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巡察工作报告是由民政局编制的一份详尽而客观的报告,用以总结和反馈该局进行巡察工作的相关情况。通过这份报告,可以了解民政局在巡察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并提供具体的改进措施和建议。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民政局巡察工作报告范文,仅供大家参考。
民政局巡察工作报告范文1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xx年5月18日至6月8日,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11月2日就巡察情况向我局进行了反馈,既实事求是、全面客观的肯定了我们的工作,也严肃认真、务实中肯的指出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台账、细化整改措施,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决抓好整改。市委将我局作为第一批巡察的市直单位之一,是市委对我局领导班子的重视和厚爱,也是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关怀和鞭策。通过开展巡察,对我们的工作是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和深度扫描,有助于我们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完善制度机制,促使我们思想上更加清醒、信念上更加坚定、思路上更加清晰、工作上更加务实。11月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会议结束后,局党组书记任建荣同志主持召开了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认为巡察组指出的17个问题全部符合实际、客观存在,局党组真诚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正确对待,深入查找主客观原因,逐条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分类施策,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完善制度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加强衔接,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报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成立了以任建荣同志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整改工作的落实。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照反馈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主体,靠实整改责任,班子成员和其他县级干部对照各自工作职责和分管领域,主动认领了问题,分别牵头抓整改落实,各相关科室具体提出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形成了整改的“路线图”和落实的“时间表”,形成了任务分解、压力传导,层层担责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全面整改。局党组按照“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的整改要求,真抓实改。分类施策抓整改。对每条问题,都具体分析,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凡具备整改条件的,马上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决。
二、坚持真抓真改,务求整改取得实效
市民政党组对巡察组移交指出的17条问题,每条都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逐项进行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并将个别整改措施形成制度文件持续推进、长期坚持的17条,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系统、不深入,在学以致用上有差距。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局党组认真安排部署理论学习,修订完善了《陇南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陇南市民政局全员学习制度》,确定每周四为集体学习和中心组学习时间,严格按照“专题学习+重点研讨”模式进行学习,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学习内容,切实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使学习更具有针对性、时效性、系统性。同时,将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的学习纳入《市直民政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对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进行重温,确保领会精神实质。
2.在履行职能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上有差距。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民政事业改革创新统筹推进,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加快完善与陇南市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目前已实现“婚姻登记”市内通办、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省内通办。进一步理清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共45项,持续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切实做到急事急办,随来随办,变“材料不齐不能办”为“边受理边完善材料”,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效率,群众办事基本实现了“只跑一次”,让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营商环境带来的新变化。二是加强民政政策法规学习,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等行政法规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会议上进行了专题学习,切实通过学习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全局观念。三是通过拍摄政策讲解视频的形式制作了“民政政策大讲堂”系列视频19个,在陇南市民政局政府公开网站以及“陇南民政”公众号进行了展播,切实提升了广大群众对民政惠民政策的知晓率,实现民政政策的公开、透明,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监督民政工作。编印了《纪法教育和社会救助政策资料汇编》、《民政政策汇编》,发放至各县区、各乡镇,为基层规范落实各项民政惠民政策提供政策指引,保障了各项民政惠民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四是通过实施清单管理,全力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督促各县区积极选址,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目前,武都区、西和县、成县、徽县、宕昌县殡仪馆已完成可研批复,申报了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文县殡仪馆完成选址,正在编制可研,礼县殡仪馆正在选址。五是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完善养老服务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陇南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陇南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等文件,为我市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民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从坚持基本原则、明确工作责任、强化任务落实等方面进一步理清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明确了工作重点,为规范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奠定了基础。
4.党的全面领导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强,监督指导不够。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编印了《市民政局工作规范手册》,进一步明晰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生产工作等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要求。二是督促局党组班子成员主动加强对分管科室(单位)的日常管理,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通过工作约谈、提醒约谈、责令纠错等方式,不断强化分管领域的监督指导。三是局党组会同驻局纪检组共同抽调人员对下属单位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反馈问题并限期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5.作风建设不扎实,存在学风会风不实现象。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出台了《陇南市民政局机关公文处理办法》,通过规范发文程序,坚决杜绝敷衍、浮躁作风和文件错字漏字及照抄照搬的现象。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对各类会议记录均确定了专人记录,并严格按照会议记录的匹配原则、目的原则、负责原则、一致原则等规范,梳理清楚逻辑,实事求是做好会议记录。三是认真整改会风。修订完善了《陇南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确保党组中心组学习有制度、有计划、有安排,按规定和要求扎实开展学习。
6.信访工作不规范,对回应群众关切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建立了《陇南市民政局信访工作制度》,从信访登记、办理、归档等方面全部进行了细致部署,完善了信访信息分析研判、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领导包抓等工作机制,并将班子成员带案下访、主动复核等工作写入制度,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工作流程。
7.财务工作不够规范,未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完善了《陇南市民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细化签字背书要求,严格之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报销审核制度。二是及时修订《市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大额资金支出标准,不再区分经常和非经常支出,所有大额资金支出均需提交党组会议研究。三是制定了《办公室工作人员分工一览表》,进一步明确会计和出纳的岗位职责。
8.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有差距。20xx年9月,有2名同志出差,住宿费多报销86元。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经核查,相关两名同志住宿费未超标准,并已书面说明情况。同时,不断规范财务报销前置审核,对未经财务人员审核的差旅单分管领导一律不予受理。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从严管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和会议培训,严格审核差旅费等。及时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传达学习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明纪、廉洁从政、防微杜渐,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9.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水平不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民政党总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问题整改,并出台了《陇南市民政局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对党建工作各方责任及具体任务进行分解落实,靠实了工作责任。二是规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总支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各支部党建工作,明确任务、总结经验、自出问题、提出要求、制定计划,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三是单独设置了党建办公室和党员活动室,利用单位楼道创建了党建文化墙,并配备了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强化阵地建设,切实提升了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水平。四是狠抓廉洁文化。制定了《弘扬廉洁文化、建设阳光民政工作方案》,开展“十廉”行动和廉洁文化演讲比赛,促进廉洁文化进机关、进机构。
10.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督促局属各支部从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支部书记每月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部署落实本支部各项工作。党总支负责不定期抽查,确保下属单位党支部将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经核查20xx年专题组织生活会相关资料因工作人员工作交接不及时,对相关材料未归档移交而导致未及时提供给巡察组,已对相关人员在党组扩大会上进行了批评教育。
11.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上有差距。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了《陇南市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量化任务落实一览表》,对各项责任落实进行了详细梳理,提醒督促各责任主体及时落实相应责任。二是不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的学习教育,督促班子成员自觉增强落实党的建设的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党建、管党治党的首要责任,做到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三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列入巡察反馈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自我剖析的内容,查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切实整改相关问题。
12.对本系统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重视不够,预防监管措施不扎实。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凡“三重一大”事项必上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策,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扛牢对全市民政工作行业指导的政治责任。二是持续深入开展纪律作风“十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管控机制,定期与驻局纪检监察组会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是先后部署开展了全市社会救助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行动、社会救助领域中央审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发现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等,坚持从严从实排查整改工作落实、责任落实、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切实通过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治理,加快补齐制度短板,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了规范开展社会救助的工作基础。
13.退休党员归属感不强,日常教育管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针对退休党员的生活特点,创新教育管理形式,充分利用现有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举办健康讲座、文体娱乐活动等,使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发挥退休党员的余热,关心支持民政工作,进一步提升了退休党员归属感。积极协助有条件的退休党员将其党组织关系转移到长期居住地,方便退休党员参与组织生活。
14.人员配备不尽合理,影响工作效率提升。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积极开展人才引进工作,共引进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2名,补充了专业人才短缺。二是及时调整科级干部配备,先后两次调整科级干部配备,转正科级干部4名,新提拔科级干部3名,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提升工作效能。
15、干部流动较慢,年龄结构老化,机关活力不足。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积极衔接组织部门,目前我局领导班子已全部配齐,除主要领导外均为七零后领导干部,领导班子干事创业的活力得到全面增强。
16、干部职工考勤不够规范,抓纪律作风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修订完善了《陇南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并不断创新拓展考勤形式,采取定期通报、专人划到等方式进一步完善了考勤工作机制。同时建立健全了廉政约谈制度,坚持把约谈提醒,作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17、队伍建设相对滞后,难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采取录制视频并编印政策汇编等方式,促进基层民政业务经办人员全面系统理解掌握政策要义和工作要求,切实提升业务经办能力。二是指导县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三是积极衔接编制部门增设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科,不断充实了干部队伍。四是康复医院和儿童福利院均通过公考招聘招录了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了队伍建设,为规范开展各项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吸取深刻教训,建立长效整改机制
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查找剖析巡察组反馈问题产生的原因,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续抓好整改,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推动全市民政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之以恒抓学习,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发扬优良学风,切实通过理论学习,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各类问题彻底解决。注重把反馈问题的整改和日常业务工作的开展结合起来,通盘考虑,认真研究,同推进、同落实、同检查,做到治标和治本协同发力、从源头和根子上彻底解决问题。
三是持之以恒抓作风,努力提升工作效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提升工作效能,以“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全力打造一支适应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四是持之以恒抓落实,规范执行制度纪律规矩。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管理,不折不扣将全面从严治党总体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以及廉洁自律的规定落实到位,将修订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到位,健全“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事”的长效机制。
五是持之以恒抓队伍,凝聚民政工作活力。全面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大力选拔有真本事、能干成事的干部,形成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正确导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民政局巡察工作报告范文2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xx年8月6日至20xx年9月30日对我局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巡察。20xx年6月11日专题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6个方面44个主要内容58个具体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6条整改工作意见和建议。针对巡察反馈的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逐项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单,列出整改措施,逐个狠抓整改,在市直民政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截至目前,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44个主要内容58个具体问题已初步整改完毕(35个已完成整改,23个正在整改),共清退追缴违规发放津补贴、值班费、奖金、房租等21.9万元。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研究部署整改落实
局党组始终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着力兜住“底线民生”、深化“服务民生”,推动民政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第一时间按照《巡察市民政局党组情况反馈会议方案》要求以党内文件形式在市直民政系统内部通报,以秘密件发到局属各支部,并报市委巡察办备案。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发扬斗争精神,明确目标抓整改。先后6次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党组书记、局长为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和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分管单位直接负责,切实发挥示范作用,带头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抓实责任分解,及时制定方案
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及《七届市委第六轮巡察面上问题清单》中的6个方面26个面上44个主要内容,进一步细化为58个具体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分析原因,建立整改清单,列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制定《市民政局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形成了分管领导亲自督办、责任科室牵头整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督促的整改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落实到位。
(三)注重统筹兼顾,坚持全面整改
为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实效,把巡察整改落实与推动民政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紧密结合,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筹备调研活动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互融合,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民政各项工作扎实开展。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各项问题,及时进行摸排、调研,以上率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对照整改方案中的任务和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
(一)“四个意识”不强,缺乏凝聚力
(1)班子不团结
问题:时任班子成员间均缺少沟通,主职与副职、副职与副职之间不团结,存在霸气而为、无组织原则、不维护班子形象、不服从主职安排,本位主义、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倾向较重的问题。
整改成效: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团结同志,维护班子形象,并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坚持“四个服从”。班子成员团结共事,不断增强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带动局系统上下形成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集体荣誉感大大增强。局党组坚持加强理论学习,带头学习党内文件和党章等,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理念,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养,不断形成大局共识,今年以来,共开展理论学习13次。局党组书记、局长率先垂范,主动与大家交流,将自己的思路、经历以及对班子的要求和希望亮底,和大家坦诚相处,赢得信任;坚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涉及人事、财务、社区治理、养老、生态公墓等重点工作时集体决策。其他班子成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约束自己,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的关系,主动敞开心扉,加强与党组书记和其他党组成员的沟通,转变心态,互相补台,积极维护班子形象。7-8月份在局系统开展了“转作风、树形象、民政干部大家谈”活动,局系统全体党员积极参与研讨,为转变民政形象、促进民政发展出谋划策,畅所欲言。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自律担当不足
问题1:“放管服”工作落实迟缓。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放管服”工作的学习,局领导、局属单位、科室负责人提高了认识,形成了工作合力。二是加强相关单位、业务科室人员培训。20xx年7月16日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了业务培训,业务人员做到了能操作,会使用。三是明确了各单位、各科室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四是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并协调工作开展和落实督办。目前,我局“放管服”工作均按市有关要求整体推进,有序开展。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2:生态公墓建设部署迟缓。
整改成效:一是成立了工程建设专班,下设基建办统筹推进项目建设。二是生态公墓建设一期工程即团山公墓升级改造项目已顺利完成对外公开招标,签订工程合同。三是拟定项目建设进度表,项目于20xx年8月22日动工,预计20xx年6月底完工。四是对项目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问题3:“五大中心”定位调整部署迟缓。
整改成效:已列入城企联动互惠养老储备项目,经请示市政府,拟改为鄂州市智慧养老服务中心,重新申报立项。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3)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问题:尤其是“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时任班子资金使用基本不上会,个别领导说了算,机构调整、人员招考未上会,如2015年事业单位改革时机构更名及人员招聘均未上党组会,主职和分管领导说了算。时任班子关于二级单位机构更名及人事调整形不成集体决策。如2017年以来,党组会先后多次研究社区中心和社工中心更名及人员分流问题,均未形成决议;两个中心就单位代码注册问题“互相置气”,人员工资无法核定。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和党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项目等要求。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集体讨论决定,切实做到按原则办事、按规矩办事、按集体决策办事。二是积极解决人事历史遗留问题。在咨询政策、与职工交心谈心、征求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多次向市领导和市委编委、市人社局等部门汇报,并经集体研究,初步拿出市殡葬管理所、市社工中心、市救助站等3家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相关工作正按照方案实施。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核心作用不充分,战斗力不强
4、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行动缓慢
问题1:“放管服”工作部署以来,市民政局认领了社会组织成立、养老机构设立等26个事项,一直拖延不申报,直到2017年7月被市审改办通报方才部署安排,存在不愿放手放权的思想。
整改成效:一是经过协调督办,我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已明确专门工作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同时,对该科室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在政务服务网上公开服务事项、清单,并严格按相关要求落实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等工作。二是“养老机构设立”事项,由于政策调整,该事项行政审批已取消。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2:民政标准化建设工作尽管上级多次发文、开会进行了安排部署,党组强调客观困难较多,以致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优抚安置、防灾救灾、基层政权建设和民间组织管理等六大体系标准未建立完善。
整改成效:一是对民政标准化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布置(鄂州民政函[20xx]78号);二是全力推进省级标准化建设试点。我市殡仪馆标准化建设列为全省试点,目前,该项工作稳步推进,并将于年底接受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三是推进重点领域标准化建设。依据国家出台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办法》,推动建立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市城市福利中心已被评为全省4星级养老服务机构;市婚姻登记处以争创国家4A级婚姻登记机关为契机,推进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场地改造、规划设计;市救助管理站标准化建设工作也积极推进,已完成建章立制及前期运行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问题3:“三大攻坚战”局领导在各种会上发言表态多,无实质性举措。
整改成效: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科学制定社会救助标准,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全面落实低保重点救助政策,加强动态管理,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落实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开展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年度复核工作,排查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定期与扶贫部门开展信息衔接工作。严格执行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扎实推进“三留守”关爱工作。协调全局系统做好驻村扶贫、干部包保扶贫工作,为驻点扶贫村解决难题。20xx年,为下柯村解决村民饮用自来水问题。目前,该工程正在施工。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5、重大项目建设推进迟缓
问题1:2013年决定启动、2015年曾列入政府“十件实事”的社会救助中心、婚姻登记中心、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军人服务中心、民政管理服务“五大中心”建设,由于征地环节后的控违失管,导致持续增大的拆迁难度,党组存在畏难情绪,至巡察结束时未有实质进展。
整改成效:一是对市政府原召开五大中心建设协调会确定的事项进行了梳理,提请市政府再次召开协调会,确定拆违方案。二是重新组建工作专班,拟定问题清单,对土地平整、手续办理、施工设计、报建、工程招标等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计划20xx年6月动工兴建。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问题2:团山公墓和鄂城殡仪馆扩建项目是连续两届市政府承诺的实事,至巡察结束时公墓建设规划仍未出台。
整改成效:一是成立了殡仪馆改扩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开展。已初拟项目规划,包括:建设用地需量、基础建筑清单和面积、预算资金量等。计划20xx年9月底前完成立项工作。二是联合市规划设计院考察先进地区殡仪场馆建设经验,完成鄂城殡仪馆初步规划设计,并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三是积极争取将项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四是计划20xx年底前完成规划调整、可研报告、改林、土地预审等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6、重点工作落实效果不佳
问题1:社区治理推进缓慢,设施不达标、服务功能较弱,服务管理水平较低、“三社”联动不足。
整改成效:一是全面推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到今年年底,约13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装修完毕投入使用。二是制定出台规范社区工作职责相关文件。我局联合市委组织部草拟了《社区党组织工作事项清单》、《社区居委会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其中党组织涉及自身建设、议事决策、价值引领、服务群众、区域化党建6个方面,涉及工作事项24项。三是组织外出考察学习。4月组织各街道领导、市直相关部门人员赴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考察学习“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试验区”创建工作和社区公益组织孵化工作。四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了为期5天的社区实务培训,大大提高了社区工作人员通过社区公益活动组织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能力。五是进行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试验区”前期准备工作。与华师伟创社工组织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启动了鄂州市公益组织孵化基地–共益园建设,引入武汉楠山康养集团建设澜湖社区、考棚社区等2个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启动了9个城市社区和3个农村社区的社区治理试点,有序推进物业小区业委会组建工作,组建率达65%以上。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问题2:城乡养老服务滞后,居家养老形式大于内容;日间照料缺失;寄宿托养城区床位紧缺,乡镇空置严重。医养不结合,老人看病难,全市公办、民营养老机构均未引入“医养融合”发展模式。
整改成效:一是正在编制全市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20xx年底前完成。二是市政府与中国康养集团于7月15日签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战略合作协议。三是20xx年底建成澜湖、考棚两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其中澜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区域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示范试点,20xx年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3个,覆盖33个城市社区。四是推动农村福利院调整创新改革。今年各区启动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20xx年建成投入使用。各区至少选择1-2个福利院开展服务外包试点,提升服务质量,解决空置率。五是20xx年已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定期巡访制度。六是推动全市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对接,签订就诊、转诊、急救等服务协议。探索农村福利院与乡镇卫生院“两院合一”模式。七是2017年12月30日城市福利中心与鄂州市优抚医院城东分院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内容包括新入院院民的体检和评估、常住院民的看病就医、特殊情况上门提供服务等,承担了中心的医疗服务职能,能为院民提供优质便利的医疗服务。福利中心属于基本医养融合,后期中心改革将探索医养深度融合模式,预计20xx年12月底前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问题3:应救尽救、应保尽保仍有漏洞,如2016年因市社会救助局核实不到位,致使阮某、汪某等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享受了低保救助。
整改成效:已按程序于2017年3月取消汪某的低保待遇,2017年8月取消阮某的低保待遇。并进一步优化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强化动态管理。完善申请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制度、低保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定期复核制度、投诉举报制度。对各区低保政策落实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层层压实经办责任,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建设。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7、部分民政为民基础设施建设全省靠后
问题1:鄂城、东沟两殡仪馆规模小、环境差,设施设备老旧,急需扩建升级。
整改成效:一是以推进殡葬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为推手,完成了鄂城殡仪馆火化、治丧守灵、追悼等殡仪服务设施的整修、刷白等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采购了20台空调、两套12门遗体冷藏柜等设备,满足工作及业务服务需求;增购了两台殡仪专用车,保障遗体接运和集中守灵服务需求。二是申报改造馆内公共厕所和下排水系统,解决群众入厕难和卫生防疫问题;修复单位因水灾倒塌围墙;改建火化车间专用骨灰装殓场所。三是协调东沟镇刘河村、牛山村征用2亩土地扩建东沟殡仪馆,增加火化烟尘处理设备4台套,同时改建该馆内循环道路、发(配)电房和公共卫生间等设施,改善环境、提升服务能力。已进入工程、采购政府招标等程序,争取12月底前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问题2:救助站流浪乞讨人员长期滞留较多、留置条件难以满足需求。
整改成效:一是拟通过资产置换的方式,在城郊结合的地带选定适合救助站发展的场地和房屋,将救助站整体搬迁。新站址问题,正与市城投公司接洽沟通。二是积极开展网络寻亲及人脸识别寻亲工作,帮助在站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寻找家人。站内长期滞留人员从20xx年底的80人减少到现50人,减轻了服务压力。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问题3:精神护理中心至巡察结束时仍未启动立项。
整改成效:目前立项条件不成熟,建议不做项目立项。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4:婚姻登记处受理结婚、离婚办公场地混为一处。
整改成效:对婚姻登记场地进行优化布局,制定场地调整及装修工程实施方案。将民政大楼三楼装修成结婚登记室、颁证室及侯登区三个功能区。四楼设立离婚登记室、免费婚前检查服务点、婚姻家庭调解服务点三个功能区。五楼分设婚姻登记处办公室、档案室和会议室三个功能区。截至目前所有设计图纸已经全部完成,正在委托第三方代理公司走政府采购程序。8月底开始动工实施装修改造,20xx年12月底完成整体装修改造工程。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三)党的建设缺失,执行力不强
8、思想建设抓得不实
问题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有温差,每次集中学习到会人数不足80%。如2017年10月18日,局机关组织集中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式,机关22名党员只有13人参加;2017年11月24日,局党组书记作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全局162名在职党员只有110名参加。
整改成效:一是核查党的十九大开幕式参学情况,对未履行请假手续不到会的党员由所在支部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严肃学习纪律,参会、参学人员按要求签到,无法参会需提前履行请假审批手续。三是规范学习安排,做到学前制定方案,明确学习内容,学习要求等,积极开展学习讨论,确保达到学懂弄通悟透的效果,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2:中心组组织学习十九大精神心得交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功夫不足。
整改成效:认真落实《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作为首要任务,采取专家讲学、自主研学、领导干部讲党课、“学习强国”等形式开展学习,不断提高学习效果,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今年以来,共开展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13次,学习相关文件、会议精神80余项。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3:民主生活会不敢较真碰硬,辣味不足。
整改成效:针对2017、20xx年度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形式主义、辣味不足等问题,市领导已对原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其他班子成员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市委巡察反馈问题会后,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整个民主生活会贯穿整风精神,会上直面问题,分析原因,较真碰硬,不遮不掩。每位班子成员都对其他成员进行批评,共提出批评意见28条。会上进行批评时辣味很浓,被批评的同志普遍红了脸、出了汗、坐不住,但都表态要虚心接受并抓好整改落实。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4:意识形态工作未按要求定期分析研判,未纳入领导班子考核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未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整改成效:已按要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及时查找问题,聚焦重点抓落实,加大正面引导。今年以来,局党组组织4次中心组(扩大)学习,集中传达学习意识形态相关文件精神、会议精神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在做好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同时,对二级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也抓紧盯牢,对其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9、基层组织建设抓得不稳
问题1:二级单位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12个基层支部近一半以上支部书记对党建内容不清楚,支部党建制度、阵地、活动记录缺失不全。如救助站2017年全年党建活动无记录,核对中心“两学一做”无计划,募捐办“三会一课”无记录,救助局党小组活动无记录。
整改成效:一是抓好党务干部选拔培养,以机构改革为契机,选优配强党务干部,明确党支部书记是党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明确各支委委员责任,做到任务上肩、工作落地。二是开展党建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8月9日,局机关党委组织开展了局系统党务干部培训班,邀请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组织处处长为大家详细讲解党建知识,机关党委全体人员、局属各支部书记和党建联络员参加学习。三是严格按照党建”六个好”标准要求,完善支部党建制度、阵地建设并做好痕迹管理工作,确保记录准确、无遗漏。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2:少数二级单位党支部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如:救助站、社区中心职工工资发不出,党支部处于瘫痪状态;救助站因挪用救助专项经费导致停发工资,职工情绪不稳;殡管所因条件艰苦,班子成员无人愿挑“一把手”责任。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加强与干部职工的沟通,适时掌握干部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了解他们想什么、在做什么、需要什么?教育干部保持健康心态,牢记岗位是“公器”,职责是重托,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今年以来,局系统集中开展谈心谈话活动4次。二是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教育引导党员用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
针对社区中心、救助站发不出工资的问题,积极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系,按规定按标准将干部职工工资调整到位,切实保证工资发放到位。市人社局已批复了20xx年及以前社区服务中心人员的工资。市社区服务中心支部在20xx年底党建考核中已被评为乙级。
针对殡管所无人愿挑“一把手”责任问题,20xx年4月已经明确相关人员主持殡管所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0、作风建设抓得不牢
问题1:形式主义严重,2015年5月和11月,在全省民政系统履职尽责督查中,先后制订了《关于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两个文件,但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对20xx年民政标准化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布置。二是全力推进省级标准化建设试点。我市殡仪馆标准化建设列为全省试点,目前,该项工作稳步推进,并将于年底接受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三是推进重点领域标准化建设。依据国家出台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办法》,推动建立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市城市福利中心已被评为全省4星级养老服务机构;市婚姻登记处以争创国家4A级婚姻登记机关为契机,推进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场地改造、规划设计;市救助管理站标准化建设工作也积极推进,已完成建章立制及前期运行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问题2:2017年以来,几乎每次党组会都要研究生态公墓建设,但落实效果不佳。
整改成效:严格落实党组会决议,成立专班,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已顺利完成公开招标工作并签订了工程合同。定于8月22日进场开工,整个工程预计20xx年6月底完工。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问题3:2017年以来,几乎每次党组会都要研究社区养老,但落实效果不佳。
整改成效:局党组加强养老工作领导,研究社区养老工作件件落实。编制全市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已委托第三方对养老机构进行安全检查,促成市政府与中国康养集团签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加快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建设。20xx年底建成澜湖、考棚两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其中澜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区域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示范试点,20xx年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3个,覆盖33个城市社区。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问题4:2017年以来,几乎每次党组会都要研究社会救助等有关工作,但落实效果不佳。
整改成效:认真落实局党组会决议,根据局党组会要求,扎实做好低保与扶贫制度衔接,每半年开展一次低保与扶贫数据比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纳入低保救助。开展农村福利院服务质量及安全管理排查,重点督促整改农村福利院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提升福利院安全管理水平。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批职能,对未脱贫重病重残人员开展排查,截止7月底,全市共兜底保障2803人。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问题5:官僚主义犹存,有的领导干部官架子大,对待下级和服务对象颐指气使;有的下基层围绕民政为民、推动民政发展调研少,缺乏干事创业的激情。
整改成效:一是树牢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念,把作风建设贯穿工作始终,树牢为民爱民意识。二是加强基层调研力度,把政策性、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机结合,通过发现问题,来推动民政工作。今年以来,局党组成员下基层针对养老服务、安全生产、农村“三留守”等工作开展调研30余次,进一步规范了农村福利院管理,提升了服务质量管理水平;针对分散供养特困对象住房保障没有解决这一情况,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给扶贫部门,并要求鄂城区及相关乡镇迅速整改,鄂城区已将上述对象全部纳入危房改造计划;着力解决了下柯村村民饮用自来水等棘手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6:据反映,办理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手续繁琐,需要反复上门找领导,有的拖至1年才予以办理。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对上门咨询办理业务的社会组织人员热情接待,耐心细致地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彻底扭转“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状况,原来久拖不决的问题现在很快能够解决,办事效率大幅度提高。二是加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业务知识的宣传力度。整理编印了《社会组织登记服务手册》,让前来办事的群众知道需要准备哪些资料,知道提供哪些手续。三是起草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社会组织各项风险防控的措施和办法,强化了社会组织登记审查的重点,制定了鼓励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具体措施,降低准入门槛,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加快发展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和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同时,明确了业务主管单位的主管职责,负责社会组织筹备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1、制度执行不力
问题1:2014年市民政局制订了《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但执行不严格。
整改成效:立足工作实际,20xx年7月修订涉及财务管理、公务接待、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等制度。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规则和党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项目等要求,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集体讨论决定,切实做到按原则办事、按规矩办事、按集体决策办事。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2: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合二为一”,议题多、会时长,议而不透、议而不决的情况时常发生。
整改成效:完善局党组会及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会议筹备,会议讨论、表决和决议,会议纪律等;每次上会讨论的议题提前充分准备,广泛征求意见,沟通不充分、意见不一致的不上会。如遇意见不统一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并坚决按照决议执行。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3:机关纪律作风散漫,2015购买考勤“打卡机”却不使用。20xx年8月3日上午巡察组开展机关作风效能检査,局机关大楼迟到人员达19人;救助站有的干部上班玩电脑游戏,有的关门休息。
整改成效: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严禁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有事不请假,外出不报告,工作时间炒股、玩游戏、看电影、干私活、上网聊天等问题的发生。干部职工的自律和自觉性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有较大转变,上班迟到早退或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情况基本杜绝。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责任传导不力,全面从严治党“宽松软”
12、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问题1:2014年至2015年违反程序签批临时救助资金,手续不齐备。
整改成效:提请市政府于2016年8月审议通过《鄂州市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鄂州政规〔2016〕7号),规范审核审批程序,提高了临时救助精准性、实效性。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2:婚姻登记处个别干部违规收取同事彩礼受到党纪查处。
整改成效:针对个别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他人礼金,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鄂州市纪委于20xx年1月30日给予相关人员党内警告处分;并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3、“一岗双责”落实不力
问题:习惯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优抚医院体检站长期违规收费,直至媒体问政曝光,党组还替其说情;募捐办以财务报帐在省中心为由脱离地方监管,以致违纪案频发;殡管所组织职工及家属到英山天马寨公费旅游无人制止;婚姻登记处违规收取有关费用无监督。
整改成效:相关违纪问题已按规定处理。给予相关人员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点方案》(鄂民政发[20xx]2号)通知精神,市募捐办已于20xx年4月与省福彩管理站脱钩,回归地方民政局管辖。殡管所于20xx年9月将公费开支的1900元资金全部退还国库,涉及相关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3名责任人均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警告等党纪政纪处分。婚管处于2017年11月份已停止收费复印,开展免费复印业务。
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切实做到既管事又管人,工作开展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就延伸到哪里,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4、约谈记录不真实
问题:2015年,有的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完全雷同。2016年,有的党组成员廉政谈话内容与2015年雷同,且被约谈人无记录;有的党组成员与分管的二级单位负责人廉政谈话被谈话人无记录。
整改成效:严格按要求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坚持把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作为咬耳朵扯袖子、抓早抓小抓预防的重要时机。谈话前,主谈领导应做好充分准备,了解掌握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增强谈心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谈话中,记录人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将记录整理归档。今年以来,局系统先后开展3次廉政谈话。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5、监督管理缺位
问题1:2015年以来,局党组没有对二级单位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项督查,对二级单位监督管理缺位。
整改成效:制定《关于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查的工作方案》,对8家局属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内容主要包括:主体责任履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党纪党规学习教育、“三重一大”等制度落实、作风建设等情况。通过督查,各单位迅速查找薄弱点和不足,对照反馈意见,加以整改落实。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2:救助站挪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资金46.35万元发放职工工资福利。
整改成效:一是对挪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资金情况成立专班,进行分类核查,由纪检部门依规处理。二是完善修订了救助站财务管理制度,并完成《救助常用法律法规文件汇编》的编印, 严格执行会议预决算制度。三是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四是严格执行专项经费使用的规定,狠抓监督执纪。五是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救助站2017年和20xx年两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问题3:殡管所挪用“困难群众基本丧葬费补贴”资金22万余元缴纳职工“五险”。
整改成效:按照市民政局 财政局(鄂州民政文【2012】36号)《关于免除全省城乡低保等特殊困难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每年全市“四类人员”基本殡葬服务成本支出(包括油、电、业务车、人员支出、火化冷藏设备维修改造等)约70万元,除省财政厅为此下拨的专项补助14万元和市财政局补助10万元外,缺口46万元。该项日常支出实际由殡管所非税及其他资金垫付,年底财政局拨付该项资金后,财务人员错误地理解为收回平时垫付资金,将其视为可用资金用于缴纳职工“五险一金”。由于市殡管所领导及财务人员主观上并无故意,我们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作书面检查。今后将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分类列支。“困难群众基本丧葬费补贴”专用于火化油料、电、设备维修、乡镇殡仪车支出。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4:放任社区中心、城市福利中心国有资产流失。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加强《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学习,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社区中心对以前年度欠缴租金予以追缴。共追缴房租收入2.9076万元。三是城市福利中心按市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正在积极推进将二期医护楼交由市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运营管理。执行收支两条线,已将现有租金收入额度申报市财政纳入预算范围。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问题5:社区中心、公墓管理处非税收入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整改成效:2016年起,社区服务中心已纳入财政预算并将以前年度利息收入缴入财政专户。2015-20xx年利息收入7527.28元已全部缴入财政专户。公墓管理处于2017年1月纳入工商税务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6:将福彩专项经费通过城市福利中心转拨至核对中心、婚姻登记处、社区中心,城市福利中心隐瞒收入在往来科目中列收列支。
整改成效:一是对相关问题初步核实,有关涉及人员提交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纪检组处理。二是理清专项项目资金收支明细,加强财务监管,确保今后不发生此类现象。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办法》、《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问题7:财务管理混乱,项目资金收入支出无明细;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白条报销、无差旅审批单报销差旅费。
整改成效:一是6月份市民政局组织并开展了对二级单位财务审计,加大对二级单位的监管力度。二是督促、指导局8家二级单位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并将制度上报局规财科备案。三是开展了财务专业知识的培训学习。8月7日,市民政局在玉龙锦举办了一期“民政系统财务、统计业务培训班”,聘请市审计局专家对审计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事业单位在履行职责和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表现形式进行培训,强调要加强财务制度的管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并落实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五)廉政建设不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频发
16、滥发滥补
问题1:局机关2016年、2017年发放各项值班补助3.43万元。
整改成效:经查,2016年、2017年实际发放各项值班费32400元,十九大期间,维稳值班人员吃的工作餐费1980元,共计34380元整。发放的各项值班费32400元已全部退缴至财政专户。十九大期间,维稳值班人员用餐费用,除节假日外,正常工作日所吃的工作餐1230元,已全部由个人退缴至财政专户。合计退缴33630元,已完成整改。今后严格按规定发放津、补贴。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2:发放2015年、2016年社工资格考试奖、驾驶员劳保安全奖、社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奖3.2万元。
整改成效:经查,发放的社工资格考试奖16000元,驾驶员劳保、安全奖5700元,社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奖10000元。合计31700元。社工资格考试奖已退缴12000元至财政专户,仍有4人共4000元未退缴。社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奖10000元,已退缴6400元至财政专户,仍有6家协会13人共2600元未退缴,有2家协会5人,说已退缴至财政专户,需去银行查询核实。驾驶员劳保安全奖正在清退中。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问题3:社会救助局2017年违规发放值班补助0.52万元,违规列支差旅费30.65万元。
整改成效:已退缴2017年违规发放的值班补助0.52万元。对2015-2017年差旅费进行了全面清查,其中:驻村扶贫工作队差旅费9.85万元、救助局工作人员下乡核查调查12.24万元符合政策规定。2015年救助局机关在编工作人员违规领取廉租房调查差旅费1.3万元,已全部退缴到位。今后将严守纪律要求,规范津补贴发放和差旅费报销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4:殡管所公墓管理处、福源公司违规发放2015、2016、2017年取暖、降温、加班费等8万余元。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自查。经查明,殡管所、公墓管理处、福园公司违规发放取暖、加班等83999.1元。其中:发放取暖费6700元,已于2016年4月28日退款;发放慰问金6000元是2015年6月援助监利殡仪馆处理东方之星翻船事件,按省厅工作要求为职工发放的慰问金;二是积极清退。发放的清明加班费71299.1元,已清退67347.2元,分别存入财政财户、公墓账户、公司账户。 3951.9元因3名职工去世或离职等情况无法执行清退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7、公费旅游
问题1:2013年,募捐办组织6名职工到延安、西安公款旅游,公款消费支出3.4万元。
整改成效:市募捐办6名相关参与人员已按要求退款34160元,2017年10月24日市直机关纪工委给予带队领导党内警告处分。今后将坚持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警示教育、岗位廉政风险教育,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2:2017年4月,殡管所19名职工用公款到英山天马寨旅游,公款支出1900元。
整改成效:一是20xx年9月,已将公费开支的1700元资金全部退还国库,其中两名同志因去世、离职,200元费用无法清退。20xx年6月分别给予相关人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二是根据《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会活动中的资金使用问题,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8、公车私用
问题:2015年疑有161次公车私用行为,其中周六周日用车118次;有的班子成员和救助局、殡管所公墓管理处、福源公司存在公车私用。
整改成效:在市纪委监委驻人大纪检组的监督下,组成专班,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分类处置。市社会救助局查实司机将个人私车发生的过路费、停车费违规报销414元,已全部退缴到位。
市殡管所因殡葬管理工作和业务的特殊性,单位实行的是全天候管理服务,无实际意义上的节假日,经核查,共有20次在周末使用公车属于工作用车,并已补充附件说明出车事由、驾驶员及目的地等资料。对违规报销票据冲抵车辆违章罚款行为进行处理,已责令驾驶员退赔200元,并对其本人和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下一步将强化纪律意识,坚持公私分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公车管理制度,压实部门责任,实行公务出车有报批、有登记、有核销。节假日按要求定点停放、封存。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19、违规公务接待
问题:2015年报销超标准接待26次3.69万元,超标开支1.38万元。殡管所、福源公司2015-2017年均存在违规公务接待。
整改成效:一是查明核实情况。2015-2017年殡葬管理所、公墓管理处招待费列支共36,896.00元。其中:殡葬管理所接待29次、金额20906元,没有超标准接待情况。公墓管理处接待4次,报销招待费3,559.00元。其中:2016年3月在公务接待应城市殡管所11人活动中,单位3名人员陪同就餐,餐费1185.00元(接待标准标准为人均80元),该次就餐超标准接待金额65.00元。二是及时进行财务正确处理,规范账务科目。⑴“东沟伙食费”13笔,共计11,043.00元。该费用是东沟馆外来人员(大冶保安镇殡管人员核查火化情况、数据和乡镇殡仪车主临时就餐为主)在食堂就餐费,应在“伙食补助费”中列支。⑵2015年3月11#凭证中招待费200.00元。该费用是殡仪服务部门职工外出抬尸业务,因道远、候时长无法回单位就餐而发生的误餐费,应在“业务费”中列支。⑶2015年10月9#凭证中招待费1,188.00元。该费用是市殡管所工会组织重阳节活动支出,应在“工会经费”中列支。三是对核实的1次超标准接待活动,由当次责任人个人承担65元超标费用,并对责任人批评教育。四是完善公务接待手续。对有来往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但附件手续不齐的,如只有领队人员名单,没有接待人员及陪餐人员名单的情况补齐手续。五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明确殡管所办公室承办、审批和监督公务接待,严格执行湖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务接待规定,立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0、工会经费使用不合规
问题:社区中心、救助站、殡管所等单位均存在超标准开支等工会经费使用不合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核查。殡管所2016年人均工会经费支出1050元、2017年人均1148元;救助站2017年人均工会经费支出为1100元,都没有超过个人年工会福利费的上限标准,但存在将临时人员发放工会福利导致工会费提取总额超标的问题。二是扎实整改,严格执行工会制度,按标准提取和发放。同时将已超标提取的经费列入下季度工会经费。社区中心对以前年度个人未缴纳的工会经费予以追缴,共追缴临时人员工会经费0.96万元。三是理顺关系。社区中心针对单位临时人员与正式人员的区别,不再将临时人员纳入单位工会会员,也不再为其发放工会经费。救助站对临时人员予以清退和解聘,所有临时人员已全部离职。三是加强《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等工会政策的学习,并根据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使用。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1、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问题:局机关及11家二级单位均存在购买医疗设备、计算机软件、电脑及其配件、办公桌椅等未经政府采购程序自行购买的问题,涉及金额134余万元。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培训。20xx年10月9日,市民政局针对政府采购这一薄弱环节,专门聘请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专家为机关和二级单位举办了一期“政府采购政策解答”专讲,强调必须按程序“应采尽采”,并现场进行了提问式互动。二是严格审核和监督。对二级单位网上申报的政府采购事项,对照政策严格审核,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予以退回。20xx年6月,局机关组织聘请第三方开展审计,将政府采购列入了重点审计范围。三是严格追责。对市城市福利中心在二期工程中未进行招标,给予单位负责人行政警告处分;市募捐办在营运用房装修工程邀请招标中,没有进行进行规范运作,给予单位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六)选人用人不规范,规矩意识淡漠
22、超职数配备干部
问题:婚姻登记处等10个二级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
整改成效:严格按照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已于20xx年按程序免除相关同志的职务。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3、超编制自行招聘使用工作人员
问题:二级单位现有干部职工486人,其中在编143人,编外343人。违反规定进人,市局通过签批介绍信安排人到二级单位工作。救助站擅自招聘3人,其中一人招聘理由是“站里没人写材料,站领导和大学生大多不会写”。合同签订不规范,如核对中心聘用人员合同期3至5年不等,薪酬无约定;婚姻登记处试用合同与正式合同无区别,薪酬约定不清晰。薪酬待遇“五花八门”,如殡管所既参照事业编制人员标准发放工资,又参照企业发放效益工资。
整改成效:一是迅速理顺人事劳动关系,采取分流一部分、外包一部分、解聘一部分的办法逐步解决聘用人员问题。二是规范聘用人员使用办法,从严控制编外用工,从五月开始已提前介入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对编外进人实行冻结。今后二级单位有用工需求,需按我市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三是规范合同签订,约定合同期限、薪酬。四是严格按规定发放工资。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24、“内招、近亲繁殖”
问题:系统普遍存在将子女、亲戚等在系统内安排工作的现象。殡管所有13对“父子兵”,婚姻登记处有4对“父子兵”、“母子兵”,募捐办有两对“母子兵”。
整改成效:清查相关手续,确定人员身份,采取分流、外包、解聘等方式将相关人员调离现工作岗位。殡管所因行业特殊,社会地位低,且工作量大时长,无人愿意报考,经查,存在亲属关系10对,其中1对属于人才引进,从事专业设备维护工作,籍贯江西,妻子也是殡葬相关专业毕业,故一并解决家属工作;3对皆在殡管所下属不同单位工作;正在解聘6人。婚管处4对“父子兵”“母子兵”自行离职2人,另外2人交流调整到城市福利中心工作;募捐办2对“母子兵”自行离职1人,1人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点方案》(鄂民政发[20xx]2号)通知精神,已于20xx年4月调往省福彩管理站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25、职、岗、薪三分离
问题:有的干部职工编制、职务、现工作岗位均分离。
整改成效:理清人事关系,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将原先工作岗位与职务、编制分离的干部职工理顺关系,相关手续正在按程序办理。涉及编制、职务、工作岗位三分离的同志于今年4月已调出。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6、混编混岗问题严重
问题:党组对系统内机构、编制、人事遗留问题采取回避态度,久拖不决。
整改成效:在咨询政策、与职工交心谈心、征求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多次向市领导和市委编委、市人社局等部门汇报,并经集体研究,初步拿出市殡葬管理所、市社工中心、市救助站等3家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相关工作正按照方案实施。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虽然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差距,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民政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坚决做到整到位,改彻底,确保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提高局系统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
二是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以从严务实的态度解决“四个意识”不强、核心作用不充分、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宽松软”、廉政建设不实、选人用人不规范等六个方面的问题。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三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民政局巡察工作报告范文3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xx年8月24日至10月3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庄浪县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xx年1月10日,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民政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县民政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带领党组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严格对照方案逐一整改,对账销号,推动整改工作按序时完成不折不扣完成。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自20xx年1月10日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先后3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亲自组织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对照巡察提出的党委贯彻新理论新思想不够深入等各类问题逐条研究整改措施,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制订方案,压实责任。为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取得实效,组织制定下发了《庄浪县民政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及整改台账,对巡察反馈存在的3个方面13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真正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支队伍,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确保存在问题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确保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坚持阶段性整改和长期整改相结合,强化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
(三)加强督查,强化问责。按照责任分工明确到位、工作举措推进到位、督查问效跟进到位“三到位”要求,着重加强对重点任务、重点事项及推进滞后事项的督查检查力度。对督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以交办单形式点对点通报责任部门和分管领导。建立整改责任清单,不整改到位坚决不销账。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由局党组会同县派驻纪检组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以强力问责保障监督意见有效落实。
二、县民政局党组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班子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庄浪县民政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确保整改工作在局班子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一)细化分工、明确任务。不折不扣地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逐一落实责任对象,明确局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责任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抓好分管业务股室的整改落实工作。一是明确任务分工。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二是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完成情况,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三是建立协同高效机制。及时向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适时对各股室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以上率下,突出重点。局班子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先后召开3次班子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三)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始终坚持整改巡察组反馈问题与落实巡察组工作建议相结合。一是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二是坚持与“三抓三促”行动相结合,以整改促提升,以教育促落实,运用巡察成果,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纠正到位。
三、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文件决定不够有力,履行职能职责还有差距
问题1.政治理论学习抓而不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有差距。一是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党员干部学习跟进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业务学习。20xx年11月9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召开会议,会上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20xx年12月28日召开全体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二十大作报告》内容;20xx年4月6日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xx年全国“两会”重要讲话精神,认真领会新思想、新要求,并以此指导开展民政各项工作,制定印发了《20xx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二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召开党组会议讨论健全完善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不断的深入学习落实局党组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意义,真正把落实中央及省市县的决策部署要求,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将理论学习转变为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问题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不及时,没有结合单位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20xx年2月16日召开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大会,深入学习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努力谱写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时代篇章的决定》相关文件精神,通过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在单位迅速掀起学习热潮。二是召开了党组会议及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强调做好学习记录、写好心得体会,领导班子定期检查,切实提高政治理论学习水平。三是制定完善了民政局理论学习制度,每个月制定学习计划,指导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积极发挥领导班子领学带学督学作用,及时学习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与民政工作相结合,提出详细的工作计划和落实意见,为深化学习成果,不定期抽查党员学习笔记,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党员落实整改,党员学习成效得到有力保障,引导党员践行新思想、适应新时代、展现新作为。通过学习,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明显提高。
问题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紧密,履行职能职责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对困难群众精准识别的规章制度。制定下发了《庄浪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实施办法》、《庄浪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庄浪县特困供养人员认定实施办法》、《庄浪县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庄浪县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等文件,重点对准确核算家庭经济状况和精准救助做了详细的分解。通过制定政策,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照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调整优化了低保“单人户”施保政策,对低保边缘家庭中靠家庭供养,无法单独立户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以及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人员(不含整户纳入低保人员)等,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内。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城乡低保审核确认相关政策。按照新修订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认真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督促各乡镇及城市社区与分散供养对象的监护人或其本人100%签订了照料服务协议,使分散供养对象基本生活得到了妥善照料;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分散供养对象,对其身体状况进行踪合评估,符合入住条件的100%及时办理入住手续,纳入敬老院集中供养。三是将临时救助办法进一步细化,切实做好急难临时救助工作。
问题4.优化提升社会服务的水平不高,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一是殡葬服务体系不成熟,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养老基础服务设施。去年年内建成了韩店、卧龙两个中心敬老院,建成了全县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不断推动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持续改善养老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建成了水洛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为城区及周边乡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等照料护理服务,提供助餐送餐、助浴助洁、等服务。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根据平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平凉市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市民〔20xx〕91号)要求,县民政局根据供养特困老年人房屋及居住环境实际,采取政府补贴方式,对万泉、韩店、盘安、郑河4乡镇260户68岁以上农村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效满足老年人家庭居家养老需求。二是进一步加快殡葬服务领域改革。紧盯殡葬领域短板弱项,及时成立了县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殡葬法规政策宣传,培树文明新风,召开了会议,优化调整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加快殡葬领域基础设施县殡仪馆及骨灰安放设施配套附属项目建设,补足了殡葬建设短板,全面提升了殡葬服务水平。三是科学统筹推进社工站建设。按照《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镇(街道)设立省级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站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一年试点、两年规范、三年提质、四年覆盖”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民政部和省、市民政部门工作要求,按照“功能多样、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服务精细”目标,在北城社区利用日间照料中心场地建建成了60多平方米的社会工作站;万泉镇利用中心敬老院旧址改造建成了200多平方米的社会工作站;盘安镇利用惠农大厅旧址改造建成了60多平方米的社会工作站,并统一挂牌、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服务标准,开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孵化、社工人才培养和社会事务服务等8方面服务内容。
问题5.惠农利民政策宣传不够深入,措办民生实事的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充分利用乡村大喇叭、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突出重点政策内容和办理程序,发布了20xx年民政政策“一扫知”,印制发放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单15000余份,在日常入户走访期间用群众身边的典型事例宣传讲解社会救助政策、提标政策,让群众掌握和了解政策,做到社会救助政策家喻户晓,使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充分发挥,真正把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二是严格落实政策。全面落实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对新增的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条件及时纳入相应的救助范围,真正实现了提标扩面,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不落一户、不落一人。持续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严格落实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监护照料责任,改善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的生活条件和精神面貌。三是加强动态监测。健全完善困难人员监测预警、主动发现、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机制,全面摸排低收入人口情况和底数,将低保边缘户和支出困难型家庭纳入监测范围,持续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做好第三方困难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工作,全面落实了低保动态管理、定期报告、定期核查及监测预警机制和单人施保政策等多项举措,切实编密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安全网。
问题6.信息数据系统核查滞后,困难群众认定仍不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补齐部门数据信息,提升完整度。联合教育、财政、公安等18个部门在20xx年12月1日制定印发了《庄浪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精准确定了救助对象,全面提升社会救助管理和服务水平。二是开展数据质量核查,提升准确度。联系各相关部门指导基层梳理数据资源,与相关部门数据比对等,对信息资源库进行了规范,进而形成可用的数据集,为数据共享提供保障。三是加强数据库信息动态管理,提升及时度。对本系统数据库动态更新提出工作要求,指导基层探索数据信息主动更新的方式方法,制定数据动态更新标准规范和操作流程,让数据在采集、导引、整合、比对、交互等方面更加准确及时,为部门数据共享提供保障。目前,累计完成各项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31431人次,其中城乡低保对象2584人、特困供养人员80人、医疗救助对象2478人、临时救助对象26289人。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1975户40024人;城市低保对象578户1178人;城市特困对象14户15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1人);农村特困对象2152户2298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118户119人);孤儿131户151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27户334人;经济困难老年人2357人;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11908人;低保边缘家庭1355户5841人,共发放救助资金6558.3万元。
(二)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执行财经制度仍有欠缺,防范化解风险掌握不够
问题7.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干部政治站位,深化责任的本质内涵。局党组增强责任意识,2月21日召开了专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教育引导,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促使党员干部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看待主体责任的落实,让主体责任是必须牢牢扛起的政治责任的观念深入人心。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实现明责落责问责体系闭环。紧盯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着力发现和解决“四风”问题在机关内的新变异、新特征,建立主体责任清单等举措有力督促党员干部把责任扛在肩上,从而打造明责落责问责的完整体系。三是促使党员干部敢于担当,激发落实责任的正能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上级通报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蚁贪之害》,真正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加以警觉,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唤醒党员干部的担当精神,将责任意识牢牢根植在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中,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培育出勇于担当、尽心尽责的浓厚氛围和政治生态,激发出落实主体责任的强大正能量。
问题8.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措施不力,民生领域信访案件时有发生。
整改进展: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完善信访机制。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成立了民政领域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重点督促乡镇建立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明确了一名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专人办理民政领域的信访事项,进一步严格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工作。健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建立台账,规范管理,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建立信访事项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以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助推矛盾化解,着力完善信访工作“最后一公里”。二是搭建工作平台,加强源头化解。重视矛盾纠纷化解,落实包抓包案负责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县局领导带案下访接访,宣讲民政政策,倾听群众呼声,研究化解措施,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局领导班子成员划分包片责任区域,负责督查督办,经常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分类建档立卡,加强综合分析研判,以领导干部带队下访、约访、接访等有效方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重大信访问题的发生。三是强化培训宣传,提高服务能力。计划近期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议,进行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多举措做好《信访工作条例》宣传,督促乡镇开展政策宣讲、岗位练兵等活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充分利用村社“大喇叭”、宣传栏、民政政策“一扫知”等媒介,持续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及时公开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着力提高政策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问题9.抓党建工作不够有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水平不高。
整改进展:一是健全完善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互促机制,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民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认真落实党建责任,形成党支部书记亲自抓、支部委员配合抓、党务工作人员具体干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引导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赓续红色血脉。三是认真对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照清单,分别制定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个人责任清单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个人责任清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
问题10.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不严肃,以检视剖析问题推动提升工作效能的机制未建立。
整改进展:一是强化纪律意识,自觉接受约束。县民政局召开各类会议的时候,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和实施程序,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既充分民主,又善于集中,自觉做到不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以坚决态度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三重一大”都由党组会议讨论,并且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决策民主、科学、透明,严格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做到了严防公权力异化变味,经得起考验,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党组成员做了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强化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挺在前面,把任务落到实处,切实履行好两个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党组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三是认真剖析问题,建立了工作机制。按要求开展会前谈心、谈话活动,并写好谈心谈话记录,组织党员认真检视问题,都要从检视出来的具体问题中,剖析主观上、思想上的根源,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及整改措施,引导党员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锐利武器,组织党员深入交流沟通,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问题和不足,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诚恳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客观地记载会议情况。
问题11.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公开公示不到位。
整改进展:一是优化党员结构,把好党员“质量关”。在发展党员过程中,把政治标准始终放在首位,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为我县民政事业发展作贡献等方面起到表率作用。二是严肃整理,把好“入口关”。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的重要意义,注意创新思路,解决存在问题;同时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联系和指导,着重把发展党员作为指导重点,及时发现解决了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总结经验。三是严格执行,把好“程序关”。在发展党员的各个环节中严格依最新《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执行,同事保证了党员群众的监督权力。对每位入党申请人都及时登记建档,对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建立专人档案。发展党员严格执行“五榜公示制”,对提交入党申请、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五个环节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问题12.借调人员超期限,借用期满未及时返回原单位。
整改进展:一是充实民政力量。通过人才引进,新招录2名研究生学历干部,通过20xx年县直部门(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招录2名工作人员,大大提升了民政干部的整体水平。积极推荐年轻有为的干部为领导干部后备人选,推荐年轻干部作为科级领导干部的培养对象。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联系帮扶的村担任第一书记,促使年轻干部在基层有所作为。积极开展基层经办、民政干部换届选举、社会救助等民政业务专题培训,提升年轻干部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二是完善工作制度。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干部管理办法,从民政业务工作、意识形态、新闻宣传、理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对干部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同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年终考评结果作为干部职工评先选优、职务晋级、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考核评价。干部考核股室每周收集各股室干部职工工作完成情况,在各股室干部职工对本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评的基础上,再由分管领导对分管股室干部职工每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定。同时,分管领导不定期对分管股室干部到岗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狠抓日常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干部作风。
四、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经过3个多月的集中整改,县民政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果,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个别中长期整改项目需要继续推进,分阶段明确整改工作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确保问题紧盯不放、整改久久为功、直至整改到位。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需要标本兼治、持续整改。下一步,县民政局党组将继续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深入地抓好整改落实,以整改落实引领和促进改革发展,以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彰显巡察整改的强大力量。
一是持之以恒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为庄浪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持之以恒做好“后半篇文章”,毫不松懈持续整改。坚持机力度不减、要求不变,持续推进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持续巩固完善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正在强力推进或需长期坚持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整改不彻底不收兵,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是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四风”严防隐性变异、反弹回潮。
四是以巡察整改为动力,助推民政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发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庄浪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民政局巡察工作报告范文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xx年5月6日至7月2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委开展了巡察。9月2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正式反馈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
市民政局党委深刻认识到,市委巡察是对市民政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上的“体检”、思想上的“淬炼”、工作上的“会诊”,充分体现了市委对民政发展的高度重视、对民政工作的充分信任、对民政干部的关心爱护。巡察反馈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务实中肯、对症下药。局党委全面认账、照单全收,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会,研究制定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2个专项整改台账,构建“1+2”整改总体框架,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工作层层到位的整改工作体系,推动市民政系统上下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强化理论学习,坚决筑牢巡察整改思想根基
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对民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切实从学习抓起、从思想改起。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议、局务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巡察整改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局党委召开党委会议,成立市民政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解巡察反馈意见,推深做实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召开“举旗帜·送理论”市级示范宣讲报告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整改责任。组织民政系统党员干部集中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市委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定了市民政系统上下深入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强化组织领导,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严格落实“局党委负总责”责任制,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局党委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直接领导、全程推动。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按照整改方案中明确的牵头整改任务,结合分管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共同担负起市委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局党委明确提出一体推进抓整改、强作风的要求,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践行“一改两为五做到”结合起来,持续健全新步法、新打法、新方法。坚持深入基层一线,制定出台《中共芜湖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加强市民政系统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扑下身子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坚持走好群众路线,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局领导班子带队赴裕兴村开展乡村振兴调研,牵头撰写的《以更实举措把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好拓展好——以无为市陡沟镇裕兴村为例》获评全市优秀调研报告。局党委坚持局领导班子协调联动、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上下联动,动员各方面力量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局领导坚持联系包保、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先后多次深入局属事业单位以明察暗访形式进行督查指导,帮助基层纾困解难,推动问题全面整改。
(三)强化系统观念,坚决推动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民政领域落地生根的重要抓手,准确把握芜湖民政在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中所处的方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民政事业产业发展和疫情防控,立足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工作职责,以高质量发展积极助力芜湖加快打造全省经济增长第二极、建设省域副中心,为推进人民城市建设持续兜牢民生保障。20xx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由742元/月提高至794元/月。圆满完成市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建设,实现精准找人、主动干预。推进市级智慧社区项目建设,建成3个智慧社区、10个智慧安防小区。启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领头雁”和“合伙人”计划,选定16个“领头雁”社区和36个“合伙人”单位。建成镇街社会工作服务站71个,覆盖全部县市区。建立台账表,局党委实施“一表、一单、一档、一核”把关机制;建立责任单,整改任务验收评估由包括局领导在内的各级责任人层层负责;建立核查会审机制,由局党委整改办召集相关责任人,对每项整改任务是否完成、能否交账逐一审核把关。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注重解决共性和深层次问题,有针对性地堵塞制度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防止问题反弹。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形成了一批管长远的制度。
二、着力强化管党治党政治担当,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
(一)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的不实,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还存在短板弱项
1.落实基本民生保障政策有偏差
(1)针对“对全市救助对象抽查审核不全面”问题。一是加强资金监管。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提升救助信息化规范化水平的通知》,明确部门职责,完善救助资金全流程监管,加强信息系统使用和管理,提升社会救助规范管理水平。二是健全补贴制度。联合市财政、市残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民务〔20xx〕111号),规范补贴发放,开展联合督查。
(2)针对“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不健全”问题。依托新建的芜湖市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实现与医保、人社、残联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建立定时推送机制。
(3)针对“对困难群众关注、关爱、关心不够”问题。一是健全长效机制。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升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服务保障水平。二是开展低收入人口排查认定。对未纳入低保、特困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重病重残家庭、因疫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开展集中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三是加强政策宣传。拓展多样化的政策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村居宣传栏、公告栏,以及各级民政、残联办事窗口发放政策告知书等方式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
2.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落差
(4)针对“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加强养老服务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在芜湖市养老服务联席会议上组织成员单位学习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有效推进养老服务建设发展资金落实。20xx年芜湖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经费预算执行率达90.45%。三是加快平台建设进度。已完成智慧养老平台功能开发建设工作,对接市大数据中心,推送相关涉老数据至智慧养老平台。四是完善养老政策。《芜湖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已出台。
(5)针对“养老机构建设水平不高”问题。一是加强养老队伍建设。为有效提高养老机构床位利用率,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公建民营水平,共开展6期养老从业人员培训班(三期初级、一期中级养老从业人才培训、一期养老负责人培训、一期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截至20xx年底,全市公办养老机构老人入住率较20xx年底提高了13%;全市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率较20xx年底提高了13%。二是推进养老机构消防改造,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通过金民工程系统定期报送养老机构安全自查情况。会同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检查抽查。多次印发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单,市、县(市、区)两级常态化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加强消防演练,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印发《芜湖市养老机构20xx年“119”消防宣传月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方案》,部署开展消防演练活动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6)针对“老年人助餐点建设推进缓慢”问题。一是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在前期工作调研的基础上出台《芜湖市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定期调度助餐工作,通报县区工作进展。制定芜湖市老年助餐服务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老年助餐服务持续开展。二是加大公开力度,适时发布运营名单。截至20xx年12月,已完成公布508个老年助餐点。三是强化暖民心工程宣传,不断提高知晓率。线下在经认定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场所内悬挂统一标识、宣传海报,在赭山公园开展重阳节宣传活动。线上通过今日芜湖、大江资讯、省市电视台相关频道用视频等形式大力宣传已运营助餐点服务开展情况,定期通过市民政局公众号、芜湖发布、芜湖市人民政府发布等媒体及时发布已运营助餐点名单、地址及联系方式。利用移动电信短信平台,推送暖民心老年助餐服务相关信息累计200万条。开展老年助餐政策知识竞答线上宣传,累计参与量达245705人次。运营成效显著提升,自20xx年6月份助餐工作推进以来,截至20xx年底,累计服务913694人次。
3.提供殡葬管理服务有温差
(7)针对“部分地区殡葬改革不彻底”问题。制定《芜湖市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殡葬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方案》,全面开展“住宅式”墓地、活人墓、硬化大墓等殡葬问题的整治工作,已完成整改117座。
4.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力度不够
(8)针对“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乏力”问题。一是强化调研指导,加快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步伐。针对目前无为市、鸠江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较为落后问题,局分管负责同志带队赴无为市现场推进指导工作。全市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数量显著提升,截至20xx年11月底,全市完成登记备案5458个,完成率达90.14%。二是加强培训交流,提高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质量。召开“三社联动”督导见面会,邀请各示范社区社工组织做经验交流,专业督导“一对一”开展业务指导。组织社会组织品牌项目建设培训,着重对“领头雁”“公益创投”项目社会组织打造公益品牌能力进行培训。三是扩大公益创投范围,增强社会组织发展动能。指导县市区开展公益创投,繁昌区、湾沚区举行公益创投活动签约仪式,分别投入45万、166万元。
(9)针对“执法监管水平不高”问题。一是提出明确要求,补齐执法力量。统计全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业务人员执法资格储备情况,据统计,全市现有执法人员6人,符合考取执法证资格人员15人,已下发工作提示单,要求市县两级应考尽考,参加20xx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二是加强学习交流,提升登记管理水平。举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业务培训交流会,促进全市社会组织领域工作人员互学互促互鉴,进一步提升登记管理服务水平。三是开展专项行动,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完成20xx年新增38家“僵尸型”社会组织撤销注销登记处理,扎实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全面完成整改,完成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公示工作。
5.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0)针对“存在违规议事决策现象”问题。一是建立党委会议题审签制度。局办公室将需党委会研究讨论的事项整理汇总,提交局主要负责同志审签,抄告提醒相关科室。二是建立党委会议题通报机制。局办公室对需提交局党委会研究讨论的事项在局长办公会议纪要中进行明确并通报相关科室。三是相关单位组织中层及以上人员认真学习招标采购相关规范制度,要求涉及招标采购程序,要提高政治站位,严肃工作纪律性。四是相关单位完善采购及采购申报流程,升级内控管理制度。
(11)针对“存在学习不深入现象”问题。一是印发提示单。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工作提示单,明确要求各科室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及时提交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内容,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重要讲话、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切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强化行业内容的学习。局党委理论学习(扩大)中心组学习会已先后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郑栅洁书记、王清宪省长在合肥市调研老龄工作时的讲话精神等。三是认真开展专题研讨。结合民政实际,先后开展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每位局领导结合工作和思想情况,逐一进行交流发言。
(12)针对“存在党委决策落实不到位现象”问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跟进工作落实。局党委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民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以文件、纪要等方式将党委决策部署及时传达至相关责任主体,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进。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工作能力。督促相关单位加强银行定期存款等方面的政策学习,提高工作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不够彻底,廉政风险防控还有漏洞
6.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够实
(13)针对“‘第一责任人’履责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学习。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进行再学习,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对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研究。召开全市民政工作暨全面从严治党会议,会上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出要着力打造忠诚、为民、现代、开放、奋进、清廉“六个民政”,明确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举办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专题课,邀请专家以“认清形势清清白白干民政”为主题作专题讲座。发放《公职人员廉政教育手册》,组织好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的学习。二是压实责任。局党委班子成员带队到局属各单位调研督查年度党风廉政工作开展情况,现场反馈存在问题。通过党委会上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逐一点评,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薄弱点、目标点和发力点,持续推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走深走实。三是严格年度考核。继续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对局属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加大平时考核力度。
(14)针对“‘一岗双责’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洁文化的重要论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加强对“一岗双责”的认识。二是明确责任。印发《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责任清单》,明确局党委、局党委书记、局党委委员责任内容,抓好分管科室和局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三是建立健全联系制度。明确局领导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经常性与局属单位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确保党风廉政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四是开展谈心谈话。对交流任职的3名局属单位班子成员开展任前党风廉政教育谈话。局领导赴对口联系单位,与班子成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集体谈话。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平时谈心谈话和调研督查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推动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15)针对“二级机构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确保应报尽报。建立局党委会议题审签制度和议题通报机制,与局办公室做好日常会议对接,确保局长办公会提交局党委会研定的议题应报尽报。二是强化学习贯彻。组织局属各单位对《中共芜湖市委关于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进行再学习,加强认识,切实规范权力行使。三是调整人员分工。相关局属单位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做出调整,正职不再分管财务。
7.为民办实事不扎实
(16)针对“高龄老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知晓率低”问题。一是加强工作指导。印发《关于开展8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宣传工作的通知》,组织县市区开展宣传工作。二是广泛开展宣传。线下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老年助餐点、核酸检测点发放宣传单,开展宣传会、入户走访,宣传并解答相关政策。开展重阳节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宣传活动。线上利用市民政局公众号、大江资讯、芜湖交通经济广播等平台积极宣传8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险。指导各县市区张贴宣传单、投放电子屏、转发微信群积极宣传8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险政策。向保险公司致《关于提供芜湖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开展情况的函》,指导其加强业务宣传,定期报送保险理赔情况。联合保险公司印制“致老年朋友的一封信”、发放宣传海报及易拉宝,持续加强意外险宣传工作。结合敬老月“智慧助老”公益行动,开展8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宣传工作。在公交站广告栏投放宣传海报,在老年助餐点等老年人活动较多地区放置宣传海报,结合老年助餐餐盘捐赠仪式发放宣传单页。
8.内部管理有漏洞,存在廉洁风险
(17)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相关财务制度学习,时刻保持对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度认真负责态度。二是规范资金使用。对福彩公益金和其他业务专项资金均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三是完善制度。修订并印发《芜湖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18)针对“部分二级机构资金、资产管理较松”问题。一是颐安殡仪服务中心委托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对东郊路两间门面房进行租金资产评估,并根据评估报告与租户协商签订一年期租赁合同。二是颐安殡仪服务中心与民政福利综合厂留守处协商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三是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对原中福在线终端机器登记造册,统一管理,每周对资产进行安全巡检,确定机器存放安全。主动对接省福彩中心,做好固定资产的清点和清退工作。四是统筹合理利用资源。将原中福在线北京路销售厅打造成综合服务中心,集站点物资配送、投注机定点维修等服务的同时兼具爱心驿站的功能,为环卫工人、交警、志愿者提供免费的休息场所和饮用水。
(三)党组织建设还有欠缺,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有力
9.党建工作抓得不实
(19)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召开局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市委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的发言进行了逐一点评,直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二是强化指导。加强对局属各党组织的指导,完善组织生活会流程,规范组织生活会内容,深刻认识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将组织生活的批评、监督、共同进步落到实处。
(20)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加强党员培训。相关党组织对全体党员进行培训,强化党员党性意识。召开支委会,支委委员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二是加强党员管理。相关党组织根据全国党员信息系统,重新整理了党员信息,并及时转接了进出党员的组织关系。三是严格审批程序。要求局属党支部按规定向局党委请示,并经研究审批后,才能补录党员信息。
(21)针对“学习型机关建设不扎实”问题。一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印发《中共芜湖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加强市民政系统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扑下身子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坚持走好群众路线,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健全“芜湖民政大讲堂”制度,鼓励民政干部以讲促学,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两手抓。二是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通过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政治思想教育,进一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三是在“读书季”活动中,认真落实“活动主题”要求,按要求选购图书和组织党员开展活动。四是认真落实“读书季”活动长效机制,把读书活动与党员教育和民政工作融合起来,以读书促工作。
10.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2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干部考察工作不严谨”问题。一是提升工作能力。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芜湖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手册》等进行了再学习,再深化,切实提高业务能力。二是真抓实干。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按程序办事,及时与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沟通,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合规、操作规范。三是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市民政局选人用人内部管理制度》。
(23)针对“干部人事基础性工作不扎实”问题。一是加强学习。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全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参考资料汇编》等进行再学习,发挥“以档资政”“以档育人”作用,推动民政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落地见效。对填写不规范的干部人事档案已经重新规范整理。三是举一反三。将集中管理的人事档案进行了重新梳理,严格审核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
三、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加快推进芜湖民政高质量发展
总体来看,芜湖民政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局党委清醒认识到,整改成效还是阶段性的,整改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既定的整改措施落实还不够到位,标本兼治的任务任重道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下一步,局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对民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继续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常抓不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主动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进一步细化完善时间表、施工图,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以整改的实际成效为芜湖民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进一步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决策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有关重要论述制度机制,做到组织学习第一时间、谋划工作第一步骤、落实任务第一要求、督查考核第一内容,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转化为民政的语言、符合实际的措施,确保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
二是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坚持从政治上观察形势、把握大局、发现问题、明确方向、掌控风险,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四个服从”,恪守“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坚定地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体现到实际行动上。
三是进一步推动芜湖民政高质量发展。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促进共同富裕,推进保障政策落地落实,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紧紧围绕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经济社会发展夯实根基;紧紧围绕完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认真履行肩负的使命职责,以精准务实举措推动高质量发展。
四是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认真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规范化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毫不放松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管党有方、治党有力、建党有效。
五是进一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持续加强市民政系统各级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优化民政系统干部队伍结构,完善干部培养成长、考核激励机制,做好容错纠错工作,统筹推进民政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打造坚强战斗堡垒,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六是进一步抓好市委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坚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把抓好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着力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整改推进机制,切实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和“过关”心态,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向市委、向全市民政服务对象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民政局巡察工作报告范文5
20xx年11月13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蚌埠市民政局党委开展了巡察,3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是强化巡察整改政治自觉。蚌埠市民政局党委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书记专题会要求,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站位。认真贯彻执行市委有关巡察工作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整改要求上来。
二是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市民政局党委成立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组成巡察整改推进组、巡察整改督导组和党建整改指导组,统筹推进全局巡察整改工作。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积极承担各自分管领域内的整改工作;问题整改措施细化到相关责任科室(单位),逐项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研究分析原因,逐项梳理归类,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确保整改无“盲区”。
三是全力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强化系统思维,注重分类施策,坚持立行立改和常态化长效化整改相结合,具体整改和举一反三相结合,一体整改和开门整改相结合,着力增强整改的全面性和系统性。坚持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从制度上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对巡察指出的个性问题,逐一研究解决,确保不漏项、无死角。彰显巡察整改工作的治本作用,努力将整改过程变为解决民政改革发展矛盾问题的过程、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过程、提升民政干部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的过程,在工作中落实整改要求,体现整改成效,推动民政工作再上台阶。
二、聚焦问题清单,全面推进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一)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谋划不深、融入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非本地户籍人口临时救助,推动长三角区域救助制度互享。集中整改期间,实施临时救助66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84万元,其中非本地户籍人口临时救助6人次。20xx年4至5月,全市新增纳入低保对象1303人,累计保障低保对象17.6万人次,发放低保资金9292万元,进一步提升兜底保障一体化力度。
二是与宁波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成立甬蚌养老服务领域结对合作帮扶领导小组的通知》,对标宁波市“甬易养”养老服务先进经验,推动“珠城颐养”多元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印发《蚌埠市完善多元养老服务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多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方向。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共享宁波市“甬易养”网络学习平台养老护理员培训资源,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家庭照护者等“线上+线下”培训。
三是制定《关于支持长三角养老服务机构落户蚌埠开展养老服务的政策举措》,支持引进长三角养老服务机构落户蚌埠开展养老服务,向宁波市书面提出标准互认和首批异地康养基地建议名单,推动两市养老产业一体化发展。
(2)主题教育重形式轻实效。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内容,印发《蚌埠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政系统党的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市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机制。
二是开展调研指导。市民政局党委班子成员赴联系单位围绕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及巡察整改工作进行指导十余次,一对一提出针对性意见43个,并明确具体整改时限,推动主题教育成果落地落实。
(3)未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整改成效:一是成立市民政局“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重点监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对规划进行监测评估;
二是发挥居家养老基础性作用。印发《蚌埠市加快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蚌埠市养老照护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蚌埠市20xx年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实施方案(暂行)》等规范文件,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切实提高我市老年人居家生活质量。
三是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人员入户走访宣传家庭监护的主体责任,督促家长及委托照护人履行监护责任;举办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及社工能力培训班,强化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专项督查,确保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开展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督促做好整改,确保全市儿童福利机构健康、安全、有序发展。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制定《困境儿童走访工作制度》,积极向机构外困难残疾儿童延伸康复服务。
(4)中央预算内投资民政项目推进缓慢。
整改成效: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执行情况月报制度的通知》,要求县区民政局每月报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执行月报,定期跟踪项目的支出进度,压实县区民政部门的日常监管直接责任。
二是将每月项目支出进度情况进行通报,会同相关科室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推动。
(5)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不够充分。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巩固拓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成果,落实低保“整户施保”政策规定。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务学习,进一步规范基层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完善政策措施,压紧压实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各环节责任。会同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社会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规范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事项等工作,同时全面实行社会救助申请受理告知书制度,切实提升办理时效。
二是规范特困供养机构管理。对养老机构进行“四不两直”检查,重点对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并将抽查结果通报各县区,全市65家特困供养机构各项制度均已建立。做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对特困供养机构日常管理、资金管理、运营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进行规范;做好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对特困供养机构按床位面积不小于25平方进行进行重新核定。
三是落实救助管理主体责任。对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是否存在滞留期满未及时安置的问题进行督查,对20xx年以来市救助管理站滞留人员进行落户安置。
(6)服务基层治理能力需要更大提升。
整改成效:一是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和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开展20xx年度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工作,分类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抽查活动,根据社会组织管理规定,及时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
二是开展社会组织培训活动,组织全市100余家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积极对接六大新兴产业主管部门助推成立相应的行业协会商会,推动社会组织在“双招双引”、社会救助帮扶、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发挥作用。
(7)基本社会服务需要加快发展。
整改成效:一是规范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制度及养老机构综合床均建筑面积标准,严格按不低于床均25平方标准进行养老机构床位核定,目前135家养老机构共11403张床位,其中护理型床位7987张,占比70%,远超省十四五55%目标。开展三星级养老机构和社区服务中心评定,差异化发放运营补贴,引导提升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质量。做好公办养老机构委托运营工作,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机构建设,提升养老市场活力,全市已推动22家养老机构公建民营。
二是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优化公墓环境,进一步提高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开展殡葬专项整治活动,督促相关县区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
(8)局机关与协会脱钩不彻底。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市殡葬协会换届工作,依法完善协会各项制度,确保殡葬协会与行政机关完全脱钩。
二是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回头看”,38家行业协会商会经业务管理部门确认后,上报自查情况统计表,未发现行业协会商会还存在未脱钩情况。
(9)对市殡葬协会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市殡葬协会换届工作,围绕相关工作和账目情况对市殡葬协会开展全面自查,并组织相关科室对协会自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是修订完善协会章程(草案),制定《蚌埠市殡葬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草案)》《蚌埠市殡葬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草案)》《蚌埠市殡葬协会选举办法(草案)》等,强化市殡葬协会内部管理。
(10)局机关一直代管市慈善总会。
整改成效:成立市慈善总会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市慈善总会换届筹备工作会议,积极推进换届准备各项工作。起草《蚌埠市慈善总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蚌埠市慈善总会第一届财务工作报告》《关于修改蚌埠市慈善总会章程的说明(草案)》《关于修改蚌埠市慈善总会资金管理办法的说明(草案)》。酝酿新一届会长候选人、副会长、理事、会员候选人等名单,会长拟由副市级领导干部兼任,需向组织部门请示,进行领导干部兼职审批。待组织部门审批完成后,及时召开换届大会,完成换届工作。
(11)对民政相关政策尤其是低保政策宣传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社会救助宣传折页,悬挂社会救助政策挂图等方式,大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
二是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公示公开,在市、县区民政部门官网及时发布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同时公开市、县区、乡街三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电话,畅通群众了解社会救助政策渠道。
三是加强基层社会救助人员能力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方式,开展业务能力、工作能力培训,切实提升基层人员的政策解答能力、审核认定能力和信访化解能力。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2)主体责任未能压实压紧。
整改成效:一是修订完善《蚌埠市民政局党委班子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及落实措施》,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政系统党的建设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定,进一步强化对各级班子的监督。
二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压实了巡察整改工作责任,明确了整改方向。组织党委班子成员赴联系单位进行调研指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落实提醒谈话和约谈批评制度,完善党内政治生活。
(13)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所不足。
整改成效:一是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从严抓班子带队伍,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局党委会等各项会议议事范畴,召开局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对班子成员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加强日常监督提醒。
二是听取各基层单位党组织书记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局党委书记对各单位党建及党风廉政工作进行点评指导,党委班子成员指导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四项清单”内容抓好整改工作,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及相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排查,监督指导相关单位制定整改问题清单和措施。
(14)纪检监督组常态化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日常监督渠道较窄,主要通过参加局党委会了解和实施,结合民政职能、重点工作和共性问题针对性地开展监督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大检查力度。对养老、救助、社会事务等方面的民生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每月深入一线调研不少于一次。
二是增强主动监督意识。修订完善《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20xx年政治监督清单》,及时转发市纪委监委《党委(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参考清单》,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日常监督内容。
三是组织纪检干部培训。组织市民政局机关纪委和二级机构兼职纪委委员学习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纪检业务知识和观看警示教育片。
(15)对历史遗留问题长期搁置不及时解决。
整改成效:已于20xx年在自查中发现该问题,并于20xx年7月将房屋收回,并用于社会福利用房。在系统内开展社会福利用房出租情况排查,针对市民政系统各单位涉及福利用房单位进行排查,未再发现问题。
(16)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整改成效:一是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市民政局成立督查组,对各县及市区落实情况现场督查,分别于4月6日、4月7日、4月14日先后前往固镇县、怀远县、五河县和市区殡仪馆现场进行督察,均已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实施。
二是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对事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17)对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缺乏关注。
整改成效:一是出台《蚌埠市民政局“三提两创一树”行动方案》《蚌埠市民政局进一步加强局属单位监督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进一步提升为民办实事效能,强化监督结果运用,提高职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二是市社会福利院开展服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护理服务能力水平,教育职工做到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妥善解决。市救助管理站进一步加强受助人员管理,与省内外救助站建立合作机制,加强源头治理,严防跑站现象。
三是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市殡仪馆取消接运人员接运遗体时推销丧葬用品服务,丧葬用品统一由服务大厅负责销售,明码标价,自愿购买。市平山公墓及时开展墓穴维修,清理完善不合规墓位信息,重新制定墓穴价格、管理费标准。
四是对全市福彩网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工作,对存在违规情况的网点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停机处理。严格按照《蚌埠市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公开征召实施细则》要求,审核审批新申请福彩网点。对不符合申办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
(18)对市老年康复医院(市老人休养院)有效管理不足。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专业能力。对市老年康复医院(市老人休养院)财务资料进行审核,强化对财务监管;制定检查方案,每季度对市老年康复医院收支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目前已对市老年康复医院20xx年1月-3月的原始凭证进行抽查,对检查出的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督促其完善以提高财务监管力度。
二是市老年康复医院委托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对20xx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并于20xx年5月15日出具了审计报告,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完整;
三是成立市老年康复医院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修订完善《蚌埠市老年康复医院医德医风整治工作及实施办法》及《医德医风整治督查方案》,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定期组织医德医风教育学习活动,严肃行业纪律,筑牢廉洁行医防线。
(19)规范下属单位津补贴奖金发放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成效:一是相关单位成立清退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梳理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人员及金额范围,暂停绩效工资,取消各类业务提成,在市民政系统开展全面排查,组织相关单位将排查出的所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进行退回。
二是对相关单位薪酬工资制度进行改革,重新制定标准,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落实各项薪酬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20)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打“擦边球”。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规矩,严守工作纪律,扭紧纪律之弦,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组织局系统财务人员就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新修订的经费管理办法、财务报销制度、内部控制建设、财会监督等内容进行现场培训,提高能力素养,严防问题出现。
(21)往来账款长期不清理,资金和廉洁风险并存。
整改成效:一是对局系统往来账款进行全面梳理,督促各相关局属单位收回应收账款,并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全部应收款账目进行核查审计,推进往来账款清理。
二是组织局系统财务人员开展财务相关制度学习,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对往来账款的长期监管,要求各单位专管员每月汇报往来账款情况,严防问题发生。
(22)招标采购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局属各单位负责招标采购的工作人员围绕招标采购相关制度进行学习,提高招标采购规范意识。修订完善《蚌埠市民政局关于规范招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方案》,明确招标采购流程,并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
二是各相关单位对不规范采购行为进行整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采购计划,组织召开招标采购专题会议,调整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程序,强化工作纪律。
(23)执行董事履职不力。
整改成效:已组织召开平山陵园有限责任公司20xx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讨论。20xx年4月1日已制定完善年度工作计划,将定期召开股东会纳入计划,同时制定了平山陵园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制度。
(24)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整改成效:相关单位已对事实发生额进行核实确认,并完成调账处理,彻底消除了国有资产流失隐患。
(25)土地权属问题整改推进缓慢。
整改成效:继续加强与市城投公司进行协调,推动土地权属问题整改,目前城投公司正在通过法律诉讼途径推动股权变更。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26)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印发《蚌埠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政系统党的建设的实施方案》《蚌埠市民政局党委班子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及落实措施》,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二是局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制定“一支一策”,局党委结合各基层党组织“一支一策”进行指导帮扶,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三是对平山公墓管理所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整,印发《关于管理所内设机构及领导分工调整方案》,调整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加强班子力量、组织管理,畅通沟通渠道,强化班子团结。
(27)社会组织党建认同需要进一步强化。
整改成效:一是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25家符合成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均成立了党组织。结合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对社会组织党建情况进行抽查,截至6月的12日,社会组织已网上报送年检材料637份,因党建等材料不符合规定预审不通过退回387份。
二是印发《蚌埠市民政局关于向社会组织派遣党建指导员的实施方案》,选派党员到局主管没有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担任党建指导员,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28)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落实局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党建主体责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政治意识。
二是研究制定《蚌埠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政系统党的建设的实施方案》,修订完善党建考核细则,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三是局党委结合各基层党组织“一支一策”进行指导帮扶,帮助基层党组织强化组织建设。
(29)基层党组织管理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研究制定《蚌埠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政系统党的建设的实施方案》,修订完善《20xx年市民政局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组织推动支部学习教育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局系统党务工作者培训活动,严格做好党务工作者教育管理。每季度开展党建工作检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督促整改提高。
二是市平山公墓管理所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组织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完善制定组织工作计划,规范组织生活。
三是市福彩中心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落实发展党员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等制度。局党委举一反三,对局系统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规范党员发展程序。
(30)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意识不强。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局系统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规章制度,制定支部组织生活提示单,确保领导干部到会参加。集中整改期间,6名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要求过好组织生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各项组织生活29次。
二是研究制定《蚌埠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政系统党的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普遍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效果,不走过场。认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充分发扬斗争精神,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
三是严格落实党建联系点制度,制定完善党课计划,党委班子成员严格按计划进行落实,切实到联系点上好党课。
(31)集体领导制度执行不够严谨。
整改成效:修订完善《蚌埠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中共蚌埠市民政局党委议事规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党委书记带头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班子成员逐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深入开展讨论,形成民主决策的浓厚氛围。3月以来,共召开局长办公会10次,党委会17次,会上所有议题均落实末位表态制度。
(32)议事和决策效率有待提高。
整改成效:修订《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蚌埠市民政局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蚌埠市民政局关于规范招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方案》,下发《市民政局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局长办公会层面需要讨论的内容,对研究上会的资金数额进行调整,进一步规范报告事项,压实下属单位职责,提高议事决策效率。
(33)对决策事项缺乏跟踪问效。
整改成效:一是修订完善《蚌埠市民政局党委班子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及落实措施》,班子成员要强化“一岗双责”,全面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二是修订完善《蚌埠市民政局关于规范招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方案》等制度,严格执行《市民政局局属单位财务制度》,分管领导到分管单位督导检查,严格落实监督管理制度,对招标采购相关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三是市平山公墓管理所研究制定《市平山公墓石材缺损整改工作方案》《市平山公墓管理所石材缺损盘查方案》,对墓区石材进行盘点、统计;完善《市平山公墓管理所仓库石材管理制度》及《市平山公墓管理所仓库巡回检查制度》,强化制度落实,落实人防物防,提升安全管理。
四是老年康复医院组织学习《市民政局局属单位财务制度》《关于加强招标采购监督管理的规定》等制度文件,并强化制度落实。
(34)干部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整改成效:一是梳理局机关公务员编制、年龄结构情况,拟定招聘计划和优秀人才选调计划,加大年轻干部的选拔力度,进一步改善年龄结构。
二是编制《蚌埠民政应知应会手册》,加大系统人员民政专业知识学习研究力度;开设《民政大讲堂》,每月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培训,提升干部专业化能力;开展“读书分享活动”,围绕民政领域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方面的专业内容,强化学习交流。
(35)部分下属单位人浮于事、效率低下。
整改成效:一是市平山公墓研究制定《内设机构及领导分工调整方案》,内设机构由8个整合为4个,数量减少50%,完善岗位人员调整方案,充实一线工作人员。
二是优化服务流程,合理利用平山公墓管理所智慧公墓信息管理平台,提高服务效率,业务办理平均时间减少15%以上。
三是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原则,制定《蚌埠市平山公墓管理所在编人员和享受在编人员绩效工资增加部分分配方案》《平山公墓管理所非在编人员薪酬工资改革方案》,严格制度实施,进一步降低人力成本所占比例。
(36)落实整改责任有差距。
整改成效:一是成立市民政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巡察整改推进组、巡察整改督导组和党建整改指导组,统筹推进全局巡察整改工作。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研究梳理出137条具体整改措施,建章立制67项,开展专项整治23项,追责问责10人。
二是建立完善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共召开研讨、推进、督导等工作会议30余次,针对整改工作共发出局党委会重点决议通知、重点工作提示单、重点问题督导通知、整改工作问题通报等40余项,对15个科室(单位)全覆盖督导27次。提高整改工作效率,坚决整改到位,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三是局党委会每周进行调度,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16次,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汇报,并先后多次向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汇报工作进展;汲取教训、强化警醒,将问题整改列为头等任务、首要工作加以对待,切实抓实抓好整改下半篇工作。纪检监察组全程督导,市委巡察问题反馈会议结束后,督促市民政局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做到巡察整改工作进入快、声势足、力度大。
(37 )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健全巡察整改工作机制,结合本轮巡察整改工作,对上次巡察未整改到位问题开展大检查、大整改,常态化开展巡察整改监督检查,局党委实施周调度,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报告整改工作情况,将本轮和上轮巡察整改到位见效。
二是针对上轮巡察反馈至今仍然存在的问题,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三、巩固整改成果,以整改工作新成效推动民政事业转型发展
目前,市民政局党委按照市委巡察意见基本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下一步将紧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即将到来的主题教育,继续抓好重点问题的后续持续整改和长效机制的落实,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保持恒心韧劲,全面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目标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坚持政治引领,从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履行持续整改的职责使命,坚决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高效的措施推进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在前期整改基础上,进一步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分管领导和单位责任,持续保持层层有压力、个个有动力的工作局面,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抓紧做好做实后续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全面完成。坚决做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慎终如始抓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动整改攻坚。积极做好巡察整改“下半篇”文章。坚持分类施策抓后续整改,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边改边犯、反弹回潮;对集中整改阶段出台的政策、制度和规定,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地生根、见到实效,破除制约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对集中整改阶段未完成的退款人员实施领导包保,一人一策,坚决清退违规发放部分,按照整改要求定期汇报,持续抓好落实。
(三)巩固整改成效,持续推动改革发展。围绕巡察指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将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将问题整改与推进民政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与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结合起来,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成效体现到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中,推动全市民政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
民政局巡察工作报告范文6
根据惠安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xx年11月5日至12月5日,县委巡察一组对惠安县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xx年4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全面统筹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一)坚持“严”字当头,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措施,切实担负起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为组长,担负起巡察整改的第一责任,局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先后召开了党组扩大会、巡察整改推进会,把问题清单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限等推动落实巡察各项任务。5月2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深入分析,深挖病根,查摆问题,大家不避嫌、不护短,相互提出批评意见,切实做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开出了较好的会议成果,并把其作为做好今后巡察整改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基本要求。形成了党组书记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全程参与负责,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具体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推进体系。
(二)坚持“实”字着力,从严从细推动整改。边巡边改阶段,针对局下属单位县救助站存在护送期间违规逗留行为和儿童福利院捐赠物资管理混乱的问题,立即组织专班,通过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警醒谈话、批评教育,追缴退回相关费用,制定《惠安县民政局流浪乞讨人员县域外救助护送返乡工作规定》《惠安县社会福利中心(孤儿院)捐赠物资管理规定》等,规范救助站和儿童福利院相关管理制度。对照县委巡察一组反馈的三个方面13个问题和整改要求,制定了《关于县委第一轮巡察一组巡察县民政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进度、整改时限,规范整改程序、严格整改标准。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制定了《县委第一轮巡察一组巡察县民政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度表》,定期汇总研究巡察整改进度,实行逐项销号。
(三)坚持“深”字打底,用好用活整改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把整改落实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推动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阶段整改、长期提升”四个维度对巡察一组反馈的问题进行分类,对当下能落实整改的问题,坚决按时保质做好整改,对需要阶段性整改的问题,明确完成时限和阶段性目标,扎实推进整改,对历史原因造成的个别问题,充分运用当前政策做到应改尽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浮于面上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明确理论学习内容,制定了《惠安县民政局20xx年学习计划》《20xx年学以致用项目化清单》,加强和规范局机关学习管理制度,将理论学习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今年来,组织机关集中学习20余次。②统筹疫情防控与民生保障工作。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及时救助困难群众;推行丧事简办,缩短治丧时间,控制治丧规模;及时对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按照各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管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发挥自身优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2)针对学习讨论氛围不浓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班子成员充分发挥领学作用,积极参加县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专题研讨,通过线上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开展,从而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②制定了《惠安县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定》,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精心设计学习主题,班子成员做好个人学习笔记,做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的表率。现已组织党组中心组集中理论学习7次,完成2次专题研讨。③加强对下属单位政治理论和民政业务学习的指导和监督,要求下属单位全体在编人员参加局机关例会学习,提升干部职工的政策和理论水平。
(3)针对主题教育不深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一轮巡察整改任务的通知》,要求2位干部重新撰写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材料。②成立党建教育材料检测评测组,履行对各类主题教育上报材料的审查职责,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予以退回。③引以为鉴,今后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活动程序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增强党员的主题意识,选好主题内容,增强组织生活的目的性,完善机制保障,加大对参与组织生活的监管力度,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2.关于对标看齐履职不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贯彻执行决策部署停留于面上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任务清单化,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的要求,主动对照民政全年目标任务和工作要点,将各级为民办实事、政府工作报告等项目任务进行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并按月及时报送进度情况。②采取公开比拼方式,利用机关公示栏、LED屏等将项目任务清单进行公示,找差距、找问题、找原因、破难题,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③完成《惠安县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xx-2030)》,作为今后一段时间民政民生补短板的重要指导文件及年度推动目标依据。
(2)针对民生补短板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惠安县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全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入户调查及政策宣传,准确评估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并了解集中供养需求。②加强对存在监护不到位风险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高龄、重度残疾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动态关注和动员工作,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及时纳入。至20xx年底生活不能自理人员集中供养率为74.86%,20xx年度生活不能自理人员集中供养率指数绩效考评全市排名第五。③净峰镇敬老院已于20xx年开展运营;辋川镇敬老院设备已全部进入,具备运营条件;崇武镇敬老院室外工程已完成建设,第三方运营机构已完成室内提升布局设计,准备进场装修和设施配套,待验收后正式运营;紫山镇敬老院已装修完毕并具备运营条件。
(3)针对社会救助政策执行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加大特殊困难群体的专项排查,开展“漏保”“漏救”点题整治工作,落实主动发现和监测预警机制,摸底排查未纳入兜底保障、救助的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和个人进行救助。②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利用村居公开栏、政府网站公开公示、发放小册子等多种方式进行多方宣传。20xx年全县城乡低保覆盖面1.05%;社会救助指数绩效考评全市排名第四;20xx年临时救助资金使用率达到年度预算的92.2%,年度临时救助指数绩效考评全市排名第五。
(4)针对“强基促稳”工作推进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结合市社区服务站建设和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申报工作,确定螺阳镇洋坑村、东桥镇东桥村两个“三社联动”试点。②依据《惠安县乡镇社工站建设和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持续深化社工站建设和服务项目,打造“一站一品”模式。③率先在全市出台了《惠安县加强社会工作服务助推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实施意见》,建立社工人才以奖代补工作机制,根据社工取证级别发放相应等次补助。联合县委人才办发动754名考生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以“线上+线下”形式提供考前培训。20xx年底在市对县“强基促稳”绩效考评中,民政社会工作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考评取得“A”等级。④及时组织完善各村(社区)依托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信息管理-队伍管理”模块信息,做好我县城乡社区工作者数量结构的分析梳理。20xx年村委会换届后,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22.28人,超过全市平均水平。
3.关于主动靠前协调不够,推动重点领域改革锐气不足的问题
(1)针对殡葬改革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未完成。①下发《惠安县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楼堂)服务管理暂行规定》;②疫情期间,发布清明节暂停祭扫通告、清明节暂不返乡祭扫倡议书、文明祭祀倡议书等宣传资料、音频,多种方式扩大宣传,并对各镇群众治丧活动进行现场检查,发出3期督查通报,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引导力度,营造移风易俗良好风尚;组织各殡葬服务机构通过悬挂横幅,建设网站、微信公众号,大力推行网上祭奠、鲜花祭奠、生态安葬,开展微信预约、电话预约代祭扫工作,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开展清明节集体代祭扫公益活动;③多次商请法律顾问就《合营惠安县殡仪馆的合作协议书》《惠安县殡仪馆、永久墓园经营管理补充协议书》从法律层面提供意见建议;函询自然资源局、司法局意见建议;与万安陵园有限公司对县殡仪馆万安陵园经营管理协议到期处置问题召开座谈会;向县分管领导专题汇报,目前相关问题正协商解决中。
(2)针对养老服务管理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①公建民营中标单位安溪县明爱福利养老院已于20xx年11月27日缴交履约保证金。②印发《惠安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农村幸福院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惠民综〔20xx〕88号),严格规范全县农村幸福院运营。③螺阳镇蔡厝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已增设4张床位,并将原来被老协会占用的房间恢复原样。④下发《关于螺城镇梅山村农村幸福院场所被挪作他用的通报》,并责令梅山村委会接到通知后立即将该村的农村幸福院恢复原样,并按照养老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完善养老服务设施,20xx年12月梅山村委会已整改完毕。⑤举一反三,下发《关于开展全县养老服务设施排查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农村幸福院运营管理监督。⑥继续配合资源、住建、城管等部门以及螺阳镇政府调查,处理螺阳镇后田村民筹办养老服务站相关情况,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对巡察指出的变更用途的螺阳镇后田村养老服务站开展强制停电行动。
(3)针对社会组织监管水平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累计排查出“僵尸型”社会团体2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0家。向业务主管单位发出征求意见函,其中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提出暂缓、暂不撤销的社会组织17家,注销1家,对27家未整改(注销登记或前来申报年检)的“僵尸型”社会组织进行研究撤销决定。②加强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对未能落实活动报备、年检的社会组织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并按照规定予以处理。③按照年度工作安排,抽取20家社会组织进行财务专项审计,将审计结果反馈至社会组织和业务主管单位,列出整改清单,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4)针对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措施未能落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疫情期间,对全县养老机构和县社会福利中心实行全封闭管理。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及时办理救助热线和信访问题,确保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及时救助。制定清明节暂停祭扫通告、清明节暂不返乡祭扫的倡议书、文明祭祀倡议书等宣传资料、音频,强化文明治丧等有力措施,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民政领域工作安全有序推进。②已完成辋川镇吹楼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螺阳镇金山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紫山镇林口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巡察存在问题的整改。③根据不同时期上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及老人进行核酸检测,实现全覆盖。④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养老机构开展安全检查评估工作,对反馈的隐患问题责令机构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站位不高,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局党组制定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切实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在各类民政事务工作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②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形式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自觉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③党组班子成员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报告重要内容,并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对照检查,发言材料经局党组书记审核把关。
(2)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有流于形式的倾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上半年,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对单位意识形态领域的分析研判,明确当前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存在的风险点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并书面上报县委。②加强对下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检查,制定了《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检查的通知》及《20xx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绩效考核指标》,促进下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落实。
(3)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相对薄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修订《惠安县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的通知》,将社会组织举办或承办涉及意识形态内容的各种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培训纳入重大事项报告;切实加强对我县各民间协会、社团组织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动态管理。②制定了《惠安县民政局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网络舆论突发事件处理与信息发布工作,牢牢掌握引导网络舆论的主动权。③落实学习强国积分通报制度,通过机关公示栏和微信群进行公示和通报;在单位公众号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专栏并定期更新。
5.关于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压力传导不足的问题
(1)针对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印发了《惠安县民政局档案管理制度》,在县社会福利中心规划建设民政局档案室,通过加强档案管理,规范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查阅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实用性、规范性。②20xx年已招考公务员2名、编外工作人员1名,逐步解决借调人员过多问题。③持续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和党支部建设规范提升行动,要求党支部结合本轮巡察中存在的党建工作薄弱问题,统筹梳理近年来各级巡视巡察发现的类似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推动党支部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2)针对落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派驻局纪检组于5月9日对儿童福利院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专项督查,发出工作建议,针对存在问题,限期要求抓好整改落实。②以《抓早抓小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为题,给全体民政干部上了一堂廉政党课。③对镇村困难群众“漏保”“漏救”点题整治巩固提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落实。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倾向一定程度存在的问题
(1)针对部分工作重部署轻落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已将违建坟墓整治工作纳入“两违”综合治理和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加强巡查、严厉打击违建坟墓行为。②20xx年6月起每月至少一次对我县辖区内“三沿六区”等重点区域进行违建坟墓常态化巡查,确保做到“早查处、早发现”,对存在涉嫌占用耕地、林地等违法违规问题的,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2)针对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对20xx年以来各镇申报的乡村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进行检查,截至20xx年12月24日,已对符合规定的乡村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给予奖补。②对20xx年申报奖补新建村级骨灰堂(辋川镇潘厝村公益性骨灰堂)进行现场检查,该项目建筑主体已完成。③局班子成员进一步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并针对性开展工作。
(3)针对文风不够务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组织行文规范学习,重点要求办公室和各类文件拟办股室负责人端正工作态度,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真正把行文规范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日常工作实践中严格要求自己,加强材料审核把关。②严格规范机关公文管理,规范发文字号,实行专人登记、管理,在全机关范围内针对制度文件规范性开展了排查工作。③明确发文程序,凡是发文均由股室经办人拟稿、股室负责人会稿、办公室核对、分管领导核稿后呈局主要领导签发。
(4)针对地名管理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健全完善地名管理服务的长效机制和制度规范,明晰责任主体,制定了《惠安县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惠安县行政区划和地名顾问咨询组工作方案》,传达贯彻修订后的《地名管理条例》,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依法开展涉及到地名的工作,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程序,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解决地名“大、洋、怪、重”现象。②开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对涉及到因地名变更引起的不动产权证、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地址不一致现象的,经当事人申请,协调住建、邮政、市监等部门予以更正为标准地名。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要求采用历史地名或习惯叫法的,将及时组织地名顾问组进行论证并征求社会大众意见,确需更名的按程序报批予以更名。
2.关于“民政为民”服务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
(1)针对跟进扶贫、救助工作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制定、公布赋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明确低保、临时救助事中、事后备案监管流程。②6月组织第三方开展抽查,通过实地入户调查,深入了解调查困难户的住房条件及共同居住人口情况、全家收入情况、财产情况等,及时纠正偏差失误审批决定。③制定了《社会救助网格化管理通知》,发挥挂村领导和网格员的优势,结合邻里、村居代表扩大了解渠道,收集基础信息进行整体评价,建立低收入群体数据库。
(2)针对加强基层民政队伍指导培训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5月组织各镇民政办负责人、养老救助协理员,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培训。通过对城乡低保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进行分析解读,并进行疑难案例现场解答,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救助人员的经办水平。②制定社会救助申请一次性告知所需提供的告知清单模本、告知回执表,避免申请对象材料反复送。提高基层民政队伍的便民服务主动性,对未通过或缺材料,未能提交的申请对象,在电话告知基础上,通过制定送达告知回执表,实现救助流程闭环管理。
(3)针对信访处置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按照专人负责、归口股室办理的原则,规范信访答复程序。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确保条例精神转化为行动自觉和工作实效。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并开展问卷测试。③要求经办人员对合理的信访诉求及时受理,作出答复,并向信访人反馈办理情况和处理结果,提升信访满意度。
3.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的问题
(1)针对机关效能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整顿机关作风,强化工作纪律。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整顿作风纪律,教育全体干部职工增强纪律性,提高全体干部职工遵守纪律的自觉性。②认真落实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在考勤方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的通知》,从严规范管理。③每周对考勤情况进行公示,批评教育迟到、缺勤人员1人,并责令其作出个人检讨。
(2)针对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建立信息发布常态化工作机制,规范填写《惠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单》,报请局领导同意后,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②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将救助、养老、老区等工作纳入公开范围。③对每月收缴党费、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光荣在党50年”情况等进行及时公开。
(3)针对日常执法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组织参加社会组织风险防范培训班、社会组织年报工作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登记、年报审核、日常监管、评估、执法工作及风险防范能力。②开展县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启动暨规范管理培训会,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③组织开展财务专项审计、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
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紧实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组织召开了县民政系统20xx全面从严治党专题部署会,总结20xx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部署20xx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②制定了局党组《20xx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项目化清单》,明确任务,强化管理,对标对表抓落实。
(2)针对“一岗双责”履行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4月28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了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②5月10日,班子主要负责人及成员与各分管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局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各自职责,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抓落实的工作格局。③制定了《惠安县民政局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明确了谈心谈话对象、内容及要求,班子成员结合日常分管工作,有针对性地与股室及下属单位同志进行廉政谈话,进一步传导了党风廉政建设压力,做到警钟长鸣。
(3)针对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②立足股室和岗位职责,全面梳理民政系统存在的风险点。③制定了《惠安县民政局关于惠安县社会福利中心(孤儿院)捐赠物资管理规定》;规范开展了物资捐赠、入库、领取登记。④定期对孤儿院物资进行清点整理,并对捐赠物资在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存档。对孤儿院的日常食材采用集中定点采购、财务直接月结方式。⑤对孤儿院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一对一廉政谈话。
5.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务内控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存在借公务之机绕道旅游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制定了《惠安县民政局流浪乞讨人员县域外救助护送返乡工作规定》并组织学习,完善了制度漏洞。②对救助站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一对一廉政谈话;5名涉及人员做出了书面检讨,提高了思想认识。③追回多报销的差旅费3201.5元。
(2)针对会计基础工作、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机关工会已设置会计账簿,并进行会计核算。②库存现金及时缴存银行,并严格按规定控制单位库存现金数量,做到库存现金每日清点,现金日记账每日核对,确保资金安全。③进一步规范全局会计基础工作和现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财务工作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开展工作。
(3)针对财务报销把关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进一步规范单位项目管理和招投标制度,严格询价采购程序;②严格审核把关报销手续,确保报销手续的完整性。
(4)针对部分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坚持立行立改,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20xx年优抚信息管理系统专项设备(63000元)、办公桌椅及热水器(5780元)进行资产补录。②明确专人负责固定资产工作,深入学习固定资产相关规定。③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核算机制,今后凡添置固定资产的要及时录入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班子和队伍建设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活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20xx年已招聘公务员2名,逐步解决干部年龄结构老化问题。②积极培养单位优秀年轻干部纳入县管后备干部,并给予压担子多岗位锻炼。③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人员抽调考核及驻村下派任职,多岗位锻炼民政干部。
(2)针对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组织学习《惠安县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办法》,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②加强对股级干部的日常管理,平常注意收集股级干部个人相关信息,建立股级干部信息电子档案,并及时滚动维护股级干部信息并建立股级干部廉政信息档案。③参照《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办理任免手续等程序进行。
(3)针对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范党组、行政议事规则和会议记录。②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议事范围,进一步修订党组议事制度。议事事项由局办公室充分调研审核,报分管负责人审定后,提交局党组会集体研究。涉人事调整、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均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形成集体决议。③加强会议记录人员教育管理,规范各类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记录、管理。
2.关于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不强的问题
(1)针对党建责任落而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局党组严格落实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研究部署局机关党建工作,健全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责任落实到人。今年以来共召开了2次会议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研究通过了《20xx年党建工作要点》。②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建立局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机制,多次深入联系点指导工作,注重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③拟定《中共惠安县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关于调整中共惠安县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党委班子组成人员的请示》,并报请中共惠安县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同意,完成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班子组成人员的调整工作。指导爱心帮扶慈善公益协会成立兼合式党支部。
(2)针对支委会运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召开支委会,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就选举工作程序、应注意的关键环节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学习。②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20xx年度民主评议优秀党员经支委会研究后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③组织党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章》和上级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换届选举的工作流程。
(3)针对发展党员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明确支部书记为党员发展工作第一责任人及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目标,积极吸收新鲜血液。现有入党积极分子1名。②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培训会议,详细解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积极引导年轻干部职工向党组织靠拢。③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进行发展党员工作,同时,加强支部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通过进行学习,明确流程,按流程办事。
3.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开展有针对性、有“党味”的支部“三会一课”活动、“主题党日”活动等。②支部支委会深入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支部委员业务能力,做到加强讨论,规范会议记录,专人记录、表述清楚、规范完整。③结合党支部达标创星标准,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召开,会上加强讨论,切实发挥支委会集体决策职能。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认真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20xx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以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程序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起到“红脸出汗”,相互帮助共同提高的作用,使全体党员干部受到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②召开支委会,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内容。③全面推行“党员活动周”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高质量开展学习教育、志愿服务、议事决策等各类活动。
(3)针对党费管理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局党支部指导党员严格按照规定的基数和比例按时交纳党费,对党员交纳党费情况定期审核,建立系统的党费台账,对党费实行专费专用。②党费支出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的具体使用范围,不符合党费使用范围的一律不从党费中支出。③按月将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在局公示栏进行公示,自觉接受支部党员和上级党组织监督。
(4)针对“三诺”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扎实开展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工作,落实亮岗履职要求,年初,组织党员结合各自岗位职责规范填写《党员承诺书》。②积极组织在职党员到西北社区报到,把为群众服务工作与开展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激发全体党员服务社区、服务群众的热情。③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结合“双亮双领双报到”服务“党建+”邻里中心活动,对党员践诺情况及时跟踪督评,强化评诺结果运用,激励党员积极参与、担当尽责。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未收到巡察移交的信访件、问题线索,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共对10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批评教育6人,谈话提醒4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及措施
针对殡葬改革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中提出县殡仪馆万安陵园墓园经营管理协议已超期2年,未能主动协调理顺合同到期经营及国有资产处置问题,尚未提出后续方案。
未完成整改原因:双方对县殡仪馆万安陵园经营管理协议到期处置问题存在分歧。
下一步整改措施:我局将对万安陵园经营管理协议到期问题专题上报请示县政府,提请分管县领导协调解决。
整改时限:20xx年12月31日。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县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扛起巡察整改责任。局党组将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抓在手上,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重大契机,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继续强化整改意识,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制定下一步整改措施,定期研究听取汇报,协调解决整改存在困难,确保巡察整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局党组将紧盯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任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人和事等领域,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并不断完善工作议事、干部人事、财务管理、机关效能等各项制度,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促进依法行政,持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三)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的各方面工作。落实民政为民办实事项目,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开展“漏保”、“漏救”点题整治活动,继续落实主动发现和监测预警机制。不定期对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开展运营排查,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清理,营造健康有序的社会组织环境。强化违建坟墓的排查整治,深化移风易俗力度。以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工作、转变工作作风的动力,努力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民政局巡察工作报告范文7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xx年6月15日至7月1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11月24日,区委巡察办和第三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意见反馈。指出了区民政局党组存在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的3方面3个问题和发现的11类25个新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区民政局及时召开党组会,对问题进行了剖析和专题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为顺利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局党组专题研究整改工作4次,制定措施80项,建章立制5个,责令做检查3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已整改并长期坚持36个,尚未完全整改到位7个。截止20xx年2月底,追缴回高龄补贴违规资金3550元、低保资金9345元、差旅费315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570元,特供人员供养金1560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910元,合计已追缴回2.409万元,全部上交财政。现将阶段性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反馈问题阶段性整改落实的情况
(一)已完成整改的情况(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4个)
1.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重视度不够。
1.1问题表现:20xx年12月《关于印发<中央巡视四川省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未经党组会研究审核,且整改落实方案中整改责任不明确,只有措施、时限,未落实具体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根据上级要求制发相关文件,完善文件要素,细化责任分工。落实党组会审核把关制度,做好会议记录。
1.2问题表现:20xx年1月《关于印发<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未经党组会研究审核,且《关于印发<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引用多处密件中内容后,以普通件下发。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落实党组会审核把关制度,做好会议记录。二是参照上级文件密级管理,做好涉密文件登记、借阅台账。
2.贯彻落实区委巡察整改工作不彻底,部分问题依然存在。
问题表现:阵地建设仍不规范。局党务公开栏部分内容为空白,局党员活动室未挂牌。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对党务公开栏进行及时更新,打造并挂牌新的党员活动室,目前基本设施已经安装完毕,计划3月底投入使用。
3.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问题表现:《20xx年眉山市东坡区民政局局长叶红梅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指出“20xx年10个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未完成”。截至此次巡察结束,区政府办《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殡葬改革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中确定的20xx年至20xx年建设20个乡村公益性公墓的任务,仅完成8个。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20xx年底东坡区共建成乡村公益性公墓14个,达到镇级全覆盖。我局已上报30个公益性公墓建设计划。根据省市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做好每年任务报送和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制发《关于加强乡村公益性公墓运营管理的通知》。
(二)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发现的新问题25个)
1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重视度不够。
1.1问题表现:党组会会前学习流于形式。党组会“会前学习”“会前学法”环节的记录均为“标题式”的一句话记录,未结合民政实际提出贯彻落实具体措施。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根据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完成年度学习任务,会议学习内容均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通过会议纪要形式下发。
1.2问题表现:对政治理论学习不重视,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未入脑入心。党组班子成员自觉学习的表率作用发挥得不好,有的中层党员干部对“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四个意识”等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不清楚。截至20xx年6月15日,全局47名党员中,“学习强国”积分靠后的10人中,班子成员有2人。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1.已印制应知应会手册60份发放到每名党员;2.加强党组成员领学责任感、紧迫感,及时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学习强国、公务员网络学习。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2.1问题表现: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度不够。如,20xx年12月18日,在党组会专题强调“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要用心书写”的情况下,个别班子成员仍然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20xx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加强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管理,督促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年度述职述廉述法和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重要内容,上报材料经局党组书记审阅后报送。
2.2问题表现: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扎实。党组会上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分析较少,不够深入。如,20xx年4月28日党组会会议记录中,其中一个议题的标题为“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而实际上该议题具体内容并不涉及意识形态相关工作。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按照上级关于意识形态要求,落实党组会每季度分析研判机制,做好会议记录,并定期向区委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3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3.1问题表现:风险防范工作抓得不实。对惠民政策执行和惠民资金发放未做到全过程审核监管。对各项政策执行和资金审查发放方面存在的隐患和矛盾未能及时发现处理。部分镇、村反映民政局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对民政政策熟悉度不够,调查审核不精准。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1.20xx年1月20日已召开全区民政业务培训会,并向各镇(街道)提出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相关业务审核要求;2.将审计、省厅返回的疑问人员进行一一核实,应该取消立即取消;3.第三方机构已经确定,对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方式和政策进行讲解,按要求宣传到位。
3.2问题表现:对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眉同城化发展认识不深。协调利用优势资源带领行业发展主动性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积极抢抓机遇,向上对接项目资金,20xx年主要负责人12次到省厅汇报争取。主动协调区级各部门落实“一老一小”关爱保护机制,整合资源,创新发展。联合部门优势强化基层社区治理,充分发挥社工站作用链接多方资源,做优做强省级基层治理示范创建。
4“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意识树得不牢,履职尽责有差距。
4.1问题表现:落实民生兜底保障工作有差距。低保提标扩面效果不明显,占比仅为1.25%,对比全省全市的比例还有较大差距。发放残疾人补贴、高龄补贴有偏差。截至20xx年一季度,全区有22名已火化半年以上的人员在继续享受高龄补贴。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1.1月20日已召开全区民政业务培训会,并向各镇(街道)提出相关业务要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结合,提高基层干部的认识;2.第三方机构已经确定,对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方式和政策进行讲解,按要求宣传到位。3.加大对镇、街道享受高龄补贴的老人的审核力度,通过对比殡葬火化系统、户籍系统等审核已经死亡、迁出人员。4.联系系统公司,开发老人通过注册本人身份证、面部系统识别的智能打开系统对老人是否健在进行年审,提升监管力度。目前,系统开发正在积极推进当中。
4.2问题表现: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主动作为不够。在资源整合和与各部门协同创新上做得不够,存在“双向排查”不彻底、对困境儿童的信息摸排不精准、服务保障不到位、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拟定《东坡区村(社区)儿童主任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现已征求完镇(街道)意见。加强与区级部门协调沟通,先后召开了6次未保委会议、联络员会议、示范创建推进会,分工负责,统筹推进未保工作。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儿童关爱保障工作的通知》(眉东民通〔20xx〕183号),全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特殊人群关爱保障工作,认真开展排查核实,及时掌握信息,动态跟进管理。
5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5.1问题表现:局党组“主体责任”抓得不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如,20xx年12月至20xx年4月共召开的5次党组会都有一个固定议题“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其中3次未见具体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相关内容。党组会议记录本,未见“每半年向党组会专题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相关情况的记录。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对照具体反馈问题清单,逐一整改,党组会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班子成员定期对分管领域、部门、行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在工作记录本上体现相关内容。落实党组会听取班子成员汇报责任落实情况机制,做好会议记录。
5.2问题表现:廉政风险防控不扎实,防控措施不到位。如,在资金管理方面,养老服务股提出“定期进行补贴名单的普查核查”的防控措施,而实际上发放高龄补贴的名单中,有的已经火化两三年。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立即召开专题研讨,一是加大对镇、街道享受高龄补贴的老人的审核力度,通过对比殡葬火化系统、户籍系统等审核已经死亡、迁出人员。二是联系系统公司,开发老人通过注册本人身份证、面部系统识别的智能打开系统对老人是否健在进行年审,提升监管力度。目前,系统开发正在积极推进当中。
5.3问题表现:日常监督仅对上班到岗情况进行监督,未结合民政实际,对工作推进、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民生保障、疫情防控等方面开展有效的督促检查。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定期开展民政行业监督,办公室收集汇总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建立督查台账,整理归档。按照季度召开中层以上干部述职述廉工作会议,重点针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和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每次安排2-3名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现场发言。
6内部管理宽松软。
6.1问题表现:在日常管理方面主要存在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档案管理不规范、公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1.严格按照请销假制度进行审批,办公室及时将请假单报对应负责人签字存档,如遇分管或主要负责人不在情况,及时电话请示,做好记录。2.严格按照档案“双套制”要求做好档案归档工作。对纳入移交的档案资料预算经费进行分年度整理,逐年分批次移交。3.及时召开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会,要求形成定期公务用车检查制度,严格按照东坡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眉东事服〔20xx〕6号文件精神和东坡区民政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实行定点维修、保养,做好“一车一档”工作。
6.2问题表现:财务管理方面主要存在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报销审核把关不严、报账依据不充分、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等问题。截至20xx年7月,办公室电脑、打印机均存在未录入资产管理系统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新购的固定资产已录入到资产系统。报废资产已于8月31日向区国资局申请报废,9月22日批复后已在资产系统中进行了报废程序。
6.3问题表现:烈士陵园雕塑、金花敬老院电梯、婚姻登记处装修等已完工结算的工程,均未及时移交相关单位入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婚姻登记处装修已完工结算的工程,已于20xx年12月20日办理了移交手续。烈士陵园雕塑已于20xx年12月20日办理移交了手续。金花敬老院电梯已于20xx年12月29日办理移交了手续。
7项目管理不规范
7.1问题表现:项目资料不规范。如,20xx年7月付杭州路社区办公阵地租金3.5万元,附件《租赁合同》中出租方为“郑翠华”,但租金发票却是由郑翠华等4人分别开具。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通惠街道、杭州路社区已按要求出具租赁合同情况说明,租约改由贺淑英、郑翠华、郑小华、陈菊容、何天成委托郑翠华统一签订。租金支付方式由通惠街道将租金转到杭州路社区账户,再由社区一并支付到房屋所有人共同委托的收款人账户。
7.2问题表现: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程序不合规。如,20xx年11月,婚姻登记处采购中央空调的报账资料中,未见《政府采购备案审批表》,且中标方未按《成交通知书》要求向采购方交履约保证金1.4万元。20xx年1月,婚姻登记处采购档案柜各环节的时间逻辑不合理: 1月8日签订《供货合同》,1月10日收货验收,1月15日填报《固定资产申购单》。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进行采购,按照先申请,单位领导审批、政府采购网公示,财政局审批的流程,完善手续,并做好验收工作。同时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8对养老服务机构监管指导不到位
问题表现:对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重建轻管,验收走过场,建设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低。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眉东民通〔20xx〕96号)规定,对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资金进行拨付,并加强运营管理。坚持将“监管”作为“提质”的重要手段,一方面积极与城市职业学院合作,聘请其专业团队对我区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分类排名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与运营补贴挂钩;另一方面全覆盖对各养老服务设施安装视频管理系统,实时查看各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安全制度落实、养老服务活动开展等,动态跟踪运行情况。截至目前,全区已在16家养老机构安装视频管理系统。
9机关党组织职能虚化淡化。
9.1问题表现:机关党建“灯下黑”。自20xx年以来,未见机关党委开展党建工作的相关记录。机关党支部下设3个党小组均无相关工作记录。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按照“三会一课”要求,规范机关党委会议,做好相关记录。已责令机关支部严格按照党小组设立规范,分析设立必要性,按程序上报备案,及时指导开展工作,做好相关记录。
9.2问题表现:党员发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印发党员发展程序到各支部,组织支部委员学习,机关党委定期督促检查。对时间逻辑和记录表述错误情况及时纠正。
9.3问题表现:对下属支部督促指导不力,以致下属支部存在的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支部手册填写不规范、“三会一课”坚持不好、会议记录拼凑应付等问题不能及时得以纠正。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召开党建工作反思会,进行支部书记和记录员培训。每月由机关党委抽查各支部手册记录,及时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机关支部书记、敬老院支部书记在机关党委会上做检查。机关党委书记在党组会上做检查。
10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0.1问题表现:换届选举工作不严肃。机关党委自2016年12月成立以来,已经分别于20xx年3月5日和20xx年5月16日进行了两次换届选举。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根据机关党委成立和机构调整改革相关换届选举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换届程序。已向区直机关工委请示机关党委委员增补事宜。
10.2问题表现:由非党委成员主持召开党委会。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按照机关党委会议程序要求落实会议主持人、议题、决议内容,做好相关记录。
11选人用人不规范。
11.1问题表现:中层干部配备程序不规范。20xx年7月25日,局党组会研究任命21名中层干部,其中11人列席党组会,未回避。并且此次任命未按规定程序报区委编办和区委组织部审批。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眉山市东坡区中层干部配备办法》的通知要求,做好中层干部的选拔。已于20xx年6月重新报编办审批,于20xx年7月按相关程序报组织部审批。党组会人事议题已完善并落实回避制度,及时进行会议纪要审核。
11.2问题表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不规范。实名制系统部分人员信息不准确。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已按照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填报要求,认真完善所有人员信息。
11.3问题表现:临聘人员管理不规范。存在约定“本合同为壹年期限劳动合同”,但实际签订的起止时限均为3年和编外人员辞职,未按规定及时报编办备案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按照临聘人员管理办法,按规定正确签订劳动合同,已于20xx年9月修改完善。临聘人员聘用、解聘及时报编办备案,已于20xx年7月报编办备案。
(三)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3个)
1问题表现:日间照料中心等项目资金效益仍发挥不佳。走访全区16个镇、街道共35个日间照料中心,发现已基本闲置或荒废的有14个。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完毕,持续推进。1月5日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城乡日间照料中心专项治理的方案》,1月7日,组织召开全区日间照料中心专项治理动员会,区政府副区长马琴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全区76家日间照料中心,全面掌握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运营、停运原因等情况,摸排出全区重建疏管日间照料中心26家,对关闭或者停运的19家日间照料中心实行摘牌取缔,并说明摘牌原因;对能够整改盘活的7家日间照料中心制定盘活方案,明确负责人、运营方式等。针对部分建设时间长,提前划拨补助资金又无具体清单的日间照料中心,督促镇(街道)完善财务佐证材料,列出补助资金的“明白账”,写清情况说明。坚持将“监管”作为“提质”的重要手段,一方面积极与城市职业学院合作,聘请其专业团队对我区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分类排名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与运营补贴挂钩;另一方面全覆盖对各养老服务设施安装视频管理系统,实时查看各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安全制度落实、养老服务活动开展等,动态跟踪运行情况。
2问题表现: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推进滞后。乡镇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后,国有资产、集体资产闲置率较高,多数村(居)务公开工作未及时更新。民政局作为牵头单位,围绕“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理效能”四大任务发力不够。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完毕,持续推进。1.印发《关于开展眉山市东坡区村(居)务公开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方案》的通知(眉东民通〔20xx〕212号),20xx年12月28日至30日,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组成区级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全区村(居)务公开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共抽查32个村(社区),汇总29个问题,形成“回头看”行动情况通报,各镇(街道)自行认领,均全部整改完毕。安排专人通过暗访等方式实地查看3个街道、5个镇部分村(社区)村(居)务公开整改落实情况,截至目前,共形成问题台账17项,已整改14项,正在整改3项,下步将继续对剩余8个镇部分村(社区)进行抽查,及时准确掌握全区村(居)务公开现状,推进村(居)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管理、常化态运行。2.切实履行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办公室职责,筹备召开领导小组会、现场会等会议推动重点工作,印发《工作简报》16期,开展督导检查20余次,着力推动“1+25”方案落地见效。在优化资源配置方面,分类盘活镇村闲置资产527宗,盘活率100%;在提升发展质量方面,科学划分功能片区,将全区划分为4个镇级片区、33个村级片区;在增强服务能力方面,调整整合义务教育学校8所,推动10个非制镇卫生院撤并为建制镇卫生分院,提升整改综合文化站8个,建成各类养老服务设施48个;在提高治理效能方面,积极探索“334”邻里中心建设模式,建成运行东坡邻里中心·金龙等分中心10个。截至目前,2个做法被省级《工作动态》、《每日要情》刊发,4条经验被市级《工作动态》刊载,其中2条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3问题表现:对社会组织监管的主动性不够。存在未报备、未及时审检、超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等问题。目前登记备案的300余家社会组织中,有近五分之一处于“僵尸”状态,对于未报备、未年检、超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一些社会组织,缺乏主动监管、主动清理的措施和办法。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对“僵尸”组织再次清理清查,已对44家僵尸组织进行了电话告知。新登记的社会组织落实签订承诺书制度。已对接省厅和市局出台社会组织处理相关执法规定和模板,下一步按照对应规定和模板落实行政处理。
二、持续推进巡察后续整改,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持之以恒抓政治机关建设。一是发挥好党组“领航”效应,带领全局党员干部凝心聚力抓好政治机关建设。强化理论武装,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回头看”发现的问题进行再分析,细化举措、统筹结合、建章立制。三是聚焦主责主业,班子成员在对标整改上带好头,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履行行业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主体责任。
(二)持之以恒抓服务机关建设。一是强化政策宣传保障。党组分批分类组织面向民政干部、信息员、服务对象和广大群众的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做好业务工作培训,深入镇(街道)和村(社区)调研掌握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政策优化事宜,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二是巩固社会兜底保障。着力推进养老服务、儿童关爱、低保救助、残疾人扶助等基础工作做实做优。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项目建设管理,正确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细化党组对养老服务项目、资金的审核把关措施。扎实推进困境儿童排查、识别、保护机制建设,借力用力,织密关爱保护网络。进一步开展城乡低保提标扩面,结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党组定期研究,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定期培训,及时督查检查基层主动排查发现的落实情况。三是提高服务大局保障。发挥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办公室统筹协调积极作用,创新开拓城乡基层治理新局面,定期监督指导村(居)委会“三治融合”实施情况,积极打造城乡社区“五社联动”品牌、提升治理效能,巩固基层政权。
(三)持之以恒抓清正机关建设。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违规、超标准发放差旅费问题,局党组举一反三、认真整改,该退还的退还,该追缴的追缴,加强填报人员、财务审核人员业务培训,定期自查自纠。二是认真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民政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查干部职工在惠民资金使用管理、工程项目建设验收、政府采购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三是认真开展窗口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在各下属事业单位开展“窗口腐败”专项整治,整治个别存在的意识差、态度差、服务差等问题,局党组重点监督检查“首问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年度服务明星评选。
(四)持之以恒抓制度机关建设。一是根据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阶段性制定关于贯彻落实整改措施的制度文件。加强机关内部管理、行业监督和作风建设,健全公用经费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内部审计等制度规定。二是局党组重点围绕科学民主决策、工作落实督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等方面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对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细化,对重点工作任务(如重要改革、重大政策执行、重点项目建设等)进度督查机制进行完善,定期在党组会进行研究推动。三是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督导、评议制度。重点围绕规范支部建设、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等方面健全完善相关制度。
民政局巡察工作报告范文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xx年4月21日至6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xx年8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市委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一)组织专题学习,全面提高思想认识xx年8月11日巡察反馈会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xx年8月15日,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局党组成员逐个发表整改意见,并结合分管工作,对巡察反馈的整改任务进行认领。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在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会上作表态发言,要求全市民政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这次巡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到巡察组指出的各类问题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进一步增强整改问题的敏感性和主动性,切实把这次整改工作当作一次自我净化、自我纠偏、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良好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整改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切实扛在肩上。成立市民政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局办公室的领导兼任,指定专人任整改工作联络员,统筹部署和推动整改工作实施,督查督导各单位整改落实,确保层层传导压力,责任落实到人。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6次党组会议和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党组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带领分管科室、单位,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同时,要求各下属单位及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推进本单位的整改工作。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建议和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xx年9月2日,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及清单,经多次征求班子成员、各科室、下属各事业单位意见后,形成了《中共xx市民政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及《巡察整改问题清单》(以下简称《整改清单》)。《整改方案》将巡察发现的3大方面12项问题细化为53个具体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并形成了整改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xx年9月14日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四)深入座谈调研,推进整改落实局党组书记先后组织召开党组会和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座谈会等会议,梳理整改工作中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进展情况。xx年8月15日,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xx年9月2日,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研究落实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事项;xx年9月29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听取局巡察整改(阶段性)情况报告,研究部署整改工作;xx年10月9日,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工作,对民主生活会各个环节进行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xx年10月28日,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督促各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到位;xx年11月16日,我局召开巡察整改暨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准备较充分,批评有辣味,问题剖析深,整改措施实,达到了预期效果。xx年11月25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审议巡察整改工作报告及相关整改资料。
(五)扎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对巡察反馈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局党组书记带领党组成员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整改清单》的“时间表”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对需要持续改进的问题,明确任务和要求并加强督促落实,力争早日完成整改。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修订或新制定了20项规章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1.针对“党性意识不强”问题。切实发挥局党组在学习贯彻上的带头示范作用,制订《xx年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中共xx市民政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和有关民政工作的重要政策文件、重要法律法规。召开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不断加深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针对“第一议题制度及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不到位”问题。修订完善《中国共产党xx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xx市民政局行政会议制度》《中共xx市民政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讲话、最新文章、最新指示,最新要求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列为局党组会、局长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和其它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实效化。制订《xx市民政局政治要件台账工作指引》 ,成立局办理政治要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局办公室具体抓落实,指定专人担任台账专管员,完善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虚化弱化”问题。一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印发《xx市民政局xx年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方案》,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细化工作职责和任务清单,切实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到局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落细,有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意识形态工作新局面。二是制订xx年xx市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中心组、党组会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有效抵御各种风险挑战和错误思潮侵蚀,增强防范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的政治自觉。三是制订处置意识形态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处置程序,进一步提高应对民政领域舆情的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建立民政系统意识形态和网络舆情定期分析研判会商制度,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研判、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排查民政系统意识形态风险隐患,筑牢阵地意识、担负起政治责任,引导化解民政领域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防范化解矛盾,维护民政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和谐稳定。
(二)关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推进养老服务业改革发展力度不足”问题。规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配合市老龄委印发《“十四五”xx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明确我市养老服务发展的指标和建设要求;启动全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出台《xx市加快推进农村敬老院盘活利用的实施意见》,目前全市已有13家敬老院争取到改造资金启动升级;积极储备建设项目,谋划市级养老服务运营管理中心项目,指导饶平县规划颐养中心、潮安区规划颐养中心、潮安区中医院规划医养结合建设项目。谋划市民生综合体项目,应对我市老龄化日趋严重问题,补齐我市民生领域中养老服务床位数较少问题。起草《xx市民办养老机构补贴办法》,因需完成规范性文件制订流程,拟于20xx年完成出台工作;印发《xx市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考核评估试行方案》,建立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监督考核机制,全面推进我市养老服务发展。
2.针对“不重视国有资产闲置流失”问题。一是出台指导性文件。牵头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建设局印发《xx市加快推进农村敬老院盘活利用的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区通过提升设施条件、加强设备配置、服务功能转型等方式,利用闲置农村敬老院推进镇村居家养老服务;二是加强业务指导。xx年7月和9月两次召开养老服务工作会,召集县区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进行工作部署和座谈。多次赴饶平、潮安的镇级敬老院开展调研和指导,推进规划建设工作。三是通盘规划全系统编外人员的使用和管理。严格做好对人力资源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人员身份前置性审核,杜绝出现“下属事业单位被辞退人员既领取赔偿金又重新聘用到民政工作,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情况”的问题。
3.针对“殡葬管理不到位”问题。充分利用“殡仪馆开放日”、“清明节群众祭扫”和“海葬树葬活动”等重要节点,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殡葬政策解读,让群众及时了解殡葬最新政策、法规。印发《xx市民政局关于开展骨灰安放管理专项行动检查的通知》,成立骨灰安放管理专项行动小组,组织对市殡仪馆、别峰古寺、松林古寺及各县区骨灰安放场所骨灰安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骨灰领取是否有造册登记、骨灰去向、办理领取或寄存手续是否齐全等方面。对骨灰安放存在问题的现场予以纠正,同时要求属地殡葬管理单位压实责任,做好日常监管并不定时开展回查。
4.针对“社会工作推进不力”问题。一方面,加大培育力度。全力推进乡镇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成立。在原有15家社工机构的基础上,通过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新登记注册社会工作机构35家,全市社工机构已达到50家。加大全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前免费辅导培训班宣传力度,让更多基层社工参与职业水平考试;多区域组织培训,并聘请专业老师,提高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通过率。截至目前,我市助理社工师614人,社工师103人,高级社工师1人。另方面,实施“xx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培养扎根乡村一线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实现乡村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通过笔试、面试等相关招聘程序,20xx年新增录用社工778人,目前我市社工站共有47个,驻村(居)社工点有186个,社工总人数达1056人,已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全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
5.针对“社会组织‘重审批轻监管’问题较为突出”问题。召开xx年全市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修订相关管理制度,共同协商整治措施。制定《市级社会组织检查抽查工作制度》,结合《xx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xx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关于开展规范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加强抽查监管,大力推进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目前我市已开展自查自纠的社会团体695家,开展抽查检查社会团体18家。自查自纠和抽查检查中发现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社会团体18家,其中:通过自查自纠已列入整治范围的分支(代表)机构数75个,已完成整治75个。同时,制订《关于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的通知》,开展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行动。xx年已完成注销登记14家,限期整改1家。
6.针对“慈善事业发展缓慢”问题。一方面,加大慈善组织的业务指导工作,将《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印制成册,借“中华慈善日”“谁执法谁普法”的契机进行慈善工作政策法规的宣传,进一步规范慈善组织运作。在慈善工作领域发掘培育慈善群体,联合社管局开通注册登记成立绿色通道,引导慈善群体成熟一个,成立一个,进一步扩大慈善组织规模,促进慈善事业稳步发展。结合“630”等活动,继续与农业农村局、统战部门加强联动,积极发挥工商联、企业、个人和海外侨胞作用,讲好故事、褒扬爱心人士,力促慈善事业加快发展。另方面,xx慈善总会与市委统战部强强联合,在慈善总会设立冠名基金“潮人故里公益基金”,发挥统一战线和慈善力量相融合,共推进的作用,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投身社会公益,助力我市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潮人故里公益基金”将用于城市建设、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创新创业、扶贫济困、乡村振兴等领域。与文广新局联合设立“xx文化公益基金”,进一步弘扬xx文化。
7.针对“围绕“乡村振兴”工作部署主动作为意识不强、对全局性的工作谋划力度不足”等问题。一是乡村振兴工作方面。出台了《关于做好xx年民政领域乡村振兴、乡村治理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有关工作的通知》,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对乡村振兴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二是规划工作方面。《xx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于xx年11月30日正式印发。根据中央、省规划出台情况,经市政府同意,不再单独出台xx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我局配合市老龄办出台《“十四五”xx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负责起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部分,明确我市养老服务发展的指标和建设要求。该规划已于xx年10月17日正式印发。
(三)关于“推进‘三大战役’落地见效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1.“干部思想作风转变”战役方面。结合打好打赢“干部思想作风转变”战役和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思想作风转变的通知》的通知,规范强调考勤制度,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机关效能建设。不定期对干部作风纪律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提醒,约谈警示,加大监管力度。2.“资源配置优化”战役方面。组织对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加强与市委编办沟通,加快理顺市社会福利院机构职能。积极与市国土规划、市林业、市环保、市水务等部门沟通协调,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城综局和相关县区,综合考虑邻避、交通、环境等问题,多方实地勘察比选新殡仪馆选址,积极主动推进市殡仪馆易址新建工作。xx年4月启动养老服务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xx年7月21日正式开工,目前已完成工程。3.“历史遗留问题战役”方面。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市民政局“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主动担当作为,积极与自然资源部门、住建部门沟通协调,指导完成对饶平县19家农村敬老院的用地调规事宜,对潮安区14家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容缺佐证;已落实市殡仪馆6套闲置房产无偿划转市住建局。扎实推进市儿童院北楼被私人占用和春福街4间铺面被盲人按摩师无偿借用遗留问题解决,为全市推进资源优化配置和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贡献民政力量。
(四)关于“党组履职不力,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1.针对“班子的雁群效应未能发挥”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市民政局xx年党组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局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每月班子成员制订工作计划并报送分管副市长,切实改变巡察指出的工作上担当精神不够、工作推进乏力、督促检查不到位的问题。二是局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对打好“干部思想作风转变”战役各项工作和模范机关创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推进落实,细化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明确推进措施。全方位开展“书香民政-悦读机关”“岗位练兵 勇当先锋”活动,开展相应读书分享会、主题党课20多场次,培训党员90多人次,全面增强学习教育成效,助推学习成果向实践转化。开展局主要领导“每年一讲”上讲台活动。局党组成员带头开展“对标先进”“矛盾攻坚”调研活动,带队到xx市、东莞市、惠州市、汕尾市、xx市、梅州市等养老服务机构和殡葬服务机构参观交流,学习先进经验,推升我市养老服务和殡葬管理服务水平。落实局审批事项(服务事项)公开“上墙”,承诺办理时限。召开民政系统以案促改动员会,推动以案促改各项工作落实落细。2.针对“党组决策缺乏依据,随意性较大;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局党组成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对局议事规则进行专题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议事程序。在此基础上,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市民政局行政会议制度》等相关议事制度,完善局党组会议、局长会议的议事范围,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和末位表态制度。明确将规范性文件审核列入局党组议事范围,全面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管理。同时,制订《xx市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对局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
(五)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力,日常监管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1.针对“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严实、廉政风险防控流于形式”等问题。制订《市民政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机关工作大局,与民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整体推进。xx年5月、7月份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局各科室、下属单位作汇报交流,并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制定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成立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对民政系统违法违纪案例进行梳理,作为典型案例纳入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以案促改工作警示教育内容,在局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课上进行以案释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自觉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开展“强化廉政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主题党日活动和“红廉故事会”活动。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制订《xx市民政局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自查整理出55个岗位风险点,及时完善防控措施,拟订了69项整改措施,将风险防控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召开全市民政系统廉政风险提醒会,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印发提醒函,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针对“项目安排和资金安排程序缺失、专项资金分配下达程序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等问题。制订《xx市民政局市级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进一步规范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支持民政事业发展的职能作用。 修订《xx市民政局专项业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局内控制度,完善项目和资金安排程序。组织相关人员对中央、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及《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学习,完善相关资金报批程序。xx年8月份发出提醒函,督促各县区做好中央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3.针对“机关纪委履职严重缺位,形同虚设;对下属单位监管存在盲区,廉政风险大”等问题。一是顺利完成局机关党委暨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的机关纪委班子。组织机关纪委班子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明确机关纪委的职能定位,切实把机关纪委建设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力军。二是在市纪委监委的悉心指导下,结合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为期2个月的以案促改工作,把以案促改同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净化民政系统政治风气,深入整治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是制订《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工作意见》,构建具有民政行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队伍,为民政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组织各党支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有效增强党员干部的组织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六)关于“机关作风建设不严不实,工作质量和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1.针对“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学风不实、工作拖拉、不作为现象一定程度存在”问题。及时制订出台《xx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进一步扩大临时救助对象范围,定义临时救助对象家庭类别,细化申请审批程序。对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队伍进行调研,起草市社会福利院机构调整意见建议,理顺市福利院职能转变,重新制订市社会福利院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重新研究人员工作安排,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组织学习、谈话提醒、局分管领导带队到殡仪馆党支部上“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专题党课的形式,提升殡仪馆干部职工思想职业操守,筑思想防线,廉政红线,道德底线。深入开展殡葬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大力推进“阳光殡葬”建设,全面提升殡葬行业整体形象。做好业务回访满意度调查和发放工作纪律告知书满意度回访工作。随机抽取丧属通过电话方式进行业务回访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丧属的反馈意见。2.针对“推进‘放管服’改革搞变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不严格”等问题。一方面,全力推进“放管服”工作。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组织学习“放管服”文件,贯彻落实好“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印发《关于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质量有关工作的通知》,重新编印全局办事指南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增派人手,理顺相关科室职责,明确进驻市政数局首席代表和进驻人员工作职责,印发相关制度。另方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订《xx市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成立规范性文件审查机构,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程序,全面加强对局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清理与上级部门规定不一致的地方性政策,联合各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实施细则》(潮民联〔xx〕15号),严格按上级关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规定执行,切实维护困难群众权益。3.针对“信访工作不重视、不规范,应付了事”问题。制订《xx年xx市民政信访工作要点》,规范信访件资料归档程序,严格落实信访首问责任制,组织机关干部对信访相关文件进行考试,提高接访办访的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进一步明确信访工作责任。印发《通知》,对县区开展重点信访事项化解处置工作的调研,在“结”和“了”上动脑筋,精准施策,重答复重落实,及时整理信访资料归档,全面抓好信访工作。
(七)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意识淡薄,民生兜底保障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1.针对“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较欠缺问题。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以人民为中心”工作理念,努力推进xx民政领域“大救助、大养老、大儿童保障、大慈善、大社会治理”五个工作体系建设。全面推进“xx’潮爱出发—xx市关爱独居困难老人行动”,建立“1+N”包联关爱制度;谋划开展“潮爱出发—护苗有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真正为困难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结合以案促改工作,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推出安心居家、科学养老、孝亲敬老、暖心行动、关爱儿童、共享阳光、降价惠民、便捷救助、减证便民、党建引领、审批提速、贴心服务等“潮爱出发”—12项惠民便民新举措,涵盖关爱困难老年人、养老公益培训、低收入家庭、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精神障碍患者服务、降低殡葬服务用品价格、申请社会救助、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等民政服务领域,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2.针对“救助工作审核把关不严、校核不认真,导致困难群体‘漏保’‘少保’”等问题。一方面,关于救助工作审核把关不严问题整改情况。切实整改不合规情况,对确实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立即进行清退、追回多领取低保待遇,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符合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衔接政策的家庭纳入持续跟踪,对经核查存在特殊原因、家庭困难仍符合低保条件的应保尽保。印发《规范兜底保障动态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开展规范兜底保障动态管理专项行动,健全信息台账。完善市级数据共享机制,现已就建立困难群众家庭经济信息比对机制与相关部门协商征求意见。另方面,关于校核不认真,导致困难群体“漏保”“少保”整改情况。健全临时救助制度,xx年8月份出台《xx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并通过印发《xx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问答手册》,多种方式对临时救助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3.针对“对管理服务单位监管不力、侵害困难群众合法权益”问题。一是妥善安置两名滞站流浪乞讨人员。制订《关于市救助管理站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的方案》,落实不明来源人员李某某的落户安置工作,并移交到市社会福利院按特困人员身份进行集中供养。二是配齐照料护理人员。饶平县汫洲镇敬老院已于xx年2月23日按规定配备比例,聘请照料护理人员,进一步提高敬老院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三是加强资金审计管理。市、饶平县救助管理站进一步规范救助专项资金使用,我局也组织对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出现挤占流浪乞讨人员专项资金情况发生,并联合市审计局对全市养老机构进行财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落实整改,切实保障供养对象的合法权益。4.针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结余较大,救助保障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科学制定救助补助标准,于xx年6月2日印发《xx市民政局关于印发xx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提高救助标准,落实一次性生活补贴和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政策,扩大救助范围,切实发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兜底线、救急难的作用;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2次,印发救助政策手册1万册,通过xx市人民政府网、xx民政公众号、xx电视台等多种方式对社会救助政策进行宣传。
(八)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1.针对“入账把关不严谨,发票销售方与转账收款方不一致”问题。组织对局xx年以来的392条支付数据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核对发票销售方与转账收款方是否一致,避免提前垫付的情况;在日常报销流程中,加强票据审核,重点核对票据是否符合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一律退回整改不得报销入账。开展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自查,重点排查不符合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使用范围的情况,并形成《市民政局开展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修订印发《xx市民政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明确发票销售方应与转账收款方一致,避免提前垫付的情况;明确业务专项经费分配、项目安排、具体签订等,由负责科室提出分配意见(方案),经局长会议或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明确公务接待费支出范围。适时组织开展全体干部职工基础财务知识普及培训,提高财经纪律意识。2.针对“财务预算执行不严格,挤占专项资金或工作经费”问题。巡察指出该项问题后,立行立改,已对相关科目进行调整,不再开支不符合的费用,同时进行自查自纠,对不符合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使用范围的资金及时汇报领导并处理。编制xx年、20xx年“三公”经费预算,已做针对性的调整,调减确实不需开支的科目如因公出国费,调增原基数较低但需开支的科目如公务接待费。在预算执行的过程中,对每一笔资金的划拨、发放程序均进行反复的推敲、校对和审核,严格对照文件依据和规定。开展财务专项培训,以现场培训的方式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财务管理水平。3.针对“工会会费使用管理不规范、执行政府采购不严格”等问题。一方面,针对巡察提出的问题,修订印发《xx市民政局机关工会财务管理规定》,明确局机关工会会员应按要求向局工会缴纳会费(按本人工资千分之五),每年分两次缴纳。另方面,修订完善《xx市民政局专项业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落实采购预审批制度,明确专项业务采购流程、环节,落实采购项目小组做好前期市场调查、遵照 “比质、比价、比运距、比信誉”原则,货比三家询价后采购,减少廉政风险点。
(九)关于“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力”等问题的整改情况1.针对“党建‘主业’意识不强、机关党委履职不到位、对群团工作的领导缺位”等问题。一方面,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加深对全面从严治党职责的认识;制订《中共xx市民政局机关委员会党建工作制度》,完善《关于建立中共xx市民政局机关委员会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党支部制度的通知》,推动制度体系的完善,着力提升管理水平;印发《关于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检查工作的通知》,强化督促检查,通过调阅资料、集中督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各党支部党建开展情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另一方面,召开机关党员大会,传达学习上级新精神新部署,总结通报近五年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顺利完成局机关党委暨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党员大会,力促班子结构再优化,充实工作力量;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党纪法规知识测试,加大党建工作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力度;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机关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措施,列出重点篇目精读深悟,安排专题深入学习,把各党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群团建设工作,传达学习上级新精神新部署,总结通报近期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推进下属事业单位工会应建尽建;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已于xx年10月建立工会。2.针对“社会组织党委建设滞后,工作较薄弱”问题。一是印发《关于调整党委委员联系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县区社会组织党委的指导,密切党委与属下各党支部的工作联系,及时督导工作。二是印发《关于选派市民政局直管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促进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市民政局直管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全覆盖。三是开展“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志愿服务活动。据统计,自“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以来,全市社会组织共开展活动约1500场次,参与活动人数约36000人次,各级媒体和新闻报道250多次。四是印发《关于全市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潮社党〔20xx〕1号)文件,在全市确认xx市青年商会等14家党组织为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创建单位,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
(十)关于“党建日常基础工作较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1.针对“党建工作制度不健全、支委会职能作用定位不准确”等问题。一方面,印发《中共xx市民政局机关委员会党建工作制度》《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暂行)》,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和“三好两强”模范党支部工作要求,对照各项标准逐项抓好落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党支部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向各党支部分发《党支部工作流程图》和资料目录清单,确保各项工作程序合规、档案规范,提升工作科学化水平。同时将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发放至各党支部,按规定上墙,按流程办事。另一方面,组织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组织各党支部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明确支委会职能作用定位,理顺下属党支部支委会和行政班子会决策内容,明确行政班子会议与支委会议的议事权限。2.针对“换届工作不规范、会议记录马虎应付”等问题。印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进一步严格规范换届工作程序。顺利完成局机关党委暨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党员大会。持续优化民政系统党支部设置,加强对所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督导,完成局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成立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党支部、市殡葬管理所党支部,事业单位党组织做到应建尽建,党组织框架进一步健全完善。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工作的通知》,明确专人规范做好会议记录,指定“会议记录”具体责任人,严肃政治性,确保会议记录内容完整地体现出议定结果。局机关党委加强对会议记录完整度、程序是否规范等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各党支部将之前支部会议记录本交存入档案柜,今年的会议记录本拟于明年年初统一归档管理。3.针对“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制定《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对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提出明确要求,按照规定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定期讲党课。全面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月固定一天开展主题党日。印发《谈心谈话记录表》,严格按规定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规范谈心谈话流程和台账档案。印发《关于开展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的通知》。召开组织生活会前,严格按要求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深刻反思民政系统违法违纪案件,结合工作实际,查摆问题,组织党员撰写个人剖析材料;实事求是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做好问题整改,确保整改的要求和质量。
(十一)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存在不正之风,用人导向作用较差”问题的整改情况1.针对“人事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一是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考准考实干部政治表现的实施意见》、《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公务员法》及其他相关配套政府文件,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文件传达等多方式进行学习,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二是制订《市民政局党组选拔任用干部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引》并印发执行,进一步明确选拔任用干部具体操作程序,严格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监督,完善干部考核机制,结合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加强干部日常管理。2.针对“队伍建设缺乏系统谋划”问题。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下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工作管理办法》,开展局机关公务员队伍分析研判,组织开展对下属各事业单位队伍建设情况深调研和分析研判,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队伍建设,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结合队伍分析情况,科学制订每年进人计划,加强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调控,统筹用好公开招录、转任(调动)、公务员公开遴选等方式。针对全民政系统30岁以下年轻干部偏少的情况,坚持进人渠道以公开招录为主渠道,优化民政队伍专业、年龄、学历等结构。3.针对“人员任用优亲厚友”问题。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考准考实干部政治表现的实施意见》《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进行专题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局党组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扎实开展下属单位人事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全面自查,开展检查、分类整改和建章立制,经检查问题共有:共性和个性问题7个。制订《市民政局党组选拔任用干部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引》并印发执行,进一步明确选拔任用干部具体操作程序。4.针对“人事工作不够规范”问题。一是按要求配备人事档案专用保管场所,阅档场所、整理场所,并配备必要的工作资料,人事干部档案落实专人专柜管理。修订印发《市民政局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系统人事干部,分管领导深入学习,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二是组织对干部档案整理,更新档案目录,规范干部职工调动考察程序,严格档案审核。5.针对“临聘人员聘用及管理混乱”问题。认真贯彻执行《xx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实际制订全系统编外人员管理规定,规范局机关和各下属事业单位非编人员的聘用及管理。6.针对“违规借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下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工作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订《市民政局借调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本系统人员借调手续。二是对局下属事业单位借用到局工作人员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台帐式管理,对借调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分批次进行清退。
(十二)关于“对巡察指出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1.针对“整改不彻底,上轮巡察党建工作存在问题、人事安排存在优亲厚友的问题仍整改不到位”问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对标上轮巡察整改不彻底的问题特别是党建和人事安排存在优亲厚友问题,扎实开展下属单位人事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全面自查,开展检查、分类整改和建章立制,经检查问题共有:共性和个性问题7个。制订《市民政局党组选拔任用干部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引》并印发执行,进一步明确选拔任用干部具体操作程序,严格规范建议酝酿,杜绝优亲厚友问题再次发生。2.针对“整改滞后,上轮巡察‘按要求成立社会组织党委’问题存在虚报整改情况”问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到位。经组织部批准,xx年5月21日,选举产生社会组织党委,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委作用,推动党建与业务相融合,推进“两个覆盖”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三、持续扎实抓好整改,全面推进民政工作展现新作为新形象
我局的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民政事业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巩固深化整改成效,运用好整改成果,推动民政工作展现新作为新形象,任重道远。局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扎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落实。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坚决把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始终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两个确立”真正转化为实践自觉,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对标最高最好最优,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营造民政领域风清气正、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局党组书记切实担起“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旗帜鲜明带头抓党建工作,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思想。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督导各党支部创新学习方式,做好自选动作,有效推进基层党建示范点工作落实。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切实提高议事和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完善各支部书记述职考评制度,认真督促各党支部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促进各党支部深入开展党建工作。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市民政事业三年提升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招商、招大商、招好商”的工作要求,以市委持续推进“三大战役”、“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为契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深入推进民政系统执行力建设,着力兜底线、救急难、保安全、护稳定,全面聚焦高质量发展,在推动民政领域“五大工作体系”提质增效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全市民政事业三年提升计划,协同推进市级困难群众信息管理平台、市儿童福利院、市殡仪馆扩容提质工程、市殡仪馆易址重建、养老机构扩容提质、老年人适老化改造、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居家养老服务品牌、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双百工程”标杆社工站(点)等10项民生任务落实,重点推进市儿童福利院建设,切实解决xx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历史欠账和短板弱项问题。
(三)着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民政改革发展环境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作风建设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驰而不息,落地生根。加强思想教育,严格整治“四风”,增强党员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加强监督检查,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关于作风建设的一系列制度规定,加强责任追究,实施责任倒查,推进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营造风清气正的民政改革发展环境。
(四)着力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开展纪律教育,养成纪律自觉,用纪律管住民政系统全体党员。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监督执纪,做到常抓常管常严,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汲取民政领域系列腐败案件深刻教训,以更宽广的视野、更高的目标要求、更有力的举措加强民政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具有民政行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各下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杜绝“小山头、小圈子”文化,切实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将监督的重心聚焦到领导干部掌权用权上,加大对下属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力度,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人民群众的监督力量,使“举报箱”“举报电话”发挥效用,坚决抵制假公济私行为,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筑牢拒腐防变的政治底线。
(五)着力严格选好用好管好干部,不断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统筹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形成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突出以实绩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用实绩兑奖惩,做到有为才有位、在位需作为,坚持以讲政治、讲能力、讲实绩、讲口碑的“四讲”原则提拔使用干部,建立局后备干部培养机制,形成合理的干部队伍有效梯队,调动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紧紧抓住“领头羊”,增强下属事业单位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坚持从严管理干部,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制度体系,严肃纪律,严格程序,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做到从严选拔、从严考核、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作风硬的干部队伍。
(六)着力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不断构建管党治党长效机制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务求实效。对涉及长远的整改任务,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推进。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民政局巡察工作报告范文9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x年11月23日至12月17日,区委巡察三组对区民政局党组开展巡察,并于x年4月14日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周密部署全力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整改决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抓好巡察整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标本兼治、抓实常态长效,不断推进整改工作提档升级。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挖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印发《关于落实区委巡察三组巡察区民政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整改任务按时落实见效。
(三)强化督促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局党组先后16次通过召开党组会、专题会、周例会等形式督导推进,及时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局班子成员按照分工,采取集中座谈、实地查看、现场解决等方式,深入下属单位和基层开展监督检查23批次。
(四)坚持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既全面整改具体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又注重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巡察整改以来,聚焦党的建设、干部监督管理等方面,制定、完善《x市x区民政局机关(下属单位)干部定期交流轮岗制度》等8个管理制度。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关于重要会议精神未传达贯彻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组织学习上级会议精神。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组织学习并迅速贯彻会议精神。x年5月23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二十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和省委十届历次全会、市委五届历次全会精神。二是完善学习制度。x年4月25日,制定下发《x年x区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龙新民党组〔x〕14号),做到学习计划早安排、学习方案早制定、学习内容早布置。三是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机关党委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等精神,指导各支部组织学习并对“三会一课”集中学、“学习强国”平台自学等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确保重要会议精神能够及时高效贯彻落实到位。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
(1)关于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局领导班子分工。x年3月,严格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x市x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新委办〔x〕26号),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规范设置内设股室。二是调整内设股室(下属单位)干部人事。6月20日,局党组会严格根据三定方案研究确定局机关内设股室及下属单位股级干部的调整方案,并按程序全面完成体制机制改革任务。
(2)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平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开展养老服务设施排查。x年5月18日,印发《关于做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提示函》,要求各镇(街)闲置、关停的养老服务设施作出书面说明,限期整改。西陂街道龙腾社区等站点已落实整改。二是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考评。x年7月14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和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208个已建农村幸福院的质量提升行动。积极推进x区养老服务与监管信息平台项目建设,目前已编制项目建设的内容、方案,待完善后正式组织实施。
(3)关于“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进度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关于印发x区深化“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新民〔x〕36号),落实整治措施。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限期整改、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进行整治,全区常年未开展活动的62家“僵尸型”社会组织须在6月底前整改到位或提交注销材料,无法完成的一律启动撤销程序。三是组建6个整治工作专班,主动靠前服务,点对点帮助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治39家,其余23家已启动撤销程序。
3.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未树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龙津清风”智慧监督平台,通过大数据比对,实现重点关注对象的动态、实时把控。x年1-7月共比对出死亡低保人员44人、特困人员19人、重残两项补贴人员102人,并按规定及时停发补助资金。对信息比对差错造成的超时发放个案,截至目前,已完成3人共3380元的整改工作。二是压实各级各岗位责任,全面、准确执行《x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定补人员定期核销工作的实施办法》(龙新民〔x〕116号)。三是加大培训宣传,x年3月,我局印制和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等宣传材料3000份;6月22日,召开全区困难群众“漏保”“漏救”点题整治巩固提升工作部署推进会。
4.履职尽责意识不够强
(1)关于民生项目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民生项目建设情况排查。对全区民生项目推进情况开展排查,了解项目滞后的原因。x年1月初,指导东新社区用好下拨的2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进行居家养老服务站提升改造,同时协助其申报20xx年省级长者食堂补助项目。二是加强民生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管理,x年7个长者食堂建设项目已提前完成。
(2)关于殡葬执法监督职能未履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殡葬情况排查。x年5月,组织各镇(街)再次开展辖区内村级骨灰堂建设情况排查。截至目前,全区已有233个村建设各类骨灰堂462个。针对岩山镇佳山村殡葬问题,我局督促岩山镇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三是严格执行殡葬管理制度。x年6月6日,我局下发《关于落实殡葬改革监管职责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未建设骨灰堂的49个村已故村民的骨灰不得带出殡仪馆,一律在x区殡仪馆骨灰寄存室暂时安放。三是进一步推进农村殡葬改革。坚持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鼓励未建骨灰堂的村建设农村公益性骨灰堂。目前,岩山镇佳山村等20个农村公益性骨灰楼堂项目均已开工建设。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六个纳入”机制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报告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并加强相关材料内容规范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x年5月23日,个别班子成员x年、x年年度述职报告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内容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局党组书记负总责,将意识形态工作同业务工作同抓同部署。7月14日,局党组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通报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研判“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1)关于工作马虎敷衍,专项资金发放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x年12月10日,追回白沙镇白沙村1名特困人员监护人重复申领的一次性丧葬补助2949元;规范完善适中镇仁和村2名特困人员的丧葬补助审批材料;
其他11份供养协议不完整、不完善问题已进行整改和补充。二是取消申请人需提供特困供养对象生前已认定的供养协议的规定,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数据比对,同时开展丧葬补助费审批手续的抽查,其中发现白沙镇个别特困供养人员一次性丧葬补助表中审批时间未填写问题,已要求该镇民政办现场整改。三是x年7月,局党组对工作马虎敷衍,专项资金发放审核把关不严的责任人社会救助股股长林某某、工作人员苏某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2)关于不作为乱作为,工作推脱失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补贴情况排查。x年5月10日,召集各民办养老机构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要求他们自查x年以来入住老年人的情况,共自查出虚报资金25万元。同时,对各机构进行全面核查,新核查出虚报资金11.1392万元。目前虚报资金36.1392万元全部追缴到位。二是健全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制度。7月14日,印发《x区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实施方案》(龙新民〔x〕77号),明确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内容、责任、方式和奖惩机制,将养老机构入住人员信息、安全管理等纳入民政智慧养老信息平台进行日常监管。终止购买第三方服务机构监测和评估养老机构运营情况的服务。
(3)关于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发现问题未落实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完成消防隐患整改。x年12月,区福利中心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程完成招标,x年7月完成喷淋消防改造工程,并经专业机构消防安全评估合格。东宫下托老院已按要求设置消防通道标识。二是全面开展养老机构安全检查。今年4月以来,已先后组织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房屋建筑安全等检查3次,对个别养老机构日常检查不到位、消防设施设备损坏未及时更新、维修等问题,已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同时适时开展养老机构常态化监管“回头看”,确保安全检查整改工作闭环管理。
2.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力
(1)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制度未严格执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关于印发〈x市x区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x市x区民政局采购制度〉〈x市x区民政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x市x区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x市x区民政局议事决策机制〉〈中共x区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的通知》(龙新民〔x〕123号)文件精神,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二是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完善财务审批流程,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制度,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管理、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均由集体研究决策,并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
(2)关于采购服务项目询价走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举行内控制度专题学习。x年2月28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控建设和风险防范”讲座;5月5日,组织局党组成员、股级干部专题学习采购业务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增强局领导班子和股室干部规范采购意识,树牢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严格规范执行项目采购制度。严格按照龙新财购〔x〕10号文件和龙新财购〔x〕2号文件以及《x市x区民政局采购制度》相关规定,规范执行采购业务,杜绝走形式现象。x年7月,局党组给予采购服务项目责任干部陈某某批评教育处理。
(3)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教育。组织区殡管所财务人员学习财务知识和相关制度,增强财经纪律意识,提高严格规范执行财务制度的意识。二是健全内控制度。区殡管所组织开展内控制度的编撰工作,制定《x区殡葬管理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区殡管所的票据使用,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3.规矩意识不强
(1)关于违规销售公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公墓销售情况清查。组织人员全面清查核实购买手续不完整墓位的情况,要求购买人补齐手续,其中14个暂时无法联系的墓位购买人将持续跟踪落实整改。针对区殡管所个别干部职工违规购买墓位问题,及时约谈提醒,限时整改,7月已全面完成整改。二是严格执行《xx省殡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购买者需凭拟安葬逝者的火化证明、骨灰寄存证或迁葬证明购买墓位。x年6月,局党组给予x区殡管所党支部书记、殡管所负责人邓某某、x区殡管所原所长徐某某通报批评处理,给予郭某某批评教育处理。
(2)关于违规异地火化遗体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区殡管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xx省殡葬管理办法》《xx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规矩意识。今年以来,已依规处理遗体异地运送1例,纠正不符合规范要求1例。
4.关于制度执行不严肃,责任意识淡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派人员确保工作力量充足。x年8月,区殡管所已增派2名工作人员,保证冻库24小时常态化管理。二是进行智能化改造。区殡管所冻库安装监控系统和智慧殡葬系统,做到条码管理,提高效率。目前正在升级改造具备物联、智联功能和便民服务功能的系统。x年6月,局党组给予x区殡管所党支部书记、殡管所负责人邓某某、x区殡管所原所长徐某某通报批评处理;7月,局党组给予区殡管所冻库礼厅班班长范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执行党内监督制度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局党组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办法等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学习,并对主体责任清单进行不定期检查。二是加强事前审核把关,将提交班子会、党组会的议题申报表分类归集,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按规定提前与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沟通。今年以来,局党组已先后12次邀请派驻区委纪检监察组到会列席。
2.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意识不强
(1)关于落实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洁风险防控停留于书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x年7月,股级干部调整到位后,印发《中共x市x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印发〈x区民政局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的通知》(龙新民党组〔x〕28号)文件,加强各岗位廉政管控。二是严格执行龙新民〔x〕123号文件,进一步规范我局财务管理,聚焦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洁风险防控,压实各岗位责任,确保廉洁风险防控取得实效。
(2)关于以签订责任状形式代替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区委《关于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方法推动廉洁谈话工作常态化的若干规定》,根据每个谈话对象岗位职责、工作特点和个人情况,进行廉政谈话2次,x年7月底已开展1次廉政谈话。二是健全完善局机关内控制度,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来加强岗位廉政风险管控,结合实际梳理各下属单位岗位廉政风险点,加强日常督促提醒,有效防控岗位廉政风险发生。
3.关于党建工作形大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制定《x年党建工作要点》《中共x市x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开展“党建+12345”工作模式 提升x民政新形象活动的实施方案》等,从学习教育、意识形态、作风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等六大方面,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开展党建工作。二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狠抓“一岗双责”,强化党组成员抓党建责任,推进抓党风政风的落实。突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各党支部中广泛开展“一名党员一面旗帜,我是党员向我看齐”活动,在民政便民服务窗口开展“党建+服务”活动。
4.对下属事业单位疏于监管
(1)关于未主动参加下属事业单位重大事项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下属事业单位“三重一大”会议制度,明确局班子成员必须参加分管下属单位的“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对会议决策过程进行监督,并及时将会议决议上报局党组。二是细化内控机制。要求区殡管所等下属单位制定详细的决策制度,将“三重一大”清单细化并列入内控制度,主动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形成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备案的监督链条。截至目前,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已先后9次参加下属单位 “三重一大”会议。
(2)关于对下属事业单位未能压实责任,内部管理松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组织区殡管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作风和效能建设的相关文件,强化纪律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区民政局机关将适时检查区殡管所考勤制度执行情况。二是督促区殡管所完善内控制度,制定工作规程,修订绩效考核方案,目前区殡管所已完成内控制度初稿编制工作。
5.关于基层党支部软弱涣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x年3月,局党组决定增配1名专职副书记加强殡管所党支部建设,并在党支部中开展“一名党员一面旗帜我是党员向我看齐”活动,增强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收缴党员中临聘人员的党费,5月起区殡管所党支部全体党员已按照收缴标准足额缴纳党费。三是局机关党办建立季度专项检查制度。5月25日,对殡管所党支部x年党费收缴记录本、党员工资收入台账、上缴党费凭证发票、党费收支情况公示等材料进行专项检查指导。x年7月,局党组给予x区殡管所党支部书记、殡管所负责人邓某某通报批评处理。
6.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1)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再次组织学习《中共x区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和《x区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明确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并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程序和相关回避制度,确保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落实到位。二是认真自查党组会议记录,对重要事项决策过程进行复盘,完善相关内容。对党组会表决的事项,会议记录人员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将每位党组成员的表决意见记录备查,对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的,党组成员逐个表决并记录备查。
(2)关于轮岗交流制度落实不到位,干部队伍活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x市x区民政局机关(下属单位)干部定期交流轮岗制度》(龙新民党组〔x〕23号)。x年6月20日,局党组会研究确定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股级干部交流轮岗岗位18个,涉及面达到95%。此次调整副股级提任正股级干部1人,一般干部提任副股级干部6人,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活力。二是主动与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等部门沟通,争取调入、招考补充年轻干部。今年我局招考2名事业编制干部已入编上岗。
(3)关于招聘编外人员程序不透明的问题
整改情况:将招聘编外人员事项纳入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
7.巡察整改走过场
(1)关于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梳理上轮巡察各类定补超时发放资金未完全追回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台账。x年5月12日,组织各镇(街)民政办继续追缴整改超时发放的定补资金,并成立工作组挂钩指导,截至目前,已追缴71人9.7604万元。x年7月,局党组给予社会救助股股长林某某批评教育处理,给予老区事务股股长张某、区托老院院长章某某、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股干部俞某提醒谈话处理。
(2)关于边改边犯,问题依然如故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养老机构自查和民政局核查,已将虚报资金全部追缴到位。x年7月,局党组对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股负责人魏某某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3)关于监督整改责任未抓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法规制度学习。派驻纪检监察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制定会商联系制度。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党组工作联系会商办法》,细化、量化会商事项、会商程序,全面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推动党内监督落地落细落实。三是主动对接“三重一大”事项。纪检组明确专人对接区民政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和“三重一大”事项,压实区民政局党组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目前已列席区民政局党组各类会议12次。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经认真组织核实,并与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对接沟通,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党内警告1人,通报批评2人,批评教育5人,提醒谈话4人。
四、需要进一步说明的事项及措施
(一)提升政治站位,持续推进整改。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有利契机,以问题整改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二)加强动态跟踪,巩固整改成效。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制定措施和时间表,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对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紧盯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销号,并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短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工作进度;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加强跟踪问效。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机制。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结合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持续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真正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健全制度、建强队伍、推动工作的实效。
(四)加强统筹谋划,促进全面发展。将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相结合,与做好新时期民政各项工作相结合,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努力把巡察整改的过程转化为推动全面发展的全过程,以巡察整改促工作提升,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效果。
民政局巡察工作报告范文10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 20xx年2月27日至3月28日,县委巡察二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巡察工作。20xx年8月27日上午,县委巡察二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抓好巡察整改
局党组在落实整改工作中,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好,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不遮掩回避,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晏连荣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日常事务,组织工作实施,起草整改方案、总结报告等。9月29日,局党组根据一段时间以来的整改工作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及成员结合巡察整改反馈意见进行了深刻剖析,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为推进整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打牢了思想基础。
(二)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认真对照县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每一项整改任务均有一位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定期对账、跟踪检查,逐一核实销号。
(三)加强检查指导,督促整改落实。集中整改期间,党组书记晏连荣同志亲自主持召开了4次巡察整改推进会议,局党组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逐一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及时修订完善整改措施,举一反三,研究建立推动整改成果长效化的机制制度。各巡察整改责任人在推进会上向领导小组汇报了各阶段巡察整改情况,强力推动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不虚不空,取得实效。
(四)健全规章制度,确保整改成效。局党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提高认识、改进工作。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注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把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运用好,坚持好。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让各项制度真正确立起来,切实发挥作用,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落实高质量发展仍有不足,补短板工作还需加强。
(1)关于养老补短板工作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养老事业短板的调研力度。县民政局调研组从7月中旬至10月,深入全县各乡镇通过实地走访、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调查,10月底形成《推进山区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研究》,为我县推进养老发展提供了参考。二是持续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xx年新建继建改造紫岭社区、胡坊镇等4所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盖洋镇姜坊村、沙溪乡瑶奢村等8所农村幸福院,已实现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城乡覆盖率100%,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64.7%。三是推广“互联网+”智慧养老,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引进“河北德亨仁厚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承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已覆盖雪峰镇,受惠老人900余人,正逐步向农村拓展。四是持续开展养老服务机构质量安全专项行动,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0xx年10月邀请县消防救援大队专业联合召开全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培训暨标准化建设现场会。各养老机构落实检查台账、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等,定期对老人的住所以及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是创新模式,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推动成立农村养老服务中心,探索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新模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会与养老事业,积极与企业(邻鹿集团有限公司、闽清县翔安集团有限公司等)洽谈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事宜。六是壮大服务队伍。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技能培训班,本年度已安排20余人参加养老服务技能培训,并有14人获得护理员资格证。并邀请有资质的养老护理员开展护理能力培训。七是持续推动医养结合。在县福利中心开设明溪县复康医院,打造“医、养、残”综合型养护中心。持续开展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签约协议工作,推广梓口坊医养结合运营模式。八是多层次开展宣传,以宣传栏、海报、宣传单、开展义诊等形式,开展爱老孝老敬老宣传,讲解机构养老的优势,推动养老观念的转变。在明溪县德亨仁厚养老养生中心成立孝道实践基地,倡导社会各界深入养老机构开展志愿服务、慰问演出等,弘扬孝道文化,营造敬老爱老孝老的社会氛围,目前,已有30家单位到孝道实践基地开展志愿者服务。九是开展乡镇敬老院适老化改造。目前已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公司,对我县乡镇敬老院进行适老化改造设计,并组织人员前往周边县市学习适老化改造相关事宜。
(2)关于体系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因机构改革该项职能已整体移交明溪县应急管理局。
2.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力度不够,与上级要求仍有差距。
(3)关于推动殡葬改革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殡葬执法队伍。由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股长兼任队长,殡仪馆4位在编人员为成员。二是组织局相关人员深入乡村宣传惠民殡葬政策,目前已在部分乡镇开展入户、村组会议、街头摆摊等方式开展宣传工作,已分发宣传材料2000余份,同时利用局志愿服务工作,在城区开展惠民殡葬宣传,至目前止,已开展多场活动,共分发宣传材料2000多份。三是进行专项督查。各乡镇对特定对象是否存在未申请基本殡葬费用免除的情况进行自查,目前全县各乡镇已摸排出7人未申请殡葬费用免除,并通知其亲属前来补办免除手续,已有1人亲属领回基本殡葬服务费。四是贯彻《福建省民政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三沿六区”违建坟墓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把此次违建坟墓整治作为治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推动我县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和落实主题教育“解难题化积案”专题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贯彻《福建省民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溪县民政局等11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节地生态安葬工作的通知》,确定骨灰楼建设奖补政策。鼓励乡镇村自行筹资兴建骨灰楼堂,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使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存放设施覆盖率得到较大提高。至目前已向省厅申请骨灰楼堂建设奖补资金65万元并已全部划拨至各相关村部。五是做好第四季度墓地整治工作部署,对违规修建“住宅式”墓地进行再排查,从源头上遏制大墓、豪华墓、“住宅式”墓地的修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目前已制止王桥村一起乱建坟墓事件,调解杏村一起因建坟引发的纠纷,制定“三沿六区”违建坟墓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部署违建坟墓整治及生态节地安葬工作。
(4)关于移风易俗工作力度还需加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村(居)调研,制定《明溪县民政局关于加强村级红白理事会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明民〔20xx〕1号),印发《红白理事会章程范本》、《红白理事会成立情况摸底表》,对全县红白理事会成立情况进行摸底,指导村(居)红白理事会建设及章程制定,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切实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树立节俭操办红白理事的社会新风尚;二是利用节假日加大殡葬管理及惠民殡葬政策宣传,营造节俭操办红白理事的社会风气。
3.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够,精准扶贫及民政惠民工作还有不足。
(5)关于在用活用好中央和省市各项惠民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不够,社会救助体系兜底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与教育、医保、残疾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主动作为,及时摸排相关救助对象;二是加大对临时救助政策宣传的力度,提高群众对临时救助制度的知晓度,进一步分类优化“急难型”和“支出型”审核审批程序,提高临时救助资金的灵活性,对特殊事件、特殊对象建立一事一议制度,确保每年的临时救助资金使用率达到上级要求目标,目前临时救助资金使用率已达92.2%。
(6)关于未及时与县广电部门对接,落实低保、特困和优抚对象收视优惠政策,对享受优惠政策的对象底数不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与县广电部门对接制度,于每年12月底及时提供当年度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名单。
4.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安全工作重视不够。
(7)关于消防安全整改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我县正在运营的7所养老机构,其中明溪县德亨仁厚养老养生中心于2017年12月获得养老机构许可,其余6所乡镇敬老院累计投入120余万元进行消防安全和建筑安全整改后于20xx年11月获得许可。
(8)关于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未建立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修订完善县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工作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民政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等4项安全生产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要求,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和下属单位各负其责的安全管理体系。二是加强管理,强化监督。20xx年先后召开7次安全生产会议,对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集中学习,并及时部署推进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安全等安全生产工作。20xx年5月,及时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经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同意,安排县社会福利中心一名同志派驻至县德亨仁厚养老养生中心,负责对该中心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进行日常监督和具体管理,进一步加大对县级养老机构的安全监管力度。三是加强安全检查。持续开展养老服务机构质量安全专项行动,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0xx年10月邀请县消防救援大队专业联合召开全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培训暨标准化建设现场会,开展消防安全逃生演练。各乡镇养老机构落实检查台账、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等,定期的对老人的住所以及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5.宣传工作不够深入,惠民政策知晓率低。
(9)关于县民政局惠民政策农村宣传得少,未充分发动村干部及民政协理员等群众力量做好政策宣传,较少组织政策培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筹备惠民政策宣传工作。20xx年9月,认真梳理民政相关惠民政策,印刷宣传单,同时制定《明溪县民政局20xx年下半年惠民政策宣传方案》,定期下乡宣传政策。同时在县殡仪馆宣传栏张贴惠民殡葬政策,确保每位办理火化人员知晓该项惠民政策。二是深入农村宣传。根据《明溪县民政局20xx年下半年惠民政策宣传方案》,于20xx年9月起至12月,人员分三批次进行下乡宣传,目前已发动乡镇民政办和民政协理员,深入夏阳乡旦上村、夏阳村,翰仙镇石珩村,沙溪乡等地进行政策宣传,发放宣传单150余份。三是加强培训。20xx年10月17日举办惠民政策培训,对我县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县级民办非企业成立登记办理流程等政策进行详细的解读,通过以会代训方式提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学政策用政策,破解工作难题的能力。
6.党组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不规范。
(10)关于民政局大小事务均以党组扩大会议形式讨论决定,同时党组议事决策不够规范,部分党组会议题会前酝酿不充分,存在临时动议现象,列席人员参与表决,不符合党组议事决策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共明溪县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制作党组议事决策流程图,发放给局机关各股室及直属各单位,以图文直观方式帮助相关人员熟悉党组议事决策程序;组织党组成员、班子成员、支部委员及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中共明溪县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将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了然于心。二是局党组严格按照《中共明溪县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议事决策,党组成员拥有表决权,列席人员可发表意见或建议。三是印发《规范局务会议和党组会议议题报送通知》,明确局务会和党组会研究讨论事项,避免大小事务均以党组扩大会议形式讨论决定。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扎实。
(1)关于学习新思想与民政工作联系不够紧密,与学懂弄通做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加强全局党员、工作人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二是完善党员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表,每月安排一次集中学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等书目,坚持学原文读原著,真正做到学懂弄通;三是注重学习实效,围绕学习重点和工作重点,通过组织专题研讨、撰写心得体会、考卷测试等形式,拓展学习深度和广度。20xx年主题教育期间,党组成员、全局党员针对“6+1”专题学习研讨7次。为引导党员在实践中践行初心和使命,局党组邀请了全国优秀公务员方秋轩、全国优秀党员律师阙勇刚,全国模范退役军人谌根深等身边的典型进行了先进事迹宣讲。在深入学习研讨的基础上,局班子成员围绕民政重点工作精心确定了调研课题,并兵分三路,深入乡镇、村开展调查研究,10月底已形成调研报告3篇,为下一步制定各项措施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2. 党组中心组学习质量不高。
(2)关于中心组理论学习未能按“六有”要求落实,专题学习均穿插在党组(扩大)会议中,中心组集体学习笔记缺失,没有考勤、研讨交流等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年度专题学习方案和阶段性学习安排,认真记好学习讨论记录;二是结合主题教育,开展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每次集中交流安排重点发言人,围绕学习内容畅谈学习体会,通过交流和研讨促进思想认识的统一。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3)关于对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领导权认识理解不够深刻,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述职、民主生活会等重要内容的要求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工作亲自布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二是对党组成员工作进行分工,由确定一名局党组成员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其他党组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明确要求党政班子成员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xx年述责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三是制定20xx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意识形态综合分析会议,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安排一次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的中心组学习。
(4)关于舆情和新媒体管控制度不够完善,未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应急预案,对敏感舆情没有第一时间发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制定了《重大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开展分析研判等工作规程,增强全局对突发事件的舆论应对能力。二是加强舆情队伍建设。指派专人负责舆情工作,积极配合县网络阅评工作,在政策学习会议上,讲解《重大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应急预案》,提高全局舆情处理意识。三是及时报送民情。明确民情收集包含群众来电来访情况,20xx年9月收集1条民情已报送民情处理中心。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党组织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
(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支部按照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为党员上一次党课的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做好会议记录,支部对党员笔记进行抽查,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
(2)关于对发展党员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局青年干部的教育、培养,适时邀请局青年干部参加党内活动。20xx年11月13日,局党支部邀请党外青年参加11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支部书记作主题发言并向非党年轻干部赠送了《中国共产党章程》,支部副书记对新《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了简要解读,非党年轻干部对党的认识作了交流发言。二是利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增强局青年干部对党的认识和了解,营造青年干部积极要求加入党组织的浓厚氛围,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目前已有7名青年干部加入了学习强国的学习;三是建立党员联系党外群众制度,制发《中共明溪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印发<明溪县民政局党局党支部党员联系党外群众制度>的通知》(明民党组〔20xx〕22号),为党外青年干部确定党员联系人,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党外青年干部的需求,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做好谈话记录,每半年向局党支部汇报联系情况,切实关心党外青年干部的成长,目前已有1名党外青年向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3)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查摆问题雷同,开展相互批评不够大胆,未逐个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红脸出汗”不够,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xx年3月按要求认真开好20xx年度组织生活会,党员逐个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局党支部以此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召开党员对照党章找差距会议,要求党员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进行深刻的自我剖析。三是做好20xx年度组织生活会会议筹备,提高党员认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性,开好主题教育期间20xx年度组织生活会。四是做好会后整改,对于查摆出的问题,要求党员在每季度向党员大会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
(4)关于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对照检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此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对县直机关各部门、各乡镇以及本局单位内部发放征求意见表,并于10月17日下午召集各乡镇民政办主任召开主题教育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开展征求意见;二是做好主题教育期间20xx年度民主生活会会议筹备工作,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督促党组成员严格按上级党委要求及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做好对照检查,深挖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探究、细化,进行深刻的自我剖析、查摆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3.干部管理和使用程序不规范。
(5)关于县民政局局机关股室和局属单位股级干部在岗位调整时未按程序任免及未上党组会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调整股级干部。9月17日,印发《中共明溪县民政局党组股级干部选任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县民政局股级干部考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局股级干部选任工作。对相关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职位空缺进行调整充实。局党组先后召开4次会议,对调整股级干部事项进行专题研究。目前,已按规范完成相关程序,待组织部批复后,局党组下发文件完成股级干部的任免工作。二是完善制度。修订完善《民政局人事工作制度》,明确选拔任用干部原则、干部调动与任用程序等,规范人事工作程序,严肃人事工作纪律。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够彻底。
(1)关于会议未有效整合,文山会海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会议整治。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明溪县开展“文山会海”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对20xx年-20xx年期间的会议情况进行整治,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要求,提高办文办会质量。20xx年1月-11月23日,我局召开会议34次,其中班子会23次、全局干部职工会议7次、乡镇民政会议4次。20xx年同期召开会议19次,其中班子会13次、全局干部职工会议 4次、乡镇民政会议 2 次,与去年同期相比精简会议15次,其中班子会精简10次、全局干部职工会议精简3次、乡镇民政会议精简 2 次。20xx年1月-11月23日,我局发文93份。20xx 年同期发文69份,与去年同期相比精简文件24份。二是完善会议制度。印发了《明溪县民政局会议制度》,明确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研究内容、有关注意事项,提高会议效率。
(2)关于县民政局对下拨的资金使用监管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规划财务股配合各有关股室对县民政局下拨的各项专项资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结合“1+X+Y”专项督查每季度检查3个乡镇,每个乡镇整村推进检查一个村或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20xx年10月23日-25日我局低保站与县扶贫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xx年全县扶贫领域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检查组成员采取进村入户、走访调查、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乡镇随机抽查2个村,每个村抽查贫困户6户。未发现有不符合领取低保条件的情形。20xx年11月14日至15日我局低保站与县纪工委一道随机抽查了全县10户城乡低保、特困人员银行存折代管情形。未发现有侵占低保、特困人员低保金、供养金的情形。
2.“三公经费”使用及管理不严。
(3)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县民政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存在报销异地餐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查找出异地报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经办人员,已于20xx年9月6日、11日将异地报销经费清退完毕;二是殡仪馆已清退异地报销餐费,退款已统一上缴财政;三是按照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逐一开展对照检查,认真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扎实进行整改;四是进一步健全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从制度层面规范内部公务接待工作。五是局党组对机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3.违规支出费用。
(4)关于违规在下属企业报销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巡察期间已整改。今后,将加强费用支出管理,坚决杜绝行政工作经费在下属企业报销的情况发生。
4.津补贴发放不规范。
(5)关于发放程序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制定完善规范津补贴发放程序,相关方案已报人社局备案。
(6)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期间已将违规发放津补贴清退到位;二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国家、省、市、县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的政策规定,建立完善规范津贴补贴管理与发放办法;三是严肃工作纪律,持续加强监管力度,认真执行好各项政策规定,从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的要求保持高度一致,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发生,确保规范性津补贴长效有序进行。
5.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7)关于账务处理有误的问题。
整改情况:殡仪馆已于20xx年1月1日起对原做账方式进行梳理,纠正原错误科目,并已严格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执行,确保财务收支登记完整,以便真实反映单位经济状况。
(8)关于未按规定核算固定资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殡仪馆已于20xx年8月19日对2017年11月购入的未登记的固定资产-联想电脑一台进行账务调整,补充登记固定资产-通用设备-联想电脑一台,并补提该固定资产自2017年11月至20xx年8月折旧。二是县殡仪馆已于20xx年8月21#、21#凭证对收到莆炎高速房屋拆迁补偿费直接冲减固定资产进行账务调整,并根据《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恢复被冲减的固定资产。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关于县民政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没有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制定党风廉政工作方案,召开党风廉政风险防控会议,党组书记听取各主体责任人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督促其整改;强化廉政知识宣传;二是建立廉政考核机制,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日常监督,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制发《中共明溪县民政局党组关于深化“一季一警示”工作的通知》,推动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三是进一步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党组成员、领导班子要就分管领域相关问题与股室长进行谈话,要注重用身边的案例教育干部群众,做好谈话记录。
2.利用身边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不够。
(2) 关于利用身边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议,通过身边案例进行教育,并以此类问题开展工作大排查,举一反三,增强警示效果。
(六)加强巡察整改及自查自纠工作方面
1.自查自纠工作落实不够。
一是关于自查自纠工作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计财股负责人于20xx年10月12日召集县民政局、县社会福利中心、县殡仪馆办公室、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规范“三公”经费使用及管理,合理合规发放津补贴,严格认真地执行财务制度。
二是关于对照检查未部署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党组、班子政治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抓好主体责任是本职,不抓主体责任是失职,抓不好主体责任是不称职”的理念,勇行担当,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二是党组书记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三是制定《中共明溪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印发<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明民党组〔20xx〕4号),把全局年度重点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到每一位班子成员,把各项工作任务与职责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形成具体明确、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及时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上存在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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