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管理制度怎么写范文 (10篇)

职业学校管理制度是指针对职业学校内部的各种管理事务和活动制定的相关规则和章程。这些制度可能包括学生管理、教师管理、课程设置与实施、设备使用与管理、财务与预算、安全与卫生、学生评优与惩罚等方面的规定,旨在保障学校的教学质量、维护教学秩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以下是有关于职业学校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职业学校管理制度怎么写范文 (10篇)

职业学校管理制度1

第一章

办学宗旨

办学理念

校训

培养目标

1、办学宗旨:立德树人、强技乐业。

2、办学理念: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以爱心促和谐。

3、校

训:志存高远、自强不息、德才修身、心系邦兴。

4、培养目标:以培养“创新、创造、创业型人才”为目标。

开办多种特色专业,开展长短并举,专兼合一,一专多能,订单就业的培养模式。教学上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突出专业技能的培养与提高,强化实际动手能力和岗位的适应性。我校师资雄厚,设备齐全,学生可以获得全国通用的资格证、等级证、毕(结)业证,合格学员学校负责100%推荐就业。

5、四过硬:

素质过硬,意识过硬,技能过硬,理论过硬。

第二章

教职工管理

一、培训制度

1、培训对象为年龄在18—45周岁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

2、培训时间10天,课时按上级规定时间。

3、学员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我校报名培训。

4、我校需按实际情况登记造册,分班、分专业进行培训。

5、培训通过技能鉴定的,由劳动部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6、培训结束后,成绩突出的学员可以推荐就业。

二、培训班学员管理

1、所有学员必须按时报到,逾期不到者取消培训资格。

2、学员着装要做到整齐大方、得体,统一佩戴胸牌。

3、培训实行全脱产封闭式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出。

4、培训期间任何人不得请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继续学习者,按自动退训处理。

5、课余时间必须外出者须写请假条,由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离开,返回时要到教务处销假。

6、学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7、尊重老师的劳动、服从老师的指挥,有问题时要先举手示意,经批准后再回答

8、上课期间要认真听讲,不得有影响课堂秩序的行为和举动。(手机应关机或者调为震动,在教室内严禁抽烟)

三、教师管理制度

1、教师要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热爱教育培训工作,做好继续教育和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2、教师要熟悉教学计划、课程安排、课时分配及班级学生情况,编排教学进度,按培训班教学计划授课。

3、教师要按教学要求备好课,精心讲授,讲究教学方法,并注意培训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应用能力。

4、教师要关心学员学习动态,改进教学工作。

5、教务处根据教学培训计划,做好各类培训班学员的报名登记、住宿和教学管理。

6、教务处根据教学培训要求,做好兼职教师聘选、编写教材、做好教学场地的维护和教学设备的管理。

7、教师因病、事、公假不能上课,必须提前申请和出示相关书面证明并报校长,因病不能亲自办理,应提前通知,经校长批准后,方可请假,事后要补办手续。

四、校长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教育规律办学,领导和主持学校的全面工作,积极进行教育研究和教育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

2、从学校实际出发,主持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学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政治,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培养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4、审定各类工作计划,领导教师开展正常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5、加强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主动关心师生员工的生活,努力创造条件改善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状况。

6、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为想创业和已创业的人提供更好学习管理知识的.平台。

7、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的组织机构。搞好聘任教师工作,安排好教职工的工作岗位。

8、民主管理学校,经常倾听教职工的意见,发挥教职工大会作用,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努力改善福利待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全面负责教职工的考核和奖惩。

9、严于律己,廉洁奉公,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起表率作用。

五、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助学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做好日常校务工作。

2、负责起草全校性的工作总结、规划、决策等文件、做好文字综合和处理工作,把好文字关和政策关。

3、负责发布有关会议和学习活动通知、学员考核汇总工作。4、做好各类文件的收发、传递、归档、登记和保管工作、记录整理学校资料。

5、根据校领导批示、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6、配合学校,做好学校归档工作。

7、做好学校开班及其他组织工作和会议专场的布置工作。

8、做好校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9、负责培训学员进行学习、纪律、生活等方面的管理。

(一)学籍管理

1、对参加培训的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定点培训机构要建立培训台帐,详细记录受训者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文化程度、培训专业(职业、工种)、培训时间、考试考核成绩、收费和申领培训补贴情况、培训后就业单位、就业岗位、劳动合同签定或企业用工证明以及用工单位的联系方式等。

2、建立学员学籍管理制度。对每个参加培训的学员实行电子注册,建立学员学籍档案,完整记录学员在培训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实训实操技能水平、行为表现以及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等个人信息,将每个学员的基本情况记录在案。

3、建立学员考勤登记制度。对学员参加培训上课和实训实操进行考勤登记,每次上课都要求学员签到,记录学员每次学习的时间和内容。学员的考勤登记表作为申请培训补贴的依据之一。

(二)档案管理

加强培训资料和培训人员档案管理,每期培训鉴定结束后,以班为单位收集、整理培训资料和培训人员的相关资料归档,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归档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参训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学员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联系电话、文化程度、培训训专业(职业、工种)、培训训时间、培训获证编号等。

2、教学情况:包括培训课程安排、学时安排、任课教师、教材、教学大纲和教师教案等。

3、学员学习情况:包括考勤登记、作业完成结论、作品完成结论、学习评语结论、理论课和实训实操课考试考核成绩等。

4、开学、结业相关资料: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培训计划和办班批复;开班和结业典礼的领导讲话;报送的信息、图片及相关资料等。

5、学员就业创业情况:包括学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及上岗就业的单位,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所签定的用工合同及用人单位的联系方式等。如是成功创业的,主要包括学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创业地点、营业执照等。

六、培训学校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培训和就业政策,热心为接受培训的对象服务,不断提高就业培训合格率以及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2、配备固定的培训场地,有较高的师资队伍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实训师傅。有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实训计划。培训设备、设施、教材符合国家职业技能培训要求。同时提供办学资质证明,培训项目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设备、教学设施、教师简介等资料。

3、实施培训时,必须提前向县人社局提交开班申请、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课程安排表、培训人员花名册,经人社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开班。

4、按教学计划进行培训,接受人社局、财政局、劳动服务中心指导监督。

5、自觉遵守《晋城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管理办法》。

6、培训课时按《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和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规定执行。

7、按要求将教学档案材料分期分班装订成册备查,指导、收集和整理申报培训补贴资料。

8、加强与就业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的沟通联系.做好参训学员就业推荐和跟踪管理服务工作;

(一)教学管理

1、培训教材。各定点培训机构必须要统一使用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如使用自编教材的,必须要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2、培训时间。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各职业(工种)的培训要求,各定点培训机构必须要严格按规定的课时组织培训,其中:A类职业(工种)培训时间在120个标准学时以上;B类职业(工种)培训时间在240个标准学时之间;C类职业(工种)培训时间在360个标准学时之间。每天按7个标准学时计算。

3、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各培训机构必须要严格按规定要求开设理论课程和实训实操课程,不得随意减少课时和实训实操时间。

4、考核考试。每期培训结束前,必须要统一组织考试考核,并将考试考核试卷和学员考试考核成绩一并归档备查。

(二)考试考核管理

在培训期间,所有学习上课的内容每一门课程结束时都要组织考试考核。在培训班结束前10天,定点培训机构要向人局提出职业技能鉴定的书面申请,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

(三)监督检查

1、指导和督导。人社局是各定点培训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各定点培训机构接受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人社局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将培训合格率、培训后就业(创业)率以及学员满意度作为考核评估的主要指标。人社局对定点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凡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格。

2、定期检查。人社局每年至少要组织人员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在每期培训班办班过程中,人社局要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必要的培训检查。

七、培训学校财务制度

为规范学校的财务会计行为,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提高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学校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和量入为出的原则,努力保证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2、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票据的购买、使用、保管、核销由会计负责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4、一切财务开支,严格执行并从严掌握。会计对开支的票据要

认真审核,及时记帐;发现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凭证要按规定汇总装订,妥善保管。

5、财会人员要每个月对帐一次,进行结帐和报表工作,并按要求报告财务主管及校长。

6、一切计划内开支,如:工资、福利费、酬金、教学费、办公费、管理费及其他必需的开支款项,必须由财务主管批准支付。

7、财务人员自觉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坚持审批制度和有关手续。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任何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财务人员不遵守财务制度,随意报销,将被追究责任。

8、学校领导,特别是财务主管,必须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财务制度。如有违反制度和失职行为,也要追究责任并从严处罚。

9、学校接受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财务人员离任审计制。财务管理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要主动征求群众意见,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

职业学校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指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以下简称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职业学校安排或者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跟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

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应当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切实承担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鼓励企(事)业等单位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

第二章实习组织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指导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学校实习的监督管理。职业学校应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职业学校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在确定实习单位前,职业学校应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第七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

实习开始前,职业学校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并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

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第八条学生经本人申请,职业学校同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对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实习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学生所在职业学校要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实习情况。

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

第九条实习单位应当合理确定顶岗实习学生占在岗人数的比例,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

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计划,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

第十条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习时间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支持鼓励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

第三章实习管理

第十一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

职业学校应对实习工作和学生实习过程进行监管。鼓励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与实习单位共同加强实习过程管理。

第十二条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

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认识实习按照一般校外活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实习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实习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各方基本信息;

(二)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

(三)实习期间的食宿和休假安排;

(四)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

(五)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对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部分的约定责任;

(六)实习考核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其他事项。

顶岗实习的实习协议内容还应当包括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

第十四条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顶岗实习,学生应在实习前将实习协议提交所在职业学校,未满18周岁学生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第十五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

(二)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

(三)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四)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五)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六)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第十六条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二)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

(三)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第十七条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第十八条实习单位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九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居民身份证,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第二十条实习学生应遵守职业学校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爱护实习单位设施设备,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撰写实习日志,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报告。

第二十一条职业学校要和实习单位相配合,建立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在学生实习全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方面的教育。

第二十二条职业学校安排的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定的专人应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定期检查并向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报告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到外地实习,应当安排学生统一住宿;具备条件的实习单位应为实习学生提供统一住宿。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建立实习学生住宿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学生申请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生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职业学校备案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四条鼓励职业学校依法组织学生赴国(境)外实习。安排学生赴国(境)外实习的,应当根据需要通过国家驻外有关机构了解实习环境、实习单位和实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派人实地考察。要选派指导教师全程参与,做好实习期间的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

第二十五条鼓励各地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建立学生实习综合服务平台,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行业企业、有关社会组织,为学生实习提供信息服务。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定组织学生实习的职业学校,由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的,应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对违反本规定中相关条款和违反实习协议的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可根据情况调整实习安排,并根据实习协议要求实习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安排、介绍或者接收未满16周岁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实习考核

第二十八条职业学校要建立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考核评价制度,学生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职业学校要会同实习单位根据学生实习岗位职责要求制订具体考核方式和标准,实施考核工作。

第二十九条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的`考核结果应当记入实习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并纳入学籍档案。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第三十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对违反规章制度、实习纪律以及实习协议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学生违规情节严重的,经双方研究后,由职业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给实习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三十一条职业学校应组织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实习材料包括:(1)实习协议;(2)实习计划;(3)学生实习报告;(4)学生实习考核结果;(5)实习日志;(6)实习检查记录等;(7)实习总结。

第五章安全职责

第三十二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确立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实习安全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实习单位应当健全本单位生产安全责任制,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三十四条实习单位应当会同职业学校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核。未经教育培训和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

第三十五条推动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

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经费可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免除学费的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或从学生实习报酬中抵扣。职业学校与实习单位达成协议由实习单位支付投保经费的,实习单位支付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费可从实习单位成本(费用)中列支。

第三十六条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实习责任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及学生按照实习协议约定承担责任。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妥善做好救治和善后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依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非全日制职业教育、高中后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实习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教职成〔20xx〕4号)同时废止。

职业学校管理制度3

一、总则

为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管理,深化学生社团学习与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和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相关规章制度,参照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条例。

学生社团是在共同的兴趣、爱好、志向和责任感的基础上自发组成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按照其章程在学校内部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组织。学校鼓励和支持社团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帮助广大学生扩大知识视野,陶冶情操,培养能力。

二、社团组织

(一)各社团必须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在团委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社团的名称,应根据名实相符的原则,由申报者提出,由团委核准确定。

(三)社团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广大同学的兴趣爱好开展各类活动,进行全校性的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加学生的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学习活动,为广大同学提供开展活动的场所、时机和各种条件,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四)学生社团的成立,需遵循专业性质相似或相近的原则,并有一位以上校级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社团活动予以指导,并对重要活动予以把关。

(五)凡在校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和宗教信仰均可自由加入某个社团。

(六)社团成员对本社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的义务和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的义务。

(七)各社团由社团理事会负责管理,社团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会长、副会长、理事均通过公开选拔产生,由校团委负责监督和批复。

(八)社团理事会成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心社团工作并具有与社团性质相关的特长和才能;学习成绩良好;班主任、家长支持其参与社团活动;在校期间无严重违纪行为、末受过任何处分。

三、社团组织的’管理

(一)社团的管理部门和组织建设

团委是全校所有社团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有社团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注册、更名、注销、备案;协调、指导社团开展活动;帮助社团解决困难,提供条件并对社团考核评比等。

2.每个社团必须安排固定的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

(1)社团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应积极参与,切实加强对社团工作和活动的指导。

(2)指导单位应是学院各处室、教研组、年级组。指导老师热爱学生工作、有专长和责任心强的专业教师。

(3)指导教师统一由团委和指导单位选聘校内专任教师、专业教师或其他对该社团能够给予指导的人员担任,采取一年一聘制度,学校对选聘的指导老师计算兼职课时量。

(4)指导老师因故无法继续担任,学校应聘请新的指导老师,并暂停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因故被注销,其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自动解聘。

3.学校为学生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场所及物资保障。

学校教职工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列入教职工年度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考核内容。

(二)社团的成立

1.凡学校在籍、在读学生,均可发起成立学生社团。

2.成立社团应有10名以上学生发起成立,其中主要发起人不少于3人。

3.社团成立流程

(1)发起成立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向学生处提交基础材料(基础材料包括申请报告,社团章程,社团负责人简历,指导老师关于推荐成立社团的报告)

(2)团委对其进行审核考察,审批通过后,通知申请社团主要负责人领取并填写(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登记注册表)一式两份,履行正式审批登记手续。

(3)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过后一周内,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公开招募社团会员。

(4)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过后两周内,以公开会议形式宣布社团成立,并在会上公开选拔产生社团理事会,由团委负责监督和批复。

(三)社团换届

学生社团每届理事会原则上任期一年。

理事会任期届满,应在每年6月份左右进行换届选举,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学生社团,需经团委同意。

社团理事会换届,社团理事会候选人公开选拔由团委负责全程监督,当选的社团理事会成员报团委审批通过后上岗。

社团理事会候选人产生程序及规定。

(1)由上一届理事会成员集体讨论,提名。

(2)由上一届理事会领取并填写社团干部候选人提名登记表,填好表后交学生处。

(3)由团委向被提名人所在年级,班级征求意见。

(4)由团委将无异议提名候选人交与该社团上一届理事会主要干部共同确定正式候选人,(社团候选择人人数应多于理事会干部人数的20%)

(5)召开社团成员大会,实行差额选举。

(6)在团委组织下召开新一届理事会干部会议。

(四)社团成员的招募、管理

各社团每学期公开招募社员一次,招募时间(原则上为开学前三周)地点等由团委确定后通知各社团,各社团需制定详细招募社员方案,报团委审定后实施。

各社团需在公开招募社员前一周在指定位置张贴醒目招募广告,招募广告需经团委审定通过后方可张贴。

各社团招募的社员需认真填写(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社员登记注册表)交团委注册后,由各社团负责存档。

社团理事会需严格按照社团章程对该社社员进行管理,社员在活动中出现违反校规校纪行为,除按照该社章程进行处理外,情节严重者需移交团委、学生处处理。

无团委的审定批准,各社团理事会不得以任何形式介绍、带领社员到校外参加任何性质的活动、学习、比赛等,也不得擅自邀请校外人员到校内参与任何形式的活动,一经发现,由团委解散该社团,并通报全院。

(五)社团活动管理

1、各社团活动必须在不影响课堂学习,不违反学校纪律的前提下进行,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

2、各社团活动开展流程

(1)各社团在开学后两周内将该期活动计划(包括活动构想;活动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聘任指导教师等)上报团委。

(2)团委对所有社团上报活动进行审批并报党办备案。

(3)根据社团活动学期计划表安排,在活动开展前十天,该社团理事会将活动方案(包括具体计划、指导老师安排、经费预算等)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

(4)团委对活动方案进行审批,安排好指导教师,确定指导教师课时量,社团理事会按照批准后的方案活动,团委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管。

(5)活动开展结束后,社团应将活动新闻稿、活动照片以及活动总结(包括活动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团委。

3、各社团需在每次活动前一月内推出活动宣传画,经团委社联部审定后张贴在公告栏。各社团如需印刷材料,刊物等,需交团委审定后报党办批准后方可印刷。

(六)社团经费管理

1、各社团应本着勤俭、节约、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开展社团活动;

2、社团经费包括会费、拔款等。

3、社团的经费一律由社团理事会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4、社团如确定需要收取会费,必须向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方可收取,但每学期只收取一次,会费不得超过30元/人。

5、举行大型活动需学校拔款的社团,须提前向团委提交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申请报告。

四、学生社团的奖惩

(一)定期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评选出校级“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活动”、“优秀社团干部”。

(二)对违反本制度的学生社团、团委将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勒令整改和撤销等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将按《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受勒令整改处分学生社团,经考核合格,团委审核通过后,方可重新开展社团活动,若经考核仍不合格,则解散。

(四)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者,团委有权将其解散。

实际会员不足10人。

社团末按照规定进行注册。

社团连续3个月没有组织活动且机构瘫痪、管理混乱。

不接受指导处室、指导老师和学生处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不及时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

受到大量的会员或其他人员投诉并查证属实。

造成重大责任事故。

社团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社员解散。

五、附则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本章程解释权归团委。

职业学校管理制度4

各部门:

为保障和鼓励我校教职工外出学习考察,提高我校职工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拓宽教职工学习渠道,对于学校公派出去学习、考察、培训等与学校有关的教职工,将参照以下标准给予报销费用:

1、往返路费

市内出行可以选择打车软件打车或的士出行,以实际消费金额报销;

湖南省内凭汽车或火车票报销(高铁按照二等座票价);

湖南省外优先考虑火车出行(高铁按照二等座票价);校级领导因时间关系可以选择飞机出行(标准为经济舱),若超出部分则由个人承当。

2、餐费补足

湖南省内为50元/人/天;湖南省外为60元/人/天。

3、出差补助

市内出差不补助;

省内出差补助为60元/人/天;

省外出差补助为80元/人/天。

4、住宿

市内原则上不提供住宿,若是会议有要求则按文件执行;

省内的原则上不超过150元/天,超出部分由个人自己承担;

省外的’原则上不超过180元/天,超出部分有个人自己承担;经济发达地区的则已当地商务快捷酒店的实际价格为标准(参照7天连锁、速8或同等酒店)。

未尽事宜请提供意见和建议。最终解释全归办公室。

职业学校管理制度5

教材是保证学校教与学的重要工具。搞好教材管理和计划供应是保证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的重要手段。为加强教材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教材管理原则

1、凡教学计划内所设课程的教科书、讲义、教学纲、实验指导书、教师参考书、学生制式练习本等均属教材管理的范围。

2、教学计划内开设的课程均应有相应的教材或讲义。教材的选用应根据教学纲的要求。由任课教研室集体讨论,经系(部)主任审查后,每门课程确定不同的2至3套教材版本报学校教学员会研究确定使用其中的一套,教学员会认为部(系)所报教材版本不当亦可另选,选定的教材应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不宜经常变动。

3、所有教材的订购、保管、供应均由教务处教材科统一负责,订购或自编的教材一律由教务处教材科验收入库,妥善保管不应损坏,并建立完整的`帐目。教材科应每学期向教务处领导和主管院长报教材出库清单,每学期末清库盘点一次,要求做到帐物相符。

二、教材的订购

1、教材的订购不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必须以保证教学质量和教材质量为前提条件。并在学院纪审计部门监督下,与学院计划财务装备处共同实行招投标。

2、教务处教材科应根据学校教学员会所确定的教材版本,在每学年春、秋二次按订购计划予以采购。

3、凡已订购的教材,不应轻易变动。由于特殊原因必须变动时,由教研室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系部主任签署意见,由教务处研究决定是否报学校教学员会研究确定,改订手续至少提前2个月办理。

4、订购教材应根据每届学生使用数、教师用书数、现有库存数、教材下次出版时间等情况,本着既要保证教材供应,又不要过长时间积压资金的原则适当确定订购数量,订购数量不宜超过每届学生使用数和教师用书数量。

5、校内自编教材、讲义、实验报告书,制式练习本,需批量印刷的;校内教师自编的教材、教参需由学校销售的,应由系(部)主任召集有关人员会审通过并经学校教学员会研究决定后,由教务处报学院教材员会审定,由纪审计室审计后进行印刷或购进。并由教材科保管、供应。

三、教材的发放

1、教务处于每学期开学前二天发放教材。

2、任课教师、试验辅导教师可按教学任务安排领取所任课程的教材或实验指导书一本(套)。非所任课程的教材原则上不予供应。如确属教学需要,需经系(部)主任和教务处领导批准后限量供给。

3、外单位来校进修、听课人员所需教材、讲义费用自理。

4、学校举办的各种短训班所需教材原则应有预订计划。

5、教师如将教材丢失,一般不再补发,可自费购买,教师所领教材一般应使用两届以上(更换新版本除外)。教务处应建立教研室和教师个人领书登记卡,以便校对、清查、发放。

6、为便于学校、教务处、各系(部)领导听课,了解教学情况,配给各系(部)本系(部)各门课程教材一套,配给教务处领导全校各门课程教材一套,由各系(部)和教务处指定专人管理。

7、新教师发放教材时,可同时配给23本配套教参、业务教材。

8、每学年各教学系(部)可购买1000元以内的教辅资料,系(部)可凭购书发票,并经教材科验收后,由学校予以报销。所购资料由教学系(部)指定专人管理。

9、外单位如在我校购买教材,需在保证我校教材供应的前提下,经教务处长批准后售给,并按书价加入15%的管理费,如需邮寄则按20%计算。所有售书款均开具学院正规发票,并全部上交学院财务计划装备处。

10、本校自编的教材,如需赠阅和交流,需由有关教研室提出赠阅、交流范围和数量,经系(部)主任、教务处长和主管院长批准后,一般由图书馆资料部门办理。外购教材一律不赠阅、不交流。

四、教材的报废

对于近期使用过的库存教材,原则上全部使用完毕后才可更换新版本,确属不宜再继续使用的库存教材又无法转售的,以及长期积压的教材,经教务处长和主管院长批准可予报废。报废教材款由校财务予以冲销。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职业学校管理制度6

为及时获取我院教学及教学管理的动态信息,加强教与学的沟通,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工作评价中的积极作用,及时发现并修正教学、教学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实行教学信息员管理制度。为保障这一制度的实施,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信息员的遴选要求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责任心强。

(2)学习成绩好,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3)每班信息员一名,原则上由所在班级学习委员(或班长)担任。

二、教学信息员的组织管理

(1)教学信息员由所在班级推荐,经所在系、学生工作处及院教学督导室审核后产生。

(2)教学信息员直接向院教学督导室负责。对信息员所提供的教学及教学管理中的信息,院教学督导室应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报院领导。对所提建议,院督导室或相应部门负责人应给予书面或口头答复。

(3)教学信息员的工作表现将与学生的评先评优挂钩,学院每学年评选优秀教学信息员,对优秀教学信息员将给予一定奖励;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教学信息员,经核实后取消其教学信息员资格。

三、教学信息员的职责

(1)认真学习、领会学院及本系的学生管理、教师管理、教学管理、教学设备管理等四类管理制度法规性文件,了解我院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最新动态。

(2)每个月上交一次“教学信息员信息反馈卡”,内容包括:

A、教师教学情况,重点是教师的教学情况(含备课、课堂教学、课外辅导、作业批改、考试考核),教学质量及效果,敬业精神。

B、教学管理情况,重点是教师及学生对院、系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C、学生学习情况,包括课堂学习情况、课外学习情况等。

D、对学院(或本系)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学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教学信息反馈卡一式两份,一份交所在系系主任,一份送院教学督导室。

教学督导室

日期

职业学校管理制度7

一、班干部职责

班长:负责班级全面工作。每月召开一次班委会,制订工作计划草案。做好班委会会议记录。

副班长:协助班长做好工作,做好课堂考勤工作和学校以及学院活动的考勤。

学习委员:负责沟通师生之间的信息交流,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对教学的意见,组织班级学生开展各类学习活动和基本技能训练。

生活委员:负责学生的后勤工作,协助班主任处理班级生活事务,发生情况主动与相关老师联系

劳动委员:负责班级责任区集体劳动的安排及监察并及时反馈信息。

体育委员:负责开展经常性的体育活动及组织参加各种体育比赛。组建并管理编辑体育队伍。

文娱委员:负责开展班级的文艺活动,丰富课余生活。(文娱委员每学期必须组织一次班级文艺活动)

纪律委员:负责班级的课堂、晚自习等方面纪律的考勤和记录

团支部书记:负责协助老师作好班级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及班级团的活动的组织和宣传工作。

宣传委员:做好班级活动及黑板报、墙报的宣传工作,并及时宣传时事信息。

组织委员:做好班级团员的发展及统计工作,团的活动的组织及记录工作。

二、班委制度

1、班委原则及要求:本着为同学服务的原则,一切为班级及同学。

2、多和同学交流,联系,挖掘各方面人才。

3、班干部之间要互相支持与协助。

4、注意为人,做出实际,以自己作为班委的身份,提高自身素质,树立在同学中班委的形象,起到带头作用。

5、积极努力干好本职工作,敢于创新,不怕吃苦。

6、帮助同学做力所能及的事情,本着为全班同学服务的原则,一切以班级利益为重。

7、积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不断在工作上创新,时刻乐观,对工作充满信心。

三、班级会议制度暂行规定

班级会议主要包括班级周会,班干例会,团员例会等。班级会议是班主任贯彻学校精神、班干讨论班级管理、团员学习政策制度的重要途径。对班级会议要求如下。

1.组织者开班会前,应作好充分准备,有内容详细、主题明确的讲稿;

2.组织者要提前通知与会者,会议时间、地点、方式等,并安排人员作好会议记录;

3.组织者要虚心接纳与会者的观点与建议;

4.与会者必须准时到场,若有急事,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组织者请假,经批准,请假条才能生效;

5.会议期间,任何人不得做与班会无关的.事,不得借故起哄,影响会场秩序。

四、课堂教学和管理制度

1、课前认真做好上课准备,学习用品要整齐安放在课桌指定的位置。

2、听见上课的预备铃后,尽快安静有秩序地进入教室,在自己的座位上静候教师上课。教师走进教室,宣布上课后,班长发出”起立”口令,师生相互问好,在教师示意下,学生方可坐下。

3、迟到的学生在教师同意后,应轻手轻脚走进教室,不得妨碍同学上课。

4、上课时,精神饱满,坐姿端正,自然挺胸,两手放在规定的位置,不做小动作,未经老师许可,不能随便离开座位和教室。

5、上课时要专心听讲,积极思考问题。读书做到心到、眼到、口到。努力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勇于提出问题,积极参加讨论。发言、提问,要按规定的姿势举手,在教师指名后才能发言,发言时要姿势端正,说普通话,声音响亮,语句完整,并注意文明礼貌用语,发言完毕即自动坐下。

6、对教师布置的作业要认真、独立完成,遇到困难时,如果经过思考还是不懂,要主动请教师辅导。作业要整洁,格式符合规范,做到按时交。

7、写字要严格保持”眼离书一尺,胸离桌一拳,握笔手指离纸一寸”的正确姿势。

8、下课时,教师宣布”下课”,班长发出”起立”口令,在教师招呼后,学生方可平静有序地走出教室。

9、值日生应督促全体同学保持教室整洁,一下课就帮助教师整理教具,擦净黑板

10、学生在上课过程中应当全程集中精力。不得讲话,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如玩弄手机或者看与学习无关的书籍等。

11、学生在上课过程中不得打瞌睡,如果发现将扣分。

12、课堂教学实施考勤制度,任课教师需要讲课前点名,下课后认真核实旷课学生情况并且签字确认。

13、请假1—2节课,由班长批准;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系领导批准。迟到一次,在综合评分中扣0.5分;旷课一节在综合评分中扣1分,凡请假的在综合评分中都相应有扣分。

五、晚自习制度

1、所有住宿学生在晚7点到晚9点必须在教室参加晚自习,不得迟到和早退。

2、学生在晚自习期间应当认真学习。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不得中途离开教室。

3、班委成员和值周老师对学生的晚自习有监督责任,班委成员更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应当及时纠正。

六、住宿生管理制度

为保障学生宿舍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针对宿舍实际情况,特制定住宿管理规定。

(一)、卫生要求

1、保持地面保持清洁。

2、行李摆放整齐,床铺整洁。

3、物品摆放整齐,井然有序,桌面干净。

4、墙壁严禁钉钉子、乱写、乱画、乱贴。

5、学生不得随地吐痰、扔脏物,严禁往走廊、窗外倒水。

6、垃圾及时清理,室内不得堆放垃圾。

(二)、纪律要求

1、按规定寝室住宿,不经同意,严禁私自串寝。

2、不经允许严禁到异性寝室逗留、私自留宿异性。

3、不许学生在寝室内吸烟。点蜡烛。

4、严禁赌博活动,上课时间和晚自习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在宿舍逗留。

5、不许大声喧哗、打闹等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6、遵守寝室作息时间,不许夜不归宿。

7、严禁在寝室内喝酒,打架、斗殴等违纪活动。

8、支持检查工作,对态度恶劣、无理取闹者按违纪论处。

9、严禁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10、严禁私接乱拉电线、私自使用电器,禁止使用酒精炉、煤油炉。

(三)、公共设施

1、爱护公共设施,严禁私自挪用寝室内公共设施

2、寝室内公共设施损坏,需要立即上报维修。如属于恶意破坏,除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以一定处分。

3、宿舍卫生间内设备需要爱惜,不得破坏。

4、寝室钥匙严禁借给别人,调整宿舍需要交回。

七、班级卫生管理制度

1、劳动卫生委员,全面负责班级的集体劳动卫生工作。

2、有合理、明确的班级值日表。班委和劳动卫生委员提醒值日生值日、监督并考量值日生值日情况。

3、班级应当经常保持地面无纸屑、杂物。课桌椅排放整齐,卫生洁具整齐统一。

4、每日下午班级应当有每日扫除。应当将门窗玻璃、地面、讲台等打扫干净。

5、每个值周五下午进行一次大扫除,细致地将教室及公共区域各个环节进行清理、打扫。

6、“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值日生表”等贴在规定位置。墙壁、讲台、课桌等不得乱贴、乱画。

7、劳动积极分子学期末学分加5分。

8、个人逃跑,罚扫一次并扣2分。全组逃跑,罚扫一周,每人扣3分。小组值日未尽责尽职,全组罚扫一次,每人扣1分。

9、组员有事,找同学替补并向组长说明即可。

职业学校管理制度8

一、明确“一个目标”,加快学校品牌内涵建设

紧紧抓住我国加快发展现代化职业教育的有利时机,按照既定的发展规划,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内涵发展,积极为申报“国重”和“高技”创造条件,全面提升办学层次和教学质量,打造有特色、有内涵、有实力的独具“江南”特色的品牌技工学校。

二、实施“三大创新”,激发和释放学校发展活力

1.实施管理模式创新,激发制度活力。在制定学校《制度汇编》和《教职工手册》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抓实抓细制度落实,推进管理水平整体提升,改进教育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机制,逐步优化和丰富学生管理模式、教学管理模式、校企双制办学模式、招生宣传模式、后勤服务模式和队伍建设模式的内容,全方位打造具有“江南”特色的教育管理模式。

2.实施队伍建设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创新师德师风建设机制,切实提高师德师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招聘、选拔、培养、激励机制,全面提升中层干部队伍的执行力。加强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培训和培养,强化“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增强教师专业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落实班级考核制度,一周一公示,一月一总结,对优秀班主任定期表彰。实施“传帮带”,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成长。组织教职工开展文体活动,改善精神面貌。

3.实施评价方式创新,激发内生活力。加强课程管理和教学监控,探索推进教学评价方式改革创新,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模式、教学质量与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评价,坚持发展为本,明确“教”与“学”质量指标与改革方向,把评价的重点落实到教育过程评价之中。突出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等核心素养,做到综合考核、量化评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突出“五个重点”,推动学校发展取得重大突破

1.突出教学改革重点,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继续推进系部改革,坚持放管结合、责权利相统一、激励与约束相对应,不断完善系部管理构架、健全系部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校系两级教学管理职责,理顺校系两级在教学计划管理、教学组织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等各类教学管理活动中的相互关系,做到分工明确,协调一致。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摸索有效的教学模式,彻底改变满堂灌的教学模式,建立轻松,和谐,快乐的学习氛围,提高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

2.突出专业建设重点,打造示范特色品牌专业。优化专业布局。坚持紧贴市场、紧贴产业、需求结合,做好人才需求预测和专业设置管理,论证并考虑增设国际货代专业和航空服务专业,使专业设置更合理、特色更凸现。打造特色专业。选择基础条件好、与区域经济发展结合紧密、校企合作优势强、办学水平和就业率高的专业,确定建设目标和阶段性重点任务,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改革课程体系,创新教学模式,提升专业水平,倾力打造,形成品牌,做强、做大、做特、做成示范,扩大社会影响力。完善专业建设长效机制。加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建设,切实发挥指导、参谋作用,定期研究专业建设与课程改革。

3.突出人才培养重点,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在实践教学、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双证”制度、“订单式”培养等各方面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实现课程标准优化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同步,促进校企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将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融入人才培养过程,教学过程对接生产实际过程,实训过程对接岗位实际工作过程,加强学生岗位职业能力培养,提升学生技术技能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4.突出产教融合重点,促进校企合作全面升级。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和六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进一步拓宽校企合作渠道,创新合作模式,推动与企业深度合作。深化与现有合作企业xx等企业的合作办学,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积极开拓校企合作实习基地建设,增加数量,提高质量,力求实现每个专业都有实习基地。积极开展校企合作交流活动,推进教师深入企业跟岗实践,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

5.突出文化引领重点,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和育人环境。以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以优化、美化校园文化环境为基础,以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持续开展江南理工校徽、校旗、校歌、校训等系列核心文化学习宣传活动,凝聚全校师生的文化共识,增强文化自信。进一步丰富学校内涵文化架构内容,加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开展“读”“诵”“唱”“讲”“画”“演”等活动,形成独特的文化系列活动。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搭建社团展示平台,引领学生个性成长。

四、抓好“十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1.抓好安全稳定工作。强化以“防范为主,重在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完善各种安全制度,落实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责任和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坚持学生入学签订《安全责任书》,实行每日安全检查制度、行政值日和夜间巡查制度等;每月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除,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继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生安全教育活动。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和风险。推进“安全教育进课堂”,把安全教育主题贯穿全年教学工作,切实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强化学校安全常规管理,推进安全管理规范化,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2.抓好立德树人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深化“江南模式”学生管理的各项内容,打造“江南模式”的学生管理品牌。加强德育课程教学工作,抓好新生入学教育,找准德育抓手,丰富活动载体,抓实抓细德育工作,全面提升德育实效。以“工匠精神”、“三自”、“三生”、“国学”教育为载体,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国情教育、法制教育、诚信教育、文明礼仪教育,进一步加强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培育校园文明风尚。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制度,开放学校“心理辅导室”,完善心理教育硬件设施,提高学生心理咨询服务水平。组织开展好晨跑和晨会,增强学生体质,振奋学生精神,养成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

3.抓好教学管理工作。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力度,推进常规教学规范化、流程化。优化教师常规工作量化考核,提高教师的质量意识,重视常规工作的落实。提高教师备课工作的质量,推行集体备课活动。加强学生课堂管理,改变学生学习习惯,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有效刺激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挖掘学生特长,展示专业特色。组织开展教师技能大赛和学生技能节,开展校内精品课程、微课程建设。

4.抓好招生就业工作。认真总结招生经验,创新招生宣传手段和形式,借助微信、、贴吧、网络推广等信息化管理平台,优化招生视频、招生简章等宣传手段,提升招生工作质量。强化资助政策宣传力度,细化贫困生资助管理,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零失误。做好贫困生心理辅导,拓展资助工作新内涵,全面推进资助育人。加强对学生实习就业的指导,做好毕业生实习巡查和就业回访工作,建立学生就业信息库,进一步推进校友会建设,收集整理优秀毕业生就业和创业典型事迹。

5.抓好协同育人工作。做好与xx理工大学、xx大学等院校联合办学工作,让学生有机会学到操作技能,又拿到大专学历文凭,实现技能与文凭相融通的教育模式。推进产教协同育人,利用合作企业和对口帮扶学校的优质资源,努力实现“校际联合”“校企合作”“校研结合”“校协联手”。探索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网络,加强学校与家庭、社会的密切联系。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平台建设。

6.抓好技能考证工作。坚持学历教育和职业资格并举,以做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为重点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为学生就业和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完成保育员中级,电工中级,汽车维修工中级等培训和考证任务,提高学生考证,保证双证率达到xx%以上。

7.抓好信息化建设工作。完善校园“一卡通”系统和校园网的基础建设工作,优化学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建设与维护,启用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系统。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服务系统的运用与管理,探索筹建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和教学平台。增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控能力,以信息化助推学校教育现代化。

8.抓好基建后勤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相关专业实训中心项目,提升学校办学条件。切实加强对饭堂、超市的日常管理,落实目标责任制,保证食品安全卫生。加强用电用水设施的日常检修和管理,保证维修质量和效率。

9.抓好督导检查工作。充分发挥综合办和督导室的督政、督教、督学的职能,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开展各项专项督导,抓好考勤纪律、课堂教学、学生管理等常规管理督导,以钉钉子精神来落实每一项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促进作风转变,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效能。

10.抓好宣传报道工作。积极主动加强与人社、教育等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对接,争取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支持学校办学,凝聚发展合力。围绕提高学校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持续增加媒体发布的宣传文章和图片数量,综合运用各种传媒工具,大力弘扬xx“主旋律”,积极传播xx“好声音”。

职业学校管理制度9

第一条:总则:为了配合学校开展正常得教育教学活动,进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条:学校各班主任,各课任教师要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经常对学生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课堂纪律,遵守实验规则,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劳动安全,带大型工具注意交通安全等。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或报请学校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要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骑车学生不得在校内骑自行车。自行车要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按要求锁好,不得随意乱放。各班要随时检查,并整顿清理乱放自行车。

第四条:骑车同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使,不抢道,不超机动车辆,注意交通安全,骑车不攀扶机动车辆,不双手撒把,转弯时先看有无车辆通过,正常行使中不紧急刹车。尤其夜晚骑车时要注意违章驾驶的机动车辆。学生不允许驾驶机动车辆。

第五条:注意用水安全。不破坏水窖护栏,打水时要注意安全,严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张望,不用不卫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附近洗涮。住校学生提开水提饭,要防止烫伤。

第六条:注意用电安全。任何学生不得在教室、宿舍随意接电或触摸电线。发现断线头,不能靠近,要及时报告后勤或学校处理。

第七条:注意防火。任何学生不得在宿舍点蜡、玩火。

第八条:校舍危房、危险墙壁等危险地段,要有醒目的标示。危险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卫生、读书、玩耍时,要留意观察,以免发生不安全事故。

第九条: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食堂、库房、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等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报请学校处理,以避免发生偷盗事件。值周教师要经常注意校舍安全,及时关锁大门,留意闲杂人员,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让其在校园内乱窜。

第十条:外出游览、活动、劳动等,一定要请示学校,在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经学校研究考察,准许后方可出行,并在游览、活动、劳动过程中,始终强调安全。

第十一条:体育课、实验课和电教课安全。体育课教师要经常检查或发动学生检查各类体育器材和设施的安全,发现隐患应及时清除。各类实验课在实验前一定要检查药品、实验器材等的安全可靠性,并向学生讲清安全操作的`规则后,方可进行实验。电教课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禁止违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条:食堂炊管人员要经常注意食堂卫生,对发霉变质的食物要及时清除,不能让师生食用。采购食物时要注意鉴别,不得购买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食品,不得购买来历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类。对于食堂及库房等的灭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没人吃饭、并妥善保管好存粮的情况下,由专人负责,做到及时清理,严禁随意投放鼠药。

第十三条:校内门点及学校附近门点,要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不得向师生销售发霉、变质或不能保证卫生的食品。

第十四条:冬季取暖要注意防火和煤气中毒。学生在宿舍中,禁止点火玩耍,教师也要注意及时关闭电热毯。师生取暖生火的房间要留有通风透气孔,并要经常疏通烟道,尤其是气温升高、室内外温差不大的情况下,特别要注意防止煤气中毒。

第十五条: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禁止毒和赌进入学校。

第十六条:此制度于09-03起执行。

职业学校管理制度10

1、加强领导。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由副校长、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

2、教育学生饮水饮食要注意卫生,预防食物中毒。

3、教育学生右侧通行,走人行道,路上不抢道,不玩耍打闹,注意交通安全。

4、各班主任要教育学生课间活动不追逐打闹,不违反规定在楼梯处乱跑,不在楼上扒窗外望。不玩有危害他人的玩具,不准在校园内燃放鞭炮。

5、安全教育的’时间可确定在校、班会、晨会中,可在集体组织的活动之前,也可渗透在各科教学之中。

6、财产管理确定专人负责,财务档案由主管会计负责,现金由出纳员负责。各个办公室的资料、物品、设备均由各个教研组长或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负责。教室一切物品、设备由班主任负责。

7、后勤处设有校舍、设备检查记录,每月检查一次,若发现有危险应及时停用或维修,特别是夏季汛期,要提前做好防洪、防涝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8、放学时各班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提前和托后放学,且以班级为单位站队放学,由值日者组织,一律通过学校正门。

9、严禁学生学骑自行车或摩托车上路。

10、值日教师要认真负责,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本校及本校人员的机动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或穿行学校。经许可进入学校的车辆要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11、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周围从事有毒、有害和污染(包括噪声)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

12、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不允许在学校门前和两旁设置停车场、摆摊设点、堆放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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