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障方案是指为确保项目质量而制定的具体行动计划或方案,包括明确的目标、任务、职责、时间表、资源安排和风险应对措施等。该方案旨在确保项目质量达到预期标准,并尽可能减少质量问题的发生。以下是有关于质量保障方案通用范文和质保方案策划书通用模板合集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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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障方案1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加大对白酒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假劣酒类产品等违法行为,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20xx年白酒中小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xx年市白酒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宗旨,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规范与整治相结合,帮扶与打击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生产加工环节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县白酒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提升全县白酒生产企业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并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非法勾兑、滥用食品添加剂、虚假标识等违法行为,全面规范我县白酒生产秩序,深入推进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切实保障全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健康不受侵害。
三、整治范围
辖区内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白酒生产企业以及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
四、整治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底
对全县所有白酒生产企业及小作坊进行排查,彻底摸清辖区内所有白酒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数量、产值、产量及瓶装酒生产情况等信息,按附件1填写《县白酒生产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填写《县白酒生产小作坊基本情况统计表》,并根据排查掌握的情况,建立完善管理档案。
(二)严格监督检查
1、严厉打击以配制酒冒充酿造酒的违法行为,对企业生产白酒所使用的原辅材料进行检查,无进货记录或购进原料数量与成品实际所需原料数量明显不符的企业,一律严肃追查。
2、严把白酒出厂检验关。白酒生产获证企业严格开展出厂检验并如实记录,确保不合格白酒不得出厂销售。
3、切实控制白酒中塑化剂污染。企业要切实做好白酒中塑化剂污染控制工作:不得使用含有塑化剂的管道、容器、包装物等接触酒,严把原料关。自产原酒的企业,应加强原辅材料中塑化剂的检测和控制;外购原酒的企业,所采购原酒的塑化剂含量要低于国家卫生计生委通报的风险评估值;严格生产过程监管。结合生产加工全过程,评估所有可能导致溶出塑化剂的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塑化剂对白酒的污染,加强成品控制。企业要确保出厂成品中塑化剂低于国家卫生计生委通报的风险评估值。一旦发现成品中的塑化剂高于风险评估值的,一律不得出厂销售,立即停产整顿,排查原因。
4、加强对白酒企业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的核查。严格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核查表》、《白酒企业良好生产规范》等规范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对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要求进行规范和整治,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限期整改。
5、严格酒类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加大对非法添加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白酒生产过程的监管,对使用工业酒精等非食用物质以及滥用甜味剂、香精香料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打击。
6、严格规范产品的标识标注。对不标注产品标识、未正确标注产品生产日期、产品配料标注与实际执行标准不符标识不规范行为,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厉进行查处。
7、严厉打击假冒侵权白酒,及以“专供、特供”名义生产白酒的违法行为。对整治中发现有伪造或冒用产地、他人厂名厂址、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以及以“专供、特供”名义生产等违法行为的,要严厉进行查处。
8、加强对使用外购原酒加工灌装白酒行为的监管,严格控制其质量,严厉查处向不具备生产资质和条件的单位购进原酒作为基酒的违规行为。
9、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名义上是以粮食现做现卖,实际使用酒精串香等方式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10、加强对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监督白酒企业严格按照获证范围从事生产,对取得固态法白酒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从事液态法白酒生产加工的超范围生产行为,要坚决依法打击。
11、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专项整治。对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相对集中的区域加大巡查频次,切实防止其成为假冒伪劣白酒的生产集散地。
(三)严格抽检,防范风险。重点抽检白酒企业产品标签、酒精度、甜味剂等项目,标签重点检验产品执行标准和配料表等强制标示内容;甜味剂重点检验甜蜜素、安赛蜜、糖精钠等指标。对检验中发现不合格的,及时通知企业停止生产和销售,并督促企业召回不合格的产品、限时进行整改。
(四)严格落实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白酒生产企业要切实承担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签署书面文件进行授权,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或者授权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全权负责白酒质量安全,承担白酒原辅料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和产品出厂签字放行责任,确保白酒质量安全。全县白酒生产获证企业要在今年4月15日前建立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并将授权文件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排查,自查自纠阶段(3月18日—4月30日)。
结合我县白酒生产实际现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细化分解任务,对我县白酒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的产品品种明细、技术能力,产业能力,原料来源和是否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况开展深入细致的排查,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做到对本辖区的白酒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的情况心中有数。督促白酒生产者自查自纠。对白酒监督抽查要与省市级监督抽查目录相结合,确定抽检的重点品种、重点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工作。
(二)清理整顿,依法查处阶段(5月1日—7月31日)。
对监督检查和抽检发现的问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原因不查清的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的不放过,制度不建立的不放过,当事人不处理的不放过),督促生产企业彻底整改。对问题严重的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加大巡查频次,严格监管。对在检查中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通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白酒制假售假行为得到明显遏止;处罚一批制假售假白酒生产者,取缔一批违法生产的“黑窝点”,查处一批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以儆效尤。
(三)规范巩固、总结经验(8月1日-9月20日)。建立白酒生产企业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加强白酒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组织开展对白酒中小企业的诚信教育活动,指导白酒生产单位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强化白酒生产者的守法意识。汇总、归类发生的各种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对过去的监管措施及实施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制定新的管理措施。
六、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成立白酒生产环节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要充分认识到此次深入开展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把此次整治工作列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内容,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管、应急处置、信息沟通、协调配合等长效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沟通,做到工作协调有序,形成监管合力,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加强宣传,强化社会监督。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白酒生产企业及从业人员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知识,积极向公众普及识别假酒常识,不断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广大群众识假辨假、防范风险的能力。要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电话作用,鼓励企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主动提供线索。发挥舆论监督,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对白酒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开展专项整治、打击酒类违法生产行为等内容进行宣传。
4、严格信息发布规定,及时上报整改情况。食品生产股落实责任人专门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做好各类信息的收集、处理。对查处和整改中发现的重大敏感问题,要在第一时间专题上报,坚决杜绝迟报、误报、瞒报等行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发布。要分别于20xx年5月15日,6月15日和9月15日前将白酒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统计表、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情况和工作总结电子及纸质文档上报市局。
质量保障方案2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于20xx年5月1日至8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严打”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严厉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形成高压威慑态势,促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抽检一批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以问题为导向,全市有针对性地监督抽检不少于50个批次农产品进行定量检测。各镇街道针对辖区内重点品种,开展几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每镇、街道快速检测批次不少于全年50%的任务量。
(二)深挖一批违法线索。通过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监管排摸、公开征集和群众举报、媒体监督等手段,挖掘案件线索。
(三)约谈一批违规农业生产企业和监管责任人。将违规农产品生产单位列为百日严打行动的重点对象,由局属各职能科站对主体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生产单位限期整改问题,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对符合《xx市食品安全行政约谈制度》规定情形的,对其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
(四)整治一批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根据日常监管、隐患排查、风险监测等掌握的情况,重点整治蔬菜、畜产品、初级水产品、食用菌中添加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不法行为。
(五)查处一批农产品违法案件。由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组织,针对重点整治内容,营造强大声势,对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六)公布一批黑名单。对符合《xx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和《xx市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规定情况的,公布一批农产品生产者“黑名单”。
二、打击重点
(一)重点行为
1.重点打击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上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的不法行为。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规模种植大户和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等产品为重点,组织开展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的不法行为。开展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禁用农药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销售农药的“黑窝点”。
2.重点打击饲料生产销售、畜禽养殖使用违禁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不法行为。一以饲料生产销售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三无”(无许可证、无标签、无产品标准)的生产行为,严厉查处饲料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违禁物质,超剂量、超范围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以及添加未经批准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二以养殖大户为重点,强化畜禽饲养环节监管,加强“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监督抽检和安全用药监管,严厉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和违规使用原料药、抗菌药物的行为。
3.重点打击私屠滥宰生猪(羊)、屠宰病死动物和检测不合格生猪(羊)、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未按规定进行瘦肉精检测等行为。以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地、偏远农村、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私屠滥宰多发的重点区域为对象,强化巡查检查的密度和力度,严厉打击对生猪注水违法行为,依法取缔私屠滥宰窝点,对查获的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者为私屠滥宰提供场所或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发现养殖场户和屠宰场出售屠宰、经营病死动物和动物产品的,要从重、从严、从快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猪进场查验和“瘦肉精”等自检制度落实。
4.重点打击初级水产品使用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以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标准化、规模化水产养殖基地为重点,排查在苗种生产、养殖、运输过程中违法违规使用违禁药物、添加剂和保鲜剂的违法行为。
(二)重点场所
1.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种植大户、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
2.禽畜养殖场、收购贩运企业、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
3.水产养殖基地;
4.屠宰场所。
(三)重点品种
1.蔬菜、水果、畜产品、初级水产品、林产品(食用菌);
2.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种养殖大户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里的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农业投入品。
各地及局属各有关职能科(站)要根据辖区内消费量大、安全隐患多的重点产品和重点区域,摧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农产品的“黑作坊”、“黑窝点”、“黑农资经营店”等。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农产品安全事件底线。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局各职能科(站)要充分认识“百日严打”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百日严打”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将责任落到实处。市农业经济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农产品质监科。各镇街道农业经济服务中心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百日严打”行动领导机构,建立相应的班子和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总结提高。
(二)强化督促检查。对各地“百日严打”行动进展情况,我局将适时开展现场督导检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百日严打”行动工作情况将列入今年对各镇(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镇(街道)和局相关单位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抓实干,确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四、工作要求
(一)形成打击合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畜牧兽医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渔政管理站、水产工作站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等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切实用足用好“两高”司法解释等法律武器,加大执法力度,共同形成打击合力。
(二)规范信息披露。全市已建立案件信息发布制度,案件情况由市食安办统一把关,不得擅自发布。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指定专人负责行动期间的信息统计报告工作(附件),每月向农经局质监科报送“百日严打”信息,大案要案线索、查处的典型案件要随时报送。于20xx年8月初将“百日严打”行动工作总结报市质监科。
质量保障方案3
一、严格执行公司的质量标准
按标准程序文件进行质量管理,按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是质量水平保持稳定、连续并不断上升的根本保证。
二、加强技术管理
加强技术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规定、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制,认真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三、主要分项工程质量严格检查
坚持”自检、交接检、专检”三检制,确认合格后,请发包方、政府质检部门代表验收,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四、各种不同材料必须合理分类、堆放整齐
对于钢筋须挂牌标示,避免锈蚀和污染。加强原材料检验工作,严格执行各项材料的检验制度,钢材及搭设架子的钢管、钢丝绳都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试验资料。砼严格按配合比施工,认真做到开盘交底和拆模申请制度。
五、测量放线
设立专门的测量放线小组,测量仪器及工具事先检查、定期校正。测量控制的重点是保证建筑物几何尺寸的准确性。
六、一般模板工程施工
采用”一次成优”的质量控制法,以便在结构工程施工时为装饰工程提供优越的条件,其具体的施工流程说明如下:
1、工程技术人员在工序开工前将各工序部位的模板安装图详细绘出,工人按图施工,质检员严格按图检查验收。
2、提高模板施工质量标准,垂直平整度均要在规定范围之内。
3、模板拆模后要进行清理修正,涂刷隔离剂后才能继续使用。
4、为保证板缝能满足优良标准要求,在模板安装前,刮腻子补缝。
七、一般钢筋工程施工
1、钢筋进场后要及时进行原材料检测试验,合格材料方可使用。
2、钢筋工程施工前要认真做好翻样、交底工作。钢筋密集处既保证钢筋位置准确,又要保证砼顺利浇捣。
3、钢筋工程安装后,工程质检人员应对钢筋进行检查,做好隐蔽验收。
重点进行下列内容检查。
根据设计图,检查钢筋的种类、直径、根数、间距是否正确,特别要检查负筋位置是否准确;检查钢筋接头位置及搭接长度是否符合要求;绑扎是否牢固、有无松动脱变现象,检查砼保护层是否符合要求,检查钢筋对焊接头是否符合要求。
八、砼工程施工
1、实施混凝土浇筑令签发制度。混凝土浇筑前,混凝土施工员必须向项目经理提出签发”混凝土浇筑令”的书面申请,经项目经理审查确认已具备浇筑条件后,签发”混凝土浇筑令”,否则不得开机进行混凝土工程施工,申请签发”混凝土浇筑令”时,必须递交以下资料:
①。”混凝土浇筑令”申请报告
②。由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等单位现场代表共同签证的混凝土浇筑部位的各隐蔽项目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③。由各专业技术主管共同签证的”专业工程完工会签表”。
④。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钢材、水泥的骨料等质量检测报告及合格证。
2、质检工程师对振捣密实度、下料方法、高低差留置、平整度、墙柱钢筋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施工工艺标准的将行使质量否决权。
九、成品保护
在施工过程中,后插入的工序,不得以任何借口随意破坏前一道工序的成品,如须改变作法,须经质检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成品保护具体要求如下:
1、地砖的保护:成活后的地砖面上不得用铁套、钢管拖拉;不得乱洒油漆。
2、乳胶漆墙面、各种门窗的保护:
a、不准在乳胶漆前面上乱写乱划、乱划、碰撞或污染其表面。
b、不准在门窗、门框上刻划刀刮,锤敲或污染其表面。
c、门窗油漆必须采取可靠的遮挡措施,不得污染其它成品。
3、水电安装的保护:
a、不得在穿有电缆的管道上乱拉乱拆电线;
b、安装各种材料时,不得在其它成品上乱敲乱打洞。
质量保障方案4
按照《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xx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山东省质监局关于印发〈xx年“质量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xx年全市质监系统“质量月”活动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提升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市
二、活动重点
(一)大力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树立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移动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倡导质量诚信、传播质量故事、唱响质量声音,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加大质量品牌宣传力度,通过开展主题征文、发送公益短信等形式宣传我市的城市质量精神“生态黄河口,质量赢未来”,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企业。加大社会信用宣传,大力倡导诚信兴商。集中公布一批守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发布一批社会关注的重要质量信息。
(二)夯实质量基础,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加强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基础建设,发挥计量的基础作用、标准的规则作用、认证认可的桥梁作用、检验检测的服务作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技术标准创新工程,推进先进计量技术应用,推动认证结果国际互认,有效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升级。
(三)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提高供给水平。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坚持整治、提升、创新三管齐下,以增品种保障基本消费、提品质增加优质消费、创品牌满足高端消费。发挥企业的质量主体作用,推广精益制造、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动企业强化质量管理,解决一批困扰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推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形成促进质量品牌提升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
(四)扎实开展质量整治活动,保障重点领域质量安全。针对质量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抽查、执法打假、集中整治、缺陷产品召回等手段,保持质量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严查彻办大案要案,切实解决一批政府关切、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
(五)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提高全民质量素养。实施质量素养提升工程,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普及质量知识,提升质量意识,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围绕质量发展主题,激发广大群众的质量创新热情,培育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基层创造、崇尚工匠精神的价值导向。
三、主要活动
(一)举办质量发展高端论坛讲座活动。邀请山东大学温德成教授、中国计量学院副院长宋明俊教授,围绕“提升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市”为主题开展讲座活动。主要内容是介绍当前质量标准工作领域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下一步质量工作的发展方向和应该把握的重点,以及政府、企业、社会各方的角色定位。
(二)开展主题征文活动。以东营市城市质量精神“生态黄河口,质量赢未来”为主题,面向全市各界开展主题征文活动,对优秀参赛作品进行表彰、奖励,并择优在《东营日报》、市质监局网站等媒体公布发表,营造浓厚氛围,宣传我市城市质量精神。
(三)开展“品牌东营建设暨第三届东营市市长质量奖宣传展示”活动。组织获得第三届市长质量奖的3个企业和3名个人分别撰写1000字左右的经验性文章,在黄河口晚刊和东营广播电台进行集中宣传展示。
(四)开展“落实主体责任,诚实守信经商”公开承诺活动。组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觉依法诚实守信开展经营活动。
(五)组织开展宏观质量管理培训。组织我市质监系统工作人员参加第二期宏观质量研修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质量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作用、新时代背景下的新质量问题与监管思路、我国质检技术机构改革与科学发展战略、质量安全公共事件的政府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等宏观质量管理知识。进一步强化质量强市理念,提升领导干部宏观质量管理水平。
(六)对部分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负责人进行质量约谈。针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合格率较低产品,组织召开产品质量分析会及不合格企业负责人约谈会,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我市产品质量水平。
(七)发布部分产品监督抽查结果。通过市局门户网站等相关媒体,向社会发布产品监督抽查结果,更好服务民生,回应社会关切,促进质量社会共治。
(八)组织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宣传活动。结合《山东省实施〈标准化法〉办法修正案》,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做好《山东省实施〈标准化法〉办法修正案》的宣传。
(九)开展民生计量活动。积极宣传贯彻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xx20xx年)〉的实施意见》,组织“一机二器四表”计量专项检查,开展计量器具免费检定活动,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加计量科普知识竞赛,加强计量宣传,普及计量知识。
(十)开展认证活动检查,实施专题培训。对认证机构、获证组织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规范性进行检查。组织我市认证监管、执法人员参加认证知识专题视频培训,推广认证活动,提升认证监管、执法专业能力。
(十一)开展特种设备普法宣传,组织安全专项检查。面向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检验机构和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人员,开展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三个转变”有关工作理念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安全意识。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保障特种设备安全。
(十二)开展质量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活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开展质量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农资产品、日用消费品质量安全知识。结合电梯、游乐设施等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检验,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在大型综合商场或超市,设立产品质量咨询台,重点开展纺织品、服装等相关知识宣传咨询。
(十三)开展实验室开放日活动。邀请广大市民、中小学师生、特种设备相关企业等,参观产品质量检验实验室、特种设备实验室、纺织品实验室、计量实验室。通过专家讲解和现场参观,对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现场解答,畅通与社会公众之间的沟通交流,展示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
(十四)开展“阳光纤检进校园”活动。围绕絮用纤维制品、学生装、纺织面料质量安全,选取1-2所中小学校,开展学生装质量安全和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消费警示入校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为学生和家长讲解相关知识,展示“黑心棉”样品,提高学生和家长的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辨别能力,自觉抵制劣质产品。
(十五)开展12365热线宣传和投诉举报现场受理活动。发放12365热线宣传材料,现场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组织开展消费品召回宣传活动。
(十六)围绕创建全国质量强市主题在重要新闻媒体开展质量宣传活动。在《中国质量报》《大众日报》《经济导报》《东营日报》《中国质量技术监督》等重要新闻媒体开展质量宣传活动,展示我市在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宣传报道市局推动质量促进转型升级、惠及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质量、创造质量、享受高质量生活”的良好舆论氛围。
质量保障方案5
一、活动目的:
为了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从我做起,告别昨天的陋习,树立良好的职业习惯,营造出人人关心质量,事事重视质量的工作氛围,通过员工的共同努力,最终实现公司质量目标的新突破。
二、活动时间:
05月20日———6月30日
三、活动的口号:
1、车间质量活动的口号:以精立业以质取胜质量第一百年大计
2、加强班组长质量意识的口号:端正质量态度规范质量行为树立质量风气
3、提高员工质量的口号:重视高质量创造高质量服务高质量享受高质量
四、活动的指导思想:
产品质量源自员工的精心操作;精心操作体现员工的职业道德。
五、活动目标:
1、半成品内容物一次报验合格率100%。
2、出车间以后的质量投诉不超12次(市场投诉4次、成品库投诉8次)。
3、产品质量事故为零。
六、活动小组成员:
组长:支建章副组长:韩海勇薛源茂组员:崔国洲周艳明张仕泽王书平孙广发徐进华
七、活动的安排及考核的内容:
(一)宣传贯彻期5月20日—31日
(二)考核时间为6月1日—30日
(三)考核评比活动总分100分,实行倒扣分制,可为负分。
(以下员工不合格项按车间管理规定进行惩罚,由班组长开据罚款单;班组长不合格项,由工段长开据罚款单,工段长的不合格项由生产办开据罚款单)
1员工现场提问共占20分:
(1)班组长占10分(考试成绩乘以15%),考试80分一下的罚款20元扣2分,由工段长开据罚款单。对班组长进行考试内容为:班组内的工艺参数、操作规程、班组内各岗位的注意事项、异常情况的处理及活动的考核内容。
(2)员工占10分一项不会扣0.5分,只扣分不罚款。每个班组抽四名员工现场提问本岗位的注意事项,以及活动的`考核内容。
2、现场交接问题占10分
(1)各岗位生产情况及异常情况交接不到位扣2分(罚责任人)
(2)交接时工器具、拖布不全或多或少摆放混乱扣1分。(罚班组长)备注:接班时,少或多且摆放混乱没有及时上报,扣罚当班班组长。
(3)工器具收尾时班组长通知督导员,由督查员确认签字,未确认的每次扣2分(罚班组长)
(4)备齐的物品不得丢失,比如标识、看板、各种挂牌、内存卡等一次扣1分(罚班组长)
3、违规操作占40分:
(1)违规操作:技术部投诉每出现一次扣3分违规自查项一次扣1分(罚违规操作人员、班组长、工段长)
(2)车间联查时发现的违规操作项和野蛮操作出现一次扣2分(操作人员、班组长、工段长按规定进行罚款)
(3)成品库投诉每出现一次扣4分(罚班组长、工段长操作人员由技术部开据罚款单)
(4)市场投诉的产品每出现一次扣5分(按规定进行处罚班组长、工段长、操作人员)
4、现场卫生、工艺卫生方面各占20分:(由车间主管。品控员。督查员。质检员等)进行检查
(1)由车间联查小组对车间现场卫生进行不定时抽查,每一不合格项(参照各班组卫生区域的标准)扣0.5分(检查当天检查一项不合格扣当事人2元,班组内超过4项罚班组长10元、工段内超过10项罚工段长20元)检查结果由督查员通知到各工段
(2)由车间联查小组对车间工艺卫生进行不定时抽查,每一不合格项扣分、罚款(按照QS认证的标准进行检查)
A、人员工作服、雨鞋脏以及有过多的汗印、油腻一次扣0.5分(罚当事人10元)
B、不按要求穿工作服一次扣0。5分(罚当事人20元)
C、口罩、帽子不按规定佩戴,口罩把鼻子盖住,头发外露一次扣0.5分(罚当事人20元)
D、生产器具清洗干净,无残留痕迹,不合格一项1分(罚当事人20元,班组长10元)F、生产的原材料接触地面后,不清洗后使用不合格一项扣2分(罚当事人20元,班组长20元,罚工段长10元)
G、生产过程中从洗罐—灌装—装笼—行车—杀菌—卸笼—包装不得有罐体脏、报废罐及不合格饮料进入成品区域,或有剩余的罐子,一项不合格扣相应班组1分,接班人发现不报者扣本班组
H、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车间,各工段、班组长监督不到位发现一次扣2分(罚工段长20元,班组长30元)
5、工作记录的填写、班组长报表及各巡检记录表的填写的真实性占10分。
1、不定时检查工作记录的填写情况及书面整洁干净情况发现不合格一次扣1分。
2、班组长报表填写错误或填写不及时发现一次扣1分。
3、各巡检表填写不及时或提前写一次扣1分。
4、各表装订要按顺序,不按规定装订发现一次扣1分。
以上情况每天日查超过2次不合格,罚班组长20元,超过4次罚工段长20元。
6、质量事故
1、一般性质量安全事故(造成损失200—2000元)一次扣10分。
2、严重质量安全事故(造成损失2000元以上)一次扣20分
八、奖罚标准:
1、活动最后各班组推荐一名质量标兵候选人,每工段由活动小组成员评定出一名质量标兵奖励150元(依据考核内容的五项进行评比)
(1)本岗位的注意事项及流程熟知
(2)现场交接到位
(3)无违规迹象
(4)现场卫生、工艺卫生保持良好
(5)工作记录的填写及时准确无误
(6)无质量安全事故
2、四个相应的班组横向评比:
(1)第一名的班组长奖励200元
(2)最后一名班组长罚款100元
3、四个相应的班组横向评比:第一名的班组奖励600元,最后一名的班组罚款300元
4、工段考核分数取本工段六个班组的平均分数的值:
(1)第一名奖励300元
(2)最后一名罚款150元
5、活动期间提出关于质量隐患的合理化建议,视情况给予奖励。
6、生产过程中发现质量安全隐患(没有造成损失的已经挽回的)视情况给予奖励。
7、各工段、班组发现质量问题以及存在质量隐患苗头不及时上报或漏报、瞒报,一旦发现,直接淘汰,并且严肃处理。2分(罚相应当事人20元、班组长20元、工段长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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