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管理制度方案是指一种特定的管理制度,其主要目的是通过积分的方式激励员工或特定群体,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增强员工忠诚度等目的。在方案中,通常会设定一些规则和标准,以确定积分如何获得和如何使用,以及如何根据积分进行奖励或惩罚。积分管理制度方案通常适用于需要激励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组织,如企业、学校、政府机构等。以下是有关于积分管理制度方案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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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管理制度方案1
一、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建立学习型组织,并保障培训工作顺利进行,实现员工与企业同步发展,特设立A类积分。同时也为了保持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先进性,促进公司和谐发展,特设立B类积分。
依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目标和部门培训计划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A类积分为培训积分,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B类积分为心得、总结、建议性积分,适用于副经理以上职位的管理人员。
三、积分的要求和目标:
不同职位的员工全年学习培训积分要求有所不同,职位越高,学习培训积分也要求越高。
年度累计A类积分和B类积分的多少是员工晋级、晋升、年终奖金发放的参考依据之一。
中高层管理人员在达到A类培训积分要求的同时还应达到B类积分要求。
四、培训积分方法:
A类积分的细则:
1、公司或部门组织的内部培训:
积分方法: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基本积分为15分/次。
1)进行考试的,按成绩给予积分:成绩X≥80分时给基本积分再加奖积分5分;成绩80分≥X≥60分时给基本积分;成绩X<60分时不给积分。
2)以培训总结、问卷等形式代替的:完成的给基本积分,未完成的不给积分。
3)对于违反培训、考试纪律的,将予以扣积分处理:旷课的,不给基本积分并倒扣积分5分/课次;迟到、早退和中途擅自离开课堂30分钟及以上的,在基本积分上扣3分/课次,其它课堂、考试违纪行为在基本积分上扣5分/课次。
积分程序:
公司或部门培训计划实施→考试或问卷记录存档于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实施积分
2、公司组织的外部培训:
积分方法:
1)培训单位颁发资格证书的,积分按获得资格证书的级数分别计分,初级、中级、高级分别给予10分、15分、20分的积分。
2)培训单位不颁发资格证书的,以培训总结的优劣赋分。上交了培训总结的给基本积分10分;总结中写出了对公司有建设性方案的给基本积分再加奖积分5分;总结中写出了对公司有建设性方案的并在公司实施的给基本积分再加奖积分10分;未上交培训总结的扣积分10分。
积分程序:填写外出培训申请表→上交培训总结或培训资格证书复印件→人力资源部实施积分
3、以个人名义参加的外部培训(以主办单位颁发的资格证书为准奖励积分):
积分方法:
1)与岗位工作有密切关系的培训和学习,取得资格证书的,初级、中级、高级分别奖励积分10分、15分、20分;
2)与岗位工作相关的培训和学习,取得资格证书的.,初级、中级、高级分别奖励积分5分、10分、15分。
积分程序:向人力资源部上交资格证书原件→人力资源部留存复印件→人力资源部实施积分
4、自学,并在省部级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者,奖积分30分/篇;在国家专业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者,奖积分50分/篇。
积分程序:营销部或本人提供证据→人力资源部确认并实施积分
5、组织或参加在行业、设计院等的公司产品推广会,在推广会上作重要发言并有发言稿的,奖励积分15分/次。
积分程序:营销部或本人提供证据→人力资源部确认并实施积分
6、在公司内部授课的,基本积分按3分/小时计,不足1小时不积分。
给销售人员岗前培训的,经学员评分,前3名分别加奖积分15分、10分、5分。
积分程序:公司或人力资源部安排的课程→人力资源部实施积分
B类积分的细则:
要求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每周必须撰写一篇学习心得、总结或对公司企业文化发展富有建设性意见的合理化建议类的文章(不少于400字)交人力资源部,该部分考核按B类积分累计。
1、每周按时撰写学习心得、总结或建议性文章的每篇得B积分2分;
2、文章对企业文化发展具有促进作用或提出的建设性意见能列入实施的,每条加B积分2分;
3、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在实施三个月后仍在继续实施的,每条加B积分3分;
4、延期上交学习心得、总结、建议性文章的每篇得B积分1分(星期一8:30前交上周总结);
5、不撰写学习心得、总结、建议性文章的每篇倒扣B积分3分。
五、学习培训积分奖罚:
1、奖励:
年度完成A类积分目标,并在同层次员工中积分累计第一名的,给予其奖励,奖励额为500元。
年度完成A类积分目标,员工全部达标的部门,并积分累计人均第一名的部门可给予其部门奖励,部门人数为5人及以下奖励额为300元,部门人数为5~10人奖励额为500元,部门人数为10人以上奖励800元。
年度完成B类积分目标,并在高层管理人员中积分累计第一名的,奖励1000元;在中层管理人员中积分累计第一名的,奖励500元。
2、处罚:
年度A类积分(中高管人员包括B类积分)不达标的员工,扣年终奖金20%。并不得升迁、加薪和参与评优。B类积分纳入中高管人员月度考核,由办公室进行奖罚。
年度A类积分有不达标员工的部门,扣除部门直接主管年终奖金100元/人。
3、提升职务的员工,必须在前12个月获得提升职务要求的积分,否则不能提升。
六、其他事项:
1、积分以年度进行计算,起止日期为: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
2、学习培训积分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记录及时填入员工《学习培训积分表》,每月公布一次。
七、本制度从二00五年一月一日开始执行。
八、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积分管理制度方案2
一、设置培训积分目的
培训积分主要是鼓励员工对工作中发生的事情做及时记录总结分析,以及对员工在公司培训中做出的贡献的一种奖励政策,把零散的贡献积累起来,利于连续性地记录并进行集中奖励。
二、积分用途
公司统一在年底进行积分统计清算,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积分情况进行兑换,兑换奖品为专业健身设备、各类健身班以及各类培训讲座。(培训讲座可以根据员工需求由办公室统一联络。积分可以逐年累积。)
三、积分获取方式
1、向培训案例库提供工作中的问题,案例(客户关系、同事关系处理;销售中问题发现、谈判技巧汇总等等),每次奖励2-10个积分。若含分析说明,酌情加10-20个积分。
2、提供其他员工问题的解决办法,根据解决问题的质量给予奖励10-20个积分。
3、向案例库及时提供行业信息和动态,将根据信息的及时有效程度,给予提供人2-10个积分。
4、对主动填写培训需求和培训后反馈表格,将被奖励2-10个积分。
5、培训讲师每次授课,根据授课内容的深度、难度奖励20-50个积分,若满意度超过85%,将另外奖励20个积分,以后每增加5%满意度10个积分。
6、对培训方式、方法、内容等提出建议,并被采纳,将根据提出建议的情况,给予2-20分的奖励。
四、积分的耗减:
1、培训需要表和培训后反馈表的填写含敷衍性质,将被扣除2-5个积分。
2、培训满意度低于60%,培训师将被扣除5个积分。
五、案例库管理
1、员工提供案例后,马上进行积分,随后以不记名方式录入到案例库,统一由办公室管理。
2、针对员工提出的问题,办公室帮忙联系经验丰富的老师逐个解决,若问题具有普遍性,则公布在公司局域网,或者进行统一的培训。
3、培训讲师在准备课程内容中若有需要,可以调用案例库内的案例做培训分析之用。
积分管理制度方案3
1.学校集会要迅速,安静,不得缺席,并关闭电灯、风扇。缺席一次,扣个人积分2分。
2.上课及时束窗帘,尊敬老师,不玩手机,不随意喝水、喝牛奶。专心听课,积极思维,踊跃发言。若课堂上发现手机,一律没收,写检查,叫家长,将严惩不贷,并扣个人积分10分。若发言积极,每举手回答一次问题加1分,正确再加1分。
3.课间不得嬉戏打闹,不得做危险游戏,不得开过火的玩笑。
4.每天按时就寝,按时进课室,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各科作业。每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
5.晚自习保持安静,不许自习期间打水,不许随便下位。
6.注意仪容仪表,经得起任何人任何形式的检查。仪表不合格扣2分。
7.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打架、不酗酒、不抽烟。打一次架,喝一次酒,抽一次烟,叫家长写检查并扣10分。
8.服从生活老师管理,服从门卫检查、服从值周班同学检查。不得翻围墙,不得私自出校门,若私自出校门,叫家长带回。
9.按时完成学校所分配的各项任务。
10.值日生必须提早做教室、寝室卫生,打扫卫生要彻底干净。打扫不彻底扣2分,没按时打扫扣4分。
积分管理制度方案4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银党农办发〔2019〕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推行积分制管理模式,通过正向激励,凝聚群众、引导群众、调动群众,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充分发挥群众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乡风文明实践中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探索破解村民主体缺位、村级组织号召力趋弱、农村基层治理缺抓手、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的新路径,努力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自治、德治、法治”乡村治理工作格局。
二、工作目标
扶持一批积分制管理示范村,引导社会全面参与、农民自治管理,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实现乡村治理积分制的全覆盖。
——乡村治理能力不断提高。提高乡村依法依规治理、服务群众、引导自治等能力,使乡村治理回应群众诉求更灵敏、提供服务管理更完善、开展群众工作更扎实、维护和谐更有力。
——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鼓励农民参加人居环境治理“赚”积分,“兑”出乡村环境新面貌。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
——群众参与活力有效激发。各类主体参与积分制管理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作用充分发挥,共同营造积极向上、安定有序的乡村治理新局面。
——乡风文明水平显著提升。引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村规民约成为群众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准则,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充实,农村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三、项目内容
(一)资金安排
安排资金50万元,在各村积极申报的基础上,遴选出推行积分制管理成效明显的10个村予以奖补。
(二)申报条件
1.基础条件完善。按照“面积适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原则,在交通便利、人口密集区域合理选址,能够容纳生活用品、衣服、文具、粮油等物品。
2.管理体制健全。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两委班子战斗堡垒作用,把推行积分制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具有完善的积分申报、评定、结果运用等管理制度。
3.积分设置合理。结合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设置动态管理、可操作性强的积分体系。
4.群众发动充分。引导群众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让村民成为主要参与者、最大受益者和最终评判者。村民积分兑换人数占本村总人数比例原则应达到30%以上。
5.实施效果明显。各类主体参与积分制管理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作用充分发挥,通过积分制管理,乡村治理能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风文明水平等取得明显成效。
6.积极探索创新。通过电子化信息平台,有效运用智能化分析、大数据处理等现代信息技术,使积分制管理更加高效、便捷。
(三)申报程序
1.申报(7月22-8月5日)。各村按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填报项目申报表经所在乡镇公示审核报送至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2.初审(8月6-8月12日)。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村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以正式文件报送至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每个县(市)区推荐示范村不得超过3个。
3.评审(8月13日-8月31日)。银川市农业农村局采取实地调研、竞争性评选、综合评定等方式对各县(市)区申报的村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兑现以奖代补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组成由银川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资金的落实及项目的申报、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要抓好落实,选树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示范村要建立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为重点的评价体系,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全纪录、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三)加强资金监督。积分制管理示范村要对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一经查出存在虚报、挪用、未按方案使用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积分管理制度方案5
为进一步创新基层治理方式,激发群众参与农村(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工作新格局,提升农村(社区)管理水平,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强化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激发广大群众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农村(社区)管理水平,深化德治、法治、自治,构建和谐稳定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基层组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确保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依靠群众,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积分,全面推行农村(社区)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促进基层社会管理科学、运行规范、治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运行规则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成立由村(社区)干部任组长,其他干部任副组长,“两代表一委员”、乡村振兴专职人员、老党员、老干部、网格员等为成员的村(社区)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积分制管理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活动开展、工作落实等相关工作。
2.组建积分记录人员队伍,村(社区)积分记录人员一般由“两委会”干部、乡村振兴专职人员、网格员、小组长(楼长)等担任,原则上一个村民小组一个记录人员,村级按照100户左右、社区按照200户左右标准配备。村(社区)积分记录人员负责积分制宣传、申报、记录、初审、录入等具体工作。积分制管理工作接受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二)积分的主体和内容
1.积分的主体是村(居)民、家庭、党员、村(社区)工作人员等,具体范围由各村(社区)确定。党员、村(社区)干部参与率达要到100%,10个试点村(社区)户参与率不低于常住户70%,其他村(社区)户参与率不低于50%。村(社区)要不断拓展积分制管理覆盖面,逐步将各类对象纳入积分管理范围。
2.各村(社区)要按照村(居)民、家庭、党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四类积分主体分层分类有针对性地设置积分事项、积分标准、积分账户,建立积分项目体系。其中村(居)民积分内容包含人居环境、建设发展、公益美德、无黑无恶创建、奖励惩罚等五大类。积分的具体内容及积分标准参考《杨陵区农村(社区)社会积分制管理参考标准》(见附件),在积分类别和相同项目分值大致不变前提下各村(社区)要结合各自实际适当调整,设置符合自身实际的积分管理细则。
(三)积分流程
1.积分申报。村(居)民将自己所做的好事可通过关注公众号、积分记录人员、便民服务大厅等途径申报积分,申报时要告知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并提供相关影像证据。
2.积分审核。由各村(社区)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每月至少召开1次领导小组会议,对村(居)民日常积分进行审核认定。
3.公示录入。每季度将村(居)民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记入积分账户;对积分有异议的,由领导小组对反映问题进行二次核查处理。对于村(社区)统一组织涉及积分内容的活动直接予以登记积分。
4.抽检核查。每季度由村(社区)干部、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及老党员、老干部等组成工作小组,对农户在人居环境、建设发展、公益美德等方面履行义务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扣分。
5.经验分享。各村(社区)至少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积分分享会、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等,分享积分心得、讲述积分小故事,谈感受、谈经验,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及群团组织参与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氛围。
四、结果运用
积分运用要结合实际、量力而行,以精神鼓励、政策激励等为主,以物质奖励为辅,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充分调动积分对象参与积极性。村(居)民根据积分情况随时兑换服务,各村(社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表彰大会,一般奖励范围为参与对象的10%以上,奖励之后积分不清零。
1.精神鼓励。包括各级各类评星定级、评先表彰。村(社区)在开展优秀党员、十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五好文明家庭及道德模范等各类评星表彰活动中,要与评选对象的积分紧密结合。
2.政策激励。政策激励由镇(街道)、村(社区)自行设计奖励政策,在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下,购置购书卡、健康服务卡,免费健康体检等奖励政策,每年从积分高的个人或家庭中推荐部分人选,给予奖励。
3.物质奖励。每年对积分高的个人、家庭、党员、村(社区)工作人员,按照一定比例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冲抵农户改厕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群众自筹部分投入,并应与村(社区)集体经济收益分红挂钩,具体实施细则由镇(街道)指导各村(社区)制定。
五、保障机制
1.保障工作经费。积分制资金来源分为财政补贴、村级集体经济收益金、乡贤募集、社会筹集等,以村级集体经济收益金为主,区财政按照每村(社区)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区委乡村振兴办按照实际参与率及积分情况给予下拨,同时每年设立12万元积分制管理平台工作运行经费。镇(街道)负责对经费使用、积分兑换进行监督检查,村(社区)负责经费的具体使用,坚持专款专用原则,科学合理支配经费。
2.建立激励机制。各镇(街道)、村(社区)要不断创新激励机制,将积分制和日常开展各项工作相挂钩,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各项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率。组织、宣传、妇联等部门要把评星评先指标向积分靠前的党员、村(居)民、家庭等对象倾斜,定期开展积分评选活动;文化、卫健、交通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镇村落实各项政策,办理各类证卡。民政部门要加快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制度,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活动。
3.强化平台运用。由区委乡村振兴办负责,通过自主开发方式,开发我区积分制管理平台。镇(街道)、村(社区)要安排专人,负责积分制平台日常运行管理,进行积分登记和统计,做好信息数据更新。村(社区)要利用空闲办公场所,建立积分超市;或依托现有的驻村(社区)超市,采取灵活兑换方式,设立积分兑换点。
积分管理制度方案6
为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决农民主体缺位、民主管理水平不高、村级组织号召力趋弱等问题,全面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乡村治理工作格局。根据市委《关于全面推行基层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钟办文〔2017〕20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拟在张集社区、沙河村、泉水河村、宗湾村进行积分制管理试点,以村民积分为基础,开展“积分制+”党员、“积分制+”村官(网格员、保洁员)、“积分制+”美丽家庭、“积分制+”好儿媳(公婆、女儿)等活动,提升民主管理水平,积分催生动力,立标激发争先,共建美丽张集。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市委一号文件精神,强化党建引领功能,深化三产融合,推进四化同步,为建设美丽张集贡献力量,以“积分制+”管理办法,提升民主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建设美丽乡村,构建和谐稳定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基层队伍的社会治理能力,确保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做到积分制管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正面引导,加强宣传,营造人人参加积分的浓厚氛围,凝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坚持公平公正,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积分制管理公平公正。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在张集社区、沙河村、泉水河村、宗湾村推行积分制管理办法试点,探索乡村治理新路径,在积分制的基础上,广泛开展评选最美党员户、最美村官(网格员、保洁员)、最美家庭、最美儿媳(公婆、女儿)等活动,形成尊老爱幼、诚实守信、团结和谐、自力更生、热心公益活动的良好风尚,逐步达到管理科学、运行规范、基层自治能力和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的目标。坚持循序渐进,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完善管理办法,形成特色管理制度,并全面推广应用,通过2-3年的努力,实现1个社区和28村全覆盖。
三、运行规则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社区(村)成立由支部书记牵头、支部副书记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做好“积分制+”管理的领导和宣传发动。成立支部副书记任组长、网管员(网格员)、党员群众代表为成员的积分制管理审核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社区(村)积分制实施细则,负责居(村)民积分的审核认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策划并组织各类积分分享实践活动。社区(村)确定一名网管员或网格员负责村民积分的申报、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积分制管理工作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二)积分的主体和内容。参与社区(村)社会管理工作的主体主要是居(村)民、家庭和单位。居(村)民积分的内容分为四大类:社会治安类、公益美德类、社区(村)建设类、奖励惩罚类。家庭和单位(商户、社团)根据不同参与方式设置相应的积分计分标准,积分的具体内容及积分标准参考《钟祥市村(社区)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分值指导标准(试行)》(钟综治办〔2017〕8号),参与社区(村)结合当地实际适当改动,设置符合自身实际的积分管理细则。
(三)积分流程。社区(村)建立管理台账,有参与意愿的居(村)民以户为单位建立积分手册,
1、一日一记录。积分申请可通过口头、电话、短信、QQ、微信等多种方式申报,也可网格员代为申报,其他居(村)民也可向村反映加分。申报时要清楚告知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并提供相关证据。
2、一月一审核。社区(村)积分管理工作小组每月对居(村)民积分进行审核认定,认定结果在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进行公开。
3、一季一公示。每季度将居(村)民的积分情况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居(村)民的查询、监督。居(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支部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四、积分结果运用
年度内积分实行累积使用,奖励之后不清零,年底清零,次年重新积分。奖励形式分为兑换服务、物质奖励、精神鼓励和享受有关激励政策。兑换服务、物质奖励由社区(村)统筹实施。
1、开展积分分享活动。以村为单位不定期开展积分分享活动,邀请参与积分的村民分享积分心得、讲述积分小故事。不断丰富活动内容,进一步提高村民参与热情。
2、开展“积分制+”活动。村民积分高于平均分以上者,可以被推荐为最美党员、最美村官(网格员、保洁员)、最美家庭、最美儿媳(公婆、女儿)等。
3、与评先表模挂钩。“五星党员”、“十星级文明户”、“卫生清洁户”等授牌必须是积分高于平均分的农户,向上级申报的各类“道德模范”、“劳动模范”、“创业模范”和先进典型等也必须是参与积分制管理的先进代表。
4、开展积分兑换活动。积分兑换可以兑换服务,也可兑换物质,兑换方式根据不同积分主体、不同积分内容、不同时间阶段进行分类排名分类兑换奖励,具体实施细则根据村集体收入情况,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被评选为最美典型代表的,均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
1、成立专班。成立“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作。社区(村)成立积分制管理协会,负责日常积分和积分兑现。
2、制定实施细则。根据镇党委印发的实施方案,因村制宜,细化积分内容和实施细则,形成一套完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机制。
3、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会议、宣传册、村村响广播、短信、微信等形式宣传“积分制+”管理工作。
(二)实施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
镇党委统一部署,村党支部认真组织实施,以召开积分分享会的形式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组织专班验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一、社会治安类:
1、制止正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30分。
2、制止正在侵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国家、集体、他人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30分。
3、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实施抢救、救灾、救人行为,30分。
4、协助追捕嫌疑人或者提供线索、侦破刑事案,30分。
5、参与调处婚姻、家庭、土地权属等民间纠纷,15分。
6、协助处理群体性事件,15分。
7、举报封建迷信行为,5分。
8、提供本地非法集资、传销窝点、各类诈骗信息,5分。
9、提供制造、贩卖、运输、贮藏、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信息,5分。
10、举报卖淫嫖娼、传播淫秽物品,5分。
11、制止、举报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5分。
12、制止、举报制造、传播谣言行为,5分。
13、反映、制止故意破坏国家、集体、个人财产行为,5分。
14、参与社区(村)里组织的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活动,5分。
15、其他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行为,5分。
二、公益美德类:
1、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为人诚实守信,无群众反映不良行为,当年度基础分100分。
2、每年选择适当旅游项目陪同父母外出观光,5分。
3、带父母做身体检查,5分。
4、参与公益植树活动,5分。
5、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5分。
6、帮助解决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生产、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5分。
7、参与集体组织的扶贫救灾捐款活动,5分。
8、参与义务献血活动,5分。
9、拾到财务主动上交或归还失主,5分。
10、宣传党和国家政策,帮助发放宣传资料等,5分。
11、在网上宣传本地好人好事,5分。
12、劝阻乱贴乱画、乱攀乱摘、践踏破坏环境行为,5分。
13、帮扶贫困户,5分。
14、移风易俗、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丧事按殡葬改革办,每次积10分。
15、其他维护社会公德行为,5分。
三、乡村建设类:
1、制止、举报秸秆焚烧行为,5分。
2、举报违章建筑、破坏环境等行为,5分。
3、主动参与社区(村)清除牛皮癣小广告、清扫公共场所卫生、清理公共垃圾桶等,5分。
4、在美丽乡村建设中主动认领责任区,5分。
5、参与社区(村)组织的一事一议活动,5分。
6、参与社区(村)组织的义务劳动,5分。
7、参与社区(村)组织的各类会议,5分。
8、主动缴纳“合作医疗和粮食保险的,5分。
9、为社区(村)发展、治理建言献策并得到采纳,5分。
10、为社区(村)发展、治理建言献策未得到采纳,1分。
11、领办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10分。
12、加入农村新型经营主体,5分。
13、邻里之间守望互助,义务帮助他人,5分。
14、领办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每安置一名农村剩余劳动力,5分。
15、其他参与乡村建设的行为,5分。
四、奖励惩罚类:
1、获得国家级荣誉,积500分。
2、获得省级荣誉,积300分。
3、获得地市级荣誉,积100分。
4、获得县市级荣誉,积50分。
5、获得乡镇级荣誉,积20分。
6、获得社区(村)级荣誉,积10分。
7、先进事迹被国家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200分。
8、先进事迹被省级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100分。
9、先进事迹被地市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50分。
10、先进事迹被县市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20分。
11、先进事迹被乡镇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10分。
12、先进事迹被村级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5分。
13、个人、家庭或者单位申报弄虚作假,给予相应项目双倍扣分。
14、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在规定期限内仍可积分但不参与积分兑换奖励。
五、家庭积分类:
1、家庭无家暴现象及虐待家人行为,当年积10分。
2、邻里团结无矛盾纠纷,当年积15分。
3、保障子女的义务教育权利、无辍学现象,当年积6分。
4、家庭成员学历提升,每次积5分。
5、房前屋后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环境,当年积10分。
6、家庭改厕、改圈、改厨,建沼气池,当年积10分。
7、垃圾分类处理,践行厨余堆肥等环保生活方式,当年积15分。
8、家庭内外环境整洁、干净卫生,当月积5分。
9、家庭成员入党、入团、参军,每次积5分。
10、家庭成员相互履行抚养、赡养、照顾义务,当年积5分。
11、厅堂悬挂家训、家风书法、荣誉墙和美术作品,当年积6分。
12、家庭无桔梗焚烧行为,当年积10分。
13、其他家庭参与社会治理行为,5分。
六、单位积分类:
1、有5人及以上参与社区(村)的各项活动,每次积5分。
2、有5人及以上参加社区(村)的义务劳动,每次积5分。
3、保持本单位所属范围干净整洁,每月积10分。
4、及时清除本单位所属范围的牛皮癣小广告,每次积5分。
5、不出店占道经营,每月积5分。
6、对辖区困难家庭提供帮助,每次积10分。
7、资助社区(村)开展活动,每次积20分。
8、配合社区(村)登记相关信息,当次积5分。
9、利用电子屏或其他媒介宣传各类创建活动,每月积5分。
10、社团组织为辖区居民提供义演等服务,每次积5分。
11、参与社区(村)社会治理其他行为,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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