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车管理制度是指一系列管理规定和要求,用于规范抢救车的配置、使用、维护和保管等方面。这些规定和要求旨在确保抢救车内的药品和器材等物资的充足、有效和可用,以满足医院急救和抢救工作的需要。通过实施抢救车管理制度,可以提高抢救效率,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同时也有利于规范医护人员的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以下是有关于抢救车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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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车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医院车辆使用管理,保证公务用车安全有序,节约经费支出,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隶属管理
1、车辆实行管理负责制,各车辆必须建立车籍档案,对车辆行驶全程、用油、维修及安全事故等情况进行记载,及时办理车辆保险、年检及安排驾驶员培训等相关工作。
2、车辆维修和购油程序。驾驶员填写申请院办公室审核,院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和购油。严格控制车辆购油指标,由院办统一管理。
二、使用原则
1、小车是医院领导外出公务用车。在院领导不用车的.情况下,接送教授会诊可调派。
2、面包车是医院日常公务专用车。车辆用途以主任外出开会、市场开发、巡回医疗、职能科室公务外出为主,医院车辆须由专人驾驶,非专职人员禁止驾驶医院公务车辆。
3、”120″救护车是医疗救护专用车,医院指定驾驶员驾驶。车辆用途以接送病人、拿血等医疗活动为主,非医疗用车一律不得使用”120″救护车辆。
4、用车发生冲突时,先领导后科室,先紧急后一般,先公事后私事。
5、公务用车调派实行出车单管理,驾驶员凭出车单出车。
6、节假日除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封存,车辆钥匙由院办公室统一保管。
三、审批程序
1、临床、医技科室公务外出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审批单,院办统筹安排进行审批后,方可派车。
2、职能科室公务赴市外地区或特殊情况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同意,院办统筹安排进行审批后,方可派车。如有特殊情况,先出车后补办手续。
四、驾驶员管理
1、医院每部车辆要定人管理,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保证正常安全行驶。
2、驾驶员要树立节支的观念,节约用油,认真填写行车记录,出车补助按市卫生局有关规定执行。
3、驾驶员出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证件配带齐全,严禁私自将公车借给他人使用,严禁酒后驾驶。
4、因自身原因违章驾驶被处罚和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所有后果及费用由本人承担。
抢救车管理制度2
一、使用管理
救护车辆接受院办和急诊科的双重管理。救护车的使用由急诊科负责安排,维修保养审批与监管由院办负责。
1、救护车是我院承担全县医疗救援任务的专用车,以保障广大患者紧急医疗救援需要为准则,实行24小时多班值班制,在保证安全的同时,迅速完成出车救护任务。
2、救护车原则上不承担医疗救援工作以外的出车任务,特殊情况用车,须经领导同意并签发派车通知单,在不影响急诊用车的情况下,由急诊科负责人统一安排。救护车辆应按照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
3、每天由医生、护士查看救护车车上的物品、设施、药品是否齐全,能否正常使用。
4、驾驶人员应履行职责,每天检查自己的车辆,看是否正常,是否需要维修,要保证车辆以良好的状态进行运转。救护车辆每车固定一名驾驶员,责任到人,不准私自调换车辆,车辆维修时,本车驾驶员必须在维修现场,不得安排该驾驶员出车(特殊情况除外)。
5、在值班车辆出现故障或维修时,急诊科主任、护士长可以随时调动休息车辆、人员进行顶班。
6、护士长每月定期检查各车急诊备用药品是否过期失效,急诊设施是否齐全、功能是否完好,及时补充急诊药品、物品。
7、向院外车辆通报、泄露出车信息,与院外车辆勾结倒卖病人,为院外车辆提供服务,提供医院医疗物品等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按照私收费论处。
8、救护车工作人员无论值班与否均要24小时开通手机,紧急情况下,科主任、护士长、调度员可以调动所有救护车车辆和人员。
9、调度员按顺序派车,驾驶员要服从调度员安排,休班时应将车钥匙交到调度室,车辆停在指定区域。
二、维修、保养管理
1、车辆维修必须严格执行维修审批制度,由院办司机班班长建立单车维修保养记录档案和台帐。车辆维修在指定维修厂维修。车辆出现故障后,驾驶人员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经修理厂技术员检查鉴定后提出修理方案,由司机班班长核查并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审核后方可送修。车辆维修时,驾驶人员必须在场,对修理厂更换配件是否纯正、是否按维修规程予以核实,维修后所有拆换配件,由司机班班长保存并建立旧件回收登记制度本。车辆维修过程中驾驶人员如发现车辆修理部位项目、更换零件与我院开具的审批单不一致时,要立即通知办公室人员到场核实,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销。车辆所更换的零部件若与技术档案不符(轮胎的正常使用寿命在3—4万公里,蓄电池的正常使用寿命在2年左右等),将不予更换。
2、车辆长途行驶途中发生故障需维修的,必须立即向院办主任报告,返院后补办车辆维修审批手续。
3、车辆维修后,维修费由办公室2人到维修厂核实修理费用并办理结算手续(长途行驶途中维修例外)。到财务科办理报账手续时,必须认真核实修理审批单、维修清单,对照旧件回收登记本,经办公室确认无误,才能给予报销,属保险公司支付的维修费用须到办公室进行登记。
4、对车辆实行强制保养制度。按照车辆行驶公里数等车辆保养的基本指标要求,定期对车辆实行强制保养,提高车辆的使用性能和安全系数。
5、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清洁工作,由驾驶员在不影响出车任务的前提下自行完成,确保车况性能良好,车容车貌整洁。院办将对每辆车辆进行每月一次安全和保养检查。
三、燃油管理
科学合理核定每辆车的单车油耗量标准,每辆车由护士长每月至少将油耗量与行驶里程记录核查一次,以防浪费。
四、驾驶人员的管理
1、驾驶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有效驾驶执照、按照规定车型驾驶。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新《道路交通管理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第一思想,严禁带病驾驶、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凡因违章驾驶被公安部门拘留者或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者一律作辞退处理。
2、驾驶员要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服从调度,听从指挥,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时间就是生命”的效率观念,及时迅速出车,圆满完成医疗急诊任务;加强驾驶技术和安全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为病人服务的`本领。
3、驾驶人员认真爱护车辆,负责对自己所驾驶车内的急诊器材、设备的保管与维护,保持功能完好,随时处于应急状态,严禁物品外借,违者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本人责任。
4、驾驶员要经常保持车况良好和车辆整洁。定期对所驾驶车辆进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在运送已明确或疑似传染病人(包括死亡病人)后,要及时进行消毒,若因没有及时消毒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辞退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5、驾驶人员不得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报告,不得隐瞒事故不报。
6、车辆年审、警灯警报的审核及保险、养路费的购买经院办主任审核同意后由驾驶员在业余时间办理,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因延误造成损失者责任自负。
抢救车管理制度3
一、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同时遵守医院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应爱惜所驾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一次检查,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三、驾驶员应定期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四、每天上班交接班时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半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五、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六、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必须把车辆停在车库内。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关好车门、车窗,防止车辆被盗。
七、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八、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
九、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如因驾驶员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十、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得开英雄车、赌气车、霸王车和乱用警报器。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报告120指挥中心,同时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驾驶员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十一、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单位不予报销,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违章造成事故的由当事驾驶员承担责任和后果。
十二、120指挥中心派车出诊时,要准时出车,不得延误,出车后按要求规范操作救护车车载终端。
十三、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值班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离开急救大楼。上班期间严禁饮酒、打牌等娱乐。
十四、驾驶员对120指挥中心的调度及科室领导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十五、驾驶员出诊时应密切配合急救医师完成急救任务,根据病人病情及急救医师意见确定行驶速度及转送医院,向急救医师提出转送中合理化建议时应注意方式和场合,避免引起纠纷。
十六、驾驶员上班时要着装整齐,按规定穿工作服,佩带工作牌。
十七、任何时候,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对领导或120指挥中心有关人员的呼叫,应立即应答。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应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通讯联系不上的,给予当月绩效扣分处罚。
十八、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
抢救车管理制度4
(1)凡抢救药品、物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保持一定的基数,编号排列,定位放置,每日检查,每班清点,保证随时应用。
(2)建立抢救车药品、物品登记本,做到帐物相符,班班交接。
(3)建立抢救车药品、物品平面示意图,确保医护人员能够及时获取抢救药品和物品;建立抢救车药品批号登记表,对于有效期低于6个月的药物,用红色标识做好标志,确保先进先用,有效期不足1个月的药物应送药房按程序换领合格批号的药物。
(4)抢救药品、物品做到五固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二及时:及时检查维修、及时领取补充。物品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
(5)抢救必备物品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完好率达到100%。无菌物品标识清晰,保存符合要求,确保在有效期内。
(6)抢救药品齐全,标签清晰,无变色、变质、过期失效、破损现象。每个药盒内只能放置一种药品,按药物失效期的先后放置和使用。
(7)各科室抢救车内的抢救药品按要求统一配备,专科急救药品须经科主任审核定出种类、数量、规格、剂量配备,抢救车须定点放置,定人管理,保证安全和使用方便。
(8)抢救药品、物品使用后,24小时内补充齐全,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应及时交班,在交班登记本上注明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以保证抢救患者时能及时使用。
(9)封存抢救车管理:封存前护士长(或分管护理人员)和另一名护理人员按基数本清点药品、物品,核对无误后用封条封存,双人签名并填写封存时间。护理人员每班检查封条的完好情况并做好记录;每月由护士长和分管护理人员启封检查抢救车内药品、物品一次,并做好记录。
(10)非封存抢救车管理:每班按基数本清点药品、物品,并做好记录,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账物相符。
注:(1)抢救车的封存:
①使用统一的一次性封存条,按要求粘贴封存条。
②按要求在封存条上注明封存时间。
③一个月启封检查一次。
④抢救车内药(物)品应在距失效日期前一个月更换。
⑤封存者双人签名。
⑥封条一经开启、或疑有损坏,应立即按基数本重新核对、清点、封存者双人签名。
(2)抢救车检查内容:药品:贮存条件是否合适,数量、规格等是否与抢救药品登记本上所列的相符,是否过期、变质、标签脱落或模糊不清;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有效期,是否属于完好备用状态。应急灯、除颤仪是否处于充电状态,并进行测试检查性能完好状态。
抢救车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急救车管理,确保急救用物完好率100%,统一制定急救车管理规范如下:
1、急救车用物包括常用物品及药品,所有用物保证质量、功能齐全,处于应急状态。
2、常用物品包括:输液、输血、静脉注射所用物品;吸痰所需物品;吸氧所需物品;急救包;吸引器及所需配件,监护电极片;血压计,听诊器,手电筒,配电盘,手套等。
3、常用药品:各病区根据专科要求及急救特点备急救药品,药品放置以规范并方便急救使用为原则。每种急救药盒内的药品应按使用有效期排列从左至右由远至近,先用最右边,补充时置于最左边(左进右出)。
4、根据本病区急救车结构制定:急救车平面图、急救药品应知应会、急救药品一览表。
5、急救车管理做到“五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6、急救车上不得放置任何杂物,保持清洁、无尘、用物齐全、规范。
7、“急救车管理制度”、“急救药品、物品最近效期登记表”附于急救物品交接本首页,护理人员必须人人熟悉。
8、各班依照急救车一览表进行交接并规范填写交接登记本,责任人每周检查急救物品两次并进行登记签名,护士长每周检查急救物品一次,红笔签名。(封车管理者见第九条)
9、急救车封车管理:各病区根据急救车使用频率选择是否实行封车管理,如果实行封车管理须做到:
(1)封车前双人检查,物品和药品的有效期至少在一个月以上,并在封条上注明封车起止日期和检查者(2人)。
(2)必须全封,封车时间为一个月。
(3)急救或检查时方可打开急救车,一旦打开必须按上述要求重新检查后再封车。
(4)急救车使用后实行谁使用谁负责,必须在本班内及时整理、补充完整,重新封车,并在急救药品物品登记本上记录(时间使用后补充完整已封车)。
(5)护士长做到周周检查,红笔签名。责任人每周检查登记(填写方式为:日期急救药品物品完好封条状态签名)。护士长、责任人每月全面检查急救车一次,进行登记签名,登记时间必须与封条时间一致。
(6)班班交接检查急救车封条情况并登记签名。
抢救车管理制度6
1.抢救车放置地点:11号楼:治疗室;6号楼:抢救室;外围病区:治疗室或抢救室。
2.新式抢救车上锁,用塑料搭将要是固定在抢救车右侧的扶手上,并悬挂剪刀。抢救车示意图、药品及物品有效期记录表、清点封存记录表、特护记录单及口头医嘱本放在抢救车桌面上。
3.老式抢救车除左侧抽屉外,其他部位均封存管理,左侧抽屉内放抢救车示意图、药品及物品有效期记录表、清点封存记录表、特护记录单、口头医嘱本及美工剪刀;如抢救车只有一个抽屉,则允许该抽屉不封存。
4.每日上午由办公班护士检查抢救车的封存状态是否完好,并签名。
5.如发现物品竟是小气应及时更换。
6.抢救车未使用,且无药物近效期、无过期无菌物品可封存一个月,每月最后1日由主班护士打开抢救车,检查有效期并清洁抢救车,经双人(其中一人须为护士长或办公班)核查后重新封存。
7.开启使用后必须在次日12:00前补足药品和物品,经双人(其中一人须为护士长或办公班)核查后重新封存。
8.如遇上级部门例行检查,需打开抢救车备查后在按照制度封存。
9.抢救药品管理做到“五定”:定人管理、定位放置、定量供应、定时查对、定期补充和消毒。
10.如备专科特色急救药品需在护理部及药房备案(包括药名、数量)。
11.各种急救设备需定期校验。
抢救车管理制度7
1.由专职人员负责抢救车管理,实施封条管理制度。
2.每班核对抢救车封条,核对无误由交接班双方签名;抢救车封条有误需对抢救车内所有药品、物品、器械实施认真、详细核对,交接班双方确认无误后,重新贴上封条并由交接班双方人员签名。
3.每班检查药品的规格,批号及有效期,发现异常及时更换,必要时报告护士长或药房主任。
4.常规每周检查抢救车的急救设备的性能。(血压表、听诊器、插销板、手电、开口器,简易呼吸器,负压吸引器)保持性能良好使之处于备用状态;使用后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并检查其性能,并按要求注明责任人姓名及日期。
5.抢救车保持清洁整齐,药品一目了然。放置合理便于使用。
6.药品及设备出现短缺或不合格时应及时维修更换,及时补足。
7.抢救物品登记本与实物必须相应对应,不应有缺项,多项;
8.常规每日用清水擦拭外壳一次,每月彻底清洁一次;每次使用后彻底清洁;抢救传染病人使用抢救车后,须用250mg/l含氯消毒剂清洁抢救车内外,再用清水擦拭,如有特殊病人或疫情发生时浓度升为500mg/l。
9.抢救过程中如有质疑情况发生应保留用药后的空瓶以便提供抢救的客观依据。
10.护士长定期抽查抢救车内的物品准备情况,发生问题及时解决。
11.抢救药品及用物,因抢救病人消耗后,应及时清点补充,已处于备用状态;
12.原则上不得挪用抢救车上的药品及器材。
注:①抢救车内的药品应按生产日期先后从左到右(或从上到下)摆放,使用时应从左边(或上边)开始拿取;②使用抢救车内药品及物品,应进行详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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