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资产是保障教学活动正常开展、提升保教质量、优化育人环境的重要物质基础。《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规范资产配置、高效使用、科学处置,防止资产流失,明确管理责任,提高办园效益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其目的在于实现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国有或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与保值增值。本文将呈现几篇不同侧重与风格的《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范文,供参考。

篇一:《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幼儿园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资产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幼儿园资产,是指幼儿园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一)固定资产: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如教学仪器、办公设备、文体设备、医疗器械等)、一般设备(如交通工具、安全消防设备、厨房设备等)、文物及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等。
(二)流动资产:指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如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燃料等。
(三)无形资产: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第三条 幼儿园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建立健全各项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明晰资产产权关系,落实管理责任,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三)组织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登记入账、领用、调拨、维修、保养、处置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合理配置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五)组织资产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六)防止资产流失,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第四条 幼儿园资产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原则:园长对全园资产负总责,设立资产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各部门、各班级负责人对其保管和使用的资产负直接责任。
(二)勤俭节约、物尽其用原则: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资产,杜绝浪费,最大限度发挥资产效能。
(三)制度健全、程序规范原则:资产管理各项工作均应有章可循,按规定程序办理。
(四)账物相符、动态管理原则:加强资产核算,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确保资产账、卡、物三相符,并根据资产变动情况及时更新记录。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幼儿园成立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由园长任组长,分管副园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后勤组、教研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审定资产管理制度,研究决定资产管理重大事项,协调解决资产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第六条 幼儿园设立资产管理员(可由后勤人员或办公室人员兼任),在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园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制定和修订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负责组织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登记、编号、贴签、入账、建立台账等工作。
(三)负责办理资产的领用、借用、归还、调拨、转移、报废、报损等手续。
(四)负责建立和管理幼儿园固定资产总账及分类明细账,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资产账目,确保账账相符。
(五)定期组织或参与对全园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对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及时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六)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各班级资产的使用、保管和维护情况。
(七)收集、整理、保管资产管理的各类档案资料。
(八)参与资产采购的调研、论证和合同签订等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资产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 财务部门在资产管理中的职责:
(一)负责资产的价值核算,将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二)参与资产的购置、验收、盘点、处置等工作,提供财务数据支持。
(三)定期与资产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账目,确保账账相符。
(四)监督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特别是涉及资金支付和资产价值变动的环节。
第八条 各部门、各班级负责人为本部门(班级)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部门(班级)所领用、保管资产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安全。
(二)建立本部门(班级)资产明细台账,指定专人或由负责人亲自管理。
(三)教育本部门人员(或幼儿)爱护公物,正确使用资产,防止损坏和丢失。
(四)对本部门(班级)资产的变动(如新增、调出、损坏、报废等)及时向资产管理员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六)人员调动或离岗时,必须办理所保管资产的移交手续。
第三章 资产的购置与验收
第九条 资产购置应遵循计划性、经济性、实用性原则。各部门(班级)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资产购置申请,填写《资产购置申请表》,详细说明拟购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预算金额等。
第十条 资产购置申请的审批程序:
(一)单项或批量价值在规定金额以下的资产,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副园长批准后,由资产管理员统一组织采购。
(二)单项或批量价值在规定金额以上的资产,或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需经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报园长批准,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三)大型设备或重要资产的购置,应进行充分论证,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和经济效益评估。
第十一条 资产采购应选择信誉好、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供应商。大宗物品采购应尽可能实行比价采购或招标采购,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采购过程应有记录,采购合同应规范管理。
第十二条 资产验收是保证资产质量、数量符合要求的重要环节。资产到货后,由资产管理员会同申购部门、财务部门及相关技术人员(如需要)共同进行验收。
(一)数量验收:核对实物数量是否与采购合同或发货单一致。
(二)质量验收:检查资产外观有无损坏,规格型号是否相符,技术参数是否达标,随机配件、技术资料、合格证、保修单等是否齐全。对需要安装调试的设备,待安装调试合格后方可视为验收通过。
(三)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资产验收入库单》上签字确认。如发现数量不足、质量问题或规格不符等情况,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处理,并做好记录。问题解决前,不得办理入库和付款手续。
第四章 资产的登记、入账与保管
第十三条 经验收合格的资产,资产管理员应及时办理登记入库手续。
(一)对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应逐件(台、套)进行登记,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录资产名称、类别、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原始价值、使用部门、保管人、存放地点等信息。
(二)为每件固定资产统一编号,并粘贴牢固的资产标签。资产标签应包含资产编号、名称、购置日期、保管部门等信息。
(三)根据《固定资产卡片》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和分类明细账,做到一物一卡,账卡相符。
(四)财务部门根据《资产验收入库单》和发票等原始凭证,及时进行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和账务处理。
第十四条 低值易耗品及材料的管理:
(一)对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清洁用品、小型工具等)和材料,应建立入库和领用台账,实行总量控制和消耗跟踪。
(二)领用低值易耗品和材料需填写领用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到库房领取并登记。
(三)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及时补充,避免积压和浪费。
第十五条 资产的保管与使用:
(一)“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资产领用后,使用部门(班级)和使用人对所用资产的完好和安全负直接责任。
(二)各类资产应按其性能和要求存放和使用,避免日晒雨淋、潮湿、腐蚀、虫蛀、鼠咬等。贵重仪器设备应有专人保管,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
(三)建立健全资产借用制度。园内各部门之间临时借用资产,需办理借用手续,明确归还日期。资产原则上不得借与园外单位或个人使用。确需借出的,须经园长批准,并办理严格的借用手续,明确责任和归还期限。
(四)加强对幼儿的爱护公物教育,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教师应指导幼儿正确使用玩具、图书、设备等,防止人为损坏。
(五)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幼儿园资产据为己有或转送他人。
第五章 资产的维修与保养
第十六条 幼儿园资产应坚持“预防为主,维修与保养并重”的原则,确保资产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一)使用部门(班级)应做好所用资产的日常保养和简单维修工作。
(二)对需要专业维修的资产,使用人应及时填写《资产维修申请单》,说明损坏情况和原因,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资产管理员。
(三)资产管理员接到维修申请后,应及时查看,判断损坏程度和维修价值。对于简单故障,可安排园内维修人员处理;对于复杂故障或需要专业技术的,应联系有资质的外部维修单位进行维修。维修费用按财务规定办理。
(四)维修完成后,资产管理员和使用部门共同验收,确认修复合格后,在维修记录上签字。维修费用、维修内容等应详细记录在案,并更新资产档案。
(五)对于贵重、精密、大型设备,应制定定期检查和保养计划,并严格执行。
第六章 资产的清查与盘点
第十七条 为确保账实相符,幼儿园应定期对全部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必要时可进行不定期抽查或专项清查。
(一)清查盘点工作由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资产管理员具体实施,财务部门、各使用部门(班级)共同参与。
(二)清查前,应制定详细的清查方案,明确清查范围、时间、方法、人员分工等。
(三)清查时,要逐项核对实物与资产账、卡记录是否一致,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存放地点、使用状况等。对盘盈、盘亏、毁损、闲置等情况要如实记录,并查明原因。
(四)清查结束后,资产管理员负责汇总清查结果,编制《资产盘点报告书》,内容包括盘点基本情况、盘盈、盘亏、毁损资产明细表、原因分析及处理建议等。
(五)《资产盘点报告书》经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报园长批准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和资产调整。对盘盈资产要及时入账;对盘亏、毁损资产,要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理。
第七章 资产的处置
第十八条 幼儿园资产处置是指对幼儿园占有、使用的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核销的行为,包括调拨、捐赠、出售、报废、报损等。资产处置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防止国有或集体资产流失。
第十九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可以申请处置:
(一)已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且无法修复或无维修价值的。
(二)因技术原因确需淘汰或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
(三)严重损坏或发生意外事故,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高的。
(四)盘亏、失窃且无法追回的。
(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淘汰更新的。
第二十条 资产处置的程序:
(一)使用部门(班级)对拟处置的资产填写《资产处置申请表》,详细说明资产名称、编号、原值、已使用年限、现状、处置原因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技术鉴定报告、事故报告等)。
(二)资产管理员对申请进行初审,核实资产信息和处置理由。
(三)对于达到一定价值标准的资产处置,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和评估。
(四)《资产处置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按资产价值和管理权限逐级审批。一般资产由分管副园长审批,重要或大额资产需经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议,报园长批准。涉及国有资产处置的,还需按规定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审批。
(五)经批准处置的资产,由资产管理员办理后续手续:
1. 报废、报损:对批准报废、报损的资产,应及时进行实物处理(如拆解、销毁等),并做好记录,防止已报废资产再次流入使用。有残值的,应进行回收利用或变卖处理,收入上缴财务。
2. 出售:对批准出售的资产,应通过公开方式(如拍卖、招投标等)进行,确保处置过程的透明和公平,出售收入按规定上缴。
3. 调拨、捐赠: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进行资产账务调整。
(六)资产处置完毕后,资产管理员和财务部门凭批准文件和处置记录,及时进行资产账、卡的核销和调整。
第八章 责任与奖惩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均有爱护幼儿园资产、节约使用资源的义务。对在资产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或个人,幼儿园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资产损坏、丢失、浪费或管理混乱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或玩忽职守造成资产损坏、丢失的,责任人应及时报告并写出书面检查,视情节轻重和经济损失大小,给予批评教育、责令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行政处分等处理。
(二)对擅自占用、挪用、调换、转借、变卖幼儿园资产的,除追回资产和非法所得外,还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对在资产清查中发现的盘亏、毁损,如查明确属责任事故,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资产管理员、财务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在资产购置、验收、保管、处置等环节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从严处理。
第二十三条 教职工调离本园或岗位变动时,必须办理所保管、使用的资产移交手续,经资产管理员和接收人核实签字后方可办理调离或变动手续。未办理移交手续或移交不清造成资产损失的,由原使用人或保管人负责赔偿。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若国家或上级部门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幼儿园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篇二:《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
引言
为规范本园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与完整,提高使用效益,保障教育教学及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本制度旨在明确各级人员在资产管理中的职责与权限,优化资产从购入到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
第一部分:资产管理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一、资产管理领导机构
幼儿园设立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资产管理的最高决策与监督机构。
- 组成:园长担任委员会主任,分管后勤或财务的副园长担任副主任,成员包括办公室主任、财务负责人、后勤主管、保教主任、各年级组长代表及教师代表。
- 主要职责:
- 审议批准幼儿园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中长期资产配置规划。
- 审批重大资产购置、大额资产处置(报废、报损、出售、调拨等)事项。
- 领导和监督全园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 研究解决资产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协调各部门工作。
- 对资产管理绩效进行评估。
二、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及职责
幼儿园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后勤部门是幼儿园资产的主要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负责资产的价值管理。
- 后勤部门(资产管理岗)核心职责:
- 制度执行与日常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关于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本园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全园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包括计划、申购、验收、登记、建账(实物账)、贴标、发放、保管、维修、调拨、报废等全过程的具体操作。
- 台账与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幼儿园固定资产总账、分类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确保账、卡、物相符;管理资产相关的合同、说明书、保修卡、图纸等技术档案资料。
- 盘点与报告:定期组织或参与资产清查盘点,对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编制资产盘点报告;定期向资产管理委员会汇报资产管理状况。
- 监督与指导:指导和监督各使用部门(班级)对所用资产的正确使用、日常保养和安全保管。
- 信息化管理:负责幼儿园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与数据更新。
- 财务部门核心职责:
- 价值核算与账务处理:负责对购置、调入、捐赠等方式增加的资产进行价值确认和会计核算,计入相应科目;对处置、调出等减少的资产进行账务核销。
- 资金保障与支付:根据批准的资产购置计划,审核采购资金的合规性,办理支付手续。
- 账务核对:定期与后勤部门(资产管理岗)进行固定资产总账与明细账的核对,确保财务账与实物账一致。
- 参与管理:参与资产购置预算的编制、重大资产购置的可行性论证、资产验收、清查盘点及处置等工作。
- 各使用部门(含班级)及责任人职责:
- 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是本部门(班级)所使用和保管资产的第一责任人。
- 规范使用与保管: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定用途使用资产,确保资产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做好日常清洁和简单维护。
- 内部台账:建立本部门(班级)资产明细清单,指定专人(或由负责人)负责日常清点和管理。
- 及时报告与配合:发现资产损坏、故障、丢失等情况,应及时向后勤部门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积极配合后勤部门的资产检查、盘点工作。
- 人员变动移交:部门人员(教师)调动、离职或班级调整时,必须办理所保管资产的清点移交手续,手续不全者不得办理相关人事或离园手续。
第二部分:资产分类与计价
一、资产分类
根据资产的性质和管理需要,幼儿园资产主要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材料)。
- 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如:一般设备1000元及以上,专用设备1500元及以上,具体标准参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执行),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主要包括:
- 房屋和构筑物类:教学楼、办公楼、宿舍、食堂、围墙、运动场地等。
- 专用设备类:教学仪器、电子白板、投影仪、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厨房设备、大型游乐设施、医疗保健设备等。
- 一般设备类:办公家具、幼儿桌椅床柜、交通工具、安防监控设备、消防器材等。
- 图书文物及陈列品类: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图书资料、档案、标本、模型、艺术品等。
- 无形资产:如软件、专利权等。
- 低值易耗品(材料):指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易于损耗、一次性消耗的物品。如:办公用品、清洁用品、小型玩具、小型工具、维修配件、教材辅料等。
二、资产计价
-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实际支付的买价、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有发票的按发票金额计价;无发票的,按市场同类资产的估计价值或评估价值计价。
-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 低值易耗品(材料),按实际采购成本计价。
第三部分:固定资产的生命周期管理
一、购置与预算管理
- 需求申报:每年(或每学期)末,各部门(班级)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发展规划,提出下一年度(学期)的固定资产购置需求,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计划表》,详细说明品名、规格、数量、用途、预计单价、资金来源等。
- 计划汇总与审核:后勤部门汇总各部门申请,进行初步筛选和技术性审核,编制幼儿园年度(学期)固定资产购置总计划,并征求财务部门关于预算的意见。
- 审批:购置总计划提交资产管理委员会审议。一般性购置由分管园长审批;大额或重要资产购置需经资产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园长批准。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执行。
- 预算执行:经批准的购置计划纳入幼儿园年度预算。采购活动必须在预算额度内进行,严禁无预算、超预算采购。
二、采购与合同管理
- 采购方式:根据资产价值和性质,可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小额零星采购可按园内规定程序进行。
- 供应商选择:选择资质合格、信誉良好、产品质量可靠、售后服务有保障的供应商。
- 合同签订:大宗或重要资产采购必须签订书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标的物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期、付款方式、验收标准、售后服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合同需经法律顾问(若有)或相关专业人员审核后,由园长或授权代表签署。
三、验收与入库登记
- 验收组织:资产到货后,由后勤部门(资产管理岗)牵头,会同申购部门、财务部门(必要时)及相关技术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共同验收。
- 验收内容:
- 外观检查:有无破损、变形、锈蚀等。
- 数量核对:是否与合同订单一致。
- 规格型号与配置核对: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附件、备件、说明书、保修单、合格证等是否齐全。
- 功能测试:对需安装调试的设备,应在安装调试运转正常后方可确认验收合格。
- 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全体成员在《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单》上签字确认。对不合格品,应拒绝接收,并及时与供应商协商处理。
- 入库与建卡: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后勤部门(资产管理岗)应立即办理入库手续,逐件(台、套)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详细登记资产信息(名称、型号、编号、原值、产地、厂家、购置日期、启用日期、使用部门、保管人、存放地点、保修期限等),并粘贴统一制作的固定资产标签(条形码或二维码)。
- 财务入账:财务部门凭《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单》、发票等原始凭证,及时进行固定资产的价值登记和会计核算。
四、领用、使用与维护
- 领用:各部门(班级)领用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到后勤部门办理领用手续。资产管理员核对无误后发放,领用人签字确认。资产管理员据此更新固定资产台账中的使用部门、保管人等信息。
- 使用与保管责任:
- 使用部门(班级)对所领用的资产负有保管、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的责任。
-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应指定专人操作和保管。
- 保持资产清洁、完好,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腐蚀等工作。
-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改装资产,或改变其用途。
- 内部调拨:园内部门之间因工作需要调剂使用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经调出、调入双方部门负责人和后勤部门批准后办理。后勤部门更新资产台账。
- 借用管理:
- 园内借用:短期借用,需办理借用手续,明确归还日期,使用完毕及时归还。
- 园外借用:原则上幼儿园固定资产不得外借。特殊情况确需外借的,须经园长书面批准,并办理严格的借用手续,明确借用期限、责任、损坏赔偿等事项,并由借用方承担相应风险。
- 维修与保养:
- 日常保养:使用部门负责资产的日常清洁和简单保养。
- 故障报修:资产发生故障或损坏,使用人应立即停止使用,保护现场,并填写《资产维修申请单》,说明情况,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后勤部门。
- 维修实施:后勤部门对报修资产进行检查,确定维修方案。小修可由园内维修人员处理;大修或需专业技术的,联系原厂商或有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费用按财务规定处理。
- 维修记录:维修完成后,后勤部门组织验收,并将维修日期、内容、费用等记入资产档案。
- 预防性维护:对大型、精密、特种设备,应制定定期检查和保养计划,并严格执行。
五、清查与盘点
- 定期清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资产清查盘点,通常在年末或学年末进行。
- 清查组织:由资产管理委员会统一部署,后勤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财务部门、各使用部门(班级)共同参与。
- 清查方法:按照资产台账,逐项核对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存放地点、使用状况、保管人等信息,做到见物就点,点物核账。
- 结果处理:
- 对盘盈、盘亏、闲置、待报废、损坏等情况,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 编制《资产盘点汇总表》、《盘盈资产明细表》、《盘亏资产明细表》、《待处置资产明细表》等。
- 撰写《资产清查盘点报告》,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建议。
- 审批与账务调整:盘点报告及相关附件报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批准后,后勤部门和财务部门根据批复意见及时调整资产账卡,确保账实相符。
- 盘盈固定资产,按规定程序估价后入账。
- 盘亏、毁损固定资产,属于正常损耗的按规定核销;属于责任事故的,追究责任人赔偿责任后核销。
六、处置(调拨、出售、报废、报损)
- 处置条件:
- 已达规定使用年限且无使用价值或维修价值的。
- 技术落后、功能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确需淘汰的。
- 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高的。
- 盘亏、被盗,经查实无法追回的。
- 其他符合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可以处置的情形。
- 处置申请: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详细说明资产信息、现状、处置原因,附相关证明材料(如技术鉴定报告、损坏照片、事故报告等),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后勤部门。
- 审核与鉴定:后勤部门对申请进行初审,核实情况。对技术性较强或价值较高的资产,组织专业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技术鉴定和价值评估。
- 审批:
- 一般资产处置,由后勤部门审核,报分管园长批准。
- 大额或重要资产处置,需经资产管理委员会审议,园长批准。
- 涉及国有资产处置的,须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国资)部门审批备案。
- 处置实施:
- 报废、报损:经批准报废、报损的资产,由后勤部门监督进行实物处理(如拆解、销毁),防止流失。有残值的,应进行回收或变卖,收入上缴财务。
- 出售、转让:一般应通过产权交易机构或采用拍卖、招投标等公开方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处置收入按“收支两条线”规定上缴财政或纳入幼儿园收入统一管理。
- 对外调拨、捐赠: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 账务处理:资产处置完毕后,后勤部门凭批准文件和处置证明,及时核销资产卡片和台账。财务部门凭相关凭证核销固定资产财务账。
- 档案归档:资产处置的全部相关文件资料(申请、鉴定、评估、批复、处置记录等)由后勤部门和财务部门分别整理归档。
第四部分:低值易耗品(材料)管理
- 计划采购:各部门根据消耗情况和工作需要,定期提出低值易耗品采购计划,后勤部门汇总审核后统一采购。
- 验收入库:参照固定资产验收程序,对数量、质量、规格进行核对,合格后办理入库登记,建立库存台账。
- 领用管理:实行限额领用或按需领用制度。领用人填写领料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到库房领取,库管员登记出库。
- 库存控制:库管员定期盘点库存,掌握消耗情况,及时补充,避免积压浪费,确保供应。对易变质、易失效物品要注意保质期。
- 消耗核算:财务部门根据领料单等凭证,定期对消耗的低值易耗品进行成本核算。
第五部分:责任追究与奖惩
- 奖励:对在资产管理、维护、技术革新、节约挖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幼儿园给予表彰和奖励。
- 责任追究:
-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资产损坏、丢失、浪费的,视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予以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经济赔偿、行政处分等。
- 对管理混乱、账实严重不符的部门,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 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侵占挪用幼儿园资产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 教职工调动、离职时,未按规定办理资产移交手续造成损失的,由其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部分:附则
- 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所有资产的管理活动。
-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新规定不符之处,按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新规定执行。
- 本制度由幼儿园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篇三:《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纲——资产管理的基石
第一条:制度制定的核心目标与法律依据
为全面规范本幼儿园的资产管理工作,确保每一份资产从“出生”(购置/建设)到“消亡”(处置/报废)的全生命周期都能得到精细化、科学化的管控,防止资产的闲置、浪费、流失与不当损耗,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在教育教学、保育服务、行政办公及后勤保障中的效能,保障幼儿园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关于资产管理的系列规定,并紧密结合本园运营管理的实际需求与特点,特制定本《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本制度是幼儿园全体教职员工在资产管理活动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工作指南。
第二条:资产的内涵界定与范畴
本制度所指的“幼儿园资产”,是幼儿园因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相关活动而合法占有或使用的,能够以货币准确计量的各类经济资源。这些资源是幼儿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主要涵盖以下类别:
- 固定资产:指单位价值达到国家或地方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例如,通用设备通常为1000元及以上,专用设备1500元及以上,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基本保持其原有物质形态的各类资产。具体可细分为:
- 房屋与构筑物:如教学楼、办公楼、功能室、食堂、幼儿宿舍、门卫室、围墙、操场、大型户外游乐设施的地基等。
- 通用设备: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空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件、传真机、电话机、照相机、摄像机、投影仪、音响设备、交通车辆等。
- 专用设备:如各类教学仪器、实验设备、电子白板、多媒体一体机、钢琴、电子琴、各类大型组合玩具、体能训练器材、厨房专用设备(炊具、消毒柜、冰柜等)、卫生保健设备(晨检仪、身高体重秤、医疗器械等)、安防监控设备等。
- 文物与陈列品:具有历史、艺术或科学价值的文物、标本、模型、艺术藏品等。
- 图书与档案资料: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类图书、图画书、期刊合订本、重要的档案资料等。
- 家具、用具、装具:如幼儿床铺、课桌椅、玩具柜、储物柜、窗帘、以及其他未列入设备类的耐用办公和生活用具。
- 流动资产:指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通常为一年)变现、耗用或出售的资产。主要包括:
- 库存物品:如办公用品、清洁用品、卫生用品、维修材料、燃料、食材(短期内消耗)、药品等。通常这类物品中单价较低、消耗较快的,也称作低值易耗品。
- 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 应收及预付款项:如应收的保育教育费、代管费,预付的采购款项等。
- 无形资产:指幼儿园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购买或开发的计算机软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通过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非专利技术等。
第三条:资产管理的核心任务与战略目标
幼儿园资产管理的核心任务,旨在通过一系列制度化、流程化的管理活动,实现以下战略目标:
- 制度体系建设:构建并持续完善一套科学、严谨、操作性强的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体系,确保资产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 产权明晰与责任落实:清晰界定各类资产的产权归属,将管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乃至具体个人,形成“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管理格局。
- 全生命周期精细化管理:对资产从预算编制、购置申请、采购招标、验收登记、入账核算、领用保管、使用维护、内部调拨、清查盘点,直至最终的评估处置(如报废、报损、出售、捐赠等)的全过程实施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和监控。
- 效益最大化:通过科学配置、合理调度和高效使用,充分挖掘资产潜能,避免闲置浪费,提高资产的周转率和综合使用效益,以有限的资源支持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
- 安全完整与保值增值: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资产的物理安全(防盗、防火、防损等)和价值完整,防止资产流失,并力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现资产的保值乃至增值。
- 数据准确与决策支持:确保资产账、卡、物信息的一致性、准确性和实时性,为幼儿园的财务核算、成本控制、绩效评估以及发展规划等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第四条:资产管理必须恪守的基本原则
幼儿园资产管理工作应始终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以指导各项管理活动的开展:
-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园长是幼儿园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园资产负总责。幼儿园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或岗位,具体执行资产管理任务。各业务部门、班级对其所使用和保管的资产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体系。
- 勤俭办园、厉行节约原则:在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和处置等各个环节,均要贯彻勤俭节约的精神,杜绝铺张浪费,精打细算,力求以最经济的方式满足幼儿园运行的实际需要。
- 物尽其用、效益优先原则:合理规划资产配置,避免重复购置和闲置积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资产的共享共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使用价值,服务于幼儿园的中心工作。
- 制度约束、程序规范原则:一切资产管理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及本园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和审批权限操作,确保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 账实相符、动态监控原则:加强资产的会计核算和实物管理,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和盘点,确保资产的账面记录与实物状况、卡片信息完全一致。对资产的增减变动,要及时进行动态跟踪和账务处理。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高度重视资产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资产(尤其是大型设备、设施、危险品等)的安全运行和幼儿师生的人身安全。
第二章:组织保障——管理责任的划分与协同
第五条:资产管理领导与决策机制
- 设立资产管理领导小组:
- 组长:由园长担任,全面领导和统筹幼儿园资产管理工作。
- 副组长:由分管后勤或财务工作的副园长担任,协助园长负责资产管理的具体组织和协调。
- 成员:由办公室、财务室、后勤组、保教部门、安全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骨干人员组成。
- 主要职责:
- 研究和审定幼儿园资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重要规章制度。
- 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重大资产购置、建设、大修项目。
- 审批权限范围内的资产调拨、捐赠、出售、报废、报损等处置事项。
- 领导和监督全园性的资产清查、盘点、评估工作。
- 协调解决资产管理工作中跨部门的重大、复杂问题。
- 对资产管理工作的绩效进行考核与评价。
- 审议资产管理相关责任的认定与处理意见。
第六条:资产管理执行机构及其核心职能
幼儿园指定后勤管理部门(或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员岗位,隶属于后勤或办公室)作为资产管理的日常执行与操作机构,在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 后勤管理部门(资产管理员)的核心职能:
- 制度建设与执行:参与拟定或修订幼儿园资产管理各项实施细则、操作流程,并负责监督各项制度在园内的贯彻落实。
- 计划与申购管理:汇总各部门资产需求,编制年度(学期)资产购置计划草案;按规定程序办理资产申购手续。
- 采购与合同辅助:参与资产采购的市场调研、询价、比价、招标等工作;协助审核采购合同条款的合规性与完整性。
- 验收与登记建档:严格按照规定组织或参与资产的验收入库工作,确保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符合要求;对验收合格的资产及时进行分类、编号、粘贴标签,建立、更新和维护《固定资产总账》、《固定资产分类明细账》以及每一件固定资产的《固定资产卡片》(电子或纸质),确保一物一卡,信息准确完整。
- 日常流转管理:办理资产的领用、借用、归还、内部调拨、移交等手续,并及时更新资产台账信息,确保资产使用状态清晰可查。
- 维护与保养协调:受理各部门资产维修保养申请,组织或联系实施资产的日常保养、定期检修和故障维修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 清查与盘点实施:具体组织和实施定期的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核对账、卡、物,对盘盈、盘亏、毁损、闲置等情况进行登记、分析原因,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 处置事务办理:根据审批结果,具体办理资产报废、报损、出售、捐赠等处置的后续事务,确保处置过程合规、残值回收得当。
- 档案资料管理:系统收集、整理、保管与资产相关的各类文件资料,包括购置合同、发票、说明书、保修单、验收单、维修记录、处置批文等,建立完善的资产档案。
- 信息系统维护:若采用信息化管理,负责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操作、数据录入、更新与维护。
- 监督与指导:对各部门、班级资产的使用、保管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和指导,纠正不当行为。
第七条:财务部门在资产管理中的角色与职责
财务部门是幼儿园资产价值管理的核心部门,与后勤管理部门(资产管理员)紧密配合。
- 财务部门的核心职责:
- 价值核算与账务处理:根据国家会计制度和本园规定,对新增资产(购置、捐赠、盘盈等)准确进行价值确认和会计入账;对减少资产(处置、盘亏等)及时进行账务核销。确保资产价值在财务报表中的准确反映。
- 资金管理与支付审核:参与资产购置预算的编制和审核;根据批准的购置计划和合规的采购凭证,审核并办理资产采购资金的支付。
- 账务核对与监督:定期(至少每季度或每半年)与后勤管理部门(资产管理员)进行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与实物管理台账的全面核对,确保财务账与实物账在数量和价值上的一致性。
- 参与重要环节:派员参与重大资产的购置论证、招标采购、验收、清查盘点、价值评估和处置等关键环节,从财务角度提供专业意见和监督。
- 成本效益分析:对资产的购置成本、使用效益、维护费用等进行必要的分析,为资产配置和管理决策提供支持。
第八条:资产使用部门(班级)及使用人的管理责任
各教学班级、各职能科室、各专项活动室等均为资产的使用部门,其负责人(班主任、科室主任等)是本部门所用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每一位教职工都是其直接使用或保管资产的直接责任人。
- 使用部门(班级)及使用人的核心职责:
- 规范领用与登记:按规定程序办理本部门(班级)所需资产的领用手续,并建立本部门(班级)内部的资产明细清单或简易台账,明确各项资产的保管人。
- 正确使用与日常保养:严格遵守各类资产的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教育引导幼儿爱护公物,防止不当使用导致损坏或功能减退;做好所用资产的日常清洁、简单维护和安全检查。
- 安全保管与防范:妥善保管所用资产,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腐蚀、防丢失等工作,确保资产安全。贵重物品、危险品应有特别的保管措施和责任人。
- 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发现资产损坏、故障、性能下降、丢失、闲置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如有必要),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后勤管理部门(资产管理员)报告,同时按规定填写报修单或情况说明。
- 配合检查与盘点:积极配合后勤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进行的资产日常检查、定期清查和年度盘点工作,如实提供资产信息,确保盘点结果准确。
- 人员变动及时移交:当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或资产直接使用人发生工作调动、离职、退休或班级调整、幼儿毕业离园等情况时,必须在离岗前办结其所保管、使用资产的清点、核对和移交手续。移交清单需经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通常为后勤部门或部门领导)三方签字确认,并报后勤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办理相关人事或离园手续。未办妥移交手续造成资产损失的,原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 杜绝违规行为:严禁擅自拆卸、改装、变卖、转借(园外)、丢弃幼儿园资产,或将其挪作他用、化公为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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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资产购置的计划与审批流程
- 需求调研与申报:
- 常态化需求收集:各使用部门(班级)应结合日常工作和教学计划,密切关注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损耗程度及更新换代需求。
- 计划性申报:通常在每学期末或学年初,各部门根据幼儿园发展规划、年度工作重点以及本部门的实际需求,经过内部充分讨论和论证后,填写《资产购置需求申报表》。申报表应详细列明拟购资产的名称、预估数量、规格型号、主要功能参数、建议品牌(若有)、用途说明、预计单价与总价、期望到位时间以及需求提出的理由和预期效益。
- 临时性应急申报:对于因突发事件、设备意外损坏等原因产生的紧急、计划外的资产购置需求,可随时按应急程序申报,但需更加充分地说明其紧迫性和必要性。
- 汇总、初审与预算衔接:
- 后勤部门汇总:后勤管理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提交的《资产购置需求申报表》,对申报信息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查。
- 技术性与经济性初审:后勤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可邀请专业技术人员或经验丰富的教师参与)对申报的资产进行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配置必要性等方面的初步评估,剔除不合理、不必要或重复申报的需求。
- 编制购置初步方案:在初审基础上,后勤部门编制《幼儿园年度(或学期)资产购置初步方案》,内容包括拟购资产清单、预算估算、资金来源建议(如财政拨款、自筹资金、专项经费等)。
- 财务部门预算审核:财务部门对《资产购置初步方案》中的预算部分进行审核,校核其是否符合幼儿园年度财务预算框架,是否有相应的资金来源保障,并提出财务方面的专业意见。
- 论证与审批决策:
- 分级分类审批:
- 小额常规资产:对于单位价值或批量总价值在一定限额以下(如园内规定2000元以下)的常规性资产购置,可由后勤部门审核,报分管后勤的副园长批准后执行。
- 一般性资产:单位价值或批量总价值在上述限额以上,但未达到重大资产标准的资产购置,由后勤部门提出购置建议,经分管副园长审核同意后,报园长审批。
- 重大或大额资产:对于单位价值高昂(如园内规定单件1万元以上或批量5万元以上)、技术复杂、对幼儿园整体运营有重要影响的资产购置,或属于政府采购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必须提交幼儿园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进行集体审议和论证。论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购置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技术方案的先进性与适用性、供应商的资质与信誉、性价比分析、潜在风险评估、后期运维成本等。论证通过后,形成书面决议,报园长最终批准。必要时,可邀请外部专家参与论证。
- 政府采购遵循规定: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或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资产,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法规执行相关采购程序(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
- 分级分类审批:
- 计划下达与执行:
- 经最终批准的资产购置计划,由后勤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于需要签订合同的采购项目,应规范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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