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常年法律顾问的合同模板 (8篇)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确立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关系和权利义务的合同。其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为客户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合同审阅、员工培训等法律服务,帮助客户避免和解决各种法律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以下是有关于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常年法律顾问的合同模板 (8篇)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1

甲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聘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双方同意由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协助甲方起草、审议、修改重大复杂的各类合同、协议、章程等各类法律文件,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3.协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4.为甲方有关招投标、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投资带动总承包业务、对外投资等提供日常或者专项法律服务;

5.接受甲方委托,参加甲方各类合同或合作项目的谈判,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6.根据甲方业务需求,提供有关法律咨询及累计小时内的法律培训服务;

7.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活动,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8.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时间

1.乙方保证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会议或有关谈判。

2.乙方保证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出具有关书面的法律意见。

3.如需乙方现场办公,乙方现场办公时间为,乙方保证及时安排律师协助甲方处理经营过程中的各项法律事务。

四、法律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收费:每个合同年度(12个月)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元整(¥元)整。分两期支付,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用%,即人民币元整(¥元)整;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人民币元整(¥元)整。

2.专项服务收费:诉讼、仲裁、对外投资等专项事务,乙方将与甲方另行协商收费,乙方承诺按当地指导价的百分之收费。

以下事项不构成上述专项服务的标准,应纳入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范畴:诉讼、仲裁:针对案件进行的前期调查取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对外投资:前期的法律调查(不包括尽职调查)、对策划方案和可行性研究

报告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乙方受甲方委托,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必要及合理的鉴定、调查及地区外的差旅等费用时,由甲方按实际发生额实报实销;地区内的住宿、交通、通讯、通信、复印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将常年法律服务费用汇入乙方如下账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五、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背景信息,并提供有关资料、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甲方应根据本合同及时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及其他约定的费用。

六、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指派专业的律师处理甲方委托事项,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勤勉尽责地为甲方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2.乙方应依照可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经验,为甲方提供稳健、谨慎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3.乙方应对处理甲方委托事项过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并依甲方要求签订保密协议,但因履行法定披露义务或根据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的要求进行披露的不受此限。

4.本合同履行期内及履行期届满后个月内,乙方不得接受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聘用。

5.乙方应每季度开始的一周内向甲方提交上季度工作报告,汇报工作内容、提供法律服务人员及工作时间、书面法律意见(包括电子邮件)以及企业管理建议等书面材料。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不限工作时间及工作量。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按期支付律师费用,则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费,并赔偿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

①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或本合同约定的义务;②违反有关保密约定;

③丢失重要法律文件原件;

④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给委托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⑤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存在重大错误,给委托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⑥由于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况;

3.乙方违反约定,累计三次未按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或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退还,甲方不再继续支付代理费。

八、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1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将就是否继续委聘乙方担任下年度常年法律顾问事宜协商并确定是否签署新的委聘协议。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时间:时间: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2

甲方:

乙方:

内蒙古科力森玉米淀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因业务需要聘请甲方担任乙方法律顾问,经双方协议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接受乙方聘请担任乙方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是:

1、就聘方在经营管理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口头、书面的咨询服务。

2、为聘方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

3、为聘方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

4、为聘方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乙方同时聘用甲方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长,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乙方应于每次董事会开会前五日通知甲方。

四、甲方的福利待遇应与乙方职工相同。

五、根据业务收费办法规定,乙方聘用甲方常年法律顾问费28000元,于每月1号前支付2500元。甲方无需纳税。如涉及案件诉讼、调解、仲裁,按规定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按律师收费标准的50%收取。

六、甲方异地办理案件,乙方应支付差旅费及出差补助。

七、本合同自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如续聘,双方再作协定。

八、本合同一式俩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3

尚衡(法律顾问)第15-04号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北京市尚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

二、甲方指定甲方的为法律顾问联系人。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法律顾问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其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文件。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和甲方公司内部事务乙方有保密义务。

甲方必须真实地向法律顾问提供各项资料文件,因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文件导致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四、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北京市尚衡律师事务所为贵司提供的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如下:

(1)协助甲方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2)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律师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3)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和调解,标的额一定数额以下的不再另行收费。

(4)接受甲方委托,参加国内外的经济、贸易、技术合作项目谈判和签约工作,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并负责监督合同的全面履行;

(5)帮助甲方完善和规范内部管理规定,包括合同管理、企业信用风险管理、财务资产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

(6)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供甲方决策参考;

(7)应甲方要求,对甲方职工法律讲解,提高业务人员的法律意识;

(8)接受甲方委托,进行资信调查和其他法律事务的调查、取证工作;

(9)应甲方邀请,参与甲方重要的业务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提供法律意见;

(10)对甲方的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并对决策事项提出法律风险评估意见;

(11)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务

五、甲方应向乙方交纳聘用法律顾问年费人民币元整。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支付。

六、法律顾问接受甲方委托参加诉讼、非诉、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乙方不再收费,标的额超出此限的,乙方应按同类收费标准给予优惠,具体费用双方另议。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合同约定法律服务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

(4)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对甲方服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后及时返还。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法律顾问工作有关的信息、资料和文件;

(2)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法律顾问参加相关的工作会议,提供法律顾问工作所需的工作条件,并指定专门联系人,进行联络工作;

九、甲方应承担法律顾问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要的差旅、通讯、资料等费用。

十、如乙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履行协议,法律顾问费全部退回甲方;如果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协议,法律顾问费乙方不予退回。

十一、法律顾问因过错使甲方权益遭受损害的,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法律顾问费的范围内对甲方给予补偿。

十二、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壹年,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4

聘用单位____________(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单位____________(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适应政府法制建设的需要,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受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就甲方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者应甲方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对甲方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参与处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4、代理甲方参加诉讼,维护甲方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5、协助甲方审查重大的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

6、协助甲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7、向甲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8、办理甲方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乙方委派________律师(法律工作者)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乙方需更换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时应取得甲方认可。第三条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6、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上述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服务费用。

7、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执业规范。

第四条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应当向甲方委派合格、资深的律师(法律工作者)提供上述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应尽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在法律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委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务,无义务为甲方的员工提供法律服务。

10、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第五条顾问费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法律顾问费用。

甲方如果委托乙方办理专案代理事务或专项顾问事务,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费时应予以优惠。

第六条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本县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______年法律顾问的律师(法律工作者)的。

2、因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

3、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法律服务执业规范的。

2、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因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违反此款规定,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民法典律顾问费用的__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合同期满前十五______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______年法律顾问合同。

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第十二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三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______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_份,上交县司法局备案一份,叁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盖章)

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律师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乙方应甲方聘请,担任其常______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协议:

第一条: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常______年法律顾问。

第二条:应聘律师在甲方协助下进行工作,有条件时,甲方设立法律顾问室,指派一名同志配合律师处理日常工作。

第三条:律师进行业务活动,依事实为根据,依法律为准绳,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担任法律顾问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日常法律咨询。一般事务咨询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处理;重要事务面谈处理,可出具法律意见书。

2、定期上门服务。根据客户需要,每季度至客户处现场办公半个工作日,与单位领导、中层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座谈,讨论当前工作中的问题,并及时提出律师意见。

3、为甲方管理层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就甲方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者应甲方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促进甲方依法行政。

4、对甲方起草或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对外联系的合同、协议等,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

5、协助甲方处理突发事件,收集有利证据,可代表甲方参与调解重大纠纷,办理甲方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6、根据甲方需要,依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代理甲方办理公证和见证业务。

7、代理甲方参加的民事、行政、经济诉讼、仲裁和行政复议。

8、顾问年度内,提供法律培训2次。每次时间为半个工作x日,培训内容双方协商。

9、协助甲方完善各种内部管理制度。

10、双方协商的其他服务内容。

第四条:律师在办理甲方案件时,一切差旅费、补助费和案件有关的其他费用由甲方负担,律师代理费除外。

第五条:在顾问年度内,甲方发生的一般纠纷,主要由甲方负责处理,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第六条: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向乙方交聘金___________元,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

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协议甲、乙双方和应聘律师各一份。

第八条:本协议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乙方: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规定,聘请乙方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一人负责与法律顾问的联系工作。

第二条乙方的工作范围

1、免费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免费协助甲方草拟、修改、审查协议和有关法律文件;

3、接受甲方委托,有偿参与相关业务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有偿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免费向甲方相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_________分钟;

6、应甲方委托,有偿以甲方法律顾问的名义作授权声明或有关代理行为;

7、接受甲方委托,有偿代为办理相关资信调查法律事务。

8、接受甲方委托,有偿依法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条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服务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承担因违反本条款的责任和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责任;

2、积极、主动地配合委托乙方(律师)所从事的各项工作;

3、甲方在乙方从事本协议第二条内有偿服务项目的工作时,按相关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或双方协商支付乙方有偿服务费用。

第四条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积极、负责地为甲方(按本协议第二条工作范围的内容)服务,依法切实地维护甲方的利益;

2、及时办理第二条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内的法律事务;

3、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4、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第五条有偿服务费用的支付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____元,作为乙方无偿服务费用开支,并由乙方负责收取;

2、乙方办理受甲方(委托)的有关案件的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差旅费,案件的有关法院收费、鉴定费、档案费、资料费等有关部门的收费应按有关标准或由双方协商确定额度,由甲方支付;

3、如因甲方不按期支付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费用和有关有偿服务费用,乙方有权选择中止或者解除委托代理协议或法律顾问协议,由此造成的责任由甲方自行全权负责。

第六条如甲方无故终止协议,乙方不退还已收的相关费用;如乙方终止本协议,乙方退还从协议签订之日起所收取的费用。

第七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期限一年。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7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向乙方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事项达成一致,于年月日订立本合同。

一、法律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在以下方面为甲方提供经常性法律帮助:

1、对甲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或进行指导,草拟、审查法律文书,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应邀参与甲方的经营或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

3、协助甲方开展法律普及活动,帮助甲方建立内部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4、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辩护性质的活动。

二、承办律师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以下简称“律师”)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但主要的和重大的法律事务应乙方所指派的律师亲自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三、聘请年限

1、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暂定为壹年,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则本合同自动延长(续聘)1年,甲方应继续支付1年的顾问费,其后的聘用时间每年依次类推。

四、常年法律顾问费数额及交纳时间

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万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付清。

五、其它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四条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费用;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评估、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

3、上列费用由向甲方按实报销;

4、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以及刑事辩护性质的活动时,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应优先接受委托。同时甲方应按《省律师收费标准》的70%,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律师费,该费用在甲方收到相应的法律文书后三日内向乙方支付。

六、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七、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和律师诚信合作,为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需进行法律顾问服务的事务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6、甲方有特殊保密要求时,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八、法律顾问工作方式

1、为提高法律顾问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甲方应当指定法律顾问主要联系人,负责日常工作中与律师的联系和法律文书、资料的交接。

2、为便于律师工作方便,律师无需定期到甲方处坐班工作,在甲方需要律师提供法律顾问事务时,甲方可随时要求律师开展工作。

3、为了保证法律顾问工作的时效性,甲方与律师均可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完成法律顾问工作。

九、利益冲突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或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做出回避的安排。

十、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他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它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十一、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常年法律顾问费。

十二、免责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三、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十四、通知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送达方式可为邮寄、挂号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各方均可分别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十五、争议的解决

1、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甲方应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门投诉,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同意,就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并由甲方实际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律师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法律服务不包括在本合同内。

十七、附则

1、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聘请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8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了保障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正常进行,维护甲方各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可以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一)就企业生产、经济、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者应企业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二)草拟、修改、审核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三)参与处理企业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

(四)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民事、经济_____;

(五)参加经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六)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七)就业务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八)协助企业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九)办理企业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条服务方式及期限。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通讯设备及办公条件。

第六条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委托合同,无故终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费用不得收回。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委托方名称:受托方名称:

代表人: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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