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材料是指对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违法违纪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和分析的材料。这些案例可以涉及贪污腐败、违规用权、失职渎职等方面的问题。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材料优质范文精选汇编,欢迎大家阅读!
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材料优质范文精选汇编1
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以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努力提高各级党员干部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个人在学习《20__年以来的全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材料汇编》后,也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思考这些典型案件,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浅谈学习和认识。
一、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对于一个党的领导干部来说,放松思想改造,丧失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汇编材料上的种种案例警示我们,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必然失去正确的发展方向,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态度,必然栽跟头。
一个民族需要一种精神力量,一个人需要有一点崇高的理想和追求,反之就难免会被各种诱惑所俘虏。当前,我们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的时代,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领导干部的知识水平、理论修养和领导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面对社会的深刻变化,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把学习作为自己终身的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忠实地践行三个代表。
二、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也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随着权力和地位越来越高,周围的赞扬和吹捧越来越多,个别领导逐渐地不清醒了,把廉洁自律的要求和接受监督的要求置于脑后,逐渐开始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最终从一个党的领导干部蜕化变质为人民的罪人。古人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面对各种诱惑,最大的敌人是自己,要经得住考验,迈得过关口。
身为领导干部,应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自己不论在工作上取得多大的成绩,都应首先归功于党,归功于组织,任何人离开了党的组织,离开了领导集体,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支持,终将一事无成。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的大小与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是密切相联的。无论在什么岗位上掌权、用权,都要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办人民群众所需,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无私无畏地同一切损害群众权益的现象作斗争,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
三、要带头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我们党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民谋利益,能不能正确对待名、权、位,是对领导干部十分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只有严于律己,在勤政廉政上作表率,才能把一个单位的风气树起来。如果凌驾于组织和群众之上,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图美色,最终会在权力、金钱和美色考验面前跌跤翻船。党中央强调牢记两个务必,这是我们更加牢固地树立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的一个重要精神支柱。
从这个意义上讲,能不能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能不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能不能在实践中创造性地贯彻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经受的一个很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不准别人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同时带头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和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仰不愧官,俯不愧民,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汇编材料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明断得失的镜子,带给我们的思考是繁多的.,留给我们的教训也是极深刻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面临的诱惑和考验还很多,我们一定要经常打扫头脑中的灰尘,就像我们每天都要洗脸和照镜子一样,做到警钟长鸣,拒腐防变。
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材料优质范文精选汇编2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现结合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点评,透过本质看问题,值得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以案为鉴,引以为戒。
1.自作主张,不按规定请示报告
广东省普宁市纪委收到反映高埔镇南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田锦陆有关问题的举报件后,将其交高埔镇纪委查办,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上报调查结果。经过调查,高埔镇纪委查明了南营村挪用种粮补贴资金95.6万元的违纪问题。然而,时任高埔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的钟俊锋,对此问题责任人认定错误、量纪畸轻,将责任较轻的村党支部副书记田振雄认定为直接责任人,并对其立案审查;将本应是直接责任人的田锦陆认定为主要领导责任,对其诫勉谈话。对于上述错误处理结论,钟俊锋没有按时上报,既未经交办单位普宁市纪委同意,也未向高埔镇党委汇报便擅自实施。且在普宁市纪委明确相关处理结论错误后,钟俊锋未及时改正,致使田锦陆未被立案追究责任。钟俊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析点评:
监督执纪是政治性极强的工作,不按规定请示报告,既违反工作程序,又容易出现工作差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二章第五条明确,“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第十条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此外,《工作规则》在监督检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审理等各章中,都规定了重要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的具体报批程序。这是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具体体现,有利于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思维和纪律规矩意识。
2.私自留存、违规处置问题线索
2018年8月29日,辽宁省大连市纪委监委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普兰店区委原常委、区纪委原书记葛军成为警示教育片中的主角。查阅葛军的违纪情况通报,“私自留存信访举报信件”赫然在列。
2018年5月31日,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皓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违纪行为包括“不正确履行信访核查职责”。
与张皓类似,湖南省常宁市庙前镇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唐智明在处置市纪委转办的信访件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未按程序和要求认真调查核实,就作出予以信访结案的结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分析点评:
处置问题线索是做好监督执纪工作的基础,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出问题,监督执纪质量必然打折扣。对此,《工作规则》第四章第二十条提出,“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并在本章明确信访举报部门归口受理信访举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确保对问题线索的处置全程可控。针对私存线索行为,第九章第七十一条明确了处理规定,释放了零容忍的鲜明信号。
3.跑风漏气,泄露审查调查信息
2018年9月,青海省海北州纪委原副书记、州监委原副主任赵子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消息公布。据通报,赵子亮在案件办理期间,私自会见初核对象,将党组织纪律审查中尚未公开的事项透露给初核对象。
2018年9月,时任广东省吴川市覃巴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吴永洪,将反映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的举报信复印给被举报人之一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宁伯承。其后,宁伯承经由该镇那碌村村民潘添,通过微信将举报信复印件照片转发给主要被举报对象——该村村委会原主任潘观景和村委会原副主任潘阮平,导致泄密事件发生。潘观景指使他人打电话并到举报人家中质问、威胁举报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吴永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分析点评:
保密纪律历来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遵守的钢规铁纪,更是监督执纪工作的生命线。然而三令五申之下,仍有人或无心或有意,触碰这根红线,其背后要么是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薄,不把纪律、规矩当回事;要么是有利益勾连,甚至为一己私利不惜铤而走险。《工作规则》第九章第六十七条对此作出专门规定,明确监督执纪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控制审查调查工作事项知悉范围和时间,严禁泄露审查调查工作情况,并在第七十一条要求,对跑风漏气、违反安全保密规定等行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为仍然不重视、不收敛的人敲响了警钟。
4.接受请托,说情关照
2018年8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原副书记刘军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受托求情”是刘军违纪违法行为的一个关键词。2009年8月,兵团第一师7团原团长侯某被“两规”,其妻为让组织从轻处理侯某,通过一位商人联络到时任兵团纪委常委的刘军,并送给他40万元。2011年,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农场原党委副书记、场长刘某听说自己被举报至兵团纪委的消息,为了打探情况,刘某找到刘军并送给他价值62.6万元的金条4块。2年后,刘某受到审查,为得到从轻处理,又送给刘军50万元。
此外,辽宁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杨锡怀在监督执纪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接受请托对被审查人给予关照,将监督执纪权变为送人情、谋私利的工具。杨锡怀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副厅级非领导职务。
分析点评:
接受请托,为他人打探消息、说情关照,讲到底是利益驱使,拿组织纪律换取个人利益。对此,《工作规则》第九章第六十四条规定,“对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受请托人应当向审查调查组组长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登记备案。”设立打听干预案情报告备案制度,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强化自我监督,压缩以权谋私等行为的生存空间。
5.违规干预、插手审查调查
2018年1月20日,中央纪委网站发布了湖南省6名厅级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的消息,其中,2名纪检监察干部格外引人关注。据通报,湖南省纪委原副书记李政科、省纪委原纪检监察四室主任曹明强均存在插手和干预执纪审查工作等问题。李政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曹明强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费待遇。
分析点评:
干预审查调查,为他人抹案子,损害的是监督执纪的公正性,玷污的是纪检监察干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工作规则》在健全内控机制、优化工作流程上着力,通过严格报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严格管控措施使用、强调重要取证工作必须全程录音录像等,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为干预审查调查行为设防。同时,第九章第七十一条明确,对干预审查调查行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为纪检监察干部划出了红线,必将进一步强化纪律的威慑力。
6.与商人勾肩搭背,搞权钱交易
2018年12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吉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邱大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邱大明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将监督执纪权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商人老板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
存在这一问题的,还有重庆市纪委驻市环保局原纪检组组长陶志刚、安徽省纪委驻原省卫生厅纪检组组长吴敦武。陶志刚把市纪委干部的身份当作结交私营企业主的“名片”,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吴敦武利用担任省纪委纪检监察一室副主任、执法监察一室副主任、副厅级纪律检查员、驻原省卫生厅纪检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索取他人财物,单独或通过其妻子朱某某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在工程招投标、药品销售、子女工作、药品提价、申诉处理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价值151万余元。
分析点评:
监督执纪权是纪委最重要的权力,这一权力是组织赋予的,本应用来为党和人民服务。然而,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把监督执纪权当作谋取私利的筹码,甘于被“围猎”、受贿甚至主动索贿,无疑是错误的权力观在作祟。《工作规则》第九章第七十一条对以案谋私、接受宴请和财物等行为作出明确处理规定,有利于以“负面清单”的形式,倒逼纪检监察干部正确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
7.违规处置涉案财物
据中央纪委网站2017年6月5日消息,黑龙江省纪委原常委宋川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他的违纪行为中有一项:违规处置涉案款物。
分析点评:
涉案财物管理是监督执纪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链条长、环节多、时间跨度大,稍有疏忽就可能出现问题。从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发生的轨迹来看,对贵重涉案物品随意调包、顺手牵羊,或将涉案款打入个人账户投资谋利等现象并不是个例。对此,《工作规则》第七章第四十七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设立专用账户、专门场所,指定专门人员保管涉案财物,严格履行交接、调取手续,定期对账核实。严禁私自占有、处置涉案财物及其孳息。”盯住人、管住钱、看住物,才能防止个别人动歪脑筋,斩断伸向涉案财物的黑手。
8.失职失责,监督执纪工作出现失误
2017年5月,时任湖南省怀化市芷江县新店坪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田俊华在核实荷叶塘村换届选举问题时,采取口头询问的方式向与举报内容有直接关联的黄某某进行了解,致使举报信息泄露。之后田俊华在找黄某某进行谈话并制作笔录时,将其单独留在谈话场所,导致当时所做笔录被黄某某私自复印带走。2017年6月,芷江县纪委对田俊华立案审查,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纪检监察岗位。
分析点评:
监督执纪工作出现失误的原因有很多,而说到底,还是责任落实不到位甚至缺位。《工作规则》第九章第七十三条明确提出,“建立办案质量责任制,对滥用职权、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终身问责。”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使命,只有在履职过程中恪尽职守,把每个细节都做到位,确保每道程序都依规依纪依法,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差错,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9.拉大旗作虎皮,借办案之名谋取私利
2018年4月,广东省纪委监委发出10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其中,汕头市纪委原干部钟某“榜上有名”。原来,2016年12月,钟某受人请托为其解决个人宅基地分配问题,私自带领保安员前往当地居委会,以纪委办案的名义向该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施压。事情曝光后,汕头市纪委立即介入调查。最终,钟某为自己的“仗义”付出了代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安排提前退休。
分析点评:
纪检监察干部的一言一行,代表着整个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决不能打着监督执纪的幌子,摆架子、耍威风甚至搞特权、谋私利。《工作规则》第九章第六十三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树立依规依法、纪律严明、作风深入、工作扎实、谦虚谨慎、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戒特权思想,力戒口大气粗、颐指气使”。新增的这一条,为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成为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做到让党放心、人民信赖。
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材料优质范文精选汇编3
按照校党委有关要求及文件精神,我认真学习了学校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方案,学习了方案要求的相关文件资料和部分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等典型案例,认真对照自己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情况,紧密联系岗位职责,查摆了自己在个人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了认真的剖析。通过学习和剖析,进一步增强了防范意识、自省意识,增强了红线意识。现将个人剖析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习不系统、理论水平有待提高。典型案例中大部分党员干部都是因为不注重理论学习,放弃对自身世界观的改造,在各种物质利益面前逐渐迷失,堕入贪污腐化的深渊。也有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纪国法一知半解,导致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胡作为,导致走向错误的道路。
2、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不足,思想不够敏锐,思路不够开阔,思考不够深远,观念有些陈旧,更新尚不到位。
3、创新意识不足。对在新形势、新任务和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没有进行深层次的分析,仅看表面现象、思考不深刻,工作中时有急躁情绪,处理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
二、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纪委有关会议精神,理解精神实质,始终做到与时俱进,始终在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提高认识。反腐倡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大任务,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要充分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对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3、强化责任。增强岗位意识,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做到不违规不违纪,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从小事做起,使党纪国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做好本职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一定会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学习,努力提升自我的综合素质,立足本职。努力使自己成为工作中的内行专家。在工作中严于律已,以身作则,真正做到一个让党放心让人民信得过的培训工作者。把理论学习与上级的要求和当前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自我的思想实际结合起来,与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克己奉公,防微杜渐,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坚持以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我,大力发扬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作风,坚持经常进行自我反省,坚决做到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时时处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从一点一滴的细微之处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时刻做到警钟长鸣,真正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党员干部。
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材料优质范文精选汇编4
为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萍乡市纪委对2011年换届以来发生在该市的党员干部典型腐败案例进行深入剖析,组织编印《2011年以来全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材料汇编》。
《汇编》分为省管干部、县级干部、乡科级干部、村级干部和其他干部五类,共25个案例。每个典型案例,都有案件基本情况和特点介绍,并对案例中违纪违法的主客观方面行为的成因、心理逐个进行了剖析,在此基础上提出警示、防范的意见,具有较强的警示教育作用。
据悉,该市已把《汇编》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全市警示教育月活动学习用书,发放至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讨论、撰写心得等形式,抓好《汇编》的学习。
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材料优质范文精选汇编5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
县委安排意见下发后,我局立即召开会议、传达文件精神、部署安排工作,按照各阶段工作任务和评查剖析重点,成立了由局主管副局长为组长、援助中心、公律股、公证处、律师事务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案卷评查剖析活动领导小组,并给各乡镇司法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量化了案卷评查任务,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案卷评查剖析活动的通知》,每个乡镇和股、处、所各确定一名联络员,印制了案卷评查标准和表格,使该项活动操作性强、任务明确。由于局领导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案卷评查工作进展顺利,社会效果十分明显。
二、坚持标准,认真剖析
案卷评查剖析活动中,我局共向全系统下达案卷评查剖析任务73件,其中:每个乡镇3件,援助中心10件,公证处20件、律师事务所10件。2012年在“百万案件”评查中将未成年人苏妍人身损害等5件案件上报县委评查,在评查剖析中,重点围绕各单位在办案过程中有无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对群众反响较大,容易滋生腐败,容易发生违规违法的刑事、民事案件,公证案件,非诉讼调解案件,刑事指定辩护,民事代理等案件重点进行评查剖析。评查剖析采取,一看案件归档是否及时,装订是否规范,内容是否齐全,民事、刑事、经济、非诉讼案件分类是否清楚;二看案件编号是否统一,是否存在断页断号;三看案卷当事人,公证、法律援助申请人,证件,印鉴、证据材料是否齐全,卷内代理词、辩护词、调解协议是否完整;四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疏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问题。同时,在评查中,首先对评查剖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场指出,限期纠正,及时回访;其次,通过对案卷的评查,面对面与乡镇、股、处、所负责同志拟定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最后,对在评查剖析中质量较高,内容齐全,当事人满意,装订规范的案卷现场给予评查剖析结论。从整个评查剖析情况看,评查剖析的案件中合格率为95%、不合格率仅为5%。在案件评查分析中对社会反响较大的未成年人苏妍人身损害案件、农民工樊小平讨薪案件、孟米兰赡养纠纷案、残疾人牛红宝离婚案、鱼建华人身损害案、单身妇女高亚琴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形成典型案例上报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
三、查漏补缺,积极整改
案卷评查剖析中,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多次深入乡镇和下属单位指导工作,抽查案件,对案卷评查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从评查的73宗案件来看,绝大多数案卷装订规范,内容齐全,当事人满意,少数案卷中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有缺失代理词的,有缺失辩护词的,有当事人证件、印件不齐全的。这些问题,都现场予以指正,要求查漏补缺,限期纠正。
总之,我局在案卷评查工作中,做了大量细致地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评查剖析中也有一些不足之处,2013年,我局将再添措施、再下功夫,继续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为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办案质量,促进司法行政、法律援助事业迈上新台阶做出更大的贡献。
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材料优质范文精选汇编6
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材料根据《中共殷都区委关于印发开展张聪智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殷文〔2019〕36号)精神,以河南省粮食局原副巡视员张聪智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自己在深入学习《张聪智的违法问题》、《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双十查活动,对照近年来发生在本系统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深刻的党性分析,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剖析材料汇报如下:
一、查摆的主要问题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
通过吸取张聪智违法违纪案件教训,感受到在学习上没有做到坚持不懈,一开始学习落实温度热,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变得松懈,存在前热后冷的现象,也存在自己主动学习贯彻热,深入基层学习宣讲冷的现象。有时候在落实深入基层政策讲解上做得不够好,只满足去过、讲过,没有深层次研究、没有联系实际深入细致思考。
(二)创新意识不足。
对在新形势、新任务和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没有进行深层次的分析,仅看表面现象、思考不深刻,工作中时有急躁情绪,处理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
(三)工作要求不高。
对纪律、制度说的多、落实的少,责任追究的力度不够大。
二、下步整改主要方向
(一)加强学习思想理论,以案为鉴,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以案为鉴,时刻为自己敲醒警钟,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的党的观念,时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首位,不断锤炼自己的意志,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精力最大了限度的用在为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奋发工作上,做一个纯洁的人,做一个组织和群众信得过的人。
(二)廉洁自律,以身作则,遵守党的政治纪律。
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基层党员干部,都必须从自己做起,廉洁自律。古人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是讲为政者必须身正行直,办事公道。各个违法者的结局再次昭告世人:在社会主义中国,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一个党员干部,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违法乱纪,终究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以身试法者必亡。全面要求自己做一个忠诚干净担当的基层干部,自觉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动摇。
(三)加强作风建设,从细节做起。
作风体现于细节,倡导树立好就要从细节抓起。要从细小的问题入手。无论生活上还是工作上,都要做到心不贪,嘴不馋,手不长,洁身自好,时时警惕,不给别有用心者留下可乘之机,在思想作风上过得硬,才能经得起任何考验,永远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总之,“一定吸取张聪智的教训,慎之又慎,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通过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剖析,可以深入揭示问题的根源和特点,提醒党员干部增强警示意识,从案例中吸取教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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