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积分管理考核细则可以促进村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通过绩效评估的方式,每位村民的参与度和贡献都能够得到客观评价和量化,这会激励村民更加主动地投身于村级建设中。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村积分管理考核细则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村积分管理考核细则内容 村规民约积分管理方案](https://wimg.puchedu.cn/uploads/2023/09/20230928055121444.png)
村积分管理考核细则内容1
第2篇: 农村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抓手,激发党员常争常创的持久热情,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经村党总支研究,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龙潭村村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量化考核对象
村全体党员和长期生活、居住在辖区内的外来流动党员(年龄在70周岁以上,长期生病或丧失部分能力的党员,经党支部讨论并上报村党总支同意可不列入实施范围)。
二、基本积分设置
1、党员划分。结合我村实际,依据党员的职务、岗位、年龄、特长等特点,将党员划分为村干部党员、离退休党员、下岗失业党员和普通居民党员。
2、积分设置。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分值分为日常行为积分(40分)、承诺履诺积分(40分)和民主评议积分(20分)。
三、量化积分考核标准
(一)日常行为积分(40分)
1、党员学习教育方面(10分)
(1)按照村党总支和党支部要求,能按时参加支部党课和各类培训、且在学习培训中交流心得体会发言积极的,每次得1分;
(2)参加乡级以上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包括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每次得2分;(3)参加村党员远程教育培训,缺席一次扣0.5分;(4)村干部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笔记全年不少于1万字以上,撰写心得体会不少于4篇,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
2、参加组织生活(10分)
(1)认真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满分4分,不按规定执行不得分;
(2)每参加1次党支部组织的各类主题活动或党员会议的,得1.5分,满分6分,无故缺席或不参加者,每出现1次扣1.5分;
3、缴纳党费及垃圾清运费(6分)
(1)对党组织关系在村的党员,向所属党支部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得4分,催缴者扣2分,拖欠或不缴纳者不得分;
(2)按时足额缴纳垃圾清运费的,得2分,拖欠或不缴纳者不得分。
4、履行党员基本义务(14分)
(1)能够按时积极参加村党组织和上级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满分3分;
(2)组织纪律观念强,认真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满分3分,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根据具体情况扣相应分值;不做所分配的工作不得分;发表或传播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不当言论与信息的不得分。
(3)积极参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环境卫生整治、治安联防、能主动排查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满分4分。
(4)积极参加村各类志愿服务、共驻共建、文体宣传活动。热心扶贫帮困事业,有组织的参加助困、助学、助残等慈善活动。联系结对帮扶困难家庭、村矫正帮扶人员、其他重点人员或年老体弱的独居老人。满分4分。
(二)承诺履诺积分(40分)
1、共性承诺(10分)
围绕《党章》和保持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具体要求做出承诺,不承诺不得分,违反承诺规定扣5分。
2、岗位承诺(10分)
村干部党员主要从个人工作、学习、作风、服务居民等方面做出承诺;离退休党员、下岗失业党员和普通居民党员以村认领的岗位做出承诺,酌情得分。
3、实事承诺(20分)
结合自身特点,以“共驻共建、村服务、维护稳定、参加公益活动”为内容,每名党员至少承诺2件实事,每件实事10分,年底少完成一件扣相应分值。
(三)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民主评议积分原则上设20分,每季度结合评诺活动的开展,采取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等形式,对党员季度学习、工作等情况进行测评和征求意见,民主测评设“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4次,按照“优秀”100分、“良好”80分、“一般”60分、“较差”40分的标准计算党员测评分(计算公式为:(“优秀票数”×100+“良好票数”×80+“一般票数”×60+“较差票数”×40)/参加测评人数),并将测评分按所占比例20%记入党员积分。
四、附加积分(季度民主评议时使用)
(一)加分项
1、参与重大灾难事故、抗洪抢险救灾等,加5分;
2、为村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牵线搭桥,按照投资规模相应加分(村党总支研究决定);
3、因工作表现突出,党员个人当受乡级表彰奖励的加2分;受县级表彰奖励的加3分;受州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加5分。
4、村集体工作当受发文表彰或作为示范典型推广的:乡级加1分,县级加3分,州级加5分,省级(含省级)以上加8分。
5、其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经所属党支部研究,酌情加分。
(二)扣分项
1、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每例扣5分。
2、党员应珍惜党员荣誉,坚持原则,做到遵章守纪,不参加黄、赌、毒和一切迷信活动,子女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上每违反一项的扣3分。
3、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参与集体上访的,每出现一次扣3分。
4、党员与邻里不团结,经常发生矛盾纠纷,居民反映强烈,不赡养老人或不尽子女抚养义务的,经核实情况属实的,扣3分。
5、无故不参加村组织的义务活动或公益性活动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
6、其他事件,经所属党党支部研究,酌情扣分。
五、量化考核办法
1、党支部在每季度党员大会上公布全体党员积分情况,并张榜公示;
2、以党员积分为主要依据,分别设置“红星”、“黄星”、“蓝星”三种星级标识。季度得分在80分以上的党员评“红星”,即示范星;季度得分在60-79分评“黄星”,即激励星,季度得分在60分以下的党员评“蓝星”,即警示星。
3、对黄星党员,党支部书记要进行约谈,督促其提高;对蓝星党员,要作为后进党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六、运用积分评星结果
对全年得4颗“红星”的党员评为优秀格次党员,优先推荐各级党组织表彰奖励,优先享受创业优惠政策,优先参与各类培训;对全年得2-3颗“红星”的党员评为良好格次党员,在村各党支部内通报表扬;对全年得3颗“蓝星”的党员进行谈话诫勉,针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问题得到整改的评为合格等次党员,未整改的评为不合格党员;对全年得4颗“蓝星”的党员评为不合格党员,根据党员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它得星情况的党员均为合格等次党员。
七、本管理细则由龙潭村党总支负责解释,并与20-年10月30日试行实施。
村积分管理考核细则内容2
古道村党员积分实行百分制管理,基础分占30分,党员每年的基础分值为上年度党员个人积分的30%;任务分占60分,奖励分占5分,民主评议占5分,基础分采取扣分的办法进行赋分。
一、基础分(30分)
(一)思想政治(7分)
1.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2分)
①不能认真学习《党章》,了解掌握党的基本知识扣0.5分。
②不能明确党员标准、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的扣0.5分。
③不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扣1分。
考核办法:1、查看学习记录;2、支部综合评价。
2.认真学习党的思想政治理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各项决议。(3分)
①不能及时掌握党的先进思想政治理论,不按时参加党支部学习活动的扣1.5分。
②不能坚决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各项决议的扣1.5分。
考核办法:1、查看学习记录;2、支部综合评价。
3.有较强的党性觉悟,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2分)
①不能圆满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扣1分。
②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关系扣1分。考核办法:支部综合评价。
(二)遵章守纪(8分)
1.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分)
①触犯法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此项不得分;②触犯《治安处罚条例》,受到处罚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③违反土地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基层政策法规,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l分,扣完为止。
考核办法:1、查看相关文件;2、走访部分群众、党员。
2.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1.5分)
①不参加支部会议,缺席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②不参加党员会议、党课学习,缺席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③不参加党小组会议,缺席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④阻挠、扰乱“三会一课”会议,导致会议不能正常召开,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考核办法:查看村“三会一课”记录、点名册。
3.定期参加远程教育集中学习收看活动。(1.5分)
①不按期参加远程教育集中收看活动,缺席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②参加远程教育集中收看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考核办法:查看村远程教育收看签到册。
4.顾全大局,维护团结,按照规定途径和渠道反映问题或表达意愿,不参与或鼓动集体上访。(2分)
①参与到县及县以上部门集体上访的,此项不得分;②参与到县及县以上部门个人访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考核办法:l、党支部工作综合评价;2、走访部分党员、群众。
5.按时足额交纳党费。(1分)
①不缴纳党费的,此项不得分;
②缴纳党费不及时的,扣0.5分。
考核办法:查看支部党费收缴票据及年度党费收缴明细表。
(三)文明新风(7分)
1.带头遵守社会公德。(1分)
①破坏公共设施,发现一起扣0.5分;
②散播谣言,影响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发现一次扣O.5分,扣完为止。
考核办法:1、查看记录;2、走访部分群众了解相关情况。
2.带头发扬传统美德,履行赡养老人义务,注重子女教育,培养良好家风。(2分)
①不赡养老人,父母生活无依靠的扣1分;
②子女有“打、砸、抢”、“黄、赌、毒”行为的扣0.5分;
③子女无故辍学的扣O.5分。
考核办法:走访部分群众。
3.带头做到邻里和谐相处、团结互助。(1分)
①邻里不团结,发生纠纷的一次扣0.5分;
②无事生非,妖言惑众,引发其他邻里纠纷,发生一起扣O.5分。
考核办法:1、查看调解记录;2、走访部分群众。
4.倡导文明生活方式,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抵制封建迷信、黄赌毒等歪风邪气,引导群众破除陈规陋习,树立健康向上的村风民风。(1分){农村党员考核细则}.
①参与、传播封建迷信活动的扣0.5分;
②有黄赌毒行为或为黄赌毒提供便利条件的扣1分;考核办法:1、依据支部掌握的信患;2、走访部分群众。
5.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带头维护村容村貌,开展庭院硬化、美化、绿化活动,自觉整治处理生活垃圾,建设优美生活环境。(2分)
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扣2分;
②不服从计生人员管理,不按时“三查”的,一次扣0.5分;
③违反政策乱修乱建,影响统一规划的,扣0.5分;④庭院“脏乱差”,物品放臵不整齐;垃圾乱扔乱放,不按时放臵在指定地点的,发现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考核办法:1、查看相关记录;2、实地勘查。{农村党员考核细则}.
(四)帮扶群众(8分)
1.经常性地走访帮扶户,了解掌握帮扶户的思想、生产、生活情况,为帮扶户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4分)
①不走访帮扶户,对帮扶户家庭具体情况和需要帮助的内容掌握不清,扣1分;
②不能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的,扣3分;
考核办法:1、查看帮扶活动记录;2、深入走访联系户。
2.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分)
①不向帮扶户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扣1分;②帮扶户因不懂法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扣1分。考核办法:1、查看学习记录、学习材料;2、深入走访帮扶户。
3.引导帮扶户向党组织靠拢,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2分)
①不按期向组织汇报帮扶户思想、工作情况的扣1分;②帮扶户存在损害党的形象和不符合党员标准的言行的扣1分。
考核办法:1、查看学习记录;2、查看汇报记录。
村积分管理考核细则内容3
一、基本原则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逐层推进,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基本原则,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
县工信局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
三、主要内容
(一)党员积分方式及分类标准
1.积分设置。党员积分按年度100分计算,分基础分20分、任务分70分和奖励分10分。20-年党员基础分为20分,以后每年基础分值为上年度党员个人积分的20%。
2.积分构成。(1)基础分(20分):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围绕政治素质、服务群众、遵纪守法、道德示范、组织生活、廉洁奉公进行赋分。基础分采取扣分的办法,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考核扣分,扣完为止。(2)任务分(70分):局机关党员任务分,按照党员个人岗位职责和承诺事项进行赋分,明确和细化党员年度岗位目标任务,每月赋分5-6分。根据评诺情况、履诺完成情况,计算出任务分。(3)奖励分(10分):对党员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重大贡献、见义勇为或获得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表彰、表扬情况,酌情加分。
对于获得县级以上(包括县级)表彰、通报表扬的另行加分(不占奖励分值),按照党员申请、党支部申报、党委初审、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的程序进行。有加分项目的党员必须提供证明资料。
3.积分方式。党员积分计算方式为“党员积分=基础分值+任务分+奖励分”。
党员年度积分=全年累计积分;评议折算比例(具体折算比例按照党员民主评议办法执行,附件1)。
4.党员定级标准。对年度积分达到90分以上的党员可评为优秀党员;80-89分的党员可评为合格党员;60-79分的党员可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党员可评为不合格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1)侵占集体资产或挪用集体资金的党员;(2)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期间的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期间的的党员;(3)参与“”等邪教组织、非法组织的党员;(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党员;(5)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党员;(6)工作上有重大失误,经媒体曝光,在全县造成重大影响的党员。
5.不参与积分党员。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及因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根据本人意愿,填写不参加积分管理党员审批表,并经党支部、党委填注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活动。
(二)认真做好积分管理
1.制定考评细则。党员实行分类管理,制定考评细则,科学合理设置积分项目,细化评分办法进行赋分。
2.严格积分登记。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局党委统一制定的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附件4-3),指派专人负责,根据考核积分细则进行登记填写。基础分在年初一次性计入积分登记表,并按月汇总积分。支部每月10日前将汇总情况报局党委备案,经局党委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3.搞好民主评议。党支部严格按照局党委党员民主评议办法,组织开展评议,并及时上报评议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每年12月底积分经民主评议按比例折算后,为该党员本年度积分。
四、操作流程
积分制工作从20-年1月1日起开展,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实施,基础分为20分。主要操作流程分为11个步骤。
1.制定积分细则。党支部结合行业特点、党员岗位工作制定考核细则,明确党员任务分(70分)、赋分标准、评分办法以及奖励分(10分)加分办法。积分评定细则应该与本单位绩效考核制度相结合。
2.确定记录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推选记录员,记录员由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好,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的党员担任,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随意调整。记录员主要负责党员日常考勤考核、工作情况收集、台账填写、积分公示、上报等日常工作。
3.党员申请。党员月底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附件4-4),汇报本月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由分管领导签注意见(是否完成、完成质量)后交送记录员汇总。
4.考核登记。记录员每月收集登记党员日常考核考勤、履行义务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填写党员积分台账(党员月积分明细登记表,附件4-5)。
5.支委会初评。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依据个人申报情况、分管领导审核意见、记录员考核结果,提出每名党员上月积分初步意见。
6.党员大会评定。每月第一个星期五,党支部向党员通报支委会提出的党员上月积分初步意见,由党员评议通过。对有异议的,进行复议。
7.公示登记。记录员将党员上月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群众及服务对象的监督。若有异议的,要重新进行审定。无异议的,记录员将积分情况在积分台账(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上进行登记。
8.上报备案。记录员将党员上月积分情况(党员积分情况一览表,附件4-6),在每月10日前上报局党委备案,接受审核。
9.年底评议。每年年底,由局党委组织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党员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分别按100%、90%、85%、80%的比例对党员年终积分(加入全年奖励分后)进行折算,折算后的结果即为党员年度积分。记录员登记年度党员积分登记表(附件5-7)。
10.评定格次。支部依据党员年度积分确定党员年度定级格次。对年度积分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的可评为优秀党员,80-89分(含80分)的可评为合格党员,60-79分(含60分)的可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可评为不合格党员。
11.积分核查。支部按要求建好台帐,接受局党委的积分核查。
五、党员积分结果运用
1.对优秀共产党员,建立“英模库”进行登记,优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各类评先树优活动。
2.对合格党员和当年晋升两个等次的党员,推荐参加县级评先树优活动。
3.对基本合格的党员,取消参加评先树优资格。
4.对不合格党员,取消一切参加评先树优资格,列入帮扶教育对象,由局党委指派人员进行“一对一”帮扶教育。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六、措施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一项党员管理的创新举措,通过制定评分细则和打分,将党员的考核工作纳入日常化,便于党员自我约束,自我检查,自我提高,使党员明确自己应尽义务和工作职责,化宏观为具体,能使党员测评工作更具操作性。
2、加强领导,搞好组织。为了切实搞好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工信局支部成立了工作机构,支部书记为组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3、紧扣考评,严格程序。积分制工作坚持与单位各类目标任务考核有机结合,凸显工作实绩,对成效明显的党员充分肯定,同时也为后进党员树立标杆。优秀党员要继续巩固先进,发挥样板作用,增强示范效应;合格党员要对标找差,制定提升措施,着力补强“短板”;基本合格党员要制定转化措施比学赶超。
4、加强考核,建好台帐。评分细则是考核党员日常工作的优劣的标准。必须制定的较为具体明确,记录员及时对有关登记表进行记录,建好台帐,使此项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
村积分管理考核细则内容4
为创新社会治理方法,抓好社会治理实效,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发挥农牧民党员作用,激发广大农牧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现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及本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全面实施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工程,以“对党绝对忠城”抓牢基层党建,以深化“五个认同”抓牢思想教育,持续引导农牧民党员“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依托网格化社会管理优势,激发群众自我服务自我管理意识,推广积分制管理、完善奖怠机制,加快形成村支部领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积分制工作格局,实现乡村有效治理、人民安居乐业。
二、积分管理办法
(一)积分管理职责。农牧民群众是积分制管理的主体,党员代表、村民代表、驻村工作队应带头参与,以户为单位积分,重点抓好常住户的积分管理。积分管理办法由村党支部负责统筹协调,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调整积分项,组织开展各类活动,抓好积分制的监督落实。片区干部、双联户长负责入户宣传积分制管理办法,为村民做好积分申报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
(二)积分认定程序。积分项目主要为周一升国旗、人居环境整治、农牧民夜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培训等各项村级活动。村按照网格化村民小组分别建立积分台账。每次活动发放积分卡,按月收回建立积分兑换台账,每季度汇总公示,每年上报优秀村民名单。
三、积分项明细
(一)积分情况说明。本制度适用于各行政村农牧民群众,主要分为直接计分项和否决项,积分统计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上不封顶。各行政村依据实际情况参照每1分约人民币1元的价值进行奖品兑换。
(二)计分项明细。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的可按照下面分类计算积分。①积极参与本村事务管理和村级组织举办的文体活动、法律讲座各类活动的每次计2分。②积极参加周一或重要时间节点“升国旗集中宣讲”活动的每次计2分。③积极参加农牧民夜校学习,达到规定时长的每次计2分。④根据村级组织安排,参与村级治安巡逻、十户联防、维稳值班等工作的每次计2分。⑤服从村党支部安排,每周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每次计5分。⑥积极主动向村委会上报各类有价值的情报信息的每次计5分,被县级采用的每次计50分。⑦其他有着较大正面影响的可由党支部视具体情况计2-50分。
(三)否决项明细。有违法行为或下列影响恶劣行为的列入积分否决项,取消整户积分资格,并按照程序交由上级相关部门处理,后续积分资格由村党支部研究决定。①参加非法宗教活动,搞迷信活动,家庭成员中“五类人员”进入宗教场所参加宗教活动的,对可疑人员、可疑线索知情不报的,参与“零散朝觐”的,取消积分资格。②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违反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取消积分资格。③参加暴力恐怖活动,危害公共安全,传播暴恐音视频的,不按照正常信访程序,越级上访、缠访闹访的,取消积分资格。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村级积分评定领导小组。组长由村第一书记和党支部书记共同担任,工作队队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村“两委”班子任成员,双联户长、片区干部应依据工作实际向领导小组提供意见建议。
(二)积分实际运用。①有条件的村可设立积分兑换超市,从积分超过基础分值的居民群众中进行星级评选,对表现优秀的农牧民群众进行实物奖励。②将农牧民群众积分情况纳入“四方联动”信用贷款参考项,每年评定ABC级新用户,评定“风范之星”,享受利率优惠。③根据积分情况,每年从示范带头效果好的村民中评选优秀双联户长、优秀党员若干,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乡级监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实施,各行政村需按季度将积分统计情况向乡党建办反馈,年底将优秀村民名单报乡党建办汇总;村级按照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由乡级研究修改。
村积分管理考核细则内容5
为解决中坪村发展中“干部干、群众看”、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不够和参与的途径不多等问题,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好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组织和引导农民群众广泛参与,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做到村里的事情村民商量着办,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治理格局,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以“爱心超市”积分换物为基础,在人居环境、学生、劳动力、留守妇女和老人、党支部(党小组)、党员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结合县委“4+2”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相关要求,特制定中坪村社会治理积分使用管理办法。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支部作用,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坚持以人为本,做到积分制管理方便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
坚持正确引导,营造人人参与积分的浓厚氛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农民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增强乡村发展的软实力,凝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坚持公平公正,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全纪录,积分奖励全公开。
实施主体及对象
(一)实施主体。中坪村民委员会是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的实施主体,建立健全由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片支部书记、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入户宣传积分管理办法,每月开展入户检查评比等具体工作。
(二)主要对象。社会治理积分管理的主要对象是三类:村民个人(含党员)、家庭和单位(商户、社团),以户为单位积分。
三、积分方式
积分项目分为五类(共计100分),其中:人居环境类(50分)、先锋模范类(20分)、学生就学类(10分)、创业就业类(10分)、团结友爱类(10分)。
1.人居环境类(50分)。重点检查五净(庭院、客厅、厨房、卧室、厕所):庭院清扫干净无生活垃圾、废弃物(15分)。客厅地面干净家具无明显灰尘(10分)。厨房内物品摆放整齐地面干净(10分)。卧室床铺干净整洁,衣服鞋帽摆放整齐(10分)。厕所无异味,地面干净无污垢粪便无外溢,满足如厕要求(5分)。
2.先锋模范类(20分)。重点检查评比党员家庭是否充分发挥带头作用、骨干作用、桥梁作用;普通群众家庭在产业发展、公益事业中的参与作用(10分);是否传递正能量,传播好声音(5分);是否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5分)。
3.学生就学类(10分)。重点检查评比父母是否支持、鼓励、督促学生入学(5分),学生积极读书(5分)。
4.创业就业类(10分)。重点检查评比劳动力是否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在外务工没苦着钱,在家到处去蹭吃蹭喝、打牌不务正业。(5分),富余劳动力是否充分就业创业(5分)。
5.团结友爱类(10分)。重点检查评比子女是否孝敬父母,给予了必要的生活帮助,父母是否关心关爱子女、是否存在家暴(5分);邻里等关系是否和睦(5分)。
四、积分运用
(一)考核程序。积分认定分三大程序:检查评比、公示公告、确定积分。具体操作流程为:网格员(包括村干部、小组长、党员、知名人士)入户评比—领导组审核—张贴公示—确定积分并录入积分管理平台。按照一月一评比要求,每月20日至25日进行一次检查评比打分;公示无异议后,将对70分以上的实行“积分”,得分为80分至85分的积1分,85分以上至90分的积3分,90分以上的积5分;全村以户为单位,分别建立积分账户。
(二)使用管理。对连续3个月获得积分5分的农户,给予奖励5分的积分,对连续3个月评为最后的农户列入黑名单管理并利用曝光台进行曝光。每积1分可在村爱心超市兑换1元人民币的等值日常用品,积分可累计使用。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社会治理积分工作领导小组,村指挥长为组长,党总支书记、驻村第一书记为副组长,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为成员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协调督导,推进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强化宣传引导。召开社会治理积分工作动员会议,讲解社会治理积分工作的意义和作用,利用群众会、印发资料、宣传标语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使社会治理积分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亮积分、比积分、兑积分等措施激发群众参与的热情。
(三)严肃工作纪律。在实施积分评比及使用管理中,要严格工作要求,不得弄虚作假,每一项工作要保证群众全方位参与并得到认可。
村积分管理考核细则内容6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乡村治理工作格局。现在-台子辖区各村推行村民积分制管理工作,为村民建立起“行为银行”,将村民的日常行为以积分累积形式进行量化考评,借助“小积分”解决“大问题”,不断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村民道德素养,提升村民自治管理水平,共建美丽-。
一、工作目标
在-台子管理委员会辖区各村推行村民积分制管理办法,探索乡村治理新路径,在积分制的基础上,广泛开展评选最美党员示范户、最美村组干部、美丽庭院、最美家庭、最美儿媳(公婆、女儿)等活动,形成尊老爱幼、诚实守信、团结和谐、自力更生、热心公益活动的良好风尚,逐步达到管理科学、运行规范、基层自治能力和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的目标。坚持循序渐进,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完善管理办法,形成特色管理制度。
二、运行规则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村“两委”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为成员的积分制管理审核委员会,负责村民积分的审核认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策划组织各类积分分享实践活动。各村积分制管理审核委员会分片区确定一名积分登记员(原则上由村民小组长或网格员担任)负责村民积分的申报、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积分制管理工作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二)积分的主体和内容。参与村积分管理工作的主体是以户为单位的一般家庭户及困难户。村民积分季度基础分值100分,附加分内容分为三大块,即第一块定期评比积分,第二块日常偶然性积分:社会治安类、乡风文明类、乡村建设类、荣誉加分类,第三块处罚扣分。以户为单位的家庭根据不同参与方式设置相应的积分计分标准,积分的具体内容及积分标准参考《-县-台子管委会村民积分制管理分值指导标准(试行)》。
(三)积分流程。各村建立管理台账,有参与意愿的村民以户为单位,每日自行对日常申请积分项目进行加分,申请获得日常偶然性积分,每月25日定期接受积分制管理审核委员会评比,获得定期评比积分,积分制管理审核委员会根据积分总分,每季度进行考核排名并兑现奖惩。
三、积分总分=基础分值100+定期评比积分分值+日常偶然性积分分值-处罚积分分值。
1.一日一申请一公示。农户日常申请积分可通过口头、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申报,也可由积分登记员代为申报,其他村民也可向村委会反映加分。申报时要清楚告知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并提供相关证据。经过核实后,积分制管理审核委员会将当天积分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及村民微信群等处进行动态公示。
2.一月一评比一小结。各村积分管理审核委员会每月对农村环境整治等常规工作进行评比,并根据评比情况以户为单位进行积分并小结,积分情况每季度汇总,纳入季度考核积分排名。每月常规工作积分指导标准参考《-县-台子管理委员会村民积分制管理分值指导标准(试行)》之常规积分板块。
3.一季一考核一奖惩。各村积分管理审核工作委员会每季度对村民积分进行考核排名,并兑现奖惩。对排名前5%名的农户(其中困难户不少于10户,村组干部及党小组长、妇女小组长不超过25户),评为最美家庭,授予奖牌,将积分情况填写在奖牌上,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排名靠后5%名的农户,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对活动开展积极性很高,效果较好的村民小组长(网格员),依据绩效考核办法,优先评定为优秀等级。
四、积分结果
运用年度内积分实行累积使用,年底清零,次年重新积分。当年积分可以兑换物质奖励、精神鼓励和享受有关激励政策,兑换物质奖励由村统筹实施。
1.开展积分分享活动。以村为单位不定期开展积分分享活动,邀请参与积分的村民分享积分心得、讲述积分小故事。不断丰富活动内容,进一步提高村民参与热情。
2.与评先表彰挂钩。最美党员示范户等授牌必须是积分高于平均分的农户,向上级申报的“道德模范”、“劳动模范”、“创业模范”、“-好人”等各类先进典型必须是参与积分制管理的先进代表。适时召开全村表彰大会,对被评为先进的人员进行表彰鼓励,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3.开展积分兑换活动。积分可以兑换物资,兑换方式根据不同积分主体、不同积分内容、不同时间段进行分类兑换奖励,具体兑换事项由积分制管理审核委员会发布。
4.积分制结果不仅用于村民日常行为的管理,将“积分制”管理结果运用到包村领导、站所干部及村干部绩效考核、基层党组织建设、各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绩效考评上。根据《-台子人居环境整治绩效考评方案》,在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网格化”全覆盖的基础上,将积分制考核结果5%受表彰的农户和5%受通报的农户,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的重要加分项或扣分项,每出现1名受到表彰的,该网格内的场、村包队干部及网格员加2分,每出现1名受通报的则该网格内的场、村包队干部及网格员扣2分。同时结合日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督查情况,最终得出各村、各网格的得分和排名情况。排名结果作为管委会下拨各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和场、村干部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通过优化积分制的评比和运用,让场、村干部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评中“赢的光荣,输得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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