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是指企业或组织为保障生产安全,规范现场管理,所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办法以及执行程序。其目的是通过加强现场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确保生产安全和员工健康。该制度通常包括现场作业管理、设备管理、环境管理、人员管理、应急预案等方面,涉及生产现场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要求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和员工健康。以下是有关于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1
第一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五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九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办理相关手续。
为维护车间生产正常秩序,确保人力、物力的合理运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1、生产车间的员工必须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员工进入车间必须穿着公司统一的工作服,佩带服务胸卡和公司标志,并保持仪容整洁。
3、上班时间员工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闲逛,不得无故返回宿舍。待工待料期间在员工休息室休息待令。
4、车间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5、自觉维护车间整洁卫生文明,严禁破坏车间文明卫生现象发生。
6、员工必须维护车间各项设备和工具,按章操作,严禁违反规程乱用;下班前必须按规定进行班后维护,做到“工具归箱,设备复位,场地清洁”;上班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常规检查。
7、配备齐全的车间安全防火设备,并定期维护调整,确保设备技术状况良好;人人皆知防火设备的放置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技术。
8、禁止无故到非本组工位或非本组维修的车辆中去。
9、禁止无故启动汽车,包括启动汽车电器。
10、上班时间,必须绝对服从统一调度。
11、生产工作必须凭任务委托书进行。禁止任务委托书或随意扩大、缩小工单内容施工。
12、进入车间送修车辆统一由维修顾问移位;任何员工未经准许,不得擅自开动车辆;非技术检验员和车间调度不得外出路试检验,没有驾驶证的人员不得移动车辆。
13、上班时间尽量少打私人电话,属个人家庭紧急情况,说明情况后回复电话;属工作问题,经有关经理批准后可以回复电话。
14、员工出入车间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发现可疑或特别情况时,门卫或有关管理人员有权监督检查出入员工。
15、车间设备、工具未经公司批准,一律不得带出车间。
16、员工在上班时,需外出办理个人紧急事情,须向车间管理人员请假。
17、经公司批准的人员由车间主管或有关管理人员陪同参观。员工不应主动找参观者攀谈。关于技术问题可以在车间经理同意下为客户解答。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2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业。
2、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工具、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3、安装和拆除箱涵侧墙上的模板,应搭脚手架,并设防护,禁止上下同一垂直面操作。
4、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略干不滑时再进行工作。
5、二人抬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吊点要选择可靠、绳索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钢模板装拆时,上下要有人接应,钢模板及配件应随拆运送,严禁从高处掷下,高处拆模时,要设专人指挥。
6、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7、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固定牢靠;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杠,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坠落。
8、高处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台,上下要使用梯子,不许站立在墙上工作。装拆模板时,作业人员要站立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吊物,增强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安全意识。
9、拆模必须一次性拆清,不得留下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施工时模板材料堆放要求
为了创建文明工地的需要,为了使大家安全得到更多的保障。我项目部对模板工程施工中材料堆放作以下要求,望自觉遵守。
1、配料棚内成品、半成品分开堆放整齐。
2、需要安装的模板、材料按构件尺寸随运随用,不得将部相匹配的材料在施工层乱堆乱放。
3、模板堆放应顺墙码垛,不要堆放在跨度比较大的房间中间部位。
4、拆除后的模板、材料及架杆分类归堆,即时清运到指定的`地点。
5、模板上的钉子面朝下放,最好将钉子拔掉后堆放。
施工机械防护措施
1、施工现场机械的防护对象主要有电锯、电刨、搅拌机、砂轮机。
2、电锯应对皮带加木制或铁制防护罩,电刨要放在木工棚内干燥处。
3、电刨的防护主要是对皮带进行木制或铁制防护罩,电刨要放在木工棚内干燥处。
4、搅拌机的防护主要是搭建防护棚,防雨和落物伤人。防护棚有钢管搭设,上设双层防护。
5、砂轮机应对其皮带进行密闭性防护,并且安放在钢筋工棚内干燥地面上。
施工机械检查维修制度
1、工地所有的机械设备应由施工负责人与机械班长进行编制维护、保养计划,并按计划安排有关人员进行维修与保养,专职维修人员作好每日的例行保养以及要不定期进行检查,以保证机械正常使用。
2、机械维修工必须做到施工机械好坏心中有数,以便能及时、准确的找到原因进行维修。要勤检查、勤维修、勤保养。
3、对各种机械检查出的问题,必须立即处理,决不能凑合勉强使用,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并做如实记录。
4、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每月对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玩忽职守,不按要求定期检修,造成机械带病运转和其它损失的给予经济处罚。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3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在实际生产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车间安全生产实行全员责任制。车间主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车间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级职能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员工在各自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车间各级管理人员、各班组和所有员工。
二、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主任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条车间主任对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督促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定期主持全车间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检查;
第六条针对车间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解决,对本车间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第七条组织制定和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经常到现场指挥,保证安全生产;
第八条发生安全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接受教训,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重复发生;
第九条领导车间、班组安全活动,负责编制安全技术计划、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对新工人、调换工种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第十一条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参加对危险作业点、重要部位和设备的检查,制定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要监督整改;
第十二条对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负责督促实施;
第十三条负责轻伤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时,要会同安全生产部、技术部等部门编制作业指导书。打通工艺流程后,立即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员工有章可循。
2、车间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五条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确定公司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控制。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环部。负责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确认、培训、传达和监督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室、车间。负责及时宣传、贯彻、遵守与本部门、车间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有关要求传达给员工和相关方。
4内容与要求
4.1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1.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
4.1.2山东省、枣庄市的地方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规章、规程;国家、行业、山东省、枣庄市市有关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则、标准及其他要求等;
4.1.3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4.1.4上级机关、执法机关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4.1.5国家公约等。
4.2获取方法
4.2.1上级发文、转文;
4.2.2报刊、杂志登载;
4.2.3会议获取;
4.2.4从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发行处获取;
4.2.5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获取;
4.2.6上网查询;
4.2.7其他渠道。
4.3识别和确认
4.3.1安环部根据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及相关部门、单位收集的信息,识别获取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后,编制公司通用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组织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并报总经理批准,作为各部门进行识别和执行的基本依据。
4.3.2各部室、车间结合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识别,确认适用本科室、车间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目录、内容(部分适用的法律法规应识别到适用的相关部分),编制本部门、车间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4.4更新
4.4.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及时的’重新识别。
4.4.2当生产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重新识别。
4.5贯彻执行
4.5.1安环部将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时向各相关部门、车间进行培训、传达、分解。安环部在获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后,进行分析整理,找出符合我公司需要的相关条款,并找出相对应的部门,安环部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整理成学习资料,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领导进行自学,有必要进行全员学习的,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下一级的培训工作的开展。
4.5.2各部室、车间将本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采取会议、宣传、培训等形式,落实到相应层次或岗位,并传达到相关方。
4.5.3各部室、车间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各项活动,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5.4公司通过管理评审、内审或日常监督检查等形式对相关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4.6公司安环部至少每半年一次通过各种方式获取最新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7公司安环部每年组织对现行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一次评审,并编制评审报告,对不适宜的文件,及时进行修订。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5
第一条、总则
为建立本公司及所属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保证公司及下属各项目部达到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逐步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及所属各在建项目部按照本办法规定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第三条、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比例
公司年度投入资金不低于上年度主营业务销售收入的1.5%;
第四条、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奖励;
(二)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技术培训;
(三)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配备;
(四)安全设施设备投入或更新、技术改造和设备维护保养;
(五)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治理、监控;
(六)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投入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实施和保持;
(八)安全生产整治的`其它项目。
第五条、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控制
企业要根据本办法规定,编制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纳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并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第六条、安全生产资金的监督检查
公司安全质量部会同财务、审计等有关部门对公司及所属各项目部安全资金的计划和实施情况监督管理。每年第一季度对企业上年度安全资金保证情况进行检查。
第七条、处罚原则
公司对不按照本办法规定保证安全资金投入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80、第81条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号)第35条、第36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八条、公司及所属各项目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或实施细则。
第九条、本办法从20xx年3月1日起施行,由公司工程安全部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6
一、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建设项目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应贴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及消防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第二条: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
第三条:建设项目实施项目安全、卫生、地震评价制度。
第二章:程序及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项目系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集团公司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和直属企业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
第五条: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分级管理。
1、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参加全过程
“三同时”监督管理(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景,也可由安全环保局委托有关部门参加具体的监督工),安全环保局负责在《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表》和中签署建设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
2、集团公司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委托直属企业安全部门参加全过程“三同时”监督管理,直属企业应分阶段及时向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汇报。直属企业安全部门负责在《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表》签署审查意见,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和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备案。
3、直属企业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由直属企业负责组织“三同时”审查,安全部门负责在《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表》中签署审查意见,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
第六条:对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的建设项目以及公众聚集场所等具有较A大安全风险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委托具有国家颁发的级资质和在石油石化行业有较好业绩的评价机构,承担安全、卫生和地震的预评价。安全、卫生和地震的预评价报告应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组织专家或委托具有国家政府认可的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并将审定后的报告和审定意见报国家相关部门备案。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在建设项目的可研阶段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将编制的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送有关行政部门或机构审定。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建设项目应一次性完成该场地所在区域(含预留发展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严禁重复评价。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在进行初步设计时,应编制建设项目安全、卫生及消防专篇,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安全、卫生、地震预评价的要求。
第九条: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应由专门审查机构组织国家安全、卫生及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共同进行,建设单位的安全、卫生、消防和防震管理部门对初步设计审查。
第十条: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应严格按照审查经过的初步设计进行,不应对初步设计进行任何变动、删减。确需进行修改设计的,应按变更程序处理。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严格监督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确保按安全、卫生和地震预评价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三同时”监督管理工。建设过程中,如修改设计,应按设计变更程序处理。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具备下列条件后,建设单位可申请进行安全、卫生、消防专业验收:
1、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贴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2、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已贴合设计要求;
3、工环境、劳动条件贴合国家有关规定;
4、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岗位,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配备了必要的安全生产监控仪器、设备,对员工进行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5、制定了应急预案;
6、对所存在的问题已进行了整改;
7、编制完成了建设项目安全、卫生验收评价报告;
8、能供给试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的全面记录。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安全、卫生验收评价应在建设项目完工、试生产运行正常后,建设单位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要石油石化行业有较好业绩的安全、卫生评价机构承担。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和消防专业验收由国家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进行。
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集团公司向国家安全、卫生和消防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验收申请;集团公司审批的建设项目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对安全、卫生和消防进行验收;直属企业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由直属企业自行组织安全、卫生和消防验收。
第十五条:安全、卫生和消防专业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进取督促对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进行建设项目单项验收。
第三章:职责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理解安全、卫生、消防和防震管理部门的监督;
2、及时申请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安全、卫生、地震安全性预评价报告的评审和备案、主动向有关部门报送初步设计、施工图、安全和卫生验收评价报告等资料;
3、在编制工程预算计划时,应将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所需资金及进行建设项目安全和卫生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所需费用一并纳入投资计划;
4、向承担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监理、安全和卫生评价等工的机构提出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具体要求,并为其供给必需的资料和工条件;
5、在试生产运行调试阶段,应同时对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进行调试和改善,全面记录试生产过程中的运行状况,组织进行安全、卫生及消防培训教育,制订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
6、对建设项目验收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应认真组织落实,并将整改情景及时报告验收单位。
第十七条直属企业计划部门职责:
1、在进行建设项目审批立项时,应将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消防和地震灾害为重要资料加以论证,确保资金投入;
2、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卫生及消防审查手续的建设项目,不应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查,或审查不予经过;
3、对未经过建设项目安全、卫生及消防单项验收的建设项目,不应进行总体竣工验收。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1、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及承担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监理、安全和卫生评价等工的机构贯彻执行“三同时”规定的情景;
2、根据国家、地方和集团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审查核准或登记备案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安全论证资料、审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3、对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卫生及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向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和安全环保局举报。
第十九条:建设项目设计单位职责:
1、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卫生、消防和抗震设
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安全、卫生预评价审批(查)意见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安全卫生及消防专篇,完善初步设计中安全、卫生、消防和抗震设防的设计资料;
2、在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应落实初步设计中的有关安全、卫生及消防方面的’设计资料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及公安消防部门对初步设计审查结论意见的要求;
3、不应随意变动审查经过的设计文件,如有重大变动应征得原审查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三篇: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景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礼貌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规程造成事故的职责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景。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顺序或经培训后到达业要求。业员开始操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掉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景,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
)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证执照后,
才能准其独立操。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贴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贴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很多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贴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7
一、地面班组环境要求
1、车间环境应清洁、卫生、道路畅通、交通工具、物品要划区域停放。
2、职工不随地吐痰,严禁吸烟,不乱扔废料、杂物、废品按规定地点存放。
3、植树种花,绿化矿区,美化环境。
二、改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1、重视环境保护,严格控制噪声、粉尘污染。
2、各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配置齐全,各种安全警示标志清晰醒目,三防措施到位。
3、生产现场要有良好的照明条件,保证工人高效工作。
4、生产现场无非生产物品。
5、新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熟知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设备操作工人应当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合理布置作业现场,保证正常生产秩序。
1、车间物品摆放整齐,标识清楚。
2、物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并标示清楚。
3、物品要分类存放并标示。
4、产品用料摆放整齐,生产场地道路畅通。
5、操作工人要严格执行生产作业计划,确保生产现场的正常秩序。
四、做好劳动保护工作,严格劳动纪律。
1、工作时按规定佩戴好劳动用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严格考勤制度,上班时不准领小孩进车间,不准在车间接待客人。
3、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允许打闹、说笑、串岗、班前不准喝酒。
4、保持现场、岗位周围清洁,下班时要做到先关电源,设备不擦干净不走、物品未放整齐不走。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8
1、总则
1.1班组是企业的细胞,班组员工是生产活动的主体,是执行规章制度的主体,因而也是安全生产的主体。部门各级领导都要把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放在班组建设的重要位置。
1.2为了统一班组安全管理规范内容,提高管理效果,把好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特制定本方案。
1.3各车间、工段应根据本方案,结合不同班组的生产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真正达到规范班组和员工的管理规范和行为规范。
2、安全目标
2.1班组的安全目标:根据公司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要求各班组以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设备严重损坏事故为目标。
2.2按个人保班组、班组保车间、车间保部门,一级保一级的原则,制定实现班组安全目标的措施,并分解落实到个人,各级签订《聚烯烃生技部20xx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
3、班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3.1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并指导、监督员工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3.2严格执行车间制定的安全生产计划和措施,并分解落实到个人,努力实现班组安全生产目标。
3.3切实抓好安全思想、安全知识技术教育,组织做好新员工入司第三级(班组)安全教育,提高班组技术业务和安全管理水平,表扬安全生产上的好人好事。批评制止违章、违纪的不良倾向。
3.4认真开好班前列队会,认真贯彻生产“五同时”,掌握班内职工安全思想动态和技术特长,合理组织安全生产,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负责做好每项工作任务的`事先“两交”(交工作任务、交安全措施)工作。
3.5组织好安全日活动,全面分析每周的安全情况,做到有内容、有记录、有实效。
3.6经常性认真进行设备巡回检查和作业现场检查,制止违章作业,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缺陷,及时汇报,积极组织消除。
3.7班组发生各类不安全事件或安全事故,要保护现场,及时汇报上级,详细记录,并组织全班组员工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3.8组织保管、使用、管理好安全工器具,消防器材一经使用必须及时上报车间负责人或部门安全小组,并做好记录。督促工人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部门现备有的安全规程、管理制度和记录
4.1备有的安全规程
4.1.1《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4.1.2《管材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4.1.3《管件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4.1.4《行车维护和检修制度》
4.1.5《行车使用注意事项》
4.1.6需补充砂轮机、台钻、液压机、焊机等的安全操作规程
4.2备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2.1《管材车间班长岗位责任制》
4.2.2《管件车间班长岗位责任制》
4.2.3《聚烯烃生技部20xx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待拟)
4.2.4《聚烯烃生技部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待拟)
4.2.5安全生产责任制(待拟)
4.2.6本部门制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及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办法等。
4.3需备的安全记录
4.3.1安全日活动记录。
4.3.2员工违章档案。
4.3.3事故、异常调查分析记录。
4.3.4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交部门存档)。
5、班组安全日活动
5.1试进行每周一次不少于1小时的安全日活动。
5.2安全日活动建立专用的记录簿。
5.3安全日活动内容
5.3.1班组及个人一周来的安全情况小结和分析。
5.3.2对发生的异常和险情做到“三不放过”,制定防范措施。
5.3.3表彰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好人好事。
5.3.4学习安全规程、事故通报、上级文件,结合班组实际制订落实贯彻措施。
5.3.5安排下周安全事项,讨论制定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5.4安全日活动的布置与检查
5.4.1安全日活动的前一天,由部门安全小组和车间具体布置班组安全日活动的内容,以书面材料发到班组,并附在班组安全日活动记录上。
5.4.2安全小组成员及车间领导分别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并在安全日活动后的一周内,检查各班组安全日活动记录,签署评价,提出要求。
5.4.3部门领导及安全员,有重点地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每月抽查50%的主要生产班组安全日活动记录,并作出评价,提出意见和要求。
6、安全教育
6.1安全思想教育
6.1.1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浙江省劳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部门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1.2经常开展事故案例追忆,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6.2安全知识技术教育
6.2.1认真做好新员工第三级(班组)安全教育。
1)教育对象:新员工、临时工、各车间工段转借人员和实习人员。
2)教育对象的特点:
a)不了解生产过程,不懂生产工艺和安全技术,好奇心和求知欲较强,好动好摸,容易进行冒除作业、冒险行为。
b)不适应作业环境,特别是从事高空、高温作业,容易发生事故;
c)缺乏组织性和纪律性,对作业危险性和发生事故的后果认识不足,不听从指导而做出不安全的行为;
d)对公司、部门各项安全规程、制度的有关规定理解不深,认识不足,似懂非懂,凭主观想象,违反安全规章制度。
3)教育的内容:
a)介绍本班组的概况、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区域、设备状况、安全设施等;
b)讲解安全规程和岗位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出危险作业地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c)讲解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d)学习掌握必要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与作用;
e)讲解安全操作要领,强调不遵守操作规程违章冒险作业的危害。
6.2.2建立安全教育记录簿(表),登记参加人员、讲解内容、考试成绩。
6.2.3新员工安全考试合格,才能允许按有关规定上岗。
7、班组日常工作安全管理
7.1班组日常工作安全管理可分为:上班前的班前列队会、班中生产和安全的巡察、班后总结列队会。
7.2班长充分利用现有上班前的班前列队会,在布置生产工作的同时,根据当天的工作任务、人力、物力及现场条件布置好安全工作,其特点是时间短、内容集中、针对性强
7.2.1班长在前一天应做好班前列队会的准备工作,特别要写好工作日记,了解掌握、熟悉工作现场条件,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安全措施、分工搭配、机具工器具使用等,做好“两交”(交工作任务、交安全措施)准备。
7.2.2班前列队会“两交”的主要内容:
1)交待当天的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和要求;
2)交清现场条件、作业环境;
3)交待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工器具的性能和操作要求;
4)交待应采用的安全措施、重点注意部位和注意事项;
5)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环节、部位和应采取的防护措施;
6)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
7.3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班长应进行巡视检查,查看作业人员的行为是否安全,防护用品是否正确使用,安全措施防护设施是否完备,机械设备是否正常,制止违章作业。
7.4下班交接完成,班组站班后总结列队会,主要内容:
7.4.1扼要小结当天完成的工作任务和安全情况。
7.4.2对工作中发生的险情进行总结分析,提出防范要求及措施。
7.4.3提出第二天的工作任务、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分工调整。
7.4.4对违章作业者提出批评教育。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9
(一)认真执行烧结厂和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艺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员工思想、情绪状况等特点,合理安排工作任务,提出职业安全卫生要求和职业安全卫生注意事项。
(三)经常组织班(组)成员学习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禁止行为。教育班组成员做遵章守纪的文明人。
(四)严格执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制度。工作前提醒班组成员穿戴好防护用品、检查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开关手柄等是否灵活;班中检查纠正班组成员的行为是否违章;班后提醒班组成员各种开关复位、做好设备润滑和现场文明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落实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及时报告部门领导。
(五)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及时做好工作记录。交班时,提醒接班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和未解决的问题。接班时,要问清楚上一班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有无异常情况。
(六)做好班组成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对新调入的工人、长期病事假复工的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并指定专人进行现场操作指导。不得分配未经安全教育或不熟悉安全操作技能的’新工人上岗独立操作。
(七)组织班内成员开展以改善安全操作、改进安全设施、消除事故隐患为目的的技术革新活动。
(八)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及时报告,要注意保护现场,并做好详细记录,组织全班组员工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10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
3、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制;
4、临时设施检查验收制;
5、安全教育制;
6、交接班制;
7、安全操作挂牌制;
8、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
9、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
10、安全生产奖惩制。
加强领导,健全体系。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严格的安全作业措施,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充分发挥各级安检人员的监督作用,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事故隐患。
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安全教育要经常化、制度化。开工前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施工中开展“三工”教育。开工前和半年安全教育普及率达到100%。
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制度。项目经理部对重点、难点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及大型设备操作及重点项目、关键工序及特殊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的主要内容要突出重点,明确标准,提出要求,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艺施工。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把安全生产作为主要内容来考虑。对关键工序、过程控制的安全技术论述清楚。施工中严格工序衔接,规范操作,杜绝违章指挥,严禁各种违章作业行为发生。
严格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组织定期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闭合管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加强班组建设。选好班长、安全员,认真执行“三工”、“三检”安全制度。积极开展安全小组管理活动,集思广益,发现问题,找出隐患,及时纠正。
全面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依据上级机关制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实施细则”,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推行标准化管理,文明施工。根据工程特点,分别制定单项、工种、工序安全作业标准,规范指挥和操作行为,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加大奖罚力度。增加资金投入,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使安全生产建立在科学的管理、先进的技术、可靠的防护设施上。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11
一、为了促进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企业。
三、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七)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十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十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十三)安全奖罚制度;
(十四)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十五)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
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满足下列规定:
(一)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
(二)内容具体,责任明确,能够对照执行和检查,严格管理措施,有针对性、可操作;
(三)对违反制度的各种行为有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
(四)所引用的依据及适用范围和时间明确,表述规范,条款清晰,能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和掌握;
(五)以正式文件发布,并确保其能够约束涉及到的部门和人。
五、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的具体要求。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按照岗位、职能、权利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各级负责人、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要将企业、部门或单位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逐项分解,逐级落实到各岗位和人员。
(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要明确安全办公会议的召开周期、内容、主持人和参加人员。安全办公会议必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持。会议应当有完整的记录,载明议定的事项、决定以及落实的人员、措施和期限。会议记录、纪要应纳入档案管理。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应依据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或阶段安全生产目标,并将指标逐级分解,明确责任、保证措施、考核和奖惩办法。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安全投入资金要专款专用;煤矿企业应当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明确检查标准、检查周期、考核评级奖惩办法、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应保证煤矿企业职工掌握本职工作应具备的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明确企业职工教育与培训的周期、内容、方式、标准和考核办法;明确相关部门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职责和考核办法;明确年度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计划,确定任务,落实费用。
(七)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应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矿井在通风、瓦斯、煤尘、火灾、顶板、机电、运输、放炮、水害和其他方面存在的隐患;明确事故隐患的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标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隐患治理的责任和义务。
(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应保证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效地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规范等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矿井“一通三防”的装备、管理情况;明确安全检查的周期、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方式、负责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对检查结果的处理办法。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按“四定”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落实处理,并将结果进行通报及存档备案。
(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要确定各类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方案等安全技术审批的内容、程序、标准、时限、审批级别;审批人员职别和资格,编制、审核、审批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安全技术审批应保证依据充分、正确、内容全面、具体、安全措施可靠,能够有效指导生产施工、作业和操作。
(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应保证在用设备、器材符合相关标准,保持完好状态;明确矿用设备、器材使用前的检测标准、程序、方法和检验单位、人员的资质;明确使用过程中的检验标准、周期、方法和校验单位、人员的资质;明确维修、更新和报废的标准、程序和方法。
(十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要明确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一通三防”、防治水、冲击地压、职业危害等主要危险,有针对性地分别制定专门制度,强化管理,加强监控,制定预防措施。
(十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要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发生事故后的.上报时限、上报部门、上报内容、应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等。
(十三)安全奖罚制度。必须兼顾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对应;明确奖罚的项目、标准和考核办法。
(十四)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明确入井人员禁止带入井下的物品和检查方法;明确人员入井、升井登记、清点和统计、报告办法,保证准确掌握井下作业人数和人员名单,及时发现未能正常升井的人员并查明原因。
(十五)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要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要分别制定各工种的岗位操作规程,明确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标准,明确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
六、煤矿企业及其所属单位、部门应制定相关配套的制度,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需要制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七、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加强对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企业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实施安全监察时,发现煤矿企业未按本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制度内容未达到本规定要求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八、本规定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解释。
九、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12
1、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政策要求,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领导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实施和落实情况。
3、协助经理管理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工作,做好项目部召开生产、安全会议的准备工作,对会议决议事项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4、负责制定、审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计划,审核重大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
5、负责项目部及分包工段、班组责任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宣传工作。审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6、组织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人员现场研究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7、认真听取员工的建议,保证项目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有效进行。
8、审核项目部重大风险清单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发生工伤事故,现场指挥,及时向经理报告,并按规定上报,组织员工做好抢救和善后工作,支持、配合事故安全调查组工作,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13
一、劳动纪律
1、进入车间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所有人员需按照培训要求操作,专业岗位需持证上岗,规范操作;违规操作造成人员伤害,需承担相应责任。
2、员工进入车间禁止相互追逐、嬉戏打闹,防止滑、摔倒;进出车间时按照秩序,自觉排队,禁止拥挤,防止发生挤压踩踏的事故。
二、用电安全
1、禁止私拉电线、私接电器,非专业人员不得对车间线路进行改动。
2、电器安装、接拉电线或电器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不允许自行处理。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不要擅自处理,要立即通知维修人员。
3、生产中应注意防止意外触电,任何设备需要移动前,先检查并关闭电源。
4、所有工作台上的工作灯在下班后均要关闭电源,设备使用完毕或者长期不用要断开电源开关。
5、车间清洗等用水后,应及时清理,及时清理地面积水,防止湿滑跌倒。
6、车间产后清洗地面、工器具及设备时,做好设备防护,禁止将水溅到设备电机上,以免造成设备损坏;用水完毕后,应检查水龙头,确保关闭,防止水泄露造成其它设备、材料等损害。
7、厂区、车间内禁止吸烟,禁止带易燃易爆的物品进出厂区、车间。
8、纸箱、托盘等易燃物品的存放要在指定位置,避免随处乱放。
9、禁止私拉电线、私接电器,防止引发火灾。
10、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员工应熟悉消防疏散通道,爱护各类消防施设,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11、限制区域(配电房、制冷房、泵房等),禁止非本区责任人员进入。
三、设备安全
1、每台生产设备设专人负责,经培训合格后上岗,未经培训、授权人员严禁操作。
2、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严禁违规指挥与违规操作机器。
3、开机送电前要检查设备及配套设施是否正常,正常方可开机,按照规范操作。
4、操作机械设备时,注意传送带等活动运行机构,避免手指、头发、衣物扯入。
5、在设备出现故障等情况时,不允许擅自处理,应按“急停”或“停止”按钮,并立即通知设备维修人员前来处理。
6、紧急情况下,拍下“急停”按钮,保证人员、设备安全,非紧急情况禁止按下“急停”或“停止”按钮,严禁在设备运行时直接将电闸拉下。
四、其他要求
1、上班期间禁止饮酒。
2、堆垛不得超过规定高度,禁止在设备与电线上堆放东西,禁止各种危险动作。
3、使用梯子等进行高处作业前先检查,确保没有损坏。应至少两人一组,保证一人在地面观察。
4、采用次氯酸钠等化学品清洗消毒时遵循《化学品管理制度》,穿戴好橡胶手套等个人保护用品,避免直接接触身体特别是眼睛。禁止在较小的密闭空间使用,防止发生意外中毒事故。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紧闭盖好,避免翻倒泄露,并放回指定储存点,以免他人误用。
5、员工上下班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使用电瓶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时应带好安全帽,穿反光服。注意观察路况,规避行人、车辆。
6、发生任何情况下的’事故,应保持镇定,及时把意外的发生地点、事故情况等通知主管领导或专业安全员进行处理。
7、加工中心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全员参加,不得缺席。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安全检查是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其目的在于了解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劳动保护管理情况,发现生产现场不安全的(设备、工具、附件等)状况,不安全的工作环境,不安全的行为和操作及潜在的职业危害,以利采取措施及时纠正、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所以为监督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发现与整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对公司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部门行政第一责任人对所辖范围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负责。
三、安全检查程序
3.1安全检查内容
检查厂区建筑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规范,防火、防雷、防尘、防毒等设施是否完善。
检查易燃、易爆、巨毒等危险品的储运状况是否符合规定。
检查文明生产、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用具的使用;防火器材的管理;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等。
检查生产、工作场地的通风、除尘、照明,材料产品堆放,厂房通道,环境卫生等情况。
检查电器设备、线路是否有不安全因素。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善、良好
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及使用情况。
检查设备设施尤其是易造成重大损失的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电气设备、冲剪压设备、危险作业和易发生工伤、职业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设备及其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
检查安全装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并正常运行。
检查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贮存、领取、使用、报废等管理。
检查事故预防措施和不安全隐患的处理整改情况
检查作业环境(包括安全通道、通风、照明、物品放置、尘毒物危害、设重要危险源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准备状况等。
除按以上内容进行检查外,对车间、仓库、机床另列检查表逐项进行检查。
3.2安全检查的形式
分为公司级安全检查、车间级安全自查、班组级安全检查、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检查、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其他安全检查等。
1、公司级安全检查
由公司领导带队,生产部门牵头,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生产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对违章行为由生产部门行文通报,同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考核。
2、车间级安全自查
由车间分管安全的领导带队,组织车间相关人员、技术员和其它职能人员参加,每周一次,重点对本车间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于每周五下班前报生产部门。车间不能自己解决的隐患,由生产部门进行汇总后在两天内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考核。
3、班组级安全检查
由班组长组织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按时按点进行巡回检查,并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并将检查结果上报车间。车间负责对班组的检查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生产部定期对班组安全检查的内容进行抽查。
4、日常性检查。
每天由公司生产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巡回检查。随时辨别生产过程中一切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并提醒操作者加以控制和调整,达到减少和防止伤亡事故及职业危害的发生。检查人应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每月收集整理,加盖部门公章后存档。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15
1.个人卫生规范:
1.1健康规范:
1.1.1凡生产人员须持有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许可证方可上岗。
1.1.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不能从事产品的生产工作。
1.1.3凡受伤(主要是手部)人员不能从事接触到食品容器、原料等产品的加工工作。
1.2着装规范:
1.2.1进入生产区域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鞋、帽。
1.2.2工作服纽扣要齐全,夏季时工作服纽扣允许解开领口扣,其余纽扣必须扣上,衣服上不应有其他饰物。
1.2.3工作人员要有可替换的工作服,保证按规定时间更换或在工作期间因意外污染时的及时更换。更换下工作服必须及时清洗干净以备替换。
1.2.4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必须戴好工作帽,女员工应将长发盘起,不应散露在外,工作鞋应保持清洁干净。
1.2.5工作服不得随意穿出工作区域。
1.2.6安全防护用具:凡从事接触到腐蚀性物品的工作时要使用安全防护具,工作完成后存放在指定地点。
1.3装饰规范:1.3.1不允许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假指甲。
1.3.2不允许化浓妆、使用粉质化妆品及浓烈气味的化妆品。
1.3.3不允许佩戴手表、首饰及各种饰物。
1.4行为规范:
1.4.1每次上班开始工作时,如更衣、进餐、去卫生间时均应洗手。
1.4.2每次做完不卫生的工作后,如清扫垃圾、处理废料、清理设备等,均应洗手,工作中应随时保持双手干净卫生。
1.4.3咳嗽、打喷嚏时用手掩住口鼻,并洗手。
1.4.4不允许在工作区域内做修指甲、梳理头发、挖耳朵、挖鼻孔等不卫生的动作。
1.4.5禁止携带食物和其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生产区域。
1.4.6每位员工都应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1.4.7不允许在生产区域内随地吐痰,严禁吸烟。
1.4.8非本车间人员不允许随意进入生产区域,参观人员须有公司内人员陪同。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16
为了切实抓好生产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以达到全体员工遵章守纪,消除隐患,杜绝“三违”现象的目的,确保生产装置能长周期安全正常运行,保质保量地完成公司要求的产量目标、安全目标、效益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按时参加班前后会,不迟到、不早退,违者罚款50元;带口信请假、无假不上班或编造谎言,一律作旷工处理。
2、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严禁离岗、串岗、睡岗、看小说与做生产无关的事;严禁酒后上班和私自调班,违者一次罚款50元。上班时间外出或在生产区内打牌,违者一次罚款50元,三次停职。
3、上班时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上班时穿高跟鞋、拖鞋、裙子、风衣、长大衣、蓄长发披发,违者一次罚款30元。
4、上班时严禁带小孩和非本单位人员上岗,违者一次罚款30元。
5、禁火区内抽烟,一次罚款50元,禁火区内有烟头,一个烟头罚款20元。
6、浪费能源,生产现场停车不停机,停车不停水,设备空负荷运行,点长明灯、长流水一处罚款30元。
7、生产现场乱堆杂物,废旧物资不按规定存放,一次罚款50元,并按要求堆放收存。
8、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违者一次罚款100元。
9、不遵守规章制度,不服从安全管理,并违章作业,一次罚款50元。
10、生产岗位张贴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生产指令、通知,有意撕毁、乱涂画,一次罚款30元。
11、值班干部不准擅离职守,违者罚款30元。
12、值班干部在值班时不履行职责,不深入现场检查了解生产情况,出现停车未在现场组织处理,一次罚款50元。
13、当班人员不服从值班干部指挥调动而影响生产,一次罚款50元。
14、当班人员发险情不及时报告,导致事态发生严重恶化,造成人身安全和设备事故,一次罚款100元。
15、公司职能部门通知相关人员开会、检查必须按时参加,迟到者处罚50元,无故不参加者,处罚100元。
16、各岗位人员要爱护公物,若故意将所在岗位及管辖区域的财物损坏、损失,按原值赔偿,且处罚当事人50元。
17、严禁在生产现场赌博、辱骂攻击他人或打架斗殴,违者一次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停职或除名处理。
18、搞好生产现场、岗位、设备的卫生工作,不准乱丢果皮、纸屑、随意吐痰,查处一次罚款20元。
1、生产岗位原始记录不全,未按时记录,乱写乱画,数据失真,记录纸撕毁、丢失,一次罚款30元。
2、未按程序和规定对停车后的设备、阀门、管道等不安全因素进行处理,开车后导致产量,质量下降或造成停车,一次对班罚款200元,并赔偿损失的10~30%。
3、严格交接班制度,若强行交接,给予交班人员处罚20元,所造成的各类事故由交班人员承担。若接班人员对上班各项工艺指标和岗位、设备卫生不合格不加以制止而接班,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由接班人员承担,并一次罚款20元。
1、设备传动部分有护罩弃而不用,一处罚款20元。
2、严格设备润滑保养制度,经常检查设备润滑情况,按时加油,若因缺油造成设备事故,由责任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30%赔偿,并且处以30元的罚款。
1、各级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产品质量,车间生产产品不合格,公司不予计产量。
2、严格工艺纪律管理,因指标不合格或操作不当,造成质量等事故,应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追究责任,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并按经济损失的10-30%赔偿。
3、严格操作工、检修工的巡回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杜绝或减少各种跑、冒、滴、漏。若未及时处理,且未向上级汇报,造成质量等事故,由所在岗位人员承担,且处以50元罚款,并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30%赔偿。
1、生产现场所发生的一切工艺、质量、操作、设备、安全、环保等事故,各班组必须按程序及时向车间报告,若拖延时间(超过4小时)或隐瞒不报,给予班长30元的罚款。
2、班长及车间管理人员有权在生产现场对各类违规、违纪、纠纷行为进行管理、处罚工作。若因工作原因导致他人打击报复或受到人身伤害,给予打击报复者一次罚款200元,并全部赔偿医疗费,视其情节轻重,交公司或司法部门处理。
3、保管帐物不符,影响生产,造成损失一次罚款30元。
4、生产现场劳动纪律、工艺设备、安全环保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按有关规定实行考核。
5、严禁一切偷盗行为的发生,违者不论情节轻重,一次罚款100元,并将所盗物资追回,人员作除名处理。
6、本制度要实施过程中,不能解决的问题,可参照其它专业管理制度条款执行,与专业制度有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7、凡在一月内违犯本制度上述条款累计三次者,作停职处理。
8、本制度从20xx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17
企业的现场管理是综合性较强的管理,对实现均衡、安全、文明生产,提高经济效益、达到优质、高效、低耗具有重要意义。
1、各车间主任应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2、对生产中的关键过程要按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认真执行“三检”制度,教育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要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三检:自检、互检、巡检)(要让员工明白后工序就是客户的原则)
4、各车间主任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放行。
5、各车间要严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1、严格贯彻执行工艺规程。
2、对新员工和工序变更人员要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3、对材料进入车间后要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方可投入生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4、严格执行标准,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提出申请,并经试验鉴定,报请生产技术部审批后方可用于生产,严禁私自修改。
5、生产线工装应保持完好。
6、合理使用设备、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
1、各车间物料或产品应按区域、按类放置,合理有效的利用空间。生产加工部位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外,工作台附近不得有杂物。
2、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3、各车间要勤检查、勤清理,对于产品要轻拿轻放,保证产品外观完好。
4、加强各车间不合格品的管理,应有记录,标识明显,处理及时。
5、安全通道内不得放置任何物品,不得阻碍。
6、消防器材定置摆放,不得随意挪动,并保持其清洁卫生。
1、各车间的设备应指定专人管理。
2、坚持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即: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
3、坚持“六字要求”即:整齐、清洁、安全。
4、设备管理要做到“三好”“四会”三好即:管好、用好、保养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1、严格现场管理,要做到生产任务过硬、操作技能过硬、管理工作过硬、劳动纪律过硬、思想工作过硬。
2、经常不定期开展车间内部工艺、纪律、产品质量的自检自纠工作。
3、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努力达到并提高各个岗位的技能要求。
4、各车间区域内应保持清洁,地面不得有积水,不得堆放垃圾。
5、车间内使用工具、设备附件等均应指定摆放,做到整齐有序。
6、坚持现场管理文明生产、文明操作、根治磕碰、划伤等现象。每天下班要做到设备不擦洗保养好不走,物料不按规定摆放好不走,工作场地不打扫干净不走。
7、边角料及废料等分类放到指定地点存放。
8、认真考核,须秉持公平、公正之原则。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规定每个操作人员工作位置和活动范围,严禁串岗;每个员工要养成良好工作作风和严明的纪律,不断提高全体员工自身的素质。
3、操作人员要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确保起到安全防护作用,严禁违章作业。
4、经常开展安全教育,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5、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安全生产,防止生产工作中安全事故的发生。
6、发生事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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