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室药品管理制度是指一套规范医务室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配制、使用、回收等环节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以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医务室药品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医务室对药品的管理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同时提高药品的利用率和降低医疗成本。以下是有关于医务室药品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医务室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及规范 (5篇)](http://wimg.puchedu.cn/uploads/2024/03/20240318024428547.jpg)
医务室药品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学校的药品管理,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特制定学校药品的保管、采购、检查制度。
1、采购药品前必须制定采购清单,经学校领导同意,由校医购买,并报学校备案。
2、校医务室药品应由各类证件齐全的医药公司统一代购,不得从私人或非正常渠道进药。
3、购买时要检查药品的合格证,出厂日期及有效期,避免购入假冒伪劣药品。
4、做好药品的`购进记录登记。
5、设立专门存放专柜,根据药品的品种与性质分别定位存放。(特殊药品按管理使用办法保管使用)做到标记明确。药品的存放必须通风、干燥、避光,严防药品发生潮解、霉变,规范进药渠道,不进伪劣药品。要保持药品柜的干净整洁,药品必须摆放整齐,不能随意摆放,做好药品防潮、防压。
6、学生用药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按量购药,并做好登记。
7、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过期药品、霉烂变质药品应及时清理报损。
8、各种医药卫生器械要放置整齐,重大器械每年检核一次,发现损坏及时登记、修理,经常使用的器械定期保养。药品、器械一般不予外借,不断补充完善医务室的药品配备。
医务室药品管理制度2
健康咨询室管理制度
一、健康咨询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定期消毒。
二、非医务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健康咨询室。
经过允许进入健康咨询室的人员,要听从安排,保持健康咨询室卫生与安静,未经允许不得翻阅有关资料和动用医疗器械及药品。
三、严格执行医疗制度,按常规程序就诊,遵从医嘱,以保证就诊质量。
四、医务人员要遵守医德,文明行医,努力做到:“对待员工细心,回答问题耐心、行医看病诚心”。
五、药品入库严格执行验收制度,每季度清理库存药品,严禁使用过期、失效、霉变和质量问题的药品。
六、健康咨询要有详细登记,坚持合理用药的原则,防止药品浪费。
七、加强对设备(施)的管理,爱护公共财产,并造册登记。
凡个人借用健康咨询室医疗器械的,必须经理批准。
八、医疗废弃物应及时分类清理并按国家规定妥善处置。
九、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每周进行一次健康咨询室及器械消毒。
十、医务人员要经常检查员工的身体状况,做好咨询、保健和流行病的`防治工作;
遇有特殊的病症应请示领导。
药品管理制度
一、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到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二、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进货单位、购货数量、日期、生产企业、药物通用名称及有效期。
三、购进药品后必须认真查对及验收,经采购人员及药品验收人员校对后,双方签字才能入库。
四、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坚持经常做好温湿度管理和观测工作,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五、库房及药房要分类储存,分开摆放。
即:
1、药品与非药品分开。
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
3、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品种及性质相互影响,易串味药分开。
六、涉及的库房及药房,货架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打扫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湿、防腐、防污染、防鼠工作。
七、为满足员工要求,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健康咨询室在保持拆零用具清洁卫生的前提下,把药品拆零后发给来就诊病人。
但在内服药袋上必须清楚的写明药名用量及用法。
八、对拆零后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拆零专柜短缺的拆零药品应从其他药柜移入,采用即买即拆,并保留原包装。
九、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1、所有危及生命、致残,直至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不良反应。
2、各种类型的过敏反应。
3、药品投产使用后各种不良反应。
4、一切意外的不良反应。
以上各种不良反应发生都要按规定报告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卫生部门。
医务室药品管理制度3
为了完善学校医务室药品的管理制度,规范校医在药品储备、采购、使用、整理等方面的工作程序,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从而提高学校医务室的管理与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药品的采购须严格按照药品采购程序办理。由校医列出本学期所缺药品的采购清单,附上上个学期的过期药品清单,交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之后交由校长审批,最后由校医到国有大药房购买。
2.药品购买回来后将电脑小票单装订在专用册子上,并标记好药品信息(包括价格、数量、购买日期、药品过期日期等)并附上购买药品发票的复印件,药品发票原件应交财务入账。药品要分类存放在学校药品专门存放的安全地方,妥善保存,避免变质和丢失。
3.学校医务室储备药品、医用用品、消毒用品等只用于全校学生、教职工在校时突发感冒、发烧(学生发烧均不予处理,教职工发烧38℃以上不予处理)、咽喉炎、胃肠炎、腹痛、腹泻、消化不良、皮炎、扭伤、皮肤损伤、结膜充血、轻度中暑、轻微烫伤、皮肤过敏、蚊虫叮咬等疾病较轻程度时临时使用,离校后仍需到医院诊治;较重病、慢性病则必须直接到医院诊治、处理,以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更好的学习和工作。
4.药品按规定使用。
①教职工及教职工在本校就读子女发药一次不超过一天剂量,不允许开“人情药”。教职工和学生用药必须在校医的知道下,由校医按量发放,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发药时注意批号、保质期,看清药品是否变质才能发放,教职工本人需签名登记。
②不建议给学生口服药,必要服药时只给学生一次药量,校医要对学生讲清服用方法,所采取处理措施应简单记录在简易门诊本上。
③学生实践活动或教职工外出活动时校医室不予备药。
5.过期药品的处理须严格按照过期药品处理程序办理。每学期整理一次药品。先由校医清点出当年已过期药品,列出过期药品的名称、数量清单,交由主管副校长及校长审批后,销毁过期药品,以保证药品使用安全。每学期过期药品清单登记在专用册子上。
医务室药品管理制度4
一、门诊工作制度
1、医务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医务人员应穿戴工作衣帽,对病员应认真问诊,检查并做好门诊扼要登记。
2、对高热、老年及重病号提前安排门诊,对行动不便的病人需到现场诊察。
3、对诊断不明,疑难及危重病人应及时转诊,以确保安全。
4、医务人员要遵守医德,文明行医,努力做到:对待病人热心、诊治病人细心、回答问题耐心、行医看病诚心。
5、采用安全、有效、科学、合理的方法治疗疾病。遇传染病时按相关程序及时报告处理并做好登记。
6、医疗文书必需字迹工整,医师处方要签全名。
7、遵守医疗原则,不因情面而违反执业医师法及其他医疗法律文件进行执业活动。
8、加强咨询、保健和流行病的防治知识宣传。
二、治疗室工作制度
1、凡各种注射应按医嘱执行,对有过敏反应的药物注射前应做皮试。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病人热忱体贴。密切观察注射后情况,发生反应或意外,及时报告医生并处理。
3、保持治疗室干净整洁,定期紫外线消毒,防止无关人员逗留。
4、各种药品器械分类放置,标签醒目,字迹清楚。
5、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严禁使用患者自带的一次性注射器具,以防发生医疗事故。
6、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使用后消毒、毁型、定期焚烧,按照规定及时登记使用情况。
7、器械实施高压消毒,定期更换浸泡消毒液:过氧乙酸,金星,康灵等不超过七天,戊二醛不超过3-4周,镊子等必须2/3浸泡在浸泡液中。消毒物品必须贴标签。
8、发生传染病时及时做好终末消毒,以防交叉感染。
三、药房工作制度
1、配药前查对姓名、年龄、处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调配时检查药品是否过期变质,发药时交待口服及外用药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如遇缺药或有字迹不清等疑问,通知医师更改。
3、检查处方有无配伍禁忌,监督医生科学合理用药,有权拒绝不合理处方的调配。
4、核算药品价格并收费,定期交学院财务处。
5、药房要分类储存,分开摆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6、经常清理药柜药架,缺药品种及时通知医师采购补充,过期药品及时下柜并登记报废。
7、门诊处方保存两年,到期由领导批准销毁。
8、保持药房环境干燥,整洁,温度适宜,经常通风,防止药品霉变。
9、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医务室药品管理制度5
1、严格遵守上级卫生行政职能部门的药品管理使用规定,药品通过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采购,药品配送企业由学校通过采购招标程序确定。
2、药品入库时,严格按照规定认真进行验收核对。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有无药品批准文号、生产批号及有效期;有无生产合格证和产品(批)质量检验报告。产品批质量检验报告应统一、分类保管,以备查。严禁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进入内。
3、每天及时做好药品的记账(台账)的日常管理工作,每月最后一天对药品做好盘点统计工作,做到账、物、处方相符,盘点登记表及处方妥善保管。由两校区药房主管医生根据库存量和需求在每月初填报该月《湖南第一师范医务室药品卫材采购计划表》由主管领导审批后,进行采购。
4、药房管理员收到药房领用计划,备货、复核、登记、发货,出库。
5、各种账册、入出库单据、领药单据等分类妥善保管,保留三年以备查,超过保存期的账册、单据,经报主管领导同意后,统一销毁并记录。
6、药品库严格禁止非库房工作人员入内;严禁在库房内吸烟;严禁在库房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7、药品库房划有专门的药品待检区和不合格品区,分别存放质量可疑药品和不合格待退药品。
8、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9、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10、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试用期的医师开具的处方,须经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签章后有效。
11、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12、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天。
13、处方书写必须符合规则。记载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一张处方只限一名患者的用药,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
14、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对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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