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银行案防典型案例剖析 2023年银行案防典型案例汇总

2023年银行案防典型案例指的是在2023年发生的银行案件中,针对防范类似案件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可以包括银行内部人员违规操作、资金违规流转、内外勾结等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2023年银行案防典型案例剖析,欢迎大家阅读!

2023年银行案防典型案例剖析1

 【涉金融诈骗洗钱罪简介】

2022年,广州分行辖区成功推动涉金融诈骗洗钱案件判决6宗。本期所涉5宗金融诈骗犯罪是洗钱罪的七类上游犯罪之一。依据《刑法》第191条规定,洗钱罪是指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的,或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或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或跨境转移资产的,或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其中,金融诈骗犯罪包括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等。

案情简介

(一)

韶关肖某涉集资诈骗洗钱案

2018年7月,集资诈骗团伙通过注册公司、网络推送手机APP等方式,以高额投资利润为诱饵进行虚假投资项目宣传,吸收公众投资理财资金800多万元,2019年11月,集资诈骗团伙将APP关闭,致使受害人投资款被骗。肖某为将集资诈骗资金转换为现金,将自己的银行账户提供给诈骗团伙,待诈骗资金转账至提供的银行账户后,再将账户内的资金取现,取现金额为人民币53万元。2022年8月,韶关市始兴县人民法院判决肖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二)

东莞张某涉集资诈骗洗钱案

自2019年5月开始,胡某等人(另案处理)在微信群内宣传投资酒吧、咖啡店等项目,通过推广长期单、短期单等方式,承诺以高息回报、保本保息等手段吸引他人投资逾7400万元。从2020年4月开始,张某明知胡某等人的资金是集资诈骗所得,仍提供其本人及他人名下二维码账户、支付宝账户及银行账户帮助该团伙收款、转账,金额逾1200万元。2022年11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决张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20万元。张某不服,提出上诉。2023年3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亮犯洗钱罪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

珠海燕某中涉集资诈骗洗钱案

2015年12月至2018年8月期间,燕某中的姐姐燕某蓉(另案处理)虚构其子女经营加油站需要资金进行投资的理由,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归还本金并得到高额利息,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公开宣传进行集资共计人民币200多万元,除将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支付高额利息和分红外,大部分资金不能归还被害人。燕某中明知燕某蓉相关财产可能是集资诈骗犯罪所得,仍提供其账户给燕某蓉,要求燕某蓉将集资款项转给自已。燕某蓉先后61次将共计人民币54.94万元集资款通过转账和转存的的方式转移到燕某中上述账户中,燕某中陆续将集资款取现后用于与他人合伙联系工程项目的开销。2022年6月,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判决燕某中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对燕某蓉应退赔各被害人的54.94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四)

佛山蔡某华涉保险诈骗洗钱案

2020年至2021年,蔡某华伙同他人多次故意制造七宗保险事故骗保,其中,2021年3月22日,蔡某华伙同黎某波故意制造事故骗保,后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于同年4月23日向蔡某华经营的汽修厂银行账户支付保险金9062.5元。蔡某华将上述保险赔付金转入了自己的个人银行账户,并通过绑定的微信账号,用于个人微信转账、日常消费及信用卡还款。2022年6月22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判决蔡某华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1万元。

(五)

梅州黄某乾涉金融诈骗洗钱案

黄某乾在外务工期间认识了童某、张某志。经童某邀约,黄某乾提供银行卡用于帮忙转移网络上来路不明的钱以获得转账金额百分之四的提成。2022年6月6日黄某乾通过名下银行卡和手机银行接受上线转入的赃款,并通过转账及取现方式帮助转移资金共计67036元(含金融诈骗犯罪所得27036元),从中获利2700元。2022年11月9日,梅州市平远县人民法院判决黄某乾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700元和作案工具手机1部。

洗钱的主要手法

(一)通过高收益率噱头诱导受害人投入资金

在韶关肖某洗钱案中,集资诈骗团伙注册“哈尔滨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网络推送手机“新桥资本”APP,利用高额投资利润为诱饵进行虚假投资项目宣传,吸引投资人购买。在东莞张某洗钱案和珠海燕某中洗钱案中,诈骗团伙同样以虚假投资项目进行宣传,通过高收益率噱头诱导受害人投入资金。诈骗团伙将犯罪所得通过转账、取现、投资等方式进行清洗,掩饰、隐瞒诈骗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

(二)提供账户接受赃款并通过取现或转账方式转移诈骗资金

在梅州黄某乾洗钱案中,黄某乾在犯罪团伙成员的陪同下,在银行柜员机旁提供其名下银行卡和手机银行接受上线转入的赃款67036元(含金融诈骗赃款27036元),随后通过取现及转账方式帮助转移资金并从中获利2700元。在韶关肖某洗钱案和东莞张某洗钱案中,洗钱犯罪人员都有提供本人甚至他人名下银行账户、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帮助诈骗团伙收款、转账或取现行为。

(三)通过与正常收入相混合的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

在佛山蔡某华洗钱案中,蔡某华利用其自身经营的汽修厂对公银行账户接收保险诈骗资金后,随后将该笔款项转入其个人账户,并通过绑定的微信账号,用于个人微信转账、日常消费及信用卡还款,通过将诈骗所得与其经营收入相混合的方式,将诈骗所得转换为个人合法财产,掩饰、隐瞒保险诈骗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

(四)将犯罪所得取现后用于投资工程项目

在珠海燕某中洗钱案中,燕某中明知是集资诈骗所得,仍提供其名下的账户接收集资款,再陆续将集资款取现后用于与他人合伙联系工程项目的开销。

多方合力推动洗钱入罪

(一)侦查部门发挥的职能作用

一是一案双查同步打击。公安机关在侦办金融诈骗案件时同步审查洗钱行为,及时发现洗钱线索,确保上下游犯罪的同步打击。二是深挖扩线,积极梳理旧案存案中的洗钱犯罪线索并立案查办,开辟打击洗钱违法犯罪新局面。

(二)人民银行发挥的职能作用

一是发挥推动洗钱入罪的协同联动作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十一部委联合发布的《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工作部署,人民银行统筹协同各有关部门凝聚打击洗钱犯罪共识,提升洗钱入罪工作质效。二是发挥数据分析优势,提供情报支持。积极参与资金交易分析,厘清洗钱资金路径、主要洗钱方式,为案件侦办提供重要数据依据。三是积极配合协查,提升调查取证效率。协调各金融机构做好涉案人员银行账户的查控工作,调取涉案账户ATM取现、转账记录及凭证等,提高调查取证效率。

(三)司法部门发挥的职能作用

一是准确认定洗钱手段。在佛山蔡某华洗钱案中,透过资金往来表象,从日常经营收入中识别涉金融诈骗犯罪所得,深入认识行为本质,准确认定洗钱手段。二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珠海燕某中洗钱案中,及时查清资金去向,在认定洗钱犯罪的同时,又判处承担连带退赔责任,提高追缴犯罪所得的效率效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案例评析

金融诈骗案一般都披着“合法”的外衣,诱骗受害人上当,涉金融诈骗洗钱的犯罪人员经常以“不知是诈骗所得”为由否认“明知”的认定,进而否认洗钱罪。对上游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的认识,包括知道和应当知道,应结合其身份背景、认知能力,与上游犯罪嫌疑人的交往情况、了解程度,接收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判断。东莞张某涉集资诈骗洗钱案、珠海燕某中涉集资诈骗洗钱案中,洗钱犯罪人员均表示不知道收取和转移的资金是诈骗所得,但司法机关最终结合洗钱犯罪人员的认知能力,以及查证的主、客观证据,认定被告人应当知道其协助转移并提取的资金是集资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具有洗钱的主观故意,认定“明知”成立。

2023年银行案防典型案例剖析2

2023年的银行安全事故案例教训是:

案例:2023年某银行发生网络黑客攻击事件,导致数百万客户的个人身份信息和账户资金受到泄露及损失。

教训1:加强网络安全防护措施。银行应采取更加严格的网络安全措施,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数据加密等,以防止黑客攻击和数据泄露的可能性。

教训2:提升员工网络安全意识。银行应加强对员工的网络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他们对网络安全风险的认识和防范意识,减少人为疏忽和错误对网络安全的影响。

教训3:加强监测和响应能力。银行应建立完善的监测系统,能够及时发现网络攻击的迹象,并且具备快速有效的响应机制,以降低黑客攻击造成的损失。

教训4:加强合规与监管。银行应加强对合规及监管要求的理解和遵守,确保自身运营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并且定期进行安全审计和风险评估,避免安全漏洞和风险的存在。

教训5:加强合作与信息共享。银行应加强与安全行业的合作与信息共享,从其他金融机构以及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等处获取安全威胁情报,增强对潜在威胁的感知和应对能力。

通过这些教训的总结,银行可以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网络安全水平,加强对客户信息的保护,减少安全事件的发生和影响。

2023年银行案防典型案例剖析3

一、背景介绍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快速发展,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银行在与消费者之间的合作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权益纠纷。如何有效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成为各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亟待解决的问题。与此一些典型案例的曝光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和广泛关注。

二、案例分析

1. 案例一:某银行违规收取费用事件

近期,某银行因违规收取客户账户管理费用而引起公众的质疑。据相关媒体报道,该银行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向客户收取账户管理费用,并在合同条款中未予明确说明,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该事件一经曝光,立即在社交媒体上引起热烈讨论,消费者踊跃发表意见,要求银行给予合理解释并返还费用。

2. 案例二:信用卡违规套现事件

另一家银行因其信用卡业务中存在违规套现行为而备受关注。据媒体报道,该银行多次出现信用卡额度被恶意套现的情况,致使部分消费者信用卡账单迅速增加,严重影响了其正常消费和生活。消费者对此纷纷向银行投诉,要求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彻查并给予合理赔偿。

三、问题分析

上述典型案例凸显了银行在服务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一些银行收费项目不尽合理,存在未经消费者充分知情同意的情况,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部分银行在信用卡管理和风险控制方面亟待加强,遏制违规套现等行为的发生。

四、应对建议

为规范银行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 完善制度:银行应该建立健全的收费制度,并将各项费用透明化,告知客户并经过其同意后收取。对于不合理收费行为,应当及时对外公布并进行纠正。

2. 加强监管:有关监管部门应当加大对银行违规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有效遏制不良行为的发生,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 强化教育:银行及金融从业人员应加强服务意识和专业素养的培训,提高服务质量,避免因服务不当而损害消费者权益。

五、总结回顾

通过对2023年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的分析,我们深刻认识到银行在服务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和积极应对。只有在制度的完善、监管的加强、教育的落实等多方面共同努力下,才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个人观点

作为一名金融领域的从业者,我深感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银行应当把客户利益放在首位,真正做到为客户创造价值,提高服务质量。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客户的信任和支持,实现长期的健康发展。希望未来银行业能够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有更大的突破,让广大消费者感受到更好的金融服务。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深入分析了2023年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从违规收费和信用卡套现等方面揭示了银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希望这些案例能够成为警示,推动银行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有所改进和提升。六、大力推动数字化银行服务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数字化银行服务成为了未来银行业发展的趋势。数字化银行服务能够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体验,同时也能够加强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银行应当加大对数字化服务的投入,推动智能化、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消费者体验。

数字化银行服务可以通过智能化系统实时监测操作数据,及时发现异常操作并进行预警,从而有效防范风险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银行还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更好地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和行为,为其量身定制更加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消费者至上。

七、加强消费者教育和权益保护意识

在银行业的发展中,消费者教育和权益保护意识的加强也是至关重要的。银行可以通过举办消费者教育宣传活动、推出相关政策法规解读和权益保护手册等方式,提升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和能力。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确保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得到合理、公正的处理和解决。

加强消费者教育和权益保护意识,可以有效预防消费者在金融交易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和信息不对称情况,降低双方纠纷的发生。这将促进银行与消费者之间的诚信合作,推动整个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八、加强行业自律和审慎监管

银行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和审慎监管,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机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营行为。有关监管部门也应当加大对银行业的监管力度,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监管政策,制定更加严格的行业标准和规范,确保金融市场的有序健康运行。

通过加强行业自律和审慎监管,可以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这也将为消费者提供一个更加安全、便捷的金融环境,增强其信心和信任度。

九、结语

在当前金融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显得尤为重要。银行应当以消费者为中心,加强内部管理,并积极推动数字化服务,加强消费者教育和权益保护意识,加强行业自律和审慎监管,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金融市场环境。只有这样,才能实现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希望银行业能够引起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

2023年银行案防典型案例剖析4

2023年银行消费保护的典型案例可能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银行卡盗刷案例:消费者的银行卡被盗刷,造成经济损失。银行需要迅速协助消费者冻结账户、追查盗刷源头,并解决经济损失。

2. 不合理销售案例:银行员工在销售金融产品时,利用欺诈手段或者隐瞒信息,导致消费者购买了不符合需求的产品。银行需要对员工进行处罚,赔偿消费者的经济损失,并加强内部监管与培训,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 贷款纠纷案例:消费者与银行之间在贷款方面发生纠纷,比如利率计算错误、违约金额度不合理等问题。银行需要与消费者协商解决纠纷,并给予合理的赔偿和解决方案。

4. 数据泄露案例:银行的客户个人信息数据泄露,导致消费者的隐私权受到侵犯。银行需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修复漏洞、加强数据安全保护措施,并向受影响的客户提供相应的补偿和保护措施。

5. 投资争议案例:消费者在银行的投资产品中遭受损失,认为银行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或者误导。银行需要与消费者协商解决争议,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赔偿或补救措施。

以上仅为常见的消费者保护案例示例,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具体事件而异。在2023年,随着消费者权益意识的提高和法规的完善,银行对消费者保护的重视程度将会进一步加大。

2023年银行案防典型案例剖析5

以下是2023年的一些银行风险案例:

1. 信贷风险案例:某银行在2023年放松了贷款审批标准,大量发放高风险贷款给没有良好信用记录的客户。随着经济形势恶化,这些客户无法按时偿还贷款,导致银行贷款违约率飙升,造成巨额损失。

2. 利率风险案例:某银行在2023年将大量资金投入了长期利率较低的贷款,但随着市场利率上升,银行的贷款利率却无法随之调整。这导致银行的贷款利差萎缩,净利润减少,甚至可能出现亏损。

3. 操作风险案例:某银行在2023年发生了一起内部员工的欺诈行为。该员工通过篡改客户账户信息,进行非法转账活动,导致银行损失了大量资金。这种操作风险可能源于内部控制不严或员工监管不到位。

4. 市场风险案例:某银行在2023年大量投资了某个行业的股票,但该行业在后期遭遇了重大变故,股价暴跌。由于银行没有进行充分的风险管理和多元化投资,造成银行资产负债表受损,经营风险增加。

5. 法律和合规风险案例:某银行在2023年因未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而遭受罚款和诉讼。可能是由于未能合规地进行反洗钱审核,或者未按要求披露财务信息等。这些法律和合规风险可能导致银行声誉受损,经济损失加剧。

请注意,以上案例仅为虚构情景,旨在说明可能存在的银行风险。实际情况可能因各种因素而有所不同。

2023年银行案防典型案例剖析6

 近年来,不法分子借助电信、网络、短信等实施诈骗犯罪,作案手法不断翻新,案件呈高发态势,对金融消费者的资金安全造成极大威胁。为提升金融消费者教育宣传工作质效,帮助广大金融消费者提高金融安全意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哈尔滨银行整理发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旨在通过真实的案例提示广大金融消费者时刻提防各种诈骗陷阱,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全面筑牢金融防线,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1:主动监测可疑交易,帮助客户避免资金损失。

  为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快速上升势头,守护消费者资金安全,哈尔滨银行加强科技支撑、强化预警防范,上线中国银联风险监控系统,对异常交易进行监测预警,有效防范客户资金风险,荣获中国银联“2021-2023年度风控产品优秀应用奖”。近期,哈尔滨银行通过中国银联风险监控系统监测到一笔可疑交易,客户张先生通过个人电脑进行境外自助消费98元,该笔交易行为与客户常规操作不符,触发预警。哈尔滨银行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客户取得联系,经沟通,客户回忆近期点击过一个关于保险方面的不明短信链接,确认该笔交易非本人操作,存在盗刷卡风险,工作人员立即指导客户紧急挂失,成功保护客户剩余资金近10万元。同时,提示客户保护好个人信息,尽快办理更换密码、挂失补卡等业务,必要时可采取报警处理。

  典型案例2:高效识别可疑账户,警银联动成功堵截“爱心资金”。

  2022年3月下旬,客户张先生来到哈尔滨银行香坊支行某营业网点咨询办理手机银行转账业务,在指导客户操作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转账画面提示“账号类型涉嫌违法”,工作人员立即提示客户,客户表示这是一个“慈善机构”,自己大病初愈,为感谢社会,献上一份爱心,在网上查找到该慈善账户。工作人员察觉到该账户可能涉嫌电信诈骗,立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显示并无此基金会,工作人员将查询结果告知客户,并耐心劝阻客户,同时报警处理。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六顺街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派两名民警赶往银行营业网点核实情况,经民警与银行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解,客户意识到这是一起诈骗行为,立即停止转账,成功堵截客户资金10万元。

  典型案例3:揭秘冒充公安机关诈骗套路,守护客户资金安全。

  2023年9月中旬,张女士来到哈尔滨银行牡丹江分行某营业网点要求取出大额现金,工作人员提示其大额取款需提前预约,并询问其取现用途,张女士听后神色异常,支支吾吾不肯说明情况。经工作人员耐心询问,张女士才小心地告诉工作人员,近日她频繁接到“公安局”工作人员电话,称她的身份证被冒用,在某银行开立银行卡并涉嫌洗钱,银行卡存在支付风险。“公安局”工作人员通过发送在公安局工作的视频以及工作证来证明事情的真实性,取得了张女士的信任,以需要核实登记个人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为由,让张女士将个人信息、银行卡卡号及支付密码告诉他,并要求张女士将所有资金存入指定银行卡。工作人员意识到张女士已遭到电信诈骗,立即劝阻并报警,在警方的协助下,成功拦截了这起电信诈骗案件,保障了张女士的资金安全。同时,工作人员结合典型案例,向张女士讲解了网络诈骗的特点和危害,张女士表示“以后一定提高警惕,若再遇到此类情况,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典型案例4:警惕诈骗手法翻新,提示客户提高防范意识。

  2022年末,客户张先生来到哈尔滨银行天津分行某营业网点,要求将自己名下5万元的定期存单提前支取,转给他人账户。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注意到存单是3年期,还有一个多月就到期,于是告知客户提前支取将会损失定期利息,但张先生表示家里有急事需要用钱,儿子在外地读大学,昨天晚上收到一条短信,说儿子在酒吧与人发生争执,把人打伤,自己的手机在斗殴中丢失,借用同学手机和家里联系,现急需用钱解决问题,让张先生把钱汇到同学账户。起初张先生怀疑过事情的真实性,但给孩子打电话确实关机,因心急就赶来银行转账。工作人员当时意识到此情况类似电信诈骗案件,帮助张先生分析事情的可疑之处,同时立即上报主管行长,经分、支行研判,启动应急预案并报警。最后在公安机关的帮助下,张先生与儿子取得联系,得知儿子并未与人发生斗殴,手机因不小心摔坏了拿去维修故关机,此时张先生得知被骗,立即停止转账,避免损失。

  典型案例5:解析刷单返利诈骗陷阱,提示客户切勿贪图小便宜。

  2023年6月下旬,唐女士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来到哈尔滨银行成都分行某营业网点,称有一笔9000元的紧急款项只能使用手机银行转出,否则将成为“失信人员”,因此申请开立手机银行。工作人员在询问具体转账用途时,对方回答含糊不清,于是工作人员告知客户开立手机银行需进行真实用途核实,客户才说明了其参与网上拉人关注商铺公众号刷单返利活动。工作人员意识到对方可能参与网上虚假刷单业务,此笔汇款很有可能为先行垫付的刷单资金,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在此期间,客户一直用手机与他人发消息保持联系,表现非常急迫且情绪愈加激动,发现不能成功转账后便自行离开营业网点。后续工作人员了解到民警已联系唐女士,向她讲述了“刷单返利”诈骗形式和危害,唐女士已意识自己已落入诈骗陷阱,对哈尔滨银行发现客户被骗,成功拦截被骗资金表示感谢。

  典型案例6:严格落实反洗钱要求,警银协作抓获电信诈骗团伙。

  2023年10月中旬,哈尔滨银行佳木斯分行某营业网点接到两通大额取款预约电话,分别预约取款50万元和30万元,工作人员在接听电话时询问了客户几个问题,两位客户回答雷同,立即引起了工作人员的警觉。电话挂断后,工作人员排查发现两个账户中并没有余额,可能涉及大额资金快进快出,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提供可疑线索。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展开调查,并于次日早上八点半,派出四名民警以便衣形式潜伏在银行营业大厅,随时准备抓捕。下午一点左右,可疑人员来到营业网点办理取款业务,民警对其跟踪并将团伙三人一起抓获。该地派出所对哈尔滨银行佳木斯分行为其提供办案线索表示感谢。警方表示,此次案件的成功侦破,得益于哈尔滨银行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落实反欺诈、反洗钱工作要求,及时发现通过现金交易的可疑线索并报警,实现警银信息互补、通力协作、联合作战。

  典型案例7:依托智能风控平台,成功打击非法买卖银行账户团伙。

  2023年3月上旬,哈尔滨银行伊春分行工作人员通过哈尔滨银行统一智能风控平台,发现近10天内所辖铁力支行触发“夜间账户风险监测”模型和“公安冻结信息”模型的异常账户11户,其中肇东籍客户7户,伊春分行立即要求铁力支行开展核查工作。在核查过程中发现账户均为本人办理,账户非工资代发使用,但使用情况相似度极高,交易多发生在夜间,遂采取可疑账户管控、辖内风险提示、上报属地公安机关等系列措施。属地公安机关经侦查,反馈存在团体作案非法买卖银行账户情况,具体情况需进一步调查。同时,属地公安机关赞扬哈尔滨银行伊春分行详细分析客户交易特征、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可疑交易线索的主动出击行为,并于3月24日赠送哈尔滨银行伊春铁力支行锦旗以示鼓励。

  据介绍,哈尔滨银行已成立反诈联席工作组,制定反诈管理机制,从防范金融风险的角度有序推进电信网络诈骗“资金链”治理工作,反诈成效显著,荣获黑龙江省“2022年度反诈工作先进单位”。持续加大金融知识宣教力度,探索创新金融知识宣教新形势、新方法、新渠道,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评为2023年银行保险机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下一步,哈尔滨银行将继续加大反诈防骗宣传力度,持续优化风险监测模型,高度重视交易风险防范,从技术层面夯实风险管理基础,织密风险防控网,坚决守护好广大金融消费者的“钱袋子”,努力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2023年银行案防典型案例剖析7

上半年,在整体经济复苏、消费回暖的背景下,有不法分子抓住部分居民急需周转资金的心理,以信用卡代办、提额、降息、套现为诱饵,骗取资金。此外,近年来引起行业广泛关注的贷款中介灰产、反催收“联盟”等,借助不同的名目卷土重来,需引起消费者高度警惕。“银数观卡”对2023年初至今与信用卡相关的风险案例进行了梳理,具体包括信用卡代办及提额骗局、盗取积分、APP代还、POS机及二维码套现等,为从业人员提供参考,也为社会公众敲响警钟。

信用卡代办骗局

年初以来,市场上办理信用卡“黑中介”有所抬头,他们打着有渠道、和银行合作的噱头,将消费者引入陷阱。这一现象的发生主要由于部分人群存在急需申卡、下卡的心理,容易受到“快速下卡”、“提高额度”等说辞的诱惑。一方面反映出信用卡申办依旧存在较大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假冒工作人员、平台客服等手段对于申请者来说较难分辨。

案例聚焦

2月16日,受害人陈先生来到湖南攸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报案称,其被诈骗7万余元。经了解,2月12日,陈先生接到一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某银行办理信用卡“客服”,可为其“代办信用卡”。当时陈先生恰巧急需一笔钱用于资金流转。为骗取陈先生信任,“客服”将陈先生的个人身份信息及信用卡申请额度通过手机短信发送给陈先生。

“客服”告知陈先生缴纳完“质押金”后便可在贷款平台上进行提现,于是,陈先生按照“客服”的要求向其提供的指定账户转账2万余元作为“质押金”。转账后,仍然无法提现。“客服”解释,是因为陈先生在提现时账号填写有误导致“质押金”被冻结,现需缴纳5万元的解冻金才能继续提现。陈先生没想那么多,继续向该账户转账了5万元。结果还是显示无法提现,这时,陈先生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来源:北京商报)

信用卡提额骗局

与信用卡代办的“套路”类似,不法分子抓住部分人群急需周转资金的“痛点”,自称“客服”或银行工作人员,以多种形式骗取受害者资金,常见的手段包括所谓“担保账户”、不明网站链接、暗中绑定APP等。回顾同类型案例,可以发现提供验证码为绝大多数受害者最终资金受损的关键,广大消费者应提高警惕,不向任何可疑人士提供验证码。

案例聚焦

2023年2月,李女士无意中被拉进一个可以提高信用卡额度的微信群,群内一企业公众号称自己“专业提升信用卡额度”。李女士信以为真,便添加了对方好友,对方告知李女士如果要提升信用卡额度,需要另一张银行卡作为“还款担保账户”,而且这张“担保”卡里必须有5000-10000元的资金。

随后,对方询问了李女士常用的银行卡卡号,并以“验证该卡资金情况”为由向李女士索要了手机验证码。李女士把验证码报过去之后,仅过了片刻就收到银行发的扣款信息,这张所谓担保银行卡里的钱,已被转走近万元。联系对方却再不说话,微信群也早已解散,李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来源:酒泉市公安局反虚假信息诈骗中心)

5月27日,荣昌区公安局接到辖区群众刘先生报警称自己的信用卡被盗刷。据刘先生叙述,2022年11月他与妻子偶然通过朋友认识了吴某,吴某自称能帮忙提高信用卡额度。整个过程由吴某操作,三次提额都顺利完成,刘先生夫妇不疑有他。直到今年5月,刘先生发现自己名下的多张信用卡出现逾期未还款记录,这才意识到银行卡被盗刷,遂赶紧报警求助。

5月28日,民警依法传唤吴某,并对其进行讯问。据吴某交代,他以“帮忙”为幌子,在为刘先生提升信用卡额度时,暗中绑定了自己手机上一款可以提现信用卡的APP,每次操作时他都会比约定的金额多刷出一些,而多出的金额则通过APP神不知鬼不觉地到了吴某手中,共计40余万元。

(来源:平安荣昌)

盗取信用卡积分

除代办、提额外,还有部分不法分子更进一步,通过冒充银行信用卡工作人员,以办理业务为名,盗取消费者信用卡积分兑换奖品,并从中非法获利。警方对此提醒,平时应多关注手机、宽带、信用卡等容易产生积分的虚拟账户财产安全,不要让此类财产沉睡在账户里,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

案例聚焦

5月3日下午,正在为钱发愁的的赵先生接到了一个自称是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的来电,想到自己正好没有资金周转,于是便毫不犹豫答应对方。当日16时许,二人见面之后,对方以查看赵先生是否有办卡资质为由,拿着赵先生的手机开始操作,赵先生因当日中午大量饮酒,迷糊中赵先生看见对方用赵先生的手机下载了一些软件,还让赵先生进行多次指纹、人脸识别,大约一个小时后,男子告诉赵先生已经帮他办理完毕。

5月4日晚上,赵先生翻看手机时,突然发现手机上显示他的信用卡积分购买了一张星巴克的咖啡兑换券,想起来前一天办理的信用卡的事情,赵先生才觉得有点儿不对劲儿,便拿起手机开始查看,随即发现自己几张信用卡里面存的80余万积分全部都被消费掉了。赵先生这才怀疑自己被骗了。

(来源:湖北日报网)

APP代还灰产

信用卡由于其产品特性,部分最长可以享受50多天的免息期,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但有些人恰恰利用了这一点,以虚假交易的方式为持卡人提供非法套现、代还服务,不仅增加了持卡人的刷卡成本和资金风险,还可能会因信用卡用于洗钱等犯罪活动而导致持卡人承担法律风险。

案例聚焦

2022年3月以来,一个以罗某、李某为首的技术团队,注册成立重庆某轩传媒有限公司,合伙开发、营运了“闪电生活”、“soso商城”、“优品生活”等十余款APP。

客户通过在APP内创建订单,依靠虚假商品交易将资金从信用卡刷出后,再返还至指定的信用卡或储蓄卡,完成客户信用卡套现或信用卡账单展期需求。该操作模式使用网络支付接口,以虚构交易的非法方式向指定付款方支付货币资金,涉嫌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4月24日,南岸警方集合百余名警力,分赴杭州、安顺等地,同步对涉案技术团队、项目方及上游四方支付公司进行收网,一举抓获嫌疑人20名,查明涉案资金60亿元。

(来源:人民网)

POS机及二维码套现

POS机套现现象早已存在,但近年来伴随着网络销售渠道的发展,逐步衍生为一条“黑色”产业链。虽然监管已明令禁止POS机套现行为,但网销POS机的现象依旧没有消失。在社交平台上,有不少中介仍在发帖宣称免费提供POS机刷卡消费提现服务,并打出“低费率”等口号吸引持卡人的注意。

在POS机费率上升后,利用二维码套现成为了新的替代手段,而在低成本的背后,持卡人可能会付出更大的代价。

银行近年来纷纷推出二维码产品并且进行推广,以低费率为亮点吸引用户办理,逐渐具备了一定规模。除了被用于经营性收款外,银行的二维码因为费率较低,有着明显的优势,被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成为了套现的工具之一,有的用户甚至使用办理的零费率二维码,实现了零成本套现。

案例聚焦

5月4日,双鸭山市公安局宝清县局经侦大队接到人民银行移交线索,宝清县居民姜某银行资金流水异常,接到线索后,经侦大队立即对此线索开展侦查工作。经工作发现,犯罪嫌疑人姜某同时持有大量他人信用卡,并通过利用多部POS机,以虚构交易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支付现金从中赚取手续费。

经查,自2021年以来,姜某先后在数家第三方支付平台申请办理了15台POS机,将自己及他人的信用卡绑定这些POS机,帮助他人刷卡套现“养卡”,累计进行非法交易万余笔,涉及金额3500余万元,姜某从中非法获利数十万元。

(来源:北京商报)

“反催收联盟”

今年以来,在消费复苏的背景下,曾一度收敛的“反催收联盟”卷土重来。与上一轮借助社交媒体广告渠道,明目张胆进行推广不同,此轮反催收机构转战手机应用商城的APP渠道,获客推广更加隐蔽。

对于消费者而言,在免息、分期等诱惑背后,“反催收联盟”的套路与风险主要集中在中介费用、法律风险和个人隐私泄露三个方面。

据《第一财经》调查,目前中介费用普遍在5至8个点不等,支付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先付订金、再按月分期结款等。如果中介费支付逾期,还可能有高额的额外费用。

对消费者而言,最重要的风险仍在于法律层面。从去年开始,不少平台通过帮客户制作“重病”、“残疾”等相关虚假材料,以此与银行沟通免息分期。事实上,这背后潜藏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且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六十七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实施的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代理人知道代理事项违法或被代理人知道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这也意味着,反催收代理机构进行相关虚假证明材料制作,消费者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有行业人士指出,客户透露的大量个人信息也是风险点之一。在催收过程中需要提供大量个人信息,甚至包括银行卡账号、查询密码等,并需要阶段性寄送电话卡或设置手机呼叫转移。有机构会在结束“反催收服务”后将相关信息在市场上出售,获取二次收益。

贷款中介灰产

今年3月,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强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增强自主获客意识,严禁主动向贷款中介机构让渡“金融服务”,避免出现贷款中介机构掌控市场主动权、合作业务推高融资成本、风险跨行业传导加剧等问题。其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经营用途贷款“三查”管理,加强贷后资金流向监测和用途真实性管理,关注经营用途贷款发放前后借款人提前偿还住房按揭贷款的情形。

所谓的“转贷降息”除了需要承担各种名目的高额费用之外,在办理经营贷的过程中,“中介”宣称可以提供办理各项证件、材料的服务,“帮助”消费者申请贷款,其实是通过伪造流水、包装空壳公司等手段获得申请经营贷资格,此行为涉嫌骗取银行贷款,消费者甚至可能会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据《北京商报》报道,今年,有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将经营贷款用于清偿房贷,被银行诉至法院,判决结果为银行胜诉,借款人需清偿借款本金180万元及罚息。

此外,“转贷降息”还隐藏着资金链断裂、侵害信息安全等风险。由于经营贷的期限较短,且本金大多需一次性偿还,借款人若无稳定的资金来源,贷款到期后不能及时偿还本金,可能产生资金链断裂风险。而部分中介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后,为谋取非法利益可能会泄露、出售相关信息,侵害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2023年银行案防典型案例剖析8

根据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安排,金融监管部门发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指导下,海南银行业保险业积极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风险等知识,引导消费者了解相关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助力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效果和社会效应。现将海南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发布如下:

一、特事特办,解决客户住院急需用钱

(一)报送机构: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

(二)入选关键词:特事特办,提前支取资金

(三)案例介绍:

2022年8月上午,客户家属任先生前来中行保亭支行要求代办提前结清其父亲名下的某产品。因按合同约定该类产品不提供提前支取服务,对于合同的约定及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定,客户家属表示理解,但其父亲由于脑出血处于昏迷状态,正在三亚某医院ICU病房救治,急需此笔资金支付医疗费,希望银行能给予帮助。由于业务超出网点能解决的范围,中行保亭支行在做好客户安抚工作的同时,及时将情况向省行业务管理部门汇报,并同步开展前往客户居住小区物业走访、与医院沟通了解病人情况等调查工作。省行收到网点的诉求后,第一时间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积极寻找总行支持,在总行-省行-支行的紧密沟通协调下,考虑到客户家属的特殊情况,决定给予特事特办,在客户材料准备齐全,确保产品安全性和流动性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及时为客户办理提前结清手续,并实时监控储户资金流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于支付医疗费用。

(四)案例点评:

情理权衡之下,银行考虑病人家属的心情和需求,经过网点、省行、总行多方努力,研究采取了一系列的风险防控措施,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解决了客户的难题,客户得到及时救治。

二、警银协同 守护好消费者的“钱袋子”

(一)报送机构: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

(二)入选关键词:及时管控

(三)案例介绍:

2023年4月20日14:15,戴某至海南建行某支行办理4万元现金取款业务,并要求调高非柜面业务限额。银行柜面人员进行取款操作时,系统弹屏提示“此客户名下账户处在非柜面止付限额回访清单限额清单,请审慎为客户办理业务”。银行柜面人员与戴某沟通核实后,给戴某办理支取手续。而此时正在后台的营运主管隐隐约约听到戴某“刚刚转进来,帮忙交给亲戚”的言语,顿时对该笔业务打了一个问号,于是立即阻止柜员对外付出现金,并前往柜台进一步核实。经查看客户交易流水,发现该账户14:00转入资金44330元,随后在ATM机分取款两笔2000元,合计4000元。营运主管询问戴某,戴某回答是亲戚转给其儿子的款项,让她帮忙支取。丰富的柜面服务经验,让营运主管觉得该笔业务存在诸多疑点,便提醒柜面人员先安抚戴某,并暗示保安、大堂经理协助拦住戴某离开银行大厅。戴某表示对方电话一直占线无法联系,且自己要返回单位上班。营运主管趁机与戴某建议,先冲正刚刚支取的这笔款项,等取得与汇款人视频确认后再支取,戴某同意后,柜员对该笔业务进行了冲正处理。14:48时对该账户设置了“只收不付”处理并备注“疑似涉诈资金转入,管控后待查”。15:40时电话告知戴某账户管控情况。后续,为了防止受害人被骗更多的资金,营运主管多次用不同的电话联系汇款人,通话状态均为占线,最后,营运主管发短信提醒汇款人方便时回电联系。

次日(4月21日),再次查询戴某账户,发现该账户于4月20日18:28已被公安机关司法单向冻结。营运主管分别与属地派出所及冻结刑警大队联系并告知嫌疑人线索,当日下午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刑警大队民警前往网点调查取证。4月22日刑警根据营运主管提供的线索找到了嫌疑人戴某并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成功拦截受害人资金4.43万元被诈骗分子支取,刑警通过微信向营运主管表示感谢。

(四)案例点评:

银行机构一线员工应在业务办理各环节提高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意识,银行机构应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各种防范电信诈骗案例,掌握各类诈骗手法的实施方式、防骗措施,不断提高识诈反诈意识,遇客户疑似或确认遭遇电信诈骗情形,开展联合劝阻,必要时寻求警方力量,全力保障消费者账户资金安全。要深化警银协作机制,全力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三、紧急止付,避免25万元电信诈骗损失

(一)报送机构:平安银行海口分行

(二)入选关键词:电信诈骗、紧急止付

(三)案例介绍:

许某2022年10月28日16时至平安银行琼海支行办理大额取现业务,经办柜员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向其核实资金来源及取款用途,许某自称为朋友借款转入,柜员进一步核实交易对手姓名时,许某表现神情紧张,回答问题吞吞吐吐,引起了柜员的高度警觉。经调阅账户流水,发现其账户交易异常且无法提供合理依据,同时网点内控合规主任联系资金转入行请求协助联系交易对手核实交易背景。业务核实期间,许某声称上洗手间后便离开网点。约半小时后资金转入行工作人员回电,确为被骗资金入账,网点立即对该账户进行“不收不付”管控,并加注“已核实资金来源为涉案资金,请加强审核”。同时,把该线索上报海口分行进行辖内网点提示。

10月29日11时,海口分行营业部柜员接到受害人高某来电,声称被诈骗25万元,资金转入到平安银行许某个人账户,要求银行对诈骗账户紧急止付,柜员了解到该名受害人诈骗详情与分行提示线索一致后,耐心安抚并建议客户报警处理,争取尽快将被骗资金原路返回。13时左右,许某到平安海口分行营业部取现,经办柜员发现账户状态为“不收不付”管控,进一步调阅账户交易流水分析,其账户的资金来源、入账时间与受害人高某、分行提示的线索高度吻合,马上报告网点内控,内控主任指示立即报警。期间,许某越发紧张,一直催促柜员快点办理,柜员声称后台已在审核为由以便拖延许某。于此同时,值班柜员协同保安在门口戒备,随后民警将许某带走。10月31日,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公安局对该账户进行司法冻结。

(四)案例点评

银行工作人员应当深刻认识协防电信诈骗犯罪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电信诈骗识别能力和防范技巧。

四、及时劝阻,守护消费者账户安全

(一)报送机构:中国光大银行海口分行

(二)入选关键词:及时劝阻电信诈骗

(三)案例介绍:

2023年7月25日16时,许女士急匆匆来到光大银行某支行,要求大堂经理为其修改手机银行登陆密码进行大额转账。大堂经理见客户神色慌张,判断该客户很可能遭遇电信诈骗,便询问其转账用途以及交易对手。

客户解释今天接到一通自称是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工作人员电话,该工作人员称许女士征信存在异常,已上信用记录黑名单,需配合人民银行将名下所有资金全部转出至征信中心账户保管,待征信问题解决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将资金返回许女士原账户。该人员还让许女士下载视频软件,通过视频聊天引导其修改手机银行登陆密码,因客户不熟悉操作所以并未修改成功。

这一解释证实了大堂经理的猜测,大堂经理将此情况上报至柜台经理,并告知许女士不要向对方转账,但许女士还是不放心,大堂经理和柜台人员向客户解释这是诈骗分子的常用手段,并分析客户的情况、稳定其情绪,也讲解了其他电信诈骗案例。许女士这时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同时柜台查到客户账户资金还在,提醒客户修改银行卡密码,推荐客户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并告知客户不得轻易向陌生人转账,有问题可以随时求助银行及报警。在银行劝阻下挽回客户资金损失八万元。

(四)案例点评:

消费者在接听涉及账户资金的电话时,应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陌生人,同时要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了解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守护好自己的账户资金安全。

五、优化为老服务,增强老年人金融服务获得感

(一)报送机构:民生银行三亚分行

(二)入选关键词:特殊人群关爱救助

(三)案例介绍:

2023年8月25日,民生银行三亚凤凰路支行收到一位老年客户电话的业务办理需求,该客户名下贵宾卡过期,因长期个人居住,身体中风行动不便,难以独自前往网点更新卡片。

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民生银行三亚凤凰路支行厅堂主管核实情况无误后便着手办理该业务的手续,但由于该客户年龄较大且身体中风行动不便,不能到现场办理。支行与分行业务条线部门沟通协调,在明确该笔业务手续流程后,携带设备上门为客户更新证件,连接远程银行发起换卡业务。领取卡片时,为该客户开启绿色通道,开车到客户家中,把客户接到网点为其办理业务。

(四)案例点评:

特殊群体需要的金融服务往往也有其特殊性,为特殊群体客户办理业务采用特殊的业务处置流程,让支行营业网点跨越了空间局限,突破了三尺柜台的禁锢,延伸了柜台服务的触角。

六、用心用情为特殊人群提供社保卡上门服务

(一)报送机构:海南农信临高农村商业银行

(二)入选关键词:社保卡上门服务、特殊人群

(三)案例介绍:

2023年9月1日,临高农商银行马袅支行工作人员上门进村为群众办理二代社保卡换三代社保卡业务。现场,一位老年人对工作人员说其腿脚不方便,家里的孩子也都外出务工,还有一个痴呆的老伴在家里需要照顾,两人无法到镇上网点办理社保卡换卡业务。了解到上述情况后,马袅支行工作人员当场为老人办理了社保卡换卡业务。随后,工作人员前往几公里外的老人家中,顺利为其老伴也更换了三代社保卡。

(四)案例点评:

作为社保卡经办机构,推出社保线上线下便民服务举措,有利于提高适老化金融服务水平,助力老年群体畅享金融服务,彰显社会责任。

七、主动介入,打击“黄牛”,避免客户权益遭受损害

(一)报送机构:大家财险海南分公司

(二)入选关键词:车险理赔、人伤黄牛诈骗

(三)案例介绍:

2023年6月11日,叶某驾驶标的车沿海南省屯昌县国道路段与英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英某某、林某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交警处理标的车主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大家财险海南分公司多次致电伤者家属进行慰问并了解病情,在沟通过程中发现有“黄牛”介入,伤者相信通过“黄牛”能拿到更多理赔金,同时人伤材料也已被“黄牛”拿走。

了解到此紧急情况,理赔人员立刻驱车120公里前往伤者家中,向伤者讲述2022年一起因“黄牛”介入,被保险人不仅损失“中介费”,也没能获得更多理赔金的真实案例。最终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反复劝说,伤者家属同意三个月后待脸部疤痕稳定后进行内部自评残和调解,成功保护了客户的权益不受侵害。

(四)案例点评: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会指导理赔工作。切莫相信“黄牛”,以免让自己承受人身损伤的同时,损失应有的经济补偿。不要乱签协议,尤其是与个人的协议,通常不够正规,一旦医疗资料、个人资料外泄或掌握在“黄牛”手中,可能会给消费者带来难以想象的后患。

八、积极理赔,保障消费者代位求偿权

(一)报送机构:亚太财险海南分公司

(二)入选关键词:保障消费者代位求偿权

(三)案例介绍:

2023年2月24日下午,吴先生驾驶一辆小型轿车(交强险在B保险公司承保,商业险在亚太财险承保),行驶到三亚市天涯区金鸡岭路段时,发生与另一辆越野车(交强险在C保险公司承保)和一辆货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交警判定货车在事故中无责任,小轿车和越野车负同等责任。货车无损失,小轿车和越野车有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两辆小车适用交强险互碰自赔规则,各自交强险公司赔付各自标的车辆,但B保险公司认为该事故为三方事故,不适用交强险互碰自赔规则,应由越野车的C保险公司的交强险赔付,C保险公司认为虽然是三车事故,但货车没有损失,同样可以适用互碰自赔,应当由B保险公司的交强险赔付。最终承保交强险的B和C保险公司都不愿意赔付,导致小轿车无法定损修车,在此情况下,亚太财险通过商业车险先行将赔款赔付给吴先生,后续再向B公司或C公司追偿。

(四)案例点评:

在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无法从责任方取得索赔时,可向保险公司提起代位求偿申请,保险公司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充分保障消费者的代位求偿权。

九、警企联动打击恶意代理退保,协助消费者依法维权

(一)报送机构:平安人寿海南分公司

(二)入选关键词:海南首宗保险“代理退保”刑事案件立案

(三)案例介绍:

2023年6月25日,客户A先生亲访保险公司客服门店进行投诉,称有保险公司 “客服人员”上门协助其办理退保,需要收取5千元“手续费”,A先生认为收取的手续费过高,要求公司减少手续费。柜员及时将此情况上报公司投诉部门,投诉经办人员意识到A先生应是遭到第三方代理退保团伙的恶意诈骗,第一时间联系A先生了解情况。经核实,“客服人员”身份不属实,A先生已支付的费用实为所谓的“代理费”,对此结果A先生难以接受,表示自己是工地工人,所交保费均为辛苦劳作所得,恳请公司协助其追回损失。

投诉经办人员协助A先生以受害者身份报警,并通过法律手段追回全部损失。2023年7月3日,代理退保犯罪嫌疑人在与A先生面见时,警察迅速抵达案发现场,现场抓获代理退保嫌疑人1名。此案已提交至检察院,等待进一步审理。A先生向公司提出申请回退前期退保业务的需求,表示将持续交费,后续还将补充符合个人需求的保险产品。

(四)案例点评:

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消费者如遇代理退保侵害,可及时向保险公司、监管或警方举报。

十、26次申请理赔,170万解燃眉之急

(一)报送机构:富德生命人寿海南分公司

(二)入选关键词:“百万医疗”多次赔付

(三)案例介绍:

2021年7月,陈先生感到头疼难忍,且额头突现肿物,便在当地医院做了微创切除术。9月,额头再次出现增生肿物,于是前往上级医院检查,最终被确诊为“多发性骨髓瘤”。陈先生想起在富德生命人寿曾投保了疾病保险,于是让家人联系了代理人,在得知客户病情的严重程度后,理赔人员第一时间主动联系其家属,并积极协助收集理赔申请所需资料。

从2021年9至2023年7月近2年的时间里,陈先生由于病情频发,先后26次前往医院进行疾病治疗,也先后26次向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共计赔付了170.13万元用于客户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疾病,真正解决了客户的急难愁盼问题,让陈先生能够得以专心治病和恢复。对此,陈先生及其家属对保险公司良好的持续服务和及时的理赔表达了深深的谢意。

(四)案例点评:

“保险姓保”是保险业发展的“初心”,是行业安身立命之本。

2023年银行案防典型案例剖析9

案例

一雷某、李某洗钱案

准确认定以隐匿资金流转痕迹为目的的多种洗钱手段,行刑双罚共促洗钱犯罪惩治和预防

基本案情

被告人雷某、李某,均系杭州瑞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某公司)员工。

一上游犯罪

2013年至2018年6月,朱某(另案处理)为杭州腾某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某公司)实际控制人,未经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通过口口相传、参展推广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ACH外汇交易平台,以腾某公司名义向1899名集资参与人非法集资14.49亿余元。截至案发,造成1279名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8.46亿余元。2020年3月31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集资诈骗罪对朱某提起公诉。2020年12月2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朱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朱某提出上诉。

二洗钱犯罪

2016年年底,朱某出资成立瑞某公司,聘用雷某、李某为该公司员工,并让李某挂名担任法定代表人,为其他公司提供商业背景调查服务。2017年2月至2018年1月,雷某、李某除从事瑞某公司自身业务外,应朱某要求,明知腾某公司以外汇理财业务为名进行非法集资,仍向朱某提供多张本人银行卡,接收朱某实际控制的多个账户转入的非法集资款。之后雷某、李某配合腾某公司财务人员罗某(另案处理)等人,通过银行大额取现、大额转账、同柜存取等方式将上述非法集资款转移给朱某。其中,雷某转移资金共计6362万余元,李某转移资金共计3281万余元。

2019年11月19日,拱墅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雷某、李某犯洗钱罪,分别判处雷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6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宣判后,雷某提出上诉,李某未上诉。2020年6月1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

二陈某枝洗钱案

准确认定利用虚拟货币洗钱新手段,上游犯罪查证属实未判决的,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

基本案情

被告人陈某枝,无业,系陈某波(另案处理)前妻。

一上游犯罪

2015年8月至2018年10月间,陈某波注册成立意某金融信息服务公司,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公司名义向社会公开宣传定期固定收益理财产品,自行决定涨跌幅,资金主要用于兑付本息和个人挥霍,后期拒绝兑付;开设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发行虚拟币,通过虚假宣传诱骗客户在该平台充值、交易,虚构平台交易数据,并通过限制大额提现提币、谎称黑客盗币等方式掩盖资金缺口,拖延甚至拒绝投资者提现。2018年11月3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对陈某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立案侦查,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陈某波潜逃境外。

二洗钱犯罪

2018年年中,陈某波将非法集资款中的300万元转账至陈某枝个人银行账户。2018年8月,为转移财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陈某枝、陈某波二人离婚。2018年10月底至11月底,陈某枝明知陈某波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公安机关调查、立案侦查并逃往境外,仍将上述300万元转至陈某波个人银行账户,供陈某波在境外使用。另外,陈某枝按照陈某波指示,将陈某波用非法集资款购买的车辆以90余万元的低价出售,随后在陈某波组建的微信群中联系比特币“矿工”,将卖车钱款全部转账给“矿工”换取比特币密钥,并将密钥发送给陈某波,供其在境外兑换使用。陈某波目前仍未到案。

2019年12月23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陈某枝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陈某枝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通过对这些案例的研究和分析,可以总结出防范类似案件的经验教训和措施,提供给银行业界和执法机关参考,以便加强对银行犯罪的防范和打击,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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