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生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制度保障。它规范了车间内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了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旨在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保障企业稳定发展。《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的必要性不言而喻,而为了更好地指导和借鉴,《社区服务计划》旨在汇集优秀的车间安全管理制度范例,供各企业参考。本文将呈现多篇不同侧重点的车间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以期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更全面的参考。
篇一:《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车间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与健康,促进企业安全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间,包括生产车间、维修车间、仓库等。
第三条 安全管理目标:
(一)实现“零”事故目标,即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二)有效控制各类安全风险,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
(三)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 车间主任是车间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车间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二)组织开展车间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制定车间安全生产计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车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五)负责车间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六)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安全问题。
第五条 车间安全员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协助车间主任制定和完善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二)监督检查车间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
(三)组织开展车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四)参与车间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五)负责车间安全生产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六)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和措施。
第六条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其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班组员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二)组织班组安全生产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检查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制止违章行为,及时报告安全事故。
(五)做好班组安全生产记录。
第七条 员工是安全生产的直接参与者,对自身安全负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认真学习和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杜绝违章行为。
(三)正确使用和维护劳动防护用品。
(四)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五)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八条 公司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九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技能、应急处置知识。
(三)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四)职业健康知识。
第十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式包括:
(一)岗前培训: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定期培训:员工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专项培训: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四)转岗培训:员工转岗时,必须接受新的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五)复岗培训:员工离开工作岗位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应当真实、完整。
第四章 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
第十二条 公司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 安全检查形式包括:
(一)日常检查:由班组长或安全员每天进行。
(二)定期检查:由车间主任或安全员每周、每月进行。
(三)专项检查:针对特定设备、特定场所或特定作业进行。
(四)季节性检查:针对不同季节特点进行。
第十四条 安全检查内容包括:
(一)设备设施安全状况。
(二)作业场所安全环境。
(三)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四)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五)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 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进行整改。
(一)对一般安全隐患,由班组长或车间安全员负责整改。
(二)对重大安全隐患,由车间主任组织整改,并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三)对无法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当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第十六条 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应当进行记录,并进行验证,确保整改到位。
第五章 设备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公司建立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八条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九条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杜绝违章操作。
第二十条 设备维护保养人员必须按照维护保养计划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第二十一条 设备出现故障,应当及时报告,并进行维修。未经维修不得擅自使用。
第二十二条 对报废设备,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第六章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为员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免费发放。
第二十四条 员工必须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五条 劳动防护用品应当定期检查和更换,确保其有效性。
第二十六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第七章 危险化学品管理
第二十七条 公司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对危险化学品进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八条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或场所,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九条 危险化学品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详细的台账记录。
第三十条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理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员工在接触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八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二条 公司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第三十三条 车间内严禁吸烟,严禁乱扔烟头。
第三十四条 车间内应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三十五条 员工应当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掌握火灾逃生知识。
第三十六条 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
第九章 事故管理
第三十七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第三十八条 公司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十九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并提出防范措施。
第四十条 对事故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一条 公司应当建立事故档案,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章 奖惩
第四十二条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三条 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四十四条 对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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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车间安全管理制度》(侧重风险管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车间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安全风险,保障员工安全健康,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间及相关区域。
第三条 安全管理原则:风险预控,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第二章 风险评估与分级管理
第四条 车间应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识别、分析、评价各类安全风险。
第五条 风险评估程序:
(一)成立风险评估小组,由车间主任或安全员牵头,各岗位员工代表参与。
(二)确定风险评估范围,包括设备设施、作业活动、环境因素等。
(三)识别潜在危险源,如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火灾爆炸、化学品泄漏等。
(四)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程度。
(五)评估风险等级,通常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
第六条 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一)高风险:发生事故可能性大,后果严重,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
(二)中风险:发生事故可能性较高,后果较重,可能导致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
(三)低风险:发生事故可能性小,后果轻微,可能导致人员轻伤或财产轻微损失。
第七条 风险分级管理:
(一)高风险:必须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由车间主任负责监督落实。
(二)中风险:应制定控制措施,并由车间安全员负责监督落实。
(三)低风险: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由班组长负责监督落实。
第三章 风险控制措施
第八条 针对不同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
(一)消除风险:通过改进工艺、更换设备等方式,从根本上消除风险。
(二)替代风险:用危害性较小的物质或工艺替代危害性较大的物质或工艺。
(三)工程控制:采用安全防护装置、通风除尘设施、隔离措施等,降低风险。
(四)管理控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培训、强化安全检查等,规范员工行为。
(五)个体防护:为员工配备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 风险控制措施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其有效性。
第十条 建立风险告知制度,将风险信息告知所有相关人员,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
第四章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特殊危险作业,包括:
(一)电工作业。
(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三)起重机械作业。
(四)锅炉、压力容器作业。
(五)爆破作业。
(六)其他特殊危险作业。
第十二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 特种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详细的安全作业方案。
第十四条 特种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 特种作业现场必须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第五章 设备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 建立设备安全管理台账,详细记录设备的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安装日期、维修记录等信息。
第十七条 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八条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第十九条 设备运行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二十条 对报废设备,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严禁擅自拆卸或出售。
第六章 化学品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 建立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对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处理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二条 化学品仓库应符合安全要求,设置通风、防潮、防火、防爆等设施。
第二十三条 化学品应分类存放,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四条 化学品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化学品的特性和安全防护措施。
第二十五条 化学品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六条 化学品废弃处理应符合环保要求,严禁随意倾倒。
第七章 应急管理
第二十七条 制定车间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化学品泄漏、触电等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十八条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九条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如灭火器、急救箱、防护服等。
第三十条 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
第三十一条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控制事故蔓延。
第八章 安全检查与考核
第三十二条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三十三条 安全检查形式包括:
(一)日常检查:由班组长或安全员每天进行。
(二)定期检查:由车间主任或安全员每周、每月进行。
(三)专项检查:针对特定设备、特定场所或特定作业进行。
第三十四条 建立安全绩效考核制度,将安全生产纳入员工的绩效考核体系。
第三十五条 对安全管理工作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给予处罚。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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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车间安全管理制度》(侧重员工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车间员工的安全行为,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与健康,促进企业安全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安全管理理念: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二章 一般安全行为规范
第四条 遵章守纪:
(一)员工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员工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不得违章作业。
(三)员工必须按时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 劳动防护:
(一)员工必须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安全鞋等。
(二)不得擅自拆卸或损坏劳动防护用品。
(三)发现劳动防护用品损坏或失效时,应及时更换。
第六条 工作场所:
(一)保持工作场所整洁有序,物品堆放整齐。
(二)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饮食或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不得乱扔垃圾,保持环境卫生。
第七条 设备设施:
(一)爱护设备设施,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设施。
(二)不得擅自操作非本人负责的设备设施。
(三)发现设备设施故障或异常时,应及时报告,并进行维修。
第八条 报告义务:
(一)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苗头时,应立即报告班组长或安全员。
(二)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
(三)不得隐瞒或谎报安全事故。
第三章 特殊岗位安全行为规范
第九条 电工:
(一)电工必须持有有效的电工操作证。
(二)电工必须按照电气安全规程进行作业。
(三)电工作业前必须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作业。
(四)电工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并佩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五)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
第十条 焊工:
(一)焊工必须持有有效的焊工操作证。
(二)焊工必须按照焊接安全规程进行作业。
(三)焊接作业前必须清除焊接部位的易燃易爆物品。
(四)焊接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眼镜、防护面罩和防护手套。
(五)焊接作业后必须检查焊接部位,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 起重工:
(一)起重工必须持有有效的起重工操作证。
(二)起重工必须按照起重安全规程进行作业。
(三)起重作业前必须检查起重设备和吊具,确认完好无损。
(四)起重作业时必须遵守“十不吊”原则。
(五)起重作业后必须将起重设备和吊具放置在指定位置。
第十二条 叉车工:
(一)叉车工必须持有有效的叉车操作证。
(二)叉车工必须按照叉车安全规程进行作业。
(三)叉车行驶前必须检查车辆状况,确认完好无损。
(四)叉车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禁止超速行驶。
(五)叉车装卸货物时必须稳妥可靠,防止货物倾倒。
第四章 禁止行为
第十三条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严禁酒后上岗,或在工作期间饮酒。
第十五条 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进入车间。
第十六条 严禁在设备运转时进行维修或保养。
第十七条 严禁在禁火区域吸烟或使用明火。
第十八条 严禁擅自移动或损坏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九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车间。
第二十条 严禁进行其他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为。
第五章 安全奖惩
第二十一条 对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预防事故发生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隐患或事故发生的员工,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 对因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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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车间安全管理制度》(侧重应急处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车间应急管理,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间及相关区域。
第三条 应急管理方针:预防为主,快速反应,有效控制,及时救援。
第二章 应急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公司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五条 车间成立应急救援小组,由车间主任担任组长,负责本车间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六条 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
(一)制定和完善公司应急预案。
(二)组织应急演练。
(三)负责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处置。
(四)调配应急救援资源。
(五)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第七条 车间应急救援小组的职责:
(一)制定和完善车间应急预案。
(二)组织车间员工进行应急培训。
(三)负责事故现场的先期处置。
(四)组织人员疏散。
(五)协助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救援工作。
第三章 应急预案管理
第八条 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九条 综合应急预案是公司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体方案,包括:
(一)应急组织与职责。
(二)风险评估与预警。
(三)应急响应程序。
(四)应急保障措施。
(五)善后处置。
第十条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特定事故类型制定的应急方案,如火灾、爆炸、化学品泄漏、触电等。
第十一条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特定场所或特定作业活动制定的应急方案,应详细描述事故发生时的处置措施。
第十二条 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实用性。
第十三条 应急预案应向全体员工进行宣贯,确保员工了解应急预案的内容和要求。
第四章 应急培训与演练
第十四条 公司应定期组织应急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应急技能。
第十五条 应急培训内容包括:
(一)应急预案的内容和要求。
(二)事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三)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自救互救知识。
(五)疏散逃生技能。
第十六条 公司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应急队伍的协同作战能力。
第十七条 应急演练形式可以采用桌面演练、实战演练等多种方式。
第十八条 应急演练结束后,应进行总结和评估,查找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进。
第五章 应急响应与处置
第十九条 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报警,并采取必要的自救互救措施。
第二十条 车间应急救援小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故蔓延。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第二十二条 应急处置措施包括:
(一)现场警戒与疏散。
(二)伤员救治。
(三)火灾扑救。
(四)化学品泄漏控制。
(五)设备抢修。
(六)环境监测。
第二十三条 应急处置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现场,为事故调查提供依据。
第六章 应急保障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如灭火器、消防水带、急救箱、防护服、呼吸器、照明设备等。
第二十五条 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与当地消防、医疗、环保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支援。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包括消防队、医疗队、抢修队等,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
第七章 事故报告与调查
第二十八条 发生事故后,应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 事故报告内容包括: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
(二)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
(三)事故原因分析。
(四)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三十条 公司应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十一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并提出防范措施。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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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车间安全管理制度》(侧重承包商安全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车间承包商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承包商作业引起的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间内从事施工作业、维修服务等活动的承包商。
第三条 安全管理原则:统一管理,明确责任,事前预防,过程控制。
第二章 承包商资质管理
第四条 公司应对承包商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第五条 资质审查内容包括:
(一)承包商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
(二)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制度。
(三)承包商的安全生产业绩和信誉。
(四)承包商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安全培训记录。
第六条 资质审查合格的承包商,方可进入公司车间从事作业活动。
第七条 公司应建立承包商安全管理档案,记录承包商的资质信息、安全生产情况等。
第三章 安全协议管理
第八条 公司与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 安全协议内容包括:
(一)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二)作业活动的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
(三)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五)违章行为的处罚规定。
(六)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
第十条 安全协议应作为承包合同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章 现场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应对承包商的现场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 现场安全管理内容包括:
(一)作业前的安全交底:向承包商详细告知作业场所的安全风险、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二)作业中的安全巡查:定期对承包商的作业活动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
(三)作业后的安全验收:对承包商的作业结果进行安全验收,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 承包商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四条 承包商应为其员工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十五条 承包商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案或扩大作业范围。
第十六条 承包商应对其作业活动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理,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第五章 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 公司应对承包商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八条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作业场所的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四)应急救援知识。
第十九条 安全教育培训应采取多种形式,如课堂讲解、现场演示、案例分析等。
第二十条 承包商应建立员工安全培训记录,并进行考核。
第六章 违章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对承包商的违章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十二条 违章行为包括:
(一)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二)不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三)擅自改变作业方案。
(四)违章用电、用火。
(五)其他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可根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采取警告、罚款、停工整顿、取消承包资格等处罚措施。
第七章 事故管理
第二十四条 发生事故后,承包商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会同承包商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可根据事故责任,对承包商进行经济处罚或取消承包资格。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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