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施工合同 装修合同范本通用版 (11篇)

装修施工合同是指承揽人根据定作人提出的要求,对定作人提供的建筑材料进行利用,以期获得特定使用价值的特定作品(房屋)的协议。具体来说,就是承揽人(装修人)把自己所拥有的房屋按照定作人(房主)的要求装修好,完工后将房屋交给定作人(房主)使用,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协议。以下是有关于装修施工合同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装修施工合同 装修合同范本通用版 (11篇)

装修施工合同1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装修内容

1、地点:_________2、承包范围:_________3、承包方式:_________

第二条:双方责任

1、从合同签定后天开始施工。

2、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施工。

3、承包人必须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水、暖、电、管线等。

第三条关于工期

1、期限天,开工日期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2、如相互造成施工延续,赔偿对方____%违约金。

第四条关于材料要求

1、双方商定后施工。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后生效。施工完毕后自动失效。

承包方:发包方: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装修施工合同2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协议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2、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协议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3、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协议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__________省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协议。

4、付款方式

(1)协议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5、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在协议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协议方,应按协议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协议,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6、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协议,提出终止协议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协议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协议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后,可视为本协议解除。

7、协议生效

(1)本协议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装修施工合同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装修工程等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共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国室内装饰设计,施工企业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施工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5、工期:本工程自______年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月____日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6、工程质量:

7、合同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甲方义务

1、开工前甲方组织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甲方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三、乙方义务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费用乙方自理。

四、材料的提供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五、关于工程质量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六、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进场施工前后三日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工程进度过半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工程完工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剩余款项____________元于工程完工后三个月支付。

2、本合同价款以双方确认为结算依据,具体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了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以及材料、设备等供应到现场能够正常使用不可或缺的工作及责任的所有费用。

3、主材单价均以签约以后的材料报批核定为结算依据(即由乙方报给甲方审核后确认),其余人工单价、辅料单价、综合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按合同清单计价,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

4、如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内容发生变化时,在合同预算价的基础上对变更部分进行适当的调整,变更增加项目,合同中有单价的,按合同中对应的单价计算;合同中有类似项目的,以类似项目单价为基础,按预算计价原则调整后作为结算单价;合同中没有的项目,乙方按预算计价原则重新编制综合单价,按甲方审核确认后之单价结算。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竣工

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八、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九、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十、违约责任

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情况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否则工期不得顺延,若遇不可抗力,工期顺延问题,由双方另行商定。不可抗力指战争、瘟疫、水涝、地震、破坏性的暴风雨雪,周计8小时以上的停水、停电。必须由甲方签字确认方可延长工期。

2、由于施工现场不能满足要求施工,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3、由于甲方付款不及时造成的工期延误不能正常施工,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4、总工期每延迟一天,按1000元由乙方承担违约金,超过一个月后乙方每天按总价千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施工合同4

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形式结构:_________室_________厅_________卫,为平层

三、工程项目:(附施工说明、施工图及工程报价单)

四、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的最低标准;以《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六、合同付款:(大写)_________元。竣工后据实复核结算□;合同款包干□。

七、付款方式:合同协议后,甲方预付35%工程款_________元;水电等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40%工程款_________元;泥工,木工中间工程验收后支付20%工程款_________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5%的尾款_________元。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装修施工合同5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装修装饰施工。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

2、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____________

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施工内容及报价单》和施工图。《施工内容及报价单》和施工图乙方已经核算无误,如有漏项或根据装修工程常规、惯例而需施工(增加)的,均视为包含在《施工内容及报价单》和施工图中,乙方均应无条件进行施工,费用不增加。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期

工程总工期共________日历天,除非经甲方负责人书面签字/盖章签证,否则工期不得顺延。工期签证只限于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在施工关键线路上无法施工且乙方无法调整的情形。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三条工程价款及支付

1、工程价款经双方协商按照包干价________元进行结算(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工程包干价为包含但不限于税金、管理费、人工、材料及其它构成该工程项目的一切费用的包干价款。本合同总价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因《施工内容及报价单》和施工图中漏项或乙方提出需增加施工内容、材料所需费用,双方明确都不予增加,合同包干价不作调整。

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费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乙方已充分考虑,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不论施工图是否明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应合理预见的事项(例如石材镜面处理等),均已包含在总价中,因此,发生上述情况,甲方不另行增加费用。

合同包干价构成(详见《施工内容及报价单》):____________

A、材料款________元(包含装修装饰工程所需的所有合格主辅材,辅材包括但不限于水泥、河沙、勾缝剂、各类胶水、板材等);

B、人工费________元(包含所有施工项目的人工费,包括但不限于正常施工、返工、加班加点、乙方提出增加的项目或工序施工的所需的一切人工费用);

C、机械费________元(包含所有施工项目的机械费,包括但不限于正常施工、返工、加班加点、乙方提出增加的项目或工序施工的所需的一切机械费用);

D、设计费_______元(乙方承诺设计);

E、施工垃圾清运费________元(乙方自行联系车辆及垃圾场地并承担费用);

F、搬卸费_______元(所有装卸、搬运的费用,不论装卸、搬运地所在何处及距离);

G、管理费________元;

H、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元(包含但不限于餐饮、交通、通讯、保险等费用)。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第一次付款:____________结构改造、水电、地砖/地板、墙漆、木工/吊顶、设备安装等各项施工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该项施工费用的________%。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无条件返工整改直至合格,合格后支付该项施工费用。返工不顺延工期。

验收不合格,乙方拒绝按甲方指令返工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不合格项目费用,甲方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第二次付款:____________全部工程施工完毕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

第三次付款:____________工程质保期届满,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合同总价5%的质保金。

每次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足额有效税务发票。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费用支付给乙方。

2、甲方委派担任本工程的甲方代表,对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负责协议履行。

甲方委托担任本工程的监理单位,对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负责协议履行。

双方明确:____________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任何涉及工程质量、工期、安全、造价以及其他可能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设计变更、签证、索赔及批准均须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能有效。

3、向乙方移交施工现场房屋平面图。

4、以及其他根据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甲方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就本工程的设计、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对甲、乙方全面负责。乙方委派为现场项目经理/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

乙方授权现场项目经理/代表,授权范围:____________就本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备忘等范围内代表乙方接收文件、确认事实;代表乙方对相关合同事务进行协商、处理;代表乙方接受、认可、放弃相关合同权利以及其他乙方义务或合同附随义务,即全权委托。授权期限为本合同履行终止之日。乙方对项目经理/代表所签认的文件及法律结果予以接受并不予撤回。

2、参加施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提出优化方案及审图意见。

乙方有责任对已经甲方审核、批准的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再次复核,发现并书面告知甲方设计施工图与施工现场不一致,或原设计施工图中不符合标准规范、施工常规、惯例等方面,以及设计图纸中错、漏、碰问题。否则,因此造成的返工、损失或工程造价的增加以及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和甲方指令组织施工,确保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4、负责采购本合同约定的施工材料、设备并提供有效质量凭证。

5、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并承担责任。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并承担责任,禁止野蛮施工、禁止乱弃施工垃圾、禁止施工扰民,如导致向第三方或物业赔偿/支付罚款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防火灾,禁止往管道倾倒施工垃圾,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否则由乙__负责修复并赔偿。

6、负责已完工程、设备和成品的保护以及竣工资料的整理、移交。费用由乙方承担;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在甲方通知的时限内自费予以修复。

7、严格按照有关环保、环卫的规定以及甲方的要求执行环境保护及清洁工作,否则,乙方自行承担因此遭受的罚款、责任和损失。

8、乙方项目部人员,均须具备相应资质,人员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变更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或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一周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后方可执行,

9、乙__须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资料,包括摄影、录象资料。

10、乙方不得将任何工程项目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第五条材料供应

1、材料、设备均应出具相应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无厂名、厂址、无合格证或该批次检测报告的视为不合格产品。

2、材料、设备的采购均需由甲方询价及定价,如本合同为乙方包工包料的,乙方按甲方所确定品牌、规格、价格进行采购;

3、乙__须保证本工程所用材料、设备符合标准要求。

4、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工程,乙方如挪作他用/掉包更换/搬移出甲方装修场地,应按该材料的双倍价款向甲方赔偿。

5、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品牌、规格不符的,均视为不合格产品,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乙方按该批材料设备的双倍价款向甲方赔偿。

6、工程现场所存放的材料设备,无论甲方或乙方采购,装修施工期间均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有灭失、损毁均由乙方照价赔偿/自行承担。

第六条设计变更

1、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变更,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乙方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

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未经发包人加盖公章确认的,承包方不得实施,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拆除重做。

2、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由甲方、乙方共同签证确认。

第七条质量要求及验收

1、工程施工及验收应符合装修、装饰工程标准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乙方应保证质量合格和施工安全,质量标准为合格。

2、具备中间验收或隐蔽工程验收条件时,乙__须书面通知甲方验收。隐蔽工程未经甲方验收合格就覆盖的,视为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3、本合同结构改造、水电、地砖墙砖、墙漆、木工、安装等实行分项验收,每项完工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验收。

4、工程完工后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由验收主体签具验收证明。甲方认为验收不合格的,乙__须按甲方指定期限整改,直至甲方验收合格为止。验收不合格的,整改不得顺延工期。

5、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

6、甲方的验收签认意见并不豁免乙方的合同违约责任,包括并不限于质量责任以及工期责任。

7、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工程移交及资料移交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应清理现场并向甲方移交工程;乙方移交工程前必须撤除临时设施、撤出施工队伍和设备、材料,清理场地并经甲方查验符合规范后,甲方接收工程。移交前乙方承担成品保护责任。

2、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应向甲方移交符合工程档案备案标准的工程竣工资料,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合规的工程结算资料。

3、乙方未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或结算资料的,甲方有权暂停工程竣工验收或结算工作。

第九条施工安全

1、乙方承担施工安全以及施工场地安保责任,除加强安全、__X以及购买各类保险外,乙__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生产规范以及治安法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安全事故或治安事件。

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施工或乙方及其员工其他行为所导致的对甲方、乙方以及第三人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毁以及其他安全事故、治安及意外事件,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如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到位或违反相关规定,即使甲方或第三方有过错,也应视乙方为主要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条施工手续

与本工程施工相关的物业部门协调、报批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办理,如因乙方违反相关法规或怠于办理相关手续导致工程被责令停止施工,或被处以罚款等,相关甲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第十一条质量保修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____________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所有项目。

质量保修期:____________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2、质量保修责任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此部分维修费用直接从质保金按实际维修费用的150%扣除。

第十二条签证、索赔

工程签证及索赔文件均需甲方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甲方公章确认。甲方工程师未经甲方书面明确授权或超越权限的,不能代表甲方进行签认。

签证及索赔均需在事件发生日七日内提交相关申请,逾期视为乙方放弃签证或索赔的权利。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

1、结构、水电、地砖、墙漆、木工等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的,乙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乙方在甲方指定期限内返工合格。返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质量违约金;

乙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十计取乙方违约金。经乙方整改第二次验收仍旧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二十计取乙方违约金,并可要求乙方返还已付工程款及解除合同。

2、乙方工程逾期完工(须竣工验收合格)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计算乙方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以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一计取乙方逾期违约金。

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的,甲乙双方如不能达成延期支付协议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乙方逾期违约金。

3、乙方施工偷减施工工序,或所用材料、设备经甲方检查或检测为不合格或有假冒伪劣、短斤少两情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二十计取乙方质量违约金。

4、乙方拖欠乙方员工工资的,甲方有权将应付未付工程款直接支付给乙方员工,并视为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乙方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十计取乙方违约金。

6、乙方擅自转包或分包本合同工程的,甲方有权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二十计取乙方违约金并解除本合同。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拒绝按合同施工内容施工或提出增加工程费用的,视为乙方拒绝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合同违约金。

8、乙方施工中乱弃施工垃圾、噪音扰民、施工堵塞管道,或因乙方施工导致房屋结构损害或其他物品损毁的,乙方负责整改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赔偿,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乙方按甲方指令整改/赔偿。乙方拒绝赔偿的,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9、乙方在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欺诈以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每发现一次按_________万元计取乙方违约金,超过两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根据违约情形,甲方有权酌情按每次500至50000元计取乙方违约金(合同有专门约定的,按专门约定计取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情形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为合同清理条款,即便合同解除,甲方仍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违约金/赔偿金,甲方在通知乙方后,有权直接从应付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

第十四条其他

因本协议所致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约地即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装修施工合同6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楼_____________室。

1.2住房结构:_________________房型_____________房_____________厅____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其中:_________________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_____,税金:________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详见附表三:_________________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_________________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_________________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_________________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_________________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第二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提供: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_________________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_________________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开工前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3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4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5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2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5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甲方联系,以确保工程

6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8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9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第五条材料的提供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_________________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_________________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_________________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_____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4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

第六条工期延误

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2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3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质量标准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第八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_________________(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保修(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_________________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_________________工程保修单)。(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竣工验收后____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____%的工程款。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2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条违约责任

11.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1.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1.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第十一条附则

12.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2.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2.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2.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2.6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商场合同认证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装修施工合同7

发包人:

住所:

法定代表(负责)人

或有权签字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有权签字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发包人(全称):中国XX银行崇左工行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及做法:

1.3双方商定采取承包人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发包人指定施工所需的瓷砖、铝扣板、人造石、涂料、木地板等五项装修主材(见附件1),承包人施工所需装修主材须在发包人指定主材供应商处提货,价格不能高于发包人指定的最高限价;其他装修材料应使用发包人指定品牌(见附件2),材料质量达到合格且符合国家标准。

1.4工程工期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_年月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柒仟叁佰肆拾肆元伍角伍分(¥.55元)。

第二条发包人代表

本工程发包人代表为。

第三条工程现场质量监督

本工程由发包人设置工程现场质量监督员,具体负责工程现场质量管理工作,本工程现场质量监督员为。

第四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1)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再工程价款内)。

第五条发包人义务

5.1开工前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5.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5.3负责协调好施工队与邻里之间、装修施工队与录像监控等其它专业施工队之间的关系。

5.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5施工期间发包人如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5.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六条承包人义务

6.1承包人必须按要求:在合同签订二个工作日内将报公安部门申请开工的材料报甲方办公室(具体报送材料见附件3);

6.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6.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护好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6.4及时协助配合发包人做好监控、空调等相关设备或设施的安装;依据工程进度适时通知材料供应商备货送货及消防、110联动报警、科技等工种进场施工。

6.5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包人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6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七条工程变更

双方商定工程变更采取下列第(1)方式进行:

(1)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图纸标注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不一致的,或发包人实际需求变化对工程量进行增减的,并按实际增减工程量和工程项目单价相应增减工程总价,增减的工程项目单价按承包人投标的综合单价执行。

(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发包人实际需求变化对工程量进行增减,按照发包人规定的工程变更审批程序办理,并按实际增减工程量和工程项目单价相应增减工程总价,增减的工程项目单价按发包人工程综合单价、承包人投标价、当地公布的市场价孰低执行。发包人在施工中未对工程量提出增减,而施工图纸标注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不一致的,以施工图纸标注的工程量为准,发包人不再增减工程总价。

第八条材料的提供

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待发包人验收同意后方可使用。承包人对材料的使用负最终责任,不按规定使用发包人指定材料的,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负担。

第九条工程延误

9.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9.2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9.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质量标准

10.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由当地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费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费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及保修

11.1双方约定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安防、消防部门进行安防、消防项目竣工验收;

(2)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发包人进行装饰工程竣工验收。

承包人应提前三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表。

11.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在接到验收通知后三天内组织验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1.3由于工程存在隐性暇疵,发包人在工程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但经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或达不到发包人设计标准,影响发包人正常使用等情况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修复和更换相关符合发包人质量要求的设备和材料,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经维修和更换仍无法满足发包人质量要求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赔偿损失的相关内容。

11.4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按附件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二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本工程合同生效后,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将在30个工作日内将工程款支付给承包人。

12.2工程款结清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12.3工程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所有工程价款必须转到承包人在XX银行开立的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3.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3.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3.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长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按合同金额千分之计元/天。

13.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返工修理和更换符合发包人质量标准的设备和材料,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工期不顺延。

13.6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延长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按合同金额千分之计元/天。延误的工期超过累计30天,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4.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几项具体规定

15.1因工程施工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2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正至点;下午点至点(若因其它原因需暂时停工的,发包人另行通知)。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事项

16.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实际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16.3竣工日期以承包人通知发包人验收且通过发包人的检查验收为准,因质量不合格的返工日期也包含在内。

16.4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损害第三人权益的,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16.5(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附则

17.1本合同签定工程不得转包。

17.2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17.3合同附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盖X)

负责人或有权签字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承包人:(盖X)

负责人或有权签字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装修施工合同8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人(甲方):身份证号:

住所: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话:

承包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话:

工程设计负责人:电话:

现场施工负责人: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广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址:区路号房。

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厨卫阳台,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户外面积平方米。

1.2甲方为以上装饰装修住宅的所有权人或代管该住宅装饰装修被委托人。

1.3工程内容(详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4)乙方以每平方元单价包干方式。

1.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总工期天(节假日及物业管理部门不允许施工日应顺延)。

1.6合同价款: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增、减项目经甲、乙双方签字同意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开工前3天,为乙方入场施工提供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若甲方不清空或不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坏,责任由甲方承担。

4.2负责向物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申报登记。办理施工手续及施工人员出入证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违规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费用被物业管理部门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赔偿款项在工程款中扣减。

4.3将物业管理部门关于居室装饰装修的有关规定书面告知乙方。

4.4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退回甲方。

4.5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等施工必备条件。

4.6负责协调因施工而发生的邻里之间的纠纷。

4.7不得要求乙方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要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燃气管道、设备管线等,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对乙方采购的材料进场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4.10按约定依时支付工程款和结算工程款。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5.2乙方指派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全权负责合同履行。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及施工记录,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保护好已有保护措施的家具和陈设。

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物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

5.7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的建设行政部门批准备案,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5.8不得随意更改燃气管道、水表前管道和电表前管线。

第六条开工前的准备

开工前双方共同检查居屋的水、电、电视、电话、网络、下水管道等线路是否畅通;墙体、窗台有无渗水漏水;室内物品是否完好。要做好相关的现场记录,双方签字认可后,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七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因甲方原因提出变更设计、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变更增减的原因,工程部位、时间和材料等。因变更所造成的停工、工期延误、和无法再利用而造成的材料损耗等损失由甲方补偿,乙方2天内根据变更内容向甲方提出因变更而产生的相关费用清单。

第八条装饰装修材料的提供

8.1甲方负责提供的装饰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遗失或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8.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8.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8.4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应当具备有效的出厂证明及合格的检验单。

8.5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有害物质超标等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坚持确认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或人身伤害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工期延误

9.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及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不能保证双方约定的作业时间及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9.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9.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耽误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执行国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304-20__)及《广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标准》。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1.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签字确认。甲方2天内不验收,乙方可自检后隐蔽并如实填写验收单,甲方应予以承认。

11.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供该工程的建筑装饰、水电安装、机电设备等各专业的竣工图纸给甲方,作为竣工验收和结算的依据。

11.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2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乙方视甲方同意通过验收。若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甲方应承认第一次通知验收时间为竣工日期。

11.4如甲方要求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应在工程完工7天以后、交付使用以前,由甲方(或委托乙方)组织安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具有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资格的机构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负担。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若检测不合格,视其原因对发生的治理费用及再次检测费用按下列情况确定双方承担责任的大小:

(1)乙方包工、包料的由乙方完全承担;

(2)甲方提供材料的由甲方完全承担;

(3)甲乙双方共同提供材料的,由甲乙双方所提供影响居室环境材料的比例相应承担。

11.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年,其中水、电隐蔽工程保修期为年。验收合格签字后,乙方填写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二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双方同意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为本工程单价及数量的基础约定,结算时以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12.2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进度付款时间付款比例金额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合同签订当日%元

施工过程中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元

工程过半(已完成瓷砖的镶贴、门窗的安装、瓦(木)工工序基本完成)油漆工进场时%元

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当天%元

(2)其他支付方式:

12.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款结算,甲方接到工程款结算单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并向乙方结清工程余款。

12.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的国家税务统一发票。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3.2未经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甲方擅自进场使用,视作验收合格,当即结算工程款。

13.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非违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造成损失的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造成损失扩大,由造成方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3.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13.5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工期不予顺延。

13.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或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定后本项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16.4合同附件及经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装修施工合同9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1。2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开工前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3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4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5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甲方:

乙方:

日期:

装修施工合同10

发包人:承包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电话: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宾馆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宾馆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1工程地点:

1.2工程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1.3工程期限100天。开工日期20xx年10月5。竣工日期20xx年1月15日。

1.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伍拾叁万元(小写)530000元整。

第二条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包房间:(走廊、客房)装修。

2.2承包内容:整体装修,按图施工。按每个房间实际情况随图纸改变。其中。不包电视、电脑、床上用品、其它外装饰物、热水器、空调、衣柜、监控系统、消防设备、沙发、桌椅|、LED屏幕。

第三条发包人义务

3.1开工前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其中包括搬清宅内家具、陈设或将宅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或遮盖以不影响施工原则;

3.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及水费、电费;

3.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居之间的关系;

3.4不拆宅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

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竣工验收;

第四条承包人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保护好原有的设施及陈设;

4.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工程延误

6.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延长。

①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

②不可抗力

③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及其他情况。

7.2因承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程的工期顺延,因承包人、设备质理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由承包人全权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返工费。

7.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第七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宾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施工过程中双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八条工程验收的保修

8.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①水电施工改造完工,开关插座定位验收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②地砖铺设完工

③木工吊顶,木制品完成

④油漆工程完工

⑤全部工程完工,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8.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在接到验收通后两天内验收。填写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8.3在工程质检合格双方签字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人为造成装修破损的发包人承担,因质量造成的装修承包人承担维修责任。

第九条

工程程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当日包发人支付装修款贰拾万元,水、电暖安装好以后,装修到位,支付款30%,油漆工进工地支付款27%,剩余款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填写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后三天内承包人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第十条

10.1合同双方当中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0.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旅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

10.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有权停止施工。

第十一条合责骂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议或调解不成,提交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抛光瓷砖(80*80)价格35~45元,灯饰价格,客房灯100~150元,水管,日丰管,墙纸35~45元。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3.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3.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

装修施工合同1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O四年三月修订

使用说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20xx)。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20xx)。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工程款在扣除乙方提供的与不达标无关的材料的成本价后的剩余部分;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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