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预算管理制度 医院收支预算管理制度

有效的预算管理是医院健康运行的基石,确保资源合理利用,提升服务效能与管理水平,是实现医院战略目标的关键。建立健全的预算制度是医院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明确社区服务计划目的在于提升居民健康福祉。本文将提供几篇不同侧重的医院预算管理制度范文供参考。

篇一:《医院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医院预算管理制度 医院收支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医院经济运行,强化预算约束,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医院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卫生健康行业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医院预算管理是医院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医院未来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个会计年度)收支、经营成果、现金流量、资本投入等各项经济活动进行计划、控制、协调、考核和评价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 预算管理范围:医院所有经济活动均应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包括医疗业务收支、财政补助收支、科研项目收支、教学活动收支、后勤保障收支、基本建设投入、对外投资、债务管理等。实行全成本核算的科室或项目,其预算应单独编制和考核。

第四条 预算管理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医院预算管理工作在院党委和院务会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统一政策、统一编制、统一审批、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二)全面预算、综合平衡:预算编制应涵盖医院所有收支项目和经济活动,做到收支平衡、结构合理、量入为出、略有结余。

(三)效益优先、资源优化:预算安排应体现成本效益原则,优先保障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医疗质量与安全、改善服务条件等核心业务发展需要,优化资源配置。

(四)全程控制、动态管理:预算管理贯穿于医院经济活动的始终,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根据实际情况变化,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调整。

(五)绩效导向、强化考核:建立预算执行情况与科室(部门)绩效考核、负责人业绩评价相挂钩的机制,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六)依法合规、公开透明: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预算管理过程和结果应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医院设立预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预委会”),是医院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主任由医院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分管院领导、财务部门、医务部门、护理部门、科教部门、人事部门、后勤保障部门、信息部门、审计部门等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临床、医技科室主任代表。

第六条 预委会主要职责:

(一)审定医院预算管理制度及相关配套办法;

(二)审定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三)审定医院年度预算草案及调整方案;

(四)审定医院年度决算报告;

(五)听取预算执行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预算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六)审定预算绩效考核方案及结果。

第七条 医院财务部门是预算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设立预算管理办公室(可设在财务科内),负责预算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职责:

(一)拟定医院预算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组织编制医院年度预算草案;

(三)下达经批准的医院年度预算;

(四)负责预算执行的日常监控、分析和预警;

(五)审核预算调整申请,编制预算调整方案;

(六)组织编制医院年度决算报告;

(七)指导、协调各科室(部门)的预算管理工作,提供业务培训;

(八)承担预委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八条 各科室(部门)是预算执行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

(一)根据医院总体预算目标和要求,负责本部门预算的编制和上报;

(二)严格执行已批准的预算,控制支出,努力完成收入(或成本控制)目标;

(三)负责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日常核算与分析;

(四)按规定程序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五)负责提供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所需的相关资料;

(六)接受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 预算编制

第九条 预算编制依据:

(一)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本年度经济形势预测;

(四)医院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和人力资源状况;

(五)各科室(部门)业务发展计划和收支预测。

第十条 预算编制方法:采用“零基预算法”与“增量预算法”相结合、固定预算与弹性预算相结合的方法。对常规性、稳定性强的收支项目可采用增量预算法;对新增业务、重大项目、可控性强的成本费用项目宜采用零基预算法。可根据业务量变动情况,编制不同业务量水平下的弹性预算。

第十一条 预算编制内容:

(一)业务收支预算:包括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研收入、教学收入、其他收入等;医疗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科研支出、教学支出、其他支出等。

(二)资本性支出预算: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大型设备购置、信息系统建设、土地使用权购置等资本性投入计划。

(三)现金流量预算:预测年度内现金流入、流出及净流量情况。

(四)财务状况预算:预测预算年度末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状况。

第十二条 预算编制程序与时间:

(一)准备阶段:每年第三季度末,财务部门根据预委会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政策,预测医院业务量,提出年度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和主要控制指标,下发预算编制通知。

(二)编制阶段:各科室(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自身职责和发展计划,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于规定时限内报送财务部门。

(三)审核汇总阶段:财务部门对各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审核、平衡、汇总,编制全院预算草案。

(四)审议批准阶段:财务部门将全院预算草案提交预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报医院党委会和院务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定批准。

(五)下达执行阶段:财务部门根据批准的预算,正式行文下达至各科室(部门)执行。

第四章 预算执行与控制

第十三条 预算执行遵循“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所有支出必须符合预算安排,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开支。

第十四条 收入预算执行:各相关部门应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完成预算目标。财务部门负责收入的核算和监控,定期分析收入完成情况。

第十五条 支出预算执行: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项目、额度和开支标准执行。建立健全支出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财务部门负责审核支出的合规性和预算符合性。

(一)人员经费按标准执行。

(二)日常公用经费按预算额度控制使用。

(三)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按项目预算执行。

(四)资本性支出项目,需履行严格的论证、审批程序后方可执行。

第十六条 预算执行监控:财务部门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按月(或季)编制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分析预算执行进度、差异及其原因,及时发现问题并向预委会和相关部门反馈预警信息。

第十七条 各科室(部门)应建立预算执行台账,及时掌握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主动控制支出,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五章 预算调整

第十八条 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予调整。但在执行过程中,因国家政策变化、突发事件、业务量重大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预算收支发生重大变化,确实需要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

第十九条 预算调整程序:

(一)申请:预算执行部门提出书面调整申请,详细说明调整理由、项目、金额及对其他项目的影响。

(二)审核:财务部门对调整申请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三)审批:小额或结构性调整,可由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分管院领导批准;涉及院级重大收支项目、总额变动较大的调整,需经预委会审议,报医院党委会和院务会批准。

(四)备案:所有预算调整方案均需报财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严禁随意调整预算,严禁不同性质预算项目之间的随意调剂。预算调整应保持预算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第六章 决算与分析

第二十一条 年度终了,医院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财务报告编制要求,组织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决算报告应真实、完整地反映医院年度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

第二十二条 决算工作程序:

(一)清理核实:全面清理核对年度内各项收支、债权债务、资产负债等。

(二)编制报表:依据核实后的会计账簿资料,编制年度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三)编写报告:编写年度决算分析报告,全面分析预算完成情况、财务状况、运营效率、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四)审核报送:财务决算报告经财务部门审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后,提交预委会审议,报医院党委会和院务会批准,并按规定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 强化决算分析应用:决算分析结果应作为评价医院及各部门年度工作业绩、制定下一年度预算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 监督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 建立健全预算管理监督机制。医院内部审计部门应将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纳入年度审计工作重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专项审计,监督预算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二十五条 建立预算执行情况考核制度。将预算执行结果与科室(部门)及其负责人的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职务任免、薪酬分配等挂钩。

第二十六条 考核指标应科学合理,既包括收入、成本、利润(结余)等财务指标,也应结合工作量、医疗质量、患者满意度、运行效率等非财务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第二十七条 对于预算编制准确、执行有力、绩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预算执行不力、造成资金浪费或损失的,应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篇二:《医院预算管理制度》(绩效导向型)

第一条 宗旨与目标

为适应现代医院管理要求,推动医院发展战略实施,建立以结果为导向、以绩效为核心的预算管理体系,将有限的资源配置到最能产生效益、最能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的领域,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旨在通过预算管理活动,实现医院资源投入与产出效益的紧密结合,促进医院整体绩效提升。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预算编制与执行必须紧密围绕医院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确保预算资源服务于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绩效关联原则:预算分配与部门(项目)预期绩效目标挂钩,预算执行结果与实际绩效成果挂钩,形成“预算-执行-绩效-反馈-再预算”的闭环管理。

(三)成本效益原则:强调投入产出效率,优化支出结构,控制不合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激励约束原则:建立基于绩效的预算考核与奖惩机制,激发各部门创收节支、提升绩效的内生动力。

(五)全员参与原则:预算管理不仅是财务部门的职责,更是全院各部门、各层级员工共同参与的管理活动,提升全员预算意识和绩效意识。

第三条 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

(一)医院绩效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可与预委会合并或下设):负责制定医院绩效预算管理的总体方针、政策,审定年度绩效目标、预算方案、考核标准及结果应用。

(二)财务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办公室):

1. 牵头组织医院绩效预算的编制、审核、汇总与上报。

2. 研究制定各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指引和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3. 负责绩效预算执行过程的监控、分析与预警,跟踪绩效目标完成进度。

4. 组织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编制绩效评价报告。

5. 提供绩效预算管理相关的培训与指导。

(三)业务主管部门(医务、护理、科教等):

1. 指导所属临床、医技科室设定与业务发展相关的绩效目标和指标。

2. 审核所属部门预算申请中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可行性。

3. 参与对所属部门预算执行和绩效完成情况的评价。

(四)各预算执行部门(科室):

1. 根据医院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自身职能,科学设定本部门年度绩效目标和具体指标(如:门诊人次、住院床日数、平均住院日、手术例数、新技术开展项数、患者满意度、医疗差错发生率、药品/耗材占比、成本控制目标等)。

2. 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编制本部门的年度预算申请,详细说明资源需求与预期产出的关系。

3. 严格执行预算,努力达成绩效目标,定期自我评估并报告绩效进展。

4. 配合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进行绩效监控与评价。

第四条 绩效预算编制

(一)目标设定优先:预算编制首先从设定清晰、可衡量、可达成、相关性强、有时限(SMART)的绩效目标开始。各部门需提交包含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预期达到的绩效水平(数量、质量、效率、效益、满意度等)的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预算申请与绩效关联:部门预算申请书中,需明确各项支出预算与支持实现特定绩效目标的直接关联性,说明申请资源的必要性和预期效益。重大项目或新增支出预算申请,必须附有详细的绩效目标和评价方案。

(三)预算审核与绩效评估:财务部门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在审核预算申请时,不仅要审查其合规性、合理性,更要重点评估其绩效目标的设定是否科学、与医院战略是否一致、预算安排能否有效支撑目标实现。对绩效目标不明确、不合理或与预算需求不匹配的申请,应予以退回修改或不予批准。

(四)预算核定与绩效协议:预算经审定批准后,财务部门下达预算的同时,应与各预算部门签订“预算绩效目标责任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绩效目标、考核方式等。

第五条 绩效预算执行与监控

(一)绩效导向的授权与控制:预算执行过程中,支出审批不仅要核对预算额度,还应关注支出活动是否有助于绩效目标的实现。对于偏离绩效目标的异常支出应进行干预。

(二)同步监控财务与绩效:财务部门应建立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完成进度同步监控机制。定期(如按月或按季)收集、汇总各部门预算执行数据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三)差异分析与预警:对预算执行进度与时间进度、绩效目标完成进度与计划进度之间出现的显著偏差,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是预算编制不合理、外部环境变化,还是执行不力、效率低下等),提出改进建议,并向管理层和相关部门发出预警。

(四)适时调整与反馈:根据监控结果,对于因客观环境变化确实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可按程序申请调整预算和绩效目标。监控分析结果应及时反馈给预算执行部门,指导其改进工作。

第六条 预算绩效评价

(一)评价主体与对象:医院绩效预算管理领导小组领导评价工作,可委托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评价对象为所有执行预算的部门、项目及专项资金。

(二)评价内容与指标: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预算执行情况(完成率、节约率等)、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各项绩效指标完成值与目标值的对比)、成本效益分析(投入与产出的关系)、管理效率(流程优化、资源整合等)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评价指标体系应科学、合理、可操作,并体现不同部门、项目的特点。

(三)评价方法: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如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公众评判法、专家咨询法等。

(四)评价程序:制定评价方案 -> 收集数据资料 -> 数据分析与指标计算 -> 形成初步评价结论 -> 沟通反馈与复核 -> 形成正式评价报告。

(五)评价结果应用:

1. 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分配的重要依据,对绩效好的部门(项目)予以倾斜或奖励,对绩效差的核减预算或要求整改。

2. 作为部门及其负责人业绩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

3. 作为改进医院管理、优化业务流程、完善规章制度的重要参考。

4. 评价结果按规定进行公开,接受监督。

第七条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绩效预算管理工作有效推进。

(二)完善信息系统支撑,实现预算编制、执行、监控、评价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提高效率和准确性。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员对绩效预算管理的认识和参与能力。

(四)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确保预算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真实可靠。

第八条 附则

本制度由医院绩效预算管理领导小组(或预委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篇三:《医院预算管理制度》(部门实施细则)

一、 总则

为贯彻落实医院整体预算管理制度,规范各科室(部门)预算管理行为,明确部门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及分析评价等环节的具体操作要求和责任,提高部门预算管理的精细化水平,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本细则是医院预算管理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科室(部门)必须严格遵守。

二、 部门预算管理职责

1.部门负责人职责: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预算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预算的编制质量、执行效果和目标完成情况负总责。主要职责包括:

组织领导本部门的预算编制工作,审核预算草案的真实性、合理性。

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部门预算支出,确保支出合规、合理、高效。

监控本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分析差异原因,采取纠正措施。

负责本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的设定与达成。

签署与本部门预算相关的各类文件和报告。

2.部门预算联络员职责:各部门应指定一名熟悉业务和财务的员工作为预算联络员(可由科室秘书、骨干人员或指定人员兼任),在部门负责人领导下,具体负责预算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学习掌握医院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规定,传达医院预算工作要求。

收集整理本部门预算编制所需的基础数据和资料。

协助编制部门预算草案及相关说明材料。

负责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日常记录、核对与初步分析。

办理本部门预算支出报销、借款等日常财务手续的初审。

负责与医院财务部门就预算事宜进行日常沟通与协调。

保管本部门预算管理相关档案资料。

3.部门内部协作:部门内部各岗位人员均有责任配合预算管理工作,如提供准确的业务量预测、成本消耗数据、资产使用情况等。

三、 部门预算编制实务

1.接收通知与准备:收到医院财务部门下发的年度预算编制通知后,部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明确编制要求、时间节点和控制指标。预算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上一年度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本年度实际业务数据、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人员变动情况、设备使用与更新需求、新增业务或项目计划等基础信息。

2.收入预算编制(适用于有收入任务的部门):

医疗业务收入:根据医院下达的业务量指标(如门诊人次、住院床日数、手术台次等),结合本部门历史收入水平、收费标准调整预期、服务能力、市场环境等因素,科学预测各项医疗服务收入。

药品、耗材收入(若单独核算):根据预计业务量和临床路径,预测药品、卫生材料的消耗量和收入。

其他收入:如科研项目经费、教学收入、对外协作收入等,根据相关合同、协议或计划进行预测。

编制时需列明各项收入的测算依据。

3.支出预算编制

人员经费预算:根据部门现有人员编制、岗位、薪酬标准及下一年度人员增减计划,测算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此部分通常由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后告知各部门,部门需核对确认。

公用经费预算

办公费:根据部门人员数量、办公用品消耗标准预测。

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通常由后勤部门根据面积或定额分配,部门需确认。

差旅费: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中涉及的出差任务(会议、培训、考察、对口支援等)次数、人数、地点、天数及标准测算。

会议费、培训费:根据年度计划举办或参加的会议、培训项目及标准测算。

维修(护)费:根据部门管理的房屋、设备日常维护保养需求和计划预测。

业务招待费:严格按照医院规定标准和控制额度编制。

其他:如印刷费、邮电费、交通费等,根据实际需要和历史数据估算。

业务(成本)费预算(与业务活动直接相关):

药品费、卫生材料费(若计入成本):根据预计业务量、消耗定额、采购价格等因素测算。需关注成本控制目标。

低值易耗品:根据业务需要和消耗规律预测。

燃料动力费(如特殊设备用电):根据设备运行计划和能耗标准预测。

医疗风险基金计提(若分摊到科室):按医院规定比例测算。

科研、教学支出:根据立项的科研课题、教学任务的经费预算计划编制。

其他业务支出:如消毒费、洗涤费、信息系统运维分摊等。

专项支出预算:对一次性或有特定目标的支出项目,如设备购置、大型维修、信息系统开发、人才引进专项补贴、重点学科建设投入等,需单独编制项目预算,详细说明项目背景、目标、内容、实施计划、资金需求测算依据、预期效益(绩效目标)等。

4.预算草案形成与报送:预算联络员汇总整理各项收支预算数据,编制形成《部门年度预算申请表》及相关附表(如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收入测算表等),撰写预算编制说明(阐述编制依据、主要收支项目增减变动原因、重大项目情况、绩效目标等)。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医院财务部门。

四、 部门预算执行控制

1.预算分解与告知:收到医院财务部门正式下达的部门预算后,部门负责人应将预算指标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或责任人,并告知部门内相关人员,增强全员预算意识。

2.支出申请与审批:部门发生各项支出时,经办人需按医院财务报销规定填写支出凭单,注明对应的预算项目。部门预算联络员进行初步审核,核对是否符合预算范围、是否有预算额度。部门负责人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审批。超预算或预算项目外支出,原则上不予批准,确需支出的,须先按程序申请预算调整。

3.成本控制:有成本控制目标的部门,应建立成本核算台账,实时监控药品、耗材、水电等主要成本项目的消耗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成本。

4.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医院资产管理规定,申购固定资产需纳入资本性支出预算并履行审批程序。加强对部门现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5.进度跟踪与反馈:部门预算联络员应定期(如每月)从财务部门获取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报表,与部门内部记录进行核对,分析执行进度和差异,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

五、 部门预算调整申请

1.调整条件:确因不可预见因素(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政策调整、业务量剧增/剧减等)导致原预算无法执行,或为完成医院临时交办的重大任务需要追加预算时,方可申请预算调整。

2.申请流程

部门提出书面《预算调整申请表》,详述调整理由、调整项目(包括调增和调减项目)、金额、资金来源(如部门内部调剂、申请医院预备费等)、对绩效目标的影响等。

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报送财务部门审核。财务部门对调整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估,提出审核意见。

按医院预算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

经批准的预算调整,由财务部门备案并通知申请部门。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调整执行。

六、 部门预算执行分析与决算

1.定期分析:部门应至少每季度对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分析,重点关注:

收入预算完成进度与原因分析。

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特别是主要支出项目、可控费用项目的执行情况。

预算执行差异(与预算数、与上年同期数比较)及其原因。

成本控制目标的达成情况。

绩效目标的阶段性完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分析结果应在部门内部通报,并可作为向财务部门反馈的信息。

2.年度决算配合:年度终了,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决算清理工作,如核对往来款项、清理暂付款、盘点存货与固定资产等,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资料。

3.年度总结与评价:部门应结合年度决算数据和绩效完成情况,对本部门全年预算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价预算目标的实现程度,分析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和管理改进提供依据。

七、 沟通与协调

部门应加强与财务部门的日常沟通,及时了解医院预算管理政策动态,反馈预算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对于跨部门协作的预算项目,应主动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协调。

八、 附则

本细则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预算联络员协助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财务部门反映。本细则随医院整体预算管理制度的修订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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