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创造洁净、优美的校园环境,对师生身心健康、学习效率及学校整体形象至关重要。因此,建立系统化、规范化的《校园卫生管理制度》显得尤为必要。这不仅是环境管理的要求,也是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与社会责任感(可结合劳动教育或志愿服务形式)的重要途径。本文将提供几篇不同侧重的《校园卫生管理制度》范文,详述具体规定与执行细节,供参考。

篇一:《校园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校园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校园卫生管理,优化育人环境,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劳动观念,依据国家有关卫生法规及教育部门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在校师生员工、驻校单位及临时来校人员。校园卫生管理工作坚持“全员参与、分区负责、明确标准、定期检查、奖惩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校园卫生管理的目标是:实现校园环境的净化、美化、绿化,创造整洁、舒适、健康、文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预防疾病传播,提升师生文明素养和校园整体形象。

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校园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牵头,成员包括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处、教务处、保卫处、校医院、各院(系、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校卫生管理工作,审定相关规章制度,处理重大卫生问题。

第五条 后勤管理处是校园卫生管理的日常执行与监督部门,具体职责包括:

1. 制定和完善校园卫生管理细则及各项标准。

2. 负责校园公共区域(道路、广场、绿地、公共卫生间、公共楼宇大厅及走廊等)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消毒防疫、病媒生物防治等工作。

3. 负责管理和维护校园环境卫生设施,如垃圾桶、果皮箱、公共厕所等。

4. 负责对校内物业服务公司或保洁队伍的业务指导、监督和考核。

5. 管理校园绿化,保持植物生长良好,环境整洁美观。

6. 定期组织全校性卫生大检查,通报检查结果。

第六条 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宿舍、学生活动场所的卫生管理和教育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1. 制定学生宿舍卫生管理规定及检查评比办法。

2. 指导、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内务整洁。

3. 组织学生参与校园卫生义务劳动和宿舍区卫生保洁工作。

4. 配合后勤管理处进行宿舍区公共环境卫生管理。

第七条 教务处及各院(系、部)负责所辖教学、科研、办公场所的卫生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 制定并落实本单位责任区域的卫生管理规定。

2. 教育师生员工自觉维护室内外环境卫生。

3. 组织师生定期进行卫生打扫,保持教室、实验室、办公室等场所整洁有序。

4. 管理好本单位的卫生工具,指定专人负责。

第八条 保卫处负责监督校园内乱贴乱画、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影响校园环境秩序的行为,并进行管理和处置。

第九条 校医院负责校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的技术指导,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对食堂、饮用水等重点环节进行卫生监督。

第十条 全体师生员工均有维护校园环境卫生的义务,应自觉遵守学校各项卫生管理规定,积极参与卫生保持和清扫活动。

第三章 卫生区域划分与标准

第十一条 校园卫生实行分区包干责任制。具体区域划分如下:

1. 公共区域:校园主干道、广场、公共绿地、停车场、公共卫生间、公共楼宇(教学楼、行政楼、图书馆等)的门厅、走廊、楼梯等,由后勤管理处负责的保洁队伍承担。

2. 教学科研区:教室、实验室、报告厅、研究室、机房等,由使用单位(院系、部门)负责日常保持,并组织师生定期打扫。

3. 办公区:各行政、教辅部门办公室及公共区域,由各单位负责。

4. 学生生活区:学生宿舍内部由住宿学生负责,宿舍楼公共区域(走廊、楼梯、卫生间、盥洗室等)及宿舍区室外环境,由后勤管理处(或委托的物业公司)负责主要清扫,学生工作处组织学生配合维护。

5. 食堂及周边区域:由餐饮服务单位负责其经营场所内外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并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监督。

6. 体育场馆及活动中心:由管理单位负责其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

7. 家属区:参照社区管理规定执行,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

8. 校园内经营场所(商店、打印店等):由经营者负责其经营场所及门前区域的卫生。

第十二条 各区域卫生基本标准:

1. 地面:清洁,无积水、痰迹、烟头、纸屑、果皮、塑料袋等废弃物。硬化地面定期冲洗。

2. 墙面与天花板:无明显污渍、灰尘、蜘蛛网、乱涂乱画、小广告。

3. 门窗玻璃:干净明亮,无灰尘、污迹、破损。

4. 卫生设施:垃圾桶(箱)布局合理,标识清晰,定期清洗消毒,外观整洁,不满溢。公共卫生间清洁卫生,无异味,设施完好。

5. 室内场所(教室、办公室、宿舍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桌面、地面、门窗、设备设施干净,空气流通,无异味。

6. 绿化区域:植物生长良好,无杂草、枯枝败叶、垃圾。绿篱、草坪修剪整齐。

7. 水体:湖泊、水池等水体水质清洁,无漂浮物,无异味。

8. 垃圾管理:实行垃圾分类,日产日清,垃圾转运站(点)密闭管理,定期消毒,周边环境整洁。

9. 病媒生物防治:定期开展灭鼠、灭蟑、灭蚊、灭蝇工作,控制病媒生物密度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第四章 检查与评比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校园卫生检查制度,实行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

1. 日常巡查:各责任单位、保洁队伍对其责任区域进行每日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卫生问题。

2. 定期检查:学校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组织相关部门,每周(或每两周)对全校各区域卫生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打分,并公布结果。

3. 专项检查:根据季节特点、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如传染病疫情)需要,组织专项卫生检查。

第十四条 检查内容依据本制度规定的各区域卫生标准执行。检查结果作为评价各单位卫生工作、考核物业服务公司(保洁队伍)以及评选卫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 建立卫生评比制度。定期(如每月、每学期)开展“卫生流动红旗”、“文明卫生单位”、“文明卫生宿舍”、“卫生标兵”等评选活动,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 奖惩措施

第十六条 对在校园卫生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学校给予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或物质奖励。

1. 单位奖励:授予“卫生先进单位”称号,并在相关考核中加分。

2. 个人奖励:授予“卫生工作先进个人”、“卫生标兵”等称号,可作为评优评先的参考条件。对学生可给予相应的综合素质加分或奖励。

第十七条 对未按规定履行卫生职责,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1. 对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全校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与单位绩效考核挂钩。

2. 对个人(师生员工):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清扫;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依据校纪校规给予相应处分。

3. 对校内经营单位: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直至取消经营资格。

4. 对物业服务公司或保洁队伍:根据服务合同约定,进行警告、罚款、扣减服务费等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以下破坏校园环境卫生的行为:

1.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果皮、包装物等垃圾。

2. 在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等处乱贴、乱画、乱刻。

3. 随地便溺。

4. 向窗外、楼下抛掷杂物。

5. 在非指定区域倾倒垃圾、污水、废弃物。

6. 损坏花草树木、绿化设施。

7. 在校园内饲养家禽家畜(导盲犬等特殊情况除外)。

8. 其他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违者除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清理外,按第十七条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学校校园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卫生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篇二:《校园卫生管理制度》

前言

洁净文明的校园环境是学校精神风貌的直接体现,是保障师生健康、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条件。为建立长效的校园卫生管理机制,营造人人关心卫生、人人参与卫生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校园卫生管理制度。本制度旨在明确各方职责,规范操作流程,强化监督考核,推动校园卫生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精细化。

一、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一)领导机构:学校成立由校长(或分管副校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后勤、学工、教务、保卫、宣传、校医院、工会、团委等)及各二级学院(部)负责人组成的校园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全面领导学校卫生工作,审定卫生管理规划和重要制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二)执行机构:后勤管理处(或总务处)为校园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执行部门。

职责:

1. 具体负责校园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垃圾分类与清运、绿化养护、病媒生物防治、公共卫生设施维护等。

2. 制定详细的作业标准和流程,对校内保洁服务进行管理和考核。

3. 采购、储备和发放清洁用品、工具。

4. 组织实施全校性卫生检查和评比活动。

5. 受理关于校园卫生的投诉和建议,并及时处理反馈。

(三)协同部门:

1. 学生工作部(处)、各二级学院:负责学生宿舍区卫生管理、学生卫生习惯养成教育、组织学生参与卫生劳动。

2. 教务处、各教学单位:负责教室、实验室、办公室等教学科研场所的内部卫生管理和保持。

3. 保卫处:协助维护校园环境秩序,制止乱扔、乱贴、乱画等不文明行为。

4. 校医院:负责卫生防疫、健康教育、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指导。

5. 宣传部、团委、工会:负责校园卫生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组织相关主题活动。

(四)责任主体:

1. 全体教职员工:以身作则,自觉维护办公、教学及公共场所卫生,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2. 全体学生:自觉遵守卫生规定,保持个人及宿舍卫生,积极参加卫生值日和义务劳动,爱护校园环境。

3. 校内各经营服务单位:严格遵守卫生法规和学校规定,负责经营场所及门前三包区域的卫生保洁。

4. 保洁服务人员:按照作业规范和要求,认真完成所负责区域的清扫保洁任务。

二、 校园卫生区域责任划分

为确保卫生管理无死角,实行网格化、精细化的区域责任划分:

(一)公共区域:

室外:道路、广场、运动场周边、绿地、停车场、公交站点等。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

室内: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行政楼等的门厅、走廊、楼梯、电梯、公共卫生间等。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或委托物业)。

(二)教学科研区域:

教室、实验室、机房、语音室、画室、琴房、报告厅、会议室等。责任单位:使用或管理单位(院、系、部、中心)。日常保持由师生共同负责,定期大扫除由责任单位组织。

(三)办公区域:

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部)的办公室、资料室、会议室及内部走廊等。责任单位:各相应单位。

(四)学生生活区域:

学生宿舍内部:由住宿学生负责,实行轮流值日和宿舍长监督制。

宿舍楼公共区域(走廊、楼梯、公共卫生间、盥洗室、活动室等):由后勤管理处(或委托物业)负责主要清扫,学生工作部(处)和二级学院组织学生配合维护。

宿舍区室外环境: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

(五)服务经营区域:

食堂(餐厅、厨房、库房、售卖窗口及就餐大厅)、超市、商店、打印店、咖啡馆、快递点等。责任单位:经营者。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六)其他区域:

体育场馆、学生活动中心、校医院、附属单位等。责任单位:各管理或使用单位。

三、 卫生标准与要求

(一)通用标准:

无暴露垃圾、无积存污水、无卫生死角。

设施设备表面(门窗、墙壁、扶手、灯具、消防器材等)洁净,无明显灰尘、污渍。

空气清新,无异味。

物品摆放整齐,不乱堆乱放。

无乱贴、乱画、乱刻现象。

(二)重点区域标准:

1. 教室/实验室/办公室:地面干净,桌椅整齐,讲台/实验台/办公桌清洁,黑板/白板擦拭干净,门窗明亮,垃圾及时倾倒。实验废弃物按规定处理。

2. 学生宿舍:内务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物品摆放有序),地面、桌面、门窗干净,无垃圾杂物,阳台清洁,无异味,不乱拉电线,不存放违禁品。

3. 食堂:内外环境整洁,餐具消毒符合要求,食品加工符合卫生规范,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操作规范,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齐全有效。

4. 公共卫生间:地面干燥清洁,便器洁净无污垢,洗手台干净,镜面明亮,无堵塞,无异味,通风良好,卫生纸、洗手液等及时补充。

5. 垃圾收集点/中转站:容器密闭完好,周边清洁,垃圾分类投放准确,及时清运,定期消毒。

6. 绿化带/水体:无垃圾杂物,无枯枝败叶堆积,植物长势良好,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四、 日常运行与维护

(一)清扫保洁制度:

日常保洁:保洁人员按照排班和作业路线,对责任区域进行循环清扫保洁,确保动态清洁。

定期大扫除:各单位、班级、宿舍每周(或根据需要)安排一次卫生大扫除。学校每学期组织1-2次全校性爱国卫生运动。

专项清洁:定期进行玻璃清洗、高处除尘、地面打蜡、地毯清洗、外墙清洗等专项作业。

(二)垃圾管理制度:

源头分类:在校园内广泛设置分类垃圾桶,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师生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收集清运:保洁人员分类收集,密闭运输,做到日产日清。严禁垃圾暴露、散落。

中转处理:垃圾中转站规范管理,防止二次污染。对接市政环卫系统,合规处置。建筑垃圾、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需定点堆放,预约清运。

(三)病媒生物防治制度:

定期监测校园内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

采取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综合防治策略。

重点区域(食堂、宿舍、垃圾站、下水道、绿化带等)定期进行药物喷洒或投放。

(四)卫生设施维护制度:

定期检查、维修、更换垃圾桶(箱)、果皮箱、公共厕所设施、洗手设施等。

确保卫生设施数量充足、布局合理、功能完好、外观整洁。

五、 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价

(一)检查机制:

层级检查:各单位自查、职能部门(后勤、学工等)日常巡查、学校领导小组定期(每周/每月)联合检查、专项检查(如开学前、重大活动前、季节性传染病高发期)。

社会监督:设立卫生监督电话、邮箱,鼓励师生对不卫生现象进行举报和监督。

(二)考核评价:

量化打分:制定详细的卫生检查评分标准,对各责任区域、责任单位进行量化评分。

结果运用:检查结果定期在校内通报。将卫生考核结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文明单位(集体)评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物业服务考核等。

奖优罚劣:对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卫生状况差、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约谈,直至问责。

六、 宣传教育与文化建设

(一)加强宣传:利用校园网、公众号、广播站、宣传栏、电子屏等多种媒介,宣传卫生知识、制度规定、先进典型,曝光不文明行为。

(二)融入教育:将环境卫生教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健康教育课程、班会团活等环节。

(三)实践育人:组织学生参加卫生值日、义务劳动、志愿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培养劳动观念和责任意识。

(四)营造氛围:开展“文明卫生月”、“校园清洁日”、“垃圾分类挑战”等活动,举办卫生知识竞赛、讲座,张贴宣传画、标语,建设卫生文化长廊,营造“人人爱清洁、处处讲卫生”的校园文化氛围。

七、 附则

(一)本制度由学校校园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二)校内各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三:《校园卫生管理制度》

(侧重学生参与和宿舍管理的版本)

第一部分:总纲

1.目的与意义:为营造整洁、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学习与生活环境,保障全体学生的身心健康,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劳动意识和集体荣誉感,特制定本制度。校园卫生不仅关乎学校形象,更是立德树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2.基本原则:坚持“学生为主体,全员共参与;教育引导与制度约束相结合;分区负责与协同管理相结合;日常保持与定期整治相结合;检查评比与奖惩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在校学生,以及与学生学习、生活相关的校园区域,特别是学生宿舍、教室、图书馆、食堂、学生活动场所等。

第二部分:学生卫生行为规范

4.个人卫生

养成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的良好习惯。

注意咳嗽、打喷嚏礼仪,不随地吐痰。

保持宿舍个人床铺、书桌、物品整洁有序。

在食堂就餐自觉排队,餐后主动清理餐盘,保持桌面和地面清洁。

5.公共卫生

不乱扔垃圾,自觉将垃圾投入指定分类垃圾桶。

爱护公共环境,不乱贴乱画,不损坏公共设施、花草树木。

不在教学楼、图书馆、宿舍楼等公共场所吸烟、喧哗。

不在校园内随地便溺。

保持教室、自习室、实验室等学习场所的整洁,离开时带走个人垃圾。

不在宿舍楼道、公共区域堆放个人物品。

节约用水用电,爱惜资源。

第三部分:学生宿舍卫生管理

6.宿舍内务卫生标准

地面:干净,无垃圾、污渍、积水。每日清扫。

墙壁、天花板:无蜘蛛网、霉斑、乱涂乱画。

门窗:玻璃明亮,窗台干净,无破损。

床铺:被褥叠放整齐(按学校统一要求或宿舍内部约定),床单平整,床上无杂物。

桌椅:书桌、椅子摆放整齐,桌面清洁,书籍物品摆放有序。

柜子:衣柜、储物柜内物品叠放整齐,柜门关闭。

鞋子:摆放整齐于指定位置(如鞋架、床下)。

阳台/窗台:干净整洁,无杂物堆积,不乱挂衣物。

卫生间/盥洗室(若宿舍内设):保持清洁、干燥,无异味,便器、洗漱台干净,镜面明亮,毛巾、洗漱用品摆放整齐。

空气:保持通风,无异味。

安全:不乱拉电线,不使用违规电器,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7.宿舍卫生值日制度

每间宿舍建立卫生值日轮流表,明确每日/每周值日生及其职责(包括清扫地面、倒垃圾、擦拭门窗桌椅、整理公共区域等)。

宿舍长负责监督值日生履行职责,协调宿舍内部卫生事务。

辅导员、宿管人员定期检查值日制度落实情况。

8.宿舍公共区域卫生

楼道、楼梯、公共卫生间、盥洗室、开水间、活动室等公共区域的主要清扫工作由学校安排的保洁人员负责。

学生有责任保持公共区域的清洁,不乱扔垃圾,不污损墙壁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向宿管人员报告。

鼓励学生参与宿舍楼层或整栋楼的公共区域志愿清扫活动。

第四部分:教室及学习场所卫生管理

9.教室卫生标准

地面清洁,无纸屑、食品包装袋等垃圾。

课桌椅排列整齐,桌面干净,无刻画。

讲台、黑板(白板)干净,粉笔(马克笔)、板擦放置有序。

门窗玻璃干净,窗台无灰尘。

墙壁、宣传栏整洁,无乱贴乱画。

卫生角工具(扫帚、簸箕、拖把等)摆放整齐。

保持空气流通。

10.班级卫生责任制

各班级设立卫生委员,负责本班教室及卫生责任区的日常卫生管理。

建立班级卫生值日制度,安排学生轮流负责每日的课前、课间、课后清扫保洁工作。

每周进行一次班级大扫除。

班主任、辅导员负责指导和监督班级卫生工作。

11.其他学习场所(图书馆、自习室、实验室等):

使用者应自觉维护场所卫生,不携带食品饮料(特殊规定除外),离开时清理个人物品和垃圾。

管理单位负责制定具体卫生规定并监督执行。

第五部分:学生参与校园整体卫生维护

12.校园卫生责任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将部分公共区域划分为各学院或班级的卫生责任区,由学生在课余时间负责维护。

13.义务劳动与志愿服务

学校定期(如每学期、重要节日前)组织全校性或以学院、班级为单位的校园卫生义务劳动。

鼓励学生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协会等组织的校园环境清洁美化志愿服务活动。

学生参与卫生劳动和志愿服务的情况可纳入综合素质评价或社会实践学分。

14.主题活动:结合学雷锋日、世界环境日、爱国卫生月等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清洁、环保宣传、垃圾分类推广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第六部分:检查、评比与奖惩

15.卫生检查

宿舍卫生:由学生会生活部(或宿管会)、辅导员、宿管人员组成检查小组,进行定期(如每周)和不定期抽查,检查结果量化评分并公示。

教室卫生:由学校相关部门(如学工处、教务处)或学生会组织检查,纳入班级考核。

校园公共区域卫生:学校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对学生责任区及整体环境进行评价。

16.评比表彰

定期评选“文明卫生宿舍”、“优秀宿舍长”、“卫生标兵班级”、“卫生先进个人”等,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如颁发证书、奖品、流动红旗、综合素质加分等)。

评比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的参考依据。

17.违规处理

对个人卫生习惯差、不履行值日职责、破坏公共卫生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

对宿舍卫生多次检查不合格的,约谈宿舍全体成员及宿舍长,限期整改;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取消个人或宿舍评优资格,并依据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分。

对在教室或公共场所乱扔垃圾、乱涂乱画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七部分:附则

18. 本制度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会同后勤管理处、教务处、团委等部门共同解释和修订。

19. 各二级学院可依据本制度制定更具体的实施细则。

20.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请全体同学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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