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药价,《药品两票制管理制度》应运而生。该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减少药品从生产企业到医疗机构的流通环节,实现信息透明、价格可溯、责任明确,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本文将提供多篇不同侧重点的《药品两票制管理制度》范文,以供参考。

篇一:《药品两票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规范本机构药品采购流程,有效执行药品“两票制”管理要求,降低药品虚高价格,保障药品质量与供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商业公司、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仅限一家)可视同生产企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纳入药品管理的采购品种,包括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所有参与药品采购、验收、储存、付款等相关环节的部门及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制度目标:
(一)确保药品采购流程符合国家“两票制”政策要求,实现药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清。
(二)优化药品供应链,减少不必要的流通环节,遏制药品价格虚高。
(三)建立严格的供应商和票据审核机制,防范不合规药品的流入,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四)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问责机制,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本机构成立“两票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药学部、财务部、审计部、信息科、纪检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本机构“两票制”的全面实施工作,并裁决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各部门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药学部:作为“两票制”执行的核心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 负责制定和修订本机构“两票制”实施细则及操作流程。
- 负责对药品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并要求供应商签署“两票制”承诺书。
- 在药品采购环节,明确要求供应商必须按照“两票制”规定提供相关票据。
- 负责药品入库验收工作,对药品的“两票”及相关随货文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票、账、货相符。
- 负责建立药品追溯体系,对不符合“两票制”规定的药品,坚决予以拒收,并按规定上报。
- 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两票制”政策和制度培训。
(二)财务部:作为资金流转与票据审核的监督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 负责在药品结算付款前,对药学部提交的药品发票及相关凭证进行复核,重点核查是否符合“两票制”要求。
- 对审核通过的发票,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付款手续;对不符合“两票制”规定的发票,有权拒绝付款,并通知药学部进行处理。
- 配合审计部门对“两票制”执行情况进行财务层面的检查。
(三)审计部/纪检监察室:作为内部监督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 定期或不定期对本机构“两票制”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和监督检查。
-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提出处理意见。
- 受理关于违反“两票制”规定的举报,并组织核查。
(四)信息科:负责提供技术支持,保障药品采购、验收、库存、财务等信息系统能够满足“两票制”管理及追溯要求,实现票据信息的电子化管理和审核。
第三章 两票制执行细则
第七条 供应商资质审核:
(一)所有向本机构供应药品的企业,必须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等资质文件。
(二)供应商必须出具加盖其单位原印章的承诺书,承诺其所供应的全部药品均严格执行“两票制”规定,并承担因违反承诺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对于生产企业,需提供其开户行信息、印章和发票样本备案;对于流通企业,除自身资质外,还需提供其所代理药品生产企业的相关资质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第八条 票据审核标准:
(一)药品入库时,供应商必须同时提供以下单据:
- 合法的税务发票(第二票):发票的销方名称应与配送药品的流通企业名称一致,购方名称应为本机构。发票上应载明药品的通用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且与采购订单和实际到货药品一致。
- 生产企业出具的销售发票(第一票)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药品流通企业公章原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该发票的购方名称应为配送药品的流通企业,销方名称应为药品生产企业。
- 药品随货同行单(出库单):内容应与发票及实物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出库专用章。
(二)发票信息必须清晰、完整,不得有涂改痕迹。所有票据的开具日期、药品批号等信息应具有逻辑关联性。
第九条 特殊情况处理:
(一)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视为生产企业,其销售药品的行为可视同“第一票”:
- 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商业公司。
- 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全国仅限一家)。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的药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
以上企业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本机构“两票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后方可执行。
(二)为保障临床急救、抢救或短缺药品的及时供应,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可进行特殊采购。特殊采购的药品也应在事后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补齐符合“两票制”规定的所有票据及资料,否则将中止其供应商资格。
(三)对于属于集团内部调拨或偏远地区配送等政策允许的“一票”情形,供应商必须提供充分的政策依据和证明文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条 本机构将“两票制”执行情况纳入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对于严格执行制度、表现优异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 建立违规处理机制。在药品验收、票据审核或后续抽查中,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措施:
(一)首次发现票据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但能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给予书面警告。
(二)多次出现票据问题,或提供虚假发票、伪造证明文件的,立即暂停该供应商所有药品的采购,并列入黑名单,终止合作关系。
(三)对于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相关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内部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如审核不严、玩忽职守导致不合规药品入库的,将根据本机构相关管理规定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 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本制度将进行相应修订和完善。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本机构“两票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药品两票制管理制度》
(操作规程与流程管理版)
一、目的与原则
为确保我院药品采购、验收及结算全流程严格遵循国家“两票制”管理要求,特制定本操作规程。本规程旨在将“两票制”制度要求具体化、流程化,为各岗位人员提供清晰、统一的工作指引。
实施原则:
- 合规性原则:所有操作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两票制”核心政策精神。
- 流程闭环原则:从供应商准入到药品验收、财务付款,形成完整的管理闭环,各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
- 责任到岗原则:将审核责任明确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确保每一步操作都有据可查、有人负责。
- 可追溯原则:所有票据、文件和操作记录均需妥善保存,建立完整的药品供应链追溯链条。
二、供应商准入与协议管理操作流程
步骤1:供应商提交准入申请
潜在供应商向药学部采购组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表》,并附带以下全套资质文件(均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 《药品GSP/GMP认证证书》
-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两票制”执行承诺书》(按我院模板填写并签章)
- 相关生产企业或总代理的授权文件
步骤2:药学部资质初审
采购组人员对照《供应商资质审核清单》,对上述文件进行逐项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重点核查其经营范围、有效期等信息。初审合格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步骤3:药学部组织现场考察(必要时)
对于首次合作或供应重要药品的企业,药学部可组织人员对其仓储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现场考察,并形成《供应商现场考察报告》。
步骤4:准入审批与建档
经药学部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将该供应商纳入我院《合格供应商名录》,并为其建立包含所有资质文件、承诺书、合同等在内的电子和纸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
步骤_5:签订采购合同
在合同中明确“两票制”为强制性条款,约定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两票”及随货文件,并明确违约责任,如因票据问题导致我院无法付款或遭受处罚,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三、药品入库与票据审核操作规程
本规程是“两票制”执行的核心环节,由药学部验收组负责执行。
第一阶段:收货前准备
验收员每日上班前,通过信息系统查阅当日待收药品清单,提前了解预计到货的品种、数量及供应商信息。
第二阶段:现场收货与初步核对(“三核对”)
- 核对送货单位:核对送货人员身份及授权证明,确认其为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企业委派人员。
- 核对运输条件:检查药品运输工具及温控记录是否符合规定,特别是冷链药品,必须核验全程温度监控数据。
- 核对物理包装:检查药品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有无破损、浸湿、污染等情况。
*处理:以上任何一项不符,可初步拒绝收货,并立即通知采购组与供应商沟通。
第三阶段:票、账、货一致性详细审核(核心步骤)
验收员将收到的纸质单据与药品实物、采购订单进行逐一比对。
1. 审核“第二票”(配送企业开具给我院的发票):
- 发票抬头:必须为我院全称,纳税人识别号无误。
- 销方信息:必须与送货的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名称完全一致。
- 内容核对:发票上所列药品的品名、剂型、规格、单位、生产厂商、批号、数量、单价、金额等,必须与药品实物、随货同行单及我院采购订单完全一致。
- 印章核对:发票专用章必须清晰、规范。
2. 审核“第一票”(生产企业开具给配送企业的发票复印件):
- 购方信息:必须是本次送货的供应商(流通企业)。
- 销方信息:必须是该药品包装上标示的生产企业。
- 内容关联:发票中的药品品名、规格、生产厂商等信息应与“第二票”及实物对应。重点核对批号,确保其能有效关联。
- 印章核对:复印件上必须加盖配送供应商的红色公章原印章,并有“与原件一致”的签注。
3. 审核随货同行单(出库单):
- 信息一致性:单据上的所有药品信息(品名、批号、数量等)必须与发票及实物完全一致。
- 印章: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出库专用章。
第四阶段:异常情况处理
- 票据缺失:缺少“第一票”或“第二票”的,一律拒收。
- 信息不符:票、账、货信息有任何一项不符(如批号、数量、厂商不一致),一律拒收,并填写《药品拒收记录单》,由送货人员签字确认。
- 票据涂改或不清晰:发票有涂改痕迹、印章模糊不清的,视为无效票据,予以拒收。
- 处理流程:发生拒收后,验收员需立即在信息系统中进行拒收登记,并通知采购组联系供应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配送符合要求的药品和票据。
第五阶段:系统录入与实物入库
所有审核无误后,验收员在药品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扫码验收入库操作,将发票号、药品批号等关键信息准确录入系统,实现电子信息与实物、票据的绑定。随后将药品按储存要求移入库房指定货位。
四、财务结算与资料归档操作流程
步骤1:药学部提交付款申请
药学部库管员每月根据已验收合格入库的药品信息,整理并核对供应商发票,生成付款申请单,连同所有原始发票(第二票)、加盖公章的第一票复印件等凭证,一并提交至财务部。
步骤2:财务部票据复核
财务部审核人员对药学部提交的付款凭证进行第二次审核。审核重点:
- 发票的合规性、真实性。
- “两票”链条的完整性。
- 付款申请金额与发票金额的一致性。
- 系统入库数据与发票信息的一致性。
步骤3:执行付款与凭证归档
复核无误后,财务部根据合同条款安排付款。付款完成后,将所有发票、付款申请单等会计凭证整理归档,以备审计和追溯查询。对于审核发现问题的票据,财务部有权驳回付款申请,并退回药学部处理。
五、监督与追溯
药学部每季度对已入库药品的票据档案进行随机抽查,形成自查报告。审计部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两票制”执行情况的专项审计。所有与“两票制”相关的纸质和电子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且总保存期不得少于五年。
篇三:《药品两票制管理制度》
(战略实施与风险管控方案)
引言:构建合规、高效、安全的药品供应链新生态
“药品两票制”不仅是一项政策合规要求,更是推动医院药品供应链管理现代化转型的战略契机。本方案旨在从战略高度规划我院“两票制”的实施路径,并建立一套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全方位风险管控体系,确保制度平稳落地、长效运行,最终构建一个合规、高效、安全的药品供应链新生态。
第一部分:实施战略与总体目标
1. 战略定位:
将“两票制”的实施定位为医院精细化管理和运营优化的核心项目之一。通过此项目,驱动药品采购模式的变革,提升供应链透明度,加强成本控制能力,并以此为基础,全面提升医院药事管理水平。
2. 总体目标:
- 合规性目标(100%):确保所有药品采购行为100%符合国家及地方“两票制”政策法规,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操作,实现零差错、零处罚。
- 效率性目标:优化供应商结构,与有实力、信誉好的大型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缩短药品采购周期,提升供应链响应速度。
- 安全性目标:建立全流程药品追溯体系,确保每一盒药品的来源和去向清晰可查,从源头上杜绝假劣药品流入,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 经济性目标:通过压缩流通环节,增强与供应商的议价能力,有效降低药品采购成本,将改革红利惠及患者。
第二部分:关键控制点与流程再造
为实现上述目标,需对现有药品管理流程进行再造,并设置以下关键控制点(KCP):
- KCP-1:供应商准入与动态评估
- 控制措施:建立严格的供应商准入模型,除审核基本资质外,还需评估其“两票制”执行能力、信息化水平、配送能力和质量保障体系。引入供应商绩效动态评估机制,每半年根据其履约情况、票据合规率、配送及时率等指标进行评分,优胜劣汰。
- 流程再造:变被动接受供应商为主动选择战略合作伙伴。
- KCP-2:采购合同条款的法律完备性
- 控制措施:法务部门介入,在所有药品采购合同中设立专门的“两票制合规条款”,详细定义“两票”标准、票据提供时限、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暂停采购、终止合同、追偿经济损失等),使之具有法律强制约束力。
- 流程再造:将合规要求从管理制度提升至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条款。
- KCP-3:验收环节的交叉验证
- 控制措施:实施“双人复核”或“系统辅助验证”制度。验收时,除验收员审核外,系统自动将发票信息与采购订单、电子监管码信息进行比对,出现不符时自动预警,强制进行人工干预处理。
- 流程再造:从单纯依赖人工审核,转变为“人机结合”的智能化、交叉化验证模式。
- KCP-4:财务结算的最终审核关
- 控制措施:财务部设立“两票制”审核专岗,作为付款前的最后一道防线。该岗位独立于药学部,对所有付款申请的合规性进行终审,拥有一票否决权。
- 流程再造:强化财务部门的监督职能,形成药学部(业务执行)与财务部(财务监督)之间的有效制衡。
第三部分:风险识别与应对预案
1. 合规性风险
- 风险描述:因政策理解偏差、人员操作失误或供应商舞弊,导致采购行为不符合“两票制”规定,面临行政处罚和声誉损失。
- 应对预案:
- 预防:定期组织全员(特别是药学、财务人员)参加“两票制”政策解读培训和案例分析;建立政策法规更新库,及时传达最新文件精神。
- 控制:实施上文所述的关键控制点管理,通过流程固化和系统锁定,减少人为差错。
- 补救:建立异常事件报告机制,一旦发现潜在违规,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并启动与供应商的沟通程序,要求限期整改。
2. 供应链中断风险
- 风险描述:部分中小型供应商因无法适应“两票制”要求而退出市场,或大型供应商因整合期出现混乱,导致部分药品(尤其是短缺药、急救药)供应中断。
- 应对预案:
- 预防:优化供应商布局,避免单一依赖;建立备选供应商库;与主要供应商签订保障供应协议,明确紧急情况下的调配责任。
- 控制:建立药品库存预警系统,对低库存药品自动提醒,提前启动采购流程。
- 补救:启动《临床必需及短缺药品应急采购预案》,在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采取临时性应急措施采购,但事后必须完成合规流程闭环。
3. 信息化风险
- 风险描述:现有HIS/ERP系统功能不足,无法有效支撑“两票制”的票据电子化管理、信息核对和追溯要求,导致审核效率低下,数据易出错。
- 应对预案:
- 预防:对现有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或引入专业的供应链管理模块,实现票据OCR识别、系统自动比对、全流程电子追溯等功能。
- 控制:在系统升级完成前,采用标准化的电子台账作为过渡方案,确保信息记录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 补救: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制定系统故障应急预案,保障业务连续性。
第四部分:长效监督与持续改进机制
1. 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由审计部牵头,每半年对“两票制”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内部审计,审计报告直接提交医院管理层和“两票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计内容包括流程遵从度、票据合规率、风险点控制有效性等。
2. 设定关键绩效指标(KPI)
为相关部门设定可量化的考核指标,例如:
- 药学部:票据审核一次性通过率、供应商“两票制”违规率、药品入库差错率。
- 财务部:付款票据合规率、因票据问题导致的付款延迟率。
3. 建立持续改进循环
定期召开“两票制”工作复盘会议,根据内部审计结果、日常操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外部政策的变化,对本方案及相关操作流程进行评估和修订,形成“计划-执行-检查-处理”(PDCA)的持续改进循环,确保制度的先进性和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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