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的规章制度 铁路规章制度有哪些 (5篇)

铁路的规章制度指的是一系列规定和制度的总称,这些规定和制度旨在规范铁路运输过程中的行为、管理和运作,以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有序和高效。这些规章制度通常包括铁路员工的行为规范、列车运行规则、安全管理规定、设备维护制度等,旨在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和顺畅。铁路的规章制度是由铁路管理部门制定和执行的,以确保铁路运输的合规性和可靠性。以下是有关于铁路的规章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铁路的规章制度 铁路规章制度有哪些 (5篇)

铁路的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保证铁路行车、人身安全及设备运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全管理规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是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电务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定,适用于国家铁路和由铁路局实施委托运输管理的合资铁路。

第3条铁路局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安全风险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4条铁路局及所属电务(通信)段应依据本规则制定实施细则及相关标准、办法等,全面加强和规范电务安全管理工作。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自行补充。

第二章安全基础管理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5条铁路局电务处、电务(通信)段应健全和明晰各层级、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健全安全风险管控机制,按照“逐级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的要求,推行安全管理规范化,不断夯实电务安全工作基础,实现电务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第6条坚持安全风险管理,突出管理问题是主要风险源,强化风险意识,实施动态研判和风险预警,强化过程控制,做好应急处臵,防范安全风险。

第7条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以“管理规范化、作业标准化”为目标,通过开展标准化段、标准化科室、标准化车间、标准化班组、标准化岗位建设等活动,将各项管理标准和作业标准落到实处。

第8条各级领导必须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作业纪律和劳动纪律,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保证行车、人身及设备安全。

第9条电务(通信)段建立段、车间、工区三级安全生产体系,建立健全作业过程自控、互控、他控机制,完善监控手段,强化现场作业控制。

第10条加强维修、施工、故障处理等关键环节的控制,落实安全卡控措施,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增强电务职工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第11条发挥电务调度职能作用,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和设备运用状态,做到信息畅通,反应迅速,有效地监督生产任务完成和设备隐患处臵,指挥设备故障处理和应急抢险。

第12条电务系统专业管理人员应定期登乘机车(动车组)进行安全检查,参加天窗维修和施工,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第13条铁路局、电务(通信)段应对全体电务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培训考试不合格的职工,不得上岗作业。新职、转岗、晋升人员必须经过行车安全、人身安全教育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第14条新设备开通使用前,电务(通信)段应组织设计、施工部门和产品供应商,对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

第二节安全风险管理

第15条加强风险识别和研判,围绕管理、设备、人员、环境四大要素,对安全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分层级建立风险控制表,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16条落实安全风险预警制度,对安全风险进行持续、有效的监测监控,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

第17条落实安全风险控制措施,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加强安全风险的专项整治和重点控制,控制安全风险。

第18条建立闭环动态管理机制,定期组织安全风险管理评估,检验风险管控效果,持续改进风险管理。

第19条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构建具有电务安全风险管理特色的安全文化体系,发挥安全文化对安全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第三节安全管理职责

第20条总公司电务部负责全路电务安全管理的检查、指导工作,负责管理总公司电务调度工作,参与有关电务行车事故调查和应急救援工作。

第21条电务处安全管理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组织制定、完善、落实有关规章、标准及安全管理制度。

(二)负责对本系统实施安全检查和指导,定期考核评价电务(通信)段安全生产情况。

(三)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和电务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协调指导电务设备应急抢修;参与调查处理电务事故,组织电务设备故障调查处理,对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专项整治。

(四)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研判本系统安全风险,制定风险控制措施,严格过程管控。

(五)负责电务安全生产调度及信息管理,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定期进行故障信息统计分析,通报安全生产情况。

(六)负责审核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参加相应等级的施工,加强施工检查指导。

(七)向铁路局安委会报告本系统安全工作,落实铁路局安委会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结合部存在的问题。

第22条电务(通信)段安全管理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总公司和铁路局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制定实施办法、细化措施,并组织落实。

(二)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建立健全段、车间、工区三级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现场作业控制,严格执行作业纪律和标准,杜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确保行车、设备和人身安全。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定期对科室、车间、工区进行安全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价,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落实安全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安委会、安全分析会,研判安全风险,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落实。

(五)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发挥电务调度职能作用,实行调度昼夜值班制度,掌握安全生产信息和设备运

铁路的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原料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轻工业部、公安部《造纸行业原料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原料场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露天存放的稻草原料场。第二章原料场选址与布局第四条原料场应设置在企业、居民居住地全年风向最小频率的上风侧,并设有充足的消防水源和畅通的消防车道。

第五条原料场应远离生产区、生活区。储量在两万吨以上的大型原料场,与生产区、生活区的距离应在一百米以上。

第六条原料场与场外铁路中心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三十米,与场内铁路中心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二十米,距场外道路边不小于十五米,距场内主要道路路边不小于十米。

第七条原料场地应当平坦、不积水,垛基需比自然地面高出三十厘米。

第八条原料场应当设置警卫岗楼,其位置要便于观察警卫区域。岗楼内安装消防专用电话或报警设备。

第三章储存管理

第九条原料场四周应当设置围墙或铁刺网。墙(网)高度不低于两米,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五米。

第十条严格把好进场原料的安全关。在原料入场前,应当设专人对原料进行严格检查,确认无火种隐患后,方可进入原料区。

第十一条码垛时,稻草含水量不应超过百分之二十,并作好记录。

第十二条原料堆垛的长边应当与当地常年主导风向平行。

第十三条稻草堆场每个总储量不得超过二万吨,堆场与堆场之间的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四十米。垛顶披檐到结顶应当有滚水坡度。堆垛储量、规格及间距应当符合表一规定。

表一堆垛储量、规格及间距垛储量(吨)垛距(米)垛头距(米)每组垛数组距(米)每区组数区别(米)堆垛长x宽x高5004861564030x10x13第十四条堆垛时需留有通风口或散热洞、散热沟,并要设有防止通风口、散热洞塌陷的措施。发现堆垛出现凹陷变形或有异味时,应当立即拆垛检查,并清除霉烂变质的原料。

第十五条原料码垛后,要定时测温。当温度上升到摄氏四十至五十度时,要采取预防措施,并做好测温记录;当温度达到摄氏六十至七十度时,必须拆垛散热,并做好灭火准备。

第十六条对原料场地的杂草、杂物等要及时清理,保持地面清洁。

第十七条每个堆垛要建立档案,写明堆垛日期、数量、垛号、水份、品种和经办人,并在垛头挂牌明示。

第四章火源管理

第十八条原料场出入口和适当地点必须设立醒目的防火安全标志牌和禁止吸烟的警示牌。门卫对入场人员和车辆要严格检查、登记并收缴火种。

第十九条警卫岗楼内应当采用无明火方式取暖,若必须采用明火方式取暖的,一定要采取以下防火安全措施:

(一)用火点距原料堆垛最近处应当不小于五十米;

(二)专人管理火源,炉灰用水浸灭后放到指定地点;

(三)烟囱要安装防飞火装置;

(四)用火点要配备灭火器材。

第二十条原料场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火炉,严禁焚烧物品。

第二十一条原料场内禁止明火作业。因生产必须使用明火,应当经单位安全技术、消防部门批准,并采取以下防火安全措施:

(一)清除作业点周围的可燃物,备好灭火器材,现场设专人监护;

(二)作业结束时,由专人清理现场,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第二十二条风力达四级(含四级)以上时,原料场内严禁明火作业。

第二十三条在原料场内进行吊装、运输、上垛等作业时,现场必须设专人监护。机器设备必须按说明书要求进行维修保养。

第二十四条凡使用电锯、上垛机、运输机、吊装机等机械设备时,必须将其转动部位上的可燃杂物消除干净。

第二十五条汽车、拖拉机等机动车进入原料场时,易产生火花部位要加装防护装置,排气管必须戴性能良好的防火帽。严禁机动车在原料场内加油。

第二十六条常年在原料场内装卸作业的车辆要经常清理防火帽内的积炭,确保性能安全可靠。

第二十七条场内装卸作业结束后,一切车辆不准在原料场内停留或保养、维修。发生故障的车辆应当拖出场外修理。

第二十八条原料场周围一百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五章电气管理

第二十九条原料场的消防用电设备应当按二级负荷供电。消防用电设备应当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在发生火灾切断生产、生活用电时仍能保证消防用电。

第三十条原料场内应当采用直埋式电缆配电。埋设深度应当不小于零点七米,其周围架空线路与堆垛的水平距离应当不小于杆高的一点五倍,堆垛上空严禁拉设临时线路。

第三十一条原料场内机电设备的配电导线,应当采用绝缘性能良好、坚韧的电缆线。原料场内严禁拉设临时线路。因生产必须使用时,应当经安全技术、消防部门审批,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用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二条原料场内宜选用防尘灯、探照灯等带有护罩的安全灯具,并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防火措施。严禁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

第三十三条照明灯杆与堆垛最近水平距离应当不小于灯杆高的一点五倍。灯杆宜采用水泥杆,其埋设深度参照表二。

第三十三条原料场内的电源开关、插座等,必须安装在封闭式配电箱内。配电箱应当采用非燃材料制做。使用移动式用电设备时,其电源应当从固定分路配电箱内引出。表二电杆埋设深度参考值水泥杆杆长78910111215埋设深度1.11.6-1.71.7-1.81.8-1.91.9-2.02.0-2.12.5第三十四条电动机应当设置短路、过载、失压保护装置。各种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和金属隔离装置,必须接地或接零保护。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的轨道至少应当有两处接地。

第三十五条在原料场内作业结束后,应当拉闸断电(不含消防供电)。原料场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安全操作证的电工负责安装、检查和维护。

第六章避雷设施

第三十六条原料场设置避雷装置,使整个堆垛全部置于保护范围内。

第三十七条避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应当不大于十欧姆。避雷装置与堆垛、电器设备、地下电缆等要保持三米以上距离。

第三十八条避雷装置的支架上不准架设电线。

第三十九条避雷装置要经常检查、维修、定期测试并做出记录。每年在雷雨季节前,必须检测完毕。

第七章消防设施管理

第四十条原料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标志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由专人保管和维修。冬季采取防冻措施。

第四十一条原料场的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三规定。

第四十二条原料场区消防车通道的宽度应当不小于六米。通道上空遇有管架、栈桥等障碍物时,其净高应当不小于四米。

表三消火栓用水量

|总储量(吨)用水量(升、秒)50-10020501-5000355001-100005010001-20__060第四十三条每个稻草堆场的总储量超过五千吨,需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四周设置宽度不小于六米且能供消防车通行的平坦空地。

第四十四条每个堆场占地面积超过二万五千平方米或者可燃材料堆场每个占地面积超过四万平方米时,需增设与环形消防车道相通的中间纵横消防车道,其间距不超过一百五十米。

第四十五条环形消防车道应当至少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当设回车道或面积不小于十五米乘十五米的回车场。

第四十六条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必须能承受通行消防车的压力。

第八章组织管理

第四十七条企业法人代表是原料场防火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原料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十八条原料场要配备足够的警卫力量,严格值班检查和巡逻制度。配备专职防火员,协助主管领导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第四十九条原料场要建立义务消防队,并经常开展消防业务训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五十条原料场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制定防火安全检查表。

一、防火安全制度:

1.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

2.值班、巡逻、查岗制度;

3.动火、临时用电审批制度;

4.草类原料堆垛测温、记录及监测制度;

5.防火安全教育制度;

6.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7.火灾事故报告制度;

8.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9.防火安全奖惩制度。

二、防火安全检查表:

1.防自燃安全检查表;

2.电气防火安全检查表;

3.设备安全检查表;

4.车辆安全检查表;

5.避雷装置安全检查表;

6.消防设施检查表;

7.环境防火安全检查表。

第五十一条原料场应当进行火灾危险性评价和火灾事故预测。对存在的各种火灾危险性要制定预防措施。

第五十二条火灾危险性评价和火灾事故预测,可以采用火灾指数评价法或者仪器监测。

第五十三条对新上岗的工人(包括固定、临时、季节性工人以及其他人员)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第五十四条对在原料场工作的电工、焊工和机动车驾驶员等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消防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第五十五条各级防火负责人应当经常对原料场进行检查,消除火险隐患,逐级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日常检查由场防火人员和原料场的防火检查员负责。

第九章奖励与惩罚

第五十六条对认真执行本规定,在原料场消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七条凡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对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交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规定由江海明珠纸业有限公司行政科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铁路的规章制度3

铁道部文件

铁科技〔2008〕69号

关于印发《铁路技术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铁路局:现印发《铁路技术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制定相应的技术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二○○八年五月八日

铁路技术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铁路技术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适应铁路技术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技术规章制度”是指铁道部、铁路局、站段制定的涉及技术装备、行车组织、信号显示等技术管理方面的一系列规定的总称。

第三条

技术规章制度分为基本规章制度、专业规章制度。基本规章制度:是铁路技术管理的核心,分3个层次,包括铁道部公布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以下简称《技规》),铁路局制定的《行车组织规则》(以下简称《行规》),车站制定的《车站行车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站细》)。

专业规章制度:是对基本规章制度分层次、按专业进行细化的技术规定。包括铁道部、铁路局印发的专业技术文件和段制定的《段行车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段细》)等。

根据铁路技术装备和行车组织的变化,针对技术管理某一方面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在规定时间、特定条件下,可制定临时规定。

第四条

对不在技术规章制度范围内具有标准性质的文件,应纳入相应的标准体系统一管理。第五条

《技规》及铁道部专业规章制度组成铁道部技术规章制度,主要反映铁路设计、施工、运营、维修的技术要求。《行规》及铁路局专业技术文件组成铁路局技术规章制度,主要反映铁路局运用、施工、维修及作业的技术要求。《站细》、《段细》及相关管理细则、工作细则、作业程序等组成站段技术规章制度,主要反映站段技术管理工作的技术要求。

第六条

技术规章制度是铁路运输生产实践的总结,技术规章制度的管理必须符合本办法。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得违反现行技术规章制度。第二章管理与分工

第七条

技术规章制度的管理实行铁道部、铁路局、站段三级负责,按归口管理和专业负责相结合的方式,明确管理机构和职责,形成职责分明、相互协调的管理体制。

第八条

铁道部科学技术司归口管理铁道部技术规章制度,铁道部各专业部门负责管理铁道部专业规章制度。铁路局总工室归口管理铁路局技术规章制度,铁路局各专业处室负责管理铁路局专业规章制度。

站段技术规章制度归口管理部门由铁路局明确。

第九条

铁道部科学技术司负责组织《技规》的制定工作。铁道部各专业部门参与《技规》的制定,负责组织本专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

铁路局总工室负责组织《技规》的贯彻落实和《行规》的制定工作。铁路局各专业处室参与《行规》的制定,负责基本规章制度及上级专业规章制度在本系统的细化、落实,组织本专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

铁路局车站、段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基本规章制度及上级专业规章制度的细化、落实。车站应制定《站细》;段根据需要制定《段细》,制定《段细》的单位由铁路局规定。第十条

各级归口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技术规章制度,明确管理职责与权限,保证定编、定岗。技术规章制度管理人员应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具有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和管理的延续性。

第十一条

铁道部、铁路局、站段技术规章制度制定的工作经费应予以保证,并纳入专项管理。第三章

编制原则及要求

第十二条

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标准和试验验证为支撑,分系统、分层次建立并完善各项技术规章制度,形成“科学严密、统一规范、动态优化、具体可行”的制度体系。

第十三条

坚持从全路、全局出发,坚持安全、效率、效益统一的原则,满足合理组织运输生产、发挥设备潜能、实现最大效能、确保运输安全的需要。第十四条

结合新技术、新设备大量运用的实际,从理论到实践,深入进行科研论证,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经得起运营实践的检验。

第十五条

以基本规章制度为主干,建立覆盖各专业、各层面的专业规章制度,形成统一、规范、完备的技术规章制度体系。

在技术规章制度体系中,下级规章制度必须服从上级规章制度,同一层面专业规章制度必须服从基本规章制度,专业规章制度之间必须协调一致。

第十六条

应根据铁路运输生产组织的变化和运输安全工作实际,及时废止、修订和补充完善各项技术规章制度,确保技术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和指导性。

新设备(包括改造后的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制定相应的技术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

技术规章制度应采用国家、铁道部统一规定的术语、符号、计量单位,做到结构严谨、层次分明、逻辑清晰、内容简练、用语规范、简明易懂。第四章

发文种类和制定程序

第十八条

技术规章制度应以“令”、“通知”2种公文形式发布,不应以决定、通报、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公文形式发布。

铁道部基本规章制度、专业规章制度应以令或铁道部文件的形式发布。铁路局基本规章制度、专业规章制度应以铁路局文件的形式发布。

临时规定应以文件形式发布,不应以信函式公文或铁路电报形式发布。

第十九条

技术规章制度应使用规范的名称。对综合、系统的技术规章制度,称为“规程”;对某一专业系统的技术规章制度,称为“规则”或“规定”;对某一专业单项的技术规章制度,称为“办法”。临时规定一般称为“暂行规定”或“暂行办法”。

第二十条

基本规章制度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起草,专业规章制度由相应专业部门负责组织起草。与多个部门业务有关的技术规章制度,由主办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起草。

在技术规章制度起草过程中应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有关单位、部门和专家的意见,必要时进行试验验证。

根据有关意见和试验验证情况,经协调、平衡、归纳,对技术规章制度进行修改。经过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说明情况和理由。重要的技术规章制度还应组织技术审查。

第二十一条

技术规章制度的审批实行责任签认制度。凡涉及技术规章制度的起草、核稿、批准等环节,从起草部门起草人开始必须层层实名签认,按管理权限严格实行行政领导签名负责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第二十二条

技术规章制度的发布实行会签制度。综合、系统的技术规章制度应经相关部门会签;某一专业系统的技术规章制度应经归口部门及相关专业部门会签;某一专业具体的技术规章制度应经相关专业部门会签,其中突破基本规章制度的,还应经归口部门会签。临时规定与基本规章制度、专业规章制度的内容不符或有新增内容,应经归口部门和相关专业部门会签。

第二十三条

基本规章制度、专业规章制度、临时规定均应抄送归口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

第二十四条

因技术设备和运输组织变化,下级规章制度需突破上级规章制度时,须报上级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铁路局《行规》须报铁道部备案。第二十五条

技术规章制度的建立、补充、修改、废止及解释,遵循“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因规章制度错误直接造成事故的,按《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处理。

对技术规章制度修订、补充的文件应以技术规章制度发布单位的名义行文。

第五章实施与检查

第二十六条

技术规章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制定公布新规章制度的同时,要废止与其相抵触的或重复的规定。铁道部、铁路局每年定期公布有效文件目录,并在铁路办公信息系统网上建立技术规章制度电子文件库。此前发布的技术规章制度,凡不在有效目录内的,按失效处理。

每年应组织一次对临时规定的清理,对切实可行有必要保留的内容,应及时纳入相应的基本规章制度或专业规章制度。

第二十七条

铁路各单位须对技术规章制度进行宣传贯彻、培训和考核,确保职工准确、熟练掌握相关内容。铁道部技术规章制度发布后,铁路局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转发,并根据需要提出具体细化要求。

第二十八条

技术规章制度的实施要形成检查监督的长效机制和失职追究制度。加强技术规章制度的检查监督,铁道部每年组织一次全面检查,铁路局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检查,站段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对技术规章制度修改完善不及时、细化措施不具体、配备保管不全、贯彻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认真组织清查,迅速纠正,检查结果应纳入安全评估和绩效考核内容。

第二十九条

各业务部门、基层站段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强日常检查工作,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和信息收集、汇总、处理工作,确保各项技术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铁道部科学技术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铁路局根据本办法、专业运输公司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技术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铁路的规章制度4

铁路运输管理制度

1、钢丝绳绳头长度不足60厘米,绳头3道绳卡,护绳2道,绳卡螺丝方向不一致,罚款50元。

2、缺少护绳,护绳不足两道绳卡,罚款50元。

2、绞车硐室及运输线路不得有杂物发现一处,罚款50元。

3、刹车和离合把手过位,跑偏绞车前面因安设拔绳滚,不符合要求,罚款100元。

4、护板固定要牢固,反绳的绞车用完要及时安装好,缺少绳皮,地滚子缺失或转动不灵活,罚款100元。

5、安全设施,要灵敏可靠,安全有效,发现一处,罚款200元。6、压绳板不足2个或缺少螺丝,缺少定位销子,罚款50元。

7、铁道成阴阳路,枕木间距不小于1米1根,缺少或道木被钢丝割断未更换、罚款50元。

8、绞车底座螺丝固定用双母、固定不牢固、或钢丝绳锈蚀断丝多,断丝超过规定继续使用,罚款50元。

9、调度绞车要按规定拉车,超挂一辆车,罚款200元。

10、调度绞车钢丝绳绳头卡子缩回来未及时处理。罚款50元。

11、调度绞车钢丝绳缠绕排放整齐发现绞车钢丝绳跑偏严重的.罚款100元。

12、拉断绞车绳,罚款1000元,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分析处理。

13、发现跑车现象的,罚款1000元,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分析处理。14、行车不行人,不按制度执行者,罚款300元。.15、松车时必须派人到下一个车场站岗,一是巡查铁路是否畅通,二是防止行人,不按制度执行者,罚款100元。

16、送料人员划分卫生区杂物及绞车硐室杂物,绞车因实行包机制,开机前绞车司机必须检查,刹车、离合器总成、钢丝绳绳头、及钢丝绳及绞车固定是否完好,包括开关卫生绞车牌板,不按规定考核50元。

17、地面装车前必须检查矿车完好情况,物料严禁超高、超宽,超长物料装平衡,封车时要封封紧牢固,不按规定考核100元。18、安排组长的工作要及时落实,电铃声光及语言报警装置是否完好,要及时反馈,否则罚款50元。19、如有事不请假,考罚款100元。

20、出空车时运料人员要查看,车内物料是否卸完,并做好记录,下班汇报,否则考核组长50元

21、正确使用矿车插销,否则一处考核责任人50元。

绞车提升规定;

斜井提升机;允许拉4辆

电瓶车;允许拉8辆

第一部;北材料巷11.4绞车,允许拉4辆。

第二部;北材料巷25绞车,允许拉7辆。

第三部;北材料巷25绞车,允许拉2辆。

第四部;东材料巷25绞车,允许拉4辆。

第五部;东材料巷11.1-11.4绞车,允许拉3辆。

第六部;东材料巷25绞车,允许拉7辆。

第七部;东材料巷11.4绞车,允许拉3辆。

第八部;东材料巷25绞车,允许拉2辆。

铁路的规章制度5

遵守规章制度,确保铁路安全畅通

进入二十一世纪,随着科技飞速发展,我国铁路建设也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其间我国铁路已成功实施了六次大面积提速,这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做用。我,作为一名当代年轻铁路信号工能够目睹祖国铁路建设现代化成就而身感自豪,同时,我也努力为祖国铁路现代化建设的光荣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所从事的铁路信号工作是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的重要组成力量,它肩负着铁路信号设备的安装与维护,并时刻保证信号设备能够安全正常地运行,由于近年来我国铁路运输密度加大,行车速度逐步提高,牵引重量不断增加,大量新技术,新设备都相继投入使用,这就对我们一线信号职工基本技术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职工的基本技术业务素质应不断地由滞后型想适应型转变,因为它直接关系到铁路行车安全,设备安全及人身安全,所以无论是在工作或是生活当中,我们都应不断加强业务及政治学习,努力提高技能水平,掌握过硬本领,服从组织安排,按标准化作业,恪尽职守,并熟记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做到“四懂”“四会”,这样我们的信号设备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我们的铁路运输企业才能具有更强的竞争力,才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安全是铁路运输的生命线,是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永恒的主题,铁路运输安全不仅影响着我们企业自身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也对社会政治和经济造成重大影响。铁路运输安全是运输生产系统运行秩序正常,旅客生命财产平安无险,货物和运输设备完好无损的综合表现,也是在运输生产全过程中为达到上述目的而进行的全过部生产活动协调运作的结果。安全,应把长期形成的、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管理经验,提升到企业文化建设的高度加以定位,提升到物质与精神结合的境界加以认识,形成能够为所有干部职工接受的管理思想和模式。从铁路运输站段的角度看,一起安全事故可能只有百分之

一、千分之一的概率;从事故责任人角度讲,可能只是一时的疏忽大意。但具体到受害的旅客、货主身上,以及肇事的职工自身和家庭来说,却是百分之百的不幸和灾难。同时,也会给整个铁路形象造成消极影响。安全不好,不仅广大旅客、货主及职工本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失去了保障,而且铁路跨越式发展也就失去前提条件和基础。通过安全文化建设,有利于摆正“安全第一”的位置,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任务、安全与家庭、安全与法律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广大干部职工个人发展目标与企业安全目标的关系,在思想深处牢固树立“违章就是违法,违章就是犯罪,违章就是害人害己”的观念;有利于将企业安全目标与职工个人的发展目标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与个人切身利益结合起来,形成命运共同体,使安全责任的理念成为推动安全管理的一支“看不见的手”,将安全生产真正转化为职工的一种内在需求、一种人生觉悟、一种良好习惯、一种自觉行为,成为职工家庭幸福安康的源动力,从而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参与和响应,自觉接受安全管理的严约束和严要求;有利于启发人们安全生产的自觉性,激发安全生产的活力和创造力,形成安全管理人人有责、安全理念人人共享的积极心态,自觉规范安全行为,最终达到变压力为动力,变教训为财富,变被动防止为主动争取安全、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之目的,使“安全第一”的思想真正贯穿于运输生产全过程。在我来看,安全就是在平凡的岗位上立足本职,尽职尽责。责任是什么?责任是一种使命、一种义务。一种保持铁路持续稳步发展的使命,一种保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义务。回首百年,责任在铁路发展历程中无处不在。一代代铁路人胸中无限恪守的职责,伴随着我们行进在安全生产的漫漫历程中,走过春夏秋冬、走过酸甜苦辣、走向成长、走到今天。

没有做不好的工作,只有不负责任的人,拥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崇高的敬业精神是我们信号职工所必须具备的,在拥有良好的技术业务素质的前提下,通过尽职尽责,我们就可以充分发挥自身水平,创新工作思路,举一反三,提升日常检修工作水平和故障处理能力,从而开创安全生产的新局面。责任对于我们每个信号职工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有了责任心,我们就会对自己的工作表现出积极、认真、严谨的态度,而工作态度决定着开展工作的方法方

式,决定着投入工作的精力大小,从而决定着工作效果的好坏,如此我们维护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的信号职工更应当对工作负责,对自己负责。所有从事铁路事业的朋友们,我们都是来自铁路运输生产战线最前沿的战士,对自己的事业与未来都曾有着一份美好的憧憬。我们曾向往驾驶万吨巨龙驰骋祖国大地,在轰轰烈烈的事业中实现自己人生的价值。然而,我们现在是平凡的,我们的岗位也是平凡的。但是,我想告诉大家,惊天动地固然壮美,润物无声更具回味。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兵在安全生产的天空里,不用光芒万丈,只要责任不熄,哪怕只发射出一点点光辉,也足以成为一颗耀眼的明星。朋友们,安全生产需要我们的责任,安全生产更加依靠我们的责任,让我们在苦过、累过的日子里,继续谱写如歌的岁月。让未来去见证我们的誓言吧:于无声处创造自我价值,为铁路安全竭尽绵薄之力,用青春的职责去谱写铁路事业更加辉煌绚丽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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