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菌物品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保障医疗安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核心环节。其重要性在于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疗质量,是现代医学实践中不可或缺的基石。建立并严格执行此制度,旨在规范无菌物品的接收、储存、发放、使用及追溯等全过程管理,确保医疗操作的无菌性,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本文将呈现数篇不同侧重点的《无菌物品管理制度》范文,为相关机构提供实践参考。

篇一:《无菌物品管理制度》(综合性与规范化管理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机构内无菌物品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涉及无菌物品采购、验收、储存、发放、使用、监测、追溯及废弃处置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 无菌物品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确保所有无菌物品在有效期内保持无菌状态,直至使用。
第四条 全体医务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并接受相关培训与考核。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医疗机构应成立无菌物品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医务科、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设备科、供应室(或消毒供应中心,下同)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院无菌物品管理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和持续改进。
第六条 医院感染管理科职责:
- 负责全院无菌物品管理相关制度的拟定、修订、培训、监督与效果评价。
- 定期对各临床科室及供应室无菌物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
- 对无菌物品相关的医院感染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 监测无菌物品的灭菌质量和使用环节的无菌状况。
第七条 供应室职责:
- 严格执行无菌物品的清洗、消毒、包装、灭菌、储存、发放等操作规程。
- 负责无菌物品的质量监测,包括物理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并做好记录。
- 确保无菌物品包装的完整性、标识的清晰性及有效期的准确性。
- 管理无菌物品储存环境,保证符合要求。
- 负责外来植入性无菌医疗器械的接收、核对、登记和发放管理。
第八条 临床科室及医技科室职责:
- 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无菌物品的请领、接收、储存、管理和使用。
- 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无菌物品。
- 使用前认真检查无菌物品包装的完整性、标识、灭菌指示剂颜色及有效期。
- 做好无菌物品(尤其是植入性器械)的使用登记和追溯记录。
- 妥善处理使用后的医疗器械和废弃物。
第九条 药剂科、设备科(或采购部门)职责:
- 负责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植入性医疗器械及相关耗材的资质审核、采购、验收和储存。
- 确保采购的无菌物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索取并保存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第三章 无菌物品的分类与标识
第十条 无菌物品主要包括:
- 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如注射器、输液器、导尿管、手术单、纱布等。
- 可重复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如手术器械、敷料镊、换药碗等经灭菌后使用的物品。
- 植入性无菌医疗器械:如人工关节、心脏瓣膜、骨科内固定物等。
第十一条 无菌物品包装标识应清晰、准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 物品名称、规格、数量。
- 灭菌方式及灭菌日期。
- 失效日期。
- 灭菌批号或追溯码。
- 包装者及核对者签名或代号。
- 生产厂家及注册证号(适用于外购一次性无菌物品)。
- 内外包装均应有化学指示物(卡或胶带),指示物品是否经过灭菌处理。
第四章 无菌物品的接收、储存与发放
第十二条 无菌物品的接收:
- 供应室接收外来植入物或特殊无菌器械时,应严格核对其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日期、失效日期、包装完整性及相关资质证明。
- 临床科室从供应室请领无菌物品时,应由专人负责,核对物品种类、数量、包装、标识及有效期,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 无菌物品的储存:
- 应设立专用的无菌物品储存区域或储存柜,环境应清洁、干燥、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
- 储存区温度宜控制在10℃-25℃,相对湿度宜低于60%。
- 无菌物品应存放于离地至少20-25厘米、离墙至少5厘米、离顶至少50厘米的 закрытых柜子或货架上。
- 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清洁物品与污染物品应严格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 无菌包应轻拿轻放,避免挤压、碰撞、潮湿,保持包装的完整性。
- 储存的无菌物品应按失效期先后顺序摆放,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定期检查并记录。
- 过期、包装破损、受潮或标识不清的无菌物品严禁发放和使用,应按规定隔离处理。
第十四条 无菌物品的发放:
- 供应室发放无菌物品时,应再次核对物品信息,确保在有效期内且包装完好。
- 临床科室请领无菌物品应根据实际需要,避免过量储存,减少污染和过期风险。
- 特殊无菌物品(如植入物)的发放应有严格的审批和登记程序。
第五章 无菌物品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五条 使用前检查:
- 医务人员在使用无菌物品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并检查无菌包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有无潮湿、破损。
- 检查灭菌化学指示胶带(卡)是否变色达到标准。
- 检查无菌包名称、规格是否与所需相符。
- 检查灭菌日期和失效日期,确保在有效期内。
- 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均不得使用。
第十六条 无菌操作原则:
- 操作前,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
- 打开无菌包时,应先打开远离自己的一边,再打开左右两边,最后打开靠近自己的一边,手部不得接触包内无菌区域及物品。
- 无菌物品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未用完的无菌物品不能视为无菌而再次使用(除非在严格无菌环境下按规定保存并有明确指引)。
- 无菌区域的边缘(通常为2.5厘米)视为非无菌区。
- 保持无菌物品及无菌区域的干燥,潮湿后即视为污染。
- 无菌物品不可跨越非无菌区域传递。
- 操作过程中,面向无菌区,避免谈笑、咳嗽、打喷嚏。
第十七条 植入性无菌医疗器械管理:
- 建立植入性医疗器械追溯系统,详细记录患者信息、器械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批号/序列号、灭菌批号、有效期、手术日期、手术医师等信息。
- 追溯记录应永久保存或按国家规定年限保存。
- 使用前应有多人核对,确保无误。
第六章 质量监测与追溯
第十八条 供应室应常规开展灭菌过程的物理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 物理监测:每锅灭菌均应监测温度、压力、时间等参数,并记录。
- 化学监测:每包物品外应有化学指示胶带,包内应放置化学指示卡。特殊灭菌程序(如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每日灭菌前应进行B-D试验。
- 生物监测:压力蒸汽灭菌至少每周一次,环氧乙烷灭菌等低温灭菌每锅一次,植入物灭菌每锅一次。监测结果应记录并保存。
第十九条 临床科室应定期对储存的无菌物品进行检查,包括包装、有效期、储存环境等。
第二十条 发生无菌物品相关的疑似感染或不良事件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可疑批次的物品,封存样品,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相关部门,配合调查。
第二十一条 建立无菌物品追溯机制,确保当发生问题时,能够迅速追溯到相关的灭菌批次、操作人员、使用患者等信息。
第七章 培训与教育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所有接触无菌物品的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包括本制度内容、无菌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知识等。
第二十三条 新上岗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二十四条 培训应有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考核结果等。
第八章 监督与考核
第二十五条 医院感染管理科、护理部、医务科等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全院无菌物品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检查内容包括制度执行情况、操作规程遵守情况、储存环境、物品质量、记录完整性等。
第二十七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追踪整改效果。对违反本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者,应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最新发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篇二:《无菌物品管理制度》(临床科室精细化管理与操作指引篇)
一、引言与目的
为确保临床科室无菌物品在接收、储存、使用过程中的规范性与安全性,有效预防因无菌物品管理不当引发的医院感染,保障患者医疗安全,特制定本临床科室无菌物品管理与操作指引。本指引是医院整体《无菌物品管理制度》在临床科室层面的细化和补充,旨在为临床医护人员提供清晰、可操作的工作标准。
二、科室无菌物品管理职责分工
- 科主任/护士长职责:
- 全面负责本科室无菌物品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
- 指定专人(通常为高年资护士或库房管理员)负责无菌物品的日常管理。
- 组织科室人员学习医院及本科室无菌物品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 定期检查本科室无菌物品的储存条件、有效期、使用规范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 参与涉及本科室无菌物品相关不良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 无菌物品管理员职责:
- 负责本科室无菌物品的计划申领、接收、核对、入库、储存、发放及相关记录。
- 每日检查无菌物品储存柜(室)的温湿度(如配备监测设备),并记录。
- 定期(如每日或每周)检查所有库存无菌物品的包装完整性、有效期、灭菌标识等,对近效期物品进行提示或优先发放。
- 严格执行无菌物品“先进先出”原则。
- 及时清理过期、包装破损或受污染的无菌物品,并按规定处理和上报。
- 协助护士长进行科室人员无菌技术操作的培训与指导。
- 医护人员职责:
- 严格遵守无菌操作技术规范。
- 使用无菌物品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和无菌物品使用前检查流程。
- 正确打开和使用无菌包,避免污染。
- 一次性无菌物品严禁重复使用。
- 妥善处理使用后的医疗器械和医疗废物。
- 发现无菌物品质量问题或可疑污染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
三、临床科室无菌物品接收与储存规范
- 接收规范:
- 从供应室(或药库、设备库)请领无菌物品时,由本科室指定人员与发放部门人员共同核对。
- 核对内容: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完整性、灭菌指示标识(如化学指示胶带颜色变化)、灭菌日期、失效日期。
- 确认无误后,双方在请领单上签字,科室方可接收。
- 对高风险无菌物品(如介入导管、特殊敷料等),应有更严格的核对程序。
- 储存环境要求:
- 科室应设固定、专用的无菌物品储存柜或小型储存间。条件允许的,储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避免潮湿和阳光直射。
- 储存柜/间应保持清洁、干燥,定期清洁消毒(如每周一次)。
- 储存区域应张贴“无菌物品”标识,并与非无菌物品、污染物品严格分开存放。
- 温湿度要求:尽可能参照供应室标准,室温宜保持在25℃以下,相对湿度宜低于60%。若无调控设备,应注意保持环境干燥通风。
- 储存方式:
- 无菌物品应轻拿轻放,按类别、名称、规格分类有序摆放于 закрытых储存柜的隔板上,避免积压、潮湿、破损。
- 无菌包与储存柜的搁板、四壁、顶部、底部均应有一定间隙(建议离地≥20cm,离墙≥5cm,离顶≥50cm,实际操作中小型储存柜可酌情调整,但必须保证通风和防潮)。
- 遵循“先进先出”原则:按失效日期先后顺序摆放,效期近的物品放在前面或易取位置,优先使用。可使用颜色标记等辅助手段管理近效期物品。
- 无菌包不应直接放置于地面或窗台。
- 已打开但未使用的无菌包(如部分纱布、棉球等),若非在严格无菌操作台内按规定保存,均视为已污染,不得再次用于无菌操作。
- 日常检查与维护:
- 每日上班后,管理员或当班护士应检查储存柜内无菌物品的状况。
- 每周对所有库存无菌物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有无受潮、是否在有效期内、灭菌指示是否合格。
- 发现包装破损、受潮、标识不清、过期或疑似污染的无菌物品,应立即隔离,停止使用,并悬挂“禁用”或“过期”标识,及时按规定处理(如退回供应室或按医疗废物处理),并做好记录。
四、临床科室无菌物品使用操作指引
- 使用前准备与检查:
- 环境准备:操作环境应清洁、整齐,光线充足。治疗车、操作台表面应先用符合规定的消毒剂擦拭消毒并待干。
- 个人准备:操作者应着装整洁,修剪指甲,佩戴口罩、帽子(根据操作需要)。严格执行手卫生,采用七步洗手法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 物品核查(核心步骤):
- 核对医嘱,确认患者信息。
- 从无菌柜中取用无菌包时,再次检查:
- 外包装:是否清洁、干燥、完整无破损、无针孔、无浸湿痕迹。
- 灭菌指示:外包装上的化学指示胶带是否均匀变色至规定标准(如压力蒸汽灭菌胶带由米白色变至均匀深褐色/黑色条纹)。
- 标识:物品名称、规格是否与治疗需要相符。
- 效期:查看灭菌日期和失效日期,确保在有效期内。通常无菌物品有效期棉布类为7-14天(取决于储存条件和包装方式),纸塑包装为6个月至1年,具体参照医院供应室规定。
- 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均严禁使用,并立即更换。
- 打开无菌包操作规范:
- 将核查无误的无菌包放置于清洁、干燥、平整的操作台中央。
- 解系带(如有):松解系带,注意手部不接触包布内面。
- 打开包布:按顺序先打开离操作者最远的一层(或一角),用一手捏住包布外面的一角,将其向上提起并拉向远侧。然后用同样方法打开左右两侧的包布。最后,将靠近操作者的一侧包布拉向操作者身体的方向。
- 注意事项:
- 整个过程,手或手臂不可跨越已打开的无菌区域。
- 仅可接触包布的外面及边缘。
- 打开后的包布内面即为无菌区,不可被非无菌物品接触。
- 包布边缘(约2.5cm)视为非无菌区。
- 若包内有化学指示卡,应检查其变色是否合格。
- 取用无菌物品:
- 使用无菌持物钳:用消毒液浸泡(或干热灭菌)的无菌持物钳(镊子)夹取无菌物品。取放持物钳时,钳尖应始终向下,不可触碰容器边缘及非无菌区域。持物钳应定期灭菌更换。
- 戴无菌手套取用:对于复杂操作或需直接手部接触的,应戴无菌手套后方可取用。戴手套过程严格遵守无菌原则。
- 取出的无菌物品应放置于无菌治疗巾铺成的无菌区域内或直接使用。
- 避免在无菌物品上方传递非无菌物品,避免谈话、咳嗽、打喷嚏等动作朝向无菌区。
- 无菌溶液的使用:
- 检查溶液名称、浓度、剂量、有效期、有无浑浊、沉淀、絮状物。瓶盖有无松动。
- 消毒瓶口:用75%酒精棉球消毒瓶盖及瓶口(如安瓿瓶颈)。
- 开启:开启时避免瓶盖内面污染。已开启的无菌溶液,若非一次用完,应注明开启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不超过24小时,或参照药品说明书)用完,或遵医嘱。
- 倒取溶液时,标签向手心,瓶口不接触容器边缘,首次倒少量弃去,再倒入无菌容器内。
- 使用后处理:
- 一次性无菌物品使用后立即按医疗废物分类要求弃置于黄色医疗废物袋/锐器盒内。
- 可重复使用的器械,使用后应立即进行初步处理(如浸泡于含酶清洗液或清水中),防止血渍、污物干涸,然后送供应室集中清洗消毒灭菌。
- 操作完毕,整理用物,清洁操作台面,再次执行手卫生。
五、特殊情况处理与记录
- 无菌包落地的处理:无菌包一旦掉落地上,无论外包装是否完好,均视为污染,不得使用,应更换。
- 无菌区被疑污染或确认污染:立即停止操作,更换所有被污染的无菌物品及铺巾,必要时重新准备。
- 植入性无菌医疗器械的使用:除上述通用规则外,还需严格执行双人核查制度,详细记录器械信息于病历及追溯登记本中,确保信息准确可追溯。包装及标签应随病历保存或按医院规定保存。
- 无菌物品相关不良事件报告:如使用无菌物品后患者出现感染迹象,或发现无菌物品质量问题(如包装内有异物、灭菌不彻底等),应立即保护现场及可疑物品,并向护士长、科主任及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配合调查。
六、培训与监督
- 科室应定期组织无菌技术操作及无菌物品管理知识的培训、演练和考核。
- 护士长及科室质控小组应定期对无菌物品管理各环节进行检查,并将结果记录、反馈,持续改进。
七、本指引的修订
本指引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医院相关制度的更新而适时修订。
篇三:《无菌物品管理制度》(消毒供应中心(CSSD)质量控制与追溯体系篇)
第一部分:总则与质量方针
1.1 目的
为确保消毒供应中心(CSSD)提供的所有无菌物品符合质量标准,保障临床使用安全,建立并运行一套全面、有效的无菌物品质量控制与追溯体系,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旨在规范CSSD从回收、清洗、消毒、检查、包装、灭菌、储存到发放的全过程质量管理。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CSSD所有工作人员及与无菌物品处理、管理相关的所有活动。
1.3 质量方针
CSSD致力于:
- 安全第一:确保所有处理的医疗器械和物品达到无菌保证水平,防止医院感染。
- 质量为本: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操作规程,持续改进工作质量。
- 高效服务:及时、准确地为临床科室提供合格的无菌物品。
- 全程追溯:建立完善的追溯系统,实现对每一件(包)无菌物品处理过程的可追溯性。
第二部分:组织架构与职责
2.1 CSSD负责人职责
- 全面负责CSSD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 组织制定和修订CSSD各项SOP(标准操作规程)。
- 批准质量控制计划和追溯体系方案。
- 负责人员培训、考核及资源配置。
- 处理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事件。
2.2 质量管理员/质控护师职责
- 具体负责CSSD日常质量监控、数据收集与分析。
- 监督各项SOP的执行情况。
- 负责灭菌过程监测(物理、化学、生物监测)的组织实施与结果评价。
- 管理不合格品,参与质量问题的调查与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 负责追溯系统数据的维护与管理。
- 组织内部质量审核。
2.3 各功能区班组长职责
- 负责本班组范围内的SOP执行和初步质量检查。
- 确保本班组人员正确操作设备、使用物料。
- 及时报告工作中发现的质量问题。
2.4 操作人员职责
- 严格按照SOP进行各项操作。
- 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
- 认真执行各项检查和记录要求。
- 对所处理物品的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三部分:全流程质量控制
3.1 回收与分类环节质控
* 标准:临床科室使用后的器械应初步冲洗、湿润保存,正确分类放入专用密闭容器或运送车,避免交叉污染。
* 控制点:
* CSSD接收人员检查回收容器的密闭性、标识是否清晰。
* 核对回收器械的种类、数量与回收单是否相符。
* 对锐利器械、精密器械、植入物、外来器械等特殊器械进行特别标识和交接。
* 记录回收时间、来源科室、交接人。
3.2 清洗与消毒环节质控
* 标准:清洗务必彻底,去除所有有机物、无机物和污渍。肉眼观察及借助带光源放大镜检查,器械表面、轴节、齿槽等处应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及其他附着物。
* 控制点:
* 水质监测:定期监测清洗用水的硬度、氯离子含量、pH值等。
* 清洗剂/酶选择与浓度:使用合格的医用清洗剂/多酶清洗液,严格按说明书配制和使用,监测其有效性。
* 清洗设备性能验证与日常监测:
* 对清洗消毒器、超声清洗机等设备进行安装确认(IQ)、运行确认(OQ)、性能确认(PQ)。
* 每日或每批次监测清洗设备运行参数(水温、水压、时间、酶浓度、漂洗效果等)。
* 定期使用清洗效果指示物(如蛋白质残留测试条)或专用清洗指示卡监测清洗质量。
* 手工清洗:严格按流程操作,确保刷洗到位,漂洗充分。
* 器械检查:每件器械清洗后均需仔细检查,不合格者需重新清洗。对复杂器械、管腔器械应特别注意。
* 润滑防锈:对金属器械,在末道漂洗后或清洗后使用水性润滑剂进行保养。
3.3 检查、保养与组配环节质控
* 标准:器械功能完好,部件齐全,无损坏、无锈蚀。器械包组配正确,符合临床需求。
* 控制点:
* 使用带光源放大镜逐件检查器械的清洁度、干燥度、功能(如剪刀锋利度、镊子对合度、钳子轴节松紧度等)、有无损坏或锈蚀。
* 损坏或功能不良的器械应予报废或维修,并记录。
* 按照标准器械包(篮)清单进行组配,确保种类、数量准确无误。
* 特殊器械(如动力系统、腔镜器械)应有专门的检查和保养规程。
3.4 包装环节质控
* 标准:包装材料适宜、合格,包装方式正确,密封严密,标识清晰完整。
* 控制点:
* 包装材料选择:根据灭菌方式和物品特性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如医用皱纹纸、纸塑包装袋、无纺布、硬质容器等),检查其有无破损、污迹,是否在有效期内。
* 包装方法:遵循正确的包装技术,确保灭菌因子能有效穿透,且能维持灭菌后的无菌状态。纸塑袋封装时,封口宽度≥6mm,平整无褶皱、无气泡。
* 化学指示物放置:每个包裹内应放置化学指示卡(多参数或5类/6类整合指示卡),位置应选择最难达到灭菌条件处。外包装应有化学指示胶带。
* 称重:对棉纱类敷料包等,应按规定称重,不得超重,以保证灭菌效果。
* 标识:清晰标注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者、核对者、灭菌批号、灭菌日期、失效日期。
3.5 灭菌环节质控
* 标准:达到规定的无菌保证水平(SAL≤10⁻⁶)。
* 控制点:
* 灭菌设备验证与日常监测:
* 对灭菌器进行IQ、OQ、PQ。
* 物理监测:每锅(批次)监测并记录灭菌器的温度、压力、时间等物理参数。灭菌周期结束后,打印或手写记录参数,操作者签字确认。
* 化学监测:每包(外)化学指示胶带,每包(内)化学指示卡。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日首次灭菌前进行B-D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 生物监测:
* 压力蒸汽灭菌:至少每周一次。植入性医疗器械、外来器械的灭菌,应每锅次进行生物监测,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
* 低温灭菌(如环氧乙烷、过氧化氢等离子体):每锅次进行生物监测。
* 生物监测结果应记录并存档。若监测失败,应分析原因,召回同批次所有物品,重新处理。
* 装载:正确装载灭菌物品,包与包之间、包与腔壁之间应留有空隙,利于蒸汽(或其他灭菌介质)穿透。金属与敷料、纸塑包装与硬质容器应分层或分开装载。
* 灭菌参数选择:根据物品特性选择合适的灭菌程序和参数。
3.6 无菌物品储存环节质控
* 标准:储存环境符合要求,无菌包保持完整、干燥,按规定存放。
* 控制点:
* 环境控制:无菌物品储存区应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温度10℃-25℃,相对湿度≤60%。每日监测并记录温湿度。
* 存放要求:物品存放于 закрытых柜或货架,离地≥20-25cm,离墙≥5cm,离顶≥50cm。无菌包与非无菌包、清洁包与污染包严格分开。
* 有效期管理: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定期检查无菌包的有效期、包装完整性。过期、包装破损、受潮的物品不得发放。
* 轻拿轻放,避免挤压、拖拉。
3.7 无菌物品发放环节质控
* 标准:发放准确,物品合格,记录完整。
* 控制点:
* 发放前再次核对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完整性、灭菌指示、有效期。
* 与临床科室领用人双方核对签字。
* 植入性无菌医疗器械的发放需严格执行审批和登记制度,确保生物监测合格。
第四部分:追溯体系建设与管理
4.1 追溯信息要素
建立包含以下关键信息的追溯系统(手动或电子化):
- 物品信息:物品名称、代码、规格、数量。
- 处理过程信息:
- 回收:来源科室、回收时间、回收人。
- 清洗:清洗设备编号、程序、清洗批次、操作人、清洗质量监测结果。
- 包装:包装材料批号、包装人、核对人。
- 灭菌:灭菌器编号、灭菌锅次(批号)、灭菌日期、失效日期、灭菌程序、物理监测参数、化学监测结果、生物监测结果及批号。
- 发放信息:发放日期、去向科室、领用人。
- 使用信息(临床反馈):患者信息(如涉及植入物)、使用日期、手术医生、有无不良反应。
4.2 追溯标识
- 每个无菌包(件)均应有唯一的追溯码(条形码或二维码),该码关联其所有处理信息。
- 追溯码应清晰、牢固,能耐受灭菌过程。
4.3 追溯流程
- 信息录入:在回收、清洗、包装、灭菌、发放等各环节,操作人员通过扫描或手动录入方式将信息与追溯码关联。
- 信息查询:当发生临床不良事件或质量疑问时,可通过追溯码快速查询该物品的全部处理历史记录。
- 召回管理:如发现某批次灭菌不合格或物品存在质量缺陷,可根据追溯系统迅速确定该批次物品的流向,启动召回程序。
4.4 记录与存档
- 所有质量控制记录、监测记录、追溯记录均应及时、准确、完整填写。
- 记录应按规定期限保存(如灭菌记录至少保存3年,植入物相关记录按法规要求永久或长期保存)。
- 电子记录系统应有数据备份和安全保障措施。
第五部分:不合格品控制与持续改进
5.1 不合格品识别与处理
- 在各环节发现的不合格品(如清洗不洁、包装破损、灭菌失败、过期等)应立即隔离,悬挂不合格标识。
- 记录不合格品信息,分析原因。
- 根据不合格情况进行返工、报废等处理,并记录处理结果。
5.2 质量数据分析与报告
- 定期收集各项质量监测数据(如清洗合格率、灭菌合格率、包装合格率、生物监测阳性率等)。
- 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识别质量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
- 形成质量分析报告,提交CSSD负责人和医院感染管理科。
5.3 纠正与预防措施(CAPA)
- 对已发生的质量问题或不合格项,应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原因,防止再发生。
- 通过风险评估和趋势分析,识别潜在问题,采取预防措施。
- 所有CAPA措施应有记录,并验证其有效性。
5.4 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
- 定期(如每年)进行CSSD内部质量审核,评价质量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 CSSD负责人定期组织管理评审,回顾质量目标达成情况、审核结果、客户反馈、资源需求等,制定持续改进计划。
第六部分:人员培训与考核
6.1 培训计划: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内容包括相关法规标准、SOP、设备操作、质量控制知识、无菌技术、职业防护等。
6.2 岗前培训与考核:新员工及转岗员工必须经过系统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3 持续培训:定期对在岗人员进行再培训和技能考核,确保其能力满足岗位要求。
6.4 培训记录:所有培训活动均应有详细记录。
第七部分:附则
7.1 本制度由CSSD负责解释。
7.2 本制度将根据国家法规、行业标准更新及CSSD实际运行情况适时修订。
7.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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