从而在本就不具有法律意识的情况下,排斥法律排斥法治,那么即使再有矛盾产生时,也不会有人诉求法律来得到解决了。
由此,也引出了电影中所展现的一个非常值得人们深思的问题:法庭、法律,在中国的偏远乡土,究竟在民众心中有怎样的一种形象?而这种形象,从侧面反映了偏远乡土中法制观念的缺失和偏颇。
其实我一直在想,老冯摔罐子买小猪等等行为,虽然一方面的确是也让双方的利益得到满足,但另一方面,这种方法得到人民的欢迎和信服,又有多大程度上依赖于老冯多年来行走乡土间所建立的威严和信任呢?而姚葛姑娘跟着阿洛逃跑,导致乡邻直接拒绝相信法律,包括阿洛所言:“我看你是在给自己买形象”,则从另外的方面传达出:在广大农村地区,人们的思想中并无法将法律、法治、法庭,和具体的法官、具体的人和事理性分开。法官处理法案的作为固然代表了法院的形象,而他们其他的一举一动,也势必影响着人们对法的认可度。而对法的认可度,则决定了法律判决和法官的调解所能起作用的能力。
即使有自己多年的威信作支撑,但老冯仍然把国徽看得非常重要,甚至挂歪了一点要马上调整,也不许阿洛将天线盖子遮在国徽上。国徽对老冯而言,是一个仪式化的象征,国家和法律,才是支撑着他的每次判决的真正坚实的力量。而阿洛虽然非常恪守、坚信法律,但,无论是对国徽的不严谨,还是凭“我们是合法夫妇”毅然出走,都表现出却对象征性的事物看得很淡,而是更坚持实质性的东西。阿洛知道国徽的重要性和所代表的内涵,但却并不觉得这个物体本身是一件多么大不了的事。就像老冯经常说“你还是个彝族”,阿洛所代表的是现代的,也是与过去脱节的精神追求,实际上是不完整的。这样的不完整,势必在于大量过去思想残留的地区打交道时产生冲突。
但对于民众来说,与其说偷马案反映了民众对法的不尊重和蔑视,不如说是反映了其对国徽和法律的“不知情”“不为意”。围着国徽起舞的情节,导演自己也说“我也斗争了很长时间”[ 吴冠平,《95%的真实——刘杰访谈》,《电影艺术》,313期,P57],但我却认为可以从前文得到解释:村民问这东西“金的,银的?”是想借此理解那个老冯拼命也要去捡回来的东西的价值,老冯说:“这就相当于你们的佛祖”。这同样可以解释国徽找回后大家欢天喜地,嚷着“国徽请到了”。“请”是很典型的对于佛祖、神明的用语,可见民众对国徽的理解仍然是依托固有的宗教信仰和传统民俗来建立的,而非依赖对法的了解和遵循。如果对法的敬畏和对佛祖的敬畏同源,让法带上“神明”的形象,虽然看似可以让人民信法服法,长远上却是不可行的,而且毫无益于法制的真正普及。
离婚案中女“演员”[ 电影中除了老冯和阿洛由李保田老师和吕聿来两位专业演员饰演外,其他角色均有云南当地村民出演。]的表现非常具有张力,却也真实得可怕。让人看着既为其冥顽不化倍感无奈和愤怒,又为其生活的艰难和乡村整体理性的低下感到无比辛酸和叹息。案件审理伊始,她蹲在地上,不抬头,在强势的法庭面前自己很卑微也很恐惧;随后在地上抓来抓去或蜷缩一团,也是不抬头不理会,即便三人轮番上阵也无一点眼神交流,始终自己嚎啕。这反映的恰恰是法治在乡村推行的最大困难之一:沟通的、被理解的困难。
而这种困难,是和固有的意识形态、民风民俗相关联的,是单凭法律的介入本身所无法解决的问题。如果不能从意识形态上来改变陈旧腐朽的想法,法将永远像马背上摇摇曳曳的国徽一样步履维艰。所以我们不得不依靠教育的力量,或者电视、新闻、媒体(但鸡肚寨的人们甚至没有见过电视和车)的力量,来一点点灌输。如果老一辈已经根深蒂固,那么就需要花更多的力气在年轻人的教育上付出。这势必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在社会达到可让阿洛“直接行使法律”的条件之前,还有这么多老一辈的人之间的矛盾需要法律去“委曲求全”地调解、斡旋。
如何切实地解决这些矛盾,如何在复杂的乡村、民族文化中推行和实施法律,这大概也是电影的核心之一吧。
老冯的审判,就近乎这种斡旋。与其说是审判,不如说是建立在调解基础上的对双方的安抚。水罐和小猪两个案子,其实法庭并没有进行任何裁决;离婚案中法庭对最终结果也并无什么实质贡献(男方突然提出不离婚了,这个解决结果其实让人觉得很不心甘,也有些荒谬);而姚葛一案在电影中甚至不了了之。甚至也只有很少几个案子,是在国徽下审判的。
在这样特殊的土地上,如何推行法、实施法,一行三人,都没有给出最终的答案。
老冯的斡旋,都是有法官自身的介入的,无论是自身财产,还是自身的人情关系等等。因为甚至乡土的脾性,所以他的解决方案几乎都是,直接在当事人的实质利益上调和问题,非常具有针对性,小处着手,也的确是当下最有效最合理的解决方案。王华老师认为,老冯和阿洛反映出一对经典的“父子”关系对立[ 王华,《影像中的“父子”叙事与隐喻——对电影<马背上的法庭>的解读》,《重庆邮电大学学报》,2011年1月,第23卷第1期],老冯的确显示出由深刻理解民风出发的经验和沉稳,甚至在摔碎罐子是的那种威严。第一遍看电影时我折服于他精妙的做法,之后反复观看时却开始感到它的“息事宁人”:这或许一时能够抚平纷争,但能一直这样自掏腰包买下更多的小猪吗?能摔碎多少个罐子呢?暂时的利益均衡却不能避免下一次不均衡时矛盾的产生。从长远的角度上,这种斡旋是否无法实质性地改善乡土法制和乡邻关系的现貌?人们会继续为了罐罐山打得头破血流,会继续放不开鸡毛蒜皮的互相亏欠。
阿洛的做法过分粗糙,照搬现代法律,忽略当地的特殊民情,恰恰跌倒在了沟通理解的坎上,他的底气或许来源于自身先进理念产生的优越性。他全盘否定了过去,自己也为过去感到不解,这种做法太过提前了,广大偏远地区是没有实施这种硬性的法治的条件的。但我却认为这种“子”的年轻、冲撞,是在逐渐改善乡土法治的道路上必不可少的。他使老冯的调解更加具有法律的棱角,更有力量地在冲击民众固有的价值体系。
而杨阿姨则完全褪去了老冯的威严,几乎完全是一种调解,如同对妯娌俩所说的“发扬一点高风格”,她倾向于从人品、道德的观念上,而非法律的观念上,去引导民众。但只是言语上的劝解也显得柔软了些,漫长的发展中或许对降低矛盾的产生有很大帮助,但对法的施行而言,同样是远远不够的。但“老冯”和“阿洛”所代表的作为,如果离了“杨阿姨”柔和的调解,法的行走将会更加困难。
我很喜欢这部电影,即使看着难受且揪心。我一直认为法律的使命在理想状态下,应当是去惩治损害他人或国家等的利益的人,并以此减少不公平、不人道的行为的发生,但是仅仅凭借法律(或说仅仅凭借一字一句按照法条来实施法律)是无法实现这种理想使命的。我们必须要看到社会的复杂性,和法律的复杂性。在宏观的理想职能之外,还有很多细枝末节、却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诸多矛盾,同样是法律需要去面对、克服的。
《马背上的法庭》刻画了一幅无比真实也非常艰难的画面,但并非没有希望。或许希这正在于从头到肚到尾,三个人的一同前行。乡土的法治,需要我们去深入地了解乡土,用多种的方式和态度,去面对它的顽固性和复杂性。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13
电影《马背上的法庭》反应是我国现代司法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实践,描绘的大体是二十一世纪的头几年。[ 电影中所出现的鸡头寨,鸡肚寨和鸡尾寨,均位于我国云南宁蒗彝族自治县附近。宁蒗以小凉山区为主体,县城在大兴镇,是一个多民族、多文化的地区。鸡头寨位于翠玉乡、红旗乡和红桥乡一带,是父系摩梭人和普米人聚集区。鸡肚寨在永宁乡泸沽湖坝区,是母系摩梭人的集聚区。在其他地区则是以彝族为主体,汉、傈僳等多民族的融合区,可推测鸡尾寨在永宁乡偏西或以北。]宁蒗县各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政治文明和文化传统,社会发育程度参差不齐。
电影中前两个案件是在普米族人中发生的:一在于案件中出现了明确的妯娌关系,摩梭人中有情侣关系而无婚姻关系,更无妯娌关系;二是普米人的服饰特点是好穿羊皮坎肩。根据电影的情节描述,中间两个案件是在母系摩梭人地区发生的;最后的几个案件则是在彝族区发生的。因此,老冯等一行人是从大兴镇出发,自南而北(大致图示中橘红色箭头)先后途径了普米族区、摩梭人区(母系)和彝族区。在他们一路行程中,出现了一连串的现代司法与原始民俗传统的对撞。
一.乡土司法:当今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生态
三个不同的少数民族代表着当今少数民族地区三种不同的政治生态现象。
普米族有极强的封建传统。1936年前普米人处于高压迫的封建领主制度之下。在1936年反抗土司之后到1949间建国前处于无法治、无法制的状态。即便建国之后,共和国法律的推广也极为有限。长期的人身压迫使这个民族没有基本的法律意识的传统。新获得的自由与权利却让他们在生活的纠葛中不知所措。[ 汉族相比于普米族,大体上,它法律意识传统的来源有三种:一是古代刑、法的典籍和制度;二是儒家的礼制教化和其他门教的思想;三是近代民主运动中的法制新思想。]对于普米一类的民族,历史上唯有剥削和服从,即便刑罚也是随心所欲的,没有将心比心,甚至常见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观念都难以在这里确立。即便今天普米人民当家做主了,也是一窝乱。
电影中出现的摩梭人是母系一支,很具有原始社会的特点和遗风。这种民族的社会特点有两个:宗教与社会生活的结合、氏族群体。共同的价值观和信仰以原始宗教的形式表现出来[ 电影中的宗教为东巴教,原始巫教的一种。],是整个民族团结一起的支柱。宗教的规章典则约束着人民的行为。从心理特征上来说,这是人的崇拜和敬畏而非人的理性和信服。家族中的家长制是氏族安定和谐的纽带,年长祖母为氏族生活的指挥者,甚至出现了氏族内的私法。宗教和氏族这两把锁为摩梭社会的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此外,在这种较为安定的氛围下,很多传统习俗被保留了下来,如婚俗为走婚制等。
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传统习俗。彝族的发展也是长期稳定的。饮食上好酒贵羊,婚俗上男方要备马,携礼物去迎新娘、泼酒迎亲等。彝族是一个发展较为完善的群体。长期的奴隶制使得他们对身份地位看得极重,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法官(老冯在姚葛眼中是国家的代表)送的猪比一台彩电要有面子。自奴隶制废除后,彝族的自治尝试了多种方式,如早在50年代就成立政务委员会等等。但由此出现的问题就如电影中所说的“霸权民主主义”。自治下的“村民公约”等与现代司法相抵触。传统遗留下来的离婚财产分配等制度习惯使案件的解决更加复杂。
二.情理之中:消灭还是调和?
少数民族人民用几十年的时间走完了汉族群体几千年的法制历程。现代司法是以汉文化为主体,吸收借鉴西方法律的成果:刑法、民法等制定已经脱离了少数民族的文化根基。少数,这一劣势使得“主流”对他们难以顾及甚至不管不顾。被中原民族能够接纳的法律文化能被少数民族接受么?现代司法的推广是不是在毁灭着文化的多样性?
法律的推广是有必要的。对于没有司法实践甚至完整的政治体制的社会,必须由法律来及时补救。在第一个村寨是最能体现这个问题。没有任何的司法传统使得民族内部矛盾不断激化。安定和谐却是他们所期盼的。谁来当调解员?自然是法院的法官和法律。老爷子连着三句喊着“摔得好”,与其说是他对问题解决后的痛快,不如说是他对“法”这个中间人的呼唤。
但对于已经有基本私法和制度的民族,如摩梭等,却出现了这样的难题。民族是安定和谐的,人民乐于这样的体制。面对官法的来势汹汹,要不要打破他们的宁静,取缔这样独特的民族文化呢?传统的民俗礼习(如走婚)是违背法律和道德的么?道德是法律之母,少数民族的道德是少数民族的法律之母。难以接受的不是乱认父母,而是自下而上地消灭一个民族的道德观。没有的可以补,冲突的可以调和,但是一概抹杀、一律消灭才是真正违背着法律的精神。
三.马背上的法庭:给我们民族特色的法律
现在的事实是现代与原始正在对撞。可原始不一定是落后。
同汉民族一样,民族的进步不是从背弃根本开始的。将心比心,“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方法也可用在少数民族之中。国家在今天的立法中于很大程度上却是做到了尊重民族文化,但我们能不能更开放一些?比如:民族内的法律自治能不能用具有自己民族特色的法规来解决,能不能在民族间不同种人的冲突时再由官法来裁决?能不能在司法实践中多多考虑少数民族的政治生态情况?先进确实会逐渐取代落后,但在无所谓的先进时[ 如,彝族离婚的财产分配方式没有好处么?],能不能宽容一些?
法院不是土司衙门。在少数民族中所进行的司法实践,推广的应是司法的精神而不是司法的形式。法院是一天就可以成立的,但人民的法律思想和境界却是难以一下提高的。崇礼、法制等传统给汉族打下来了好的基底,少数民族却没有。因此,在少数民族地区推广法律要更加注重他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法律本质的理解。否则,法庭上的哭闹会不绝于耳,“霸权主义民主”会屡屡出现。
马这种动物很具有民族特色。我想,即便法庭再是权威——在宁蒗,在云南,在少数群体中,法律的实践,也要骑在马背上。不骑在马背上,要不马会被偷走,要不会让牵马人扭伤脚。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14
观看《马背上的法庭》让我感受颇深,虽然是第一次观看这部影片,但给我的震撼却是这样的真实。或许是得益于这学期上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这门课的关系,通过观看这部电影,让我对法律有了进一步的理解。电影的背景选定在云南的一个小山区,归功于高中的地理知识,我对云南山区有一点了解。崎岖的山路,一座座的大山,少数民族的风俗,以及那云南方言,在这部影片中出现也就不足为奇了。当老师说观看《马背上的法庭》之时,我就猜想开场画面应该是一座威严的法庭,但是电影的开场部分就是一座座大山、稀稀疏疏的树木,村民放牧的吆喝声。虽说与我所想的相差有点远了,但是也在预期的观影之内。这吆喝声对于我这个外省的人来说略显陌生了,却也带给了我不一般的震撼。
《马背上的法庭》这部电影讲述了云南山区法院巡回审判的故事,以老冯、杨阿姨、阿洛三个人物的视角来讲述。该片比较客观真实的反应了我国广大西部地区普遍存在的法制建设、法制观念、法制水平落后的情况。办案的法庭也是属于流动性的,哪里有案子,就在哪里只个凳子、桌子,挂个国徽,然后开庭审理案件。然而审理案件的过程可以说是滑稽可笑的,也可以说是带有讽刺意义的。按理来说,送法下乡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可以帮助老百姓无偿办案,解决纠纷,也可以让老百姓知法懂法。而这部影片里,帮助老百姓解决纠纷几乎是没有运用到法律,或者说没有根据法律程序来办理。
让我印象较为深刻的是猪拱罐罐山事例。一个村民家的猪在村边拱了另一个村民家的罐罐山(祖坟)。祖坟被拱的村民认为祖宗因此受辱并且带给家里晦气,要求猪的主人赔两头猪和一场法事来消灾解难。两个家族的人互不让步形成打斗的架势,关键时刻老冯亲临现场以将心比心的策略化解这场武斗之前的纠分。让人意外的是,猪主人不让其他的村民牵猪,只能等外出办事的老爷爷回来才能牵猪,无奈之下老冯以法官的身份将猪牵到另一家,官司才算告结。在此之中阿洛忽略了一个问题,书本上的法在运行中是不一样的,因为一些客观因素法律实际执行效果往往不如立法者预期的好,运行中的法律效果可能会打折扣,如果依据阿洛的观点对该案例不予受理,这样一方面是很好的坚持了法律的规定,但是这样操作的社会恶劣影响是非常大的,有可能造成更大的冲突和矛盾。而冯法官就是一个司法经验非常丰富的司法人员,在实际司法过程中能在遵守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做一些变通和换一种方式来执行法律,这样的方式不仅符合了法律的要求也更加符合了我国司法的客观实际,最为重要的是这样的操作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虽然其中可能有一些与法律规定不太吻合,但是其目的和结果都和我国的立法、司法是一致的。所以从该影片中我有一个很大的感触是我国的立法者在立法时更应该注重实际运行法律的效果而不是只是期望和预计的法律运行效果,立法机构在立法过程中更应该倾听最基层司法人员的意见和看法。通过此段,我了解到书本知识如果不与实际情况相结合的话,办事的成功率是不会高的。这就是哲学上所说的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了。
最终老冯一行三人,经过一次丢国徽之后,也变成了一行一人,陪伴他的只剩一匹马。他对着大山喊了一句“我要坚持走这条路,一直走一辈子!”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法官老冯决定用自己的一生,诠释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故事,才让我们感受到基层法官对法律的忠诚,对法官职业的热爱和对人民群众的朴素真挚感情。可是影片的结尾也让我心里一沉,走山路打瞌睡的毛病,让老冯在之前老友坠落的山崖那里结束了生命。心里一阵沉默,说不出此刻的心情,为老冯生命的结束悲哀,也为他执法的艰难心酸。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15
《马背上的法庭》是一部由塞巴斯蒂安·尼斯曼执导的电影,它讲述了一名年轻的女法官和她的同事们在瑞典北部一个偏远地区的庭审经历。这个案例涉及到一个社区内部发生的丑闻和谋杀案,引起了整个社区的关注和疑虑。这个案件并不简单,它暴露了人性的丑恶和贪婪,也表现出了人性中的善良和正义。
整部电影结构清晰、节奏紧凑,展现了一个真实而又复杂的社区。剧情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其中最让我感到震撼的是角色形象的深刻。裁判员Siv穿过树林,来到了偏远地区,这个庭审对于这个地区来说并不寻常。Siv之所以来到这个地方,是因为她非常看重正义。她一直被钉在一根道德标杆上,为了维护法律和公正而忠诚地工作。然而,她在这个社区里遇到了许多让她感到不解的事情。这个社区像是一个封闭的圈子,大家都彼此认识,而Siv却是一个局外人。她必须通过一系列的调查和谈话来解决这个案件。每个人口述出来的故事都是不同的, 对这个案件的真相在每个人心中也不同。经过了若干的推理和分析,Siv认为其中一个人是罪犯,而这个人在这个社区中非常受欢迎。在庭审中,Siv坚持自己的态度,并力争维护正义和公正。最终,庭审得到了一个公正而合理的结果。
这个电影充满了对人性的关注和探究。它展现了人性中的纠葛,也表现出了人性中的善良和正义。在电影中,人们会为了自己的私利而说谎和隐瞒事实,然而,人们也可以在面对困难和矛盾时选择勇敢和坚定。电影中许多经典的镜头和音乐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特别是那些长镜头,它们表现出了人物的复杂性和场景中的细节性。音乐则为电影增添了更深的情感和氛围。
最后,总结一下,这部电影让我想起了当下我们所面临的法律和公正问题。身处新时代,我们应该不断深化对法律和公正的理解,并试图去解决公正与现实之间的矛盾。作为一名观众,我认为,这部电影启迪了我,让我重新审视自己对法律和公正的认识,并且深化了我的思考方式。我相信这部电影也会给所有看过它的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激励着我们走向更加美好和正义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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