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整治通告是指政府或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的通知公告。农贸市场是城乡居民购买生活必需品的重要场所,整治农贸市场可以提升市场环境和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贸市场整治通告锦集,欢迎大家阅读!
农贸市场整治通告锦集1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形象,改善市场环境和卫生质量,给广大市场商户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经营环境,结合现今水果市场的经营实际,制定本卫生整改方案。
一、提高认识,明确卫生整改的重要性。卫生保洁是市场服务的一个窗口,它直接体现着公司的企业形象和服务水平。落实抓好市场卫生整改,改善市场环境,可有效提升公司形象,提高客户对公司的满意度,对稳定市场客户发挥着其特有的作用。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商户的卫生保洁意识和对卫生整改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通过水果市场两年来的经营发现,商户的卫生保洁意识较为淡薄,都习惯将垃圾、烂果、污水到处乱扔乱倒。可通过广播、制作标语、倡议书、上门宣传解释等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在市场商户中营造浓厚的卫生整改氛围,增强市场商户对卫生整改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意识。
三、强化监督管理,加强保洁队伍建设。保洁专员做好“卫生日检查登记表”,对场内卫生保洁情况做好检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告知,解决。督促承包商对保洁工作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明确保洁员纪律规定,对保洁员定岗、定区域、定责任,明确清洁工作标准,细化保洁事项。
四、强化日常管理,改善保洁设施,落实卫生黑点的保洁工作。针对商业B1街、西瓜大棚、7、8号大棚等卫生黑点,要加强日常保洁力度,对以上区域加设垃圾桶,与商户做好解释沟通,让其自觉将垃圾、烂果倒入垃圾桶。并对商业B1街垃圾桶摆放地方实行定期每户轮换。
五、定期开展“大清扫”工作。每月组织清洁工对全市场进行大清扫,主要是清除卫生死角,清理空旷地、闲置地的垃圾、余泥等杂物,填平积水,清理沟渠,疏通下水道。通过大清扫工作,一方面可以改善市场环境卫生,另一方面可以融合清洁工,让各自知道平时保洁疏漏的`地方,以后自觉加强对该区域清理。
六、加强市场“牛皮癣”的清理。“牛皮癣”是市场卫生工作的一大难点,是“常清常有”。在每星期做好清理的同时,建议公司设立专门的公布栏,对有商户要公布信息的,待公司审核后在专门的公布栏张贴。
七、加强除“四害”工作。水果市场“四害”孳生较多,因此除“四害”工作不能放松,要联系专门部门定期开展灭鼠灭蝇工作。还要积极发动商户参与除“四害”工作。
农贸市场整治通告锦集2
为规范主城区农贸市场周边秩序,营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经研究,对主城区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临时马路市场、乱拉乱挂、乱停乱放、违章搭建等现象开展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占道经营,门店经营户应进店经营,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二、自产自销户应自觉进入农贸市场内经营,服从农贸市场管理单位管理。
三、严禁乱搭乱建、乱拉乱挂。所有影响市容的违章搭建物、悬挂物(包括店前的雨蓬、太阳伞、挂钩、拉绳、横幅等设施设备)必须自行拆除。
四、农贸市场内经营单位自觉做到在农贸市场管理单位划定的范围之内经营,不得乱摆乱放、不得有摊外摊的现象。
五、所有车辆(机动车、非机动车)必须在划定的停车位或停车。
凡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在20xx年4月8日前自行整改(清理)到位,逾期未整改(清理)或拒不整改者,城管、市场监管、街道办等单位将依法严管重罚。对阻碍相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农贸市场整治通告锦集3
为切实搞好城乡环境整治与建设工作,有效改善城区市容市貌,根据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对城区农贸市场的经营秩序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整顿范围
(一)蓝田市场、三角坪市场等城区农贸市场的内外秩序,包括规范整顿市场内所有经营区域、公共通道、消防通道的经营秩序,取缔市场周边的马路市场。
(二)取缔城西农贸市场(新建蓝溪桥市场)周边的马路市场:东至文艺路与中山前街交叉口,西至红旗路,北至新建街,南至光明街老电影院。
(三)取缔新建街进口、蓝溪桥周边路段、一中门口、老干路入口、文达湾、商园街等处的临时农贸市场。
二、清理整顿对象
(一)占街占道经营的摊点摊担和无证经营的摊点门面;
(二)超范围、超高度摆摊设点或占用公用场地摆放商品的经营行为;
(三)乱停乱放、流动经营和长时间占用公共通道装卸货物的行为;
(四)乱扯棚布、乱搭棚架妨碍公共通道正常使用的行为。
三、清理整顿要求
(一)所有清整对象必须在20xx年11月20日前自行整改,原马路市场和临时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可就近进入蓝田市场、三角坪市场、城西农贸市场、六亩塘农贸市场经营。
(二)凡进入农贸市场经营的,由市场管理单位按划行归市的原则妥善安置,市场管理单位须严格依法予以管理并提供必要服务。
(三)市人民政府将于20xx年11月21日起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清理整顿行动,凡未自行整改到位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清整行动的开展,否则将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xx市人民政府
二Oxx年十一月十六日
农贸市场整治通告锦集4
为规范城区农贸市场周边秩序,营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市场环境,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四川省城 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城区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 营、出店经营、临时马路市场、乱拉乱挂、乱停乱放、违章搭建等现象开 展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违章占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等公共场所 设摊经营、堆放物料、拍卖或者兜售物品;不得出店经营,落实“门前三包” 责任制。自产自销户应自觉进入农贸市场内经营,服从农贸市场管理单位 管理。
二、禁止空间乱挂。临街建筑物的屋顶、阳台、平台、外走廊及窗外 不得违章搭建、堆放、吊挂有碍市容市貌的物品,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 观。所有影响市容的违章搭建物、悬挂物(包括店前的雨棚、太阳伞、挂 钩、拉绳、横幅等设施设备)必须自行拆除。
三、禁止车辆乱停。货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各类车辆必须 在划定的停车位内停车,不得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地等 禁止停放的区域停放。
四、禁止乱扔垃圾。严禁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烟蒂、纸屑、果 皮及食品包装等废弃物、随地便溺;严禁从车辆内或者建(构)筑物上向 外抛掷杂物、废弃物;严禁在非指定地点倾倒垃圾、污水、粪便等废弃物 或者将废弃物扫入、排入城市排水沟、地下管道。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必须在 20xx年5月13日前自行整改(清理) 到位,逾期未整改(清理)或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严管重罚。对阻挠执法 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 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农贸市场整治通告锦集5
深入贯彻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市政府三届第64次常务会议、市委三届第124次常委会议审定通过的“十件民生实事”的内容,市委、市政府把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菜篮子”工程之一,根据县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县工商局将牵头对城区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农贸市场和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切实解决农贸市场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实现场内场外环境同步改善、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同步提升,逐步建立设施完善、环境舒适、管理规范农贸市场,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升级改造任务
(一)基础设施改造
1、对破损地面对破损的地面进行修补;
2、对操作台进行改造;
3、对垃圾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各市场内分段配备垃圾桶20个,增设集中统一封闭的垃圾点1个;
4、规范设置市场内的标识标牌、店招店牌、信息公示栏、文明宣传标识、标语,对市场内破损的制度宣传栏、标识牌进行更换,并在市场的醒目位置以公示牌的形式公示以下制度:市场食品安全制度、市场食品退市制度、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市场食品安全质量责任制度、市场活禽摊区管理制度、市场购销台账建立制度、市场环境卫生制度、市场水电火使用制度、市场计量管理制度、市场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市场文明经商公约;
5、对供排水设施及排水管道进行改造,确保排水畅通;
6、对供电设施进行改造。铺设管线,禁止经营者私拉乱接电线;
7、统一制作分区标识牌,统一制作各店面字号标牌、店招店牌,达到样式、颜色、大小一致;
8、加强“防四害”工作,配备防鼠、防蚊、防蝇、防蟑设施和药物,定期对市场及周边进行消毒;
9、对消防设施进行改造,加强消防人员知识培训,配备灭火器材。
(二)入市商品管理
入场商品进货管理。场内经营者应当向供货商索取产品的来源地证明、质量认证证书或商品检验检测合格证;对劣质商品的清退,场内经营的商品无过期、变质、未经检疫肉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肉类及制品。
(三)经营行为管理
合理设置交易区域,实行分区经营,严格分区管理,规范市场商品摆放,做到各类商品陈列有序,完善商品进货查验、劣品退市、质量承诺、检验检疫、分类监管、索证索票、食品安全、卫生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同时市场管理者要建立服务台账、顾客投诉处理台账、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登记台账等。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启动阶段(20xx年3月1日—3月25日)
工商所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2、升级改造阶段(20xx年3月25日—20xx年9月10日)按照工作任务的要求对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
3、市场秩序提升阶段(20xx年9月11日—20xx年9月25日)加强对市场的经营行为、经营商品、市场卫生的管理,建立健伍各项规章制度;
4、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9月26日—20xx年9月30日)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内容进行汇总上报。
四、工作保障
为确保农贸市场和南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顺利有序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股,负责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安排部署、指挥协调、进度汇总、资料上报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和放心消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务必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同时业主要积极参与,主动承担工作任务。
(三)积极引导,确保稳定。工商所要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宣传引导工作,切实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部分经营户的摊位安置工作,要保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稳步推进。
农贸市场整治通告锦集6
为加强城区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切实优化市场周边人居环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城区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1.宣传发动阶段: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xx年11月14日;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期满后进入常态化整治阶段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区域:县城区所有农贸市场周边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
(二)整治重点:1.整治猪肉、牛肉、鸡肉、鱼肉等肉类,干货类,瓜果蔬菜类、禽蛋类、卤菜类等摊贩占道经营、无证经营行为;2.整治自产自销菜农占道经营行为;3.整治市场周边活禽交易行为;4.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规范经营秩序
1.肉类、干货、菜贩全部引导进入北门市场、桥头市场、城南市场内经营(目前市场剩余摊位数:北门市场剩余61个摊位、桥头市场34个摊位、城南市场70个摊位)。
2.北门和桥头市场按今年摊位标的底价出租。
3.自产自销菜农全部引导进入自产自销区内经营。
4.农贸市场周边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不得占道经营,垃圾及时清理,车辆规范停放。
(二)摊位价
1.20xx年11至12月,北门市场按最底标的价收取。
2.20xx年11至12月,桥头市场按最底标的价收取。
3.城南综合市场摊位费:20xx年11月和12月免费;2023年和2024年每交满一年摊位费,经营6个月后返回摊位费的40%,经营8个月后返回摊位费至60%,经营12个月后返回摊位费至80%。
(三)优化软硬件设施
1.按政府相关程序,对北门市场自产自销区增设风扇等排气系统,二楼增设2-4台空调;
2.按政府相关程序,在北门市场自产自销区安装一台一楼通往二楼的人货两用梯;
3.拆除北门市场自产自销区一楼案板,扩大容积率;
4.在县体育场等地增设临时摊点疏导点;
5.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加强管理,做好服务。
四、实施步骤
1.对在宣传发动阶段,主动进入市场的(以签订协议为准),可以优先选择摊位,选完为止(报名签约地址在荡坪路城管大队三楼原市场物业办公室)。
2.根据行动的目标和任务要求,坚持分工合作、全面整治、重点突出的原则,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对市场周边市容环境秩序进行综合治理,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请广大市民、经营户大力支持、配合整治工作。对拒不执行本公告和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对煽动群众闹事或暴力威胁、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打击。
特此通告。
农贸市场整治通告锦集7
为提升旅游城市形象,进一步规范我市农贸市场周边的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684号)《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市将于2023年8月10日起对建成区农贸市场及周边的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环境卫生和活禽交易宰杀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占用道路、桥梁、广场等公共场地摆摊设点、堆放物料及从事经营性活动。
二、门店经营业主不得倚门经营、出店摆摊或在店外堆放物料;流动摊贩必须进入门店或农贸市场内经营,其中,自产自销农户可进入我市建成区农贸市场的自产自销摊区经营,自产自销摊区免收摊位费。
三、机动车、非机动车必须在停车场或者准许停放车辆的区域分类有序停放,不得在城镇广场、人行道、绿地等禁止停放的区域停放。
四、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五、市民应当文明养犬,禁止户外遛狗不牵绳,由公安机关对流浪犬、无主犬、野猫狗进行依法处理。
六、各经营户自觉清理门店内外卫生,并及时将垃圾清理入桶。
七、不得在非划定区域进行活禽交易或宰杀。
八、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市公安局、市综合行动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交警大队、市住建局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置。
九、侮辱、谩骂执法人员或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农贸市场整治通告锦集8
为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秩序、改善市容市貌,争创更好的市场经营环境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县中心结合开展“洁净城镇”的工作,以创建“整洁、有序、规范、安全”的市场为标准,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
一、成立市场综合整治小组,由金跃林任组长,市场管理股及各市场所所长为成员。
二、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
针对各市场经营秩序存在的商品摆放不规则的问题,乱摆乱卖问题,结合市场管理的实际,按照规范管理的原则,有针对性开展整治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第一阶段:7月15日至9月 30日为自纠自查阶段。要求各市场规范日常管理,加大管理力度,对市场经营秩序存在的问题先行自查自纠,提高思想认识。重点是纠正市场门面、摊位不按划行归市摆放商品、占道经营、擅自加大加宽摊位、乱拉篷布、跨坎经营以及乱丢垃圾等方面。
2、 第二阶段:10月8日至10月30日为全面整治阶段。根据各市场的市场经营秩序存在问题进行的自查自纠后,对一些存在的老大难问题集中力量给予整治。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经营方式和规模也不断改变,现有的农贸市场已经满足不了市场发展的需要。为了巩固东井路及朝阳路的整治成果,营造和维护好良好的社会环境,中心积极与城管部门联系、配合,购买必要的设备及器材,成立联合整治大队,在整治活动中要把对农贸市场的整治与巩固占道摊点整治成果相结合,把市场环境卫生改善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把做好市场日常管理与“洁净城镇”相结合,把近期硬件设施改善与远期发展目标相结合,更好地净化、美化市场环境,提升市场文明程度。
3、第三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规范巩固阶段。通过农贸市场整治活动,促进市场的管理规范及各项制度落实。建立常态化的管理机制,定员、定岗做到突击整治与经常性的日常监管相结合,严防反弹。
象州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农贸市场整治通告锦集9
为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等有关文件精神,在我区范围内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农贸市场整治活动,促进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落实,初步解决农贸市场无证、溢摊、占道经营、硬件设施不到位、商品划行、摊位摆放、从业人员自身卫生、食品摊位卫生、除四害、垃圾袋装化、卫生保洁等重点、难点问题。在整治活动中要把对农贸市场的整治与巩固占道摊点整治成果相结合,把市场环境卫生改善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把做好市场日常管理与创卫达标相结合,把近期硬件设施改善与远期发展目标相结合,更好地净化、美化市场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把我市早日建设成为优美、整洁、文明的现代化中心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二、整治范围及目标
目前猇亭区内共有成形的农贸市场六个,分别是古老背市场、中心市场、爱民市场、云池市场、虎牙市场、长江市场,共计门面、摊位300余户,摊位使用率88%。除此之外,在桐岭路与正大路交汇处还有一个自发形成的”露水”市场,主要进行蔬菜批发交易。
此次整治活动范围是猇亭区内的所有农贸市场,包括露水菜场、非法马路市场,以及市场外的”溢摊”行为。其中以六个农贸市场为重点,全面做好农贸市场整治工作。
通过规划疏导、拉网过筛、集中查处、督查整改等整治手段,实现下列目标:
1、取缔一批非法农贸市场;
2、限期取缔一批”露水”市场;
3、基本消灭农贸市场的溢摊现象;
4、使所有农贸市场基本达到硬件设施完善、软件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落实、场容卫生整洁、四害密度达标、无溢摊和违章占道经营、日常管理达到规范化农贸市场的检查标准。
三、? 整治重点
1、对市场业主要按”三优一规范”的要求促进其规范到位,摊、店划行归类,卫生保洁落实,喇叭口秩序良好,场内无乱牵乱挂乱堆现象,保持主干道通畅(3米以上)。
2、市场内要有良好的治安秩序、良好的交易秩序及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加强商品市场安全管理,组织市场业主及经营户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全面检查各市场消防安全情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要督促业主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市场安全。
3、市场内要有完善的配套设施、政策法规的宣传栏、复称(尺)设施要建立完善,协调工作要及时,办事效率要高。
4、市场内管理人员要实行定岗、定责、定任务、定奖惩、佩牌上岗,制度建全,设立”一表八簿”。
5、市场内投诉处理及时,开展”放心门店””文明(示范)经营户活动,无欺行霸市现象。
6、严肃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市场内经营户要按规定亮照亮证,商品摆放要卫生、整齐、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各类上市商品要划行归类、明码标价,重点加强对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肉食品、粮油、水产品、豆制品、酒、饮料、糕点等商品的监管。严防”白条肉”及假冒、劣质商品上市,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重点商品(肉食品等)要建立购货台帐,实施信誉制度,市场内无销售野生保护动物商品现象。
四、整治实施办法
1、以市场主办单位为主,改善农贸市场的硬件设施。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各市场主办单位要对照规范化市场的标准,逐项排查在硬件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解决安全、上下水、宰杀间、鱼池、家禽笼、防蝇防鼠防尘、公厕、垃圾收运设施、污水处理、防火防盗等方面的缺项,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实施整改。对需要解决硬件设施的重点市场名单,区政府要协调主办单位及相关部门逐一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确保整改到位。
2、由区政府牵头,立即取缔非法马路市场,限期取缔”露水”市场。
要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群众生活需要,对辖区内的自发露天农贸市场和马路农贸市场逐个分析,分别提出整治意见,作出妥善处理。对已按城市规划布局建成但目前尚未投入使用的农贸市场,要在整治期间内处理好相关问题并投入使用。对已经进棚入室但还不完全符合市场要求的,在整治期间要完善条件,纳入规范化管理。对可以退路进棚入室的自发农贸市场,目前先作露水市场处理,限定期限进棚入室,到期再作取缔处理。对既不能退路进棚入室,又没有必要改为临时露水市场管理的自发露天农贸市场和马路农贸市场,一律在整治中予以取缔。
3、以各市场为责任单位,进行自查自纠,规范日常管理。
各市场负责人是创卫达标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照创卫标准,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要做到市场布局合理,场牌、标牌、指示牌、公告栏美观醒目,摊位摆放整齐,卫生制度健全、落实,建立台账管理。食品摊位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齐全,从业人员受过卫生健康教育,食品销售符合卫生规定;肉类商品经过检疫,票据(红票、白票)、验讫章齐全;豆制品挂牌经营;蔬菜经检测农药残留不超标后上市。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垃圾实行袋装化管理,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和及时进行卫生保洁。清除卫生死角和”四害”孳生地,及时清运垃圾,进行药物消杀,降低四害密度。取缔无证照经营,严禁溢摊和占道经营。各类市场管理资料和创卫资料保存完好,建档管理。
4、以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消灭农贸市场的溢摊现象。
农贸市场溢摊现象,是由于经营者为逃避交纳管理费用,市场管理者对其缺乏制约手段,少数街道受利益驱动任其泛滥等多种因素造成。溢摊现象不消灭,必然侵害市场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农贸市场整治中,有关单位必须采取根本性措施,解决市场溢摊问题。要推广 “场街共管”模式,由各农贸市场出资,由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负责对溢摊问题实施全天候死看硬守。
5、以工商部门为主,认真执行法律法规,严把准入关,加强日常巡查。
经整治规范后,各农贸市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真正实施长效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农贸市场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以及各市场主办单位,共同研究长效管理的措施,并随时检查督促市场管理者按规定的要求实施日常管理。要严把发照关,对市场外围的门面房禁止从事畜、禽、蛋、水产品、豆制品以及蔬菜等的交易。针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弱势群体就业矛盾,应按照有关的规定或政策,对安排一定比例的下岗再就业人员的农贸市场可适当减免相关费用。对不执行管理规定仍收取农民直销摊位市场管理费的、或不设置农民直销摊位的市场管理者,必须依法严格查处。
农贸市场整治通告锦集10
为巩固流动摊贩管理成效,维护良好的城市容貌秩序,规范流动摊贩经营行为,加强市容市貌常态管理,有效治理乱摆乱设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中队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结合坎墩辖区流动摊贩管理现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此次流动摊贩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中心农贸市场、二灶市场、六灶市场周边的流动摊贩乱摆乱设,违法占道经营,需要进行有效的整治与大力查处,确保市容市貌整洁靓丽,保持工作常态化。
二、领导小组
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队长***任组长,执法队员为成员,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事务。
三、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10月8日—10月10日)执法队员将整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做到“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人员工作到位”。对辖区内流动摊贩业主进行宣传教育,给仍不听劝导乱摆摊点的业主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保存好视听资料,要求他们积极配合,营造浓厚整治声势,争取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配合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重点治理阶段(10月11日—10月16日)针对辖区实际,全面掌握管理现状,针对重点区域建立基础台账,全面梳理流动摊贩管理问题,明确每个问题的责任干部、责任领导和整改措施。需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先行登记保全物品时,要固定好证据,发放法律文书,并对全过程进行同步录像。
第三阶段:完善巩固阶段(10月17日—10月20日)。要抓好薄弱环节的集中整治,全面查漏补缺,总结成功经验,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保持常态精细管理,确保市容市貌恢复,城市各项秩序良好。
四、注意事项
(一)细化目标,定人定责。要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细化目标,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务必把辖区每一块区域、每一项整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每个专项整治、每个管理环节、有人员落实、有力量管控,做到“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人员工作到位”,确保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实现责权利相统一。
(二)依法监管,维护稳定。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强化执法办案,提升城管执法的威慑力和权威性。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注意工作方法,要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大家自觉整改,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确保不因整治出现恶性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一线执法人员必须着装规范,文明执法。
(三)灵通信息,加强领导。整治行动中,要加强与领导小组的联系,定期不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若遇到敏感问题或处置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按照领导的要求办理,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农贸市场整治通告通常包括整治目标、工作要求、相关政策等内容,通过发布通告,可以引导市场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依法规范经营行为,提高市场管理水平。
本内容由zhenzhen收集整理,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果侵犯您的权利,请联系删除(点这里联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enku.puchedu.cn/1012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