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财务管理制度是企业依法纳税、规范财务管理的重要保障。健全的税务财务管理制度能够帮助企业规避税务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以下是15篇税务财务管理制度的一些相关内容分享,感兴趣的朋友们不妨到下文了解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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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财务管理制度1
关键词:落实 财会制度 基本要求
前言
加强财务管理,是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必然要求,不仅有利于加强和规范企业的行为,减少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还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财务管理是企事业单位管理的核心,对于各类企业来讲尤为重要。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特别是一个企业,财务管理的强弱,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自身的生死存亡。当前,企业要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加强财务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资金管理效益的关键所在。
为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要贯彻落实好财务管理制度,使其为本单位各项事业的长期稳定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做到以下四点基本要求是至关重要的。
一、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财会管理制度
国家的各项财经法规和法律制度已经日趋完善,各行各业要实现长期稳定的向前发展,就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特别是坚决执行各项财经法律法规。要落实好国家的各项财经法律法规,首先就要求各行各业根据自己的行业特点和不同时期的管理重点,逐步建立健全符合本行业特色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根据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变化要求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调整变化,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随时注意修改本行业、本单位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以及会计核算业务流程,使你所从事的行业做到有章可循。
目前,有许多行业、许多部门、许多企业或单位,没有或是缺少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行业、部门或企业经营管理制度,特别是缺少健全的财会管理制度,有的地方虽然有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也存在与现实管理要求不太适合的地方,而没有及时进行修订,使原本比较健全的财会管理制度,落后与经济时展变化的要求,使得不再健全,失去了可运用性。这是一个较为普遍存在且又需要尽快加强建立健全的重要的现实问题。
二、创新财务管理模式
企业管理模式直接影响企业与所属单位之间各项财务管理权限、责任、利益的划分。适应企业经营方式的改变,如总公司与下属企业之间,在产权明晰的前提下,分公司负责本系统经营管理、资金管理、投资管理等方面的决策权,使分公司形成管理中心、结算中心、投资中心和利润中心。同时,分公司授权基层单位一定的财产物资管理权、财务收支执行权以及收入的筹集、支出的审批权,明确各单位是区域范围内发生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管理活动的主体。
按照这样的管理模式,以分公司财务为中心,以所属单位财务和网点财务为网络的财务管理网络体系。创新“统一核算,分级管理,属地纳税,全面考核”的财务管理新模式。要求财务管理在“四个统一”的基础上(即机构、人员、制度、资金流的统一),以资金管理和预算管理为重点,抓资金源头,有效控制各项财务活动。
三、加强资金管理
建立资金结算中心,对资金进行统一调度、统一结算,完善资金结算中心的功能,深化为资金管理中心,强化了内部资金监督与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主要做法是:
1.加强银行帐户的统一管理和分层监控。
2.加强资金各环节的监督和控制,注重网点资金管理。
3.规范资金流程,严格控制资金进出。
4.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推广电子结算。
通过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收支两条线和推广电子结算等管理办法,加速资金周转,降低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进行资本运营,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率。
四、要加强财务资产管理的基础建设,努力控制财务风险。
1.要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纪律,牢记朱总理的教诲“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帐”,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严禁资金体外循环,严禁设立“帐外帐”和“两本帐”,真实反映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按照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要求,组织专门人员和力量,对企业帐务进行清理。要针对集团企业众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企业变更复杂的情况,重点对投资、企业间往来帐等问题比较突出的帐务进行彻底清理,解决资本金不实、投资不到位等问题,处理呆坏帐、核销不良资产。
3.加强成本费用管理,控制各项开支,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盈利水平。
4.采取各种措施,降低集团的财务风险。规范企业担保行为,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控制企业的产权变动状况,尤其是防止将国有资产量化到个人和其他侵吞国有资产行为的发生;处理好债权债务纠纷,减少损失;密切注视资产负债率变动异常及负债程度较高的企业,做到防患于未然。
五、主动而积极的接受外部监督
监督是加强管理的重要保证。企业要主动而积极的接受来自税务、审计、财政和社会舆论等内外各方面的真诚而有效的监督,是对各行各业的关心和爱护。唯有真诚的监督,才能不断增加人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失去真诚有效的监督,必然会带来不可弥补的重大损失和灾难。
就各行各业的财会管理工作而言,主动而积极的接受税务监督,不仅是避免因单位少交税,而造成违反税法的问题,更重要的是通过税务监督,同税务管理人员经常沟通和交换意见,及时反映本行业的行业特点和税负情况,从而让税务管理人员掌握更多本行业的实际情况,从而争取合理减轻本单位税负的目的。主动而积极的接受社会审计每年一次的会计报表审计监督,扩大审计范围,加大审计力度。建立健全财务总监制度,一方面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领导体制的要求,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有必要建立以财务总监为首的财务监控体系;另一方面,是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的要求,财务总监可参与下属企业重大经济活动的决策过程,可以检查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为集团及时准确了解下属企业提供有力保障。
总之,要搞好各行各业的财务管理,必须要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财会管理制度,通过强化管理的基础工作,突出抓好以预算管理、成本管理为基础,以资金管理为核心的财务管理,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积极推进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管理现代化工作,才能使自身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上一个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 林志保.浅析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集体经济(下半月).2007,02.
[2] 何文仲.浅谈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完善[J].财经界.2010,03.
[3] 张淑红.试论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健全[J].财经界(学术版).2011年05.
税务财务管理制度2
【关键词】 税费制度改革;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 财务管理
一、引言
2008年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文件标志着我国燃油税费改革正式开始。文件取消了六项收费和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项,如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养路费等,改用依法提升现成成品油税额的方式筹措道路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燃油税费制度改革无疑促进了我国经济结构的进一步合理调整,规范了公平税负缴纳体制并刺激内需,有利于切实保护环境,提升市民的能源节约意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税费制度改革使道路建设单位的资金管理方式与投融资方式从实质上发生了变更,其原有财务管理模式已无法完全适应税制改革新形势下的道路运输管理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因而,税费制度改革给我国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运管部门面临着一系列挑战与困境,改革现有财务管理模式迫在眉睫。
二、运管部门财务管理工作现状分析
我国道路运管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在最近几年的实践中暴露出一些较为严重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漏洞较多不够规范
首先是部分道路运管部门所编制的财务报告等会计信息无法全面反映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不利于单位内部审计及外部监督的顺利展开,个别单位不对其财务状况及报表附注作进一步必要的说明,财务报表构成其财务报告的全部组成部分,容易造成单位财务报告账表不符、账实不符、报表内容不全面等现象的发生。其次是部分单位没有切实遵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具体规定,私设小金库、两套账等,个别单位在开设银行专项账户时,并未将有关业务收支的会计记账凭证纳入运输单位总账财务会计内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运管部门财务管理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会计记账凭证不规范的现象。最后是一些运管财务部门在填写会计原始凭证时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不同程度地存在不填、少填或漏填等严重现象,其中不规范开具运输管理费用票据(甚至套开专用票据)的现象尤为突出,大大降低了单位财务信息的真实有效性,不利于单位内外部监督工作的开展。
(二)部门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执行不力
我国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预算编制工作一般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受“多报多核”错误思想的不利影响,部分运管部门在编制财务预算时缺乏对项目支出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认证,直接导致项目实际支出数额与预算资金量的严重不匹配。同时,预算执行工作在一些运管部门没有得到强有力的约束,甚至个别运管部门相互攀比其钱物发放和费用支出情况,预算的执行缺乏必要的严肃性,经费开支标准不统一且没有计划性,部分运管单位常常发生运营专项费用的挪用占用、坐支拖欠等恶性现象,超出规定范围与计划进度的大量支出导致入不敷出。此外,还有部分运管单位没有切实遵守专款专用的规定,模糊了项目支出与单位基本支出的界限,时常打政策球,违规使用项目支出以弥补其基本经费支出的差额。
(三)单位内审意识薄弱,内控机制有待健全
部分运管单位领导的内部控制意识较为薄弱,对财务审计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直接导致其在单位内审工作上所发挥的精力极为有限,内审人员在展开工作时也面临诸多阻碍,这也反映了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存在诸多弊端。缺乏相应的监督约束机制使得单位内控活动成为空架子,有的单位即使具备了较为健全的内控制度,但由于落不到实处,也无法发挥制度的检查、考核与约束作用,其内控制度最终形同虚设。个别单位甚至尚未设置最基础的内审人员、未成立内审部门,即使成立了内审部门的单位普遍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观念,错误地认为单位出现的问题不宜公开化,也不宜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相应处罚,使得内审结果无法发挥其纠偏职能,内审工作的威慑性没有得到切实发挥,甚至在个别单位中被审计部门与审计部门之间的关系是敌对的,非常不利于运管单位的内部和谐与核心凝聚力的培养。
(四)会计电算化水平不高缺乏复合性财务人才
目前,虽然大部分道路运管部门的财会机构在不同程度上实现了会计电算化,但多数部门的电算化水平较低,有些运营单位采取的是手工加电算的核算方式,有的则完全滞留在手工做账阶段,没有真正实现会计电算化。许多单位的电算化系统没有充分考虑其他有关部门(如统计部、人事部)与财务部的资源与信息共享问题,电算化系统在设计的初衷上只考虑到了财务部会计核算的现实需要,使得其他有关部门无法及时获悉有关财会数据,信息获取的滞后性直接导致了有关部门管理决策的作出缺乏必要的动态与实时财务信息支撑,间接降低了其决策的科学有效性。更重要的是,许多单位在推广实施会计电算化的工作中频繁暴露出复合性财务、内审人才缺乏与单位较为强烈的人才需求之间的矛盾,很多运管部门财会人员不会熟练应用财会软件,而计算机专业人员则又缺少相应的财会知识,致使电算化软件在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沟通与有效解决,限制了单位会计电算化的发展与内审人员审计职责的顺利履行。
三、加强运管部门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关对策
运管部门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其中的主要原因还是道路运管部门具体运管体制中存在人员冗杂与政令传递不通畅、单位财务管理观念陈旧、会计法制意识薄弱、财务与内审人员综合专业素养欠缺、单位内审机制职能尚未充分发挥等原因。鉴于此,在税费制度改革新形势下,我国道路运管部门应有针对性地采取有关对策以相应改革其财务管理方式。
(一)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和监管力度
道路运管部门应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具体要求,进一步优化设置财会与内审人员,使运管财务部门及内审部门的运作更加流畅。明确财会人员的基本职责、权力及利益,改善财务人员工作的环境,有效激励其努力工作。运管单位应定期(如半年一次)与不定期地开展内部财务状况清查活动,对于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加以改进。此外,对于下级各单位与部门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制度、运管部门财务运营状况及财会信息质量等问题,上级部门要对各下级部门加强管理与监督,定期对其进行核查(如一年一次),及时发现并纠正其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最终切实提升运管部门财务管理水平。
(二)树立全员节约意识为运管部门节支增收
使有限的财务资源发挥最大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是运管部门财务管理的重要作用。目前来看,部分道路运管部门在资金的筹集和使用上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紧张情况,所有经费几乎都用到了给员工发工资上,而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则少之又少,直接导致了运管部门装备比较落后、设施较为简陋,税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剧了运管部门经费紧张的窘境,使其无法满足新形势下单位发展的要求。税制改革后,运管部门财务管理工作必须本着“保稳定,求发展”的原则,贯彻实施严肃管理,从随手关灯、无纸化办公、节约一滴油开始,提升全员成本节约与环保意识,大力开展节支增收工作,制定并严格遵守一套切实可行的成本费用支出标准体系,降低或消除非必要开支,杜绝各单位在成本开支上的攀比现象。此外,单位应公开财务状况及资金使用情况,广聚财力,实施民主理财并自觉接受群众及员工的监督,各级职工干部要统一以发展道路运输事业为核心的思想,为建设节约型社会贡献力量。
(三)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
税费制度改革中作为六费之一的道路运输管理费被取消,运管部门原先用在预算编制上的基数观念要得到彻底变更,在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采用持续优化的预算编制方法,保证收支的平衡性,突出核心,兼顾统筹,将单位事业发展计划与其预算的编制密切联系起来,以反映预算单位所有收支,保证单位预算编制的科学完整性。同时,在执行过程中不得对预算随意进行变更,为切实保证单位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单位在执行预算时务必坚持其约束性、权威性及严肃性,强化预算执行事后分析与考核工作。此外,单位还应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不对预算项目进行随意变更,按项目进度合理安排经费支出,以优先保障单位正常运转为前提,将有限的财务资源用于单位事业的长远发展,重点控制与管理运管部门较为薄弱的支出项目。
(四)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
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是运管单位强化内部约束提高风险控制能力的必要举措,同时,单位还需加强审计监督,从思想上重视内部审计存在的必要性。会计法明确规定单位应定期对其会计信息进行内审以保证财会信息的真实有效性。税费制度改革后,运管单位的内审工作要改变监督方式,改善绩效考评体制,转变管理观念,将绩效考评制度充实到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中。为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单位有必要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绩效考评工作,提升单位资金使用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杜绝单位内部人员现象的发生。
(五)提升运管部门会计电算化水平,培养复合型财务人才
一方面,计算机及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得电算化在单位财会部门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它使广大财会人员从繁重的手工账中解脱出来,工作效率及质量大大提升。在税费制度改革的背景下,政府转移支付构成了运管部门的主要经费来源,这对单位财会信息的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这是一个机遇更是一个挑战,运管部门应充分利用信息科技,努力提升会计电算化水平,健全相关配套措施与法规,形成会计信息在单位内部的实时共享,促进运管部门财务管理工作监督审核与内部控制等一系列活动的进一步规范化。
另一方面,人才是道路运输事业发展的前提与保障,财务人员自身综合素养的高低直接制约着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运管部门尤其要注重财务人员的培训与继续教育工作。财务人员应从会计核算的框架中走出,全面参与单位的经济决策事项,从事后算账向事前预测分析、事中控制转移,不应再局限于单纯的会计管理,而要切切实实地进行财务管理,牢牢坚持会计职业道德,成为兼具道路运输知识与财会知识的复合型财务人才,为运管部门财务管理工作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 王金成,张伟.燃油税费改革后公路交通部门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交通财会,2011(12):15-17.
税务财务管理制度3
目前,企业财务管理是保障企业高速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一环,具体到企业财务管理中来看,其不仅仅要着眼于企业自身的相关特点和发展规划进行分析,还需要密切关注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动,因此,针对这种营改增税务制度进行详细分析和研究,促使自身企业财务管理中能够具备较为理想的应对策略也就显得极为必要。
一、营改增税务制度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
(一)税率方面的影响
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税率是比较重要的一个概念,企业纳税也是比较重要的一个财务管理内容,针对这种营改增税务制度的落实来说,企业财务管理就需要重点针对增值税的缴纳进行重点分析,这也是该项制度落实带来的主要影响表现所在[1]。这种税率方面的影响对于企业的影响具备着两面性,有些企业在该项制度的应用中发现企业缴税出现了明显的降低现象,相应的税负明显减轻,但是对于一些特殊企业来说,却可能会出现明显的税负增加问题,这主要就是因为在营改增之后,企业无法进行进项税抵消增值税,进而也就形成了一定的负担,当然,这一问题的出现和企业自身的财务成本结构不合理存在着密切联系。
(二)报表方面的影响
营改增税务制度应用后,其对于企业财务管理中的报表同样也会形成一定的影响,这种企业财务管理报表方面的影响表现在了很多方面,比如企业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以及利润表都应该进行一定的改变,无论是具体的计算过程,还是相应的分析应用,都会受到营改增税务制度的影响。比如对于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主要就体现在相应的固定资产变化上,企业固定资产的变化主要就是指营改增后企业主要缴纳增值税,而营业税则不再进行缴纳,如此也就会造成企业的固定资产减少,相应的企业资产负债表也就需要得到一定的体现。此外,企业财务管理中相应的利润表以及资金流量表同样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应?做出相应的调整性改变[2]。
(三)风险方面的影响
对于营改增税务制度的改革来说,其对于企业财务管理风险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风险方面的影响也是多方面的,比如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就面临着更高的风险隐患,容易出现更多的问题和缺陷,而对于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发票管理来说,在该制度下,同样也面临着相应的风险问题,而受到这些方面的影响,企业发展中资本结构管理必然也会面临巨大的风险问题,这些风险方面的上升也就需要相应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应该较好提升优化自身管理效果,促使其能够更好适应营改增税务制度的应用,降低风险出现的几率[3]。
二、企业财务管理应对营改增税务制度的措施分析
(一)完善企业内部管理
面临着营改增税务制度的应用,企业财务管理要想具备着较强的适应性变化,就需要首先从企业自身的内部管理入手进行优化和完善,相应的企业内部管理工作应该重点把握好相应制度的有效调整,尤其是要重点加强相应的监督控制。在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监督工作的必要性是极为突出的,对于企业财务管理中常见的各类问题和违规行为,必须要进行严格全面的分析和监管,加大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促使相应的企业财务管理能够标准化准确落实,如此也就能够较好提升其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对于降低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各类财务风险也具备着理想的积极作用价值。
(二)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发票管理无疑是比较核心的一个方面,这种发票管理工作同样也需要促使其较好适应营改增税务制度带来的影响,提升其管理的实效性。在发票管理中,必须要重点加强对于增值税发票的有效管理,促使其能够在企业财务管理中专门立项,保障其管理的准确性效果,降低增值税发票管理混乱问题产生。针对这种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工作来说,其不仅仅涉及到了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相关内容,还需要和企业相关合作单位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合作单位能够提供增值税发票,如此才能够确保企业自身的增值税发票管理较为有序可靠,一旦合作单位无法提供增值税发票,必然会影响到自身的发票管理效果,对于最终企业收益的影响也是比较大的。
(三)加强管理人员培训
指导对于营改增税务制度落实后的相应工作实施情况来看,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方式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进而也就容易造成一些企业财务管理人员难以适应这一变化,因此,相应的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培训和指导也就显得极为必要。针对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来说,应该重点从相应的政策解读以及工作重点变化入手进行分析,促使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能够较快适应自身工作的转变,减少因为自身操作不当带来的风险隐患,在提升工作效率的同时,保障工作准确性。
(四)强化财务风险防范
当代经济发展的背景下,营改增税务改革的实施是税制改革的必然发展趋势,这样的形式对企业而言不仅是挑战,而且也是机遇,所以在营改增试点扩大的环境中,企业应该强化财务风险防范,第一,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营改增实施后财务人员能正确理解税务改革内涵,这样其就能按改革要求进行会计处理,以此减少会计违规行为的发生率;第二,为减轻企业税负,要合理筹划税收,但必须要满足改革新要求,符含税法要求,以防出现违反税收法律的行为。
税务财务管理制度4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国家财政制度管理中非常关键的内容是财政税务制度,其主要是通过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内容规范,同时能够有效的反映出国家政府和收税人之间关系。变革财政税务制度会直接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对于企业产生很大影响,增加了企业成本,同时对于人才的需求也是非常大的,因此合理的进行该部分的管理非常重要。企业为了更好的满足社会发展需求,需要对各个制度细节进行分析,同时不断进行内部制度完善。同时企业的发展又会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活水平,其也成为了国家经济发展非常u感觉的部分,因此进一步加强对财政税务制度改革非常重要,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二、财政税务制度改革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一)财政税收制度改革会使企业财务管理的成本大大增加
财政税收制度为我国权威部门颁发的经济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其也是受到了高度重视,在整个过程中财政税收制度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因此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为了有效的解决存在的问题需要重点进行分析,其主要是体现在企业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方面,其不能很好的更上财政制度改革的步伐,从而使得企业会增加更多的成本提高人员的整体素质,同时一些其他问题也会直接增加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二)影响企业内部制度
从政府制定的财政税务制度可以知道,其和企业具有非常紧密的关系,财政税务制度的改革会对企业产生很大的影响,特别是改革后和预期出现很大的偏差的时候,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对此企业会停止发展方向,根据政府所做出的制度改革进行内部管理制度的改革,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从而能够更好的适应市场的发展需求。企业制度的改革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很大影响,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为了更好的促进该方面的发展,满足市场发展需求,政府在变革财政税务制度的同时需要充分的结合相关因素,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发展,出台相应的政策,从而能够最大程度降低其所带来的影响,降低对企业的影响。
(三)财政税务制度改革使得对企业单位财政管理人员的培训难度增大
当完成政府的财政税务改革制度后,为了能够有效的落实该项制度,需要在该过程中将爱情企业单位财政管理人员的培训。因此在适应制度的过程中企业咋财政管理方面会成年组很多问题,从而直接影响到新制度的运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企业单位相关财政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还需要不断加强,他们在管理经验方面还存在问题,同时又因为企业单位高层次的财政管理人员非常少,因此实行财政管理制度的改革会直接增加企业人员培训的难度,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三、财政税务制度改革下企业财务管理的策略
(一)注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健全财政管理机构
企业要想得到进一步发展,采取科学的管理理念非常重要,其能够更好的促进企业获得经济效益,因此在实际应用中企业需要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从而能够更好的进行财政管理工作的指导,不断的进行财政管理工作的创新,从而能够更好的促进企业的建设发展。不仅如此,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机构,不断的进行相关管理制度的完善,从而能够更好地确保整个过程的工作开展,同时也能够在这个改革大环境下站稳脚跟,不断提高整体的市场竞争力。
(二)加快新的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加强执行力度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在教育以及科技方面都得到进一步提高,从而进一步促进经济的建设发展。但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还是存在很多问题,从而直接影响到整体的经济,增加了企业财务管理风险。对此为了有效的控制存在的风险,企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生存环境制定相应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从而能够有效的进行财务管控,确保企业能够更好的满足市场发展需求,促进企业的建设发展。
(三)企业需要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在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财务人员是非常重要的部分,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发展,因此在应用中不断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非常重要,从而才能够更好的符合相应发展需求,促进企业的建设发展。在实际应用过程中需要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即:(1)员工需要高度重视该部分的工作,在工作中也需要采取相应的激励方法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从而能够更好的确保工作效率,同时也能够达到最好的工作效果。(2)在应用中需要采取多种培训方法进行员工专业性培训,针对员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从而能够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同时也能够更好的满足市场发展需求,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四)积极创新企业财政管理模式
税务财务管理制度5
关键词:财政税务;制度改革;企业;财务管理;影响;应对措施
在财政税务制度改革背景下,需要及时明确制度改革对企业财务管理所造成的影响,可靠的措施对企业财务管理进行改进,促进企业财务管理。就当前情况来看,财政税务制度改革下的企业财务管理水平逐渐提高,但是财务管理工作人员面临着诸多挑战,这就需要结合制度的调整进行分析,制定出具有科学性及有效性的管理措施,使企业能够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一、财政税务制度改革对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影响分析
1.财政税务制度改革对企业财务管理的积极影响。
首先,财政税务制度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着较好的促进作用,在促进企业发展方面也有着较好的积极影响。具体来讲,能够对企业生产力结构进行调整,使企业资源的配置得以优化,进而帮助企业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带动市场经济的发展,实现企业与国家的共同进步。其次,财政税务制度能够提高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若是企业能够抓住新制度、新政策带来的机遇,紧跟改革的进程,那么企业就能够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的地位,从而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1]。
2.财政税务制度改革对企业财务管理的负面影响。
在财政税务制度改革背景下,企业对制度改革的了解不够全面,未能结合实际情况对财务管理方式进行调整,且管理理念及管理体系也存在一些问题,以致企业财务管理与财政税务制度改革的协调性不足,严重影响到企业的稳定发展。其次,随着财政税务制度的改革,企业营业税被增值税取代,能够降低企业压力,但是企业缺乏合理的税务筹划,以致企业面临着较大的税务支出。同时,财务人员未能充分了解营改增政策,难以保证财务工作的整体效果,以致企业的纳税额显著提升。最后,为适应制度改革的需求,促进企业财务管理的开展,需要提高人员培训力度,这就需要进一步增加对人才培养的投入成本。
二、财政税务制度改革背景下企业财务管理的应对措施分析
1.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情况来看,国内的经济发展水平逐渐提高,但是在企业的经营发展过程中,很容易受到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的影响,以致企业面临着诸多财务风险,给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带来更大挑战[2]。因此,为促进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必须要重视对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优化和完善,使其能够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具体来讲,需要充分了解企业的发展情况,进而建立出具有完整性、科学性的管理制度,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需要提高企业财务管理及监督工作的力度,将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到各个环节,以此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反之,若是企业未能抓住机遇,就很容易被市场淘汰,甚至面临着企业破产的风险。
2.更新财务管理理念。
为提升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使财务管理人员能够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需要及时对财务管理理念进行更新,促进企业财务管理的科学发展。首先,企业领导者要充分把握经济市场的发展情况及财政税务制度改革的情况,及时更新财务管理理念,并重视对财务管理制度的优化,将其落实到实际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只有树立先进的管理理念,才能够帮助企业站住脚步,使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得以有效提升。其次,需要提高对管理理念创新的重视性,在现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科学创新财务管理制度,还可以学习其他企业的优秀经验,以此增强企业财务管理能力,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利支持[3]。
3.加强人员培训工作。
财务管理人员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执行者,其工作能力及素质水平直接影响着企业财务管理的效率及质量,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发展有着较为重要的影响作用。因此,想要保证企业财务管理的有效进行,适应财政税务制度的改革,就必须要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水平,使其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价值,以科学有效的方式对各种问题进行处理,使企业财务管理质量得到有效保障。其次,需要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及奖惩制度的作用,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能力水平、工作态度等各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采取具有针对性的奖惩措施,从而调动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其能够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不足之处,通过各种渠道进行自我提升。最后,需要强化财务管理人员的终身学习意识,使其能够结合工作需求进行学习,将所学的新知识、新技能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促进企业财务管理的持续发展。
税务财务管理制度6
20xx年初,临高县税务局为加强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研究部署年度财务管理工作,保障县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工作,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根据全年预算的资金安排,明确责任,科学合理地对本年度经费计划进行详细分解至各分局各部门,从整体上对经费进行统筹安排,狠抓落实,按时申报用款计划,及时掌握县局工作经费使用情况,按项目支出进度合理使用资金,进一步加快预算支出进度。
二是全面加强预算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约束,推动财务管理实现精细化、科学化。明确支出责任主体,按预算情况详细分解到各分局各部门,科学制定支出分配计划,重预算重执行,推进各类基础项目实施,加快执行支出进度。
三是依规完善报销程序,及时完成日常财务报销工作。财务报销资料按月装订成册,按时保质保量上报各类报表,如实反映经费往来和收支情况,及时处理各类收入和支出账目。持续推行重大财务事项集体研究制度,重大财务支出按本单位规定额度执行,加强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管理,实现每一笔资金可查、可管、可控。
四是夯实岗位培训基础,提升财务人员实务操作水平。积极参加省局开展的各项分类分级培训,树立全面预算意识,筑牢财务工作根基,不断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规范财务人员职业操守,提高财务执行刚性,开拓视野,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确保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理财。
五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活动不同环节之间的权责关系,坚持实行岗位分离,落实采购各项政策,实施预算采购计划,做到货比三家,合理优化经费支出。加强事前审核、事中监测和事后监督,完善阳光采购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消除财务风险隐患。
税务财务管理制度7
中图分类号:C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2-111-02
一、加强高校非税收入管理的必要性
实行公共财政改革以来,我国已形成了包括分税制、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政府采购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金财工程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等较完善的一套公共财政管理体系。推广综合预算、切实实行收支两条线、规范收入分配等就成了当前最主要的任务。政府非税收入是公共财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其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理顺政府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职能的客观要求。高校非税收入是政府非税收入的一部分,因此,高校作为非税收入的一个执收单位,研究、探索加强高校非税收入管理、规范高校收入行为是非常有必要的。
非税收入作为政府收入分配体系的组成部分,与税收互为补充,是以政府为主体的再分配形式,是政府财源的重要来源,在财政收入特别是地方财政收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高校非税收入是政府非税收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行政事业性收费成了高校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换言之,这部分收入成为高校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基础。无论从高校加强自身经济建设的角度,还是从理顺整个政府非税收人体系而言,加强高校非税收入管理都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发展变得愈发重要。
二、广西高校非税收入管理实务的现状及主要问题
广西一直都很重视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2004年,财政部颁布了财综[2004153号文,该文形成了政府非税收入纲领性文件。2007年广西又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2009年区财政厅等部门又就《条例》作了释义;2010年财政部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直属高等院校财政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这些文件都对广西的政府非税收入的规范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根据目前广西高校对非税收入执行情况调查,以及笔者的工作实践,发现高校非税收入的管理方面仍然存在欠缺,高校非税收入在政策落实、非税收入界定、票据管理和核算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欠缺之处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非税收入概念依然模糊,有关指导文件上一些问题需进一步统一和细化,使之更具指导性。一是自提出非税收入的概念并执行以来,因有关文件中非税收入的概念、范围欠具体,各级财政部门在执行国家文件中也没有针对非税收入相关的一些概念进行具体的区分,缺乏具体指导性。甚至,同一概念在相关不同文件之间出现意思相左或难以区分的情况。例如,作为高校非税收入主要构成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的解释。我们很难在有关文件或释义中得到明确的区分,这两种收费有的解释甚至是一样的。在收费设定上都规定了其成本补偿性和有偿性,其价格标准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审定或制定;只是在审批程序上有所不同。另外。无论是国家还是地区非税收入文件中都这样规定:非税收入属于应税项目的应依法纳税,并将税后收入纳入非税收入管理,但不明确哪些是应税项目非税收入。因此,长期以来,高校非税收入实务界很容易产生模糊,一线工作人员深感界定不明,如应税、非税不清,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不明等等,给高校非税收人工作带来一些混乱。
二是非税收人范围虽有规定,但是具体内容还不是很明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或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除基金、罚没收入外,各类收入所包含或包括的具体内容仍不详,其中,最为明显的是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和国有资本收益三项内涵不清。比如,关于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取得的规定:利用国有资产(资源)通过出租、转让和其他方式取得的收入。这里的“其他方式”具体所指不清,是自营呢?还是对外服务,有待明确。除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罚没收入外,其他各类非税收人项目没有明确规定认定部门、认定政策依据也不明确。
此外,由于非税收入项目多、涉及范围产、缴费情况复杂,部分非税收入收取额的计算技术性、专业性强,因而存在各地政策不尽一致,管理方式多样化的现象。
2.高校收费监督多头管理,缺乏统一的规范;欠缺效率。高校接受财政、物价、税务和教育行政主管等部门的监督管理,但各监督机构之间沟通不足,缺乏统一的规范,致使高校等执收单位非税收入管理上可左可右、无所适从,随意性较大,最后导致效率欠缺。
现行高校收费实践中,高校收费实行的是“双轨制”,既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也有服务性收费。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划归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由财政、物价部门联合审批(并报经人大批准通过),在收费项目、标准和资金管理上国家严格控制;服务性收费则由物价局单独审批。但两者之间并无严格的政策区分界限,收费依据设定和标准制定上都遵循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以培训费为例,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培训费为高校服务性收费,应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的原则制定,报所在地省级教育、价格、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但在《广西政府非税收人管理条例》释义中,培训费的归属却是事业性收费,而在物价审批中又被列为服务性收费项目,要求使用税务票据。这样只会导致应税收入、非税收人不清,税收管理、非税收入管理不明的效率缺失的结果。收费多头管理和“双轨制”的存在,很容易引起高校收费的混乱,并会导致票据使用、收入核算不规范等问题的发生。比较典型的如一些服务性收费项目,如高校信息网络管理部门的网络信息使用服务费、通信费的票据出现无票可开的现象,财政票据不能用,税务发票不给领的两难境地。
3.部分执收单位、人员管理意识淡薄,政策执行不到位、重算轻管。部分高校政策落实滞后,有些人员管理意识淡薄,认为只要开出正式票据、收上来人了学校财务账,进行合符财务制度的账务处理就行了,不认真分析具体收入项目的性质、归属,以及票据的正确使用,只注意具体的数据核算,忽略管理;部分单位、人员收费积极性不高,导致应收的非税收人拖延、或收不上来,或少收上来,造成部分非税收入流失。一些高校在非税收入管理方面也没有一套有效的监督约束和激励机制,致使高校
收费管理乱象难以杜绝。
4.票据使用方面的问题。目前,就我区高校而言,在票据使用上主要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存在票据使用缺位的现象。随着高校市场化发展的变化,高校的服务性收费项目越来越多。根据这种情况,2006年国家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所颁布关于规范教育收费的文件中规定,高校收取服务性收费时应使用税务发票。2010年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再一次明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拨人经费、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形成本单位收入,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但却未明确使用何种票据。而该通知要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自愿原则提供的服务,其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如信息咨询等收费应当依法使用税收发票。与财政部要求相反的是,税务部门对高校有些服务项目收入不予申领税务发票,致使出现了无票可开的困境,给高校事业的顺利开展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二是票据使用欠规范、指导不足。这个问题主要体现在税务发票的使用上。以笔者所在的广西大学为例,票据管理采用的模式是学校财务部门统一向上级财政、税务部门申领、核销,专人管理,除银行代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校财务部门批量处理外,一般日常零星收费,由各学院等校内部门代收,开具有关手工票据。但由于各二层机构使用票据的人员多为兼职,专业知识不足,或者指导不足,因此,票据错开、作废、超期上缴、入账,字迹模糊等情况都有发生。
三是执收单位票据使用模糊。由于经营服务性收费与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项目界定不明致使票据使用不清。2010年财政部关于票据使用的文件中明确规定:经营服务性收费使用税务发票。而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则应当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就广西而言,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即政府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呈两难状。
5.高校内部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方面问题。据了解,目前,一些高校内部尚无一套完整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从收费项目立项、申报、票据使用、执收、核算、上缴到监督管理尚无出台成文的管理办法,缺少制度上的指导文件。因而,高校内部存在收费项目拓展透明度不够,指导欠缺,执收、核算比较被动,监管不足等现象。同时,还存在信息化管理进程不足的情况。具体包括:非税收入票据管理信息化不足;收费立项、申报、审批、监督管理信息化不足;非税收入执收和明细管理与核算信息化尚需不断完善以及校园网络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和提高等等。
三、规范高校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对策
鉴于当前财政改革的需要和高校非税收入管理的重要性。为了妥善解决高校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加强和规范高校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1.统一政府非税收入监管体系和规定,是执收单位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减少混乱的根本保证。价格、财政及税务等部门是政府非税收入的相关管理、监督部门。这些部门应当加强联系与沟通,对非税收入的内涵、性质、具体范围、收费项目、票据使用等方面的规定和监管统一对接,力戒监管缺失、推诿,避免上级各有关管理部门各自为政、多头管理,使执收单位产生混乱。
2.细化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制定非税收入管理的具体办法,提高非税收人实施的指导性。制定一套非税收入管理的具体办法,进一步明确非税收入的概念、具体内容及范围,概念上要明确;性质上要确定,明确规定各类收入的具体内涵、认定部门和认定政策依据。为此,建议财政、税务、物价等监管部门加强沟通、统筹兼顾,制定一个互相衔接和对应的具体办法,统一指导执收单位顺利开展有关事业活动。
3.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优化高校非税收入工作的可操作性。根据现行高校财务制度要求学校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因此,学校收费工作相当繁杂、工作量大,建议通过加强校银合作,推广采用高校委托银行代收、学校统一开票核算、集中汇缴财政的收费管理模式。这种模式既优化和简化了高校非税收入执收及核算工作,又实现了高校收费全额上缴财政,符合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要求,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
税务财务管理制度8
关键词:财政税务;制度改革;企业;财务管理;影响;应对措施
在财政税务制度改革背景下,需要及时明确制度改革对企业财务管理所造成的影响,可靠的措施对企业财务管理进行改进,促进企业财务管理。就当前情况来看,财政税务制度改革下的企业财务管理水平逐渐提高,但是财务管理工作人员面临着诸多挑战,这就需要结合制度的调整进行分析,制定出具有科学性及有效性的管理措施,使企业能够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一、财政税务制度改革对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影响分析
1.财政税务制度改革对企业财务管理的积极影响。
首先,财政税务制度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着较好的促进作用,在促进企业发展方面也有着较好的积极影响。具体来讲,能够对企业生产力结构进行调整,使企业资源的配置得以优化,进而帮助企业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带动市场经济的发展,实现企业与国家的共同进步。其次,财政税务制度能够提高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若是企业能够抓住新制度、新政策带来的机遇,紧跟改革的进程,那么企业就能够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的地位,从而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1]。
2.财政税务制度改革对企业财务管理的负面影响。
在财政税务制度改革背景下,企业对制度改革的了解不够全面,未能结合实际情况对财务管理方式进行调整,且管理理念及管理体系也存在一些问题,以致企业财务管理与财政税务制度改革的协调性不足,严重影响到企业的稳定发展。其次,随着财政税务制度的改革,企业营业税被增值税取代,能够降低企业压力,但是企业缺乏合理的税务筹划,以致企业面临着较大的税务支出。同时,财务人员未能充分了解营改增政策,难以保证财务工作的整体效果,以致企业的纳税额显著提升。最后,为适应制度改革的需求,促进企业财务管理的开展,需要提高人员培训力度,这就需要进一步增加对人才培养的投入成本。
二、财政税务制度改革背景下企业财务管理的应对措施分析
1.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情况来看,国内的经济发展水平逐渐提高,但是在企业的经营发展过程中,很容易受到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的影响,以致企业面临着诸多财务风险,给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带来更大挑战[2]。因此,为促进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必须要重视对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优化和完善,使其能够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具体来讲,需要充分了解企业的发展情况,进而建立出具有完整性、科学性的管理制度,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需要提高企业财务管理及监督工作的力度,将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到各个环节,以此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反之,若是企业未能抓住机遇,就很容易被市场淘汰,甚至面临着企业破产的风险。
2.更新财务管理理念。
为提升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使财务管理人员能够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需要及时对财务管理理念进行更新,促进企业财务管理的科学发展。首先,企业领导者要充分把握经济市场的发展情况及财政税务制度改革的情况,及时更新财务管理理念,并重视对财务管理制度的优化,将其落实到实际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只有树立先进的管理理念,才能够帮助企业站住脚步,使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得以有效提升。其次,需要提高对管理理念创新的重视性,在现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科学创新财务管理制度,还可以学习其他企业的优秀经验,以此增强企业财务管理能力,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利支持[3]。
3.加强人员培训工作。
财务管理人员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执行者,其工作能力及素质水平直接影响着企业财务管理的效率及质量,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发展有着较为重要的影响作用。因此,想要保证企业财务管理的有效进行,适应财政税务制度的改革,就必须要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水平,使其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价值,以科学有效的方式对各种问题进行处理,使企业财务管理质量得到有效保障。其次,需要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及奖惩制度的作用,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能力水平、工作态度等各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采取具有针对性的奖惩措施,从而调动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其能够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不足之处,通过各种渠道进行自我提升。最后,需要强化财务管理人员的终身学习意识,使其能够结合工作需求进行学习,将所学的新知识、新技能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促进企业财务管理的持续发展。
税务财务管理制度9
一、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
(一)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力争2010年底前,地方各级执收单位全部实施改革;经清理整顿后继续保留的收费、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公益金等非税收入要全部纳入改革范围。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地方,也要在2012年底前将改革推进到所有执收单位和所有非税收入项目。
(二)省级财政部门要在做好省本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地(市)、县(区)改革的指导,推动省级以下财政部门按照中央和本省改革规范化要求有序推进改革。
二、规范和完善非税收入收缴方式
(三)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统一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后,所有非税收入收缴都要在统一的收缴管理体系中运行,其中的收缴方式包括三种: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收缴非税收入;通过就地缴库方式收缴非税收入;通过财政与其他部门的横向联网系统收缴非税收入。三种收缴方式分别适用于不同类型和不同管理要求的非税收入收缴,应按照统一规范、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目标要求逐步完善。
(四)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完善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收缴非税收入的方式,并将其作为非税收入收缴的主要方式,不断优化收缴流程,更好地满足缴款人和执收单位的需求。
(五)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对涉及多级政府间分成且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实施难度较大的非税收入可通过就地缴库方式收缴。对偶尔发生、没有明确规定执收单位、执收单位对信息反馈要求不高的非税收入,也可通过就地缴库方式收缴。
(六)由税务机关征收或代征的非税收入,可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收缴。研究将适合横向联网系统收缴的非税收入通过横向联网系统办理,实现收入收缴信息在财政部门与执收单位之间共享。
(七)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要求,建立统一的收缴信息反馈机制,确保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及执收单位及时掌握收缴信息。
三、健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
(八)省级财政部门要按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总体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健全全省统一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
(九)省级财政部门要完善政府间分成的非税收入收缴制度。对应上缴中央财政的分成收入,通过财政之间上缴的,要按规范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流程;通过执收单位之间上缴的,要加强规范化管理,条件成熟时应转为通过财政之间上缴;采用就地缴库方式上缴的,应研究改进信息反馈方式和反馈内容。省级财政部门要重视并研究规范省级与市、县级分成收入的上缴、下拨方式,保证按照规范、统一的渠道解缴。
四、规范非税收入收缴账户管理
(十)地方各级财政部门选择非税收入收缴银行原则上实行招投标制度,应参照《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收付银行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财库[*]15号),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做好银行选择工作。
(十一)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与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财办[*]12号)有关规定,将各类财政资金专户统一归口到同级财政国库部门管理。各级财政部门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应尽量归并,原则上在同一家商业银行只开设一个财政专户。
(十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设立的非税收入归集性账户尚未归口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的,要创造条件逐步统一归口管理。确有必要新设立非税收入归集性账户的,原则上归口财政国库部门管理。
五、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建设
(十三)省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提升系统管理功能和收缴效率,并加强系统安全管理,切实保证非税收入及时、准确、安全收缴。
(十四)省级财政部门要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及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办[*]22号)的有关规定,做好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数据口径及编码规范工作,要按照中央财政统一要求和《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内容对现行系统进行改造,实现省级财政与中央财政以及省以下各级财政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及时传输。
(十五)省级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和系统建设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和银行先进支付结算工具,研究建立以电子信息为基础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支持POS机刷卡缴款、网上银行缴款等新型缴款方式。
六、加强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分析
(十六)省级财政部门要研究建立全省非税收入收缴执行分析制度,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本省非税收入规模、结构和收缴情况,科学分析影响收入实现的因素。
(*)省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规定的非税收入收缴执行分析报表格式、口径和时间要求,及时报送本省非税收入收缴执行分析情况。
七、强化非税收入收缴监管
(十八)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管理,建立和完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审验、核销机制,实现系统自动核销电子票据和人工核销纸质票据的有机结合,切实发挥《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以票控收”的作用。
税务财务管理制度10
一、增值税管理。
(一)增值税管理原则和有关规定。
1、各经营公司应按照国家税法有关规定加强对增值税管理。
2、增值税:国家对在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单位和个人,就应税货物或劳务增值部分征收流转税,实行税款抵扣制。
3、计税原理: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
4、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分为17%、13%和0三档,本公司适用情况。
(1)销售或进口除资料以外商品或货物,税率为17%。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
(3)销售或进口图书、报纸、杂志等资料,税率为13%。
(4)出口商品或货物,税率为0,国务院另有规定除外。
5、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征收率为5%。
6、按增值税征管方式不同划分。
(1)一般纳税人有取得使用增值税发票权利,而小规模纳税人仍只能使用普通发票。
(2)一般纳税人是按集团公司商品增值额依17%或13%税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以销售额依5%征收率计算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人划分标准。
〈1〉年销售额规模。
〈2〉会计核算是否健全。
7、应纳增值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余额。
8、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法。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二)增值税一进项税管理。
1、集团各经营公司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限于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增值税额。
(1)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完税凭证注明增值税额。
(3)运输货物取得运费发票10%部分。
2、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完税凭证,或专用发票和海关完税凭证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各经营公司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项目。
(1)购进固定资产。
(2)用于非应税项目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3)用于免税项目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4)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5)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
(6)非正常损失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4、各经营公司财务部门应严格对进项税额管理,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认真审核,确保进项税额合理、合法抵扣,避免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不符合规定而不予抵扣使公司遭受损失。
5、税务局规定,公司采购进货需要已付款才能抵扣进项税额,如尚未支付货款,或在进货发票上盖现金收讫章。
6、纳税要有税单,需要增值税进项发票抵扣凭证封面。
税务财务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税务管理,规范集团税务登记管理,规避税务登记环节涉税风险,规范的集团税务登记办理,依据<中华*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集团税务登记管理的根本目标:规避税务登记环节涉税风险,统一集团税务登记*作规范,及时、准确、高效办理税务登记。
第三条 集团各公司营业执照办理部门,应在新办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内容变更完成后,及时通知本单位财务部办理税务登记。
第四条 集团各下属公司办理税务登记前,应及时报告集团筹划管理部,由筹划管理部根据税收征管范围及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指导各公司进行税务登记事项的办理。
第五条 集团税务登记管理主要内容:
(一)新办税务登记;
(二)变更税务登记;
(三)外出经营登记;
(四)注销税务登记
第六条 集团各公司遗失税务登记*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在税务局制定刊物登报声明作废后,补办税务登记*。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下属公司。
第二章 新办税务登记
第一条 集团新注册企业在进行工商登记前,各下属公司财务部应就新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向负责办理营业执照的部门提出建议,尽量选择单一主营业务进行工商登记,并将主营业务作为工商登记营业范围的第一项业务登记。其他业务待实际经营需要时再行增加,以减少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税种,以规避新注册公司由国、地税共管现象产生,减少税务关系维护成本。
第二条 集团新注册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件、资料。
第三条 新注册企业财务部应将国地税税务登记*正本移交档案管理办公室,将国地税税务登记*副本留存财务部。
第四条 集团新注册企业在完成税务登记后,应将国、地税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连同<税种核定通知书>(复印件)交集团税筹管理部登记备案。
第三章 变更税务登记
第一条 集团各公司有以下变更情况的,应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纳税人名称变更;
(2)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减少或改变;
(3)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增加;
(4)电话号码改变(无需换*,只须变更电脑登记信息);
(5)注册地址或经营地址在本行政区域内迁移或跨区迁移;
(6)法定代表人改变;经营期限、营业执照号码改变;
(7)注册资本、股东、股权改变;
(8)房地产信息变更;
(9)其他需变更的事项。
第二条 凡发生本章第一条所述变更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 务登记。
第三条 税务变更办理完成后,各下属公司应将<税务变更通知书>或相关回执复印留底后交集团筹划管理部登记备案。
第四章 外出经营登记
第一条 集团各公司在深圳市内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因业务需要在本市内跨区从事生产经营的,应在注册地税务局(所)开 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并携带税务登记*副本等有关*件、资料到经营地各区地方税务局(所)办理报验登记;。
第二条 集团各公司到深圳市辖区外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应持税务登记*副本、<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到经营地主管税务局(所)办理报验登记;1年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到当地主管税务局(所)办理税务登记。
第三条 集团各公司应在外出经营纳税义务产生的次月,纳税申报期限截止日前,办理报验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登记完成后将回执存档后复印件交集团税筹管理部备案。
第五章 注销税务登记
第一条 集团各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领取注销受理回执,进行税务清缴。
第二条 集团内国地税共管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一般在办理国税
注销登记后,再到地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第三条 集团各公司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已领取*,必须走查账清税程序的,应事先做好账务整理和资料准备工作,认真排查问题点,提出解决方案,涉税风险点做到心里有数。
第四条 集团各公司财务部经理为税务注销清算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接受询问和解释,严格把控向税务部门提供的各类资料,送交税务局的相关资料要做好记录和备案工作。
第五条 集团各公司财务部其他人员在接受询问和解释时,应认真沉着对待,在了解事情全貌后给出答复,不得与税务人员发生言语冲突。
第六条 拟注销公司凭主管税务机关实施注销税务稽查(核准)后加盖同意注销意见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原注销受理回执及税务登记*到主管区局或主管税务所的综合服务窗口办理注销核准手续,交回税务登记*正副本。
第七条 拟注销公司应将<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留底后,原件移交办理工商注销登记部门,同时将<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交集团筹划管理部备案。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制度未予明确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办法,不得有违本制度的原则和精神,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第二条 本制度由集团会计核算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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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o年七月二十六日
税务财务管理制度12
非税收入作为政府收入分配体系的组成部分,与税收互为补充,是以政府为主体的再分配形式,是政府财源的重要来源,在财政收入特别是地方财政收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高校非税收入是政府非税收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行政事业性收费成了高校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换言之,这部分收入成为高校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基础。无论从高校加强自身经济建设的角度,还是从理顺整个政府非税收人体系而言,加强高校非税收入管理都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发展变得愈发重要。
二、广西高校非税收入管理实务的现状及主要问题
广西一直都很重视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2004年,财政部颁布了财综[2004153号文,该文形成了政府非税收入纲领性文件。2007年广西又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2009年区财政厅等部门又就《条例》作了释义;2010年财政部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直属高等院校财政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这些文件都对广西的政府非税收入的规范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根据目前广西高校对非税收入执行情况调查,以及笔者的工作实践,发现高校非税收入的管理方面仍然存在欠缺,高校非税收入在政策落实、非税收入界定、票据管理和核算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欠缺之处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非税收入概念依然模糊,有关指导文件上一些问题需进一步统一和细化,使之更具指导性。一是自提出非税收入的概念并执行以来,因有关文件中非税收入的概念、范围欠具体,各级财政部门在执行国家文件中也没有针对非税收入相关的一些概念进行具体的区分,缺乏具体指导性。甚至,同一概念在相关不同文件之间出现意思相左或难以区分的情况。例如,作为高校非税收入主要构成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的解释。我们很难在有关文件或释义中得到明确的区分,这两种收费有的解释甚至是一样的。在收费设定上都规定了其成本补偿性和有偿性,其价格标准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审定或制定;只是在审批程序上有所不同。另外。无论是国家还是地区非税收入文件中都这样规定:非税收入属于应税项目的应依法纳税,并将税后收入纳入非税收入管理,但不明确哪些是应税项目非税收入。因此,长期以来,高校非税收入实务界很容易产生模糊,一线工作人员深感界定不明,如应税、非税不清,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不明等等,给高校非税收人工作带来一些混乱。
二是非税收人范围虽有规定,但是具体内容还不是很明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或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除基金、罚没收入外,各类收入所包含或包括的具体内容仍不详,其中,最为明显的是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和国有资本收益三项内涵不清。比如,关于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取得的规定:利用国有资产(资源)通过出租、转让和其他方式取得的收入。这里的“其他方式”具体所指不清,是自营呢?还是对外服务,有待明确。除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罚没收入外,其他各类非税收人项目没有明确规定认定部门、认定政策依据也不明确。
此外,由于非税收入项目多、涉及范围产、缴费情况复杂,部分非税收入收取额的计算技术性、专业性强,因而存在各地政策不尽一致,管理方式多样化的现象。
2.高校收费监督多头管理,缺乏统一的规范;欠缺效率。高校接受财政、物价、税务和教育行政主管等部门的监督管理,但各监督机构之间沟通不足,缺乏统一的规范,致使高校等执收单位非税收入管理上可左可右、无所适从,随意性较大,最后导致效率欠缺。
现行高校收费实践中,高校收费实行的是“双轨制”,既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也有服务性收费。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划归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由财政、物价部门联合审批(并报经人大批准通过),在收费项目、标准和资金管理上国家严格控制;服务性收费则由物价局单独审批。但两者之间并无严格的政策区分界限,收费依据设定和标准制定上都遵循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以培训费为例,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培训费为高校服务性收费,应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的原则制定,报所在地省级教育、价格、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但在《广西政府非税收人管理条例》释义中,培训费的归属却是事业性收费,而在物价审批中又被列为服务性收费项目,要求使用税务票据。这样只会导致应税收入、非税收人不清,税收管理、非税收入管理不明的效率缺失的结果。收费多头管理和“双轨制”的存在,很容易引起高校收费的混乱,并会导致票据使用、收入核算不规范等问题的发生。比较典型的如一些服务性收费项目,如高校信息网络管理部门的网络信息使用服务费、通信费的票据出现无票可开的现象,财政票据不能用,税务发票不给领的两难境地。
3.部分执收单位、人员管理意识淡薄,政策执行不到位、重算轻管。部分高校政策落实滞后,有些人员管理意识淡薄,认为只要开出正式票据、收上来人了学校财务账,进行合符财务制度的账务处理就行了,不认真分析具体收入项目的性质、归属,以及票据的正确使用,只注意具体的数据核算,忽略管理;部分单位、人员收费积极性不高,导致应收的非税收人拖延、或收不上来,或少收上来,造成部分非税收入流失。一些高校在非税收入管理方面也没有一套有效的监督约束和激励机制,致使高校收费管理乱象难以杜绝。
4.票据使用方面的问题。目前,就我区高校而言,在票据使用上主要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存在票据使用缺位的现象。随着高校市场化发展的变化,高校的服务性收费项目越来越多。根据这种情况,2006年国家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所颁布关于规范教育收费的文件中规定,高校收取服务性收费时应使用税务发票。2010年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再一次明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拨人经费、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形成本单位收入,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但却未明确使用何种票据。而该通知要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自愿原则提供的服务,其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如信息咨询等收费应当依法使用税收发票。与财政部要求相反的是,税务部门对高校有些服务项目收入不予申领税务发票,致使出现了无票可开的困境,给高校事业的顺利开展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二是票据使用欠规范、指导不足。这个问题主要体现在税务发票的使用上。以笔者所在的广西大学为例,票据管理采用的模式是学校财务部门统一向上级财政、税务部门申领、核销,专人管理,除银行代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校财务部门批量处理外,一般日常零星收费,由各学院等校内部门代收,开具有关手工票据。但由于各二层机构使用票据的人员多为兼职,专业知识不足,或者指导不足,因此,票据错开、作废、超期上缴、入账,字迹模糊等情况都有发生。
三是执收单位票据使用模糊。由于经营服务性收费与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项目界定不明致使票据使用不清。2010年财政部关于票据使用的文件中明确规定:经营服务性收费使用税务发票。而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则应当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就广西而言,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即政府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呈两难状。
5.高校内部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方面问题。据了解,目前,一些高校内部尚无一套完整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从收费项目立项、申报、票据使用、执收、核算、上缴到监督管理尚无出台成文的管理办法,缺少制度上的指导文件。因而,高校内部存在收费项目拓展透明度不够,指导欠缺,执收、核算比较被动,监管不足等现象。同时,还存在信息化管理进程不足的情况。具体包括:非税收入票据管理信息化不足;收费立项、申报、审批、监督管理信息化不足;非税收入执收和明细管理与核算信息化尚需不断完善以及校园网络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和提高等等。
三、规范高校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对策
鉴于当前财政改革的需要和高校非税收入管理的重要性。为了妥善解决高校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加强和规范高校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1.统一政府非税收入监管体系和规定,是执收单位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减少混乱的根本保证。价格、财政及税务等部门是政府非税收入的相关管理、监督部门。这些部门应当加强联系与沟通,对非税收入的内涵、性质、具体范围、收费项目、票据使用等方面的规定和监管统一对接,力戒监管缺失、推诿,避免上级各有关管理部门各自为政、多头管理,使执收单位产生混乱。
2.细化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制定非税收入管理的具体办法,提高非税收人实施的指导性。制定一套非税收入管理的具体办法,进一步明确非税收入的概念、具体内容及范围,概念上要明确;性质上要确定,明确规定各类收入的具体内涵、认定部门和认定政策依据。为此,建议财政、税务、物价等监管部门加强沟通、统筹兼顾,制定一个互相衔接和对应的具体办法,统一指导执收单位顺利开展有关事业活动。
3.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优化高校非税收入工作的可操作性。根据现行高校财务制度要求学校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因此,学校收费工作相当繁杂、工作量大,建议通过加强校银合作,推广采用高校委托银行代收、学校统一开票核算、集中汇缴财政的收费管理模式。这种模式既优化和简化了高校非税收入执收及核算工作,又实现了高校收费全额上缴财政,符合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要求,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
税务财务管理制度13
XX供电公司财税管理以公司重大经济决策和涉税业务为方向,不断创新管理模式,通过规范纳税申报、发票管理、进项抵扣等各项财税业务流程和管理标准,严控各环节风险点,明确责任分工,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通过量化财税管理指标,开展专项检查,强化责任考核,及时防范和化解纳税风险。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汇总整理形成案例库,为下一步规范管理和完善制度体系提供参考,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税法观念,进一步规范前端涉税业务,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有效维护公司利益。
一、紧跟财税政策,争取优惠政策
公司财务资产部密切跟踪国家财税政策的动向,全面收集和梳理现行各项相关财税政策文件,并对相关的财税政策认真分析与研究,不断加深对税法知识的熟知程度,提高财税政策的运用水平,准确把握具体内容、资格条件、办理程序等,同时结合业务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针对规定不明确的政策,主动加强与主管税务部门的沟通,争取将优惠政策全部落实到位,避免纳税风险。
二、规范标准和流程,量化考核指标
财务资产部统一规范发票管理、纳税申报、进项抵扣、税金提取等十项财税业务流程,并建立财税管理标准。通过标准流程明析各业务部门及相关专责的业务分工,对业务流程的时间点和实施效果提出明确要求,并对风险点实行有效控制。公司制定了增值税、所得税申报纳税管理标准、增值税发票管理标准等十个管理标准和流程。财务资产部通过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确立财税管理标准和各项财税业务流程,并将设定的考核指标报人力资源部审批,纳入到公司业绩考核办法。
三、开展检查防风险 细化财税基础工作
营销部作为供电公司的前端业务部门,直接负责电力销售服务和发票的开具,每月的开票量就达15万份。为确保销售财税零风险,财务资产部定期到营销部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抄报税等专项检查。依照财税管理标准,明确电费发票领用、开具、保管、作废、盖章等管理流程,对发票及发票专用章的使用、保管进行检查,确保发票及印鉴的正确使用和保管。依托营销186系统和税控系统信息平台,每月将发票的开具信息和营销系统收费信息进行核对,确保开票信息真实准确,有效控制纳税风险。同时财务资产部加强对其他各业务部门涉税业务的管理,及时排除财税风险,进一步规范前端涉税管理工作,每次检查结束后都会形成检查记录。
四、加强税务宣传,深入政策辅导
财务资产部通过开展税务知识大讲堂、培训讲座、网页宣传、财税服务进基层等多种方式,给职工宣传和讲解相关的税收政策。通过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前端业务人员的财税知识水平,使前端涉税业务开展得更加规范。各业务部门在即将发生涉税业务时,及时与财务资产部沟通,告知有关事项,财务资产部给予财税政策的辅导与支持。
财务资产部为提高县供电公司整体财税管理水平,组织县公司在进行自查的基础上梳理近三年的税收检查问题,开展税务专项研讨会,化解税务风险,避免出现重大涉税事项。同时聘请财税方面的专家,针对电力企业涉及的税收问题进行授课。
五、健全财税制度,完善财税案例库
财务资产部通过不断完善公司财税制度,建立起科学合理、配套完善的财税管理制度体系,从组织机构、职权分配、业务流程、信息沟通和检查监督等多方面指导、规范财税管理各项工作,促进财税管理工作持续改进。同时为方便相关业务部门及时查阅和学习,财务资产部在部门网页上建立了财税制度库,及时更新。针对各业务部门被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分析成因,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并通过全面梳理各部门上报的有关纳税业务方面的问题、建议、经验等,结合专项检查形成的专题报告,逐步建立和完善财税管理案例库。
六、今后努力方向
一是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充分研究利用国家的各项优惠政策,继续加强进项税抵扣等工作,为企业降低税负,减少支出,提高经济效益深入探索。二是结合税务部门的纳税评估全面梳理涉税核算各个环节的风险点,并重点关注涉税业务运行和核算控制,建立企业税务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应对机制。并针对财税工作的薄弱点和风险点,通过制定和补充公司财税制度,逐步完善公司财税制度体系。三是结合财务管控系统中开发的税收管理模块,构建税务管理分析指标体系和分析制度,在准确掌握与自身经营相关的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利用一些恰当的纳税筹划方法对现行税收政策进行分析,增强税务分析的可靠性。
参考文献:
[1]程涛.企业财务预警系统研究[J].财会月刊,2O03:8―9
税务财务管理制度14
财务基础工作规范是财务工作最基础的部分,它对财务部门日常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和解释。
一、票据
1、票据的种类:
(1)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
(2)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
(3)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
2、票据的报销要求:
(1)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要求填写齐全、字迹清晰,包括客户名称(填写陕西艺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项目、金额(大小写应一致)、收款单位盖章、日期。
(2)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此报销单专为出差报销使用,后附出差火车、船、飞机等票据、住宿发票、写明出差天数、出差补贴、核出总报销金额。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3)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此支出证明单有两种用途,一种为对于确实无法取得原始票据的情况,填写此单据,经相关领导签字后,可以报销;另一种为对于一次报销,票据非常多的情况,使用支出证明单进行票据汇总。此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附则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税务财务管理制度15
一、会计人员工作职责
(一)、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从经费角度上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
(二)、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要求编制会计报表,按期上报,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三)、按照勤俭建校,勤俭办事的原则,定期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考核经费使用效果,发现浪费现象,及时向领导提出改进措施。
(四)、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五)、按月做好经费分类帐,了解和掌握专项经费的情况。
二、出纳人员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发展方针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及时合理地供应资金,正确执行单位预算计划。贯彻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方针,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促进教育事业计划的圆满完成。
(二)、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以及财务工作规范办理各种收付款业务。
(三)、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投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帐单相符帐表相符。
(四)、根据核算中心的规定,及时正确交接原始凭证。
(五)、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财务管理制度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会计、出纳必须持证上岗,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出纳都必须自觉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定。
二、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册、报表与财务档案资料,并及时立卷归档。
三、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仔细审核每张收据,力争每笔业务均符合财务收支标准。
四、支票及财务专用章由专人分别保管,即安全又牵制。
五、按规定做好记帐、算帐、报帐、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及预算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有根据,报表及时准确,情况真实可靠。
六、参与并严格执行学校财务预算计划,合理使用资金,节约使用资金,检查资金使用效果,检查报销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要求。
七、对各项收入,及时定额入账,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项资金,分清资金渠道,费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八、物品的采购须统一编制采购计划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再行采购,财务会计对审批的采购计划和采购实物清单及购物发票进行审核。属于控购审批的物品须事先办理报批手续。
九、急用物品的采购须由使用人申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经批准购买的物品由总务处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派人采购并予核定其价格。
十、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均由财务会计购买并保管。出纳存放未使用的转账支票不得超过五张,存放未使用的现金支票不得超过一张。财务会计负责随时检查支票使用情况。因公使用支票和现金凭用款申请单报经领导批准,方可在财务部门办理规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续。个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十一、因公需借支的现金数额较时,借款人应提前一天向财务部门打招呼,财务部门到银行支取现金须经财务主管签字批准。
十二、查阅、借阅会计档案资料,必须由查阅、借阅人写出查阅、借阅的理由和事项,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助查阅,不得随意带出室外。
十三、上级财务检查调用会计档案,财务账目及相关资料须经财务主管批准,由财务人员经手办理,并做好登记。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财务资料。
十四、财务主管、财务会计和出纳应相互监督,共同把关,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规定。
十五、自觉接受和配合物价、审计、税收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报告财务工作情况。
经费审批制度
开支报销应做到:
一、力求取得规范的正式发票;
二、开支发票要真实、合理、合法;
三、发票的内容要具备六要素:时间,单位,内容项目,数量价格,金额小写,斧章及收款人签名;
四、每张发票报销有经手人、验收人(主要是分管领导)签名,才可送校长审批;
五、审批手续要完整,每张开支发票必须校长签字后才能支付。专项开支要在校务公开栏公布。
经费支出(结算)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经济核算,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单位财务规定和有关财政、会计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支出范围
(一)事业支出为本单位开展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其内容包括:
1、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其他;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职费、补助费、抚恤金、医疗费、生活补贴、住房公积金、助学金、其他;
3、日常公用支出:公务费、专用材料购置费、专项业务费、劳务费、水电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其他;
4、固定资产购建和修理支出:建筑物购建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基础设施建设费、修理费、更新改造费、其他;
(二)经营支出为本单位在教育、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专项资金支出为本单位购置、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支出,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和修理支出。
二、经费支出管理的原则和规定
(一)支出管理的原则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在安排各项支出时,贯彻勤俭办学,厉行节约和量力而行、留有余地的’原则。
(二)支出管理的规定
1、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2、正确划分各类支出的界限。包括划清基建支出和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和事业支出,单位支出和个人支出、事业支出、专用基金与事业支出的界限。
3、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不得以预算数和计划数列报事业支出。
4、着重抓好事业支出的管理。保持本单位支出结构的合理性。
三、经费支出的控制措施
1、事业支出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各项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
2、未经校长批准,学校的任何部门都不能发生无预算的开支项目。
3、加强财会部门的财务监督力度。财会部门根据《会计法》实行会计监督,以保证各项支出的合法、合理、真实。
现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工作认真细心,不出差错,态度热忱。
二、每天检查一次现金日记帐,做到准确无误,要及时向学校报告现金使用情况,便于学校掌握及统筹安排。
三、现金日记帐与现金必须相符,随时接受会计及学校审计人员组织的检查。
四、现金数额超过1000元必须存入银行,现金管理人员不得让额现金存放在自己家里,出现差错自己赔偿。
五、现金管理人员不得私自挪用公款,不得私自给他人借款,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长批准同意签字后才能借款,否则,视为挪用公款。
六、现金管理人员在收取各项费用时,必须向交款人开好统一收据,收据用完后存档、备查。
七、不准擅自租借银行帐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八、现金管理人员要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领取或使用5000元以上额资金时必须由两人以上同时办理,取款达10000时必须使用机动车辆。
收费公示、管理制度
一、收费公示制度:
为了规范收费公示行为,维护广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根据市局的有关规定,制作“教育收费公示牌”。
(二)、把收费公示按上级部门规定形式公示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算单位以及价格监督举报电话进行公示。
二、收费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规定项目的标准和范围进行收费,未经批准的收费项目,不得收取。每学期注册时,收费标准要张榜公布,增强透明度,接受监督。学校收费一学期只能一次,一律由学校总务处收费,其他处室(包括年级、班级、个人)不得私自收款。要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二)、代办费的使用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或以拨代支,虚列虚报,私设“小金库”。
三、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建立收费责任追究制度,是为了加强依法收费,规范收费行为,健全收费制度。因此本校对所有收费行为采取如下措施:
(一)、对违上级有关收费方面的文件精神,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违规收费的责任人,以及隐瞒实情不上报的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二)、对违规定,造成重违规收费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流失,减少浪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固定资产由总务处统一管理,各办公室、实验室、班级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教职工工作变动或调离学校,要按规定到资产管理对应部门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三、新添置固定资产类物品,经总务处登记上册后才能使用。
四、自然损坏和损耗须报损的物品,由使用管理人员填写报损申报表,经总务处签字证明后报校长审批,已报损的物品集中在学校仓库,由学校统一处理。属人为损坏或因保管不善而损坏或丢失者,根据情况由责任人赔偿。
五、固定资产借用分校内借用和校外借用两种情况,校内借用一律由借用部门出具借条,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借出,校外借用除按上述手续办理外,还须征得校长同意后方可借出。
六、每学期由总务处组织专人对各室、班级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核对。
七、任何人不得利用公用校舍、教室、办公室及其设备开办各种补习班、培训班等,否则处500元以上的罚款。
八、保管人员要坚持原则,管好财产,严重失职造成损失或混乱者,要给予行政处分。
采购员管理制度
一、采购员要树立为物资材料使用部门服务至上的思想。
二、采购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坚守岗位。
三、采购员要按规定时间,准确、安全地采购应采购的物资材料。
四、采购员要按采购计划采购,不经领导同意不得非计划采购。
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应报销的票据必须及时报帐,不得积压。
六、加强工作责任心,熟悉采购业务,懂得伪劣、假冒商品的鉴别方法,以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如因责任心不强,不懂业务,造成的损失,由采购员本人负责赔偿。
七、增强服务意识,经常听取物资材料使用部门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八、要遵守工作时间,随叫随到,保证完成采购工作任务。
九、采购员采购物品时要按要求索要发货票(正规发票)。
十、不得采购三无产品、不符合卫生制度的产品。
收费、退费管理制度
一、权力行使的依据
(一)文件依据:东莞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虎门镇政府印发的《虎门镇关于民办教育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二)证件依据:《收费许可证》。
二、办事条件和标准
(一)收费项目和依据
1、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包括学杂费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学杂费:包括学费、书本费。学费:是指学校按照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规定,每生每期3800元,书本费每期每生200元。
代收费:包括早中餐费、接送费、校服费。学校按照教育局、物价局规定收费,早餐每生每期200元,中餐每生每期600元,晚餐每生每期600元,接送费每生每期600元,校服费每套300元。
2、收费标准的执行依据:
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亮证收费。
(二)退费条件和标准
学校对经批准休学、转学、退学的学生在其办理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规定退费:
1、学生注册缴费后未入读的,学校退还其所缴学杂费、住宿费的90%;入读时间未满一个月的退还70%;入读时间满一个月不满二个月的退还50%;入读时间满二个月不满三个月的退还30%;入读时间满三个月及以上的,所缴学杂费、住宿费不予清退。
2、学生入读后中途死亡或因疾病中途退学的,其所缴学杂费、住宿费按实际在校时间计算清退。
3、入读时间从正式上课(以市教育局颁布的中小学校历为准)之日起计算。
税务财务管理制度是企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制度,加强对税务和财务管理的管控,才能确保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因此,企业必须重视税务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并不断加以完善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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