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方案 城中村的改造方案怎么写 (3篇)

“城中村改造方案”是指针对城市中村庄地区的改造计划或方案,通常包括对土地使用、建筑改造、环境整治、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规划。该方案旨在改善城中村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公共安全,使村民能够分享城市发展带来的好处,同时也提升城市形象和功能。以下是有关于城中村改造方案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城中村改造方案 城中村的改造方案怎么写 (3篇)

城中村改造方案1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快城市化进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纲要》和《长沙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为指导,以建设和谐社会、实现被拆迁地区村民与城市居民生活和社会管理无缝对接为目标,依法依规,分类指导,逐步推进,实现“三个转变”:即农村村委会转变为社区居委会(撤销农村村委会,按照规划设立社区居委会)、村民转变为市民。

二、工作目标

通过3年努力,促进符合村改社区条件的村明晰资产产权,组建股份制企业;将村改社区村民的农业户口改登为城市居民户口;依法撤销村民委员会,按照规划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并逐步将村改社区中转变为城市居民户口的人员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按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标准及要求,改善村改社区地区的公共设施,建设新型城区;按照城市管理规范要求,提升城市整体功能。

三、基本原则

(一)规划先行,合理布局

城中村改造必须先根据路网规划、产业布局、人口分布、人文特点因地制宜制定社区布局规划,打破原有村级管理地域界限,设置新的城市社区。

(二)改制先行,改造跟进

城中村的改造必须先进行清产核资,实行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造,成立户口村民为股民的公司制运作的现代企业,在此基础上再进行社会职能与企业职能的分离,以实现城市管理的有效对接。

(三)试点先行,逐步推广

城中村改造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条件比较成熟、管理较为规范的村先行分类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及时调整政策,改进工作方法,再逐步进行推广。

(四)统一政策,分类指导

城中村改造应根据市出台的统一政策,由区和街道指导试点村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改造方案,报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实施。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x年3月—9月)

l、开展城中村改造工作调研,对我区城中村土地、资产情况、负债情况进行摸底分类,将城中村改造工作面临的困难进行分类整理。探索集体土地在“城中村”改造中的特殊政策和措施。

2、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制定《芙蓉区城中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城中村”集体土地、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监管集体资产的处置和负债行为;制定“城中村”改造后的社区总体布局规划。

(二)试点阶段(x年10月—x年6月)

1、根据村级人口规模、土地存量、村民安置方式、资产股份化程度等指标,选择马王堆街道新桥村作为试点村,根据市政策文件制定试点村“城中村”改造具体实施方案,报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实施。

2、在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指导下,将集体资产评估量化、集体资产股份化、土地性质转换、房产确权登记和户籍转换作为工作重点,做好撤销村委会机构和组建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确保实施城市化管理后的社会保障、计生、教育、环卫、就业等配套政策的平稳衔接,及时协调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3、对试点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和综合评估,初步形成我区“城中村”改造模式。

(三)推广阶段(x年7月—20××年12月)

1、完善各级各部门联动机制,划定推广范围,进一步强化“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措施,制定推广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2、加大政策宣传、人员培训、分类指导力度,全面动员,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区“城中村”改造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长沙市芙蓉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李蔚同志任组长,涂文清、彭再魁(常务)、严国益、王清华、刘熙宇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并分别从农林水局、民政局、国土分局、建设局、人防办、相关街道等单位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采取集中办公的方式开展工作。办公室下设土地房产组、公共事务组、产权改制组、综合协调组等四个工作组,负责“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具体事务。马王堆街道、东屯渡街道和东岸乡参照区政府模式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专职工作班子。

(二)明确分工

1、土地房产组由区国土分局牵头,区建设局、区房产局、规划分局、马王堆街道、东屯渡街道和东岸乡为成员单位;公共事务组由区民政局牵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城管局、教育局、卫生局、计生委、马王堆街道、东屯渡街道和东岸乡为成员单位;产权改制组由区农林水局牵头,区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马王堆街道、东屯渡街道和东岸乡为成员单位;综合协调组由区政府办牵头,区法制办为成员单位。

2、城中村改造工作由街道、乡具体组织实施。各村改造方案、社区的设立、股份制企业的建立等由街道、乡提出具体方案,报区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审批。

城中村改造方案2

一、适用范围

已列入政府城中村改造计划并经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已拆平的’国有土地;旧城改造项目中已拆平的国有土地。

二、工作流程

(一)申请及受理

申请人(城中村改造的由村(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旧城改造的由原项目开发单位)向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储备中心”领取土地收储申请表,接件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二)收储范围确定

由市城乡规划局先行对项目范围出具规划用地红线图和规划条件,市国土资源局依据规划红线图出具项目收储范围的宗地图,做为土地收储范围的依据。

(三)拆迁安置方案认定

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经申请人所在辖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报送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认定。

旧城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和申请人按照规划批准的建筑面积、货币补偿、交房标准、交房时间等回迁房建设标准的相关资料报市建设局综合开发处认定。

(四)拆迁安置费用认定

城中村改造成本由申请人根据拆迁方案进行测算后,报辖区政府审定。由辖区政府报市财政局评审中心进行审核并出具财政评审报告书。

旧城改造项目申请人根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测算拆迁安置成本,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报市财政局评审中心进行审核并出具财政评审报告书。

(五)签订收储合同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财政评审成本与城中村改造项目申请人签订土地收购(回)合同。

土地收回公告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并根据财政评审报告与旧城改造项目申请人签订补偿协议。

(六)供地及移交

公开出让起始价参照评估价格确定。竞得人自行筹措回迁楼建设资金的按照市建设局审定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及回迁楼建设标准方案实施建设。

土地公开出让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及涉及土地由辖区政府移交给竞得人。涉及集体土地的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后,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旧城改造项目及涉及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移交给竞得人。

宗地公开出让时,根据该项目批准的土地规划用途,综合同类土地基准地价以政府净收益公开出让。

本流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城中村改造方案3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城中村帮扶工作要求,结合被帮扶村)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大帮扶工作力度,提高帮扶效率,现制订20xx年5月份帮扶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强化沟通协调

落实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要求,由委主任带领帮扶组亲自深入被帮扶村现场办公,切实解决帮扶过程中遇到的资金问题。落实帮扶工作组每日进村开展帮扶工作制,加强与镇挂点干部、村及上组干部的沟通协调,加快推进整治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做好质量监控

县人口计生委在原投入帮扶资金的基础上,在与村组做好相关预算的基础上,再次投入2万元,用于城中村整治工作。加强对整治项目投入的预算、工程质量监管。

三、制订时间表,狠抓工作进度

1、落实保洁员并开展日常保洁工作。已聘请该村任保洁员,所需工资由县人口计生委承担。从4月份起开展工作,帮扶工作组将加强对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2、落实宣传栏并定期更换宣传内容。上自然村在新农村建设中已建宣传栏。帮扶工作组已落实宣传员,每月更新一次宣传内容。

3、菜园周围安装围栏。目前200多块竹蔑板已购回,并由村委会分发到相关居民家中,并要求在本月20日前安装到位。

4、荒地绿化。经帮扶组与村组现场考察,有两处居民户旁有荒地需绿化。商定由村委会在月底前种上树。

5、治理乱堆乱放。前期工作中,工作组多次动员相关居民整治户外的乱堆乱放,但效果不佳。现由村里再做工作,月底前对仍不治理的,由工作组集中人员进行清理。

6、围墙加高。该村坟墓群周围原有围墙高度不够,需加高至2米左右。争取在月底前作好预算、联系好施工人员,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预计六月上旬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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