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知识大全 物业必懂的专业知识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物业管理的重要性日益突显。物业管理行业也由此迅速发展,成为一个充满活力的行业。物业管理知识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法律法规、物业设施维护、物业投资管理等方面。本文物业知识大全将深入探讨物业管理知识的相关内容,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个行业。

物业知识大全 物业必懂的专业知识

物业知识大全1

物业保安人员需要具备的基本知识

  1、物业管理的概念:物业管理,是指业主、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2、物业保安服务指依法成立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按承接管理的物业服务合同规定向管理区域内提供的专业化、社会化安全防范服务及相关秩序服务。

  3、所属的公司名称、企业理念。

  4、物业公司保安工作的核心内容:“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各安保岗位依照岗位细则分别履行“四防”中某个环节的工作。

  5、巡逻保安服务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巡逻区域内和保护目标周围的正常治安秩序;预防、发现、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发现各种可疑情况,警戒、保护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检查发现防范方面的漏洞;平息巡逻中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

  6、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要处理方法是:及时予以制止,并尽量将其抓获送交公安机关;迅速报告公安机关;疏散无辜群众。

  7、遇有聚众闹事的问题的主要处理方法是:控制、稳住领头者;疏散围观者;迅速报告有关部门及公安机关,平息事件;协助相关单位处理问题;防止事态扩大。

  8、遇有疯、傻、醉汉闯入守护目标的主要处理方法是:将其劝出守护目标范围,无效时,通知其家属、单位及公安机关实施控制、监护。

  9、守护目标范围内发生盗窃案件的主要处理方法是: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保护好现场;安抚受害者;注意守护目标范围内可疑人员。如抓获犯罪嫌疑人,应迅速移交公安机关,防止其逃跑。遇闯卡车辆,应记下车牌号及车辆特征,报告公安机关。

  10、发现守护范围内有形迹可疑人时的主要处理方法是:留心观察,注意其行为发展,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做好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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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消防安全知识

  一、消防工作方针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2、消防工作的原则

  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3、消防工作根本制度

  防火安全责任制。

  4、消防工作目的

  最低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二、消防工作的基本任务

  1)控制、消除发生火灾、爆炸的一切不安全条件和因素;

  2)限制、消除火灾、爆炸蔓延、扩大的条件和因素;

  3)保证有足够的消防人员和消防设备,以便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扑灭,减少损失;

  4)保证有足够的安全出口和通道,以便人员逃生和物资疏散;

  5)彻底查清火灾、爆炸原因,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以及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三、义务消防队的具体任务

  1)执行消防规则制度;

  2)宣传防火并进行防火检查;

  3)维护保养消防器材;

  4)负责扑救火灾。

  四、四懂四会

  四懂:

  1)懂得生产操作中的不安全因素和火险隐患;

  2)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

  3)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

  4)懂得灭火疏散的预案;

  四会:

  1)会报警(119);

  2)会扑救初起火灾;

  3)会使用灭火器材;

  4)会组织人员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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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消防安全知识要点

  1、发生火灾时,如何组织灭火自救工作?

  扑救初期火灾是在火势蔓延快、人员多、火场情况复杂的情况下进行的。在组织指挥灭火自救的工作中,应坚持以保证大多数人的安全为前提。指挥要果断、行动要迅速。具体要抓好报警通报、疏散抢救、组织灭火、防烟排烟、注意防爆、现场护救、通讯联系、后勤保障、安全警戒等工作。

  2、发生火灾时,如何报警?

  一旦发生火灾,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把火灾的信息传给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公安消防队和需要疏散的人员。单位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参加扑救初起火灾,当火势蔓延,火情恶化时,要及时拔打“119”火警电话,并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车。拔打电话时要注意到以下几点:

  1)说清楚起火单位的详细地址,具体起火部位;

  2)起火单位燃烧物质的性质,如油、电器或棉织物等;

  3)火势的大小;

  4)报警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3、防火知识

  安全部

  1)安保员在日常工作、巡逻中勤看、勤听,发现漏电、线头脱落、松动等现象立即报有关部门,善于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如有异常立即报告;

  2)门岗严格控制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带入小区;

  3)定时对小区内各区域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若发现损坏或丢失,要及时补充;

  4)楼层报警系统发生报警,要及时查看、排除,并做好记录;

  5)发现有私自接电线、电线上没有插头而直接插在插座上的,应立即提醒停止使用;

  6)行李寄存时不得替业户存放易燃易爆、枪支弹药及各种危险物品,如有发现立即报告有关人员。

  设施部

  1)各种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应牢固,绝缘性要良好,不得使用不合格保险装置;

  2)一般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损坏等情况应立即维修;

  3)配电房、空调机房、电梯机房等重要部位,外来人员未经批准禁止入内,特殊情况的需经同意后由值班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4)使用明火作业时,要选择安全地点,配备灭火器材和专人监护,作业前要清除5米内的一切可燃物,如受场地限制应采取遮挡或分隔措施;

  5)明火作业结束或中途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和气源,仔细检查现场,确保无余火复燃危险时方可离开现场;

  6)电梯机房接到火警,立即将电梯降到一楼,并切断电源;

  环境部

  1)对楼层及消防通道内的易燃物品如废弃的纸木箱、报刊杂志等应及时清理,减少火险隐患;

  2)楼层走道、楼梯及安全疏散通道上不准堆放各种物品,保持畅通无阻;

  3)在做家政服务时,要把烟灰缸内没有熄灭的烟头用水浸湿,然后再倒入垃圾桶内,不能将未熄灭的烟头直接倒入垃圾桶内;

  4)工作所用的吸尘器等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通知设施部检修,不得私自处理。

  4、火场逃生要点

  1)火灾袭来时要迅速逃生,不能贪恋财物。

  2)楼内失火可向着火层以下疏散,逃生时不要乘普通电梯。

  3)必须穿过烟雾逃生时,应尽量用侵湿的衣物披裹身体,捂住口鼻,身体贴近地面 顺墙逃向远离烟火的太平门和安全出口。

  4)如果房内有防毒面罩,逃生时一定要将其戴在头上。

  5)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6)当楼梯被烈火,浓烟封闭时,可通过窗户或阳台,逃向相邻建筑物或寻找没着火的房间,或将门窗封闭,防止烟火入侵。如果烟味很浓,客房门已经烫手,说明 大火已经封门,再不能开门逃生。此时应将门缝塞严,泼水降温,呼救待援。

  7)在发生火灾时,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条件逃生,建筑物内或室内备有救生缓降器,救生滑道及绳索的,要充分利用这些器具逃离火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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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的基础服务

  一、房屋修缮及其管理、装修管理等;

  二、房屋各类设施的日常运营、保养、维修与更新;

  三、环境卫生管理;

  四、绿化管理;

  五、治安管理;

  六、消防管理;

  七、车辆道路管理;

  八、为业主代缴水电、煤气费等。

  物业保安基本知识

  1、车辆进入小区应停放在 规划好的停车位上 。机动车在辖区内道路上的限速是时速不得超过 15 公里。

  2、消防通道的照明灯,指示灯应常亮,对贵重设备灭火时适用二氧化碳灭火器 。

  3、火灾现场对人的危害主要有:缺氧 、 高温 C、毒性气体 、尘害。

  4、灭火通常有四种方法:冷却法、窒息法、隔离法、抑制法。

  5、火警的处置方法是:1)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9”,并报告有关单位领导;2]切断火警现场的电源,找到附近的水源,以防消防人员到达现场时可立即投入灭火。3)抢救火场物资。4)协助消防人员维护好现场秩序,防止坏人趁火打劫。

  6、如发生车辆冲岗、从入口绕行等可疑情况,应首先设法截停车辆,同时在第一时间报告控制中心处理。

  7、可能涉及到承担法律风险、物业服务所在辖区内发生客户被绑架、谋杀事件和保险理赔相关风险转移的突发事件,须在事件发生后立即知会、征询公司法律事务人员的意见。

  8、如发生驶出的机动车辆无车牌或无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凭证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控制中心和上级,查验并登记车主的有效证件,包括车辆行驶证、驾驶证 车牌号车型等,进行人、车、证的核实,经车辆所有权人或单位证实并在《驶出车辆异常情况登记表》上签名后方可放行。

  9、消防栓的正确使用方法:开启消防栓箱的门,将消防带的接合器对准消防阀门的接合器,向逆时针方向打开阀门、铺设水带链接水枪开始灭火。

  10、在出入口保安值守工作中,保安员按照规定应履行好验证、登记、报告、交接班等项工作。

  11、门卫执勤的基本要求是“四勤”、“五要”。“四勤”指眼勤、脑勤、腿勤、手勤。“五要”是指执行制度要严格,查验工作要细致,处理问题要灵活,要提高处置紧急情况的能力,要文明执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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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项目内客户服务管理事务性工作的统筹和协调,租户后勤日常管理,持续沟通与改善,提高租户满意度。

负责服务热线及其他客户投诉渠道,安排、跟踪客户投诉处理及关闭情况,并及时做好内外部沟通与协调,定期汇总投诉数据报告及进行投诉分析,帮助项目提升物业管理品质。

定期及不定期的走访客户,加强沟通服务,更新租户信息及租户台账。

年度客户满意度调查计划的执行、结果汇总、回访和跟进。

租户的迁入/迁出管理,资料准备、租赁单元钥匙查验与准备、租赁单元图片拍摄与整理、装修手续办理等,租户文件资料整理、归档、更新及维护。

租户通知函的撰写、报批及审批;宣传栏张贴、APP发布、客户沟通等客户通知管理。

负责项目区域的钥匙管理,进出控制和台账更新、盘点;物业仓库管理,领料单,确保卡物帐一致,协助月度采购。

停车系统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项目上租户水电费等日常收费管理。

协助现场管理人员对保安、保洁、技工等外包团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市场租赁部对租户欠费暂停水/电的协调、现场记录等。

保持与公司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及安排的其他事项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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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业管理的范围

凡在本院居住的住户(含租借住户)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二、成立机构

为促进物业管理规范运行,设立_x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1名(兼),工作人员3名,义务监督员5名。办公室主任由局指派;工作人员设保洁员1,保卫人员1名,水电维修工1名,其人员由本人申请,经考察试用合格后聘用;义务监督员每栋楼1名,由本栋楼居民推选产生。

物业管理办公室隶属局领导下的公益事业机构,在业务上受市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指导,实行自我管理,自负盈亏,搞好服务。局不另行拨给专项经费。

三、物业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对工作人员的选聘、管理、考核和奖罚。

2、制定并监督执行《住户守则》的落实及违规处罚。

3、根据市物价部门的规定,确定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

4、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按标准发放工作人员工资。

5、按要求管理好财务收支帐目。

四、相关工作人员职责

1、保洁员工作职责

负责院内x—x栋楼房每单元楼梯走道、楼梯间的打扫清理,以及每栋楼房周围的清扫,每日早上、下午各打扫一次。对住户违反《住户守则》情况及时纠正和处理,处理不了时,报物业管理办公室。

2、保卫人员工作职责

严格把好大门人员进出关,维护院内安全稳定。做好陌生人员的登记、查询和可疑人员的盘查,对院内进行经常性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反映和报警。

3、水电维修人员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院内水电故障的检查维修,发现故障,做到随叫随到,负责院内电线的布设调整和水管的架设,保障用电用水安全。按月查抄、登记住户水电表使用情况。

4、义务监督员工作职责

负责监督保洁、保卫等人员按工作职责做好工作,发现机关院内环境卫生、安全隐患等及水电管线损毁等情况及时向物业管理办公室报告并监督处理。

五、福利待遇及有关要求

1、福利待遇

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及义务监督人员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保洁员、保卫人员和水电维修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确立月基本工资,并按工作情况好坏给予相应奖罚,不享受其他劳保福利待遇。

2、有关要求

物业管理办公室人员应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将各项管理工作执行到位。各工作人员应安全谨慎工作,在工作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其他突事件概由本人负责,本局及物业管理办公室不承担任何责任。

物业知识大全7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 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 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 责。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第十七条 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成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二十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物业知识大全8

1、贯彻执行公司的工作方针、决策、计划和各项指令。主持管理处的全面工作,制订管理处的工作计划、工作目标,按照《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组织实施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公司下达的责任目标。

2、检查、监督、纠正和预防不合格服务,确保服务工作达到质量体系规定标准。

3、负责编制管理处年度费用支出计划,报公司批准后执行。严格控制日常管理费用的支出,不向客户乱摊派、乱收费。

4、负责处理客户对管理处工作人员的重大投诉,与客户保持良好关系。

5、负责管理处团队建设,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6、接受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维护与业主委员会、社区工作站、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良好关系,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安全防范等工作。

7、组织召开例会,及时协调、总结和布置工作。

8、定期开展问卷调查或走访客户,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9、会同公司工程部审核分包项目的报价,监督分包方的工作,确保分包项目的完成质量达标准要求。

10、负责管理处日常费用的审核工作。

11、负责审核房屋及相关设备设施维护改造年度计划。

12、负责组织对本部门人员进行月度考核。

13、负责小区内客户的装修审核/审批工作。

履行管理处安全、消防责任人的职责。

物业知识大全9

小区物业管理职责范围

1、主持项目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各时期的实际状况,提出改进和提高物业管理工作水平的意见措施。

2、对负责编制分管项目年度经营目标预算,并报公司批准后执行,严格控制日常各项费用的支出。

3、负责召集员工每月例会,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布置工作任务,协调员工关系,就项目物业管理执行中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4、进行巡视,对设备运行保养、安保、保洁和绿化等方面的服务情况进行了解,每天检查各个重点环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发生紧急事件时,立即组织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按应急方案制定的措施执行。对发生的紧急事件应在事后组织相关责任人员总结、学习,分析原因并写出报告向公司和客户汇报。

6、每月组织一次对机电设备、建筑物、公共设施和环境等方面的综合性检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7、统一协调各员工的工作,并检查其工作状况和落实情况。

8、负责保持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良好关系,理顺所辖物管项目对内外各相关及公共的关系协调工作。

物业知识大全10

  安全出发制度

  一、门卫、巡逻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和上班,发现一次没有做到扣除10元;

  二、严禁门卫、巡逻人员睡岗,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工资50元;

  三、门卫值班期间严禁从门房窗户向外递牌,发现一次扣除工资10元;

  四、车辆进出必须发牌,发现一次不发牌扣除10元;

  五、门卫值班期间严禁闲散人员进入门房,发现一次扣除当班责任人10元;

  六、严禁无证废品收购人员和家政人员进入小区,发现一次扣除放行进入的门卫人员10元;

  七、小区发生入户盗窃案件、发生汽车丢失案件,当班巡逻人员扣除当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值班人员扣除300元,调离原工作岗位,区长、副区长当场免职;

  八、加强小区工作人员和环卫工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回家路上由于自己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小区和个人负责;

  九、小区发生火灾和其他治安案件,小区值班人员要及时报警和通知社区领导,并现场进行处理,因脱岗和报警不力造成事故,按照规定追究值班人员和区长责任;

  十、维修人员因违反操作规程和检查不力或不到位造成事故和财产损失,由责任人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对小区上报的各种维修设施,必须及时维修,当天没有维修一处扣除10元。

  十一、小区所有工作人员有事休息,必须有请假条。有事休息向社区主任直接请假,否则一旦查出,以旷工论处,旷工一天处罚100元。

  十二、社区将不定期进行查岗和检查,对当月的处罚由社区以书面形式通知小区,由小区区长统一将处罚金额上交社区,如不上交对涉及到的个人当月不报工、不计资。

物业知识大全11

什么是前期物业管理?有什么规定?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住宅出售后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的物业管理。它有下列规定:

(1)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应当在出售住宅前制定住宅使用公约,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报物业所在地的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与住宅买售人签订住宅转让合同时,应当将住宅使用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作为住宅转让合同的附件。

(3)住宅使用公约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4)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不得使用物业维修基金。

(5)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出售单位承担,自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出售单位和买受人按照住宅转让合同的约定承担。

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除住宅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向住宅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

住宅使用公约至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业主公约生效时终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至业主委员会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住宅出售单位违反上述五项条款的,由市房地局或者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物业知识大全12

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的范围及内容有哪些?

依据《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的范围及内容有:

(1)基本要求:包括各项管理制度、管理人员要求、服务时间和日常管理与服务等。

(2)房屋管理:包括巡查房屋共用部位(单元门、楼道通道、以及其他部位的门窗、玻璃等)、设置楼栋单元标识等。

(3)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包括室外健身设施、休闲桌椅、路灯、楼道灯、安全标识、电梯、消防设施、设备等。

(4)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包括人员要求、门岗、巡逻岗、技防设施(监控岗)、车辆管理、各种应急预案等。

(5)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

①楼内公共区域:包括地面和墙面,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公共灯具,门、窗和玻璃,雨搭、屋顶,垃圾收集,电梯轿厢;

②楼外公共区域:包括道路、场地、绿地,宣传栏、小品、健身器、桌椅等,垃圾厢房,果皮箱、垃圾桶,消毒灭害等。

(6)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包括草坪修剪、清杂草、灌排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树木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花坛花境布置、灌排水、补种、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等。

物业知识大全13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哪几种?

答: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的时间由业主大会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确定,临时会议召开的几种情况:20%以上的业主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业主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况。

管理规约包含哪些内容?

答: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包含哪些内容?

答: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成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物业管理区域如何划分?

答:(一)新建住宅区一般以建设的宗地红线图、立项及规划批准的范围确定。一个规划建设项目(含分期建设、两个以上建设单位开发建设,地上、地下建筑物),按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确定。

(二)新建住宅区建筑规模过大的,为便于管理,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可按照以下原则,划分确定为若干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1)配套的物业服务用房、设施设备划分后可以为各自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或共用,权利归属无异议;

(2)划分后土地四至界限明确,区域由市政道路、围墙或其他明显标志分割;

(3)与属地行政地域、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理的范围一致;

(4)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物业知识大全14

物业管理与传统管理

建国以后,国家对城镇房屋管理实行的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行政管理体制,至今仍 是城镇房屋管理的主要模式。物业管理与传统的行政性管理模式从共同点讲都是对城镇房屋的使用期的管理。物业管理是传统管理的延伸和发展,但由于机制的不同,两者又有着原则 上的区别。

(一)管理实体

城镇房屋传统管理模式是一种行政性、福利性的管房模式,实施管理的实体是**机构 -各地区房管部门及其下属的事业单位-房管所(站)。物业管理则是一种经营性、企业化的劳动服务行为,实施管理的实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物业管理企业和各种专业服务公司。

(二)管理机制

传统管理与房屋福利性分配模式相适应,是一种非经营性的管理行为,建立在以租养房 的基础上。在低租金条件下采用行政补贴的办法来弥补经费的不足,或者因经费的不足而不能有效地保养房屋。物业管理则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供劳务的有偿服务,采用“以业养房 ”的方针,依靠对物业的经营和对业户的优质服务来管好物业并取得自身的的生存和发展。

(三)市场机制

传统管理是按产业系统划分的部门管理,往往一个完整的物业区域,其内部各个物业因 产权归属不同而被分割,影响了物业的统一管理。物业管理则是一种社会化的管理,打破部门、系统的分割,适应产权多元化的格局,按市场机制运作。业主和管理公司通过招标投标 来签订委托管理服务合同,开展业务。

(四)城市管理的基础工作

现代城市管理主要包括:建筑物的管理、道路交通和信息管理、公共活动中心的管理和 经济产业管理等等。建筑物的容貌构成城市形象的主体。一个个物业小区是城市的细胞,小区的环境整洁、优美,城市的面貌也就焕然一新。现在,物业管理已逐步从对新区管理延伸 到建成区的管理。这样,就为城市面貌的更新和优化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

物业知识大全15

“物业”一词译自英语property或estate,由香港传入沿海、内地,其含义为财产、资产、地产、房地产、产业等。该词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国内,现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概念,即: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物业可大可小,一个单元住宅可以是物业,一座大厦也可以作为一项物业,同一建筑物还可按权属的不同分割为若干物业。物业含有多种业态,如:办公楼宇、商业大厦、住宅小区、别墅、工业园区、酒店、厂房仓库等多种物业形式。

根据使用功能的不同,物业可分为以下五类:居住物业、商业物业、工业物业、政府类物业和其他用途物业。不同使用功能的物业,其管理有着不同的内容和要求:

居住物业

居住物业是指具备居住功能、供人们生活居住的建筑,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也包括与之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地。

商业物业

商业物业有时也称投资性物业,是指那些通过经营可以获取持续增长回报或者可以持续升值的物业,这类物业又可大致分为商服物业和办公物业。商服物业是指各种供商业、服务业使用的建筑场所,包括购物广场、百货商店、超市、专卖店、连锁店、宾馆、酒店、仓储、休闲康乐场所等。办公物业是从事生产、经营、咨询、服务等行业的管理人员(白领)办公的场所,它属于生产经营资料的范畴。这类物业按照发展变化过程可分为传统办公楼、现代写字楼和智能化办公建筑等,按照办公楼物业档次又可划分为甲级写字楼、乙级写字楼和丙级写字楼。商业物业市场的繁荣与当地的整体社会经济状况相关,特别是与工商贸易、金融保险、顾问咨询、旅游等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这类物业由于涉及物业流通与管理的资金数量巨大,所以常以机构(单位)投资为主,物业的使用者多用所有者提供的空间进行经营活动,并用部分经营所得支付物业租金。

政府类物业

随着机关后勤管理社会化的实施,机关单位后勤管理工作转交由物业公司进行管理,随着后勤社会化规模的增加,政府物业逐步成为主流物业形式。由于政府物业的特殊性,对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尤其在人员的保密意识上尤为重视。政府物业除居住物业包含的服务内容外,还涉及餐饮、会议、客房及康体等多种、综合类的服务。

其他用途物业

除了上述物业种类以外的物业,称为其他物业,有时也称为特殊物业。这类物业包括赛马场、高尔夫球场、汽车加油站、飞机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物业。特殊物业经营的内容通常要得到政府的许可。特殊物业的市场交易很少,对这类物业的投资多属长期投资,投资者靠日常经营活动的收益来回收投资、赚取投资收益。这类物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国家规定最高为50年。

物业管理知识不仅仅是对物业公司从业人员的要求,也是对业主和租户的要求,希望物业知识大全的内容可以给你一些有价值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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