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是指通过合法的方式,减少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从而达到节约税收的目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需要遵守税法规定,采用合法的方法进行,不能采用违法手段进行避税。纳税筹划的目的是合理规避税负,但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合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总结精选,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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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总结精选1
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群体主要为工薪阶层,自实施至2011年税改前,大约有8400万人缴纳这个税种,2011年新税改后大约有2400万人缴纳。征收群体比较单一,与市场经济形成的收入结构不配比,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认识仍处于初级阶段,如何获得最大的收益是普遍关注的问题。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思路
在取得收入的时候,大家应该提前对自己将要取得的收入进行安排,制定合理避税计划。通过收入的时间和数量,支付方式变化,抓住一切可以扣除费用的机会,降低名义收入额,进而降低税率档次,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以降低税负或免除税负。通过对华光公司的实地调研,对经常碰到的有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纳税筹划:
(一)若收入性质不是很明确,可以转化税目,采用低税率个人所得税采用比例税率与超额累进制税率。如工资薪金收入的税率是7级累进税率3%-45%,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级累进税率5%~35%。如常州华光公司,工程项目实行员工承包制,每个项目承包额从十几万到几百万不等,那对承包人取得收入,财务部根据金额大小,建议承包人在工资薪金所得税目、对企业承包经营所得税目中转化,选择低税率进行纳税筹划,这样让承包人可以少缴个人所得税。
(二)为降低税率,寻找临界点进行筹划利用临界点选择税率,以此控制税负。如该公司员工每次增长工资的时候,经常反映加了工资,实际拿到手的反而没有增加工资前取得的实际收入多。因为工资薪金采用7级累进税率,各级速算扣除数也不同,所以工资增长后采用高一级税率,速算扣除数变化,导致实际取得收入反而减少,使得员工空欢喜一场。公司财务部人员在工作中,建议员工特别要注意速算级率,在人事部门同意加工资时,按增加后的先预先计算看是否扣的多,若有增加后反而扣的多的情况和人事部提前协商增加的工资数。同时建议人事部把一部分加班工资挪到下个月计算发放。
(三)每月收入尽可能均衡在全年工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若每月工资数额起伏大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比均衡状态下交的多。如该公司销售人员的提成收入,不是每个月能够取得,在取得当月就得交很多税金。经过这件事后,华光公司财务部人员提醒销售部门的员工,若知道自己将来有一笔较大金额的提成工资时,尽量提前告知财务部,这样可以预先为他筹划,建议适当提高每月工资额,使每月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基本均衡,则可以降低税负;在没有预先告知的情况下时,财务部建议销售人员分几个月分次从公司拿取这笔工资,这样可以避免一次缴纳大笔的个人所得税,从而帮助他减轻了个税负担。
(四)通过降低收入来实现纳税筹划可以作为经营性费用且免交个人所得税的福利支出包括误餐补贴,通讯费、福利费、培训费、各种补助金等。起初,该公司这部分费用是作为工资补贴并入工资总额发放,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后来财务部进行筹划,经公司同意,这部分放入工资单发给员工的补助费,员工以费用报销形式,经财务审核报销,这样可以作为企业的合法经营费用,为员工减少了个人所得税缴纳的金额。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案例分析
个人所得税法用列举的方式将个人取得收入分为11个税目,分别是: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这些税目的费用扣除标准、税率、计税依据各有不同。应税收入是决定纳税人税负高低的最主要因素,不同类别的应税收入对应不同的税率结构,税率也不同,这样就存在了纳税筹划的空间。
(一)工资薪金纳税筹划1.降低工资名义收入,利用福利【例1】华光公司某行政人员(外地需住宿)每月工资3500元,另外公司规定每位正式员工每月误餐补贴300元,通讯费200元,汽车补贴600元,外地职工住宿补助1200元。每月应缴个人所得税=(3500+300+200+600+1200-3500)×10%-105=125元。计算下来,该员工工资正好是3500元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可是单位福利条件不错,对员工的各项补贴加起来2300元,这部分并入工资发放后,每月要缴纳125元的个税。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利用福利进行筹划,将这部分工资转化为费用。财务部和单位商量经同意后,这类补贴不再以工资形式发放,而是每月让员工以相应发票报销,财务经审核后以票据入账,若不符财务规定则不予报销。通过非货币形式支付,降低了工资的名义收入,为员工减轻了缴税负担。2.利用优惠政策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工资总额,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提取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例2】华光公司一名高管,每月的工资薪金所得扣除社保及公积金后为13000元。每月应缴个人所得税=(13000-3500)×25%-1005=1375元,每月交1375元的个人所得税,这是一笔不小的资金。因为公积金免征个人所税,根据相关规定,补充公积金额度最多可交至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30%。若和单位协商同意,按缴存基数13000元交纳补充公积金3900元,每月交纳个人所得税为(13000-3900-3500)×20%-555=565元,节省了810元。这样筹划不仅大大降低了税负,为员工今后买房也降低了一部分资金压力,还能根据公积金缴纳的基数增加贷款额度。
(二)全年一次性奖金纳税筹划【例3】华光公司某销售员每月工资4000元,每个季度根据销售提成发放提成工资30000元。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4000-3500)×3%=15元,取得提成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4000-3500)×25%-1005=6620元,这样每季度合计应缴税=6620+15×3=6665元。若把提成分摊到每月,则每月应缴个人所得税:(4000+7500-3500)×20%-555=1045元,每个季度合计应缴税=1045×3=3135元。两种方法相差=6665-3135=3530元,全年节约个人所得税=3530×4=14120元。员工年终取得的一次年终奖金,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通过均衡收益的方式进行纳税筹划。对于能事先预测的年终奖金,预先把提成收入均衡放到每个月,这样通过筹划,销售员取得大笔提成工资时节约一万多元人民币。实际操作中,因为提成不能预先知道有多少金额,可以预估一个数字,把这部分分摊放到每月工资总额中发放,年底结算时保留一部分来年终发放计算个人所得税,从而减轻了销售部全体员工的缴税负担,极大增加了他们工作的热情。
(三)劳务报酬纳税筹划【例4】华光公司某副总具有机电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事务所经常请他去做顾问,和他签订合同按年一次性支付劳务报酬33000元。纳税筹划前:年底结算时,需交个税为=33000×(1-20%)×30%-2000=5920元。纳税筹划后,和事务所商定,年终的劳务费分六次支付,每次支付5500元。月应纳税额=5500×(1-20%)×20%=880(元),年应纳税额=880×6=5280元,节约个人所得税5920-5280=640元。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额减除一定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公司副总经纳税筹划后,重新和事务所签订劳务合同,将按年支一次付分解为按次支付,每次应纳税所得额降低后,每年减少了个税640元,达到了节税的目的。
(四)高管股份分红纳税筹划年底,华光公司根据全年实现利润,给高管按比例分红以现金形式发放。根据税法规定,员工因拥有股权从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收入,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目的税率为20%。但是高管年底以现金形式取得此项分红,可以看作是获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作为工资薪金税目按一个月计算,除以12后再确定适用的税率,这计算方法每年只能用一次,能大大降低税负。这两种方式运用时可以按就低原则选择,这样并没有增加公司的成本,又可以让高管减轻负担。【例5】华光公司一位副总2014年底按股份分红9万元,当月工资为8000元。按工资薪金税目:全年一次性奖金为90000元,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为7500(90000÷12),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元,应纳税额=90000×20%-555=17445元。按利息、股息、红利税目:90000×20%=18000元。这样,通过转换税目节税555元。
(五)其他所得纳税筹划根据税法规定:个人向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1.同一纳税项目所得【例6】华光公司某员工2014年3月4月份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分别为6400和8000元。对外捐赠3000元。允许税前扣除的捐赠限额=(6400-3500)×30%=870元,不允许税前扣除的捐赠限额=3000-870=2130元,3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6400-3500-870)×10%-105=98元,4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8000-3500)×10%-105=345元,两个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98+345=443元。现对捐赠行为进行分次捐赠的税务筹划,在捐赠总额3000元不变的情况下,3月份捐赠2100元,4月份捐赠900元。3月份允许税前扣除的捐赠限额=(6400-3500)×30%=870元,3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6400-3500-870)×10%-105=98元,4月份允许税前扣除的捐赠限额=(8000-3500)×30%=1350元。4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8000-3500-900)×10%-105=255元,两个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数额=98+255=353元。同是捐赠3000元,分次捐赠后比第一次捐赠降低税负90元。2.收入为不同的应税项目如果打算捐赠且当月收入为不同的应税项目,应当对捐赠额进行适当的划分到各个应税所得项目中,可以最大限度地享受税前扣除,减轻税负。【例7】华光公司某员工对红十字捐赠10000元,当月工资6000元,还有10000中奖所得。在计算捐赠扣除额时,纳税人应当对捐赠额进行适当的划分,即将捐赠额分散在各个应税所得项目之中,其目的是最大限度享受税前扣除。工资应缴个税:(6000-3500)×10%-105=145元。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即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那么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扣除限额:10000×30%=3000元。项目个税:(10000-3000)×20%=1400元。个税合计:145+1400=1545元。通过以上捐赠额的适当划分,其捐赠额已得到充分扣除。
国家在管理经济时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地方政府也在不断的调整政策,纳税筹划与每个人密切相关,我们需要不断的学习财税知识,提高自身筹划的水平,才能获得最大的收入。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总结精选2
XX财务工作总结税务
为财务人员特别需要在制度和人情之间把握好分寸,既不能的触犯规章制度也不能不通世故人情。分享了财务工作总结税务范文给你们。
财务工作总结税务1 XX年,在区局和分局领导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中心,大力组织收入,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我主要负责西葛镇的税收征管工作,分管企业 xx户,年征收入库税收xxx万元,超额完成征收计划。现述职如下:
在工作中,我很注重学习,学习应讲“钻”劲。实践使我认识到当前的税务工作对业务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需要学习的知识很多。在作好繁重的工作任务时,我会结合业务的需要,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我加强了对新的《会计准则》和《财务通则》及《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学习,认真做好自学笔记,提高学习效果。同时坚持学以致用,认真履行职责,在工作中认真核对每一项数据,认真核查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坚持以法治税,维护税法的公平正义,针对征管漏洞提出工作建议,做到以查促管、以管促收。我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性调研等方面都能高质量地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
片区内小企业比较多,企业会计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我专门编写了“办税事项操作要点”发给业务底子薄、能力差的会计作参考用;编写了“新办企业税务事项要点”以备作新办企业咨询用,不仅提高了企业会计业务水平,同时减少了企业办税事项的差错。我采取例会宣传、个别辅导的形式,及时为纳税人讲解税收政策和有关涉税事宜,督促纳税人进一步健全财务核算,如实反映经营成果,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遵从度。今年,我和责任区其他同志一起举行税法解读会8次,及时宣传了税收政策法规,极大地促进了企业依法纳税意识的提高。我还严格要求自己在与纳税人交往中做到自警自律,与纳税人保持正当的融洽的工作关系。多年以来,我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一直深受纳税人好评。
在日常管理中,我始终坚持腿 “勤”。一是从巡查做起抓户籍管理。片区内企业新办、变更比较频繁,通过定期巡查,几年来未发生失管漏管情况。同时根据纳税企业的类型和特点,有侧重地采集纳税人各生产要素的信息,记载好管理台帐,为落实后续管理做准备。我对企业的巡查面作到100%。二是抓好税源控管。对辖区内低税负、低税额、零申报的异常企业重点管理,在管理中做到盯住税源大户,抓住中户,管住异常户。通过对重点税源户和纳税异常企业实行有效的税源监控,有效地提高了征管质量。XX年所管片区的税收负担率比上年提高了个百分点。三是落实纳税评估等管理措施。我积极探索高效的纳税评估方法,积极探索建立行业纳税评估分析模型。XX年,我对片区内的企业按行业进行分析和管理,探索建立了行业评估模型,配合分局建立了商贸行业的评估模型。XX年,共完成了26户企业的纳税评估和服务性调研,共补征税款165万元。有力地提高了对税源的监控水平。
总之,XX年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XX年里,去哦一定再接再厉,征管更上一层楼,各项工作更上一层楼。
财务工作总结税务2 xx-x这一年即紧张有序又充实。一年来在公司领导的领导下,通过自身的努力,无论是在敬业精神、还是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上都得到进一步提高,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本人能够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以勤勤恳恳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在财务岗位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了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也算经历了一段不平凡的考验和磨砺。
现将本年的工作做如下简要回顾和总结
在日常会计业务中,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团结协作。平时审核原始凭证、整理原始凭证,安排有关人员出记账凭证,并对所出凭证进行检查、复核,对不正确的记账凭证,指明原因,要求改正,对其他同事不懂的地方耐心讲解。负责三级成本账,独立核算成本,出凭证、会计记账凭证的录入,成本、费用的结转到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登记各账本。
今年由于场所整体搬迁和工作量的大幅度增加,财务工作的力度和难度都有所加大。除了完成公司的账务,还同时兼顾银行往来工作及其他业务。为了能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本人不计较个人利益,不讲报酬,经常加班加点进行工作。在独立核算成本时,月末提前提醒有关人员做准备,在计算产品成本的时候,每次都把所以资料带回寝室去做,常常做到深夜,并且这些在考勤上是没有体现的。在9月劳动局进行生育保险的检查,配合人事部更改凭证、账本等,一直加班到凌晨3点半以后才离开公司。其他部门需要有关资料,及时提供。在工作中发扬乐于吃苦、甘于奉献的精神,对待各项工作始终能够做到任劳任怨、尽职尽责。在发票管理方面,随时查看发票剩余量,提前准备购买发票所需资料,掌握购买发票的银行卡余额。根据市场部的需要,及时购买和进行增量,及时进行发票填开。对已经填开了的发票进行清理和检查,并保管好所有的票据。
在一些税务系统方面,独立做税务的纳税评估预警系统,负责增殖税专用发票的验票,开票系统的抄税,纳税系统里面的发票存根明细和抵扣明细的输入,到税务大厅抄税报税。独立做企业纳税评估检查的资料。在与银行往来业务中,有较强的安全意识,维护个人安全和公司的利益不受到损失。对三级成本账的账务随时了解和掌握,每个月都到车间亲自查看账务情况。
#p#分页标题#e# 在公司的全面发展下,以积极热情的心态去完成安排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做好各项工作。认真学习财经方面的各项规定,自觉按照国家的财经政策和程序办事。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始终把工作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上,脚踏实地工作;不断改进学习方法,讲求学习效果,“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坚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用新的知识、新的思维和新的启示,巩固和丰富综合知识、让知识伴随年龄增长,使自身综合能力不断得到提高本人能够根据业务学习安排并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加强对财务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及时了解最新会计实物的变化,通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了会计基
础工作规范化要求。参加了工商大学的本科段教程学习,并通过了全国统一的本科考试。通过各方面的学习,更进一步的提高了实际动手操作能力。使自身的会计业务知识和水平得到了更新和提高,适应了现在的工作要求,并为将来的工作做好准备。
在工作之中也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在本职工作上,由于经验和专业水平不足,有很多地方做的不到位,不够熟练。总之,在工作中我享受到收获的喜悦,也在工作中发现一些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应不断地学习新知识,努力提高思想及业务素质。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我决心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公司的快速发展催人奋进,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严于律已,勤奋学习,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更大的贡献。
财务工作总结税务3 转眼间,xx年就过去了。展望未来,我对今后的工作充满了信心和希望,为了能够制定更好的工作目标,取得更好的工作成绩,我把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主要经验和收获
在学校的工作中,积累了许多工作经验,同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总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和收获:
(一)只有摆正自己的位置,下功夫熟悉基本业务,才能尽快适自已的工作岗位;
(二)只有主动融入集体,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才能在新的环境中保持好的工作状态;
(三)只有坚持原则落实制度,认真理材管账,才能履行好财务职责;
(四)只有树立服务意识,加强沟通协调,才能把分内的工作做好;
(五)只有保持心态平和,“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才能不断提高、取得进步。
确立工作目标,加强协作
财务工作像年轮,一个月工作的结束,意味着下一个月工作的重
新开始。我喜欢我的工作,虽然繁杂、琐碎,也没有太多新奇,但是做为学校正常运转的命脉,我深深的感到自己岗位的价值,同时也为自己的工作设定了新的目标:
1、做好财务工作计划,以预算为依据,积极控制成本、费用的支出,并在日常财务管理中加强与管理处的沟通,倡导效益优先,注重现金流量、货币的
时间价值和风险控制,充分发挥预算的目标作用,不断完善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总结反馈的财务管理体系。
2、实抓应收账款的管理,预防呆账,减少坏账。
以上是我对自己工作的总结汇总,敬请各级领导给予批评指正。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将一如既往的努力工作,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以新形象,新面貌,为学校的辉煌发展而努力奋斗。
在经过两个月的××年度三套会计决算报告的编制后,财务部按新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着手进行了新中大xx年财务会计模块的初始化工作。对会计科目、核算项目、部门的设置,会计报表的格式等均按照新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并针对平时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改进和完善。如设置“制造费用”明细科目,并按该科目的费用项目进行了明细核算、归集和分配,费用的具体开支情况现已一目了然;规范“应交税金”科目的核算,如对增值税明细项目的月末结转、个人所得税的科目统
一、现金流量项目的规范化;对收下属分公司的管理费用由以前冲减管理费用改为冲减制造费用,这样使管理费用和销售毛利率的反映更为合理、恰当;在配合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按照《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对固定资产编
制了固定资产卡片类别代码,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新中大固定资产管理模块的初始化工作。××集团总公司要求在今年4月份全面正式运行新中大财务软件,而本集团公司财务部在3月份就完全甩掉金蝶财务系统,正式运行新中大,结束了长达半年之久的两套财务软件同时运行的局面。目前新中大软件已正式与矿部相链接,并运行良好。
根据××集团司企字117号文《关于下达〈××集团xx年多经企业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和××司字8号文《关于下达××分公司多样化经营二00×暨一季度生产经营计划的通知》,财务部对有关考核指标进行了分解,下发了××年财务计划和可控费用指标。在财务执行过程中,严格控制费用,实行刚性考核。财务部每一季度汇总可控费用的执行情况,于公司常务会上通报,针对每一季度电话费超支的部室、单位,按超支额扣部室负责人及其他第一责任人的奖金;对于其他可控性费用也是实行指标考核,对于超支部分坚决不予核销。
上半年,随着原材料市场价格的持续上扬,而××集团总公司销售价格制订相对迟缓,本集团公司资金一度吃紧。为此,财务部一方面及时与客户对账,加强销货款的及时回笼,在资金安排上,做到公正、透明,先急后缓;另一方面,根据集团公司经营方针与计划,合理地安排融资进度与额度,并针对工商银行借款利率上浮的情况,选择相对利率更低的农村信用联社贷款,以及通过向××集团总部结算中心临时借款,以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这样,通过以资金为纽带的综合调控,促进了整个集团生产经营发展的有序进行。
财务部根据公司差旅费的实际执行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本集团公司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行为、统一标准,制定了《××机械集团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为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财务部制定了《××机械集团会计报告竞赛考
评办法》,对各母子公司的会计报表从报送时间及时性、数据准确性、报表格式规范化、完整性等方面做了比较系统的规定,从而逐步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为领导决策和管理者进行财务分析提供了可靠、有用的信息。
平时财务部通过开展每周一次的交流会,解决上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布置下周的主要工作,逐步规范各项会计行为,使会计工作的各个环节按一定的会计规则、程序有效地运行和控制。
为明确财务部会计人员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工作分工和纪律要求,制定了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同时要求各岗位会计人员根据本岗位的职责要求,进行工作总结,岗位评述和认定,对各自的工作提出建议、作出打算,并对自己的岗位写出每月工作规程备忘录。这样,强化了各岗位会计人员的责任感,加强了内部核算监督,促进了各岗位的交流、合作与团结。
为了规范财务行为,配合各级主管部门的稽查与审计工作,财务部组织了在本集团公司内的××年至××年的财务自查活动,对审计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地进行了整改,事后进行了交流,提高了会计人员的职业技能。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总结精选3
今年以来,县税务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现代化新泗州”工作目标,强化党建引领,突出办好惠民实事,深化改革,奋勇作为,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现将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力加强党建引领。
聚焦党史学习教育,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专家讲学、支部联学、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青年干部理论提升等系列活动,广大党员干部从党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积极开展“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各种形式的支部活动。
(二)税费收入序时完成。
坚持从早从紧从细抓收入,切实把该收的税费收入依法规范收到位。强化分析预测,做好税源联动管理,加强税收预测,科学分解收入计划,压实组织收入责任,牢牢把握收入主动权。
(三)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提档加速办税服务,广泛推进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大力实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求快响应群众诉;优化税费政策享受方式,完善全县纳税人标签库,推广电子税务局和税企直联互通平台。简并税费申报,精简证明资料。推广退税网上申请,提速退税办理,推行离境退税便捷支付;压缩税务注销一般流程办理时限。
(四)税费政策有效落实。
牢固树立减税降费是政治任务、硬任务的理念,及时将减税降费的“真金x”送到广大市场主体和百姓手中,切实做到纳税人缴费人应抵尽抵、应免尽免、应退尽退,更好服务“六稳”“六保”大局。
(五)征管工作全面加强。
积极推行“三项机制”,深入开展“八五”普法,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大力实施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扩围,认真开展做好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评定,有序推行无纸化试点工作,加强异地协作平台使用。全面推行财行税合并申报,主税附加税费一次性申报。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征管意见》。
(六)队伍建设持续强化。
围绕素质提升、作风优化,扎实开展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广泛开展业务大练兵、大比武,加强青年才俊培养,大力评选表彰xxxx年度涌现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持续激发干部职工争先创优动能。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队伍形象进一步彰显。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总结精选4
一、商业地产项目税收务划研究
(一)通过动态模型计算具体的税收与税负率 见表1:
(二)税收务划实施之前的分析 “城市综合体”是一个很有规模的商业地产项目,不论是项目的价值还是项目的投资总额都相当巨大,同时项目自身的增值幅度也大大高于200%,这里,土地增值税的税率为60%,而整个项目的总税负率也达到了46.19%。根据上述模型,计算出预算结果,通过结果可以看出:这个项目自身的税收成本已经成了项目最大的成本组成部分,远远超过其它各个单项的成本,而且已经远超开发总成本以及土地总成本之和;另外,税收成本超过了税后净收益33.7亿元,也就是企业的税收形势已经相当严峻了。所以,如果该公司不及时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还是沿用过去那种传统的销售模式,会严重降低自身的盈利能力,导致在市场中没有竞争优势,渐渐被市场所淘汰。
二、商业地产项目税务筹划操作流程
按照不同阶段的具体税务筹划(见表4),设计了以下方案:
(一)项目准备阶段具体的税务筹划 按照上面设计的税务筹划总方案,综合考虑该项目不同性质的建筑类型,项目准备阶段具体的税务筹划可以这样设计:
(1)经营模式的确定。因为如果将所有地产项目都出售的话,公司需要承担很高的税负率,税额差不多占到了销售收入的50%,所以,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需要选择其中的一些地产留作公司持有;另外,结合公司的资金情况,把销售相对容易的地产,以销售的形式推向市场,这样不但可以舒缓公司承受的资金压力,还可以降低公司的税负水平。如果具体到项目的话,那么可以将商业区以及会展区留作持有,优先公开发售酒店以及写字楼。因为它们的销售单价通常较低,但单位成本却比较固定,所以需要承担的税额比较小。
(2)开发主体以及组织形式的确定。该项目涵盖多种业态,而且又有部分自持的物业,所以在项目准备阶段进行税务筹划的时候,需要先考虑组建子公司进行具体的开发工作;同时,把开发主体以及项目结束交付之后的运营主体融为一身,以便后续的销售以及商业运作,尽量避免因为转移产权而产生的税收。
(3)融资方式的确定。该项目以债权融资为优先,通过向金融机构贷款来进行项目的开发。这种融资形式有两大优点: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时候,能够享受到税额的加计扣除;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时候,能够发挥税盾的优势,享受一定额度的税前扣除优惠。
该项目的投资总额是52亿元,自有资金需要占30%,所以可以向金融机构贷款投资总额的70%,按照各分项目的开发预算分配资金,具体见表5:
(二)项目开发阶段具体的税务筹划
(2)按照不同的业务类型,各个开发主体单独核算,同时和总包方分别签订施工合同;将开发主体以及经营主体融为一体,可以有效避免因为产权转移而产生的税收。
(三)项目销售阶段具体的税务筹划
(1)采取股权转让的形式将酒店整体转让。因为前期筹划已经把酒店作为了单独的主体,所以可以采取股权转让的形式将酒店整体转让出去,现行税法规定转让股权是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而且房屋权属也没有出现转移,所以也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表6、表7对比了不同销售形式下的税负情况:
如果加入利息成本的影响,那么酒店的开发总成本就会增加45000万元,两种销售形式的比较见表7:
(2)组建销售公司,分配写字楼的销售收入。税务筹划计划组建销售公司进行写字楼的销售,来降低销售税负。将直接销售与组建公司销售进行对比:
具体计算结果见表8,不难发现,组建销售公司的形式为企业增加了3015万元税后收益。
(四)持有与运营阶段具体的税务筹划
(1)把商业区以及会展区对外出租。根据现金流量模型,设定资金成本为10%。具体的收益折现计算结果见表8:
三、商业地产项目税务筹划成果分析
通过上述具体的税务筹划,归纳出的综合成果见表9,和筹划之前的方案相比,企业可以增加税后净收益44.91亿元,节税收益十分理想。对该项目实施税务筹划的时候,主要做了以下工作:(1)在项目准备筹划阶段,从战略角度上改变了企业的经营模式,告别过去单一销售的模式,转为销售与出租并存的模式,从而避免了因为巨额增值收益所需缴纳的税款。(2)在项目开发筹划阶段,改变了过去都以自有资金进行开发的模式,使用“3+7”模式,也就是企业自有资金占30%,向金融机构贷款70%进行开发,从而降低了项目增值的比率,还能产生税盾效应,实现节税的目标。(3)在项目销售筹划阶段,借助分配销售收入的形式,进行分级销售,从而降低房产销售增值的比率,实现节税的目标。(4)在持有与运营筹划阶段,借助科学的筹划,将物业出租,从而避免短期内缴纳高额的税款。
四、结论
商业地产公司和普通住宅房产公司进行的税务筹划存在很大的区别。项目开发之前,必须筹划好总体的战略,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商品房的建设和销售,还关系到后续的运营,因此进行税务筹划的时候要先规划好,再实施。例如:选择哪些主体开发,选择何种开发模式,选择何种融资方式等,从而实现节税的目标。商业地产公司通常所开发的项目都牵涉到诸多方面,因此可以进行筹划的阶段与环节也非常多,需要我们从全局的角度考虑,对项目整体进行税收的分析与筹划,不能以偏概全;不同阶段的筹划工作应该协调一致,虽然个别的税收方案可能会提升小税种的缴税金额,可只要能降低整体的纳税额的话,那么就是有效的做法。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总结精选5
201X年,XX市XX区税务局精准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改革要求,有序推进税务机构改革,持续深化从严治党、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进税务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一次办好改革,积极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一、工作概况
201X年以来,XX区税务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开拓思路,加强征管,千方百计挖潜增收、堵漏增收,收入质量不断提高,为地方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围绕中心,严征细管,收入质量稳步提升。
一是强化重点项目管理。与区重点项目办公室合作,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全区重点建设项目信息。截止目前,已将全区新开工和续建的大项目全部纳入税收管理,与财政、国土部门合作,通过国土部门提供的占用耕地信息和土地出让信息,发现税源。二是加强税收征管力度。依托政府财税综合信息平台的建设,每月按税种、行业和相关经济指标进行对比分析,查找增减变化原因,及时发现税收征管中的薄弱环节;强化企业所得税管理,提高纳税户数占比;强化新办业户管理,提高自觉申报、按时缴纳税款的纳税遵从度;强化欠缴税款清理,加大对欠税企业清缴力度。三是发挥稽查评估作用。通过落实省局第一批风险应对任务、招拍挂取得土地专项评估税收风险专项分析应对、第三方税收风险应对信息核实、内部审计税收风险信息专项应对核实等任务。
(二)开拓创新,勇于担当,各项改革卓有成效。
一是稳步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优先完成纳税人端改革工作,妥善安排业务整合优化事项,逐步实现业务流程、岗责体系和信息系统的集成联动优化整合到位。全区税务系统以严要求、高标准,实而又实、细而又细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努力实现机构改革与日常工作互促并进,推动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二是全力落实一次办好改革。制定了《纳服单位与税源管理单位一次办好事项工作衔接规范》,对八类税收业务办事流程进行了优化,制定六大类108项一次办好清单,不断改进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态度,确保相关涉税业务一次办结。三是致力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采取多项措施,积极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举办助力新旧动能转换专题辅导会、对重点企业上门进行政策宣讲和辅导等方式,确保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助推企业发展。
(三)强化措施,依法治税,积极服务地方发展大局
一是助力政府全面治理散乱污工程。通过委托政府协查督办和税务人员实地核查两种方式加强对散乱污治理企业的税收管理。对单位纳税人和较大规模个体纳税人进行实地调查,核算其应缴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责令限期缴纳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二是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公安机关、人民银行等部门合作开展打击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专项行动,及时移送税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实现维护良好税收秩序与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互促共进。三是社保扩面征缴。与人社、财政等部门配合开展社保费调研,积极参与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工作,结合税务机构改革明确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划转工作路线图,为平稳划转打下了坚实基础,努力建成规范便民高效的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缴体制机制。
二、存在短板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临淄区税务局虽然各项工作成效显著,但是在税收执法水平、税源管理水平、税收管理水平、纳税服务水平的提高上还存在一定短板,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局接下来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强税收征管,提升税收执法水平。围绕征管质量组织专题培训,对各项征管指标实施动态监控,以问题为导向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进一步强化征管措施,提高税收征管质量,降低税收执法风险。二是深化综合治税,提升税源管理水平。深入推进税企协作,建立涉税信息交换和共享协作机制,完善税源控管链条,促进税收质量和征管质效明显提升。三是突出分析预测,提升税收管理水平。根据税收收入变化,及时对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社保费征收比例进行专题分析,促进税收管理的科学化。四是完善责任体系,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牢固树立大纳服观念,将改革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单位、岗位,形成人员、责任、分工各有侧重、层层推进的责任体系,进一步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多措并举,狠抓落实,进一步增强纳税人的改革获得感和满意度。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总结精选6
一、税务筹划效应
(一)税务筹划的宏观效应
1.有利于发挥国家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纳税人通过税务筹划主观上是为了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但在客观上却是自动接受了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引导,在国家税收经济杠杆的作用下,逐步走向了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的道路。
2.促进国家税收及政府税收政策不断改进和完善。税务筹划是纳税人对国家税法及有关税收经济政策的反馈行为,同时也是对政府政策导向的正确性、有效性和国家现行税法完善性的检验。国家可以利用纳税人税务筹划行为反馈的信息,改进有关税收政策和完善现行税收制度。
(二)税务筹划的微观效应
1.有利于纳税人实现税务利益最大化,从而促进企业发展。
2.有助于纳税人纳税意识的增强。税务筹划促使纳税人在谋求合法税收利益的驱动下,主动自觉地学习、钻研税收法律、法规和履行纳税义务,从而可以有效地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法律意识。
3.有助于会计管理水平的提高。税务筹划要求会计人员既要熟知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也要热悉现行税法,企业设帐、记帐要考虑税法的要求,否则就不能达到税务筹划的目的。
二、当前税务筹划面临的难题
1.税务筹划合法性界定问题。从理论上说,税务筹划与避税、逃税有本质上的区别,税收筹划在不违反国家税法、不悖于税法立意宗旨的前提条件下展开。但实际工作中,税务筹划、避税及逃税仍然没有一个可操作的法定界定标准。这就使税务筹划的合法性受到质疑,税务筹划在合法与违法的边缘前行。税务筹划得不到法律保护和支持,成为税务筹划发展的首要障碍。
2.税务筹划空间问题。税务筹划主要是针对难以转嫁的所得税等直接税,通过合法地选择取得所得的时点,或者转移所得等方法使收入最小化,费用最大化,实现免除纳税义务,减少纳税义务或递延纳税义务等目的。但我国现行税制较大地倚重于增值税等间接税,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简单且不完整,所得税等直接税收入占整个收入的比重有限,大量的个人纳税入的纳税义务很小,税收筹划的成长空间有限。
3.纳税人寻求税务筹划动力不足问题。由于部分基层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征管意识不足,我国税收征管水平距发达国家有较大的差距。征管水平的低下,不能及时发现纳税人的偷逃税行为。同时,及少数税务干部的,等也给纳税人提供了违法、违规的机会。很显然,如果偷税的获益远远大于税务筹划的收益和偷税的风险时,纳税人显然不会再去进行税务筹划。税收征管水平的低下和征管力度的弱化,纳税人寻求“税务筹划”的动力显然不足。
4.税务筹划的人才素质问题。税种的多样性、政策的动态性、企业的差别性和企业要求的特殊性,对税务筹划人员提出了极高的素质要求,不仅要精通税收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而且还应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从而才能在充分了解筹划对象的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和专业判断能力为企业出具合理的筹划方案或筹划建议。税收筹划的高度专业性,知识融通性及操作的复杂性要求“一专多能”的复合性税务筹划人才,这在我国税务筹划刚起步的情况下,显然是人才难求。
三、发展税务筹划的对策
尽管税务筹划面临诸多难题,但是随着税制进一步与国际惯例接轨,税收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随着税收征管水平的不断提高;随着全社会的纳税意识的不断增强,社会对税务筹划的需求将进一步扩大,这无疑是发展税务筹划的一次机遇,税务筹划的前景乐观。现在要做的是:
1.加快税务筹划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首先以法律形式明确界定税务筹划与避税、逃税的性质及其构成要件,从而明确税务筹划与避税、逃税的界定标准,使合法的税务筹划受法律的保护,使税务筹划所提供的方案得到法律的支持,为税务筹划的发展创造条件。其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与责任,纳税人作为筹划方案的使用者和利益的直接受益者,对方案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要负全部责任;而方案的提供者要受行业标准的约束,严重违规或违法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将税务筹划当事人各方的行为纳入法制化、制度化管理的轨道,规范当事各方的行为,为税务筹划的健康发展创造先决条件。
2.加大税务筹划的宣传力度。税务筹划尚处于摸索、学习、推行的初始阶段,尽管一部分媒体及从事税务筹划的中介机构对税务筹划的积极意义等方面有所宣传,但由于对税务筹划在诸多问题上理解存在不少误区,表面上看来,税务筹划的宣传热热闹闹,但缺乏权威性和一致性,以致纳税人对税务筹划的认识、理解存在许多偏差甚至误解,因此有必要加大税务筹划的宣传力度,使纳税人正确认识税务筹划,正确对待税务筹划,从而促使税务筹划健康发展。
3.努力提高税务筹划人员素质,提高从业能力。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从业能力不强是制约税务筹划发展的瓶颈。没有高素质的人员,高质量的税务筹划方案就是一句空话。更为严峻的是,在外资从业机构进入国内市场后,将引发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对人员素质的要求将更高。因此目前的从业人员及税务机构必须有清楚的认识,通过开办各种税务知识培训班,选送优秀人才进行专业深造等途径,全方位地、有意识地培养既懂税法,也懂财务会计,也懂企业管理等多方面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复合性人才,以保证税务筹划对高素质人才的要求。
4.完善税制,加强税收征管力度。税制是否完善,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税务筹划的开展,立法机关和税务机关应加快税收立法建设的步伐,加快税制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完善税制,减少税法本身的漏洞,同时,加快司法建设步伐,提高征收管理水平,加大征收管理力度,减少征管漏洞,加大对偷逃税款的打击力度,引导税务筹划的健康发展。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总结精选7
【关键词】 优惠型企业; 税务筹划; 筹划方法
一、优惠型企业税务筹划方法的涵义
税务筹划,是指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不违法的手段对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精心安排,以减轻税收负担的行为(吴晶,2007)。税务筹划具有合法性、前瞻性和目的性等基本特征。
企业税务筹划的方法有很多种,按照税务筹划技术类型可以分为优惠型税务筹划、成本(费用)调整型税务筹划、转让定价筹划方法、纳税临界点和税务平衡点筹划法等。其中优惠型税务筹划方法是本文的研究对象。
优惠型税务筹划方法也称优惠政策筹划法,是指企业通过研究学习税收法规,掌握免税、减税、税率差异、扣除、抵免、延期纳税和退税等政策以避免和减少税金支出,最大化企业价值的一种税务筹划方法。由优惠型税务筹划方法的涵义可知,企业在利用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时需要充分了解和熟悉优惠政策的基本内容,然后结合自身实际获得享有优惠政策的必要客观条件,同时还必须获得相关税务主管部门的认定。
二、优惠型企业税务筹划方法的实施步骤
通过总结已有理论研究成果并结合上海纺织发展总公司税务筹划实践经验,本文将优惠型企业税务筹划方法实施步骤归纳为:
1.悉心研究税法,了解相关法律规范。企业要进行优惠型税务筹划,必须对税法及其相关法律系统有系统全面的认识,全面掌握税法各项法律规定,重点了解税收优惠政策及相关条款,仔细学习国家各项税收鼓励政策。除搜集相关税务法规信息外,企业还应当在平时对税务筹划相关制度文件、优惠资质等证明材料进行妥善保管。
2.确立节税目标,制定筹划备选方案。企业应当根据税务筹划内容,确立本次税务筹划目标,作为备选方案制定依据,并最终指导方案实施并为反馈控制提供标准。节税目标确定之后,企业应当尽量考虑各种条件、因素,制定优惠型税务筹划的各备选方案,为决策提供更多空间。
3.测算分析。企业应根据税法规定以及企业自身情况,组织专业人员对各税务筹划备选方案进行定量分析。分析应当包括成本评估、风险评估、经济效益评估等多个方面。
4.确定最终方案并付诸实施。根据测算结果,以本次税务筹划目标为评估依据,确定最优方案并开始实施。税务筹划方案实施可能会涉及企业内部很多部门和人员,所以在实施过程中做好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保证方案的贯彻和节税目标的实现,是至关重要的。
5.及时反馈实施情况,评估实施效果。在实际操作中,要密切关注筹划方案的实施情况,做好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估,运用信息反馈机制,验证实际筹划效果。
三、上海纺织发展总公司的实践案例
根据优惠型企业税务筹划实施要求,上海纺织发展总公司严格贯彻成本效益、谋求企业长远发展、实现涉税零风险等税务筹划原则,按照优惠型企业税务筹划方法实施的五个步骤在房产动拆迁、旧仓库改建以及投资子公司股利分配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筹划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益。
1.在动拆迁过程中的税务筹划
土地增值税税率是以增值额与扣除项目差额的金额比率计算,税金按照相适用的税率累进计算征收的。增值率越大,适用的税率越高,缴纳的税款就越多。由于土地增值税在上海纺织发展总公司缴纳税金中占有较大的比重,且具有税率高、税务重、策划空间大等特点,所以对土地增值税的策划就显得尤其重要。
上海纺织发展总公司旗下的子公司新纺织经营公司,地处闸北区,占地1 396平方米。经市政府批准,列为闸北区的动迁用地,获得了1.08亿的高额动迁费。但是高额的动迁费并不等于高额收益。按现行税法规定,动迁费收入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且土地增值税的税率高达30%~60%,对于企业来说税负相当大。上海纺织发展总公司通过仔细研究土地增值税税法条款并向相关税务专家进行咨询,对这块地进行了税务策划。
首先是策划应税项目的扣除额,增加扣除项目金额。新纺织经营公司作为一个老牌国有企业,资产账面价值远低于市场价格,若以资产账面价值作为扣除项目计算土地增值税,企业无疑将承担高额税负。《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旧房及建筑的评估价格,可以作为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于是企业将动迁补偿款拆分为土地补偿、企业资产和人员安置的补偿两大块。由于厂房评估价值高于用于企业资产补偿和人员安置补偿部分的动迁费,所以这部分动迁款项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且合法合规。
其次是进行税收政策差别选择。企业在税务筹划实施过程中需要依托企业的经营活动,在合法的范围内对税收政策进行差别选择,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企业要获得某项税收利益,必须寻求自身经营活动的某一方面符合所选择税收政策的特殊性,并把握税收政策的时空性,从而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的税收策划。税务筹划人员了解到该子公司房产所处位置在此次动迁中,有1/3要变为道路拓宽所用,属于旧城改造项目。而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等相关规定,因城市建设需要(即旧城改造或因企业污染、扰民)发生的动迁补偿款项,纳税人可向税务部门提出免税申请。通过查阅土地动迁的原始资料,最终税务筹划人员找到了能够证明这块土地属于旧城改造项目的文件,依法向税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成功获得认定,免征土地增值税5 644万元,不征营业税600万元,合计获得免税6 244万元,占动迁费用的57%。这次土地增值税的成功策划,大大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2.旧仓库改建过程中的税务筹划
上海纺织发展总公司纪蕴仓库,地处上海市宝山区。总公司对该仓库进行了改建。该地块属工业用地,可用于建造工业用地性质的办公房。一期旧仓库改建工程建成后,时间不长,就获取可观经济效益,获得了区政府的好评。为推动二期项目尽快启动,区政府主动建议公司在二期工程两个地块中,拿出一个地块来转性、招拍挂①,并且承诺招拍挂区里所得收益全部返回总公司。显然,这对公司是件大好事。但二期旧仓库改造项目已经启动,并已投入支出费用300万元。“转性、招拍挂”是否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如果决定“转性、招拍挂”,选择哪一个地块能够使得公司效益最大化?为了统一思想认识,总公司领导召开了专题研讨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用分析对比的方法,对各备选方案进行了测算。
“招拍挂”增加费用约每平方米楼板成本2 000元左右,但转性后,产权性质从原来的“工业用产证”变为“商业办公大楼”,两者售价差额每平方米3 000~4 000元。转性,首先要收储,这样土地出让部分收入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和不征营业税。如不转,房屋出售不能免征土地增值税。转性后,容积率由2调整为2.5,可比原来增加25%的建筑。不转性,房屋只能整栋出售;转性后可分层出售,甚至可以分间出售,有利于销售。对于选择哪一个地块转性,测算发现,土地面积越大转性能够获得的经济效益越高,并且可以完全弥补前期300万元的沉没支出。
经过专题研究,领导层统一了思想认识。向主管部门报告后,也获得了认同。现已纳入20xx年总公司的重点投资项目规划。在此项目的策划过程中,税务筹划人员既考虑了直接成本,也考虑了不同税务筹划的机会成本,从而达到了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3.投资子公司股利分配的税务筹划
企业所得税是指国家对境内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所得税实行25%的比例税率。新税法颁布实施后,应该针对新税法改革的特点,做好企业的纳税筹划。新税法改革中,对纳税主体进行了严格的限定,对税率进行了变动,明确了应纳税所得的范围。只有在熟悉新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科学的纳税筹划,才能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上海纺织发展总公司原始投资某企业股权2 350万元,折股2 350万股。经过历年的转股、送股,目前持有该企业股权5 103万股。根据现行会计核算办法,接受送转股企业不作会计处理。现在以0.9元/股进行了股权转让,收入4 592.7万元,高出账面成本2 242.7万元。对该部分盈利是否应交所得税,同样进行了策划。税务筹划人员认为,税后利润送股,应视同分红,可以调整课税所得额,因为被投资企业已经缴纳了所得税,本着不应重复纳税的原则,向主管的税务机关提出了申请。被否决后,重新研读税法。税法规定,权益资本以股息形式获得报酬,一般要被征二次税,一次是分配前作为企业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征企业所得税,另一次是分配后作为股东的股息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该收益是企业的投资行为,应作为股东的股息收入,那么不应再次征收企业所得税,否则是重复计征企业所得税,不尽合理,就又去市税务局,找所得税处的相关负责同志咨询,最后得到的答复是用未分配利润送股,取得转让收入时可以调整纳税基数,从而避免了重复征税,为企业减少了一大笔支出。
四、案例启示
通过对上海纺织发展总公司所开展的优惠型企业税务筹划实践及成效总结,可以获得以下启示:
1.企业要进行科学合理的优惠型税务筹划,首先要学法、懂法和守法。这要求企业在税务筹划之前必须要对税法有系统全面的认识与了解,选择对企业最有利的筹划方案。这里有两个方面的涵义:一方面是指企业税务筹划不能违法国家税收相关法律规范,所有的筹划行为必须在法律框架以内进行;另一方面是指不违法只是企业税务筹划的一个基本条件,在实践当中还须符合国家的立法意图。
2.成功的优惠型企业税务筹划是一项多目标限制下的财务管理活动,单一的节税目标不能使得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企业税务筹划中必须严格贯彻成本效益原则,在考虑节税的同时,统一考虑其他各个方面的因素,包括企业外部环境、自身情况、涉及的收入支出以及税务筹划实行成本等,制定最佳的筹划方案。
3.加强税务筹划信息管理对于保证优惠型企业税务筹划成功实施极为重要。因为与企业各项税收项目相关的政策、法规细则,相关批文有哪些,在何方,企业大多并不了解,所以很难提交详细依据,税务筹划就很难成功。因此,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加强对这些税务信息的搜集与管理,并加强与税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及时获取关于税务法律知识的相关指导。同时必须意识到,要改善企业的税收环境,需要企业和政府职能部门双方共同的努力。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获得生存和发展,也使国家的税收得以保证。
【参考文献】
[1] 吴晶.企业实用税务筹划[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07:2-3.
[2] 赵连志.税收筹划操作实务[M].中国税务出版社:2002:23-27.
[3] 陈懿■.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财务研究与运用[D].湖南大学,2005.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总结精选8
一、税务筹划概念
税务筹划是纳税人为实现经营目标,在遵守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通过财务活动和经营活动的事先安排,对纳税的各种方案进行比较权衡,选择整体税负最小的方案,达到减轻税负、取得合法税收收益、提升企业价值的目的的活动安排。税务筹划由于是以遵守税收法律为前提,因而是被法律所鼓励的。
这里有必要比较一下税务筹划与避税、偷(逃、骗)税的联系与区别,以更加直观地认识税务筹划。避税与偷(逃、骗)税,都有主观蓄意减少税负的目的,客观上也造成减轻税负的结果。避税的本质特征是纳税人利用税法的规定及其漏洞,在纳税义务产生之前所进行的能够减轻纳税义务或者避免纳税义务产生的行为。避税有非违法性,但不一定符合税法规定,因此不为法律所鼓励。偷(逃、骗)税的本质特征是在纳税义务产生以后,通过各种违法行为,减轻纳税义务或者拒不履行纳税义务。偷(逃、骗)税是典型的税收违法行为,是被法律所禁止的。税务筹划与避税、偷(逃、骗)税的合法性比较可用图1表示。
由图1可以看出,税务筹划在合法的边界内(A区域),是合法的行为;避税超出了合法边界,达到了不违法边界(A+B区域);而偷(逃、骗)税又超出了不违法边界(C区域),触犯了税法,是违法行为。
二、银行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现状
目前,我国银行业税务筹划意识开始增强,逐步加大在税务筹划方面的各种资源投入,但也存在明显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税务筹划概念的理解有偏差。如有的银行将税务筹划与日常的纳税管理混为一谈,税务筹划被限制在纳税申报、应对税收征管与检查、完善纳税手续等方面,限制了税务筹划运用的广度和深度;有的银行认为,税务筹划就是避税和节税,于是在税务筹划的运用上,注重寻找税收政策漏洞,打“球”追求边缘效应。二是税务筹划意识不强。有的银行认为,国有银行作为国有企业,就应该在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同时,应该对国家负责,为国家贡献更多的税收,无需筹划;有的银行认为,纳税事项是被动的行为,通过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与协调,效果也不错。三是行际间差别较大。有的银行(特别是股份制银行)已经较好地适应了市场经济机制,将税务筹划提高到战略规划的高度,将税务筹划活动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已经开始设立专职纳税管理部门,或通过税务机构进行税务管理,并将税务管理纳入内部风险控制系统中。但有的银行税务筹划仍未起步,或者税务筹划层次不高,缺乏战略安排,尚未形成有效的筹划体系。总体来说,我国银行业税务筹划整体水平与国外银行业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上竞争凸显压力。所得税作为银行业最大、最重要的税种,对银行的影响更是不容小视。因此,所得税税务筹划作为财务管理、经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于企业战略制定、战略实施和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体现在决策层、管理层和操作层等各个层面,必然引起银行高度重视。
三、银行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策略
银行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含义与一般企业是相同、相通的。但在税务筹划的依据和内容方面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国家针对银行业的特殊性,出台与银行业相关的税收政策,这些特殊的税收政策也为银行业税务筹划提供了依据。在内容方面,市场经济赋予银行业在金融资源配置上有较大的选择权,资金投放的时间、行业、地域区间等一般都由银行自主掌握,不同的时间、行业或地域,有时税法便有不同的规定,在一定条件下银行可以享受纳税方面的优惠或税前扣除政策,这就为银行业提供了税务筹划的空间。根据所得税法及其他有关税收政策,立足我国银行业实际,统筹考虑各项业务的性质和税务筹划空间,为我国银行业所得税税务筹划拟定以下策略:
第一,投资业务税务筹划策略。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商业银行可以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可见,商业银行的投资范围受到严格限制,目前涉及到的具有所得税税务筹划空间的银行投资业务主要有银行间股权投资与债权投资,设立分支机构、发放贷款、核销呆账贷款等事项作为商业银行的资金运用,这里将其纳入投资的范畴进行所得税税务筹划。
银行业投资业务的所得税税务筹划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实际需要原则。税务筹划的对象是银行经营发展战略规划的需要,不能为了筹划而筹划,比如设立分支机构、发放贷款、核销的呆账贷款、银行间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都是关系到银行决策甚至是重大决策的事项,实际发生或将要发生。二是效益最大化原则。银行要充分利用税收政策关于税收优惠和允许税前扣除政策的有关规定,如设立分支机构时选择分公司还是子公司组织形式;在债券投资中,选择金融债还是选择国债;在贷款投向中,选择特殊行业还是普通行业,等。下面重点对设立分支机构和贷款投向业务加以说明。
设立分支机构的税务筹划。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不同,往往对银行业所得税的影响也不相同。企业组织形式,主要是指采取母子公司形式还是总分公司形式。不论我国银行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还是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都要结合所在地税法规定进行所得税税务筹划。以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为例,在目前法人所得税制下,银行总部在考虑设立分支机构时,如果预期分支机构出现亏损,则可以考虑采取分公司的形式,这样,分支机构的亏损额就可以抵减银行总部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降低银行整体税负。如果分支机构采取子公司形式,则其出现的亏损额就只能从以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弥补,推迟了节约税负的时间。如果银行总部可以享受税收优惠,而分支机构若独立核算则无法享受该优惠政策时,应考虑采取总分公司结构,实行汇总纳税,使分支机构也能享受总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分支机构能够享受总行无法享受的优惠政策,或能够享受比总行更优惠的税收政策,则应考虑将分支机构设立为独立的子公司,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实现节税。
贷款投向的税务筹划。产业调整和区域建设是政府的经济任务,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税收产业政策差异总会一直存在,不同的是每个时期的侧重点不同,如当前关注的农业、中小企业、低碳产业、高科技产业等,西部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资源枯竭城市等区域开发等,同时也鼓励银行对这些产业和区域进行贷款投放,在一定条件下给予一定形式的税收优惠。银行可以利用这些税收优惠进行相应的税务筹划。如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对于银行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计提的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银行在投放贷款可以据此进行税务筹划。产业结构调整是我国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经济任务,国家可能会出台一些新的产业、区域扶持政策,因此银行要根据有关税收政策积极地进行相应的税务筹划。
第二,成本费用税务筹划策略。银行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成本费用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在确定银行的应税收入后,哪些费用不允许扣除,哪些有扣除限额,哪些允许全部扣除,是银行业在成本费用所得税税务筹划方面最为值得关注的问题。根据税收政策立法精神,一般而言,正常的、必要的、合理的、合法的成本费用是允许税前扣除的。允许据实扣除的成本费用可以全部得到补偿,可使银行合理减少所得税支出,银行应列足这些成本费用。对于税法有比例限额的成本费用应尽量不要超过限额,限额以内的部分充分列支;超过限额的部分,税法不允许在税前扣除,要并入利润纳税。因此,银行要注意各项成本费用节税点的控制。例如新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为准确掌握税前扣除限额,银行可以利用平衡点的方法进行节税调节:设营业收入为X,业务招待费的发生额为Y,则:Y×60%=X×5‰;Y=X×5‰÷60%=X/120,即业务招待费是营业收入的1/120(8.33‰)。因此,银行可以根据企业当年的经营计划,按照营业额的8.33‰确定当年业务招待费的最高限额。如果当年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小于该限额,则说明税前扣除额没有被充分利用;如果当年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大于该限额,则说明税前扣除额虽然被充分利用了,但是由于超过了最高限额,超过的部分要调整增加应纳所得税额,也要多缴纳所得税。现将新税法及实施细则规定的部分费用的节税点进行总结,如表1所示。
在经营过程中,银行要把握各项成本费用的节税点,为避免少作所得税纳税调增,或为以后年度留下列支余地,应尽量将各项费用开支控制在节税点以内。
第三,非经营性业务税务筹划策略。在实际操作中,银行业所得税税务筹划还涉及到与银行经营非直接关系的业务,如亏损结转、设计预缴方案、办理减免申报等,这些业务对所得税缴纳金额有着直接的关系。对这些业务进行税务筹划,同样可以起到减轻税负、提升银行企业价值的作用,因此也必须加以重视。进行所得税税务筹划应做到依据充分、手续完备、申报及时,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协调,争取得到理解和支持。下面就设计预缴方案和办理减免申报业务加以说明。
设计预缴方案的税务筹划。新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缴纳采取“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年终汇缴清算”的办法。预缴是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但是由于企业的收入、费用列支要到一个会计年度终了后才能完整计算出来,因此,无论采取什么办法预缴,都存在着不能准确计算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企业在预缴中少缴的税款不作为偷税处理。新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总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分月或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上述规定为银行业所得税税务筹划提供了条件。为尽量减少预缴所得税,获取资金时间价值,银行可以按照“上年月度(季度)平均额”与“当期预测缴纳额”孰低的标准进行预缴,也可以同时考虑到纳税调整因素,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努力避免多缴退税的现象。
办理减免申报的税务筹划。银行在特殊时期或特殊情况下,会享受特殊的税收政策优惠。《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对减免所得税的程序、方法、报批需要准备的材料、审批的权限、报批的时限等内容,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符合条件的银行不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有关资料提出申请,即便是国家对这些银行有优惠的政策,也会因自身没有按照规定及时申报的原因而放弃了该项权利,从而不能享受所得税的减免优惠。
与一般企业相比,银行的业务操作流程少,纳税种类少,税务筹划范围有限,所得税税务筹划的空间相对狭窄。但随着银行新业务、新市场的不断拓展和所得税税务筹划工作的深入开展,银行业所得税税务筹划业务的品种也将日益增多。税务筹划是银行降低成本、提高银行价值的重要途径,银行业应从战略高度认识与开展税务筹划,将税务筹划和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价值增值联系起来,从税法的立法精神和国家产业政策引导思想出发,通过税务筹划实现国家和银行双赢。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总结精选9
摘要: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是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但是每个公民都有在遵守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尽可能少缴税的权利。本文以个人所得税为例,对纳税人的各种纳税行为进行事前的规划,在不违法税法的前提下,达到节税的目的。
关键词:纳税筹划;税负临界点;股票股利;股票期权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实际纳税义务发生前对税收负担的低位选择行为,即纳税人在遵守税法和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利用税收法则所赋予的税收优惠或选择机会,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的事先精心安排和筹划,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政策及选择性条款,从而获得最大节税利益的一种理财行为。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等于计税依据乘以相应税率。因此,影响应纳税额的因素主要有三个,即纳税人、计税依据和税率,对纳税人的判断决定其是否负有纳税义务,在判定为纳税人的情况下计税依据越小,税率越低,应纳税额也越小。本文主要从计税依据和税率两个方面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
一、年终奖金的税务筹划
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对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1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具体计税方法是先将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将其个人取得的全部一次性奖金按确定的税率计税。由于工资、薪金所得是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按照上述规定计税时,若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月平均数在各级税率的临界点附近时,会出现收入高的纳税人税后净收入反而低于收入低的纳税人税后净收入的不合理情况。
例如:纳税人甲2009年底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23940元,纳税人乙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24240元,两人当月工资均已超过免征额。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
甲纳税情况:23940÷12=1995,确定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应纳税额:23940×10%-25=2369
税后净收入:23940-2369=21571
乙纳税情况:24240÷12=20xx,确定用税率为15%,速算扣除数为125。
应纳税额:24240×15%-125=3511
税后净收入:242.40-3511=20729
由上例可以看出,虽然乙的收入高,但是最终的税后收益却低于甲。对于这个问题有两种方法可以解决,一种是职工与企业协商将年终奖金分摊到各个月份,这又可以减少税收负担,但是失去了年终奖金本身的意义。另一种方法是将年终奖金分为临界点以下和以上两部分,临界点以下的可以作为年终奖金,临界点以上的可以并人当月的工资,企业进行这样的灵活处理就可以为员工减轻税收负担,同时也能保证年终奖金的意义。
二、股票股利的纳税筹划
股票股利是上市公司对其股东进行股利分配的一种方式,按照我国税法规定,我国对股票股利按其面值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股票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就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提供了筹划的空间。
例如:股东甲拥有A上市公司100000股的股票,股票现行的股价为每股6元。A上市公司将对股东进行股利分配,现有两种分配方案,第一种是每十股配送两股本公司股票,股价变为每股5元;第二种是每股分配现金股利1元,下面对两个股分配方式的个人所得税进行比较。
股票股利的个人所得税为:100000×0.2×20%=4000;
转让股票收入为:100000×0.2×5=100000;
按照税法规定,个人转让股票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则股东甲的税后实际收入为96000元。
现金股利的个人所得税为:100000×1×20%=20000;
股东甲现金股利的税收收入为:1130000-20000=80000元。
由上例可见,实行股票股利政策可以大大减轻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负担,增加股东的实际收入。另外实行股票股利也能够为企业带来巨大的好处,可以向企业外部人员传达公司运营良好的信号,增加投资者的信息;避免企业资金流出企业,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后劲,有利于企业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
三、行权时机的选择对股票期权的纳税筹划
股票期权是上市公司鼓励员工的一种方式。税法规定,员工对股票期权行权时,其从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一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区别于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资薪金所得,单独计算当月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在证券二级市场上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的所得,根据现行税法规定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样,不同行权时点所选择的价格不同,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同,税后的净收益也不同。
例如:某境内上市公司于2010年1月1日授予某高管人员100000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为2年,授予价为1元/股。高管人员有以下两种方式行权:
(1)当股价连续上涨时,股价达到一定值,行权后即转让。假定2011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到7元/股,该高管人员行权后即按原价转让,获利600000元。
(2)当股价连续上涨时,提前行权,达到一定值再转让。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到3.4元/股,该高管人员将股票期权行权,行权后不立即转让。假定2007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到7元/股,该高管人员将上述股票卖出,获利600000元。
第(1)种情况下,行权时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100000×(7-1)=600000(元)。按12个月计算,个^所得税适用3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3375,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39500元(600000÷12×30%-3375)×12]。转让股票时,无应纳税所得,免交个人所得税。税后收益为460500元(600000-139500)。
第(2)种情况下,按照上述方法计算,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0×(3.4-1)÷12×20%-3751×12=43500(元)转让股票应纳税所得额=100000×(7-3.4)=360000(元)。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对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税后收益为556500元(600000-43500)。
由上可见,当股票上涨时,在不同时点行权,前两种情况的税前收益均为600000元,第(1)种情况的税后收益比第(2)种情况少96000元;当股价下跌时反之亦然。股价是波动的,筹划人员可根据上述方法,选择最佳行权时机,尽量减轻纳税负担,增加税后收益。
参考文献:
[1]王娜,会计政策选择对税务筹划的影响研究,教育经济研究,2009,1
[2]韩雪,关于个人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收筹划,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
[3]白雪娇,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财经园地,2008,6
[4]代鸿顺,李平原,平衡点法在税务筹划中的运用,合肥学院学报,2008,11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总结精选10
【摘要】我国的市场主体日渐成熟,纳税已成为企业和个人一项必要的支出。本文介绍了纳税筹划的有关概念及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情况,并且以案例分析的形式探讨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关键词】纳税筹划个人所得税案例分析
一、纳税筹划的相关概念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或其税收代理人)在既定的税法和税制框架内,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以及长期经济战略收益的目的,从多种纳税方案中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前预测和规划,从而使税负减轻。我国的市场主体日渐成熟,纳税已成为企业一项必要的成本支出,因此如何进行税收筹划已成为企业管理者及个人要考虑的一项重要课题。
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个人纳税人的一项必要支出,而且多半是由单位来代扣代缴的,个人收入扣除个人所得税之后的收入就是个人的可支配收入,而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多少直接影响着个人的生活及消费水平,因此个人所得的税收筹划已成为生活中一个比较热门的话题。
二、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情况
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制度。分类征收模式,即将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划分为11项,分别适用不同的费用扣除规定、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计税方法。实行分类征收制度,可以广泛采用源泉扣缴办法,加强源泉监管,简化纳税流程,方便征纳双方。同时,还可以对不同所得实行不同的征税方法,便于体现国家的政策。
分类所得税制一般采用比例税率,综合所得税制通常采用累进税制。比例税率计算简便,便于实行源泉扣缴;累进税率可以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体现社会公平。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根据各类个人所得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将这两种形式的税率都应用于个人所得税制度中。
三、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一)工资发放筹划案例
我们来看一个发奖金的例子:刘先生为国有企业的职工,月工资收入3000元(包括各类津贴和奖金),因其企业经营得好,又在3月份发给其7000元奖励金。刘先生可在3月份一次性领取也可分两次在3、4月份分别领取。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实行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即对工薪所得实行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计征。由于收入减除3500元后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少于3500元/月不纳税。而超出部分则分段使用不同税率,收入越高部分,适用税率越高。
方案一:3月份一次领取。3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3000+7000-3500)×20%-555=745(元),4月应纳所得税为0元,两个月共纳税745元。
方案二:分两次在3、4月份支取。那么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3500+3000-3500)×10%-105=195(元),两个月应纳个人所得税390元。
相比较,方案二在这两个月可节税745-390=355元。该例通过将收入均衡摊入各月的做法使适用税率档次降低,从而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二)稿酬所得的筹划
来看一个实例,张先生与其他三位老师共同完成一部作品,稿酬为8000元。对于稿酬收入实行按次征税,其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为:一次收入低于4000元的,减除800元;一次收入高于4000元的,减除其收入的20%。稿酬所得在使用20%的比例税率后减征30%。
方案一:先纳税后拆分。这笔稿酬其应纳个人所得税:总收入×(1-20%)×20%×(1-30%)=8000×(1-20%)×20%×70%=896元
方案二:拆分后分别纳税,每人收入为2000元,四人合计应纳税额为:(2000-800)×20%×70%×4=672元。
相比较,方案二可节税896-672=224元。
(三)费用支出的选择
王先生是知名学者,2011年2月,他与一家企业签约,双方约定由王先生给该企业的经理层人士培训,并签订劳务合同,该企业给王先生支付培训费2万元。王先生实际发生往返交通费2000元,伙食费和住宿费2000元。王先生可选择自己支付或由企业从培训费中扣除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该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收入。
方案一:王先生自己支付往返交通费、伙食费和住宿费。王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3200元。
方案二:往返交通费、伙食费和住宿费由企业从培训费中扣除。王先生实际得到收入16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16000×(1-20%)×20%=2560元。
相比较,方案二可节税:3200-2560=640元。
(四)个人转让住房的筹划
假设张先生在某地拥有一套且是家庭唯一的普通住房,已经购买并居住满4年11个月,这时他在另一城市里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需要出售该套住房。该套住房市场售价为50万元,张先生之前的购入价为35万元,另发生相关交易费用3万元,上述支出均能提供完整的纳税证明。那么,他应立即将住房出售还是稍等时日?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转让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市场售价减去之前的购入价及发生的合理税费,税率为20%,另外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方案一:马上出售,因购买并居住未满五年,那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50-35-3)×20%=2.4万元
方案二:稍等时日,因为已经居住并购买了4年11个月,那么再住满1个月,即达到了5年的免税期限,这样可免缴个人所得税。
相比较,方案二可节省税款24000元。
(五)关于五险一金的税收筹划
实际工作中计算个人所得税,并非仅仅扣除税法所规定的3500元的免征额,而是在3500元的基础上,还可以扣除由个人负担的在规定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举一个实例,周先生月工资5000元,假定可选择是否缴纳五险一金,若缴纳,需由单位代扣公积金600元、代扣养老保险400元、代扣医疗保险100元。
方案一:工资中未扣除五险一金。周先生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3500)×3%-0=45元。
方案二:按标准从工资中扣除五险一金。则周先生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3500-600-400-100)×3%-0=12元。
相比较,方案二可节税:45-12=33元,可见五险一金具有节税效果。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税法[Z].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
[2]黄桦,蔡昌.纳税筹划[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作者简介:邹海钢(1977-),男,辽宁辽中人,硕士,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会计学院讲师。研究方向:财税政策。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总结精选11
一、税务筹划的内涵
从世界范围来看,税务筹划和对税务筹划的研究是从20世纪50年代末才真正开始的,而我国税务筹划起步则更晚,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和税制改革。
(一)税务筹划的定义所谓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既定税制框架内,合理规划战略、经营、投融资等活动,旨在实现纳税人价值最大化和涉税风险最小化的谋划、对策与安排。税务筹划的外在表现是纳税最小化和最迟化、筹划收益大于筹划成本,即实现“经济纳税”。严格意义上的税务筹划,要求既符合税收立法规定,又符合税收立法意图。税务筹划不是万能的,但税务筹划确实是有空间的。
(二)税务筹划与偷避税的区别通过历史考察发现:企业为减轻自身税负,所采用的手段经历了由低级到高级、由非法到非违法进而到合法的四个演变发展阶段:偷税、避税、节税与税务筹划。四者之间既有演进的逻辑连续性,也相互区别。税务筹划是一种合法行为,具有事前筹划性特点;而偷税是一种违法行为,通常也是一种事后行为。税务筹划与避税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符合国家税法立法意图、政策导向以及政府所采取的态度,前者符合国家立法意图,后者是纳税人钻税法漏洞。虽然在理论上税务筹划与避税有一定区别,但在实践中,两者往往难以完全划分清楚。避税是一种逆法意识,节税是一种顺法意识;避税不违反税法或不直接触犯税法,而节税则符合税法。税务筹划的重要目的和结果就是获取“节税”收益,节税是税务筹划的初级阶段,税务筹划是在节税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具有更丰富的内涵。
二、税务筹划思想的缘起与发展
税务筹划既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实现纳税人经济利益最大化、提高企业财会管理水平以及企业竞争力,又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健全和完善税收法律制度等,具有合法性、超前性、目的性、普遍性、多变性、专业性以及政策导向性等显著特点。虽然税务筹划方法多种多样,各具特色,但是税务筹划中蕴含的根本思想(理念)具有普遍性,对增强税务筹划工作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价值。迄今为止,系统性的税务筹划思想理论研究仍十分欠缺。
(一)税务筹划的系统思想企业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种类繁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税收问题也多种多样,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流转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等资源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等行为税,房产税和契税等财产税。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分为供、产、销等流程,这些大流程又由各种小流程构成。税收与流程密切相关,税收产生于经济业务,业务流程决定税收的性质与流量。通过流程再造和优化,可以相应改变税收的性质与流量。在进行税务筹划方案设计时,通过形式转化、“口袋转移”和业务期间转换,充分利用业务流程再造优势来改变税收。流程理念和转化理念服务于系统思想,系统思想要求从整体和全局出发,综合权衡各税种的税收负担,决不能因为对某个税种进行筹划而将税负转嫁到另一个税种,或者使某一环节税负减轻的同时增加另一环节税负,进而造成企业总税负的增加,得不偿失。
(二)税务筹划的战略思想迈克尔・波特(Porter,1985)在《竞争优势》一书中提出的“价值链(value Chain)”理论认为,一般企业都可以被看作是一个由管理、设计、采购、生产、销售、交货等一系列创造价值的活动所组成的链条式集合体。战略联盟是两个及以上企业通过价值链某项或某几项活动的共享与协调,达到拓展价值链和增强竞争力目的的活动。税务筹划是纳税人在税收法律制度许可范围内,通过对涉税事项的巧妙安排和策划,以达到税后利润最大化和涉税风险最小化的财税管理活动。税务筹划与企业的融资、投资和收益分配活动密切相关,而税收又具有刚性和无偿给付等特征,因此,税务筹划可能引致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产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连锁反应。
税务筹划不仅是一个财务问题,而且是一种实现企业价值增长与战略目标的重要工具。企业价值链某一环节的改善或优化。都可能与税务筹划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因此,站在战略高度,用战略思想统领税务筹划工作,结合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将企业价值链与税务筹划有机结合,对企业未来全部涉税事项进行统筹策划,最终达到企业整体税负最轻和涉税风险最小化的税务筹划目标。
(三)税务筹划的契约思想公司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是人们之间交易产权的一种方式,市场经济就是契约经济。从契约角度考虑税收问题,至少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公司与税务当局之间,存在着一种法定的契约关系,是依靠双方对税法的遵从来维护的,税法就是一种公共契约;二是公司与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供应商、顾客、职工等)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博弈竞争合作关系,其博弈合作靠契约来维系。对于纳税人来说,树立契约思想,可以在更大范围内、更主动地实现统筹规划,并按签订的契约,统一安排纳税事宜(蔡昌,2007)。
契约是维持各种社会关系最基本的因素。税务筹划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或者在特定国家的不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得到税收法律制度的认可度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当突破税法的“容忍”限度,纳税人便无法再借助自由等契约理念的保护,以形式上的合法性掩盖损公肥私的目的。由于对资源使用效率最大化动机的驱使、征纳双方的有限理性以及税收法律制度的非完备性,导致契约理念在税务筹划中被异化,不仅使税务筹划丧失正当性,而且使契约理念本身的价值目标和功能遭到践踏。在税务筹划中,契约自由空间的底限就是税法边界,税务筹划越接近税法边界,税法刚性就越强;离税法边界越远,税务筹划行为越安全。在现实中,税收契约的非完备性及其执行的不到位,可能给税务筹划带来空间。因此,需要促进税务筹划中被异化的契约思想向理性回归,重塑税务筹划的合法性正当性基础。
(四)税务筹划的博弈思想征纳双方需进行持续性的重复博弈,税收征管者希望在发现避税或节税的路径之后使之越变越窄;而纳税人试图在这条路径最终被封堵之前跨越过去。从博弈论的角度考察,以政府为主体的征税人和以企业为主体的纳税人,是矛盾对立统一的双方:政府凭借国家权力希望尽可能多征税;而纳税人基于自身利益考虑,会想方设法少缴税。在这场利益博弈中,国家是税收法律制度制定的主体,纳税人则受制度的制约并依规纳税。税负过高或过低,博弈双方都难以达成一定的协议即“纳什均衡”,很可能造成“双输”的局面。然而,协议被遵守的前提是遵守协
议的收益大于破坏协议的收益,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诱因的驱使下,博弈双方都有违反协议的动机。从而使协议的制定成为问题的关键。税收法律制度就是博弈双方的协议,因而在制定和实施时必须权衡税收法律制度遵守或破坏的收益比较问题。
企业税务筹划就是纳税人在遵守税法这一协议的前提下,根据税法中的“允许”、“不允许”以及“非不允许”的项目和内容等,对企业涉税事项进行减轻税负,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谋划、对策和安排(盖地,2008)。进行税务筹划时,信息是不完全和非对称的。纳税人的税务筹划风险和征管者的查处是相互制约和影响的,征纳双方都在不断地收集和利用信息来修正预期决策和行动,使得博弈结果偏离完全信息下的均衡状态,这是一个不断修正和重复的博弈过程。稽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风险使得违规后被查处的概率及处罚具有不确定性。税务筹划者的决策不仅要考虑法律制度规定,还要根据稽查者对违规惩处的情况。推测自己被查处的概率和损失,从而确定税务筹划的可行性与边界。此外,在税务筹划活动中,合作博弈能够增进合作双方的利益以及整个社会的利益,产生合作剩余,包括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税务机关、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作,这种合作并非双方合谋、偷逃骗税,而是一种正当行为,很多场合下都可以达到双赢或多赢的效果。企业需要树立博弈思想。既要协调好与税务机关的关系。又要充分利用与客户及其他企业之间的合作,在遵循税收法律制度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务筹划的空间,尽最大努力发挥出税务筹划的潜在功效。
(五)税务筹划的成本效益思想税务筹划的重要性在实践中并非都能达到预期效果,其中,税务筹划方案不符合成本效益思想就是造成税务筹划失败的重要根源。在税收筹划方案设计时,不能一味地追求税收成本的最低化。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增加或收入减少,而必须综合考虑税务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净收益。
税务筹划作为一种日益流行的财税管理活动。在获得增量收益的同时,必然会产生税务筹划成本。最优税务筹划方案是多种备选筹划方案的优化选择,必须综合考虑,遵循成本效益思想。税务筹划收益是指纳税人因实施税务筹划而获得的税收利益,即实施筹划方案前后产生的增量收益,包括显性收益和隐性收益。税务筹划成本由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构成。直接成本是指纳税人为开展税务筹划而直接发生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的耗费,包括税务筹划方案的设计成本和实施成本两部分(李大明,2008)。间接成本则是税务筹划的机会成本。通常。企业规模越大、经营范围越广、业务越复杂,税务筹划成本也就越高。税务筹划的成本效益思想要求将企业税务筹划方案可能发生的成本与预期收益进行比较。当税务筹划收益显著大于税务筹划成本时,该筹划方案才是科学合理的、成功的和理性的。此外,企业税务筹划还必须充分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应将企业眼前利益与长期目标结合起来,使收益流和成本流现值化,以免造成企业短期行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总结精选12
浅议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摘 要】本文从纳税筹划的原理和方法入手,阐述了筹划个人所得税的意义及筹划方案。
【关键词】纳税筹划;个人所得税
经济的高速发展促进了企业和员工的收入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也逐渐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如何进行合法地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工作者值得思考和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什么是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国家税收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筹资、投资、收入分配、经营等事项的事先规划、选择和安排,达到合法合理地减少企业税收方面的支出、降低经营成本、获取税收利益的目的。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
企业作为员工工资、薪酬所得的代扣代缴义务人,表面上看与企业经营收益无关,实际上与公司经营的好坏是密不可分的。因为企业员工只关心自己辛苦付出劳动后,能够拿到手的工资收入。企业应当从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积极进行个税纳税筹划,有效地增加员工薪酬,对员工提高工作积极性会产生较大的激励作用,间接地增加公司的整体经营收益;另外,个人所得税是从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中扣除并代缴纳的,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成本和现金流量,归根结底也是由公司负担的。所以,企业有必要对每位员工的个人所得税进行详细的纳税筹划。
三、个人所得税筹划的方法
企业在年初编制财务预算时,应增加详细的员工薪酬计划。根据每位员工所在的不同岗位,提前规划设计好岗位年度薪酬预计总额,即每位员工年度薪酬预算。再综合考虑以下几点,详细筹划,设计具体的发放方案。
首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比例提取并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先预测此部分免个人所得税的最大支出额度,从年度薪酬预算总额中足额予以扣除。
其次,进行非货币资金支付的筹划。企业可通过给员工报销办公费、培训费、通讯费、交通费等方式,减少薪酬的现金发放,表面上看员工实得收入少了,实际员工收入总额还是不变的,同时员工享受了免个税的优惠政策,设计此部分非货币资金支付的额度,从年度薪酬预算总额中再足额予以扣除。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总结精选13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基本思路
首先根据企业和纳税个人的具体的情况制定合理的避税计划。通过对现行的税法的研究呢‚对于个人在一段时间内的收入情况的预计作出合理安排,通过收入的时间和数量以及支付方式的变化呢‚达到降低名义的收入额之目的外‚从而降低税率档次以次降低税负或免除税负。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呢可以从以下的几个方面来考虑:
①提高职工福利水平‚以降低名义的收入;
②均衡各月工资收入水平;
③抓住一切可以扣除费用的机会‚并且能充分利用;
④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设计方式
1、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减少计税基数。
根据相关的规定呢,企业和个人按照省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的并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得当期的工资里,薪金的收入不用交个人所得税。企业可以提高交纳住房公积金和社保、医保等基数‚减少个人所得税的交纳。
2、通过非货币支付‚降低工资的名义收入。
我国政府在对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征税时‚只按固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做相应的扣除‚工资越高呢‚缴纳的税金也越高‚并不考虑纳税人的实际的支出水平。企业可通过报销员工的一定数额的费用‚在工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降低员工的名义收入。
(1)允许员工将自己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
比如以办公费、招待费等的形式‚可以呢凭发票报销‚这是减少交纳个人所得税的有效办法。即员工的一些日常的消费由公司承担‚公司少发给员工的相应数额的工资‚但是员工可支配的实际收入并未减少‚而同时又增加了企业的可抵减项目‚减少了企业的所得税‚一举两得但是要注意相关发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2)企业提供假期(旅游)差旅费津贴。
即由企业支付员工(旅游)差旅费‚然后降低员工的薪金。企业员工利用假期到外地旅游‚将发生的费用单据‚以公务出差的名义带回企业报销‚企业则根据员工报销额度降低其工资。这样对企业来讲呢‚并没多增加支出‚而对个人来讲则是增加了收入。
(3) 由企业给员工提供上下班班车服务。
可减少职工的交通的费用‚同时车辆的汽油、维修费可以转为企业费用‚从而能减轻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4)为职工提供培训。
员工除了薪金要求外‚对自己的职业发展也是很重视‚提供员工所需的培训‚可以提升员工的自身价值同时也提高了工作效率‚能给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从而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3、均衡全年工资收入‚避免工资、薪金收入出现大幅度波动。
由于工资 、薪金适用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其特性是收入越高‚边际税率就越高‚税金支出增加的幅度就越大。如果企业的员工的收入在不同的期限由于一次性收入而出现较大的波动‚有的月份收入过高‚有的月份的收入却过低‚这就意味着呢员工在收入高的月份被课以较高税率的个人所得税。
(1)奖金均衡发放。
奖金属于工资的范畴‚应该按工资所适用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是企业是按月份发放奖金‚还是按季度、半年或全年发放奖金‚在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上呢是不同的。
根据国税发[1996]206号文件‚如果是按照月发放奖金‚应该将发放的奖金呢与当月的工资进行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集中数月发放奖金‚按税法呢规定不能平均到每月的与工资合并缴纳个人的所得税‚而应该单独做一个月的工资处理。
可见如果奖金所得一次性发放‚由于其数额相对较大‚将适用较高税率。这时如果采取分摊的筹划法‚就可以节省不少的税款。
具体操作的时候呢‚企业呢可以将奖金进行细化‚拿出一些奖金按月发放‚留一些奖金按季考核发放‚最后再保留一部分奖金用于“拉差距”在年终发放。这样一来从总体上来说呢‚税负就会获得减轻。
(2)实行年薪制方法。
对实行年薪制的企业来说呢企业的经营者所取得的工资呢、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税、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
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2。
以上的公式说明‚对年薪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实际上是将经营者个人的全年收入总额按12个月平均分摊计算‚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超额累进税率带来的高税负。
对于个人一次性取得数额较大的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由于其数额较大‚所以适用较高的税率‚这里如果采用分摊筹划的方法就可以节省不少税款。
除了上述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之外,成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也是一个方法。将自己的工资分为两部分发放,一部分以工资的形式发放,另一部分以服务费的形式发放至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下,而个人独资企业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且可以申请核定征收的,这样一来可以相比较而言,可以省下一大笔税负。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总结精选14
目前我国税收比重来看,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依然偏低。2014年为7.1%,与发达国家40%-50%有着较大的差距。作为一个不可低估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税种,其对国家的财政收入的贡献是至关重要的,所以要不断完善个人所得税税制的同时减轻纳税人税负增加收入,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就以此为背景展开讨论,具体介绍了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必要性以及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思路及案例分析。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有利于纳税人纳税意识的增强,激励其充实相关税法知识。纳税人通过合法或者不违法的手段掌握一定的避税、节税技巧进行纳税筹划。这种形式有利于促使纳税人自发地学习相关税收政策、法规,提高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增强纳税意识。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有利于减轻纳税人税负增加收入。在理解相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选择有利于纳税人的纳税筹划方案方案,最终减少纳税人现金净流出,增加纳税人的净收入。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基本思路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本国法律所允许的范围之内通过对自己的经济活动的安排收入的转换来减轻或者避免自己纳税义务的行为,它包括节税和避税。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可以通过主体选择和客体选择两种达到节税和避税的效果。主体选择的纳税筹划方式就是指通过对筹划主体自身类别的选择达到减轻筹划主体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目的的一种纳税筹划方式。即利用我国个人所得税对不同纳税主体采取不同税收政策这一特点,灵活运用达到纳税筹划的目的。客体选择的纳税筹划是指通过对筹划客体进行选择最终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客体实际上就是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主体在进行纳税筹划时所要面对的对象。具体的说就是在对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关于税基和税率以及税收优惠政策三个方面的规定熟练掌握的基础之上,灵活运用达到纳税筹划的目的。
主体选择的纳税筹划方式
转换纳税人身份。根据规定,不同身份的纳税人其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办法不相同,居民纳税人负无限纳税义务,而非居民纳税人负有限纳税义务。纳税人可以根据税法对不同身份纳税个体征税不同的规定,有意识地转换纳税人身份,使得收入一定的情况下尽可能纳税最少收益最大。
例如北京姑娘赵某2013年嫁给一位德国人并在北京居住,2人同在北京某外资企业工作,赵某月薪6000元,同时在国外有一份兼职会计工作,月收入5000元。在加入美国国籍之前赵某每月应纳税额=(6000+5000-3500) ×20%-555=945(元)。2013年9月赵某加入美国国籍后,此时,赵某的应纳税额=(6000+5000-4800)×20%-555=685(元)。通过对身份的转换,赵某每月可节税260元。
关于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选择。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被确认为居民纳税人,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向我国政府履行全面纳税义务。而非居民纳税人指被确认为非中国居民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只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我国政府履行有限纳税义务。
例如强森先生是一位加拿大居民,打算来我国居住一年半,本来计划是 2012 年 1 月 1日来中国并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回到加拿大。为了避免成为中国的居民纳税人,强森先生对其行程做了一个调整,决定于 2012 年 2 月 10 日来中国,于 2014 年 7 月10 日回国。这样,虽然强森先生仍然在中国居住了一年半时间,但由于其跨越了两个纳税年度,而且在这两个纳税年度内均没有居住满一年,因此并不构成我国的居民纳税人。也就是说,强森先生可以只就来源于中国的所得纳税,从而避免了无限纳税义务。
(二)客体选择的纳税筹划
1多次发奖金代替一次发奖金减轻员工税负
我国奖金收入是并入工资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采用多次发奖金代替一次发奖金减可以轻员工税负,因为这样可以使税基减小,从而减轻税负。
例如某有限责任公司共有员工50人。2013年,公司为了激励员工,决定给每位员工发放奖金 20000元,于2013年底与12月的工资一起发放(员工每月工资5000元)。则该公司将为每位员工代扣代缴年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12+20000×10%-105=2435(元)。如果公司将奖金分三次发放,分别在2013年11月发放2000元12月发放18000。则代扣代缴所得税额就变为(5000-3500)×3%×11+18000*3%+(5000+2000-3500)×20%-555=1180(元)。每位员工少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345-1180=1160(元)。
利用公益性捐赠减少“倒挂区间”。如果年终奖为18000元则应缴纳540元的个人所得税,如果年终奖为18001元则应缴纳1695.1的税款。仅仅增加1元的奖金但是净收入确减少,这就是所谓的“倒挂区间”。例如18 001~19 283.33和54 001~60187.50这两个区间。
如果个人取得的年终奖在“倒挂区间”,应通过进行公益性捐赠来进行调整或者分多次分奖金的策略。如某人该月的年终奖为19 000元应纳税额1 795元,而如果此人将超过18 000元的部分,即1 000元进行公益性捐赠(满足税法规定),那么由于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可以全额扣除,因此只需纳税(19 000-1 000)×3%=540元,最终达到节税的目的,净收入增加(19000-1 000+540)-(19000-1 795)=255元。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纳税筹划方案必须与最新的税收政策相匹配。因为税收政策的不断变化要求纳税人要及时的学习了解新的税法知识,寻求最佳的纳税筹划方案,并且与新的税法政策保持一致,保证其合法性。
纳税筹划收益大于纳税筹划成本。进行纳税筹划一定要注意成本效应,不能盲目的进行纳税筹划,必须遵循一定的经济性原则,只有纳税筹划成本低于纳税筹划收益时才是有效的纳税筹划,否则是没有意义的。
纳税筹划应注意时效性。我们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必须立足于现实,准确及时的把握好时机,要抓住最有利的时机,达到纳税筹划收益最大化。纳税筹划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虽然已经非常谨慎,但一不小心就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那么,这就得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一定要慎之又慎,时时刻刻要有有一个全局观,绝不能触犯法律高压线。
当然,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方法还有很多,有待在实践工作中去总结。例如,西京学院在每次捐赠的时候,未能考虑纳税筹划问题,计算工资收入时也未扣减捐赠支出;以及个别月份工资较高时考虑纳税筹划问题,因此实施纳税筹划对纳税人维护自身权利,以及完善税收法律、法规来说都是非常必要的。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总结精选15
[关键词] 税收筹划财务决策效益
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竞争,纳税人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对其生产经营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筹划。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收益,是每个纳税人生产经营的直接动机和最终目的,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纳税人的利润,税收作为一项刚性支出是构成成本的一个重要因素,而税收筹划可以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因而税收筹划成为企业财务决策中的重要内容。
一、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决策中的重要地位
税收筹划这一概念在西方国家和国内的有关书籍所给的解释都不尽一致,但就其实质而言是指纳税人在遵守税法的基础上,通过合理安排自己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活动来获得税收利益的行为。
税收筹划的主要特征表现为以下三点。第一,合法性,是指税收筹划要符合税收法律和其他法规的规定。第二,筹划性,表现为预期性。在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所以税收筹划是纳税前事先做出的行为。第三,效益性,是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是选择最佳方案的最重要指标。只有实现三者的“三位一体”,税收筹划才能成功。
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因素影响财务决策,税收筹划是企业进行财务决策不可缺少的一环。通过税收筹划可以实现财务决策的最终目标;另一方面税收筹划也离不开财务决策的方法和手段。
二、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决策中的现状分析
由于税收筹划在我国还是个新鲜事物,加上各个企业在投资规模、经营理念上参差不齐,相应地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决策中的地位也不尽一致。大致呈现以下两种现状。
1.企业财务决策中不重视税收筹划
目前在许多中小型企业中此种情况比较常见。究其原因,第一,税收筹划在我国起步较晚,一些经营者根本不了解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决策中的重要作用;第二,观念上的误区,税收筹划往往被视为偷税的近义词,认为税收筹划是不光彩的事;第三,企业本身缺乏高素质的税收筹划人才,根本不懂得如何在企业财务决策中进行税收筹划;第四,从成本效益考虑,从事税收筹划后取得的税收利益与其聘请专门的税收筹划者的成本相比得不偿失。以上的主客观因素往往导致中小型企业在企业财务决策中忽视税收筹划。
2.认识到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决策中的重要地位,而在实践中收效甚微
目前许多规模较大的公司制企业已在其财务决策中进行税收筹划,但在具体的操作中存在种种误区,难免使筹划效果大打折扣。
(1)税收筹划仅是纸上谈兵,缺乏可操作性
税收筹划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技术,因而筹划的方法必须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的客观要求。也就是说,作为企业的财务决策者应当能够在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完成税收筹划过程,不能因为税收筹划而破坏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流程。另外,税收筹划要做到可行,仅考虑纳税额的大小还是不够的,必须照顾到方方面面,如果通过税收筹划,企业的纳税额减少了,但其他费用开支上去了,那么这种税收筹划也就失去了意义。
(2)税收筹划就是减轻税负
这是目前绝大多数企业在税收筹划中犯的一个通病。认为最大限度地减轻税负,必定是成功的筹划。所以企业往往绞尽脑汁千方百计地通过各种筹划手段去降低税负,然而殊不知在筹划的同时与企业整体的财务决策目标即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相去甚远,如此的筹划方案即使取得了一些税收利益也无异于拣了芝麻丢了西瓜。
(3)税收筹划只与税款的多少有关
目前,我们在探讨税收筹划时,几乎都是税款方面的筹划,将税收筹划简单地看成是税款多与少的选择。然而如此理解税收筹划难免太狭隘了,税收筹划的目的并非就是节税,而是追求税后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由此目的出发,那些能够减少纳税人损失增加纳税人经济利益的与纳税有关的业务安排都应当视为税收筹划。具体讲来,以下业务安排都应当纳入税收筹划的范畴。
第一,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准确地计算应纳税额,正确地进行纳税申报,足额地缴纳税款,并应当履行其他一切税收法律义务。表面上看,这与税收筹划无关,其实不然。全面履行纳税义务,最大的利益是可以使纳税风险降到最低限度,从而避免因为纳税义务的不全面履行而被税务机关处罚,进而减少纳税人在纳税方面的损失。
第二,纳税人应当依法维护自身的纳税权利,主要表现为纳税人可以利用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依法享有减税或免税的权利,从而减少或降低税负。然而目前许多企业由于不时常关注税法的变化,在维护自身纳税权利方面的筹划很少,对税收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常常是轻易放弃。
三、企业财务决策中提高税收筹划有效性的措施
由于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决策中具有很重要的地位,而目前我国企业或对税收筹划不够重视或在实际的财务决策中运用税收筹划存在种种误区。鉴于以上现状,有必要对如何有效在企业财务决策中进行税收筹划进行探讨。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观念上明确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决策中的重要性
这是针对部分尚未将税收筹划融入企业财务决策中的企业而言。首先必须明确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权利,是完全合法的,忽视税收筹划,会使企业的整套财务决策方案存在漏洞,势必在今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虽然在企业中刚刚引入税收筹划难免会增大人力、物力各方面的耗费,但从一个企业长远发展来看是很值得的。或许企业今后几年从税收筹划中得到的税收利益将远远超过当初为其投入的成本。所以,还没有进行税收筹划的企业必须加快步伐,早日将其融入企业财务决策系统之中。
2.找准税收筹划的目标定位
企业必须明确税收筹划的目标绝不仅仅是为了少纳税或减轻税负,而是通过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来达到企业税后利益最大化。或者换句话说,只要纳税人能从其财务决策方案中获得最大化的利益,即使该决策方案会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该方案仍然是纳税人的最佳决策方案。我们可以从以下一个案例中得到启示。
有一家军工企业目前总资产2亿多元,负债8000多万元,企业深思熟虑后决定实行债转股。从减轻企业税负的角度上看,这似乎是不利的。因为企业负有债务,就得支付利息。在税法规定范围内的利息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会减少企业得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债转股后,利息就不存在了,税前扣除额减少了,原来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一夜之间很可能就成了盈利企业,就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了。以该厂为例,原来欠银行8000万元的债务,年利息率假定按6%计算,每年利息支出就达480万元,这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债转股后,应纳税所得额无形中增加了480万元,按33%的税率计算,理论上应纳企业所得税158.4万元。但从企业的长远发展来看,企业不再背负沉重的债务,使资本结构得到改善,在今后的竞争中就能轻装上阵。在此种情况下,节税的目的就得为企业长远的发展目标让路。
从以上案例我们不难总结出企业税收筹划的终极目标定位是企业税后利益最大化,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是为其目标服务的。倘使企业在实践中在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选择时,这无疑是一条有效的判断原则,只有与企业整体的战略目标吻合的税收筹划方案才是可行的方案。
3.通晓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税收筹划方案
既然已经将税收筹划纳入了企业的财务决策系统,作为税收筹划者,就得时刻关注税收法律法规的动态变化,熟悉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结合企业实际的经营情况安排税收筹划方案。
(1)常见的三大类税收筹划方法
第一类:基于税基的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缩小计税基数的方式来减轻纳税人义务和规避税收负担的行为。
第二类:基于税率的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降低适用的税率的方式来降低税收负担的行为。一般可采用低税率法和转移定价法。
第三类:基于税额的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来减轻税收负担或者免除纳税义务的行为。
(2)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税收筹划方案,切忌盲目仿效
以上仅仅提供了企业财务决策中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思路,然而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法则。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和税收法律制度的差异,有些税收筹划方法在他国适用而在我国并不适用。所以,只有精通本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并结合企业自身经营状况来进行税收筹划的企业才能真正从税收筹划中得益。企业切忌盲目照搬国外经验或国内其他企业税收筹划成功的案例,或许这些筹划方案用于本企业效果会大相径庭。
至于如何在实践中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有效的税收筹划方案,笔者认为不妨从以下几方面综合考虑分析。第一,税收筹划方案必须合法,即不违反现行的税收法律规范,这是筹划的前提;第二,税收筹划方案必须具有可行性,要与企业整体战略目标一致;第三,税收筹划方案必须具有效益性,只有收益大于成本的筹划方案才是有效的筹划方案。
4.引入税收筹划绩效评估机制,有效防范税收筹划风险
所谓税收筹划的风险,是指税收筹划的失败及其后果。 有研究指出,税收筹划的风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不依法纳税的风险;二是对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运用和执行不到位的风险;三是在系统性税收筹划过程中对税收政策的整体把握不够形成的税收筹划风险。
上述的第一种风险比较容易防范,只要纳税人树立了依法纳税意识,正确计算应纳税额并按时申报纳税即可。而后两种风险则比较隐蔽,要想有效地防范不妨引入税收筹划绩效评估机制。
有学者将税收筹划的绩效评估定义为以税收筹划的实施过程及其结果为对象,通过对影响、反映税收筹划质量的各要素的总结和分析、判断税收筹划是否实现预期目标的管理活动。因此相应地将税收筹划的绩效评估分为事中和事后两个层次。就税收筹划方案执行中的绩效评估而言,主要方法是建立“纳税内部控制制度”(internal tax control system),通过对生产经营中各涉税环节纳税活动的计划、审核、分析和评价,使企业的纳税活动处于一种规范有序的监管控制之中,以便于及时发现和纠正偏差。就税收筹划方案执行结束后的绩效评估而言,则一般可采取成本收益分析法。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如果成本小于收益,税收筹划是成功的;反之,则失败。
本人认为税收筹划绩效评估也应包括事前对税收筹划方案的可行性评估。事前评估看似不那么重要,其实不然。倘使某项税收筹划方案与企业总体的税后利益最大化目标不一致,就可以完全将其否定,然后再对可行的筹划方案进行事中和事后的绩效评估,如此一来大大提高了税收筹划的效率。而要使事中和事后两个层次的税收筹划绩效评估真正发挥作用,笔者认为必须从加强和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及引进高素质的税收筹划者入手。
四、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决策中的前景预测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整个国民经济总体水平的提高,我国的税收筹划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首先,由于我国税制将与国际惯例接轨,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将日益完善和丰富,全社会的纳税意识会不断提高,对税收筹划的需求会越来越大。
其次,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和税法建设步伐的加快将使得更多的税源和税基被纳入所得税等直接税体系,偷税的机会日益减少,风险日益增加,使得税收筹划变得日益重要。
第三,更多的跨国公司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事务所将涌入中国。它们不仅直接扩大税收筹划的需求,而且会带来全新的税收筹划的观念和技术,促进我国税收筹划的研究和从业水平的提高。
毋庸置疑,税收筹划必将成为21世纪中国的阳光行业,税收筹划在今后企业的财务决策中将扮演愈来愈重要的角色。
参考文献:
[1]宋献中沈肇章:《税收筹划与企业财务管理》.暨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版
[2]冯耕中:《MBA税收理论与实务》.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版
[3]周华洋:《怎样合理避税》.中国经济出版社,2002年第1版。
[4]张中秀:《公司避税节税转嫁筹划》.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1年第1版
[5]俞丽辉胡美琴:《税收征纳实务及税收筹划》.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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