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所得税税务筹划范文 企业税务筹划模板15篇

税务筹划要求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遵守税收政策,确保企业在税务管理方面的合法合规性,避免出现违法违规的行为,减少税务风险。以下是公司所得税税务筹划范文和企业税务筹划模板,欢迎有需要的朋友们前来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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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得税税务筹划1

引言

企业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主要是为了通过安排企业经营的活动项目,减少一些税收和成本的支出,从而有效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为了符合我国经济法律的要求,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节省税收,纳税人员应对企业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本文将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方面入手,具体谈谈如何进行企业经营中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含义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定义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指的是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根据政府规定的税收政策为基本导向,对企业经营的各种活动项目进行事先的筹划。简单来讲就是经营中的企业为了减少纳税负担,在法律范围之内对企业经营的各类活动项目做出科学的分配处理,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在经济发达的国家中,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已经成为控制企业费用支出的重要手段之一,许多企业还会专门成立一个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筹划,从而获得税收节约的收益。在整个纳税征收的过程中,征税人与纳税人属于对立关系,二者之间有着不同的义务和职责。征税人在纳税征收过程中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要求纳税人应当严格遵守我国税收法律并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与权利,而纳税人在纳税征收过程中,在不违反税收法律规定下,可以对所得税需要纳税的项目进行合理筹划安排,体现出企业经营效益的最大价值。纳税筹划的主要目的就是帮助企业在原有的基础上,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合理安排纳税计划,从而增加企业近期可用的流动资金,促使企业效益得到进一步提高。因此,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应该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合法利用企业所得税当中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一些可选择性的经济条款,充分解读企业所得税法律规定,有效实现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现实价值与意义。

(二)企业实施纳税筹划的重要作用1.合理控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风险经营状态下的企业在整个纳税过程中的成本有两个特征:第一,使用现金进行纳税;第二,企业收益变现的非对称性。从企业的观点来说,企业在经营各类活动项目时现金周转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在支出纳税的过程中缺乏一定的灵活度。特别是针对一些大型的企业或上市集团,多个子公司在现金纳税方面的筹划与安排会比个体公司经营更具灵活。因此实施纳税筹划能够合理控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风险,同时也降低了企业纳税的成本。2.优化企业财务管理部门的水平企业通过合理筹划所得税能够优化企业财务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促使企业的资金资源得到有机整合与优化,确保企业当中各个部门或是大型企业集团中各个子公司的资金都得到合理的配置。因此企业实施纳税筹划不仅让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实现了重要的管理目标,同时也体现出经营中企业协同管理的公司拥有市场竞争的优势,展现出企业经营的价值。3.降低外界因素对企业财务部门的影响企业在规定财务管理目标的时候应充分考虑到外界的影响因素,确保财务管理目标的可操作性。因此,企业的财务管理部门应该合理利用政府规定的税收政策,以及各地区之间存在的税率差异性等进行税收筹划,从而保障企业利润的最大化,促使整个企业的利润以及财务管理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具体操作应用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经营企业应该将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个项目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企业能够实现减少本期应纳所得额,就会让企业延缓或减少缴纳所得税额。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实现。

(一)对企业的销售收入实施纳税筹划企业一般是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通常来说,企业收入是靠销售商品或服务而赚取利润,所以税收筹划的核心就是通过销售方式的选择,对交货时点的把握和调整,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合理归属所得年度从而达到延缓纳税的目的。每种销售结算方式都有其收入确认的标准条件,企业通过对收入确认条件的控制即可以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企业的销售收入实施纳税筹划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第一,采用分期收款或者是赊销方式。该种结算方式是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企业收入的确认日期,当企业在产品销售的过程当中,应该收取一部分货款或者是无法收回货款时,可以选择分期收款或赊销的方式,延缓收入确认的时间,从而延缓纳税。第二,采用委托销售的方式。委托商品销售就是将产品给他人进行销售,根据合约要求将货品售出之后再开具相关的销售证明并交给委托的一方。这种方法可以帮助企业以先销售后付款的方式延缓纳税时间,从而达到纳税延缓的目的。

(二)对企业的投资环节实施纳税筹划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部门的重要内容,对于企业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在筹划所得税纳税的过程中主要围绕企业的资金运动而开展,可以说资金是企业经营与生产的核心。为了帮助企业更好的运营,笔者认为还可以从投资环节实施纳税筹划。1.选择投资的行业和项目开展税收筹划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投资不同地区及不同行业以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目前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此外,对于农林业、牧业、渔业等给予减半征收或免税;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等等。国家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仅优惠力度大,且全面支持企业发展。因此,企业在筹划纳税的过程中,可以合理选择有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业或项目进行投资。需要注意的是,在选择投资行业和项目时,应该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将企业战略发展目标与纳税筹划有机结合,全面考虑企业未来发展,从而选择适合企业本身发展的投资项目。2.选择成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的资格,独立承担企业风险与民事责任,单独纳税。因此,子公司也能够享受免税在内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而分公司指的是直系下属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需要由总机构承担法律责任与义务,但是能够从事一些项目上的经营活动,属于分公司机构或是总机构的附属机构。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若是盈利,则选择子公司形式,单独纳税;此外,根据税法规定,我国居民企业在境内所成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应将相关业务收入汇总到总机构统一纳税。因此,当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发生亏损时,选择分公司形式可与总机构汇总纳税,使得总分机构相互弥补亏损,减少利润总额,进而达到减税的目的,而子公司因为具有法人资格,需单独纳税,所以不能享受这一项优惠政策。但是如果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发生亏损且能在短期内扭亏的,可在五年内用自身所得进行弥补亏损,则适合采用子公司形式。因此,企业可以根据享受的免税期或者是优惠税率,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成立分公司或者是创办子公司。

(三)对扣除项目及其标准实施纳税筹划扣除项目是应纳所得额的减少因素。在税法规定的合理范围内,扣除项目越多,应纳所得额就会越少,合理递延纳税时间来获得税收利益。扣除项目分为三类:一是按照实际发生额扣除的项目,包括工资薪金、社保、向金融企业借款利息、汇兑损失、劳动保护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限定用途)等,企业应将该类支出列足用够。二是按照限定比例扣除的项目,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业务招待费、公益性捐赠、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等,企业应尽量控制该类支出的规模和比例,不要超过其扣除限额,限额以内的部分充分列支,以免增加企业税收负担。三是可加计扣除的项目,包括研发活动中的研发费用、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等,企业可适当增加该类支出的金额,充分发挥扣减作用,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公司所得税税务筹划2

工业企业作为我国支柱型产业,其企业所得税具有很大的筹划空间,是工业企业税收筹划的重点。工业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关键在于尽可能扩大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从而降低应税收入,减少应纳税额,最终达到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目的。

一、工业企业税收筹划的原则

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后,我国企业所得税筹划也面临着新的变化和挑战。在这种情形下,我国工业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合法性原则

我国工业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应在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下合法进行,以新税法为基准对不同纳税方案进行优化、比较和选择。诸如利用各种手段和方法逃避税收负担的行为属于偷税漏税的范畴,并不是税收筹划的范围,应坚决反对和制止。在坚持税收筹划合法性原则时应注意两方面问题:首先全面准确掌握税收条款和立法背景,其次税收筹划应有法可依、依法筹划。

2、超前性原则

工业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应该是超前性的,即税收筹划应在企业经营活动发生和应纳税收的确定之前,否则便属于偷税或欠税行为。这种超前性应体现在企业在进行经营或投资活动时,将税收作为一个重要因素来考虑,即把税收因素提前放在企业的经营决策活动中来设计和安排。

3、防范风险原则

企业税收筹划往往是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边缘上操作,可能存在走出边界的风险,如果盲目进行筹划则可能事与愿违,给企业带来极大的威胁。另一方面,由于国家经济、政策等环境的复杂性以及企业经营活动的不稳定性也会增加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如有关税法的调节、新税种的出现以及税收优惠政策的变更等。因此,工业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采取措施分散风险。

二、工业企业所得税筹划现存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和条件的日益成熟,国内越来越多的工业企业开始关注税收筹划所产生的效益,特别是占大比重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问题。制约我国工业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因素包括外部环境因素和内部环境因素,其中外部环境因素主要指我国税收制度的不完善、所得税体系不完备、税收执法随意性大等。内部环境影响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意识薄弱

由于当前我国税收制度不够完善、税收执法随意性大等因素,大多数工业企业往往缺乏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意识。通常企业管理层在权衡各项成本和风险后,对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仅仅是停留在口头上或文件上的认可,并未真正落实实施。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工业企业高层领导只重视企业的生产和销售而忽视了企业税收筹划的重要性,简单地以为税收策划就是少缴税甚至不缴税,不懂得如何合理地利用税收政策使企业少交税,最恰当地运用好税法优惠,为企业创造出税收带来的收益;相关的税务人员也仅仅是忙于日常的工作,任务繁重也没时间、更没有意识进行税收筹划。整个企业对税收筹划的意识十分薄弱,没有看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带来的利益。

2、缺乏科学化管理,没有有效筹划方法体系

从我国工业企业管理现状来看,大多数工业企业未能形成科学化管理,各经营业务的管理工作不能按财务管理要求开展,没有进行可行性分析或相关的财务预算管理,使得工业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无法正常进行。另一方面,虽然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已普遍存在,但对于如何从企业全局角度选择和应用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并为形成一个完善的体系,仅仅停留在模仿已成型的筹划方法,未能给工业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带来更大的促进作用。

三、工业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对策

加强我国工业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对策主要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从企业外部营造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法制环境,如完善企业所得税税收法律制度以及为企业提供稳定的税收执法环境等,充分认识税收筹划的积极意义,创造稳定公平的税收法制制度和执法环境,保证和引导工业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活动的顺利、健康开展。另一方面,强化工业企业税收筹划意识,特别是对企业所得税税收的筹划,从工业企业管理层入手,端正企业全体人员的税收筹划态度,提高税收筹划意识;由于税收筹划政策性和实务操作性均较强,工业企业需明确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主体才能保证税收筹划工作的切实开展;同时由于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最终表现为一种理财行为,为提高税收筹划的财务效果,工业企业应加强决策科学化管理,保证必要的技术、人员、资金以及税收筹划方案上的可行性,如此才能实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切实落实。

四、工业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策略

1、投资方面的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税收是影响工业企业投资决策的一个重要因素,企业在进行投资时会基于投资净收益最大化的原则综合考虑投资地点、行业、方式等,最终选择一个最优的投资方案。对于投资地点和投资行业,我国在不同地区和行业均实行差异性税收优惠政策,如某些地区企业所得税可低至24%、15%,甚至10%,对于西部地区则有更多的优惠,某些行业也享受到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待遇。工业企业在进行投资时需充分对各地区和行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分析,享受优惠条件,既顺应国家政策导向,又满足了自身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对于投资企业组织规模及组织结构的选择也是工业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一个主要方面。例如,我国对于利润水平较低的中小企业存在两档所得税照顾税率,相对于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18%(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和27%(应纳税所得额在3―10万之间)的企业所得税为许多企业提供了合理避税的理由。

2、筹资环节的税收筹划

我国企业对外筹资主要有两种形式:股本筹资和负责筹资。虽然企业可以利用以上两种筹资方式筹集资金,但不同的筹资方式在税收处理的方式上是不同的。对于股本筹资,企业支付的股息和红利不计入成本,而对于负责筹资支付的利息则可以计入成本,予以税前扣除,导致了不同的筹资方式给企业带来不同的筹资成本。因此,工业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差异性的筹资方式。例如,当企业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高于负债利息率时,增加负债,就会获得税收利益,从而提高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体现财务杠杆的作用;而当企业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低于负债利息率时,增加负债,就会降低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此时,不宜采用负债融资。

案例:某工业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需要追加资金1000万,现有两种方案供选择:一是发行债券1000万元,年利率10%;二是发行股票1000万元。如果年末该公司新增利润500万元,按净利润的20%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所得税率为33%。则该工业企业应交所得税和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计算如下:

方案一:应向债权人支付利息:1000×10%=100(万元)

应交所得税:(500-100)×33%=132(万元)

方案二:应交企业所得税=500×33%=165(万元)

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500-165)×20%=67(万元)

通过比较可知,吸收债权资本比吸收股权资本的税负要轻。

3、经营环节的税收筹划

工业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安排生产经营活动来实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的。主要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政策的选择

会计政策的选择具有一定的变通性,工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同一项业务活动自主选择一种更合适的处理方法,当然其前提应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如此一来工业企业便可以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并从中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例如,企业在进行坏账损失处理筹划时,采用直接冲销法或备抵法会对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有一定影响。

案例:A公司2008年销售一批商品总价120万元,2010年底货款尚未收到,确认为坏账。

采用直接转销法处理如下(单位:元):

2008年发生应收账款时:

借:应收账款12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200000

2010年确认为坏账:

借:管理费用1200000

贷:应收账款1200000

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处理(提取坏账准备率为0.3%):

2008年发生应收账款:

借:资产减值损失 3600

贷:坏账准备 3600

2010年确认坏账:

借:坏账准备 1200000

贷:应收账款 1200000

采用不同的坏账处理方法税收计算如下:

直接转销法:1200000×33%=396000

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1200000-3600)×33%=394812

从以上的会计处理上可以看出,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可以增加当期扣除项目,降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2)设备购置

根据税法规定,相关企业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其项目所需设备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所得税税额抵免。同时,企业在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时,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如果当年抵免不足,最多可往后顺延五年结转抵免。例如,某工业企业购置了一批专用设备,总支出1000万元,在履行合适的纳税筹划程序后,即可少缴所得税100万元。这个规定为工业企业设备购置计划留下了很多的税收筹划空间,实现合理避税。

(3)收入确认年限

企业一旦确认收入,则不管资金是否回笼,企业都应缴纳应缴税款,如果工业企业可以延迟应纳税所得的实现,便可以减少当期应纳税,进而推迟或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因此,对于收入的确认年限也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也为所得税税收的筹划提供了一定的空间。例如,工业企业商品销售的收款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直接销售收款、分期收款、委托销售收款,企业为实现合理纳税期间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签订合同时选择不同的销售收款方式,在不同时期确认收入,实现递延纳税,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压力。

五、结束语

工业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在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位置。经济发达国家对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已较为成熟,我国工业企业应更多地借鉴国外先进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方法和体系,合理进行税收筹划减轻企业税负,达到增强企业实力和竞争力,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的目的。

公司所得税税务筹划3

税收筹划是指在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纳税人或筹划人根据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或者利用税法法规的漏洞等方法,通过对企业各种经营活动进行事先筹划选择税收利益最大方案的一种企业筹划行为。收益与风险总是相辅相成,税收筹划活动在取得一定税收收益的同时,也始终伴随着相应的筹划风险,其风险主要是指在税收筹划过程中由于未来经济环境、企业经营活动以及税收政策的多变性和不确定性造成企业可能无法取得预期的筹划目标。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当充分认识税收筹划的风险,努力做到在取得收益相同的情况下风险最小化,或者在风险相同的情况下收益最大化。

二、税收筹划的风险类型

1.政策风险

税收筹划的政策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选择风险和政策变化风险两个方面。其中,政策选择风险是指由于税收筹划的筹划人对税收政策理解把握不足导致政策选择不恰当产生的风险。筹划人认为其税收筹划行为符合国家有关的政策,但是实际上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从而使税收筹划方案成为偷税漏税的行为而遭受损失。政策变化风险是指税收筹划方案所采用的税收政策随着经济活动的变化发生变动从而导致税收筹划方案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的风险。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税收政策也在不断变动和完善。而且每一项税收筹划活动从方案的分析选择到最终的实施都有一个时间过程,如果该税收筹划方案选择的税收政策在该方案实施期间发生了变动而筹划人又没有及时调整,就有可能使该税收政策在此方案中无效或者使方案由合法变成不合法,从而导致税收筹划的风险。

2.操作风险

由于我国的税收立法体制相对比较复杂,即便是税法专业人士也会出现难以准确把握的时候,税收筹划活动在操作方面存在很大风险。首先是税收筹划过程中筹划人在多个备选方案中选择最优方案时的选择不恰当导致的风险。税收筹划涉及到企业的各个方面,税收筹划方案必须及时随着市场的变化以及企业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筹划人必须对税收筹划的方案进行全面分析筛选,一旦选择不当将会给企业带来巨大风险。二是税收筹划方案执行不到位产生的风险,企业在实施税收筹划方案过程中出现问题或者对预期经济活动判断出现错误,都会导致筹划结果偏离了事前税收筹划的目标。

3.经营风险

税收筹划的经营风险是指税收筹划方案因企业的经营活动及其环境发生变化而导致的风险。如果企业未来的经营活动或者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将会对税收筹划方案的整体结果产生较大影响,甚至可能会因为对预期判断失误导致整个税收筹划方案的失败。因为筹划人对筹划方案的选择都是建立在某种特殊条件和前提下,例如某项特定地区特定时间范围内的税收优惠政策,而假如税收筹划方案开始执行后经营活动或者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就很可能失去享受税收优惠的必要特征或条件,从而使税收筹划方案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甚至导致税收筹划方案失败。

4.认定风险

税收筹划的认定风险是指由于对某一项税收筹划方案其纳税人和税务部门彼此认识和理解差异,而导致税务部门对税收筹划方案及其处理合法与否的认定存在差异所导致的风险。筹划人认为自己的税收筹划方案合法的时候,而税务部门却持否定意见。筹划人有可能主观上并没有要避税或者偷税的倾向,但却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避税和偷税行为,并受到相应的损失和处罚。由于我国税法立法体制的复杂与特殊性,税务部门在一定的范围内对企业的涉税项目的判断具有自由裁量权,而税务部门的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这些因素都可能会造成税务人员对筹划方案的认定与筹划人存在偏差。所以,即便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是合法的,也有可能因为认定偏差而导致税收筹划方案的失败。

三、对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对策

1.重视税收筹划风险并建立风险预警系统

税收筹划方案总是伴随着风险,所以不管是税收筹划的筹划人还是企业纳税人都应该正视风险的存在性,并始终保持足够重视和警惕性。在此之上,企业有必要建立一套税收筹划风险的预警系统。该系统可以通过输入收集到的企业实施税收筹划方案相关的税收政策及其变动情况以及企业经营活动变化等方面的信息,自动并实时根据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在系统发现潜在税收筹划风险的因素或迹象时,及时发出警示信息,提醒筹划人或纳税人提前对相应的风险因素做出应对对策,从而避免或者最大程度地降低税收筹划风险。

2.时刻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

企业税收筹划活动想要达到预期目标取得成功,保证税收筹划所选择的方案的合法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与对于税收政策的选择。随着经济发展及国家调控政策的需要,税法法规及政策会不断修正完善。因此企业在实施税收筹划方案的过程中,筹划人应当时刻关注与企业经营相关的税收政策及其变动情况,并在政策发生变动时全面把握分析判断所采取的税收筹划行为是否与变动后的税收政策之间存在抵触,同时还要注意把握税收筹划的时机。

3.全面考虑税收筹划方案的综合性

所有税收筹划方案都是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进行谋划,该目标也是企业的整体经营战略中的很重要的一部分。每个企业至少要面对几十种税种,而很多税种的税基之间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基于此,企业税收筹划过程中不仅是要考虑某一种税种税负的减少,而更应该考虑的是企业面临的多种税种之间存在的利益抵消关系。在有多种税收筹划方案可供企业选择的情况下,企业应当选择是能使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税收筹划方案,而不是可以使企业税负最轻的方案。

4.使税收筹划方案保持适度的灵活性

由于税收政策会随着经济发展发生变动,而且每个企业所处的经营环境也各有差别,因此,企业在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时,就必须随时要根据企业当时所处内外部环境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变动情况进行及时调整。企业面临的各种环境因素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税收筹划方案的实施就必须始终保持适度的灵活性。这样,企业面临的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变动和企业预期经营活动发生变化时,筹划人才能够及时地对方案进行调整以避免出现税收筹划方案的失败。

公司所得税税务筹划4

一、降低企业所得税成本的方法

作为企业所得税的主体,企业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来降低企业所得税成本:

1. 合理确定成本构成。企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成本构成,避免出现虚高或虚低成本,以减少所得税负担。

2. 减少应纳所得税的计算基数。企业可以通过购买固定资产、加大折旧、纳入研发费用等方式来降低应纳所得税的计算基数,从而降低所得税成本。

3. 合理利用资金成本。企业可以选择适当增加经营成本,从而减少所得税负担。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财务承租等方式来降低资金成本,从而达到降低所得税成本的目的。

二、合理选择适用税法的方法

企业在选择适用税法时,应当根据不同的企业类型和经营状况来进行选择,从而达到减少所得税负担的目的。

1. 小微企业可选择简易征收方法。对于小微企业而言,采用简易征收方法既便捷又合适,而且可以根据不同行业的运营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税务筹划。

2.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可选择推进技术创新的方法。这些企业可通过研发等方式来推进技术创新,从而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3. 对于一些出口型企业,可选择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方法。出口型企业可以通过享受出口退税和跨境电商等方式来减少所得税负担。

三、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方法

税收优惠政策是我国税制改革中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降低企业所得税成本、促进企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1. 对于新设立的企业,应根据不同的行业性质,选择合适的税收优惠政策。

2. 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积极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3. 对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应合理利用其所赋予的资格,从而降低企业所得税成本。

四、总结

通过以上讲解,我们可以看出,企业所得税是企业经营中不可避免的一个问题。为了降低企业所得税成本,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确定成本构成、合理利用资金成本、选择适用税法、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等方法来进行税务筹划。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选择,从而达到最佳效果。

公司所得税税务筹划5

税负的轻重,对投资决策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纳税人(投资者)在进行新的投资时,基于税收筹划和投资净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应从投资地点、投资行业、投资方式、出资形式、企业的组织形式、投资规模等方面进行优化选择。

但是,投资筹划可能更多地涉及到一些非税因素,同样不能忽视。这些因素有政治稳定性、交通方便性、信息灵通度、劳动力素质及成本、原材料供应、市场供求、投资项目和管理水平对投资所在国的适应性等。

一、投资地点选择的税收筹划

根据税后利益最大化的要求,通过选择不同的投资地点,在地区性税收优惠、宏观税负、避免双重征税等方面,对未来纳税义务作出规划。在其他投资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在低税国家或地区进行投资,会得到更多的税收利益。

(一)境内投资地点的选择

在我国境内投资,从税负角度来说,主要考虑所得税的因素。为了实现我国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和扶植贫困地区的发展等,我国制定了不同地区税负差别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其他投资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一般主要考虑在税负低的地区进行投资。

(1)利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利用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

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蒙古自治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以及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上述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利用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为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指示精神,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新疆困难地区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因此,企业完全能够而且有必要在投资之前,在充分考虑了基础设施、金融环境等外部因素后,选择整体税收负担相对较低的地点进行投资,以获得最大的节税利益。一般做法是:在低税地区创办企业,即利用低税地区的各种优惠政策,其业务活动自然也可以扩大到非低税区;或在低税区设置关联机构,将更多利润留在低税区,以降低总体税负。但是企业一旦选择了在“老、少、边、穷”地区投资,必须考虑这些地区的硬件环境、软件环境及需求状况,以免为了节税影响企业盈利,得不偿失,这是企业投资前应当慎重考虑的。

(二)跨国投资地点的选择

如果进行跨国投资,仅从税收角度来说,一要考虑宏观税负的高低;二要考虑所涉及的主要税种及其税负的高低;三要考虑税收结构;四要考虑居住国与投资地所在国对避免双重征税的程度。

从国外的情况看,有的国家或地区不征收所得税,有的国家的所得税率高于我国或者低于我国。因此,投资地点不同,税收负担会有所差别,最终影响到投资收益。对于跨国投资者,还应考虑有关国家同时实行税收居民管辖权和收入来源地管辖权而导致对同一项所得的双重征税,以及为避免国际间双重征税的双边税收协定有关税收抵免的具体规定,以进行投资国别或地区选择。

公司所得税是世界上开征相当普遍的一个税种。根据对220个国家和地区的最新跟踪检索,截至2010年上半年,世界各国公司所得税的基本状况是:普遍征收公司所得税的国家和地区203个,没有开征公司所得税或者对普通企业征收所得税时适用零税率的国家和地区17个。

公司所得税税率以比例税率为主,实行累进税率的国家和地区日趋减少。2010年实行不同形式累进税率的国家和地区只有13个:法属波利尼西亚(按成本利润率累进);利比亚(15%~40%六级超额累进);列支敦士登(按资本利润率累进);澳门(0%~12%三级超额累进);缅甸(外币所得5%~40%十五级超额累进);叙利亚(10%~28%五级超额累进);塔吉克斯坦(按销售利润率25%、13%、8%三级超率累退);委内瑞拉(15%~34%三级超额累进);美国以及美属萨摩亚、美属维尔京群岛、关岛、北马里亚纳群岛,它们与美国实行相同的15%~39%~35%八级超额累进累退混合税率;北马里亚纳群岛另征的毛收入税实行1.5%~5%六级超额累进税率。另有一些国家和地区对中小企业在规定的所得限额内实行优惠税率,从而实质上形成两级或多级超额累进税率,主要如亚美尼亚、比利时、福克兰群岛、匈牙利、日本、基里巴斯、韩国、立陶宛、马来西亚、蒙古、荷兰、新喀利多尼亚、葡萄牙、塞舌尔、南非、西班牙、泰国和英国等。此外,波多黎各虽然对普通公司所得税按20%比例税率征税,但开征的附加税实行5%~19%六级超额累进。

公司所得税税务筹划6

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竞争,纳税人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对其生产经营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筹划。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收益,是每个纳税人生产经营的直接动机和最终目的,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纳税人的利润,税收作为一项刚性支出是构成成本的一个重要因素,而税收筹划可以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因而税收筹划成为企业财务决策中的重要内容。

一、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决策中的重要地位

税收筹划这一概念在西方国家和国内的有关书籍所给的解释都不尽一致,但就其实质而言是指纳税人在遵守税法的基础上,通过合理安排自己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活动来获得税收利益的行为。

税收筹划的主要特征表现为以下三点。第一,合法性,是指税收筹划要符合税收法律和其他法规的规定。第二,筹划性,表现为预期性。在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所以税收筹划是纳税前事先做出的行为。第三,效益性,是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是选择最佳方案的最重要指标。只有实现三者的“三位一体”,税收筹划才能成功。

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因素影响财务决策,税收筹划是企业进行财务决策不可缺少的一环。通过税收筹划可以实现财务决策的最终目标;另一方面税收筹划也离不开财务决策的方法和手段。

二、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决策中的现状分析

由于税收筹划在我国还是个新鲜事物,加上各个企业在投资规模、经营理念上参差不齐,相应地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决策中的地位也不尽一致。大致呈现以下两种现状。

1.企业财务决策中不重视税收筹划

目前在许多中小型企业中此种情况比较常见。究其原因,第一,税收筹划在我国起步较晚,一些经营者根本不了解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决策中的重要作用;第二,观念上的误区,税收筹划往往被视为偷税的近义词,认为税收筹划是不光彩的事;第三,企业本身缺乏高素质的税收筹划人才,根本不懂得如何在企业财务决策中进行税收筹划;第四,从成本效益考虑,从事税收筹划后取得的税收利益与其聘请专门的税收筹划者的成本相比得不偿失。以上的主客观因素往往导致中小型企业在企业财务决策中忽视税收筹划。

2.认识到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决策中的重要地位,而在实践中收效甚微

目前许多规模较大的公司制企业已在其财务决策中进行税收筹划,但在具体的操作中存在种种误区,难免使筹划效果大打折扣。

(1)税收筹划仅是纸上谈兵,缺乏可操作性

税收筹划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技术,因而筹划的方法必须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的客观要求。也就是说,作为企业的财务决策者应当能够在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完成税收筹划过程,不能因为税收筹划而破坏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流程。另外,税收筹划要做到可行,仅考虑纳税额的大小还是不够的,必须照顾到方方面面,如果通过税收筹划,企业的纳税额减少了,但其他费用开支上去了,那么这种税收筹划也就失去了意义。

(2)税收筹划就是减轻税负

这是目前绝大多数企业在税收筹划中犯的一个通病。认为最大限度地减轻税负,必定是成功的筹划。所以企业往往绞尽脑汁千方百计地通过各种筹划手段去降低税负,然而殊不知在筹划的同时与企业整体的财务决策目标即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相去甚远,如此的筹划方案即使取得了一些税收利益也无异于拣了芝麻丢了西瓜。

(3)税收筹划只与税款的多少有关

目前,我们在探讨税收筹划时,几乎都是税款方面的筹划,将税收筹划简单地看成是税款多与少的选择。然而如此理解税收筹划难免太狭隘了,税收筹划的目的并非就是节税,而是追求税后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由此目的出发,那些能够减少纳税人损失增加纳税人经济利益的与纳税有关的业务安排都应当视为税收筹划。具体讲来,以下业务安排都应当纳入税收筹划的范畴。

第一,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准确地计算应纳税额,正确地进行纳税申报,足额地缴纳税款,并应当履行其他一切税收法律义务。表面上看,这与税收筹划无关,其实不然。全面履行纳税义务,最大的利益是可以使纳税风险降到最低限度,从而避免因为纳税义务的不全面履行而被税务机关处罚,进而减少纳税人在纳税方面的损失。

第二,纳税人应当依法维护自身的纳税权利,主要表现为纳税人可以利用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依法享有减税或免税的权利,从而减少或降低税负。然而目前许多企业由于不时常关注税法的变化,在维护自身纳税权利方面的筹划很少,对税收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常常是轻易放弃。

三、企业财务决策中提高税收筹划有效性的措施

由于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决策中具有很重要的地位,而目前我国企业或对税收筹划不够重视或在实际的财务决策中运用税收筹划存在种种误区。鉴于以上现状,有必要对如何有效在企业财务决策中进行税收筹划进行探讨。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观念上明确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决策中的重要性

这是针对部分尚未将税收筹划融入企业财务决策中的企业而言。首先必须明确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权利,是完全合法的,忽视税收筹划,会使企业的整套财务决策方案存在漏洞,势必在今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虽然在企业中刚刚引入税收筹划难免会增大人力、物力各方面的耗费,但从一个企业长远发展来看是很值得的。或许企业今后几年从税收筹划中得到的税收利益将远远超过当初为其投入的成本。所以,还没有进行税收筹划的企业必须加快步伐,早日将其融入企业财务决策系统之中。

2.找准税收筹划的目标定位

企业必须明确税收筹划的目标绝不仅仅是为了少纳税或减轻税负,而是通过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来达到企业税后利益最大化。或者换句话说,只要纳税人能从其财务决策方案中获得最大化的利益,即使该决策方案会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该方案仍然是纳税人的最佳决策方案。我们可以从以下一个案例中得到启示。

有一家军工企业目前总资产2亿多元,负债8000多万元,企业深思熟虑后决定实行债转股。从减轻企业税负的角度上看,这似乎是不利的。因为企业负有债务,就得支付利息。在税法规定范围内的利息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会减少企业得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债转股后,利息就不存在了,税前扣除额减少了,原来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一夜之间很可能就成了盈利企业,就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了。以该厂为例,原来欠银行8000万元的债务,年利息率假定按6%计算,每年利息支出就达480万元,这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债转股后,应纳税所得额无形中增加了480万元,按33%的税率计算,理论上应纳企业所得税158.4万元。但从企业的长远发展来看,企业不再背负沉重的债务,使资本结构得到改善,在今后的竞争中就能轻装上阵。在此种情况下,节税的目的就得为企业长远的发展目标让路。

从以上案例我们不难总结出企业税收筹划的终极目标定位是企业税后利益最大化,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是为其目标服务的。倘使企业在实践中在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选择时,这无疑是一条有效的判断原则,只有与企业整体的战略目标吻合的税收筹划方案才是可行的方案。

3.通晓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税收筹划方案

既然已经将税收筹划纳入了企业的财务决策系统,作为税收筹划者,就得时刻关注税收法律法规的动态变化,熟悉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结合企业实际的经营情况安排税收筹划方案。

(1)常见的三大类税收筹划方法

第一类:基于税基的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缩小计税基数的方式来减轻纳税人义务和规避税收负担的行为。

第二类:基于税率的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降低适用的税率的方式来降低税收负担的行为。一般可采用低税率法和转移定价法。

第三类:基于税额的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来减轻税收负担或者免除纳税义务的行为。

(2)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税收筹划方案,切忌盲目仿效

以上仅仅提供了企业财务决策中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思路,然而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法则。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和税收法律制度的差异,有些税收筹划方法在他国适用而在我国并不适用。所以,只有精通本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并结合企业自身经营状况来进行税收筹划的企业才能真正从税收筹划中得益。企业切忌盲目照搬国外经验或国内其他企业税收筹划成功的案例,或许这些筹划方案用于本企业效果会大相径庭。

至于如何在实践中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有效的税收筹划方案,笔者认为不妨从以下几方面综合考虑分析。第一,税收筹划方案必须合法,即不违反现行的税收法律规范,这是筹划的前提;第二,税收筹划方案必须具有可行性,要与企业整体战略目标一致;第三,税收筹划方案必须具有效益性,只有收益大于成本的筹划方案才是有效的筹划方案。

4.引入税收筹划绩效评估机制,有效防范税收筹划风险

所谓税收筹划的风险,是指税收筹划的失败及其后果。 有研究指出,税收筹划的风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不依法纳税的风险;二是对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运用和执行不到位的风险;三是在系统性税收筹划过程中对税收政策的整体把握不够形成的税收筹划风险。

上述的第一种风险比较容易防范,只要纳税人树立了依法纳税意识,正确计算应纳税额并按时申报纳税即可。而后两种风险则比较隐蔽,要想有效地防范不妨引入税收筹划绩效评估机制。

有学者将税收筹划的绩效评估定义为以税收筹划的实施过程及其结果为对象,通过对影响、反映税收筹划质量的各要素的总结和分析、判断税收筹划是否实现预期目标的管理活动。因此相应地将税收筹划的绩效评估分为事中和事后两个层次。就税收筹划方案执行中的绩效评估而言,主要方法是建立“纳税内部控制制度”(internal tax control system),通过对生产经营中各涉税环节纳税活动的计划、审核、分析和评价,使企业的纳税活动处于一种规范有序的监管控制之中,以便于及时发现和纠正偏差。就税收筹划方案执行结束后的绩效评估而言,则一般可采取成本收益分析法。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如果成本小于收益,税收筹划是成功的;反之,则失败。

本人认为税收筹划绩效评估也应包括事前对税收筹划方案的可行性评估。事前评估看似不那么重要,其实不然。倘使某项税收筹划方案与企业总体的税后利益最大化目标不一致,就可以完全将其否定,然后再对可行的筹划方案进行事中和事后的绩效评估,如此一来大大提高了税收筹划的效率。而要使事中和事后两个层次的税收筹划绩效评估真正发挥作用,笔者认为必须从加强和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及引进高素质的税收筹划者入手。

四、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决策中的前景预测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整个国民经济总体水平的提高,我国的税收筹划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首先,由于我国税制将与国际惯例接轨,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将日益完善和丰富,全社会的纳税意识会不断提高,对税收筹划的需求会越来越大。

其次,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和税法建设步伐的加快将使得更多的税源和税基被纳入所得税等直接税体系,偷税的机会日益减少,风险日益增加,使得税收筹划变得日益重要。

第三,更多的跨国公司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事务所将涌入中国。它们不仅直接扩大税收筹划的需求,而且会带来全新的税收筹划的观念和技术,促进我国税收筹划的研究和从业水平的提高。

毋庸置疑,税收筹划必将成为21世纪中国的阳光行业,税收筹划在今后企业的财务决策中将扮演愈来愈重要的角色。

公司所得税税务筹划7

  一、子公司与分公司税务筹划选择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比较选择。所谓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有效控制的下属公司或者是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一系列公司中的一家公司;所谓分公司是一指作为公司的分支构而存在,在国家税收中,它往往与常设机构是同义词。当一个企业要进行跨地区经营时,常见的做法就是在其它地区设立下属机构,即开办子公司或分公司,从法律上讲,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而分公司则不属于独立法人,它们之间的不同在于:一是设立手续不同,在外地创办独立核算子公司,需要办理许多手续,设立程序复杂,开办费用也较大,而设立分公司的程序比较简单,费用开支比较少;二是核算和纳税形式不同,子公司是独立核算并独立申报纳税,当地税务机关比较喜欢,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由总公司进行核算盈亏和统一纳税,如有盈亏,分公司和总公司可以相互抵扣后才交纳所得税。三是税收优惠不同,子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只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可以享受免税期限、优惠政策等在内的各种优惠政策;而分公司作为非独立法人,则不能享受这些优惠政策。

  案例一:田园公司是一家拥有甲、乙两家分公司的集团公司,2009年公司本部实现利润4000万元,其分公司甲实现利润700万元,分公司乙实现利润500万元,该企业所得税率为25%

  [筹划分析] 将甲、乙设立为分公司,则该集团公司在2009年度应纳税额=(4000+700+500)×25%=1300(万元)。如果上述甲、乙两家公司换成子公司,该集团公司在2009年度应纳税额也是1300万元。

  案例二:田园公司是一家拥有甲、乙两家分公司的集团公司,2009年公司本部实现利润4000万元,其分公司甲实现利润700万元,分公司乙损500万元,该企业所得税率为25%,则该集团公司在2009年度应纳税额=(4000+700-500)×25%=1050(万元)

  [筹划分析] 如果上述甲、乙两家公司换成子公司,总体税收就发生了变化。假设甲、乙两家子公司的所得税率仍为25%。公司本部应纳企业所得税=4000×25%=1000(万元),甲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700×25%=175(万元),乙公司由于2009年度发生亏损,则该年度不应交纳企业所得税。那么,田园公司2009年度

  应纳企业所得税为:1000+175=1175(万元),高出总分公司整体税收:1175-1050=125(万元)。如果总公司与子公司所得税适用率不同,则上述情况又会发生变化。

  案例三:若上例中田园公司和甲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甲、乙均为15%。2009年度公司本部实现利润4000万元;甲、乙两家子公司分别实现利润200万元和300万元。

  [筹划分析] 则2009度:公司本部应纳企业所得税=4000×25%=1000(万元) 甲子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200×15%=30(万元) 乙子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300×15%=45(万元) 蓝天公司总体税收=1000+30+45=1075(万元)

  若将上述两家子公司改成分公司,则田园公司整体税收=(4000+200+300)×25%=1125(万元)

  [筹划结果]这样设立子公司比设立分公司减轻投资者税收1125-1075=50(万元)。可见,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各有利弊。由于法律上认为子公司和母公司不是同一法律实体,因而子公司的亏损不能并入总公司帐上;而分公司和总公司是同一法律实体,其在经营中发生的亏损可以和总公司相抵。因此,当企业扩大生产经营需要设立分支机构时,在生产经营处于起步阶段、发生亏损的可能性较大的情况,考虑设立分公司,从而使分公司发生的亏损在总公司冲减,以减轻总公司的负担。而当生产经营走向正轨,产品打开销路,可以盈利时,应考虑设立分公司,可以在盈利时保证能享受低税率税收优惠的政策。

  二、运用职工福利的筹划方法

  1、案例内容:

  北京新华实业公司为了增强自己在竞争中的凝聚力与生命力,准备提高工人工资水平,增强内部员工生产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但在如何提高工人工资水平,即采取何种方式提高工人工资水平上,领导者之间出现了意见分歧。

  一种观点认为,可以采取直接增加工资的方式;另一种观点认为,直接增加工资的方式不可取,因为个人工资水平的提高,个人所得税中交纳额也就相应增大,所以,现金增加的方式不一定有利于工人生活消费水平的有效提高,他们认为可以采取实物分配的方式,如给工资达到一定基数的职工购买小汽车,这样对个人、企业双方都有好处,是一个“双赢”的方式。 那么,北京新华实业公司究竟该应选择哪种方式呢

  2、筹划分析:

  [筹划分析1]从工人角度看,如果企业采取直接增加工人工资的方式,从表面上看,工人的工资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工资达到一定数额是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这样看来,增加的现金收入一部分用在了税负支出上,而只有扣除了税收的那部分才真正可以用来提高自己的生活消费水平。如果企业采取一定的实物分配形式,而不是采取直接增加工资的方式,那么对个人而言,就不用交纳那部分的个人所得税了。举例来说,现代家庭都渴望有一辆家庭小轿车。企业如果能为内部员工着想,那么直接购买汽车分配给职工不是更好吗?一方面,可以减少员工的’纳税负担,另一方面,对员工而言可以早一点实现自己的“轿车之梦”。

  [筹划分析2]另一方面,从企业角度来看,如果企业采取实物分配的方式,企业本身也有很多效益。首先,表现在费用的增加,所得税的抵减。企业利用这种方式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其次,工人福利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增强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企业而言,这是一笔不对估量的无形财富。另外,企业可以吸引各方面的人才,提高内部员工的整体技能素质。采取第二种方式对企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但关键是现在很多企业没有意识到从税收的角度加以分析。

  3、筹划:

  企业为职工提供车辆,职工不用加薪,也不会支付车辆使用税。而对企业来讲,当职工的税金支付影响其消费水平时,就要考虑采取加薪措施,增薪必然会引起税收变化,反面导致企业支付量的扩大。因此,由企业承担部分费用的作法,往往会使职工、企业双方受益。由企业向职工提供的各种福利设施,若不能将其转化为现金,则不必计入个人所得,这样,企业通过提高职工福利,而不大幅度加薪于职工,可以促使职工少交纳个人所得税。上面提到的由企业提供车辆只是其中的一种方式,其他方式还包括企业提供和安排免费医疗福利、家具及依宅设备、免费膳食等等。但是,这种方式也不是十全十美的。首先,企业要有能力提高职工的薪水,如果企业本身资金运转困难,那么提高职工的薪水是不切实际的。种种的方案措施也就成了空中楼阁,毫无价值。其次,这需要企业与职工的积极配合,职工要为企业着想,不能在个人利益驱使下不顾集体利益。那种采取多报账、多花费手段的职工实际也就会加重企业的负担,这样原本非常好的计划将会适得其反,甚至有可能造成企业内部的分散,不利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对于工资、薪金收入者来讲,企业支付的工资是申报个人所得税的依据。如何保证个人消费水平的提高而又不加重税收负担,这是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主要问题。所以,采取适当的方式,提高职工工资实际消费水平是关键,在实施的过程中需要职工与企业的积极配合,这样既有利于企业的长期经营与发展,也有利于工人实际消费水平的提高。

  三、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筹划

  税收优惠政策是税收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某些特定的课税对象、纳税人或业务给予的税收鼓励和照顾措施,国家制定优惠政策就是鼓励企业加以利用。一般地说,税收优惠政策有减税、免税、出口退税、先征后退等,企业经营者通过合理筹划可以最大限度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合理避税。

  案例一:甲企业是设在境内的一个技术开发企业,在2009年度发生的技术转让业务如下:

  向乙公司转让一项技术,金额700万元,转让价款当年全部收到。甲公司在2009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700-500)×25%×50%=25万元。

  筹划方案:将技术转让收入分两个纳税年度收回,每年回收额均不超过500万元,两年均不用缴所得税

  筹划结果:少交所得税25万元。

  案例二:华瑞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公路建设工程公司,2009年度承担了一项国家重点工程项目,该项目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09年10月1日工程完工。2009年度取得应纳税所得额60万元,预计今后五年每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均为300万元。华瑞公司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筹划思路:华瑞公司2009年并没有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而是缴纳了2009年10-12月三个月的企业所得税15万元,把享受税收优惠的期限选择在2010年。

  筹划结果:公司2010年享受减免的企业所得税将达到75万元,与2009年的企业所得税额15万元相比,两种方案税负差额高达60万元。

公司所得税税务筹划8

(一)集团发生管理费,分摊税法不理会

集团公司中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和综合管理职能,并且为其下属分支机构和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向下属分支机构和企业分摊总机构管理费是时下比较通行的做法。但是,目前政策已经发生了变化,新政策规定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有关企业应当及时调整有关业务的作模式,否则就会产生涉税风险。在新政策环境里改为有偿服务计收入,不计管理费,这样子公司可以税前扣除,从母子两公司整体看,只要掌握好盈亏平衡点,其服务费的企业所得税总和可以为零。

(二)企业发生招待费,合理筹划可不贵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5‰,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假设企业当期营业收入为M,当期列支业务招待费为N,按照规定,当期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60%×N,同时要满足不大于5‰×M。由此可以推算出,在60%×N=5‰×M这个点上,可以同时满足企业的要求,由此可得出8.3‰×M=N。也就是说,如果当期列支的业务招待费等于营业收入的8.3‰这个临界点时,企业就可以充分利用好上述政策。

(三)如何捐赠有学问,筹划适当可当收益

一些企业发现自己的应纳税所得额很大,要缴纳大笔的企业所得税,同时,企业希望利用捐赠的形式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建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因此,这些企业通常会采取向公益事业捐钱捐物的方式,即合法地减轻了企业所得税税负,又扩大了企业社会影响。从捐赠形式看,基金会形式最优,其次是现金捐赠,第三是提供劳务,最后是实物捐赠。现金捐赠中,最好由个人名义捐赠,其次基金会捐赠,最后为企业直接捐赠。其实,要达到上述目的,捐赠并不是唯一有效的方式,如果将捐赠变投资,合作双方都能降税负,效果更好。

在企业运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合理避税对于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此,企业应对我国现行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有充分的了解,这样才能有效的合理避税,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保障。

公司所得税税务筹划9

“营改增”是指将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缴纳增值税,其主要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以此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以促使企业经营效益的提升。但对于社会企业而言,营改增背景下的纳税筹划将面临新的挑战,只有在政策背景下合理控制企业的纳税,才能真正让且有的税收减少,从而为企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但根据目前的情况,企业在“营改增”背景下的增值税纳税筹划还存在很大问题,不利于其税收总额的减少,很容易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加强对“营改增”背景下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研究显得十分重要。

1.“营改增”背景下增值税概述

1.1增值税的概念及特点

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其在“营改增”以前是针对货物销售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目。营改增后,增值税则变为以货物、应税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目。对于社会企业而言,增值税能够有效平衡税负,为社会的公平竞争提供良好的条件。同时,增值税能够对本国经济起到保护作用,并对本国经济在国际上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再者,增值税的实施能够有效实现相互制约,防止偷税漏税行为的出现。

1.2“营改增”相关政策内容

根据“营改增”的相关政策文件,其主要是将原来属于营业税范围的征税项目改为征收增值税,以此让重复纳税的情况得到消除,避免且有因税负过重而导致其发展受到影响。“营改增”的理论以税收中性理论为主,其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中一方面为国家在避免为纳税人或社会带来额外损失和负担的基础上,征收相关的税目。另一方面为在进行征税的过程中应明确市场经济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因素为市场机制,降低税收项目对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影响。还有一种理论为最优税制理论,其主要是指在政府部门对纳税人的纳税习惯和能力均缺乏必要了解时,如何采取有效的方式让税目的征收和企业的税负公平维持在平衡状态。

1.3纳税筹划相关内容

纳税筹划是指在保障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基础上,纳税人通过税务人员的帮助或企业财务人员对企业进行的涉税事项的筹划和设计,以此实际税负降低,即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有效减少纳税人的纳税项目和纳税负担。纳税筹划的特点较多,其最大的特点是合法性,即所有纳税筹划工作均是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下完成,纳税人所使用的降低税收的方法并不违法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纳税筹划还具有政策导向性的特点,其主要是因为纳税筹划需要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进行,不同的政策背景下纳税筹划的方法将存在差异;再者,纳税筹划还具有目的性,其最终的目的是让纳税人的税收成本得到控制,以此促使利益的最大化;最后,纳税筹划还具有时效性,其在税收政策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应不断适应政策的导向,以此满足纳税人的正常发展并适应社会发展的趋势。

2.“营改增”背景下的纳税筹划策略

2.1合理利用政策优惠

企业在开展纳税筹划的过程中,要善于利用相关优惠政策。其中首先要合理利用税率差异,这种筹划方式相对复杂,但其适用的范围很广且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利用税率差异时,关键在于寻求稳定性和长期性并存且最低化的税率,同时需要在保证纳税筹划行为合法合理的基础上完成,一般情况下在有效掌握税率差异运用基础和关键后,均能让企业的税负得到长时间稳定缩减。同时,还要善于利用免税政策,其主要是针对某些特殊的征税对象和特殊的纳税情况,通过这些征税对象和特殊情况来有效避税以减轻企业的税负。但是免税政策适用范围较小,且实际应用存在较高的风险。

2.2合理选择销售方式

企业在适应营改增政策的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到在增值税计税依据越小时,其应当缴纳的税额将越少。因此,企业在开展销售活动时应充分考虑计税依据对税目的影响,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销售方式,以此减少纳税额度。其中企业首先应考虑商业折扣销售,其主要是指在销售商品或应税劳务时,买卖双方因各种原因而达成以折扣优惠方式完成交易,这种折扣是在交易实现的同时发生的一种实际存在的情况。同时,企业应当注意销售产品与提供劳务相结合的销售方式。其中企业在开展销售活动的过程中,有时会因为商品的特殊性而在销售商品后为买家提供相应的劳务,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对不同情况进行区分并合理完成会计处理,其中在销售商品部位和劳务部分能得到明确区分且可以采用单独的计量方式时,应当将商品与劳务部分分开计算,避免两者同时计算而出现差错;而在商品与劳务不能区分时或不能以单独方式计量时,企业则需要将劳务部分纳入商品部分进行计算,并且要全部按照商品部分的计算方式完成。

2.3购买渠道的选择

根据“营改增”相关政策的实施情况,企业的增值税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供应商的影响。其中选择一般纳税人进行商品采购时,通常能够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就能从销项税目中扣除进项税目,以此让企业的税额降低。但在购买中小规模纳税人的产品时,其价格相对较低,但购买商品后只能得到普通的发票,这样就不能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导致税额的控制无法正常完成。因此,在进行商品购买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供应商,从而尽量降低税负。

2.4纳税期递延法

纳税期递延法是指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以延期缴纳税目的方式让资金获得的利益最大化。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其在使用纳税期递延法时,在一定时间内且当纳税总额相同时,进行延期纳税的项目越多将会让实际缴纳的税款越少,企业节省的税款将会越多,纳税筹划的收益将得到最大化。

3.“营改增”背景下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及策略

3.1存在的问题

根据“营改增”实施过程中社会企业的实际运行情况,其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较多。首先,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困难,其中通常是因为进行商品采购时企业规模较小而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其难以通过专用发票进行税目抵扣。同时,一些企业在购买商品时需要为供应商支付代收的税款,但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税率却很低,这样将会导致企业的增值税抵扣额下降;其次,企业缺少专业的财务人员。其中主要是一些中小型企业为了节约企业成本而没有引进专业的财务人员,其已有的会计人员工作能力相对有限,这样就很容易导致其纳税筹划工作的开展受到不良影响,不利于企业增值税的缩减;再者,纳税机构较少。根据我国企业的实际运行情况,其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筹划的过程中通常需要引进专业的工作人员,但这样会导致企业的经营成本明显上升,因此很多企业会选择机构为其进行纳税筹划,以此节约企业运行成本并降低税额。但我国税务行业的发展较慢,其在市场经济不断推进的过程中难以适应社会的需要,目前行业中通常以小规模机构为主,其难以满足社会企业适应营改增政策的需求。

3.2“营改增”背景下企业纳税筹划问题的优化

针对“营改增”背景下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企业在日常运行中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其进行优化。首先,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尤其是一些企业在“营改增”后并未对增值税发票进行严格管理,导致企业的纳税筹划受到严重影响。因此企业应在财务部门安装更新升级后的最新增值税发票系统,对财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确保其能够正常完成日常财务工作。企业要完善对增值税发票的监管,组建专门的监管队伍并设置相应的岗位,确保增值税发票的领购、开具和核销顺利完成。另外,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情况进行核对和检查,确保其与公司的实际情况相符;其次,企业要合理选择供应商,其中主要是选择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从而确保相关税款的抵扣能顺利完成。其中实际工作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尽量选择规模较大且具有较高信誉的供应商,并且要在交易时充分考虑税率,尽量选择增值税税率较高的供应商;再者,企业要对纳税筹划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和管理,促使其专业水平不断提升,以此满足企业日常工作的要求。定期开展相关的培训工作,让财会人员的专业技能不断提升。不断引进专业人才,让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能顺利完成,并不断提升纳税筹划队伍的整体水平。重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确保工作人员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成日常工作;最后,企业应完善税务管理体系。其中企业首先应根据自身税务情况设置税务岗位或成立税务部门,引进专业的税务人员进行税务筹划。同时,企业在不具备组建纳税筹划部门的情况下可采用税务的方式,让专业的机构完成日常纳税筹划工作。

公司所得税税务筹划10

1.筹划目的

  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实现企业税后净利润最大化和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企业设立、筹资、投资、交易、股利分配、股权转让等各项交易活动进行事先安排的过程。充分利用纳税筹划工具,轻松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2.筹划方案

  根据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目标,本年实现营业利润50万元。

  纳税筹划前:

  粤华金耀公司20xx年应纳企业所得税50×25%=12.5万元。

  (1)纳税筹划方案a:

  应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58号)第二条:“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xx年第15号)规定:“《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已经国务院批准。本目录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xx年第21号)中的鼓励类产业。”

  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xx年第21号规定:“第一类鼓励类三十七、其他服务业2、物业服务。”实体法文件以及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桂地税公告》(20xx年第8号)规定:“纳税人申请审批类税收优惠的,应当在政策规定的税收优惠期限内,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期限应从主管地税机关批准的年限开始执行。”程序法文件规定:向国税机关提交相关资料,20xx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优惠。

  纳税筹划方案a:

  粤华金耀公司20xx年应纳企业所得税=50×15%=7.5万元。

  纳税筹划效果:粤华金耀公司节约企业所得税=12.5-7.5=5万元。

  (2)纳税筹划方案b:

  20xx年度经营指标粤华金耀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全年从业人员80人,资产总额为200万元。

  根据《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34号)第一条:“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二条:“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xx】43号):“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规定可知:

  纳税筹划方案b:粤华金耀公司20xx年应纳企业所得税=50×50%×20%=5万元。

  纳税筹划效果:粤华金耀公司节约企业所得税=12.5-5=7.5万元。

  综上所诉,b方案比a方案节约企业所得税2.5万元,建议公司领导选择b方案作为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缴纳计划,同时控制公司人员规模,为公司长远发展打好务实基础,同时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公司所得税税务筹划11

税务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企业通过对经营活动的统筹安排,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以获得“节税”(tax savings)利益的行为很早就存在。在我国,税务筹划自20世纪90年代初引入以后,其功能和作用不断被人们所认识、所接受、所重视,已经成为有关中介机构一项特别有前景的业务。税务筹划是企业的一项基本权利,纳税人和单位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合理的避税。

一、税务筹划的特点

1.合法性。税务筹划的合法性是指企业的筹划是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按照税法规章进行的合理纳税。纳税单位可以根据税法的要求,合理运用税法的知识进行优化选择,从而减少纳税负担。而对于违反税法规定的不履行纳税责任,以降低税收负担的行为,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要进行坚决的抵制。

2.筹划性。在纳税活动中,纳税义务具有滞后性。企业经济交易行为结合后才进行纳税行为,收益进行分配结束后,才进行纳税活动。这就在客观条件上使纳税活动可以进行筹划。因此,筹划性是纳税的一个特点。税收是有针对性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性质不同,决定了税收待遇的不同,这在另一个方面为纳税人提供了可选择较低税负决策的机会。如果经营活动已经发生,应纳税额已经确定而去偷逃税或欠税,都不能认为是税务筹划。

3.风险性。纳税筹划是有风险性的,税务筹划的目的是为了合理的进行减少交税,但是在纳税的实际操作进行中,往往不能达到预期目的,这是受税务筹划的风险影响的。

税务筹划的成本,是指由于采用税收筹划方案而增加的成本,包括显性成本和隐含成本,比如聘请专业人员支出的费用,采用一种税收筹划方案而放弃另一种税收筹划方案所导致的机会成本。与此同时,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不当或者是在执行中的偏差,都会使企业在不知不觉的情况造成了税务筹划的失败。或者触犯法律而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都可能使得税收筹划的结果背离预期的效果。

4.专业性。税务筹划是比较专业的知识,是需要一些专业会计人员来进行的,随着我国经济贸易的发展,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影响,我国贸易往来越来越频繁、企业经济活动越来越复杂,各国税收制度的差异性影响下,仅靠纳税人自身进行税收筹划是很难实现的,正因如此,税务、税务咨询作为第三产业便应运而生,向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二、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的影响

1.税收优惠的实施

新企业所得税法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对税收优惠的方式和重点做了较大的调整,实行统一规范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一是从以区域优惠为主转向以产业优惠为主;二是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产业领域,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对国民经济需扶持发展的行业和领域,如农林牧渔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老服务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等,也实行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可见,新企业所得税所设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产业和项目导向的。另外,新制度在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非居民企业来自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收入,技术转让所得,民族自治地方企业的减免税,企业综合利用资源,固定资产投资抵免等税收优惠方面都有了一些新的变化。

2.税率的调整

根据原企业所得税法,内、外资企业均适用33%的法定税率。新企业所得税法在充分考虑了国家财政承受能力、企业负担水平、国际税改趋势以及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实际税率水平等综合因素基础上,将法定税率定为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另外,新制度出于扶持弱势群体、鼓励自主创新以及继续吸引外资的政策目的,针对小型微利企业、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均规定了不同的优惠税率。

3.资产的税务处理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资产分类、计价、扣除、处置等问题的处理,与财务会计规定尽量保持一致,同时对一些与财务会计处理不一致的特殊问题进行了具体明确。这样,一方面减轻了税务机关的管理成本和纳税人的遵从成本;另一方面也体现了税法优先的原则。

三、新税法下企业纳税筹划策略

1.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开展税务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后,遵循国际惯例将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作为界定纳税人的标准,原内资企业所得税独立核算的标准不再适用,同时规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汇总到总机构统一纳税。不同的组织形式分别使用独立纳税和汇总纳税,会对总机构的税收负担产生影响。企业可以利用新的规定,通过选择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企业从组织形式上有子公司和分公司两种选择。其中,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而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要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企业采取何种组织形式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分支机构盈亏、分支机构是否享受优惠税率等。

2.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

开展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投资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行业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形成了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区域税收优惠只保留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其它区域优惠政策已取消。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等方面。

3.减少纳税筹划的风险

要想合理的进行纳税筹划,就必须要领会当前立法的精神,还要准确把握税法的规定,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进行合理筹划。同时,要对纳税筹划的风险有一个预测,

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使纳税筹划行为能得到当地税务机关的认可。最后,聘请纳税筹划专家,提高纳税筹划的权威性和可靠性。纳税筹划是一门复杂的学科,涉及的领域非常多,如会试、财务、管理、经济等多方面的知识,专业性较强,因此,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的时候一定要进行多轮的自我检测,由会计人员、财务人员、管理人员一起进行研究,制定出合理的纳税筹划,保持企业的最大利益,从而进一步降低纳税筹划的风险。

4.培养纳税筹划人才

我国当前企业的多样性,税种的复杂性,纳税筹划的专业性,都对企业纳税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对税法有着很好的了解,而且还要熟悉最新的经济制度,同时,还要求纳税筹划人员有精湛的专业技能、与灵活的应变能力。因此,要加大对会计人才的培养与职后教育,一方面,在高校开设与纳税筹划相关的专业,满足社会对纳税筹划人才的需要;别一方面,对在职的会计人员进行岗后培训,定期举行业务讲座,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适应时代的需求。企业也应该加大对会计人员的考核,使会计人员有一种危机意识,不断的进行自我素质提升。

5.完善纳税筹划的法律环境

要想使纳税筹划可持续的发展,必须要对现有税法进行完善,避免一些真空地带造成法律的漏洞,影响纳税筹划的发展。一方面,我国立法机关应该不断对纳税进行立法的完善,由于我国税法发展的时间相对较短,虽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由于我国税法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现有税法已不适应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新纳税法的立法是不可避免的。应对现有的纳税进行完善,把一些不公平、不适合当前社发展的立法进行修改。必须对已经发现的有关税法的模糊或不明确之处进行修订,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避免因对税法的随意理解而使纳税筹划偏离税法制定的初衷,给税务部门、税务机构、企业提供一个判断是否属于正确筹划的标准。另一方面,应试对责任进行追究,加大对税务中介机构的法律约束,如发现企业通过税务机构进行的纳税筹划若发生了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要对企业进行法律制裁,同时也要对税务中介进行法律与经济方面的处罚,这样可以加强企业与纳税机构的管理,使企业依法进行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不仅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而且有利于企业准确地把握政策法规,增强纳税意识,减少涉税风险。因此,研究和探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纳税筹划是完全必要的。同时,也可为国内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税收筹划奠定基础。

公司所得税税务筹划12

企业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涉及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与运用,而且还涉及财务核算、投融资等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一项理论性与技术性很强的经济活动。企业可利用税收筹划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切实降低企业税负,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与方法

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遵守国家税收相关法律的基础上,自行或委托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通过行业选择、享受优惠利率以及对筹资、生产、销售等各个过程进行事前安排和筹划,以达到合理降低企业税负,从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为企业扩大再生产提供一定的资金。税收筹划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促进企业快速发展,保障国家税收应收尽收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得到各个业务部门的配合、支持,同样,企业税收筹划,尤其是企业所得税筹划需要涉及研发、生产车间、销售部门等部门的配合。企业应从全局考虑,不应将税收筹划工作只关注于财务和销售部门,企业应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在企业生产经营各个部门制定税收筹划方案,在多种税收筹划中选择整体税负最低的方案,以达到企业合理避税的目的。

(一)按照企业所处不同行业类型选择筹划方法

企业可按照自身所处行业特点,针对该行业涉及的税收进行筹划,例如,高新技术行业享受15%的低所得税税率。同时,企业应实时关注国家对该行业出台的税收政策,可利用税收优惠安排销售类型,充分享受国家给予某类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按照企业具体经济活动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涉及筹资、投资、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企业可针对各个环节制定税收筹划方案,例如,企业在投资环节,可以选择投资国债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同时,企业在按照具体经济业务进行税收筹划中,应注意协调其他业务,从企业整体缴纳出发,降低企业税负。再如,企业进行原材料采购过程上,如采购发票跨期取得,企业应将原材料进行暂估入账,以增加当年产品成本,以抵扣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下一会计年度将按发票对原材料入账价值进行重新调整。

二、对企业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若干思考

(一)利用投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

不同地区,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和侧重点不同,国家因地制宜,根据所在地区、区域的发展,在一定时间内,给予不同的优惠政策。所以,企业可以根据政府颁布的优惠条令,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不同地区进行不同的投资,享受相对较低的税收。比如说,现在的西部大开发,国家对到西部开发的企业颁布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对沿海城市、经济开发区也是如此。在这些地方进行投资,有些税收不需要缴纳,或者少缴,故而尽可能的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因此,我们要适当选择区域进行分类投资。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购买国债收取的利息及从居民企业收取的股息、红利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在选择投资方式时,可选择国债或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作为投资方式,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二)利用企业性质进行税收筹划

一是利用汇总缴纳达到降低税负目的。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总公司与分公司应统一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当分公司出现亏损时,总公司可以将子公司亏损额从总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减少总公司企业所得税税负。出于汇总缴纳所得税目的,企业可适当选择成立分公司,以分公司当期亏损作为总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抵扣在此,而避免投资、设立子公司无法税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二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合伙制企业与公司制企业适用不同的税种,合伙企业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制企业则应按照当年会计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选择企业类型时,可以根据企业长期经营规划,选择税负较低的企业性质,以达到企业合理避税的目的。

(三)利用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最直接、简单的税收筹划即是享受企业所得税法的税收优惠条件,由于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在税率档次、收入免征等方面出台较多优惠政策,企业如果能适合其中一条优惠政策,则可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给企业带来较高的资金回报。

(四)利用推迟确认销售收入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资金具有一定的时间价值成本,企业如晚缴纳税款,则可享受免费的资金时间成本。企业可通过推迟确认销售收入、房租收入、盘盈资产收入等方式推迟确认应纳税所得额,进而达到推迟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目的,为企业扩大再生产提供流动资金。

三、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避免税收筹划违反法律

企业利用税收筹划必须坚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进行税收筹划,严格区分偷税与筹划之间的区别,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税收保障,在国家税法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合理避税所享受的经济利益。

(二)降低税收筹划风险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将面临着来自国家税收政策、银行利率变动、原材料价格上涨等风险,尤其是在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过程中,将面临着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资格、应税范围、税率档次等的认定,由于税务认定人员对税收法律的主观认识不同,企业将承受一定职业判断。企业财务人员应不断加强财经与税收法规学习,积极支持、配合税务机关工作,与税务机关取得长期合作,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变化,以便制定、调整税收筹划方案,降低企业税收风险。

(三)提高税收筹划方案操作性

企业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应统筹兼顾其他税种,以选择整体税负最低的税收筹划方案。目前,个别企业在运用税收筹划过程中,运用税收筹划手段使某个税种达到了合理避税目的,但另一税种却无形中提高了税负。例如,企业未将达到使用状态的在建办公楼确认增加固定资产价值,从而降低房产税缴纳额,但由于延迟确认固定资产增加,使企业丧失了计提折旧抵扣企业所得税的机会,提高了企业整体税负。

企业最终的盈利,仅仅靠增加企业的收入额度来获得是远远不够。因为企业还必须得缴纳所得税给国家。所以要想获得最大的收益,好好利用国家规定的税收政策是很有必要的,最大程度上合理减少所得税的额度。企业进行所得税筹划,必须要有长远目标,统筹兼顾,时刻把握税法条例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把税收筹划作为一项工程,也要关注其他税法的变化。

公司所得税税务筹划13

(一)所得税的含义

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准予扣除项目后的金额,按企业适用的税率缴纳税款的税种。

(二)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含义

是指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采用优惠政策,采用合理、合法的手段,达到企业所得税纳税最小化的目的。那么如何能够既合理又合法地避税呢?这除了要充分利用所得税的税率特点外,主要靠的还是国家提供的各种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给予的“阳光”政策,利用得好,纳税人就能够享受到减税甚至免税的优厚待遇。

二、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风险

从我国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实际情况来看,中小企业纳税人在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时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

(一)所得税纳税筹划的主观性

中小企业选择何种纳税方案以及具体如何实施,完全依赖于纳税筹划人的主观判断,比如对财税政策中优惠条款的理解、对所得税纳税筹划条件的判断等。总的来说,所得税纳税筹划能否成功的关键就在于纳税筹划人的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而纳税筹划人想要完全吃透相关财税政策、全面掌握相关技能是相当困难的。因此,所得税纳税筹划具有较高的主观风险性。

(二)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条件性

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条件有两个主要方面:一方面是纳税人自身的条件,主要是指纳税人的经济活动,如纳税人所处的行业;另一方面是外部条件,主要是指中小企业纳税人所适用的财税政策。

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实质上就是中小企业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所得税法律法规,利用优惠政策或者利用政策的弹性,选择有利于本企业的财税政策。中小企业的经济活动和与之相适用的财税政策不是一成不变,而是不断变化发展的,一旦某方面的情况发生变化,原有的纳税筹划方案可能就不适合了,所得税纳税筹划风险的产生也就不可避免了。

(三)所得税征纳双方存在认定分歧

所得税纳税筹划是企业正常的经营行为,税务机关并不参与。而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案能否成功,能否真正给企业减轻所得税税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税务机关对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案的认定。如果中小企业所选择的筹划方案被税务机关视为避税,甚至当作是偷税漏税,企业将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四)所得税纳税筹划是有成本的

所得税纳税筹划有可能减轻中小企业税人所得税税收负担、带来一定的税收利益,但同时企业需要为此支付相关的费用。万一筹划方案失败,中小企业还可能遭罚款、缴纳所得税税收滞纳金,让企业承担额外的税负。因此,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也要遵循成本――收益原则。如果纳税人的纳税筹划费用比实施纳税筹划增加的收益小,那么该纳税筹划就是成功的;一旦纳税人纳税筹划费用大于筹划收益,就算税收负担有了大幅下降,该纳税筹划仍然是失败的。

三、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风险管理模式

(一)风险规避

风险规避是指为了消除风险的产生而放弃或拒绝某一事件。虽然潜在的或不确定的损失能避免,但也会因此丧失获得利益的机会。风险规避能彻底避免风险,但其可使用的范围相当窄,企业不能因为要避免所得税纳税筹划带来的风险就彻底放弃纳税筹划行为,只要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有理有据,就可以给企业带来可观的效益。

(二)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指纳税人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降低风险产生的可能性,减少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从事前、事中和事后来进行控制。大多数所得税纳税筹划还是主要侧重于事前风险防范;事中、事后风险控制往往只能是亡羊补牢。

(三)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一般是通过合约的形式将风险转嫁给参与风险计划的其他主体。譬如企业可以委托税务师事务所的专家负责纳税筹划工作,税务师事务所从事业务,都会和纳税人签订协议,约定如果出错导致纳税人遭受罚款、缴纳滞纳金等损失,由税务师事务所承担,这就意味着纳税人的纳税风险转移到税务师事务所的头上。

(四)风险保留

风险保留是指企业在风险产生后自行承担风险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一种是风险承担,也就是在损失发生前并没有做出资金安排,只是当风险产生后被动承担相应损失,这就可能会使企业陷入财务困境;另一种是可能的损失发生前做好准备,通过预先资金安排以确保损失出现后能及时补偿损失。

四、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高度重视财税政策的变动,随时更新所得税税收信息

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能否成功的关键在于能否全面、准确把握并有效利用所得税税收政策中的优惠条款。但所得税税收政策内容繁多,变化频繁,要想完全掌握相当有难度。建议中小型企业可在财务部内设专职岗位,负责企业纳税风险及其他纳税事务的管理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企业经营、财税状况等知识进行持续的、动态的相关培训;同时企业应该随时更新所得税税收信息,归类、整理所得税税收政策,特别关注优惠政策变动部分,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加以调整。

(二)正确区分违法与合法的界限,树立正确的纳税筹划观念

中小企业要树立正确的纳税筹划观念,所得税纳税筹划不是万能的,其理财空间和弹性是有限的而且是变化的。如从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来看,内资和外资企业在税率、税前扣除、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待遇都是相同的,筹划的空间缩小。

(三)综合评价纳税筹划方案,充分估计各种风险

很多纳税筹划方案只考虑纳税筹划的主体的单方利益,不能将纳税筹划方案的所有主体纳入考虑,而纳税筹划方案的实施往往会“牵一发而动全身”,要注意方案对多方面的影响;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筹划方案在实施中往往会增加中小企业的相关管理成本;此外,还要考虑隐藏的风险因素,如企业战略规划、税收环境的变化等。

公司所得税税务筹划14

一、南亚各国的流转税政策

企业在某个国家投资经营,无论盈利与否,首先需要就经营收入缴纳流转税。流转税有增值税和销售税两种。一般来说,增值税实行价外征收,销售税实行价内征收。南亚各国流转税政策,如表1所示。

由表1可知,巴基斯坦、印度和马尔代夫没有实行规范的增值税制度,孟加拉国和斯里兰卡实行规范的增值税制度,且其基本税率均为15%。孟加拉国有低税率,斯里兰卡没有低税率。各国根据本国的国情设置了免税项目。

二、南亚各国的公司所得税政策

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经营,影响企业投资回报的重要因素是受资国的公司所得税政策。海外投资的中国企业,不仅要理解公司所得税税率、资本利得,尤其股权转让利得的征税规定、亏损结转期限规定等基本内容,还要掌握境外收入纳税规定、转让定价和资本弱化等限制规定。南亚各国的公司所得基本规定,如表2所示。

由表2可知,公司所得税税率低于25%的国家只有马尔代夫,其他南亚各国的税率均不低于中国的法定税率25%,并且,南亚各国对小企业均没有低税率。马尔代夫对资本利得不征税,巴基斯坦和阿富汗对资本利得视同经营所得正常征税,印度和孟加拉国对资本利得设有低税率征税。就亏损结转来看,南亚各国实行有限期后转的较多,但斯里兰卡实行无限期后转,马尔代夫无亏损结转规定。阿富汗和斯里兰卡对每年结转的亏损额有严格规定。

为进一步反映南亚各国对居民公司境外已纳税抵免规定、跨国公司转让定价及资本弱化的限制规定等涉外内容,现将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如表3所示。

由表3可知,对居民公司在境外已纳税实行限额抵免的国家较多,包括印度、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国;斯里兰卡只限于税收协定国实行限额抵免,马尔代夫对境外收入免予征税,就不存在抵免的问题。对转让定价管理比较严格的是印度和孟加拉国,马尔代夫对转让定价无要求,巴基斯坦、阿富汗和斯里兰卡有独立交易原则要求,到(除印度和孟加拉国以外)其他南亚国家投资,中国母公司出售或投资给子公司的原材料、设备和技术,可以从高定价,以降低所在国的公司所得税。到印度和孟加拉国投资,中国母公司与海外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应控制在国际市场价格的范围内,以免于遭受反避税调查。南亚各国中,只有巴基斯坦有明确的债务权益比例要求,其他南亚国家对资本弱化没有要求或只有税前利息扣除限制。所以,中国企业到南亚投资,应多采取债权融资,少进行股权融资,以规避所在国的公司所得税。

三、南亚各国的预提税政策

中国企业在投资国赚取利润后分回中国母公司,或海外分公司赚取利润汇回中国总公司,以及取得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技术费、管理费及其他各种款项,都涉及预提税。已经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相互给予预提税优惠,降低了预提税税率。没有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则按照其国内法规定征收预提税。南亚各国股利和分公司利润汇回预提税政策及与中国协定的预提税税率,如表4所示。

由表4可知,与中国尚未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有阿富汗、马尔代夫和不丹,中国企业到这3个国家进行投资,预提税按照其国内税法规定执行。到其他南亚国家投资,中国企业应提交相关资料,申请享受中外税收协定中的优惠税率。

对表4进行分析可知,马尔代夫对股息和利润均不征收预提税,印度对分公司利润汇出不征收预提税,对股息分配公司征收股息分配税,股息分配税无法通过股权架构设计消除或降低,因此,投资马尔代夫和印度不必进行股权架构设计。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和斯里兰卡等国向中国支付股息,协定税率均为10%,向中国支付分公司利润,则协定免税,因此,投资这4个国家设立分公司可减轻税负;设立子公司,则要多缴纳一道预提税。

利息和融资费用,特许权使用费和技术费,管理费,租金和工程款等,也可能涉及预提税。表5列示的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提税政策及与中国协定的预提税税率。

由表5可知,对利息不征收预提税的只有马尔代夫,对技术费不征收预提税的只有斯里兰卡,投资斯里兰卡应通过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进行税务筹划。从利息预提税角度看,各国协定税率均为10%,南亚项目进行融资,应设计合理的融资架构,以减轻利息预提税。

四、投资南亚的税务筹划

考虑到南亚国家的公司所得税和股息预提税规定,若在这些国家的全资子公司将税后利润全部汇回中国母公司,在没有享受税收优惠的前提下,其境外经营实际税负低于25%的只有马尔代夫(15%/免),到其他南亚国家投资,实际税负均高于中国境内税负。因此,建议到南亚投资的中国企业投资前期就应进行税务筹划,以降低海外税负。

(一)充分了解当地税收优惠政策

如巴基斯坦对发电项目,免征公司所得税;自2016年6月30日起,对太阳能和风能发电和相关设备生产,免征公司所得税;对农产品冷链运输和仓储免税3年;2015~2018年建立的电力输送项目,免征公司所得税10年;移动电话生产企业,免征公司所得税5年。

(二)进行股权架构设计和债权融资来源设计,降低预提税

公司所得税税务筹划15

(一)税收筹划的定义

税收筹划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对多类学科如财务、税收、法律等进行了融合。它是纳税人在企业设立、经营等活动中为了减轻税收负担、增加企业利润、实现经营目标而进行的一种谋划和安排。这种安排并不是盲目进行的,它的前提是遵守现行税法和国际税法惯例,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实施。如果企业超越了这个前提,便触犯了国家税法,必定会受到处罚。

企业实行税收筹划最终要实现的目标是在保障应纳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实现两个之最,一最是税负负担最轻,二最是税后利润最大。

(二)税收筹划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特征分析

1.依法性。税收筹划的目的之一是减轻税负负担,这与偷税、漏税的目标一致,它们之间的本质区别是税收筹划具有依法性。依法性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前提是遵守国家的税收法律,最终选择的税收筹划方案必须保证依法进行,否则它便沦为与偷税、漏税同样的性质中去了;二是明确税法的立法意图,遵循国家宏观调控策略,不能知法犯法或钻税法漏洞,做一个有良心、讲诚信的企业。

2.前瞻性。税收筹划的前瞻性是指当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前,在遵守税收政策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为减轻税负和增加税后利润,立足于本企业现状,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制定相关的发展战略,最终确定出适合本企业的最佳税收筹划方案。

3.多面性。税收筹划的目标是实现两个之最,一最是税负负担最轻,二最是税后利润最大。有一种观点认为还应该有一最那就是所缴税款最小。如果企业以这个标准来进行税收筹划,将其利润控制为零,那所缴税款肯定是最小的。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没有哪家企业会不追求利润,所以这种说法及其荒谬。因此,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进行全面筹划,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市场因素、税收因素等,只有进行全面考量,税收筹划方案才能尽善尽美。

4.变化性。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时期,法律、法规、政策也在不断地调整、变化过程中,税收筹划方案也应该立足实际,与时俱进,根据这些变化,不断调整和完善,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税收利益。

二、税收筹划风险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防范与控制

税收筹划是一件系统工作,复杂性强,在进行筹划方案设计时要综合考量多

种因素如政策、规则的不断变化性和企业自身主客观条件的复杂性等,因此税收筹划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应对其加以正视。筹划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对筹划风险应进行初步的预判,采取有利措施,防患于未然,防范与控制税收筹划风险的发生。

(一)建立税收筹划风险预警系统

税收筹划存在着主观风险,纳税人在进行筹划方案设计时往往依靠的是自己的主观判断,这种主观性跟纳税人的业务素质息息相关,二者为正比关系。所以为了防止税收筹划风险的发生,纳税人应树立风险意识,打有准备的战役。除此之外,还应依靠网络建立税收筹划风险预警系统,全面监控税收筹划,防患于未然,将风险及时控制在萌芽状态或采取措施防止风险发生。

(二)税收筹划应符合国家税法规定

税收筹划存在触犯税法的风险,针对这一情况就需要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务必做到合法,这也是税收筹划方案取得成功的必要条件。在实际工作中,纳税人应从这两个方面加以注意。首先是学习税法并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收筹划设计;其次是分清节税和避税的关系。节税是合法行为,税法的优惠政策来进行税收筹划;避税是违法行?椋?利用税法漏洞来逃避缴税义务。只有弄清楚这两者的区别,税收筹划才有意义。

(三)税收筹划应和企业目标一致

税收筹划跟企业财务息息相关。企业的财务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为了实现这一总目标,税收筹划也不应偏离轨道,而是以此目标为中心进行整体性筹划,在企业的整体投资和经营战略中有其一席之地,[1]防止税收筹划片面性风险的发生。

(四)税收筹划方案不应古板,应更具灵活度

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纸上谈兵,而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立足于本企业发展实际,使筹划方案具有实操性,同时还要兼具灵活度。只有这样,税收筹划方案才是一个成功的方案,从而对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产生积极影响。[2]

(五)将成本效益原则渗透到税收筹划中去

税收筹划工作涉及多项支出和费用,在进行筹划方案设计时应考虑这方面的因素。于此同时,税收筹划方案的最终确定也是在众多方案中优中选优,那些被放弃的方案所产生的效益也是机会成本,这也是筹划方案设计时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3]税收筹划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只有当税收筹划方案所产生的潜在收益大于筹划成本时,该方案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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