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明确医政科的工作职责,能够让医院管理者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医院运营管理的各个方面,从而更好地制定管理策略和措施,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以下是医政科工作职责通用范本和医院医政科岗位职责内容模板,可供参考。
医政科工作职责1
1.贯彻执行国家在医政方面的方针、政策,研究指导全市医疗机构改革,拟定医疗机构发展规划、管理法规、规范和服务标准,承办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2.负责医疗机构的监管和技术项目准人,组织实施进行医院质量评价,开展等级评审工作。
3.负责协调处理医疗纠纷和事故。
4.依法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血源管理、输血管理、临床用血质量评价。
5.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人员伤亡的事件组织紧急救护。
6.负责医院分级管理及征兵、招生、出国人员体检的组织管理工作。
7.负责市委保健领导小组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8.组织市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工作。
9.负责重要外宾医疗安排。
10.负责处理职责范围内的来信来访工作。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政科工作职责2
医政科是医院管理层的重要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医院行政工作、卫生行政管理工作等。以下是医政科岗位职责的简要介绍。
一、医疗管理
1.负责医院门诊、住院、急诊等医疗事务的管理和组织。
2.制定医院各项运营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医疗管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3.负责医疗信息化建设,推动医院信息化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4.监督医院医疗质量,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和改进工作,提高患者满意度。
二、绩效管理
1.制定医院绩效管理标准和操作流程,开展绩效考核、分析、评价工作。
2.对各项医疗服务进行绩效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以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并最大限度地满足医院各方面的需求。
3.建立并开展医院员工绩效管理,确保团队协作和业务能力升级。
三、人力资源管理
1.组织实施医院人事管理工作和人员招聘管理工作, 根据医院需求定制具体招聘计划和招聘流程。
2.制定医院用工标准和考核评价方式,以及薪酬制度,保证员工薪资福利得到提升和改善。
3.负责员工培训、职业规划等工作,以提高员工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法律事务管理
1.对医院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制定相关工作规章制度,确保医院合规运营。
2.总结和应用医疗法律知识,及时应对医疗纠纷和诉讼事宜,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营。
3.协助医院完成法律程序和手续,如劳动争议、医疗事故申报等事宜。
以上是医政科的基本职责,医政科的工作涵盖了医院的各个方面,旨在确保医院各项工作得以高效运转和有序管理,这对医院的繁荣发展非常重要。
医政科工作职责3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工作条列,全面负责医政科政策管理工作。
二、制定区卫生系统业务培训及医学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依法组织协调处理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四、依法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五、依法管理医疗机构,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
六、依法负责辖区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
七、依法对全区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八、发展中医事业,负责辖区中医行政管理工作;
九、发展护理事业,负责辖区护理行政管理工作;
十、负责医务人员执业准入管理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及业务考核工作;
十一、负责辖区卫生信息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医政科工作职责4
医务科工作职责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医疗管理工作,是联系协调院内外业务工作的枢纽。
2.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和计划,拟定医疗业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经院长、分管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医院功能定位和发展规划,确定医院执业规范,进行临床医疗医技科室的建设。
3.负责医疗医技侧面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尤其是重点科室、重点岗位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督促检查全院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的进行科室考核,并总结通报考核结果。运用质量和安全指标、风险系数、重大质量缺陷等资料对质量与安全工作实施监控。
5.协调医院及各科室重大抢救的组织管理工作。遇重大抢救任务相关医务科人员必须到达抢救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必要时对病床、抢救人员、仪器设备进行调配。
6.组织全员疑难、危重病例会诊及多科会诊,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讨论全院有价值的疑难危重死亡病例。
7.掌握各科室危重患者情况,对各科室的危重病症患者、疑难病症患者、特殊身份患者重点监控,加强对入院超过30天的患者、非计划再手术患者、重大手术患者的监管,协助科室解决医疗和管理问题。
8.负责各类医疗技术人员的资质准入、授权及再授权管理。
9.组织完成每年度医疗新技术新业务的申报、阶段检查及终期评审,推进医疗水平的提高。
10.管理医师外出会诊及上级医院专家会诊、指导手术等业务工作。
1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每年度医师资格与职业注册等工作。
12.协助科教科开展科研、教学工作。
13.依法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权利,协助客户服务中心调查和解决医疗投诉及纠纷。
14.积极了解医院管理信息和医疗工作动态及发展趋势,为院领导提供医疗决策信息。
15.负责协调科室之间的医疗工作,协助各职能科室工作。
16.完成各种政府指令性任务及各种随机工作。
医政科工作职责5
医政科科室职能:
1.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执业、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服务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
2.建立医疗机构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和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的年检、效验工作。
3.负责查处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在诊疗活动(包括临床用血)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4.负责医师考核工作。
5.负责协调处理医疗纠纷、医疗事故。
6.组织实施城市医疗支援农村医疗工作。
7.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定全区基本药物使用有关政策和规范,拟定全区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措施。
医政科工作职责6
医务科工作人员职责
1.在医务科科长领导下,完成医务科的具体工作任务。
2.参与医疗督查考核工作。
3.负责全院执业医师的注册与变更工作。
4.负责医疗医技考核结果信息的总结和反馈,督促存在问题科室的整改。
5.负责医务人员的资质认定和资质授权的具体工作。
6.负责本科考勤及本科物品领取清点工作。
7.负责医务科印章管理、文件收发和工作日志记录工作。
医政科工作职责7
1.贯彻执行国家在医政方面的方针、政策,研究指导全市医疗机构改革,拟定医疗机构发展规划、管理法规、规范和服务标准,承办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2.负责医疗机构的监管和技术项目准人,组织实施进行医院质量评价,开展等级评审工作。
3.负责协调处理医疗纠纷和事故。
4.依法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血源管理、输血管理、临床用血质量评价。
5.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人员伤亡的事件组织紧急救护。
6.负责医院分级管理及征兵、招生、出国人员体检的组织管理工作。
7.负责市委保健领导小组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8.组织市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工作。
9.负责重要外宾医疗安排。
10.负责处理职责范围内的来信来访工作。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政科工作职责8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政科、教学和科研等医政管理工作。
2、负责拟定全院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计划,经批准后负责实施。定期检查,评价并总结。
3、督促全院医务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工作正常有序进行,防范医疗事故,减少医疗缺陷。
4、掌握各临床科室与医技科室的医疗业务工作情况,协调各科室间关系;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内外会诊;检查分析各科室工作质量,搞好医疗质量管理。
5、负责全院医疗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协助人事科做好业务人员的晋升、奖罚工作。
6、负责全院医、教、研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医、教、研活动的人、财、物管理。
7、负责安排院内医疗、医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外出学习和进修)。负责外来进修、实习和医疗、医技见习人员的业务学习和管理以及结业鉴定。
8、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完成院外医疗任务。负责安排医务人员对下级医疗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
9、负责医疗工作的内外联系和日常医疗管理工作。
10、负责收集和整理医疗、教学、科研、质量管理以及医政管理工作资料和数据,按要求立卷归档,提供利用。
11、完成院长交予的其它工作。
医政科工作职责9
医政科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在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医院工作计划,结合医疗、医技工作实际,定期拟定医院相关医疗业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在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医院工作规划和计划,协助制定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与标准和评价检查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和评估。
3.深入科室了解情况,督促、检查各临床、医技科室的医疗工作制度、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级人员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
4. 负责医院相关卫生信息的收集、统计及上报工作。
5. 负责医院医生、护士资格证审验、延续、变更等工作。
6. 负责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技术考核及进修。
7. 负责医学生实习、见习管理、安排。
8. 负责医院每年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组织继续教育学习、卫生技术人员信息录入、学分审核、学分录入等管理工作。
9. 负责医疗纠纷、医疗投诉的处理,组织医疗事故的鉴定;
10. 负责医院与上级医疗行政管理部门接洽,传达关于医政方面的各项政策、要求,并与兄弟院校医院、地方医院联络。
医政科工作职责10
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区域卫生规划、中医事业发展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重点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医疗质量标准。
三、负责监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护、药、技及院内感染质量。
四、负责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新技术的准入管理。
七、负责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审核及医师、护士注册工作。
八、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的受理及医疗事故争议的调处工作。
九、负责组织突发性灾难事故和重大活动的医疗救护、保障工作。
十、负责社会医疗机构的业务管理工作,督导医疗市场的整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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