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安全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厂区安全管理的规范性要求、流程、措施、责任等所制定的系统化的制度。它旨在确保厂区内的生产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保障员工和周边环境的安全。该制度通常包括安全责任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应急预案等,以确保厂区内的各项活动符合安全标准,防范各种安全风险。以下是有关于厂区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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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安全管理制度1
1、厂前区进出厂门,公路交叉口、危险品仓库、储罐区、生产区及其他危险地段,必须设置交通信号和明显标志,车辆和行人要严格遵守。
2、因生产和基建临时施工障碍交通应经厂部批准,还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证车辆、行人安全(如设红色信号灯、安全警告牌等)。
3、厂区道路必须平坦、畅通,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
4、如生产需要所设的.坛、池等应加围栏或盖板。
5、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移动一切交通安全设施和信号标志。
6、各种进出厂的机动车辆必须良好,经年审后持所核发合格证方可行驶。
7、进出厂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厂内设置的“交通标志”所规定的行车路线和行驶要求。
8、各种车辆进出必须减速,接受门卫检查。
9、各种出入厂的货车禁止违章搭人,装卸人员搭车要符合安全要求规定。
10、装运危险品应当派责任心强,技术熟悉的驾驶负担,危险品要包装牢固、严密、轻拿、轻放、不得与性质不相同的物品混装,并指定专人押运,负责安全。
11、车辆进入有爆炸危险的生产区和储存区,必须戴防火罩,装卸时车辆应熄火。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减少事故发生,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厂区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员工生命健康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
三、职责
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拟定、修改,安全小组负责本制度的监督和执行。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1、人员管理
1.1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强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安全意识;
1.2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公司内,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需由相关人员同意后陪同进入。
2、车辆管理
2.1所有机动车(包括业务单位的货运车辆)要按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堵塞公司进出通道;
2.2所有非机动车辆,停放在一楼区域规定位置,必须摆放整齐,严禁堵塞门口至升降机的过道,需充电的车辆,应靠墙摆放充电。
3、安全培训制度
3.1对新入职员工,在入职时进行安全教育,包括公司逃生路线、灭火器的.使用等培训,使新员工了解公司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注意事项,树立遵章守纪安全第一的观念;
3.2每半年进行一次在职安全培训,学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预防事故的发生;
3.3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标语、板报、会议、事故总结等不同形式,让员工明白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预防事故的措施,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禁止烟火
4.1公司所有区域禁止吸烟,不乱携带和使用火种,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的,经公司同意后到指定区域内使用,使用时人员不得离开,外来人员遵照执行,由业务接洽部门负责申明此项规定并监督执行;
4.2公司内禁止使用电火炉、暖手宝、小电热毯或者其它限制使用的取暖设备,公司所有带电设备需按安全规范使用,严禁危险操作;
4.3公司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禁止堆放任何物品,严禁堵塞;
4.4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应在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放置于特制箱内,有明显标识,消防设施执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管理;
4.5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开展安全教育,加强防火检查和灭火器材管理。
5、防盗管理
5.1公司重要位置如仓库、过道、门口等安装监控设施,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其灵敏有效;
5.2仓库、办公室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无人时应锁门,重要卷宗、文件、公司物品以及私人物品等应入柜上锁;
5.3一楼玻璃门应随手关闭,下班时关闭门窗,关好玻璃门,锁好卷帘门;
5.4三楼通向天台的铁门,应常年上锁,定期检查是否损坏。
6、应急体系
6.1全体员工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指导方针;
6.2各职能部门要把预防事故发生、控制事态发展和减少事故损失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中心环节和重要任务。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3
(一)公司各级领导、员工、外单位入公司车辆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公安安全交通部门和本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
(二)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驾驶。
(三)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在生产区内随意行驶。
(四)公司内行车速度不大于4公里/小时,转弯应减速鸣笛,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五)公司内道路不得任意堆放物件,要保持畅通。机动辆停放时禁止占用消防车通道。
(六)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要分开停放,载货车辆要与非载货车辆分开停放,危险品货车要与非危险品货车分开停放。
(七)生产区内不准随意停放单车、摩托车,门卫有权检查进出车辆。
(八)公司内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九)汽车装载运输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若为特殊情况,应先报有关部门联系,采取措施,方可行驶。
(十)严禁在生产区内进行机动车辆维修和调试。
(十一)公司内交通安全由公司保安部门管理检查。
另外,在加强安全管理制度的同时,还可以加大宣传力度,在厂区主要路口悬挂交通安全标语,以提高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加强路查路检,加大对交通违法违章的处罚力度,并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等。这些工作的开展,可以进一步规范职工的交通行为,降低交通事故发生,在厂区营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4
1、为了确保人身安全、机电设备正常运行,降低消耗,保证生产用电、维修用电的安全,特制订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严禁指派无证电工管电,生产线上停送电操作由值班电工执行。并且办理停送电手续,其他任何人不得进行操作。
3、车间所有临时用电(电焊机、水泵、照明、切割机、磨光机等)必须由电工安装接线,不得私拉乱接,特殊情况的接电必须经车间领导同意。
4、电气设备维修、检修必须由正式电工进行作业。
5、设备投料前,尽量减少空机运转时间。减少耗电(指不检查设备时)。
6、车间电力室、变压器室、电器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也不得随意乱挂或摘除。
7、车间电力室非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不准随便出入。
8、检修设备时应切断电源,挂好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9、所有车间人员不准用电炉,碘钨灯等烧饭、取暖。
10、电工作业时,应正确穿戴防护用品。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须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人监护。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须先断电、放电、验电,确认已经放电完全了才可进行检修。
11、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检查电缆有无破损,烧蚀以及绝缘情况。
12、使用电气设备时,遇紧急情况的应立即切断电源。
13、非电工不准拆装、修理电气设备,发现破损的电线、开关、灯头及插座应及时与电工联系修理,不得带故障运行。
14、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时,如: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导线要收拾好,不得在地面上拖来拖去,以免磨损。
15、工作台上机床使用的局部照明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
16、不准使用检修中机器的`电气设备。
17、不准用水冲洗各带电体,如电机、开关盒、线槽等。
18、发现有漏电情况时,马上停机,将电源关掉后立即去找电工处理。
19、在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择合格保险丝,不得任意加大或以铜丝代替。
20、严禁用铁柄毛刷清扫或用湿布擦拭电器开关。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5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法
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根据供电局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第四条:在停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发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A、停电;B、验电;C、挂接地线
即“三措”,如没有招待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6
1.编写目的
为了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良好正确运行,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和公司形象,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降低电力设施不完好引发的各种安全事故和浪费,根据相关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____公司各生产制造车间、管理科室。
3.引用文件
无。
4.名词术语
无。
5.职能职责
5.1.设备部门职责
5.1.1.负责公司用电设施管理工作,负责保证公司用电设施正常运行。
5.1.2.负责安全用电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建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5.1.3.负责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5.1.4.负责对全公司用电设施的使用进行检查。
5.1.5.负责组织用电设施的外委维修工作。
5.2.安全部门职责
5.2.1.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执行。
5.2.2.负责组织《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培训。
5.2.3.负责对用电设施的安全状态进行评价。
5.2.4.负责对违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行为和结果进行裁定。。
5.2.5.负责对违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激励建议。
5.3.使用单位职责
5.3.1.负责本单位用电设施日常安全使用的管理工作。
5.3.2.负责本单位用电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
5.3.3.负责本单位用电设施自检自查和整改工作。
5.3.4.负责本单位部分用电设施的维修工作。职能科室由机修车间维修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7
1管理组织
1.1为保障公司厂区交通运输的安全,维护厂区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公司保卫部门负责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1.2厂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工业企业厂区运输安全规程》(GB4387)及公司有关的交通规则,谨慎驾驶,安全礼让。
1.3在本公司厂区区域内行驶的一切车辆,都要服从保卫部门与门卫人员的检查。
2信号、标志
2.1厂门、厂区和厂区的交通道路、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路口及禁止车辆停放场所等,按规定并结合厂区具体情况设置交通信号标志。
2.2因生产、运输或施工而影响交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和明显标志如夜间设红色信号灯,安全警告牌,临时交通指挥等,保证车辆、行人安全,同时严格执行公司《厂区断路安全作业规程》(AH02/06)等制度。
2.3厂区交通道路,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交叉处、弯道等要有明显的警告标志;厂门口宜设有车辆进出厂的标志、信号。
3交通线路
3.1厂区交通道路沿线的车辆、部门严禁向厂区交通道路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消除。
3.2严禁在厂区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砌物资设备。禁止在路面上做阻碍交通的作业。确因生产与其它运输时需要,必须临时占用或破土施工,按规程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并经保卫部门批准。
3.3交通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1m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通过机动车辆的道路拉设的绳架、管架等,其高度不得小于5m。
4车辆
4.1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由公安、交通部门定期检审,经检审合格后持证行驶。
4.2厂内行驶的特种车辆(铲车、电瓶车、叉车)车况要保持良好,每年组织年检,合格后方准驾驶。
4.3车辆职能管理部门,要建立车辆的保养修理制度,定期检修,严格车辆的’质量检查,杜绝失检和漏检,凡不符合安全行驶条件的车辆不得使用。
4.4自用的专用罐车不得任意改装,检修清洗必须按有关安全检修规定执行。
4.5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接受专门技术培训,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检审发给驾驶执照后方可驾驶。车辆押运员必须受专门技术培训,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检审发给押运证后方可上岗。
4.6特种车辆驾驶员应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规定,经专门训练、考核合格后方可驾驶,同时严格执行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AH01/08)。
4.7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车辆驾驶规则和禁令,在通行道口转弯时要显示信号。
4.8厂内行车限速规定
进出厂门及转弯处5公里/小时
厂内直线路10~15公里/小时
4.9各种车辆进出厂门必须减速,接受门卫检查。
4.10车辆行驶公司厂区内和进出厂门时,不准超车或并列行驶,停车靠边,不得阻碍交通,服从厂区交通部门管理人员和门卫人员的指挥。
4.11车辆在公司厂区内行驶,要安全礼让,非机动车要让机动车先行,铲车、叉车要让汽车先行,不准阻拦,不准强行超越。
4.12车辆进入公司生产区必须佩戴阻火器,并限速5公里/小时。若发现不佩戴阻器,由公司交通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违章处理,对驾驶员罚款200元,对驾驶员所在单位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并对有责任的门卫作相应处理。
4.13车辆倒车必须减速并有人监视、指挥或鸣号警告,并注意周围地形及物品等情况。
4.14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场内,若要停放在生产区内,必须经公司交通管理部门同意,但不得影响消防通道。
5装载运输
5.1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载物,必须按规定不准“超长、超宽、超高、超重”。
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箱左右各20cm;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4m;载物长度前后不准超过车身2m,超出部门不准触地,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
5.2小型车辆装载物规定:
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厢左右各20cm,载物高度不准超出车身1m,长度不准超过车身1m,不准触地,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
5.3非机动车辆装载物规定:
5.3.1铲车、叉车的载货高度不准遮挡驾驶员视线,宽度左右不超过10cm,长度不准超过车厢。
5.3.2三轮车的前长度、左右宽度不准超出车身20cm;手推车后长度不准超50cm,全长不超过3m,高度1.5m,载重不超500kg,不许两车共载一物。
5.4货运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载。除驾驶室和厢内可乘坐额定的人员外,其它部位不准载人。
5.5叉车除驾驶员外不得载人,若发现载人,对驾驶员以及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6其它交通事项
6.1摩托、轻骑、助动车、电瓶车,严禁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并按公司指定地点存放。三轮车不准被机动车牵引,车辆转弯前必须慢行,并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6.2厂内行人靠路边行走,不得多人在道路上并排行走,也不准突然横穿马路。行人行走时注意脚下有无沟、坑、井,头顶上部有无管线、架子、电缆、电线等障碍物,严禁在重物下穿行。
6.3严禁行人对行驶车辆强行拦车、爬车。不准在停车的车厢上下乘坐、休息或通行。
6.4自行车、助动车、轻骑、摩托进入公司大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交通警示标志的规定(如下车推行)。公司区域内不得带人,不准双手离把,不准互相追逐。
6.5严禁在公司厂区道路上练习学习驾驶摩托车、轻骑、助动车和自行车。
6.6公司厂区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受伤人员及时抢救,并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8
目的
为加强选厂交通安全管理,保持厂区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防止厂区内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设施、标志牌、道路交通设施、绿化带等不受机械车辆损坏;保障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厂区道路干净、整洁,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机动车辆。
管理部门及职责
1、生产科为全厂所有机动车辆主管部门,负责对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的日常管理及所属车辆的维护、保养、检查。
2、安全环保科负责现场安全监管,安全检查。
定义
厂内机动车辆是指在厂区(含生产作业区域)行驶的各种车辆,即:汽车、装载机、挖机、摩托车、叉车、外单运送材料的载重卡车。
管理内容
第一条凡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持有效的行驶证并有完整的.车牌号,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证及车辆行驶相关证件,经生产科登记备案,在安全环保科签订安全协议并进行安全交底后方可准许在进入厂区作业(外来运送材料车辆除外),否则不准在厂区从事营运。
第二条进入厂大门及转弯、过磅时机动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在厂内道路行驶时不得超过15公里/时,禁止超速行驶。
第三条消防、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只有在执行任务时方允许使用警报器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超速行驶,其它车辆及行人应迅速避让。
第四条运矿车辆运输时严禁超速行驶,并有可靠的防泄漏/抛洒的措施。
第五条机动车在行驶中,前后车之间应根据车辆行驶速度和气候情况,保持随时可以制动安全的距离。
第六条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调头转弯、通过交叉路口及大门口时应减速慢行,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挖机、装载机等机械车辆带物行驶或调头转弯时,必须将物品放至较低位置行驶,以防止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晃动及物品坠落所造成的损坏。
第七条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的贮存仓库区域限制车辆进出,摩托车禁止进入危险品仓库;机动车辆运送货物要捆扎牢固。
第八条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车库或指定的停车处,禁止在转弯处、交叉路口、消防设备和消火栓旁停放各种机动车辆,不准停放在坡度大于5%的路面上。
第九条在厂区内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厂区交通安全规定,严格执行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厂区内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驾驶员都必须有驾驶证才能驾驶车辆,无驾驶证者不得驾驶车辆,否则按违章处罚;若造成事故的,应从重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各种机动车辆在厂内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并先设法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及时主向管部门和安全环保科报告,听候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先做好现场调查记录,查找事故原因,严格区分事故责任,在事故处理的同时应研究制订出有关防范措施,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外来车辆的安全管理由对口联系部门负责,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其它异常情况时由对口部门负责处理,安全环保科将视其严重程度对管理及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事故处理
第十四条厂区所有机动车辆必须进行定期检查与日常维护保养并建立台帐(维护保养、车辆运行、定期检验),检查发现一次考核100元,第二次考核2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十五条厂区机动车辆应按交通部门规定每年必须进行一次验车审核,验车审核单据交生产科备案,未做到一次性考核100元,逾期未经检验的车辆不得行驶。
第十六条机动车辆在出车前及停车后都必须进行认真检查,检查项目按保养规程进行;在行驶途中,应随时观察车辆零部件和车辆运输的工作状况是否处理正常状态,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停车处理,如发现车辆故障应及时排除,严禁带病行驶,未做到一次性考核100元。
第十七条对不遵守选厂有关规章制度、不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管理的,调度应提出口头批评;屡教不改的给予200元及以上的处罚;
第十八条对不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且造成损失的,除照价赔偿外,按情节轻重处罚200—500元。
第十九条不服从指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乱停乱放而造成厂区道路堵塞,交通混乱,影响进出其它车辆正常作业,除批评教育外,并给予当事人100—200处罚元。
第二十条任何车辆撞(压)挂坏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除照价赔偿外每次考核100—300元。
第二十一条厂区内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在运输作业行驶途中,一律不准载人;若违反规定,首先要追究驾驶员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在厂区道路上维修车辆,污染地面及乱扔饭盒等垃圾杂物的,除责成当事人清除污染物外,另罚款50—200元。
第二十三条损坏绿化(树木、花草等)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
第二十四条全厂员工如及时向生产科、安全环保科举报上述情况,并经查实的将相关管理规定给予奖励。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9
厂区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一、员工在进入厂区,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鞋、帽及其他劳保用品。
二、非指定机器操作员,不得随意操作机器,不得随意触摸按压各种电源开关和机器转动部位,以免导致事故。配电设备挂帖上警告牌,切勿合闸。
三、机器操作员要熟知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则。发现机器声音异常或冒烟等现象,应立即关机,迅速拔掉电源开关,并及时通知专业人员维修。危险的器具要及时更换、修理,减少可能因此而导致的事故。
四、员工工作期间,应保持充沛体力,集中注意力。勿疲劳作战,忌匆忙草率、粗心大意,忌心不在焉、自以为是等,努力减少主观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
五、在车间内注意安全工作行为,不打盹、嘻笑打骂、互相推挤拉扯、故意惊吓、随意闲谈。
六、车间内消毒粉剂、清洁粉剂等,应分开摆放,专人负责,避免污染食品。车间内器具摆放要合理、整齐有序,保持好安全的工作环境。
七、按规程及相关标准做好工具及物料的消毒卫生工作,保证食品安全。
八、清洗机器时不可将水源射向带电部位,不要用潮湿的手按电源开关,以免触电。
九、严禁在厂区内吸烟、玩火。严禁私自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厂区。
十、严格遵守厂区内安全警示牌要求,不随意跨入禁区内。
十一、严格遵守柴油炉的操作规程,杜绝漏油及爆炉。
十二、公司办公二楼经装修现已改建为仓库,为保障公司原材料的安全性,现公司规定:禁止非办公人员随意进出。违者,罚款50元,并处以警告处分。
十三、因车间消防门是消防安全时的一个特殊通道出口,非正常行走通道,因此,非紧急情况下严禁从消防门进出。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10
一、严格遵守“三级动火”规定和“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二、动火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以及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加强领导,必要时要采取专门的安全防护措施,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
三、作业现场要备有足够的、有效的灭火器材。
四、不准在仓库、经营场所里使用明火作业,不准在距仓库100M内使用明火,不准在距经营场所25M内使用明火。
五、值班人员不准在仓库内或经营场所内吸烟、烧饭,严禁在仓库内焚烧垃圾、杂物。
六、电器设备及其安装使用,必须符合防火防爆安全要求,仓库重地不准安装电器设备,确需安装的,安装及使用的设备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七、电气设施的检修,必须由专职人员按国家规定进行检修。
八、建立统一规范的配电室,并远离仓库。电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操作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九、仓库装置照明灯具,必须有防爆灯罩,开关要安装在室外,应选择防水防尘型。
十、仓库需要动火作业时,要经过有效的审批,撤离无关人员,移走危险物品后方可作业。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11
为了保证公司运行清洁生产,建立良好的卫生环境,对清洁卫生工作进行分区域管理,落实清洁卫生管理,规范清洁卫生管理工作:计划、布置、执行、检查等,消除清洁卫生的死角和盲点。2职责
2.1清洁卫生管理工作作业执行的职责根据责任区和轮值区值日表分配落实到人员,宏观管理
责任按照组织机构图中部门划分和人员划分的基本原则分片由各个管理层机构负责,管理的职责是做好5S管理运行的参与和配合,维护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3定义
3.1清洁:清白,洁净无尘
3.2卫生:指个人和集体的生活卫生和生产卫生的总称。一般指为增进人体健康,预防疾病,改善和创造合乎生理、心理需求的生产环境、生活条件所采取的个人的和社会的卫生措施,包括以除害灭病、讲卫生安全生产为中心。
3.3消毒: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3.4灭菌: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3.5污染:当一种产品或一个物质中,存在不需要的物质时。交叉污染:原辅料或产品与另外一种原辅料或产品之间的污染。
3.6垃圾:指不需要或无用的’固体、流体物质。4规程4.1总则
区域划分。
责任区和轮值区域,值日表。清洁卫生标准。
清洁卫生程序启动前置条件。检查结果的处置。定置管理。
清洁卫生环境的保持和维护。清洁卫生的检查。
清洁卫生的方法和清洁工具。垃圾及垃圾的分类处理。安全。
4.2区域划分
公司按科室限制区域和公共区域,配电室、洁净区、生产区归属限制区域,清洁卫生工作由作业和相应管理人员负责;公共区域根据不同情况划分责任区和轮值区域,清洁卫生工作由规程计划人员实施;区域划分中界限部分,如门口、路界卫生工作区域各跨界一米。
区域划分附图,划分依据根据建筑和厂区规划特征进行分解。
4.3责任区定期执行。4..4清洁卫生标准
4.5清洁卫生程序启动前置条件
清洁卫生按照值日表启动,值日表中值日人员遇出差或者轮休等原因不在岗位的情况,由当值人员提前协调轮值,清洁卫生工作轮空未执行的责任归属轮值人员和轮值人员的直接管理人员。
5清洁卫生环境收到破坏不符合清洁卫生标准的情况下,清洁卫生程序应该及时启动。5.1检查结果的处置
清洁卫生作为一个重要的工厂工作内容,制定一个严格的检查考核体系,对检查的不正常结果必须进行处置,下达整改通知书,跟踪检查,同时纳入工资考核。6定置管理
公司的所有区域进行定置管理,使用频次高的就近方便存放,等待使用的必须是清洁卫生的,污染的物品在清洗区;定置管理包括空间图纸,物品清单,物品区域表示,物品数量,不在位物品去向;定置管理工作内容由相应区域的管理层组织实施,工作组织的基本原则是先固化再优化,工作组织的方法秉承清理、清洁、整理、整顿提高素养的5S管理。定置管理的目标:避免污染、交叉污染、人为差错。7清洁卫生环境的保持和维护
公司全体员工是清洁卫生环境的缔造者,同时也是清洁卫生环境的管理者,清洁卫生环境的保持和维护是一项比清洁卫生工作更为重要的工作。清洁卫生环境的保持和维护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所有公司员工对作业过程的物料的洒落、清洁卫生环境的破坏必须及时处理,发现清洁卫生环境被他人破坏必须及时指正并记录,不作为将受到处罚;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必须立即确认并整改现场,在责任区,处理现场是第一位的,现场达到要求后,再行追究不合格原因,不可以以任何借口方式使现场处于不清洁卫生状况;外来人员或车辆对工厂区域照成的清洁卫生破坏主要是由于预先告知不到位和外来人员管理不到位照成的,责任区的值日人员负责对事件的处理,处理原则:勒令立即整改;勒令外来人员带入的本厂员工负责处理;记录在案;自行整改并获得奖励;外来施工队伍人员负责对作业区域的保洁和清洁工作,长期作业必须做到每日清场,接受工厂责任区负责人员和清洁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监督,违反规定的立即整改并且接受处罚。8清洁卫生的检查
清洁卫生的检查以清洁卫生的标准为依据。检查按照性质分为自检、部门内部组织互检、第三方检查。清洁卫生工作实施结束自检后必须签字记录。清洁卫生工作根据值日表有交接过程,接受方可签署接受意见。检查记录表根据区域划分布置在合理方便存取的地方,并且有显著标识,记录定期收集汇总到行政部。9清洁卫生的方法和清洁工具
清洁的前置工作一定是清理,清洁工具的洁净是确保清洁卫生效果的前置条件。清洁过程中避免二次污染,二次污染的因素有:尘土飞扬;污水乱溅;积水(污水的积水自然挥发后必然留下灰尘和污物)。
清洁卫生方法:干法、湿法、加洗涤助剂。
电器、配电箱、配电柜、玻璃表面清洁最后工序,严格按干法作业;
湿法前置条件是清理工作已经完成,除灰尘和表面污物过程,湿法作业不可留积水,积水需要扫净并且用墩布拖干,不留明水;
非水溶性的污染物,需要用洗涤剂、溶剂油等处理的,注意合理使用选择助剂,同时注意污水处理,污水不可直接排放雨水管网;使用助剂清洁卫生后注意清除残留,避免二次污染和过多残留吸附灰尘。清洁工具
清洁工具有小笤帚、竹笤帚、拖把、海绵拖、洁净抹布、毛巾、抹布、维丝、铲、簸箕、垃圾车、高压水枪、玻璃擦、吸尘器、毛刷等。
清洁工具定置管理:在制定的地方清洗清洁工具,未使用等待使用的清洁工具必须保持清洁,清洁工具的状态列入清洁卫生检查的内容。清洁工具专用
工厂区域内,洁净区的清洁工具专用,擦拭设备、地面、厂房的清洁工具属同品种的工具情况时,清洁工具有明显标识予以区分,存放位置需要定置,配备必要的存放设施;食堂、卫生间、设备清洁的工具专用;生产区和办公区的生产工具严禁混用;清洁工具编号管理
清洁工具入库编号,领用登记编号,根据不同品种的工具给定物料编号和顺序号,使用过程必须维护编号完整,现场检查发现缺失编号后未进行设置的,由检查时间点责任区当值人员对此负责;清洁工具存放地点错误的,根据定置管理规范要求,对区域负责人和当事人一并处理。10垃圾及垃圾的分类处理
垃圾分为固体液体两类。液体垃圾有带有助剂的清洗液,实验废水,废油等,液体垃圾进入指定的污水管网,不得污染环境或者进入雨水管网。
固体垃圾中,灰尘进入垃圾池,其他垃圾按有机无机进行分类,外包装交仓储部门指定区域集中按照规定处理,金属垃圾集中处理,内包装按照不同物料的性质,按照规定处理后回收,不得将未经处理的内包装直接处置。劳防用品清洁工具以旧换新。11安全
湿法卫生不得在配电系统作业,使用高压水枪作业的区域不得有电器设施。
避免登高作业,高位作业应该用专用工具在正常工位即可实施,高空作业有专业人员佩戴高空作业安全防护用品实施。
运行、转动设施的清洁卫生应该在停机时进行。雷电天气禁止室外作业和高平台作业。附件:清洁卫生分布厂区清洁卫生管理制度管理人员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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