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管理制度是指公安机关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打击犯罪活动、管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等事务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这些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户籍管理制度、治安管理制度、交通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出入境管理制度等。公安机关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行为,保障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以下是有关于公安机关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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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管理制度1
一、安全责任制度:
治安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切实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开县御金洲大酒店治安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内部保卫组织的领导,教育员工提高警惕,遵纪守法,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验证登记制度:
对入住旅客,要严格检验其有效证件,做到人证相符,登记内容齐全、准确、不漏登、错登。
三、访客登记制度:
对前来访客的非住宿人员,保安或前台服务人员应审查登记其身份证件,记录会客来去时间。
四、值班巡查制度:
设立24小时总值班经理值班,并设有内保人员,负责内部安全保卫和停车场所等重要部位安全管理。安保人员要加强对消防安全,治安安全检查。安装监控系统,并明确专人值班,建立监控室值班记录薄。
五、贵重物品寄存制度:
设置专门宾客财务保管,并专人负责对寄存物品检查登记,领取登记物品时要签名,寄存物品管理人员要做好交接班登记。
六、旅客遗留物品、携带违禁品处理制度:
1、对可疑物品、危险物品和其他违禁物品,应及时送交公安机关或报请公安人员处理。
2开县御金洲大酒店有限公司
治安管理制度
2、旅客遗留的其他物品,应详细登记后,想办法归还旅客,较长时间无法归还的,应按捡拾物品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3、严禁侵占挪用旅客遗留物品,严禁擅处理建禁品。
七、可疑情况报告和通缉协查核对制度:
开县御金洲大酒店从业人员应当及时报告本开县御金洲大酒店的可疑人员、可疑情况和建法犯罪情况,并注意公安机关的通缉、通报,及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协查工作。
八、安全防范宣传制度:
开县御金洲大酒店从业人员应当主动向宾客宣传住宿在酒店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醒旅客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如:提醒旅客将贵重物品交开县御金洲大酒店保管;开县御金洲大酒店或访客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本酒店;旅客严禁在本酒店内寻衅滋事、斗殴、酗酒、赌埔、吸食毒品,或进行其它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规范本企业安全消防工作的管理,提高企业的安全消防的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消防工作管理的引用标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以及检查与考核。
2、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安全消防管理的工作。
三、职责
1、消防工作由企管部、技检部、销售安装部生供部、安全员负责共同实施。
2、公司安全员负责全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和监督;
3、企管部做好公司全面的消防安全工作。
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企管部担任,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担任。成员由行政办公室、各部门、各生产管理有关人员组成。
5、消防工作计划管理
⑴安监科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年度消防工作计划送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⑵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电力设备防火技术措施计划送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⑶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列入公司年度工作计划下发执行。
6、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管理
⑴安全监察科、生产技术科及各生产管理职能部门绘制全公司消防设施布置及灭火器材配置图,报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安监科组织实施。
⑵购进的消防器材,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否则应退货。更不准安装使用。
⑶对变电站、油库、仓库、档案、易燃易爆物品存储室等重要防火的部位以及其他的生产场所、建筑物(包括办公室、职工宿舍)应按消防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变电站控制室的电缆层应配备合格的呼吸保护器,室外开关站应设立灭火沙池。
⑷消防用水按DL5027—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第5.0.1、5.0.2、5.0.3、5.0.4条款规定执行。
⑸消防器材维护、保养、检查管理
a、现场消防器材应存放在防火、防潮箱或建筑物中。
b、消防灭火器每年送取得省级以上消防认证单位进行试验一次。试验后,要在灭火器上贴上试验合格、试验日期的标签。
c、每年9月至10月,安全监察科共同组织检查组对全公司所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与监督。
d、对检查发现的缺陷,要及时组织维修处理或更换。特别是防火重点部位及动火场所。⑹油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控制室、调度室、档案室、通信室,电气部分及其他部分消防措施和灭火规则分别按DL5027—93《电气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中的第6.3、9.2,第8部分,
7.3—7.6,第4部分,9.1、9.4、9.5条款规定执行。
⑺一般仓库、各职能部门、管理部门消防管理
a、下班前要检查门窗,关闭电源,消除火灾隐患。
b、严禁乱接电源,灯炮不能超过六十瓦,电灯应距离货柜一米以上,烤火电炉要人走火灭。c、各种消防设备,除救火外,严禁动用,要保持消防器材的干净,不损坏。;
d、仓库内严禁吸烟,仓库外严禁乱扔烟头;并设置“严禁吸烟”标牌。
e、每辆车上至少要配备一只灭火器。
7、消防工程的施工监督和验收管理
⑴安全监察科负责全公司防火、防爆工程施工监督和组织验收工作。
⑵消防工程的施工队伍,必须具备消防工程施工安装资质证书。
⑶对基建、技改工程的消防设施验收按公司《基建工程施工安装及验收投产管理规定》执行。
⑷防火重点部位和动火管理按《电力典型消防规程》第3部分各条款规定执行。
8、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部门的消防责任及其实施细则见本公司《治安、消防、保卫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9、消防培训教育管理
⑴安监科、宣教科利用板报、专刊、宣传栏会同工会对全公司职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⑵安监科、宣教科会同人事劳资科每年举办2期消防培训班。
10、技术资料管理
⑴安监科负责建立全公司防火器材的台账。
⑵安监科应有消防设施及公司现场平台布置图,布置图上应标出灭火装置的型号、数量。⑶安监科应有完整的全公司现场灭火器材技术资料。过期及作废的资料应消除,以免误用。
11、逐步创造条件建立消防工作微机管理,实现防火微机远程现场监控管理。
本标准按公司《经营管理责任制》、《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进行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由安监科提出并归口管理、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不尽之处执行有关规定、规程。
第二章治安管理制度
一、引言
为规范本企业治安保卫工作(以下简称治保)管理,保证企业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治保管理工作的引用标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以及检查与考核。
四、职责
治保管理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实施。
五、管理内容与方法
b、治保领导小组职责
Ⅰ负责提出治保、消防工作的目标。
Ⅱ每半年召开一次治保领导小组会议,听取行政办公室汇报,分析全公司治保的情况,提出治理、防范的方案,部署今后的工作。
Ⅲ充分发挥行政办公室履行治保职责,支持其查处本公司内发生的各类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打击犯罪,维护企业的安全。
Ⅳ负责表彰和奖励治保先进集体和个人。
c、行政办公室为公司治保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行政办公室负责向公司治保领导小组提出治保的计划、方法和措施,经公司治保领导小组批准后,行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⑵各所、站治保工作小组
a、各单位正职任组长,成员由各班(组)长组成。
b、各所、站治保领导工作组职责
Ⅰ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治保领导小组部署的治保、消防工作。
Ⅱ每年进行一次对职工普法教育和四防安全教育,发现职工有违法行为预兆除做好思想教育外,要及时向行政办公室或公司领导汇报。
Ⅲ要处理好职工内部发生的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斗殴等治安案件的发生,做到“四无”,即:无职工犯罪、无案件、无火灾、无治安灾害事故。
c、班(组)治保员(兼职),由班(组)长指定。班(组)治保员职责:
Ⅰ认真管理好本班组治保工作,宣传国家法律和公司规定。
Ⅱ管好本班组的设备、器材和其他贵重物品,防止丢失和被窃。
2、治保管理的原则
⑴坚持防范和教育为主的原则
⑵采取综合治理的原则
3、治保管理措施
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治保管理法规和本公司的治保规章制度。
⑵开展“四防”宣传,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
⑶做好对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职工的教育转化工作。
⑷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犯罪活动。
7、行政办公室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治保工作,了解和收集治保情况,发现问题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领导及公司治保领导小组。
8、行政办公室负责编写治保、年终工作总结,报公司治保委员会。
六、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按公司《经营责任制管理实施办法》进行检查与考核。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行政办公室提出并归口管理,负责解释,不尽之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三章治安、保卫、消防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责任制暂行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是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是切实做好供电企业治安、消防保卫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
第二条供电企业的内部治安、消防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着企业的发生和经济效益。是搞好企业综合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第三条维护企业内部的正常秩序创造良好、安定的环境,保障改革和各项工作,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本公司内部治安、消防管理工作必须纳入企业目标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敌人、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与工作、生产同时布置、考核,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执行管理责任制。
第五条本公司内部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防止治安灾害事故和火灾的发生。保障企业内部的正常秩序。保卫国家、集体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六条经理是本企业治安、消防、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管理职能部门、科、室的主要行政领导人,为该单位、治安、消防保卫工作责任人,但可以由行政副职、分管生产副职分管日常治安、保卫、消防管理工作,责任制要落实到班组、岗位和个人。
第二节管理职责
第七条经理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治安、保卫、消防条例、命令和上级有关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规定。
2、统一领导全公司治安、保卫、消防、督促下属各单位、部门和有关人员加强治安、保卫、消防管理。组织制定和落实治安、保卫、消防工作制度。完善防范措施。
3、部署全公司治安、保卫、消防工作,审定治安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规划、计划并决定将重要事项提交职代会通过实施。
4、按分工原则,向各分管副经理下达治安、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和近期要求,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有关副经理主管治安、保卫、消防的日常工作。
5、定期召开治安、保卫、消防工作会议,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研究决定对有关单位、人员的奖惩。
6、主持整改重大火险、隐患。发生火灾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力求降低损失。
第八条副经理职责
1、分管治安、保卫、消防工作副经理责任
⑴主持本公司治安、保卫、消防管理的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分析治安、保卫、消防工作形势、督促各级治安、保卫、消防工作责任人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⑵督促有关部门对本公司所属人员及家属进行经常性的法纪教育、安全保密教育和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对要害部门人员的管理。
⑶领导各管理部门、所、站加强治安、保卫、消防人员思想、业务、装备建设,组织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技术培训,制定灭火预案。
⑷组织和督促行政办公室查破各种案件,调查处理有关事故,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落实整改隐患的措施。
⑸负责审定年度治安、消防管理规划和经费开支计划,总结治安、消防工作经验,表扬先进、处罚违章行为。
2、其他副经理职责
⑴负责做好职权范围内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
⑵在安排生产工作过程中,把治安、消防安全工作“同时”(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⑶检查各管理部门和所、站治安、保卫、消防工作执行情况,并负责解决和排除生产工作过程中的治安、火灾、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⑷督促各管理部门、所、站现金、票证、重要物资、机密资料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加强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⑸落实周、月安全检查活动和防范措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制止违章冒险作业,防止案件和事故发生。
第九条工会主席职责
1、负责全公司民事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防止事故的发生。
2、负责督促会议室、职工文化娱乐室(场所)的消防器材的保管,保持良好状况。
3、加强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文化器材的保管,加强现金、票证的管理。
4、维护好公共秩序,在组织集体活动、集会时,要切实落实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第十条行政办公室职责
1、行政办公室是全公司治安、保卫管理的主管部门,在经理和分管副经理的指导和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职责和权限负责全局治安、保卫、消防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公安机关和公司领导有关治安、消防工作的部署和指示。
2、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治安、保卫、消防、遵纪守法教育,依靠群众做好“四防”工作,加强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强化内部的治安秩序。
3、加强对门卫、巡逻值班人员和治保小组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治安制度,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协助安监科搞好消防技术培训。提高自救能力,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5、切实掌握违法犯罪人员的情况,协同有关单位(部门)做好可能实施犯罪行为人员的教育疏导和控制工作;协同司法机关对被判处管制、、缓刑、监外执行的罪犯和依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犯进行监督考察。
6、侦破内部治安案件、一般刑事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协同有关部门调查破坏和破坏嫌疑事故,参与抢救和处理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7、认真贯彻宣传《电力设备保护条例》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查破电力设施被盗窃、破坏的案件。
第十一条追究形式
1、科级以下有关责任人违反本规定,情节较轻的,由街道纪工委责令改正,进行诫勉谈话或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相应处分,并调离现有工作岗位,一年内不得从事与该岗位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
2、副科级以上有关责任人违反本制度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3、上述责任人违反制度规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监督电话:
公安机关管理制度3
一、安全防范管理方案
园区的安全管理工作是物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司将通过配置的智能化系统和成熟的安保措施,采取’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实施全天候安保管理,维护园区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常规防范
采取24小时门岗执勤与巡逻执勤相结合的方式,并设置专职车管员进行车辆停放管理,以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园区内公共秩序,防止和制止任何危及或影响园区安全的行为。
技术防范
运用园区报警监控系统,对园区内的安全情况实施全天候监控。
管理措施
(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制定各项安保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
(二)做好培训工作,开展系统化军事素质培训。
(三)加强对安保人员法制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要求服装统一,佩证上岗,言语文明,举止得当。
(四)严格执行安保巡逻制度,确保安全防范质量。
二、园区道路交通管理方案
管理内容
(一)引导车辆安全行驶和停放,确保地面、停车库和消防通道畅通,制止无故使用车载报警器或随意鸣喇叭。
(二)巡视车辆停放情况,如发现车辆门、窗未关好,及时通知车主,以防车内物品失窃。
(三)车辆管理员对园区内部车辆实施全面管理,建立详细的车辆管理档案。对临时在地面泊位停放的车辆,执勤门岗应做好询问和登记工作,并发放临时出入证。
管理措施
(一)建立人、车、物分流方案。
(二)制订车辆交通管理办法。
(三)设置专职车辆管理员。
(四)做好园区交通管理宣传工作。
(五)建立完善的车辆管理档案。
三、地面及地下停车场管理方案
管理内容
(一)保持良好的秩序,明确车辆停放区域;
(二)地面及地下停车库设立完善的车辆行驶标识和警示牌(含:行驶方向、行驶路线、限速、限高、禁鸣、禁烟火标识等);
(三)对地下停车库中业主专用的车位,车辆管理员应做好相关标识,阻止和劝诫其它车辆不得占用此车位。
管理措施
(一)建立地面、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二)设置专职车辆管理员。
(三)做好园区车辆停放管理宣传工作。
四、各种警示标志及标牌管理措施
管理内容
根据园区设计的交通组织和流向,在入口及主要道路、地下停车场地制定和完善各种交通标识、提示及指示标识,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及更新。
管理措施
(一)完善园区各类警示、提示、指示标识系统。
(二)根据园区实际情况,配置各类标志及标牌。
(三)物业管理人员和安保员在每日巡查工作中,若发现警示标识等有破损、丢失等,应立即上报并及时维修或更换。
(四)工程部人员做好园区标识维护保养工作,及时进行油漆粉刷及更新。
五、突发事件的管理方案
管理内容
根据以往的物业管理经验,结合物业的实际情况,遇到突发事件保持镇定,并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如打架斗殴、盗窃、火灾、台风、停电、电梯困人、水浸等。
管理措施
(一)详细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
(二)根据处理预案,对管理处员工进行培训详细了解并掌握处理流程,员工根据工作内容不同应熟练掌握操作程序;
(三)定期对预防措施进行演练,如消防演习等。
公安机关管理制度4
一、治安联防大队各门岗实行早、中、夜三班制。早班:7:00-14:00;中班:14:00-22:00;夜班:22:00-7:00。当班警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大队点名,检查警容风纪,参加班前会,迟到一次罚款5元。
未经请假批准,缺一次罚10元。
二、当班时要认真检查各种机动车辆出入门岗情况,无车辆通行证或摩托车无牌、无证,不戴头盔的,坚决不让其进入生活小区,违者罚款20元;
三、值班警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段进行站岗,站岗时必须检查警容风纪,统一跨立姿势,见到公司高管、车辆和部里领导必须敬礼,违者罚款20元;
四、值班警员巡逻时,由当班班长带队,人员不得少于三人,统一着制式服装,戴大沿帽、白手套,持橡皮警棍,纵队排列,做到重点时间段巡逻与平时相结合,每班巡逻不得少于四次,注意在巡逻中发现问题,抓获现行,并认真填写好当班的巡逻记录,每项不规范罚款5元;
五、警员在门岗值班时,必须精神饱满,接打电话要语言文明,简明扼要,口齿清楚,不得用电话闲谈。用值班电话办私事,或闲谈超过2分钟的,罚款10元;
六、门岗值班人员不准打瞌睡、躺卧、打闹、聊天,违者罚款10元;出现脱岗、漏岗、睡岗的和视而不见岗出现问题的,扣除当月效益工资的30%;
七、保持门岗区域内(10米以内)室内外卫生整洁,做到窗明、地净、无杂物,违者罚款10元;
八、夜间值班时,必须保持室内照明正常,否则按睡岗处理。晚11点必须关闭大门,留小门,违者罚款20元;
九、早班、中班值班人员必须在门口能观察到周围情况,否则,在值班室内值班的,罚款20元;
十、大客车非特殊情况下,严禁进入生活小区,否则罚款20元。
注:以上各项制度,除处罚当班责任人外,追究带班人员连带责任,处罚额度同当班责任人相同。
公安机关管理制度5
熟悉和掌握本学校的楼层和消防设施平面图布置,加强和贯彻国家及省市消防部门有关的消防法规,加强维护保养校内的消防设施和设备,确保临警状态下能及时发挥作用,确保本学校的公共财产和广大校方的生命财产安全。
1、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和省、市消防部门有关消防法规法令,做到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在学校内开展消防法的宣传,做好消防知识普及及宣传工作。
2、保安部门负责消防安全隐患的检查及灭火器、消防栓的检查工作,工程部门维修人员负责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
3、消防设备故障维修应及时,一般不超过8小时,如确实因故障在8小时内排除不了必须及时将特殊情况上报校方处理。
4、在各班级成立消防小组,定期培训消防知识。
5、任何人未经消防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拆改、移动消防设施,更不得在消防设施前堆物品或设置障碍而影响临警状态下的使用。
6、楼层内设置的灭火器一年检查一次灭火器的药效,过期失效的应及时更换。
7、经常深入楼层巡视消防设施的完好和防火安全情况,随时发现纠正火灾隐患。
8、制订消防的防范措施,确保校园内人员财产安全。
(1)确保疏散楼梯和道口有明显标志,道口畅通,不堆放杂物和车辆,一旦发现立即清除。
(2)经常维护疏散道口及楼道的应急照明,确保应急情况楼道和道口的照明。
(3)经常宣传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师生防火意识。
(4)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5)严禁在楼内烧废物或乱丢烟头、点蜡烛等。
(6)保持消防电梯迫降功能的正常。
(7)临警状态时做好人员疏散组织工作。
(8)使用电炉、电水壶电饭锅等电热器具的要注意安全,在使用时必须有人看护。
15、值班人员在得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应同报警人员保持联系,落实火情真实情况,如确有火情,立即用电话向119消防部门报火情并即刻赶到现场,组织人员疏散和正确使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16、对出现火灾的楼层要维持好秩序,保护现场并向物业管理领导及校方报告火情。
17、对校方的装修工作应严格审查和控制外来装修人员的资质和素质,如需报消防部门审批的必须等待批复后方可施工。
18、对外来装修人员使用的材料进行检查是否是阻燃型,施工过程中确需动用明火的必须报管理部批准,否则不得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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