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区药品管理制度内容 病区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是保障住院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的重要基石。科学、严谨的药品管理,不仅直接关系到治疗效果,更是杜绝医疗差错、防范医疗风险的关键环节。因此,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病区药品管理制度》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本制度旨在规范病区药品的请领、保管、发放、使用及处置等各个环节,确保药品质量,预防药品滥用及浪费,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本文将呈现多篇不同侧重与风格的《病区药品管理制度》范文,以供参考。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内容 病区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病区药品管理制度》(综合规范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病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防止药品滥用、变质、损耗及差错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规定,结合病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病区所有药品的管理,包括医嘱用药、基数药品、抢救药品、特殊管理药品、患者自备药品等。

第三条 病区全体医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明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药品管理工作。病区护士长为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

第四条 药品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有效、规范、经济”的原则,确保药品信息准确、账物相符,流程清晰,责任明确。

第二章 药品请领与验收

第五条 病区药品由专人(通常为指定护士)负责根据临床需要和药品库存情况,填写药品请领单,经护士长审核签字后,向药剂科请领。

第六条 请领药品时,应注明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生产批号和效期。请领特殊管理药品(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严格按照医院特殊药品管理规定执行,使用专用处方或请领单,并履行相应审批手续。

第七条 药品领回后,领药人与另一名医护人员共同进行核对验收。验收内容包括:
1. 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是否与请领单相符。
2. 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污染。
3. 药品标签是否清晰,是否包含药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4. 药品外观性状有无异常(如变色、潮解、霉变、沉淀、浑浊等)。
5. 特殊管理药品应核对批号、数量,并有严格的交接记录。
6. 冷藏药品应检查是否符合冷链要求。

第八条 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及时登记入库,记录药品名称、规格、剂型、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供货单位、领用日期、验收人等信息。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立即与药剂科联系,办理退换手续,并做好记录。

第三章 药品储存与保管

第九条 病区应设立专用药品储存区(治疗室或药品室),环境应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并符合药品储存温度、湿度要求。
1. 常温库:温度10-30℃,相对湿度45%-75%。
2. 阴凉库:温度不超过20℃,相对湿度45%-75%。
3. 冷藏库:温度2-8℃。配备专用冰箱,并每日监测记录冰箱温度。

第十条 药品应分类、定位存放,排列整齐有序。
1. 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2. 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警示药品、生物制品、贵重药品应按规定专柜加锁、专人管理、专册登记。
3. 注射剂、口服制剂、外用制剂等不同剂型药品应分区域存放。
4. “高警示药品”(如胰岛素、浓氯化钾、肝素等)应有醒目标识,并与其他药品明显区分存放。
5. “相似药品”(药品名称、外观、包装相似的药品)应分开放置或采取特殊标识,防止混淆。
6. 已拆零的药品应集中存放在洁净、密闭的容器内,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拆零日期及拆零人,并尽快使用。
7. 抢救车内药品应定位放置,标签清晰,定期检查,确保随时可用。

第十一条 药品储存区应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等安全措施。非药品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药品储存区。

第十二条 建立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1. 药品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摆放,遵循“近效期先出”原则。
2. 每月定期检查药品效期,对近效期药品(一般指距失效期6个月内)应建立台账,重点催用,并醒目标注。
3. 严禁使用过期、变质、失效、淘汰或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发现此类药品应立即隔离、登记,并按规定报损、销毁。

第十三条 药品库存应保持适量,避免积压和浪费。定期进行药品盘点,确保账物相符。盘点结果应有记录。

第四章 药品发放与使用

第十四条 医护人员必须严格凭医师开具的、经药师审核通过的有效处方或医嘱发药和用药。对处方或医嘱有疑问时,必须向开具医师核实清楚后方可执行。

第十五条 发药(配药)时,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 对特殊药品、高警示药品,建议执行双人核对。

第十六条 摆药环境应安静、整洁、光线充足,避免干扰。摆药后,应由另一名护士进行核对。口服药应按顿分装,并注明患者姓名、床号、药品名称、剂量、服用时间。

第十七条 给药前,必须再次核对患者身份(至少两种身份识别信息,如姓名、床号、住院号等),确认无误后方可给药。对有疑问的患者,应暂停给药,查明原因。

第十八条 给药时,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解释药品名称、作用、用法、用量、注意事项及可能的不良反应。对于首次使用的药品或特殊药品,应加强巡视和观察。

第十九条 护士执行医嘱给药后,应在医嘱执行单上准确签名和记录执行时间。

第二十条 用药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用药反应。如出现药品不良反应或用药错误,应立即停止用药,及时报告医师,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并按规定上报相关部门,详细记录事件经过。

第五章 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
1. 必须储存于专用保险柜中,双人双锁管理。
2. 请领、发放、使用均需专用处方和登记本,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账物必须相符。
3. 使用时,由医师开具专用处方,护士凭处方取药,双人核对后给药。
4. 使用后的空安瓿、废贴等应按规定回收、记录、销毁。
5. 每日清点,班班交接,如有不符,立即查找原因并上报。

第二十二条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1. 按规定储存,可不上锁,但应专人管理,专册登记。
2. 凭医师处方发放和使用,并有记录。

第二十三条 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管理按国家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高警示药品管理:
1. 建立高警示药品目录,并进行醒目标识。
2. 储存、调配、使用等环节应有特殊警示和核对措施,如独立双人核对。
3. 特定高浓度电解质(如浓氯化钾注射液)不得在病区储存和直接静脉推注,必须在药房或静配中心稀释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五条 贵重药品管理:
1. 单独存放,专册登记,记录使用情况。
2. 严格掌握使用指征,避免浪费。

第六章 抢救药品及抢救车管理

第二十六条 病区应配备抢救车,车内药品及物品应齐全、定量、定位放置,并有明确标识。
第二十七条 抢救药品应保证在有效期内,质量合格。指定专人每日检查抢救车内药品、物品的种类、数量、有效期、批号及仪器性能,并记录。
第二十八条 抢救药品使用后,应及时补充,并记录使用情况(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患者姓名、使用时间)。
第二十九条 抢救车应保持清洁,随时处于备用状态,不得上锁(铅封除外),以便紧急情况下迅速取用。

第七章 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

第三十条 原则上不鼓励患者在住院期间使用自备药品。如确需使用,必须经主管医师同意并开具医嘱,药师评估,确认药品名称、规格、厂家、批号、有效期、用法用量无误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一条 患者自备药品应交由护士统一保管,按医嘱发给患者使用,并记录。护士应对自备药品的质量和储存负责,如发现药品变质或过期,应停止使用并告知患者。
第三十二条 医院对患者自行使用未经医嘱许可的自备药品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责任。

第八章 药品不良反应与用药错误报告

第三十三条 医护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或怀疑药品引起不良反应时,应及时报告医师,积极救治患者,并详细记录。
第三十四条 按照医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上报药剂科和医务科。
第三十五条 发生用药错误(包括错误的患者、药品、剂量、时间、途径、浓度等)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对患者的损害,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和护士长。
第三十六条 按照医院差错事故报告制度,如实上报用药错误事件,不得隐瞒。科室应组织讨论,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第九章 药品报损与销毁

第三十七条 对于过期、失效、变质、破损、污染以及停止使用的药品,应及时清理,停止使用。
第三十八条 报损药品应由专人登记造册,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效期、报损原因等,经护士长核实签字后,上报药剂科,按医院规定统一处理或销毁。
第三十九条 特殊管理药品的销毁,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药剂科和相关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有详细记录。

第十章 培训与考核

第四十条 病区应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学习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及药品知识,提高药品管理水平和合理用药意识。
第四十一条 对新入职人员、实习进修人员应进行药品管理制度和技能的培训。
第四十二条 定期对病区药品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由病区负责解释和修订。

篇二:《病区药品管理制度》(侧重流程与责任)

第一部分:总纲

1.1 目的与依据:为规范本病区药品从申领到最终处置的全流程管理,明确各岗位人员在药品管理中的职责,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及时、有效,依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规及医院规定,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病区所有药品的计划、请领、入库、储存、医嘱处理、配发、给药、监测、回收及废弃等环节。
1.3 责任体系
* 护士长:病区药品管理总负责人,负责制度的落实、监督检查及持续改进。
* 责任组长/高年资护士:协助护士长进行日常药品管理,负责特殊药品管理、效期检查等。
* 当班护士:负责本科药品请领、验收、保管、发放、执行医嘱及患者用药观察。
* 医师:负责开具合法、规范、适宜的处方和医嘱,指导合理用药。

第二部分:药品供应与入库流程

2.1 药品需求提报与审批
* 各班护士根据病区基数药品消耗情况及临时医嘱需求,每日定时(如上午XX点前)向药品管理员(指定护士)提报药品需求。
* 药品管理员汇总需求,核对库存,填写《病区药品请领单》,注明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数量。
* 护士长或其授权人审核《病区药品请领单》,确认请领数量合理,签字后方可送药剂科。
* 特殊管理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请领需严格执行双签名及专用请领单制度。

2.2 药品接收与核对
* 药品管理员或指定护士凭审核后的请领单到药剂科领药。
* 领药时,当场与药剂科发药人员共同核对药品品种、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及外包装质量,确保与请领单一致,药品完好无损。
* 冷藏药品需确认冷链运输符合要求。
* 核对无误后,双方在请领单上签字确认。

2.3 药品入库登记
* 领回药品后,药品管理员与另一名护士(双人核对)再次进行复核。
* 复核无误后,及时将药品信息(包括品名、规格、批号、效期、数量、领用日期、领用人、复核人)登记于《病区药品入库登记本》。
* 如发现不符或破损,应立即与药剂科联系处理,不得入库。

第三部分:药品储存与日常管理流程

3.1 储存环境与条件
* 药品存放于病区治疗室/药品室专用药柜、药架或冰箱内。
* 每日定时检查并记录药品储存区域的温度、湿度(如适用),冰箱温度(每日早晚各一次)。发现异常及时调整或报告。
* 保持药品储存区域清洁、整齐,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3.2 药品分类与标识
* 药品按剂型(口服、注射、外用)、用途(普通、抢救、特殊管理)分类存放。
* 内服药与外用药严格分柜(或分区)存放,并有醒目“内服”、“外用”标识。
* 毒麻精放等特殊管理药品按规定专柜加锁存放。
* 高警示药品(如胰岛素、肝素、高浓度电解质等)采用红色或特殊颜色标签警示,并与其他药品分开放置。
* “外观相似、药名相似”(LASA)药品应分区域存放,或采用特殊标记(如不同颜色标签、高亮提醒)以示区别。
* 拆零药品应使用洁净容器,标签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拆零日期及拆零人。

3.3 效期与库存管理
* 药品摆放遵循“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原则。
* 指定专人(如责任组长)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所有药品的效期,填写《药品效期检查记录表》。
* 对近效期药品(距失效期≤6个月)建立《近效期药品催用台账》,重点管理,优先使用。
* 过期、变质药品立即下架,隔离存放于不合格品区,并按规定报损。
* 定期(如每周/每月)进行药品盘点,核对账物是否相符,盘点结果记录于《药品盘点表》。

第四部分:医嘱处理与药品调配、发放流程

4.1 医嘱接收与核对
* 护士接收医师开具的电子或纸质医嘱后,认真核对医嘱内容,包括患者信息、药品名称、剂量、频次、给药途径、溶媒(如需)等。
* 对不清晰、不完整、不合理或有潜在配伍禁忌的医嘱,必须向开具医师核实确认,必要时请药师协助。
* 确认无误后,方可转抄或执行。

4.2 药品调配(摆药)
* 调配药品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查对制度详见相关护理核心制度)。
* 在光线充足、安静无干扰的环境下进行。从药柜取药时,仔细核对药名、规格、批号、有效期。
* 口服药按顿次分装于洁净药杯或药袋中,标签清晰注明患者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服药时间。
* 注射剂调配应严格无菌操作,注意配伍禁忌,现配现用。高警示注射剂(如胰岛素、化疗药物)调配建议双人核对。
* 调配完成后,药品管理员或另一名护士进行二次核对。

4.3 药品发放与给药
* 护士将调配好的药品送至患者床旁。
* 给药前,必须严格核对患者身份(至少使用两种标识符,如姓名、腕带住院号)。主动询问患者姓名,确认无误。
* 再次核对药品信息,向患者(或家属)解释药名、作用、用法及注意事项。
* 遵医嘱按时、按量、按途径给药。
* 给药后,观察患者反应。护士在医嘱执行单或护理记录单上签名并注明准确给药时间。

第五部分:特殊管理药品的专项流程

5.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 请领:医师开具专用处方,护士长或授权人签字,双人赴药房请领。
* 入库:双人验收,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号、效期,登记于《麻醉与精神药品专用账册》,入保险柜双人双锁保管。
* 使用:凭医师专用处方,双人从保险柜取出,核对后给药。用后及时在专用账册上登记消耗数量、患者姓名、使用时间、医师签名、护士签名。
* 交接:每班次由交班和接班护士共同清点保险柜内药品及账册,核对账物相符后双方签字确认。
* 空安瓿/废贴回收:按规定数量回收,并有记录,定期交药剂科统一销毁。

5.2 高警示药品
* 在调配、核对、给药环节,强制执行双人独立核查制度。
* 特定高浓度电解质(如10%氯化钾注射液)严禁在病区储存和直接静脉推注,必须由药房或静配中心稀释后供应。
* 加强患者用药后监测。

第六部分:药品效期、报损与处置流程

6.1 过期/变质药品处理
* 每日、每周巡查药品,一旦发现过期、变质、包装破损、标签不清的药品,立即停止使用,从药柜中取出,隔离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区”。
* 填写《药品报损登记表》,详细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报损原因。
* 经护士长审核签字后,定期(如每月)将报损药品及登记表交药剂科统一处理销毁。特殊管理药品的报损销毁按医院专项规定执行。

6.2 剩余药品与空瓶处理
* 患者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其未使用的药品(尤其自费药)应及时清理。口服药片等按规定退回药房(如适用)或作为医疗垃圾处理。已开启的注射液、输液等按医疗废物处理。
* 麻精药品剩余部分及空安瓿按5.1条处理。
* 普通药品空瓶、空安瓿、废弃包装等按医疗废物分类处理规定执行。

第七部分:监督、培训与持续改进

7.1 日常监督与检查:护士长及责任组长定期对病区药品管理各环节进行自查,包括储存条件、效期管理、账物管理、特殊药品管理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2 人员培训:定期组织病区医护人员学习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范、新药知识、用药安全案例等,提高专业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
7.3 应急预案:针对药品错发、漏发、药品不良反应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处理流程。
7.4 持续改进:定期(如每季度或每半年)对药品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对药品差错、不良事件进行根本原因分析,修订和完善管理制度与流程,实现持续质量改进。

篇三:《病区药品管理制度》(聚焦安全与风险防范)

引言:药品安全是医疗质量的核心,是患者生命健康的屏障。本制度旨在通过规范病区药品管理行为,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用药差错及药品相关风险,保障患者安全。

第一部分:药品管理基本原则与安全文化建设

1.1. 安全至上原则:所有药品管理活动均以患者安全为首要考量,任何可能危及患者安全的行为都应被禁止和纠正。
1.2. 全员参与原则:病区每一位医护人员都是药品安全的责任人,应主动学习药品知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管理。
1.3. 标准化操作原则:建立并严格执行标准化的药品请领、储存、调配、核对、给药等操作流程,减少因个体差异导致的操作变异和风险。
1.4. 风险预警原则:主动识别药品管理各环节的潜在风险点,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鼓励主动报告药品相关的安全隐患和不良事件。
1.5. 持续改进原则:定期评审药品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分析药品差错和不良事件,从中吸取教训,不断优化管理流程,提升药品安全水平。
1.6. 营造非惩罚性报告文化:鼓励医护人员主动报告用药差错及不良事件(包括未遂事件),重点在于分析原因、改进系统,而非追究个人责任(恶意违规除外),以促进安全信息的共享和学习。

第二部分:高风险环节的药品安全管理

2.1. 医嘱开立与审核环节的风险防范
* 医师开具医嘱应清晰、完整、准确,避免使用不规范缩写。对过敏史、妊娠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等特殊患者,应谨慎选择药品和剂量。
* 护士在执行医嘱前,必须认真审核医嘱的适宜性和完整性。对疑问医嘱(如剂量超常、用法不当、药物相互作用等),务必与医师沟通确认,必要时请药师介入。
* 重点关注新开医嘱、临时医嘱及医嘱变更的准确传递与执行。

2.2. 药品调配环节的风险防范
* 环境控制:确保摆药区光线充足、安静整洁,减少干扰,避免“多任务操作”。
* “三查七对”的强化执行:每一次取药、摆药、发药前均需严格执行。对高警示药品,提倡“双人双核对”制度。
* LASA(Look-Alike, Sound-Alike)药品管理
* 病区应建立LASA药品清单,并对这些药品采取物理隔离或特殊标识(如使用不同颜色标签、“Tall Man Lettering”高大写字母标示法)。
* 调配LASA药品时,务必仔细核对药品名称、规格。
* 拆零药品管理:尽量使用原包装药品。确需拆零的,应使用洁净容器,清晰标注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拆零日期,并尽快用完。

2.3. 药品给药环节的风险防范
* 患者身份识别:给药前必须使用至少两种身份识别信息(如姓名、床号/住院号、出生日期,核对腕带)确认患者身份,严禁仅凭床号给药。
* 给药前再次核对:在患者床旁,再次核对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 患者教育与知情同意:向患者或家属解释药品信息,告知潜在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对特殊或高风险治疗,确保患者知情。
* 用药后监测:特别是首次用药、使用高警示药品或易致敏药物后,应加强巡视,密切观察患者反应。

2.4. 高警示药品的专项安全管理
* 目录管理:病区应根据医院统一目录,结合自身特点,明确本科室高警示药品清单,并定期更新。
* 醒目标识:所有高警示药品储存位置及药品本身均应有统一、醒目的警示标识。
* 储存限制:部分极高风险的高警示药品(如浓氯化钾、浓氯化钠注射液)严禁在病区常规储存,必须由药房或静脉药物配置中心统一稀释后供应。
* 独立双核查:高警示药品的调配、剂量计算、给药前核对等关键环节,必须由两名医护人员独立完成核查,并分别签字确认。
* 标准化给药方案:对常用高警示药品(如胰岛素、肝素、华法林等),尽可能制定标准化的给药方案或浓度,减少计算错误。
* 专用设备:使用胰岛素等药品时,鼓励使用专用注射笔或微量输液泵,确保剂量准确。

第三部分:特殊人群与特殊情况的用药安全

3.1. 老年患者用药安全:注意老年人生理功能减退特点,关注多重用药、药物相互作用、认知障碍等问题,加强用药指导和监测。
3.2. 儿童患者用药安全:严格按体重或体表面积计算剂量,使用精确的量具。注意儿童专用剂型和规格的选择。家长监护和教育至关重要。
3.3. 妊娠期与哺乳期妇女用药安全:严格掌握用药指征,避免使用可能对胎儿或婴儿产生不良影响的药物。
3.4.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肝肾功能情况调整药品选择和剂量,密切监测药物不良反应。
3.5. 患者自备药品管理中的安全风险:严格执行患者自备药品管理规定。未经医师评估和医嘱确认,不得擅自使用。护士保管期间,应注意药品效期和储存条件。

第四部分:用药错误与药品不良事件的预防与处理

4.1. 用药错误分类与识别:了解常见的用药错误类型(如错误患者、错误药品、错误剂量、错误时间、错误途径、遗漏给药等)。
4.2. 用药错误预防策略
* 优化工作流程,减少不必要环节和人为干预。
* 应用信息化手段(如条码扫描核对系统)辅助药品核对。
* 加强医护人员培训,提高药品知识和安全意识。
* 鼓励团队沟通与协作,营造开放的质疑和提问氛围。
4.3. 用药错误发生后的应对
* 首要原则:立即评估患者状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轻损害。
* 及时报告:立即向医师、护士长报告事件。
* 如实记录:详细、客观记录事件经过、采取的措施及患者反应。
* 按规定上报:根据医院不良事件报告系统要求,及时上报用药错误事件。
4.4. 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与报告
* 医护人员应警惕并识别ADR。
* 一旦发生可疑ADR,立即停药或减量(遵医嘱),积极处理,并按规定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上报。

第五部分:药品安全文化的持续建设与改进

5.1. 定期安全巡查与风险评估:护士长组织定期对病区药品管理各环节进行安全巡查,识别潜在风险点,并采取改进措施。
5.2. 案例分析与经验分享:定期组织病区医护人员学习与讨论本院或他院发生的用药错误案例,吸取教训,举一反三。
5.3. 技能培训与考核:针对高风险操作(如高警示药品使用、特殊药品管理),进行专项技能培训和考核。
5.4. 患者参与药品安全:鼓励患者主动询问用药信息,核对药品,报告用药后的不适。提供易懂的用药教育材料。
5.5. 建立药品安全指标监测体系:如用药错误发生率、ADR报告率、高警示药品规范使用率等,通过数据监测评估改进效果。

药品安全没有终点,只有持续的努力和改进。本制度的严格执行,结合全体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是构筑病区药品安全防线的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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