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对建筑工程项目从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的全过程中的各项合同,从订立、履行到纠纷处理等系列工作的统称。包括施工合同管理、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和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有利于保障和协调企业的各种利益关系,有利于各项建设工程活动顺利进行。以下是有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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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1
1.施工合同订立后,发包人有确切证据证明承包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拒绝支付预付款,这是发包人行使(D)。
A.同时履行抗辩权B.代位权
C.撤销权D.不安抗辩权
2.根据工程特点和现场条件划分合同的工作范围时,主要考虑的因素不包括(D)。
A.施工内容的专业要求B.施工现场条件
C.对总承包投资的影响D.其他因素的影响
3.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出变更对自己合法权益有严重侵害条款的请求后,(B)。
A.当事人在仲裁机构裁定前可拒绝履行该合同
B.仲裁机构可裁定变更该合同
C.仲裁机构可裁定撤销该合同
D.应移交法院判定变更该合同
4.依据《担保法》规定,担保人必须是第三人的担保方式是(A)。
A.保证B.质押C.定金D.留置
5.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要求,由(A)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
A.发包人B.承包人C.监理人D.项目经理
6.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出现(D)时,招标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A.投标文件的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B.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C.购买招标文件后不递交投标文件
D.拒绝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书中错误的修正
7.合同担保方式中,既可以用当事人自己的财产又可以用第三人的财产作担保的是(D)
A.保证B.定金C.留置D.质押
8.下列关于当事人分立或合并后对合同效力的影响错误的是(D)。
A.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B.合同的权利与义务由合并后的新法人或组织继承,仍有效
C.分立的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告知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继承人
D.部分影响合同的效力
9.由于当事人疏忽,合同的部分履行费用负担约定不明确,事后又未能达到补充协议,则该部分费用应由(B)。
A.权利人承担B.义务人承担C.双方平均分担
D.权利人承担主要费用,义务人负连带责任
10.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合同,当事人一方逾期提货时恰遇政府指导价格上涨,应按(B)执行。
A.原价格B.新价格C.原价和新价的平均价格D.当地市场价格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2
1.FIDIC《施工合同条件》规定,工程通过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基本竣工”要求后,承包商申请颁发接收证书。该“基本竣工”是指(C)。
A.完成扫尾、清理施工现场工作
B.完成所有缺陷修复工作
C.能按预定目的交给业主占用或使用
D.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任务
2.按照市场行情约定价值的合同,合同履行时市场行情发生波动,则(D)。
A.价格上涨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按新价格执行
B.价格下降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上涨按新价格执行
C.无论上涨还是下降均按新价格执行
D.无论上涨还是下降均按原合同价执行
3.因施工企业破产导致发包人解除合同后,合同的(D)条款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A.质量
B.工期
C.解决争议
D.结算
4.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这体现了(C)的原则。
A.诚实信用
B.全面履行
C.法定履行
D.约定履行
5.对于标的.额较小的中小型工程可采用专家评议法对投标书进行详评,以确定候选中标人的是(B)。
A.专家评审
B.定性评审
C.定量评审
D.资格评审
6.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包人需要撤换监理工程师,应至少于换人前(A)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继续履行前任作出的书面承诺。
A.7
B.14
C.28
D.30
7.合同被变更、撤销的前提是(C)。
A.合同欠缺生效条件
B.合同无效
C.当事人提出请求
D.人民法院有权变更、撤销合同
8.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选择指定分包商的基本原则是(B)。
A.由承包商负责协调管理
B.业主必须保护承包商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C.指定分包商的违约责任由承包商承担
D.承包商应向指定分包商收取协调管理费
9.FIDIC《施工合同条件》规定,工程通过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基本竣工”要求后,承包商申请颁发接收证书。该“基本竣工”是指(C)。
A.完成扫尾,清理施工现场工作
B.完成所有缺陷修复工作
C.能按预定目的交给业主占用或使用
D.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任务
10.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保证是(A)。
A.一般保证
B.连带责任保证
C.法定保证
D.委托保证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3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天
第四条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发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4
发包方(全称):xx(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
工程地点:xx
工程内容:社区建筑面积约为m2(竣工后按实际收方计算)。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1、设计方案中全部建筑工程;
2、卫生间、外阳台现浇,第一层层高为2。5m,为预制板,二、三、四层层高为3米,全现浇楼面,屋面盖红机瓦。
3、外墙为外墙涂料,面墙柱子为文化石墙砖。
4、房内墙一粉一搓。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图设计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偷工减料。如需修改建筑方案则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申请设计部门下达修改通知书。
五、合同造价:
工程总造价:竣工后以验收测算面积计算房屋总造价。
工程单价:元/m2,不含契税。
六、付款方式:
1。建筑面积分4次付款,即第一次储藏室盖板按建筑实际面积平方付50%(元/m2),一楼、二楼、三楼加屋面以此类推。
2。内粉按建筑面积形象进度付20%。
3。外粉按建筑面积形象进度付10%。
4。余款验收后付清。
七、承包形式:
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
八、甲方工作: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做到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即三通一平)。
2、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它工作:甲方在乙方未进行房屋验收前,不得有房主进入干扰施工,除房屋布线外。房主及顾请人员进入时,出现安全问题由房主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概不负责。
九、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更改。
2、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和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部门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更改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超出原设计图纸范围,属增加工作,增加工程需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按原预算标准结算给乙方。
3、甲方如需变更设计,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乙方才可以实施。
4、甲方代表同志,负责施工现场的验收签证工作,其签证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十、工程验收与结算:
1、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2、工程施工中结构工程、地下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甲方须及时办理签证手续。
3、在规定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乙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十一、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1、向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
乙方遵循安全生产的原则,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承担施工过程中所有的安全责任,包括施工期间材料运入途中的所有安全责任,安全事故都由乙方承担。
十三、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5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工程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发包方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单行法律、法规有关监理的规定,委托有监理资质的监理机构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对_________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1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15.“第三方”是指除发包方、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第二条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1.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6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人)河北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被委托人)河北______________公司
甲方作为____市____区南花园商贸区金世界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乙方作为具有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代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代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1.工程建设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____市____区南花园商贸区金世界项目拆迁b区。
项目地点:____市____区南小街以西,木利街以东,裕园广场规划路以北,永安______________以南。
项目内容:商品楼及回迁楼。
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
总投资:约30000万元。
2.委托范围
2.1委托代理招(议)标范围: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点设备和材料采购。
2.2委托代理的工作内容:
(1)代拟发包方案,办理项目登记;
(2)编制工程招标方案,发布招标公告;
(3)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负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4)对投标人有关资质证件,社会信誉及工作质量、能力和其他内容考察;
(6)编制招标文件,并办理招标文件的备案工作;
(7)编制工程量清单;
(8)根据甲方委托编制标底并负责保密;
(10)组织开标、评标;
1、协助甲方组织召开定标会议,发放中标及未中标通知书;
4、将所有备案资料在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通过,完成承包合同的备案;
5、与发包有关的其他事宜;
3.代理费用的负担及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依据,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甲方的权利
4.1甲方有权确定招(议)标形式及方式。
4.2甲方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有权确定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交招(议)标代理工作阶段性的工作报告,及招标备案资料。
4.4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招(议)标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5甲方可自行编制标底,也可委托乙方负责编制标底。
4.6甲方有权审阅乙方编制的招(议)标文件,并提出修改意见。
4.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招(议)标代理前对其所要进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详细的计划,包括:招(议)标工作的组织、招(议)标工作的人员安排、招(议)标工作的进度安排、招(议)标工作的阶段性会议、向甲方应作的阶段性汇报,并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按计划进行招标代理活动。
4.8在出现非正常情况或重大问题时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汇报,而不是自行决定。
4.9在代理业务中,乙方应充分听取甲方的意见和要求,并且将甲方意见和要求深入地贯彻到招(议)标文件及代理工作中,以确保完全实现甲方的委托意愿。乙方同时保证代理工作的合法有效。
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索取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11自拟定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必须经甲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5.甲方义务
5.1项目招标前甲方根据招标工作的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完整、正确的基础资料、相关文件及便利条件(包括:资金来源、报建手续、场地条件等)。
5.2甲方授权熟悉本项目情况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
6.甲方的责任
6.1甲方按双方商定的内容、时间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相关文件和要求,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和时限性负责。
6.2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导致乙方不能收到应得代理费,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索赔。
7.乙方权利
7.1在审查投标人资质中,遵照招(议)标文件的规定及甲方的授权,有权提出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确认与否的建议。
7.2对甲方要求的投资、质量、工期目标内容有进行改进的建议权。
7.3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8.乙方义务
8.1针对甲方的委托,乙方应成立专门的招标代理项目组,并
任命经甲方认可的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为项目组组长,专职负责甲方委托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并将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作为合同的附件。
8.2在代理招标中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宣传解释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合法性。
8.3在履行甲方委托工作期内,乙方应运用合理的专业技能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关于招标人的各项义务,公正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8.4乙方应积极协调甲方做好招(议)标前期的准备工作,提供有关咨询服务,并严格履行招(议)标工作的全部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议)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8.5乙方应对招(议)标工程的各种数据、资料严格保密,不得接受与此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
8.6乙方不得与被代理招(议)标工程的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着其他利益关系。乙方的工作人员如与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乙方不得参与任何可能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9.乙方的责任
9.1按时完成甲方委托的招(议)标工作内容,对招(议)标有关的各项数据、技术经济分析结论等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9.2在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要求终止代理工作,或解除合同,
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9.3乙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因乙方过失而造成甲方及其他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及其他当事人进行赔偿。
9.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投标单位的回扣,不得接受投标单位的任何礼品及宴请。
10.招标代理业务时限
自勘察设计招标至拆迁b区整体工程验收投入使用。
11.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其他
12.1投标担保要求
乙方需在招(议)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具体方式和数额由甲方在招(议)标工作开展前确定。
12.2完成招标代理工作中费用承担的约定:
合同生效期间发生的通知费、打字复印费、会务费、专家评审费(包括外埠专家的.差旅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3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自身过错而导致的工程项目不可实施,或本合同无法执行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
12.4根据《招标投标法》之规定须重新开展招(议)标代理工作时,乙方不再重复收取代理费。
12.5补充条款: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3.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________年____月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7
发包人:
承揽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及国家建筑施工合同文本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内容:
一、承包项目:甲方有工程,地址承包给乙方施工,工程项目,工程价格,其中单价内容有一切辅助用工及图纸范围内一切相应工作内容()等。
二、工程质量: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确保质量,达到优质工程,所有施工程序必须按有关规定标准要求执行,如乙方出现质量问题而造成返工的,工料损失均由乙方自身承担,在各项施工内容的间接或隐蔽施工之前,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三、施工程序:工程所需的原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甲方要求检测的材料需现场取样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因设计方案或甲方方案变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及业主安排。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如期完成,不准找任何借口拖延工期或因短时间的下雨而拖延工期。
四、施工期限:总工期天,要求乙方在所限施工期间合理安排穿插作业,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竣工,乙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图纸上的所有工作量,如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造成工期拖延的,将以合同总价的5‰每天进行罚款,罚款在合同总价中直接扣除。
五、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期间要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程安全生产基本规定》,尽心尽责做好安全工作,不准做对各工种有危害的存在隐患的事情或现象。不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及抛物等现象,出现一次均处500元罚款,并要求肇事者从事发日至工程结束不准进入工地,罚金在合同总价中直接扣除。由于乙方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后果,甲方概不负责。施工现场乙方不准带小孩、闲杂人员进入。
六、文明施工:乙方必须达到市级文明施工工地要求。
七、施工材料、机械及用具事项:所有材料、施工机械、用具及施工辅料均由乙方自理。甲方不负责机械的运输及保管工作,只负责图纸和技术服务。
八、付款方式:根据所做工作量按期付款50%,按要求将图纸范围内合同内的所有工作量全部做完并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的90%,留10%作为工程质保金在交付后一年内付清。
九、备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字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8
(一)合同管理先进理念不能跟进,专门部门及专业人才队伍尚未建立
专职人才队伍尚未建立,多是兼职人员或临时抽调人员,专业化不够,相关配套制度没有建立或只停留在应付墙壁上,专门部门及专职人员尚未能真正履行岗位职责、职能,担负责任。
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的硬件及管理水平的不完善,致使企业在合同管理甚至在工程项目管理上盲目性较大,科学性很少,企业运行效率低下,风险较高。
(二)思想重视不够,合同相关内容不完整
比如工程材料、成本控制、进度控制、措施标准、合同履行等未能予以明确,对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未能详细列出,导致在建筑工程实践中,出现争议或纠纷时,找不到依据或标准。
还有,由于市场竞争等关系,有的承包商为了便于承包到工程项目,在发包商面前底气不足,对于合同的具体内容和相关条款不能坚持,一旦涉及双方利益争议,既缺乏相关的依据来解决问题,又不能合法地保护各自的利益,必然出现复杂的经济纠纷。
(三)合同意识或法律意识不足,关键条款缺失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过程中,由于合同双方当事人法律意识的淡薄,加之为各自利益的考虑,思想中总有一种怕担责的考虑,不愿在合同中明确相关的关键条款,刻意避开关键的内容和指示,对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分工,履行标的物以及履行时间、地点等关键条款在合中未能详细表述或内容不清,或对合同的关键部分的表述含糊不清或有歧义,这些因素在很大程度上都成了潜在的建筑工程风险,建筑工程合同不能有效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双方当事人利益,与项目管理背道而驰。
(四)合同内容不够严谨,合同本身或部分内容明显违法或违规
还有的要求对方垫资等等,有的合同内容所涉及内容本身就违法,这些情形都要坚决予以杜绝,降低建筑工程风险。
还有,对于建筑工程中存在转包或分包情况,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有的承包商在承包相关项目后,将项目分包给一些小的工程队或根本不具备相关资格的单位,给合同的实际履行带来风险,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和后续的服务和管理问题以及出现纠纷的解决等等情况都势必复杂很多。
(五)“重实体、轻程序”,未能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权利义务
实践中,有的施工单位不认真研究合同条款,而是想当然去施工和建设,未能按程序和方法进行,认为只要具体的工程质量做好了,什么时间进度、总体控制和交付方式都不重要。
还有,有的合同中,虽然规定明确了违约的相关内容,但碍于双方要长期合作或其他原因的考虑,有的忍一忍息事宁人,有的迁就一味用“协调”解决问题,不能坚持自己的权利,不会依合同办事,不会拿法律武器捍卫自己合法权利。
二、解决以上问题的对策
(一)设立合同管理专门部门
传统建筑企业中,一般重具体的建筑施工和技术部门,轻管理人员。
对于合同管理多是其他部门人员兼任或临时抽调,由于没有专门的部门,兼任人员或抽调人员大多对合同管理欠缺专业管理和经验积累,加之打杂和临时心态,合同管理很难科学和规范。
现代建筑行业市场的发展,要求传统的建筑管理模式的建筑企业必须与时俱进,适时发展,加强合同的管理,建立现代合同管理专门部门是现代企业提高科学管理、效能管理和健康成长的必要。
让现代企业走上有效、科学和优化的发展道路,什么时间能做什么,什么时间应做什么,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碰,都尽在掌控之中。
同时,由于合同管理加强并优化了对整个建筑工程的管理控制,将会大大降低企业运行风险,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企业更优更好地健康发展。
(二)专业人才队伍的建立、培养和培训
目前,不少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人才缺乏,既不注重人才队伍的建立,也不重视对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亟待加强,往往在合同管理中漏洞百出,大大降低了整个企业的运行效率,拉高了企业运行风险。
合同管理从业人员需要具备合同管理专业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同时还要对相关法律法规有相当的了解。
建筑企业需要一支专业的人才队伍。
建筑企业发展离不开合同管理,项目优化发展离不开合同管理,提高运营效能降低运行风险离不开合同管理,因此,建筑工程相关企业必须引进现代合同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必须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引进专业人才队伍。
首先要在人才招录、人才培养上下功夫,人才招录方面,既要有专业施工技术人员,又要保证合同项目管理方面的人才。
其次,要注重人才培养,同时保证合同管理相关工作的延续,加强专业人才队伍的稳定性,使合同管理相关人才相对稳定在自己的工作岗位。
再者,要强化队伍的培训,提高队伍素养。
企业要在人才培养和培训方面予以政策引导和政策支持,引进专家授课、外出培训、带资学习、成果奖励等等,切实强化专业人才队伍的建立、培养,并使之稳定、健康成长并发展壮大。
(三)建立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企业除了日常行政管理外,必须要建立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比如合同管理由哪个部门承担,合同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职责,合同管理人员工作程序、要求和考核、晋升机制等。
一般来说,大中型企业由于企业规模大,分工更精细,专业程度也较高,承担统一合同管理可以指定一个专门的部门,并配备专职的工作人员,比如法律顾问部门;小型企业相对来说,不一定有专门的律师顾问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可指定综合科或办公室负责该项工作,当然,一定要配备专职管理人才队伍,保证合同管理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在合同管理上,应采取统一归口管理与分类专项管理相结合的形式。
即由指定部门全面负责整个企业合同管理的全面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同时,在企业的技术、设备、材料等有合同业务的部门,根据需要设专职、兼职合同管理方面的联络员。
对于指定的专门从事合同管理的专门部门,要明确相应的部门职责以及部门人员职责。
比如:部门的职责应包括制定具体制度、宣传建筑法律法规、起草修改审查合同、监督落实履行贯彻合同情况,及时总结合同方面的经验教训并在全单位范围内推广宣传;部门人员的职责:
参于与合作企业的接洽、谈判,以及合同的起草、初定等,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对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相应审查,及时根据不同项目的特殊性,因地制宜进行补充、完善,检查单位各部门履行、贯彻合同情况,对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汇总、反馈,报经负责人同意后及时做出调整跟踪适应。
三、总结
保证建筑企业健康和高效发展,必须多措并举,开展工程合同管理人才培养,完善相关的机构和配套制度,进一步推动建筑行业从业单位切实做好程合同管理工作,并使之踏上科学、规范和高效之路。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9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点:
规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人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5)根据需要,做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他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露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法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己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
4.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
;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
;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
;
(7)应尽的其他义务:
。
5、受托人的义务
5.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
5.2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
(4)应尽的其他义务:
。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8)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7)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
代理报酬的币种:汇率:;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预付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
9.3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
9.4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本合同关于委托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
10.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
12、争议
12.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6、合同份数
16.2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份,其中,委托人份,受托人份。
17、补充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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