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规章制度培训指的是针对艺术行业内部规章制度和相关法规的培训活动。该培训旨在让参与培训的人员了解和掌握艺术行业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法规,以便他们在艺术行业中更好地遵守规章制度,避免违法行为,以及更好地维护行业秩序。以下是有关于艺术规章制度培训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艺术规章制度培训1
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
1、公司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时间和顺序组织教学。
2、学员补课的规定。学员缺课时由任课教员补课,达不到规定学时的不准参加本科目考试。
二、教学实施计划管理
1、教务科负责制定理论教学和实际驾驶操作训练的教学实施计划。
2、理论教学和实操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监管教学计划实施情况。
三、驾驶培训记录管理
1、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是考核学员培训学时的`合法凭证。应认真填写,不能弄虚作假。
2、每个科目训练结束后,由教练员在培训记录上填写培训学时,然后按照先学员后教员的顺序签名,教务部门签名后,加盖学校培训学时审核专用印章。
3、教务科持驾驶培训记录到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凭驾驶培训记录及相关手续到公安交警部门约考
4、驾驶培训记录一式三份,科目三培训结束时,经交通部门审核后分别各存一份(交通部门、交警部门和培训机构)。
5、培训机构留存的驾驶培训记录存入学员档案。
艺术规章制度培训2
一、坚持落实好校长、教师的带班、值日、值勤制度,在学生上学、放学、做操、参加集体会等常规活动的’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安排专人疏导,保护、管理学生,明确疏散路线,健全紧急情况下疏散、拯救预案。
二、在校内外教育教学活动、生活场所的安全通道、楼梯间、疏散路线上等安全瓶颈地带,严厉禁止学生拥挤、跑、窜、追逐等做其它有碍安全的行为。
三、学校举行或参加上级组织的运动会、文艺汇演等活动,事先周密安排,分管领导和负责教师班主任必须带队、跟班确保学生安全。
四、学校日常的实践类教学和竟技类教学活动,必须做到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必要的安全预防,确保学生不受伤害。
五、认真做好季节性重点环节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定期举行安全教育报告会、安全知识竞赛、发致家长的一封信。春季是疾病多发季节,配合大营镇卫生院做好预防工作,冬季严禁学生在上、放学路上、校园内玩火,夜间房间放煤火取暖。夏季严禁学生私自下河、塘洗澡,强行过河及危险地段。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学生必须听从教师教导和指挥,按教师规范要求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技能训练。师生共同有相应避免和消除危险的义务。
艺术规章制度培训3
一、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上体育课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健康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
二、学生到校外参加体育考试,体育比赛或其它体育活动,视具体活动内容,必须有学校领导、体育老师、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带队,并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体育老师每月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学校,学校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四、体育教师上体育课要做到:
1、上课集合整队,记录考勤,以防学生滞留。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并妥善安排好体质较弱和特异体质学生。
3、室外课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4、讲明动作要领,做出动作示范,提出具体要求,注意事项等,并加强安全保护。
5、发现有学生打闹或做出危险动作,要马上或制止。
6、一旦发现学生身体有强烈的不良反应,要及时通知班主任和校领导,必要时立即送往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艺术规章制度培训4
第一条为优化发展环境,改进全校教职员工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首次依照职责接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学校教职员是首问责任人。
第三条首问责任人对了解校务、反映情况以及联系公务、履行协作职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办事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员),应热情接待、认真办理或引导、跟踪办理有关事项。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应当指导办事人员填写有关申报所需的材料。
第五条首问责任人必须履行以下基本责任。
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员引导至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承办人不在岗的,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代为接收、转交、负责跟踪办理。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认真办理,耐心解答,语言文明,做好记录。严禁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敷衍搪塞或简单生硬地对待服务对象。
第六条群众和家长到学校办理有关事宜,对于承办人不在岗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对接待办理事项进行登记,注明姓名或单位名称、住址、联系电话,办理事项,所收材料的名称、数量,并告知首问责任人、承办人、联系电话、处理情况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向办事人员说明理由、告知该事项的具体负责部门和联系方式,并尽可能给予指导和协助。
第八条承办人应当认真及时办理有关事项,并将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办理结果及时回复办事人员。
第九条学校建立规范的’《电话记录簿》、《群众来访登记簿》。严格按照《首问负责制度》的要求落实办理。
第十条学校建立效能投诉机制。设立投诉电话(0316)6162070,学校由负责纪检工作的领导干部负责受理群众和教师的投诉。投诉受理后在30个工作日做出结论,向群众作处答复。
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的,依照相关制度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艺术规章制度培训5
1、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建立学校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2、强化群防意识。定期向广大师生员工进行安全防火、防盗、防毒、等教育,使他们掌握有关方面的知识,做到有备无患,并教育职工从我做起,自觉消除隐患。
3、定期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报教育局和镇政府有关科室,请求协助解决。
4、学校的’大型活动要严密组织,职责明确,安全措施得当。要确保活动场地的出入口通畅,设施安全可靠,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5、值日行政和值日教师应提前到校,加强课间午间巡视;班主任应组织值日生加强对本班学生的安全监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节假日,由学校行政安排值班教师,经常巡视,认真负责做好保卫工作。
6、加强食品安全教育,注意食品卫生,严格食堂操作规程,严防食物中毒情况发生。
7、防盗措施得力,安装报警器、铁门、铁护栏、铁保险柜,财务室不超存现金过夜。消防设施要做到齐全完备,定期检查、更换,确保有效使用。
8、加强值班,加强对门卫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学生出校制度,来宾登记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安全。
艺术规章制度培训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努力提高我市艺术教育成果,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培训中心在办学过程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教育规律,保证学校的办学方向。
第三条:培训中心以培养儿童艺术素质为主要教学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四条:培训中心教风:严谨施教务实创新教有特色
培训中心学风:勤奋扎实精益求精学业有成
第五条:培训中心办学目标:努力创办质量一流、队伍一流、条件一流、管理一流的乐园式学校。
第六条:培训中心的办学理念:以人为本、育人为旨、德育为首、质量为上。
第七条:培训中心的办学方针:依法治校、科研兴校、质量立校、特色荣校。
第八条:培训中心的办学思想:坚持整体改革、和谐发展,减轻学生负担,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学生艺术特长,促进全面发展。
第九条:培训中心的办学模式:以改革促创新,以特色促发展,与实践相结合,学习内容级级衔接的长期培养制培训中心。
第十条:培训中心的教育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树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质量观,树立为学生的一生发展和幸福奠定基础的教育价值观。
第十一条:培训中心的教学思想:扎实基础,注重过程,揭示规律,授给方法,培养自学,启迪创造,发展个性,健全人格。
第二章培训中心行政管理
第十二条:培训中心的主要制度
(一)培训中心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培训中心的法人代表,对培训中心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校长在校内具有人事聘任权、财务经费使用权和培训班教育教学工作决定、指挥权、管理权。
(二)培训中心实行岗位责任制。培训中心在定编定岗的基础上,根据培训班里的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工作岗位,根据岗位的特点,合理确定岗位责任,岗位工作量,工作目标和上岗条件,建立科学的考核办法,促进全体教职工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三)培训中心实行教职工聘任制,本中心在定编和建立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依据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职聘任方案的有关要求,实行待聘管理,每两年进行一次教职工聘任。
(四)培训中心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教职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浮动津贴工资、奖励工资三部分组成。
奖励工资培训中心从办学经费中提取一部分,用于奖励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学科研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
(五)培训中心实行校务公开制
(六)培训中心实行师生奖惩制
对于教职工在管理、教育、教学、教研、科研及其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培训中心将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
对于学生在学习及其他方面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培训中心将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心纪律规定的行为,除追究其法律责任外,本培训中心还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经济上的处罚。
第十三条:校长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办学章程自主管理中心;
(二)组织实话教育教学活动;
(三)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四)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五)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培训中心工作的非法干涉项;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校长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管理好学校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四)维护受教育者、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采取措施,创造条件,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六)保证本培训中心利益不受非法侵害;
(七)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五条:培训中心要牢固树立以教育教学中心的办学思想,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促进学生素质不断提高。
第十六条:培训中心严格执行规定课程计划,开足学科和课时。
第十七条:培训中心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时,以国家的《教学大纲》为指导,大力推进课程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培训中心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强化和突出校本研究,树立“教学即研究”的理念,促进教师不仅成为一个优秀的教学人员,也要成为一个出色的研究人员。
第十九条:以学校教育为基础,开展好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整合教育资源,完善育人网络,提高育人效果。
培训中心要通过教师家访,召开家长会等形式指导好家庭开展家庭教育工作。
培训中心要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通过社会实践,密切学校与社区的联系,发挥军区育人的作用。
第二十条:培训中心加强对任课教师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任课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教育。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三)关心爱护差异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促进所有学生健康成长。
(四)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行为规范》的各项要求,做好学生养成教育工作。
(五)做好班级管理,学生档案的建立,学生操作评定等各项工作。
(六)做好家访工作,协调好培训中心、家庭的关系。
(七)做好学生巩固工作,尽量杜绝出现流失生。
第二十一条:培训中心的每一位教职工都是学生的教育者,必须树立“学校无小事,事事都有人”的理念,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在教育工作中应做到以下要求:
(一)用爱心和技能服务学生;
(二)用热情和无私奉献学生;
(三)用真诚和友爱尊重学生;
(四)用汗水和心血滋润学生。
第二十二条:在教育教学中要做好因材施教,特别加强对后进生的教育,采取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帮助他们努力学习。
第二十三条:对学生要加强学习方法的传授和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教育。指导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养成提前预习、使用
学习用具,动手完成的良好习惯。
第二十四条: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要求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一)每节课前必须充分做好教学准备,不许无准备上课。
(二)每节课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组织学生上课。
(三)课堂教学进行中教师不得离开课堂。
(四)课堂教学中教师不得使用通讯工具。
(五)教师不经本培训中心批准不准随意串、并课。
(六)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学生接受学习的权力。
(七)教师必须按时下课,不得压堂延长教学时间。
(八)教师下课后必须组织学生列队出教室。
第三十七条:关于使用教材的规定
(一)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教材;
(二)任何人不许以任何理由乱订资料,并推销规定使用外的教材;
第二十五条:关于教学质量测试的规定
(一)学校每年进行二次集中测试,期中一次,期末一次。
(二)平时测试、分期测试由任课教师组织。
(三)测试内容为非笔试,内容侧重专业成绩、实践能力的考查。
(四)学生期末总成绩由平时成绩、分期成绩、期中成绩、期末成绩按比例折算,综合评定。
(五)任何教师不得给学生排名次。
第二十六条:关于教育管理的规定
(一)培训中心的招生、编班由培训中心校长组织完成。
(二)培训中心校历由教导处根据培训中心工作计划按月编排并严格执行。
(三)培训中心每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例会的基本内容是总结上段工作,布置下段任务和要求;且进行一次全校的工作总结。
(四)培训中心的档案管理按档案管理规定由专人负责。
(五)培训中心的学籍管理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由教导处负责此项工作。
第四章后勤管理
第二十七条:加强对培训中心的秩序管理
1、认真做封闭管理工作,对外来人员没有学校的允许不准进入教室内。
2、严禁任何外来人员在我培训中心内从事商业活动。
3、严禁在培训中心内进行任何危害师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加强对培训中心环境的管理
培训中心的各处必须保证整洁干净,物品摆放有序,绿化,美化工作符合要求;
1、负责环境管理的教师每天必须早午晚对培训中心的卫生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总结。
2、每周周五为卫生清扫日,每月的月末最后一天的下午为全中心性的卫生清扫日。
3、环境卫生保持情况纳入到我培训中心考核评比内容之中。
第二十九第:加强对培训中心各种物资,设施的管理工作
(一)安排专人负责对各种物资,设施的管理,各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二)物资,设施的管理,必须做到账,物相符,入库及时。
(三)物资,设施的使用必须履行借用,归还手续。
培训中心每期组织管理者对所管物资,设施进行自查一次,每年由培训中心组织专人检查一次。
(四)由于管理者的原因造成培训中心资产流失的。由管理者负责按价赔偿(无法购置的加倍赔偿);由于使用者的原因造成本培训中心资产流失的,由使用者负责赔偿,方法同上。
第三十第:加强对培训中心财务工作的管理:培训中心的收入与支出必须坚持平衡有余的原则。培训中心的收入由培训中心的财会人员及时收缴入帐,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我中心的支出必须按如下要求执行;
(一)我培训中心的一切支出必须经校长同意方可执行;
(二)培训中心的重大款项的支出,必须经校长决定方可执行;
(三)培训中心的支出必须遵循申请——批准——购物——核实的程序方可执行。
培训中心的财务报销必须执行以下要求:
(一)需要报销的支出必须是培训中心校长批准;
(二)报销票据必须是真实,合法,有效;
(三)报销必须具备的条件:
购物申请批准单,经手人签字,验收人签字,财会人员的审核,校长签字。培训中心的财会人员必须每月向校长报告收支结余负责情况。培训中心每年向全体教职工进行一次全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第五章人事管理
第三十一条:培训中心的所有教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所有教职工必须认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师德表率。
第三十二条:培训中心的所有教职工必须认真完成学校分配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三十三条:教职工的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教职工有下列情况视为旷职:
(一)事假逾期者;
(二)无故不上班者;
(三)未经本培训中心同意,到其他学校或培训班工作者;
(四)病假无诊断或病假逾期者及不交诊断者;
(五)以患病为借口开假诊断者;
(六)本人不上班找他人顶岗者;
(七)婚假、丧假、产假等法定假日超过规定时间;
(八)出国逾期不归者;
(九)教职工离岗出走,下落不明者;
(十)到其他单位工作,按通知规定时间未及时回本单位者。
第三十四条:教职工实行待聘管理,待聘人员的产生及待遇、管理按学校规定执行。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随时待聘: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乱收费、乱订资料、向学生家长卡、要、报等师德较差的,家长和学生反映强烈,在社会造成极坏影响的;
(三)由于工作失职,给培训中心造成重大损失,影响较坏的;
(四)明显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
(五)不服从学校分配工作的。
第三十六条:培训中心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
(一)聘任依据为教师的工作考核分;
(二)聘任实行按需聘行,按岗聘任;
(三)聘任实行个人申报岗位,我培训中心择优任用,个人工作愿望必须服从培训中心工作需要,如不服从按拒聘处理;
(四)聘任后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认真工作职责,对完不成工作职责的人员随时解聘、待岗。
第三十七条:对教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培训中心根据经济能力设定以下奖励项目:教学质量奖;最佳服务奖;综合治理奖;满勤奖;艺术成果奖。
第三十八条:培训中心设立校长基金,用以奖励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
(一)培训中心临时性工作完成突出的有功人员;
(二)在本职工作中特别突出的有功人员;
(三)为培训中心建设获得重大荣誉的有功人员;
(四)为维护培训中心利益见义勇为的有功人员;
(五)为培训中心避免重、特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第三十九条: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发岗位工资:
(一)病事假累计一天(含一天)扣发20元,累计2天(含2天)扣30元,2天以上者扣50元;
(二)值日漏岗一次扣30元,在此期间发生事故一切损失均由漏岗者承担;
(三)值日期间出现事故负全责(未造成损失,未遂的不扣);
(四)上班期间溜号一次扣30元;
(五)病事假累计一天扣5元(按实际工作日计算时间,其中:婚、丧、产、患病住院有诊断的除外);
(六)不经校长同意无故旷课一节扣100元。
第四十条:教职工有下列行为者之一,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当事者本人负全责:
(一)乱收费造成处罚金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二)乱订资料乱造成处罚金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三)体罚学生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四)由于工作失职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第四十一条:教职工应当积极参加培训中心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继续教育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和培训中心规定的业务学习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胜任本职工作。
第四十二条:我培训中心的名星、先进的评选实行以下制度:培训中心名星、先进评选实行民主集中制;培训中心名星、先进评选实行公示制。
第六章学生管理
第四十三条:培训中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符合要求的场地、环境、设施等。
第四十四条:学生必须保证按时到校上学,及时缴纳学校规定的各种费用。
第四十五条:学生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第四十六条:学生必须爱护培训中心的公共设施,尊敬师长,听从教师的教导与同学友好相处。
第四十七条:学生必须完成我培训中心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做一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
第四十八条:学生的入学、退学按我培训中心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培训中心在办学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有关制度,另行制定。
第五十条:本章程的修定由校长提出,并经教师会通过。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由培训中心校长负责解释。
艺术规章制度培训7
始建于x年的xx省艺术高级中学校(xx市第六中学校),于x年在普高基础上开创艺术教育特色发展之路,现设有美术、音乐、表演三大专业多个学科发展方向。学校艺术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以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为教学骨干的艺术教师队伍。学校以“大爱尚美”为办学理念,以培养“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为教育目标,追求艺术高考的高质量、艺术人生的高品味,多年来为清华大学、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传媒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东华大学、南京艺术学院、浙江大学、厦门大学等全国知名艺术高校输送了数千名优秀艺术人才,高考录取率近100%,本科率达90%以上。学校成为中国美术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江南大学以及乌克兰中央美院、美国西南视觉艺术学院、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大学、俄罗斯图拉国立大学、法国瓦朗斯音乐学院、德国劳西茨音乐学院、澳门城市大学、新加坡南洋艺术学院等国内外众多知名艺术高校的优质生源基地及教学实践基地。
学校连续两次被教育部授予“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被xx省教育厅授予“xx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等荣誉称号。xx省艺术高级中学校已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普通高中艺术教育品牌学校。
一培养目标
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学生艺术特长,为国内外艺术院校、为社会培养优秀艺术人才。
二招生对象
面向xx大市,凡符合xx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规定的xx市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三招生计划
1.艺术班计划:
我校艺术班将设置三大艺术专业:美术、音乐、表演(具体名额以上级部门文件为准)。表演专业含表演、播音主持、舞蹈、编导、音乐剧等方向。
2.自主招生方法及时间:
我校将按x年xx市教育局有关自主招生政策,于六月中下旬进行美术专业“有原班”的自主招生,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优秀的美术方向学生。学生必须通过我校美术专业考试,由我校组织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艺术专业考试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4月5日~5月12日8:00~16:30(含双休日,“五一”劳动节假期除外)。
2.报名地点:xx市东北街132号学校招生办公室。
3.报名须知:
(1)请携带考生学生证或本人有效证件(贴有学校盖章的照片)及户口本,同时交2寸正面近照1张。
(2)报名时需收取艺术专业加试费50元,填写《艺术班报名登记表》,并领取《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
4.招生热线:
【特别提醒】
1.各专业仅有一次专业面试机会,请考生一定注意不要错过考试时间。
2.考生只可选择报考美术、音乐、表演中的一项专业,不得兼报其他专业。
3.凡报名参加xx市第六中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应认同和服从主考老师所给出的评分结果,遵从学校考试程序与录取办法。
五考前免费培训
1.时间:4月9日(周日)14:00开始,下午半天。
2.专业:美术、音乐、表演。
3.报名办法:在报名同时选择考前培训,学生须凭准考证参加培训。
六艺术专业考试办法
1.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请考生一定按规定带好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
2.考试内容:
【美术】
(1)素描:石膏几何体与静物组合照片写生,120分钟。
(2)速写:双人全身像组合速写,60分钟。
考生自带画板和素描绘画工具。
【音乐】
(1)演唱一首声乐作品或演奏一首器乐作品(曲目自选,流行音乐除外),声乐演唱为所有考生必考。乐器除钢琴外其他自备。
(2)音乐素质测试:音高模唱、节奏模仿。
【表演】
(1)初试:
A.必考项目:自我介绍;自备文稿朗诵(300字以内稿件,须脱稿);音阶模唱(C大调,上下行)。
B.选考项目:特长展示(包括:非流行歌曲演唱、舞蹈、健美操、武术、自备乐器演奏等)。
(2)复试:指定文稿朗读(无须脱稿);舞蹈、形体动作模仿(无需自备);回答考官提问。
要求考生不化妆,穿修身衣裤,女生头发扎起。
七录取办法
根据学生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和中考文化成绩分区域择优录取,分数线按市区、县市分别划定。
市区(姑苏区、高新区、园区)
县市(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吴江、吴中、相城)
八高中艺术班课程设置
1.文化课程:开设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中所有科目。
2.艺术专业课程:
(1)美术方向:素描、色彩、速写、美术欣赏、设计等。
(2)音乐方向:声乐、乐理、视唱、练耳、音乐欣赏、合唱、民乐、形体等。
(3)表演方向:表演、台词、形体、声乐等。
编导方向:写作、影视编导基础、创编等。
舞蹈方向:基础训练(芭蕾、古典、民间)、技能技巧、剧目、编导。
3.艺术实践课程:交响乐、合唱、民乐、戏剧、舞蹈。
4.校本课程:园林文化艺术课程。
九敬请注意
1.一位考生不能兼报其他专业;一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
2.各专业只有一次专业考试机会,请考生一定注意考试时间,不能错过。
艺术规章制度培训8
一、明确学生教育管理制度的目标
艺术院校教育管理制度的目标如下:
第一,明确艺术院校的学生的来源,艺术院校的招生范围较为广泛,通过明确学生的来源,可以提高教育管理制度的落实效率;
第二,明确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态度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影响巨大,通过明确学生的学习态度,可以引导学生积极开展教学,改善学生的学习问题,提高学生的艺术学习能力;
第三,明确学生的思想观念,学校的教育管理制度主要是针对学生的思想观念进行管理工作,通过明确学生的思想观念,可以逐步实施适应学生的教育管理制度,使学生能够通过根据管理制度学习艺术知识。通过明确学生教育管理制度的目标,可以按照目标内容逐一落实教育管理制度,使学生能够按照制度内容进行艺术学习,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二、实行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
艺术院校在落实教育管理制度时,应当注重以学生为主体制定制度内容,通过实行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可以充分发扬学生的个性,使学生能够积极配合制度完成艺术学习。传统的教育管理制度主要是使用强制性语言规范学生的行为,使学生受到制度的限制难以实现个性化发展,阻碍学生的学习进步。
故此,为了充分发挥教育管理制度的作用,艺术院校应当改变传统制度的内容模式,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打破传统模式对学生的限制,使学生能够在教育管理制度的影响下,张扬自我提高学生的艺术学习能力。艺术院校在制定教育管理制度时,可以积极听取学生的想法与建议,尊重学生的学习特点,将制度内容与学生思维相融合,使学生能够感受到尊重,从而使学生能够配合制度开展学习。通过实行以人文本的教育管理理念,可以完善创新教育管理制度,使教育管理制度能够解决学生的问题,提升教育管理制度的实用性。
三、细化学生教育管理制度的内容
艺术院校教育管理制度主要是针对学生进行制定,通过细化教育管理制度的各项内容,可以确保教育管理制度能够为学生提供服务,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故此,艺术院校在细化教育管理制度内容时,首先要按照学生的学习兴趣制定制度内容,使教育管理制度能够为学生的学习发展提供帮助;其次要使学生明确制度涉及的范围,避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触犯制度的规定,严格遵守制度的相关内容;再次教育管理制度应当适当给予学生自主的权利与自由,使学生能够在教育管理制度中实现个性化发展;最后艺术院校要合理运用教育管理制度,开展适宜学生的`艺术活动,使学生能够在实际活动中认识自己,明确自身的发展方向。
四、建立适宜学生发展的教育思想
艺术院校在制定教育管理制度时,应当建立适宜学生发展的教育思想,使学生能够通过教育管理制度的引导,掌握艺术知识内容,为学生日后的学习发展奠定基础。建立适宜学生发展的教育思想,要及时听取学生的想法,根据学生学习需求制定适宜学生的教育管理制度,使学生能够掌握艺术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同时,艺术院校应当改变传统的教育思想,通过加强对学生的素质教育,有利于学生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艺术院校在建立教育管理制度时,可以适当增添价值观念的教育内容,使学生能够在教育管理制度引导下,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提升学生的道德品质。通过建立适宜学生发展的教育思想,可以完善教育管理制度内容,使学生能够掌握艺术学习的综合技能。
五、以就业为导向实施教育管理
学生学习的本质目的是适应社会完成就业,艺术院校在完善创新教育管理制度时,应当以就业为导向实施教育管理,使教育管理制度能够为学生实施就业辅导服务。艺术院校教育管理制度内容可以结合艺术学生的就业需求,通过培养学生的艺术技能与综合素养,可以提升学生的整体素质,使学生能够适应社会就业的要求。
同时,艺术院校可以与工作单位建立联系,组织学生进入单位进行学习培训,使学生能够掌握就业的知识内容,为学生日后步入社会提供便利。通过以就业为导向实施教育管理,可以完善艺术院校教育管理的工作内容,制定适宜学生的人性化制度内容,使学生能够通过教育管理制度掌握就业要求。
六、结语
综上所述,艺术院校在完善创新教育管理制度时,应当分析原有制度的不足,通过明确学生教育管理制度的目标,实行以人文本的教育管理理念,细化学生教育管理制度的内容,建立适宜学生发展的教育思想,以就业为导向实施教育管理,可以提高教育管理制度的实用性,使艺术院校教育管理制度能够切实为学生提供服务。
艺术规章制度培训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湖南软件职业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由舞蹈队,合唱队,礼仪队三个队组成。
第二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受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领导。
第三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的宗旨是培养艺术人才。编排和整理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丰富我校师生的校园文化艺术生活,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提高建筑工程学院的声望。
第四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的活动以承办校内重要文艺演出以及校际演出交流活动为主,艺术团团员的活动以排练,演出和展出为主。
第二章团员
一、团员选拔制度
1、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成员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学习勤奋,有责任感,自豪感和为我校发展做贡献的荣誉感。
2、采取自主纳新、各级文艺晚会选拔、各学院学生会和社团推荐等多种方式吸纳新团员.
3、凡在校学生,愿意参加艺术团,并在其中积极学习,提高自身的演出水平,遵守艺术团规章制度,由个人提出申请,经艺术团考核合格,成为艺术团学员。
4、各队定于每学年艺术团招新之间招收一定数量的学员,如有需要各队可增加招收学员人数和次数,但必须经过艺术团团长以及领导老师有关指导老师同意。
5、各类文艺晚会:成员观看校内外各种文艺演出,学习经验,增进交流,挖掘有文艺特长的学生。
二、团员的权利
1、参加艺术团的有关会议,接受各类教育和培训。
2、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艺术团的工作提出建议
4、有权对艺术团的团员提出有根据的批评指导
三、团员的义务
1、遵守校规校纪以及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2、学习文化课和艺术专业知识,自觉提高业务素质,积极完成艺术团布置的各项任务。
3、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艺术团多做贡献。
4、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坚决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服从艺术团各级干部和指导老师的安排。
四、团员退团制度
1、团员不得擅自退团,经学校出资培训的团员,必须学年期满两年。
2、对下列成员(学习成绩严重下降者,业务素质提高缓慢者,具有其他认为应劝退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或者由艺术团指导老师劝退。
第三章管理
一、考勤制度
1、各队建立纪律簿,各队队长负责,记录每次活动的考勤以及活动情况。
2、各项活动一般情况不准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必须事先向各队队长请假,病假要有校医院证明,未经队长同意的请假均视为无效。
3、每月在团内公布一次考勤情况。一学期缺勤两次以上的(不包括两次),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4、团员应按时参加排练和会议,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者给予团内通报批评,全体人员有监督权。
5、每个学期初进行新团员证的发放和老团员团员证的注册由组织部负责。
6、对违反纪律的团员,艺术团管理办公室应本着惩前毖后的精神,按照错误的性质和情节的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并取消校级的各种评优资格。
二、日常工作制度
1、学期初,艺术团要制定工作计划,计划要求全体团员了解并报告校团委审核。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发展目标,训练安排,自身建设,学习安排,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经费预算等。
2、各组根据艺术团整体工作知道思想和计划安排制定本队的工作和活动计划,活动计划要让全队队员了解,并报艺术团办公室。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和重点,月度工作安排,保证措施,组内经费预算,需要得到的支持和帮助等。
3、每次重大活动结束后,各队应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指出努力方向
4、学期末,艺术团和各队要有工作总结,艺术团的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校团委。总结的内容包括:工作表现的实现情况,具体工作的内容,方法,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5、艺术团每星期举行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工作,交流情况,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不同范围的干部会议。
三、物品管理制度
1、物品指各队活动室、服装以及装饰、道具、化妆品、音响设备,电脑、书籍和资料、办公用品等。
2、各队需要借用活动室应提前向校团委提出申请,并保管好活动室内物品。
3、艺术团内服装不得私自外借,其他组织或个人应向校团委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借出。
四、奖励与惩处
1、凡入团满六个月的成员,均可参加艺术团评优评奖,校团委授予“艺术团优秀团员”称号,评优比例为团员的人数的相关比例,并通知各院系团委。
2、对于表现突出的艺术团干部,经校团委批准后授予“艺术团优秀干部”称号
3、一学年内缺勤四次以上的(不包括四次),或入团不满六个月的,或违反校规校纪的或因个人原因损害丢失物品的,或损害艺术团名誉的成员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五、艺术团纪律和要求
1、按时参加训练、排练和其它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向各组组长请假。
2、服从团长、组长和艺术团指导老师的管理和安排。
3、加强时间和组织观念,参加演出时,按时集合、化妆、上场。
4、台风严谨,尊重观众和评委。
5、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6、爱护公物、爱护所有演出器材。
7、个人退团申请未获得批准,仍要积极地对待训练和演出。
8、维护艺术团的荣誉。
9、本规定解释权归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会所有。
第四章附则
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全体干事会议,有权对本章程进行修订。艺术团下辖各组的队内管理办法不得与《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规章》相抵触,如有出入以《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规章》为准。
艺术规章制度培训10
教学信息反馈是学校领导掌握学校教学情况、教师的教学效果以及调配任课教师的重要依据。
1、每年定期在期中、期末考试后,通过学生填写《教师工作情况调查反馈表》,掌握教师的实际教学情况,奖优罚劣,及时发简报并有相应的整改措施。
2、不定期深入班级,通过与学生交谈的方式,了解教学情况。
3、充分利用每次家长会,认真听取家长对各班级教师任课情况的反应,对暴露的问题认真整改。
4、通过校长信箱实行民主管理,多渠道掌握教育教育教学实际情况。
5、不定期召开家长会,每学年的学期初、期中、期末或遇重大事务(如高考填报志愿、分班等)召开家长会。
6、成立家长学校,定期给家长上课、培训,与家长沟通信息,形成学校、家长、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机制。
7、举办家长接待日活动,参与学校的重大决策,比如:班级科任教师的调配等。
8、家长学校的活动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学活动时间,各班家长会的活动需经家长委员会的批准。
9、家长委员会由主任、班主任、成员组成。主任由学校的校长、书记担任,副主任由教学副校长、管理副校长及一名家长担任,成员由教务、艺教、政教、教研室主任和四名家长代表担任。
艺术规章制度培训11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敬业爱岗,不三心两意,见异思迁。
2、严守法纪,廉洁自律。努力学习专业文化与业务知识,提高文化素质与自身修养,不能不思进取,得过且过。
3、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因材施教、以人为本”,不得因个人荣誉及利益,误人子弟。
4、严守各项工作制度,履行岗位职责,不无所事事,松松垮垮,上课(听课)中途禁止无故离开教室复电话、抽烟。(在上课时无急事不通传电话)
5、遵循教学规律,依法治教,治学严谨,尊重学生,教书育人,不要歧视、嘲笑、侮辱后进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6、尊重学生家长,与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经常联系,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
7、关心集体,团结协助,谦虚谨慎,互相尊重,不做不利于集体,不利于团结的事,不讲有损于集体和别人的话。
8、积极进取,提倡奉献,淡薄名利,洁身自爱,不要只讲报酬,生活攀比,工作拖拉,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9、文明有礼,举止文雅大方,衣着整洁,为人师表,不穿过于暴露的衣服进入课室和不穿戴与教师身份不相称的服饰。
10、加强自身的基本功训练,夯实教学基础。备课书写规范,重点突出,条理清楚;上课必须使用普通话。
11、维护本中心环境,教师行为规范到位,为人师表。上班时间不得抽烟,吃零食,谈笑胡侃。
12、对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业绩突出,按照《奖罚制度》进行奖励表彰,授予“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并给以物质奖励。对长期工作成绩显著者给以精神和物质双重奖励。
13、教师参与管理,定期召开例会,各种例会学习活动每周月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得少于1-2小时,会议必须做好记录发挥组织作用,使中心管理民主化、科学化。
14、因不履行教师职责,违犯制度及教育法规,造成工作极大漏洞或损失者,视其情节,经培训中心研究给以通报批评、书面检查、会议检讨、经济处罚、撤换工作、待岗、解聘等处理。
15、以本中心大局为重,服从工作分配,做到公而忘私,热心奉献。禁止教师家属、亲戚、朋友干预正常作。
16、组织学生外出开展活动、游览、社会实践,参观等等活动,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一定要报管理层批准,由严密组织安排,责任负责人员到相关的教师,保证活动开展始终安全。严禁教师私自组织学生外出参与演出活动或搞些不安全活动,若有意外事故,采取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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