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范文 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10篇)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是指为了优化营商环境而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营商环境是指一个地区或国家在商业活动中的各种外部条件和因素的总和,包括政策法规、市场环境、基础设施、人力资源、文化氛围等。优化营商环境是指通过一系列措施,改善和提高营商环境的质量和效率,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和商业活动,促进经济发展。工作方案则是具体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指导文件,包括目标、任务、措施、时间安排、责任分工等内容。通过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可以明确工作的方向和步骤,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从而达到优化营商环境的目的。以下是有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范文 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10篇)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1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的服务市场主体,根据我局职能职责,并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通过开展机关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对不作为、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等作风问题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开展机关作风整治和服务企业意识提升,不断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和服务企业意识,有效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效率,使政策环境、政务环境、社会环境等得到优化。

(二)加大农业行政审批改革。加大农业农村行政审批改革,减少办理事项所需证明材料和手续。深入推行“互联网+政减少办理事项所需证明材料和手续。深入推行“互联网+政行政许可等领域的“一次办结”机制。同时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方式、运行路径及实现程度进行自查,模拟运行行政审批和申请服务事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为乡村振兴创造良好的农业农村发展营商环境

(三)规范行政执法检查。推进“互联网+执法基层执法效率,提高农业行政执法精细化水平,实现”双随机”检查机制,充分发挥区农业农村局现有的设施、技术、仪器,强化执法服务意识教育,提升抽查覆盖率。

(四)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区农业农村局现有的设施、技术、仪器、人才等优势,全力建设志愿服务队,对农业服务组织、企业、种粮大户及种粮农户合作社等,开展以专业化技术服务为主的服务活动,为营商环境优化做实事。

(五)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通过给农民、农业企业发放宣传资料,在村内张贴省种子、农药、化肥公告,普及鉴定种子、农药、化肥方法及相关的法律知识等方式,进一步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群众基础。

(六)提升投资环境满意度。通过秘书式服务招商引次农业企业,使得投资企业反映的问题能得最快,最优的解决,投资环境满意度全面提升。良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投资软硬环境“短板”加快补齐,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二、主要措施

(一)精心安排、全面展开。

1、组织学习讨论。在讨论交流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开展动员部署。召开全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动员会。制定下发工作方案。

(二)攻坚克难、重点突破。局领导干部、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围绕重点工作目标,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开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调查宣网络征集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所属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逐项归类,形成问题清单。将问题清单报局领导小组汇总。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逐条整改。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区农业农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副组长,局相关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局优化营商环境整顿工作,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局优化商环境整顿工作,定期定期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深入企业,带头听取意见,带头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各科室、局属单位要做解放思想、服务企业的排头兵,全面理清影响发展的思想、制度和体制问题,推动思想解放、加快发展。

(二)强化精准服务。找准企业发展困难的症结,寻找最有效帮扶方法,实施精准帮扶,确保服务到位,政策运用到位,引导企业不断发展,努力实现工作部署有新思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新举措、干部精神状态有新起色、体制机制创新有新进展、服务企业发展有新成效。

(三)加强舆论引导。运用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办好信息专栏、宣传板报和专题报道,加强正面引导,营造服务企业的浓厚氛围。

(四)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全局干部职工借机收受企业宴请和礼品,决不能给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添麻烦、增负担,杜绝吃、拿、卡、要的行为发生。

六、保障措施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

四中全会

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把优化营商环境与促进“六稳”工作、化解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相结合,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中省市工作要求、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10+5”行动,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我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落地率达到70%以上,争取一批创新做法或典型案例获得省市层面认可。全县综合信用指数排名在全市只进不退,营商环境综合排名力争进入全省前50名。

(一)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1.制定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方案。按照全市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落实。(发改科技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7月底前完成)

2.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工作机构机制。参照市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构机制,建立健全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构机制,确保高效运转。(县委编办牵头,发改科技局配合,6月底前完成)

3.加强营商环境工作宣传培训。司法局要开展送《条例》到街镇部门、园区、企业,宣传解读活动不少于12次。积极参加省市或邀请市上专家开展贯彻落实《条例》等培训活动,全年不少于3次。各有关部门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全年不少于3次。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评选、宣传活动,全年各不少于1次;要提高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市场主体覆盖面和可及性,及时在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发布解读材料、流程图、办事指南及示例。(相关部门按职责负责,7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4.健全营商环境工作制度。按照《榆林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和《榆林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修订我县考核办法和制定出台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充分发挥考核工作指挥棒作用,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可预期性和获得感。(发改科技局负责,6月底前完成)

(二)对标中省市工作要求争先进位

5.围绕目标导向扎实开展工作。按照“挖潜提升、巩固成果、补短强弱、狠抓漏项”的分类推进思路,围绕我县营商环境综合排名进入全省前50名的目标,对标中省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夯实各牵头部门营商环境评价一级、二级指标责任,抓好督促落实。(发改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6.通过复制先进经验带动工作创新。持续抓好北京、上海等先进地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在我县的复制推广工作,确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89号)中各项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县实际加强复制推广。对标中省市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标准,审批局、税务局、不动产局、市场监管局要分别培育1项获得省级层面认可的工作亮点。(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年底前完成)

7.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企业满意度调查,评价和调查结果通过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发改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年底前完成)

(三)着力提升全县政务服务水平

8.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市县两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通知》(陕政办函〔2019〕160号)要求和市县同步、事项对应、上下协同的原则,对办理条件相对简单的事项要尽快全面移交;审慎推进程序复杂、专业要求高,尤其带有制约性和限制性、涉及公共利益平衡和重大公共安全事项的划转工作。健全协同办理机制,确保审管协同推进。(审批局牵头,各部门配合,9月底前完成)

9.大力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制定出台我县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市场监管局、审批局牵头,各部门配合,7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10.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贯彻落实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竣工验收、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等改革任务。制定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年底前全面实现工程建设相关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11.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公布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司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年底前完成)

12.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结合国家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0年版)和全省统一部署,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评估,开展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检查,清理规范行政备案、目录管理等事项。推动行政备案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清理规范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整治变相审批。(审批局、司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13.狠抓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持续推动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以使用需求为导向,4月底前全面打通数据壁垒,完成事项梳理录入;9月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可办,不少于200项高频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审批局负责,9月底前完成)

14.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套餐服务。按照市上统一制定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市县同步开展的原则,制定出台单部门、跨部门事项各不少于20项的目录清单、办事指南,7月底前全面实施。(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7月底前完成)

15.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中省统一部署,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与对接联通工作。实现各类监管数据归集共享,不断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16.全面推进数据治理工作。规范数据采集、存储、共享、开放、应用、安全管理等行为,完善数据共享机制,保障政务数据供给,提高数据质量,确保数据安全,为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提供大数据支撑。(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17.加强街道(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方便群众、集约整合的原则,充分利用街道(社区)服务大厅既有场地和设施,将残疾证申领、流动人口婚育等证明,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理老人优待证等事项延伸到街道(社区)办理,为群众提供更密集的服务网点、终端或通道。市审批局6月底前编制完成街道(社区)办理事项参考目录(原则上街道和社区办理事项分别不少于20项和5项)。我县要确定银州街道办和至少1个社区作为试点,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事项授权、确定办理人员、再造办理流程等保障工作。(审批局牵头,银州街道、各相关部门按职责负责,9月底前完成)

18.全面推行“好差评”工作。按照“一次一评、一事一评”的思路,灵活采取网上评价、扫描二维码评价、现场评价等多种方式,充分倾听企业和群众意见,改进政务服务质量。利用市审批局制定出台的全市“好差评”工作方案,明确“好评”激励机制和“差评”纠偏整改时限、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审批局负责,9月底前完成)

(四)持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19.创新企业开办(注销)服务。企业开办实现3个环节1个工作日内办结。6月底前实现企业开办“一表申请、一窗发放”、一般企业注销“一事一网一窗”办理。探索开展企业电子印章生成和应用。(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20.继续优化企业水电气服务。深化“互联网+”服务,持续提高水电气供应的可靠性和费用的透明度指数。进一步优化报装流程,所有涉及报装的行政审批事项并联办理;推行线上“不见面”、线下“最多跑一次”服务;全面取消线下报装“申请书”,水气报装材料压缩至3件以内。全面推行小微企业电力接入“三零”服务,提高小微企业用户报装容量,试点区域提升至160kva;小微企业用户(含施工审批)低压项目、高压项目报装时限分别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和20个工作日以内;其他企业用户(含施工审批)高压单电源、高压双电源分别压缩在35个工作日以内和50个工作日以内。用气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城区用水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发改科技局、住建局、水利局牵头,交通局、公安局、供电局配合,9月底前完成)

21.巩固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完善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模式,推行“个人土地出让价款补缴”纳入一窗受理;全面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复杂登记类型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业务一周办结率提高到90%。(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9月底前完成)

22.进一步提升信贷服务质量。完善和推广“易信贷”模式,加大对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高于2019年同期水平。积极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费率不高于1.5%。持续优化企业信贷办理时限,在2019年的基础上再压缩8%以上。全力化解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力争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探索建立“银行+征信+担保”的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新模式。(金融办牵头,财政局、发改科技局、人行米脂县支行配合,持续推进)

23.大力推进纳税便利化。压缩办税时限,纳税人平均完成一次纳税所需时间缩短至0.3小时以内,出口退税一类、二类、三类企业办理时限分别压缩至2个、6个、8个工作日以内。持续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贯彻落实个税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活动。(税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6月底前完成)

24.稳步提升跨境贸易服务。全面推行进出口单证“容缺办理”、当场办结;年底前实现企业申请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自理报检企业备案、原产地证申领人备案1个工作日内办结,“单一窗口”报关报检100%全覆盖。深入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无纸化审核审批、无纸化退库试点工作。(工贸局牵头,审批局、人行米脂县支行、税务局配合,年底前完成)

25.抓好企业运行降成本工作。全面落实、用足用好中央和省市县内减税降费、金融支持、财政补贴等政策,重点抓好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人工成本、物流成本、生产要素成本等方面工作;继续扩大直供电交易规模。加大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确保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对存在分歧的通过调解、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解决。(发改科技局、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26.持续推进五大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在规范中介服务、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优化便民服务和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方面再见成效。(发改科技局、财政局、审批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27.提升投资便利化服务。制定投资便利化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并实时更新招商引资项目库,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考察、拜访、对接工作动态信息库,开展招商引资服务质量评价;及时向来米投资企业提供煤价、水价、电价、气价等市场要素信息;随时掌握外来企业投资动态和遇到的问题,及时解答企业疑惑,缩短招商引资洽谈落地时间。(发改科技局牵头,相关街镇、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28.开展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督导服务。着力化解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推行“一个企业(项目)、一个工作组、一套督导服务措施”的“三个一”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着力解决企业经营、项目落地中的难题。(发改科技局、工贸局牵头,相关街镇、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五)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29.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与信用监管等方式融合,提升监管效能。持续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和“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大力推行部门联合抽查、跨部门联动协作执法,建立联合抽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统一编制工作细则和指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常态化,重点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动协作执法全覆盖。(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年底前完成)

30.打造阳光透明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全面推行目录内公共资源统一进入中心交易。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启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组织开展不少于4次招投标领域全过程专项检查,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问题。(发改科技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8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31.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基础建设,完成个人信用数据专题库建设;扩大信用

报告

使用范围,在公共资源交易、政务服务等领域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并形成“逢办必查”长效机制。全面推广运用“桃花分”,大力推进“信易+”惠民便企工作,全年新增不少于2个守信激励典型案例和完成“信易+”应用任务。加强诚信宣传,全年组织开展不少于4场次信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改科技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年底前完成)

32.夯实工作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工作要点,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制定本部门工作推进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年底前实现我县营商环境综合排名目标。

33.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大工作力度,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形成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

34.加强督查调度。营商办要对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按月调度分析、季末总结评比,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要按季度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办,对确定的典型问题案例及时通报曝光。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3

按照河北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和《宽城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文件要求,为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把我乡打造成聚集优秀人才、聚集先进要素、聚集优势产业的高地,坚定走好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新路,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行动工作方案:

此次开展的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就是对乡域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以下简称市场主体),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主体多元、业态先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绿色低碳、高效便民的商贸流通体系和较为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重点环节和突出短板,严字当头,精准发力,迅速行动。努力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潜力,为实现我市营商环境的极大优化奠定坚实基础。为此,确定以下行动目标:

1、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乡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2、对标先进乡镇,做到提供材料最简、跑办次数最少、办结时限最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切实做到“零距离”优质服务便民利民。

3、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突出“放管服”,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水平。乡干部为基层、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大力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

4、健全便捷、通畅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投诉渠道,建立第三方定期评估发布制度,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1、政策落实方面。集中整治对我乡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2、项目落地方面。集中整治对投资项目盯得不紧、服务不周、要素保障不力,对项目进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及时协调解决,致使项目落地难、落地慢问题。

3、企业运营方面。集中整治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推诿扯皮、久拖不办,行政执法不规范,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仍然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配套公共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4、政府诚信方面。集中整治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因相关负责人更替不履约等问题。一些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和作风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担当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5、政务窗口服务方面。着力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涉企收费不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7、其他方面。集中整治市场主体对相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

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5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3日至3月31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4月1日至5月15日)。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建立专项整治台账,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5月16日至9月30日)。

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以真解决问题的态度、立行立改的作风,率先展示通过集中整治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在系统总结专项整治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保障,并在行动的各个环节中不断修改完善,实现行动成果具体化、制度化。

(五)总结巩固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全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客观评估集中整治成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进行总结推广。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

对照检查

,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

(一)迅速成立组织推进机构。我乡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认真研究部署,成立苇子沟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及时解决整治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开设“绿色通道”,提高行政效率,为商贸服务业企业提供便利服务,为商贸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组织和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舆论宣传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宣传、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共同打造以诚招商、以诚养商、以诚富商的商贸服务业发展环境。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民互动平台和政府网站等载体,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各方面意见和问题,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实时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

(四)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整合市场监管力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督,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群众举报等方式,严肃查处干扰、阻挠、破坏发展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违纪违法行为,倾力打造法制、透明、公正的政策环境。

(五)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各单位之间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4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市《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的落地落实,全面提升我县的营商环境水平,全力推进全县产业项目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动东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东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先进发达地区,切实解决项目落地时间过长、涉企服务质效不高、生产要素保障不充分、市场监管有缺失等短板和问题,着力建设有利于聚集更多优质产业、先进生产力及生产要素的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紧扣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及制约企业发展的“高频事件”,以开展“一项活动”、建立“两项机制”、实施“三项规范”、强化“四项服务”为工作重点,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成本环境、信用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构建稳定规范、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为东安经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一)开展“一项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县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以突破一批改革难点、破除一批“堵点”“痛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对标审批服务、监管执法、成本负担、公平信用和工作作风五个方面的95项“堵点”“痛点”问题,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主动查找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挂账销号。在开展活动中,对发现的损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的问题坚决进行查处,并按“三个一律”规定处理到位。

(二)建立“两项机制”

1.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机制。创新测评方式方法,建立在线测评平台,采取电话民调和在线测评相结合方式,聚焦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运用“大数据”实现精准测评。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测评库,测评库成员涵盖园区内全部企业、园区外规模以上全部企业、“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工商联代表、县政务中心及各乡镇政务中心办事群众代表等约1000人左右。年中、年终各采集一次数据,每次测评采取从测评库中随机选取400人左右实行手机app在线测评,并进行电子化量化计分排名。同时,及时公布测评结果,对测评排名靠前的单位实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加大问责力度。

2.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县直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客观评估,明确评估指标标准和分值,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政务服务、企业注销、政府采购等13项指标中进一步细化评估标准。通过深入走访和调研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等进行收集数据,规范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开展,定期发布评估结果。同时,对第三方评估提出的问题,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要求各单位对号入座,认账领账,并实行挂账管理,逐项研究,逐项整改,逐项销号,以查改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各部门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三项规范”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关于对园区企业(项目)开展涉企检查行为实行报备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组织实施跨部门(单位)综合执法、联合检查,严禁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以检查之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对企业的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惩处力度。探索构建“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的行政执法流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2.规范涉企中介服务。编制涉审服务目录清单和涉审中介机构名录库,健全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扩展信息公示渠道,供业主自主选取。按照“多评合一”要求,精简整合同类评估事项,推动首次评估结果通用。坚决打破垄断,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主体,对于各类中介服务评估事项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合并的进行合并,最大限度减少评审环节的随意性,从而提高效率、规范行为。

3.规范招投标行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合同签订等信息应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提高政府采购竞争度和中小企业参与度。加强招投标管理,健全招投标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规范保证金收取行为,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将履约、违约情况纳入信用管理。健全招投标投诉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实施投诉管理首问负责制。

(四)强化“四项服务”

1.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实现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改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重点项目“一次性盖章汇”审批,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等便利化措施,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格”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来回跑等突出问题。继续实行办事群众三分之一的电话回访制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创新生产保障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对企业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加强协调对接。加强落户工业园区的企业水、电、气、讯保障相关设备设施建设,简化业务流程、规范报装收费,大幅压减时限。整合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供水、供电等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实体服务窗口,设立“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水、电等相关部门在建设规划、工程报装、维护检修等服务方面为规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在工业园区设立水、电、气、讯保障管理服务的专门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与水、电、气、讯服务企业、园区企业信息共享、工作互动、矛盾联调的工作长效机制。

3.加大融资信贷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落实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审核门槛,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逐步取消创业担保基金反担保等方式,支持大众创新创业。推进“银税互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4.完善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法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记录,以及工商管理、税务、环境保护、金融、社会保险、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现“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和联合惩戒业务协同,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进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一)开展专项巡察。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突出经开区、商务、税务、住建等重要涉及部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职尽责不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严、项目落地难、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审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实施“精准帮扶”。建立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对全县园区工业实体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开展“精准帮扶”,并要求每家企业的联系县级领导和责任单位要下沉到企业一线,主动及时了解企业困难所在、发展所需,对企业履约及运行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畅通问题投诉。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作风监督岗,做好一线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和服务工作。向企业和群众公布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优化办和12345投诉受理电话,开通生产保障服务“直通车”,对反映或收集上来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交予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或协调处理,采取面复、信复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复杂的案件除外)回复当事人,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加强“四项保障”。聚焦“陋习”及“四风”新表现、政务服务、执法规范、企业服务管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县行政审批局联合成立纠“四风”“陋习”督查组、政务服务督查组、企业服务管理督查组、执法规范督查组,明确督查人员、督查范围、督查时间及任务,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严禁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见附件1.2)

(五)注重结果运用。将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好差评”测评和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结果等作为县直单位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和干部个人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奖励,对工作推进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任务完成不好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加快提升安康高新区营商环境法治化、便利化水平,结合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按照中省市统一部署,进一步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放宽市场准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1.认真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全国一张清单”的要求,清理清单之外的准入许可,及时清理相关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2.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开展存量文件专项清理,修改、废止一批不利于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3.组织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清理政府及有关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对民营、外资企业投标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的规定,纠正并查处一批不合理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4.优化、简化、细化现有政府采购业务流程,制定完善政府采购领域相关工作制度,促进公平竞争。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指导和监管,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二)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事项。对保留的许可事项要逐项明确许可范围、条件和环节等,能简化的尽量简化。

1.做好省市级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落实。按照省市权力事项下放的安排部署,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制定业务手册、办事指南和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等,确保相关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到位、规范运行。

2.组织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及时集中统一高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3.做好交通运输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及时与市及汉滨区交通运输部门沟通对接,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相关事项的承接。同时按照中省市安排部署,简化道路客运经营许可事项和申请材料,精简道路货运从业驾驶员培训考试。

(三)认真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要求,推动实施国家统一的产品认证制度。

1.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法规式目录管理。

2.加快实现检验检测认证结果在不同部门、层级和地区间互认通用,避免重复评价。

(四)大力清理简并种类过多、划分过细的资质资格许可事项。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大幅压减企业资质资格认定事项,力争2020年底前将工程建设、测绘等领域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压减三分之一以上,凡是能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事项要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探索对部分资质资格实行告知承诺管理。

(五)整治各类变相审批,摸清备案、登记、年检、认定等部门管理措施的底数,并持续清理压减。对确需保留的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六)继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

(七)再造企业开办流程,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

1.加快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推广应用,简并现场登记环节。持续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加快实现开办企业时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等全流程网上申请和办理,现场“一窗”、一次领取企业开办全部材料。

2.加快电子发票的推广应用,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电子发票开具服务。

(八)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促进优胜劣汰。

持续优化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压缩企业注销时间。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对于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允许其符合条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

(九)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减审批时间和环节,在确保实现将审批时间压减到120个工作日以内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间。

1.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贯彻落实《安康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改革措施,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再造。在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基础上,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大力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和事项,分类优化审批流程,实施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等。推动“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模式的转变。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推进环评制度改革,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等一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统一不再纳入环评管理。试点对环境影响小、风险可控的项目,简化环评手续或纳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在已将项目环评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限一半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时限。

3.推进用地规划“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合并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整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在已经减少用地规划相关证照基础上,持续压缩办理时限。

(十)治理各种不合理收费,防止地方非税收入非正常增长、抵消减税降费的政策效果,不能再增加收费项目,确保减税降费的目标落实到位。

1.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效果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关注非税收入增速异常和乱收费等情况,坚决纠正违规开征、多征、预征非税收入的行为,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2.治理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涉企收费行为,坚决清理整治乱收费和第三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行为。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全面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

3.降低企业融资、物流、用能等成本,全面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对疫情期间中省市和高新区出台的各项支持政策认真学习研究,争取更多、更大政策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4.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深化降低融资收费专项清理行动成果,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融资时强制要求办理的担保、保险、评估、公证等事项,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

(十一)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适合安康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覆盖、保障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夯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完善配套政策,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规范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

2.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市场等五大行政执法领域,落实国家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办法,明确法律依据和处罚标准。

3.在已完成现有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全面梳理论证基础上,对照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持续清理规范行政处罚事项,对重复处罚、标准不一、上位法已作调整的事项及时进行精简和规范。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各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十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建立统一的监管平台,实现各部门监管信息与省、市级平台互联互通。在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抽查覆盖企业比例达5%的基础上,2020年底前在市场监管领域实现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相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十三)对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监管,特别是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到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要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

1.严格执行违法严惩制度、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举报人奖励制度等,提高重点监管效能,让严重违法者付出高昂成本。

2.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抽查,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3.按照省市有关部署,配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实施对全部疫苗流通经营企业全覆盖检查;开展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整治;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产品抽检和不良反应监测,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4.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有关要求,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活动,实现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监督检查全覆盖。

(十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信用监管,推行承诺制,让市场主体和公民讲诚信,自主承诺。对违背承诺、搞虚假承诺甚至坑蒙拐骗的,一经发现严厉惩罚。

1.以高新区信用信息平台应用为重点,加强信用监管。完善信用黑名单制度,公示企业和个人失信记录,逐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寸步难行”的失信惩戒格局。

2.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3.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商标抢注和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

(十五)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

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加快推进与国家、省、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探索创新风险监管模式,建设风险监管智能化平台,实施信息归集、流程再造,实现资源共享、自动预警,努力实现风险发现更加及时、监管靶向更加精准、监管能力更加高效、监管手段更加智能的目标。

(十六)坚持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监管中找到新生事物发展规律,该处置的处置,该客观对待的客观对待,不简单封杀,但也决不能放任不管,推动新业态更好更健康发展。

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制定出台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健全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

2.优化新业态发展环境,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限制,允许使用规范的新兴行业用语。积极探索适应新业态特点、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公正监管办法,更好支持新业态发展。

3.完善互联网平台企业用工、灵活就业人员相关政策,加强与各上级部门互联网平台数据共享。加强对平台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将其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享受就业创业政策。

(十七)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率,针对群众办事来回跑、环节多、材料多、政府服务效率低等问题,对政务服务流程、方式进行系统化改革。

1.认真落实关于政务服务“好差评”相关制度,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2.完善并落实“一窗受理”工作方案。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作易看易懂、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

3.持续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完善上门服务、无偿帮办代办以及双休日服务、午间服务和延时服务等非工作时间政务服务制度,并形成常态长效机制,确保运转顺畅、符合实际,满足企业和群众不同时段办事需求。不断创新告知承诺制、审管联动、“秒批”、容缺受理、并联办理、联审联办、协同办理等政务服务方式,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效能。

(十八)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更大范围“一网通办”、异地可办、“掌上可办”,确需到现场办的再到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注意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1.探索“一件事一次办”审批改革。以办成“一件事”为标准,推行关联事项“一次办”主题式服务模式。申请人办理关联事项时,只需到一个窗口,填写一套表单,提交一套材料,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一网式”服务,办结后一个窗口出证,完成“一整件事”的审批服务。

2.按照省市安排积极推进数据共享,建立权威高效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将直接关系到企业和群众办事、应用频次高的数据优先纳入共享范围。

3.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分类受理的基础上,推动政务服务大厅与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融合。

(十九)一些带有垄断性质的供电、供水、供气等公用事业单位及医院、银行等服务机构,要从方便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出发,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大幅压减自来水、电力、燃气办理时间,提高相关政策透明度,大力推行掌上app办事、移动支付等。

1.优化水电气报装服务,大幅压减报装、安装费用,将水电气设施报装提前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即可办理。

2.指导督促商业银行优化服务,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解决银行卡解绑和异地注销难、“睡眠卡”收费不透明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快推动解决继承财产支取难问题。

(二十)大力发展服务业,采用政府和市场多元化投入的方式,引导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大力发展养老、托幼、家政和“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服务,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供给质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1.贯彻落实加快发展“互联网+社会服务”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资源作用,创新服务模式,更好惠及人民群众。

2.推进建设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进一步扩大建设范围和数量,鼓励建设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在城乡社区推动包括家政服务在内的居民生活服务业发展,更好满足群众需要。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二十一)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开展营商环境领域巩固和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深化营商环境百项诉求处理行动成果,破解一批营商环境痛点难点。

1.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围绕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跨境贸易等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收集一批企业和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坚决整治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等问题,纠治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行业不正之风问题,及时研究出台具体解决措施。

3.学习借鉴和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对标京、沪等先进地区,推广借鉴先进经验和改革举措。学习借鉴咸阳市“互联网+”大走访平台、宝鸡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莲湖区市民中心自然人和法人生命树等一批先进做法。推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营商环境看大厅”活动、紫阳县“五个一窗”审批服务模式等一批先进做法,并抓好落实。

4.积极推进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建立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机制,按季度对全区各部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进行评估,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二十二)持续推进十大行动方案和五大专项行动。全面完成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紧盯企业开办注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动产登记等关键指标,持续推进减环节、压时间、降成本。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在规范中介服务、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优化便民服务、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方面再见成效。

(二十三)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精准到位的服务

1.扎实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实行梯次培育计划,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市级、省级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院士专家工作站及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等双创平台和载体。

2.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双创载体向专业化方向发展,鼓励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专业化众创空间。

3.进一步优化对科技型企业的服务,在商事登记、专利申请、高企申报、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更多便利,积极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科技型企业健康发展。

(二十四)对滞后于改革要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制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有关规定,加快清理修改。要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固化下来。

(二十五)做好“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对不作为乱作为延误改革的要严肃问责。

1.对中省市相关政策措施落地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2.建立健全全方位监督和投诉办理机制,利用“12345”便民服务平台及时高效办理营商环境方面问题;定期对各部门营商环境工作满意度进行通报。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重要措施,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从企业最不满意的地方入手,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锲而不舍推动营商环境持续好转。

(二)主动担当作为。清单中排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各部门要认真对照任务清单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梳理分析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政策落实中的“堵点”,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制定落实有关政策的具体办法。

(三)加强宣传督查。各部门要对已出台的各项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进行解读,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并向企业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提高政策可及性和宣传覆盖面。对社会和市场主体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要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建立督查工作台账,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对成效明显的要加大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按规定追责问责。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6

为深入贯彻落实成都高新区2021年工作会精神,更好地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加快推进稳定公平可及的营商环境先行标杆建设,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为成都高新区“十四五”新征程新阶段开好局、起好步贡献市场监管力量。结合成都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党工委管委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增加市场主体更多的获得感、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加快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为总目标,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助力成都高新区打造中西部地区投资兴业首选地。

(一)目标任务: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1.开展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试点。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开展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试点,将商事登记由许可登记模式向行政确认转变,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责任处队:企业注册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探索推行“一业一证”和“证照联办”新模式。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和经营许可全流程,将一个行业经营涉及的多个行政许可证整合为载明相关行政许可信息的“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证照联办”“一证准营”“一码亮证”。(责任处队:企业注册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完成时限:2021年6月)

3.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耗时。将企业开办耗时压减至3.5个工作小时,其中企业登记2个工作小时,印章刻制和发票申领1.5个工作小时。(责任处队:企业注册处;完成时限:2021年6月)

4.进一步放宽企业登记条件。总结提炼自贸试验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制改革经验,并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全面推广企业经营范围备案制改革,允许企业经营范围除记载主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外,不登记一般经营项目。(责任处队:企业注册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5.牵头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在全区范围内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改革方式进行精简优化。(责任处队:企业注册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6.优化药店开设审批。对“经营范围为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推动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清理对开办药店设定的间距限制等不合理条件,并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处队: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企业注册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7.探索“大数据+政务服务”。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办税、社会保障等政务服务领域跨行业、跨区域、跨层级应用。(责任处队:企业注册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8.优化企业迁移办事流程。探索推行“一个窗口接件、一个窗口出件”各部门线上并联审批的企业迁移事项办理模式,避免企业多跑路;建立部门间协同联动机制,及时沟通解决企业诉求及办理流程中遇到的难题。(责任处队:企业注册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9.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优化普通注销登记制度,试点开展企业注销套餐式服务;大力推广使用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各有关部门企业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更加便利化服务。(责任处队:企业注册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二)目标任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10.探索实施“沙盒监管”新模式。平衡创新与风险机制,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领域探索实施“沙盒监管”新模式,促进创新创业。(责任处队: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1.进一步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水平。高水平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监管覆盖率100%。(责任处队: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2.强化市场主体诚信意识。全面实施信用承诺,在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备案)时,指导其签订《信用承诺书》和《“双告知”承诺书》等,并配合上级部门通过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责任处队:企业注册处;完成时限:2021年3月)

13.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市场主体以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物价等重点民生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提高监管针对性;健全市场主体失信修复机制,探索开展线上信用修复。(责任处队: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4.加强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开展转供电价格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转供电违法加价行为,坚决避免减税降费红利被截留;开展民生领域商品价格专项检查,落实民生商品保供稳价计划;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整治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乱象。(责任处队: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处;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5.强化互联网领域监管和执法力度。对互联网交易领域格式条款合同、虚假广告、价格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互联网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责任处队: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6.搭建药械经营智慧监管服务体系。建设药械经营智慧监管系统,实现对药品经营企业、三类器械经营企业全覆盖线上监督检查,降低企业营运成本,提高行政监管效率。(责任处队: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7.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流程,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责任处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8.推广落实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制度。在市场监管领域推广和落实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制度,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责任处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9.打造事前、事中、事后“三告知”机制。持续健全柔性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三告知”机制,拓展告知渠道,提升告知覆盖面,完善定期回访机制。(责任处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0.建立监管执法信息“三通报”机制。建立“违法单位”“重点监管单位”“高风险单位”的常态化通报机制,促进市场监管信息互通。(责任处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三)目标任务:构建促进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21.推动知识产权案件快速查办。健全知识产权投诉举报、案件受理、查办、结果反馈全流程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快速查办。(责任处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2.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做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加大对侵犯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违法犯罪行动的打击力度;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违法线索和案情通报,及时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责任处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3.推进商业秘密行政保护工作。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效能。搭建工作交流平台,开展宣传教育,为经营者商业秘密保护提供行政指导。加强案件线索排查,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责任处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四)目标任务:营造放心舒心的生产生活环境。

24.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企业消费投诉处理联动机制,及时核实处理消费投诉,进一步加强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责任处队: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处;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5.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梳理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规范,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机制与数据库。(责任处队:质量监管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6.加强特种设备监管。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在生产环节对有投诉举报和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生产单位实施重点检查。在使用环节对风险分析确定的重点设备使用单位实施专项检查,并加强对其他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责任处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7.加强电梯安全保障,推进电梯年检全覆盖。加强电梯设备数据资源清理工作,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动态监察全环节信息互联共享,妥善处置电梯困人、电梯投诉等问题,实现电梯年检率100%。(责任处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一)加强营商环境宣传。将营商环境宣传纳入工作重点,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权威媒体等渠道,持续宣传报道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践和成效,加大对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提升成都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感知度和影响力。

(二)加强营商环境督查。建立督办工作推进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中的措施纳入全局目标督查,一项一项抓落实;鼓励各处、队,各街道市场监管所积极行动,打造各具特色的亮点工作,因地制宜探索优化营商环境新经验、新做法。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7

为了全面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打造中国商业环境最佳城市,实现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根据《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努力建设中国商业环境最佳城市的实施意见》(衢委发布〔2018〕《关于印发衢州市建设中国商业环境最佳城市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布)〔2020〕21日,《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山市建设中国商业环境最佳城市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政办公室)〔2020〕53号)任务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要求,坚持最多运行一次改革,以数字化改革为动力,努力在智慧政务、扩大开放、法治诚信、企业服务、创业创新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营造政务最优、投资最优、开放最优、信用最优、法治最优、服务最优的六最经营环境,更好地激发辖区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按照模块联动、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骨干队伍建设,成立长台镇优化经营环境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长:毛方坤(党委书记)姜增胜(党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陈(党委副书记)

张华军(党委组织成员)

吕宁(党委宣传委员)

蒋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姜麦慧(副市长)

徐伟(副镇长)

成成员:郑凌波,斯剑雄,周益如,陈琪,何璐璐,王明强,陈淋淋,徐晓瑶,徐杨东,姜孝法,芮世灵,朱天锦,徐磊,周来

(一)优化审批服务,创造最佳政府环境

1.全面深化经营环境便利化改革。加快办公大厅一窗无差别受理,不断提高掌上办和网上办水平;加大项目审批流程的宣传力度、广度和政策指导力度,

断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最多80天”,试点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时间“最多20个工作日”。借助网格力量,持续推进建房审批“最多跑一次”。

责任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信息指挥室、政务服务中心

(二)深化发展模式,打造最优投资环境

2.深化推进“融衢接杭”战略及产业链招商。以主要领导带队,各分管领导围绕业务工作,系统谋划推进一批融衢接杭跨区域协作项目,培育长台经济发展新动能。围绕长台特色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完善招商引资政策体系,加强重点产业集聚和新兴产业培育;构建产业招商服务平台,建立从招商信息收集、网上信息研判、会商决策咨询、投资项目审批、招商政策兑现的全流程服务机制。结合“多规合一”和“标准地”改革,制订并发布招商地图。

责任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3.强化人才引进和科技成果转化。持续优化人才生态环境,不断加强与周边知名科研院所合作,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在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中的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创新成果与产业发展融合。完善“店小二”服务流程,多途径帮助企业缓解招工难问题。推进新时代工匠培养,大力培养适应产业转型需求的高技能实用人才。

责任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

(三)推动公共服务,打造最优开放环境

4.营造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除明确列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外,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推进户籍、人事档案管理、社会保险等管理制度改革,破除影响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细化精准帮扶外贸企业举措,力争贸易出口和实际利用外资保持增长态势。

责任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5.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辖区甜蜜客厅、嵩溪幼儿园等重大项目建设,提升交通、医疗、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补齐公共服务领域人才资源短板;加快推进社会矛调中心建设,着力化解信访积案。

责任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

(四)优化服务体系,打造最优服务环境

6.建立服务长效机制。坚持推进“组团联企”服务,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及时会商解决方案。发挥营商环境服务“管道”作用,及时归纳企业反映问题,建立问题快速受理、处置、反馈机制,确保企业反映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反馈。加大项目关注力度,完善项目挂联包干制度,定期对项目进度开展通报,确保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

7.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受理营商环境建设方面投诉;对工作作风不实、服务意识不强、涉企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及时督查整改;对破环营商环境建设、落实营商环境政策不力、涉企服务中吃拿卡要、索贿受贿,对解决企业诉求无动于衷、消极应付的,及时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纪委

(一)加强领导。营商环境的改善和优化,是区块重要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各办公室要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二)统筹推进。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对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坚持对标先进、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顶层设计,按照营商环境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在职责范围内主动作为,各办公室之间要密切配合,共同提升营商环境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三)严格督查。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加强对本方案实施举措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严明“十条军规”,严格执行衢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十条宣言”和“三个绝不能”,勇当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探索者与实践者,锻造长台干部铁军。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8

为全面贯彻x市、x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切实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根据x市、x县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我们要按照中央、自治区和来宾市的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快改革开放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着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开放包容的市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宜商宜居的城市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对全镇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力争做到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重点难点明显突破、基层群众明显受益的目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上下联动、扎实推进,抓准抓实抓出成效。

x、对标先进乡镇,凡企业在其他乡镇能办到的,在我镇也应能办到,企业办同样事项在我镇跑办次数少,办结时限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x、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镇营商环境明显改善。x、着力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持续深化“平安

x”建设,提高社会安全感,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生产检查,坚决查处打击报复企业投诉的行为,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x、各级干部为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主动作为、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为企业排忧解难,集中攻关解决企业在项目投资、生产运营中遇到的特别是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一)打造宜商宜居的城乡环境。x.美化乡村环境。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持续开展美丽乡村清洁卫生工作。一是对重点路段确定专人进行监管,有效抑止乱堆乱放乱涂乱画、乱倒乱拉等行为;二是分区保洁。配备了保洁员的村屯,分设责任区,确定保洁人,做到区段明确、责任到头;三是定时清运。一些工作量较小、卫生基础较好的村,配备相对固定的清运设备,定时进行垃圾的集中清运,做到日结日清。x.营造良好文化氛围。通过第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契机,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通过广告牌、宣传栏、板报、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营造良好文化氛围。x.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全面推进“就业、社保、教育助学、卫生健康、文化体育、法律援助”六项便民服务落地,力求村民办事不出村。

(二)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梳理“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进行梳理归集,减少群众办事环节,按照上级要求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让群众实现在家门口办事。

(三)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x.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联合药监所不定期对农贸市场及各药店的食品药品进行抽样检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x.提高群众安全感。根据上级要求落实禁毒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群众安全感工作。在各村委悬挂禁毒、“扫黑除恶”、反邪教等宣传标语,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建立村级巡逻队伍,加强日常巡逻,严厉打击赌博、盗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群众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联合综治办、村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队员形成合力,力争最大程度的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一)迅速成立组织推进机构。按照工作要求,成立镇营商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参照市、区做法,成立专门组织推进机构,迅速开展工作。

(二)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开门搞活动,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

(三)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干部职工作风整顿的重点,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推动,分管负责同志具体组织实施,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科室、岗位和责任人

四)加强统筹协调。镇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要做好本镇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工作调度,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对工作推进情况实行检查、通报、总结,加强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五)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采取联合巡查、一案一督、体验式暗访等方式,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督导,切实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共同推动全镇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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